DB32/T 3377-2018 城市公共建筑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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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3377-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53.3K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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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3377-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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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3377-2018 城市公共建筑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DB32/T 337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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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会展建筑、体育场馆建筑等各类公共服务建筑,按平时管理人员人均面积指标配建二等人员掩 蔽工程,具体应符合表9的规定。

4.3.2会展建筑、体育场馆建筑等各类公共服务建筑GB/T 34308.1-2017 体育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分类编码导则,按平时管理人员人均面积指标配建二等人员掩 蔽工程,具体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会展建筑、体育场馆建筑配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指标(单位为平方米每人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建筑应配建物资库工程,面积指标应符 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

合当地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

4医疗卫生建筑应配建地下医疗救护工程和

a)医疗卫生建筑应优先落实城市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确定的医疗救护工程,具体应符合表10的规 定。

医疗设施配建地下医疗

b)医疗卫生建筑应按编制定员的人均指标配建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具体应符合表11的规定。 编制定员不能确定时,按病床数的2.5倍计

医疗卫生设施配建人员掩蔽工程建筑面积指标(

DB32/T 337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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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及以下、 1.5 1.5 1.5 专科医院

4.3.5省、市、县级广播电视、报社、通信、邮电等独立的公共媒体通信建筑,应配建一等人员掩蔽 工程和装备掩蔽部。配建面积按设计办公人数的人均指标确定,具体应符合表12的规定。设计办公人 数按商务办公建筑确定。

通信类建筑配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指标(单位为

4.4.1城市供水、供气、供电、消防 先配建功能匹配的防空专业队工 程,队员掩蔽部兼做一等人员掩蔽,装备掩蔽部应保障掩蔽中小型车辆和装备,有条件的可掩蔽大型装 备车辆,面积指标应符合当地结合

4.5.1交通站房建筑应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的人均指标配建人防工程,最高聚集人数按相关设计规范 确定。

4.5.3公路客运站房建筑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表14的规定。

4.5.3公路客运站房建筑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表14的规定。

13铁路客运站房建筑配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指

14公路客运站房建筑配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指

4.5.4航空场站站房建筑配建人防工程应符合表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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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航空场站站房建筑配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私

4.5.5水路客运站房建筑按旅客最高票

城市公共建筑配建人防工程的防护标准,应根据城市总体防护要求,结合所在区位确定。 2城市公共建筑配建的大中型人防工程宜按照下列要求相互连通,连通道面积计入配建人防工

5.2城市公共建筑配建的大中型人防工程宜按照下列要求相互连通,连通道面积计入配建人防工程面

a)相邻间距50米以内的人防工程; b)与地铁车站、地下商业街、地下综合体等间距50米以内的人防工程; c)建筑面积超过10000m,与地铁车站、地下商业街、地下综合体等间距100米以内的人防工程; d)需要连通的先期建设人防工程,其连通口应预留至工程建设用地红线处。连通道上部覆土层厚 度应满足道路、市政管网敷设要求。

相协调。 5.4人员掩蔽工程设于多层人防工程下部时,每个防护单元应至少设置一个直接通向室外地面的出入 口。 5.5建筑面积超过5000m的人员掩蔽工程位于地面建筑倒塌范围外的通风竖井,宜设置为预备安全出 入口。 5.6在城市公共建筑配建人防工程中的人员掩蔽单元内部,亦可局部结合设置小型物资库QB/T 4275-2011 制革机械 旋转式绷平干燥机,但宜有明 确的功能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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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附录) 表B.1公共建筑人均建筑面积指标选用表

表B.1公共建筑人均建筑面积指标选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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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用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C.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要求或规定”或“应按..... 宁”。

C.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用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C.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要求或规定”或“应按.. 宁”。

CNAS EL-01:2018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DB32/T337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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