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246-2015 道路交叉口发光警示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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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T 1246-2015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8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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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1246-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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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1246-2015 道路交叉口发光警示柱

5.3.1宜采用太阳能供电系统,应具有过充保护、过放保护、防逆充保护、极性反接保护等安全防护 功能,符合GB/T24716规定的要求。 5.3.2太阳供电系统的蓄电池,额定容量应满足警示柱正常工作120h。 5.3.3采用电网供电的,应符合GB14887规定的要求

5.4.1警示柱的产品构件应完整、装配牢固、结构稳定,边角过渡圆滑,无飞边、无毛刺,反光面板平 整、无气泡、无皱褶、无划痕、无翘边、 5.4.2安装连接件应便于安装施工,柱体及安装连接件应无明显变形、凹凸、缺损等缺陷。 5.4.3太阳能电池组件表面应封装严密,无划痕,无裸露的接头和电线

5.5.1LED发光单元色度性能

警示柱主动发光单元发光应均匀,在额定工作电流时整个警示柱范围内相同颜色主动发光 间的法向发光强度的不均匀度应小于等于10%

MH/T 7014-2007非正式版 60周岁以上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医学要求 非正式版5.5.3信息视认距离

5.5.3.1白天静态视认距离应大于等于150m,动态视认距离应大于等于100m 5.5.3.2夜间静态视认距离应大于等于100m,动态视认距离应大于等于75m。

5.5.3.1日天静态视认距离应大于等于150m,动态视认距离应天于等于

5. 6. 2 耐高温性能

5. 6. 3 耐湿热性能

GA/T12462015

警示柱在通电工作状态下,在温度+40℃,相对湿度(982)%RH条件下,试验48h, 性能试验48h,试验期间和试验结束后,警示柱应能正常工作,外观应无明显变形

5.6.4耐机械振动性能

5.6.5耐盐雾腐蚀性能

警示柱的印刷电路板、显示单元及其底板、金属外壳和门锁,经过168h的试验后,应无 象,金属构件应无红色锈点,印刷电路板经过24h自然晾干后应功能正常。

警示柱宜采用铝合金等轻质金属或销 不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由此产

池外,整体产品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不小

除特殊规定,一般对可重复的客观测试项目进行3次测试,取算术平均值为测试结果。对于主观 试项目,测试人员应不少于3人

6.3柱体和交通标志信息告知部件

6.4.1控制电路的功能采用目测检驱

6.5.1太阳能蓄电池额定容量:随机抽取3个试样充满后,将蓄电池的电量放至不能正常工作,测量其 放电时间,取平均值作为结果。 6.5.2太阳能供电系统其它指标按GB/T24716规定进行检验。 6.5.3采用电网供电的按照GB14887规定进行检验

6.7.1发光均匀性检测

示柱主动发光单元发光均匀性,按照GB/T23

6. 7.2信息视认距离

6.8.1耐低温性能试验方法,按GB/T2423.1规定进行。 6.8.2耐高温性能试验方法,按GB/T2423.2规定进行。 6.8.3耐湿热性能试验方法,按GB/T2423.3规定进行。 6.8.4耐机械振动性能试验方法,按GB/T2423.10规定进行 6.8.5耐盐雾腐蚀性能试验方法,按GB/T2423.17规定进行

柱产品的防水、防尘及安全防护,按GB4208走

柱的结构稳定性试验方法,按照JT/T817规定

无故障时间采用序贯试验方案4:2,按GB508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正常批量生产时,每年一次;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2.2型式检验的样品应随机抽取一个完整的产品。 7.2.3型式检验的项目及顺序按表1规定执行。 7.2.4型式检验中,供电系统性能不合格时,该次型式检验为不合格;若其它项目出现不合格,应在 同一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若仍不合格,则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表1道路交叉口发光警示柱检验规则

GA/T12462015

7.3.2对于批量大于3台的产品,出厂检验的样品应从生产线终端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样品,但不少 于3台。若抽取的样品全部合格则整个检验批合格,签发合格证,允许出厂;若有1台不合格,则需对整 个批进行逐台检验GB/T 31721-2015 病媒生物控制术语与分类,剔除不合格品。 7.3.3出厂检验中,剔除的不合格品允许返修,返修后重新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但返修次数不应超 过两次。

8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B. 1. 1 产品标志

产品标志可采用铭牌或直接喷刷、印字等形式,标志应清晰,易于识别且不易随自然环境的变化而 褪色、脱落。产品标志上应注明以下内容: a)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产地: c)输入额定电压、频率; d)功耗; e)重量; f)产品编号; g)制造日期; h)执行标准编号。

警示柱产品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的有关规定,在外包装箱上应标有“注意防潮”“小心轻放”、 易碎”、“防倾倒”等图案,在产品内包装箱上应印刷以下内容: a)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商标; b)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 c)重量:X××kg; d)外形尺寸:长mm×宽mm×高mm; e)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D本产品标准编号。

2.1产品包装由内外两部分组成,外包装箱宜用硬质材料,内部用防潮瓦楞纸箱加聚氨酯 其它软性材料充填缓冲,包装应牢固可靠,能适应常用运输工具运送。 2.2产品包装箱内应随带如下文件:

GB/T 11417.6-2012 眼科光学 接触镜 第6部分:机械性能试验方法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随机备用附件清单及附件; e)接线图、安装图、支撑架结构图、基础设计示意图: f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GA/T12462015

包装好的产品可用常规运输工具运输,运输过程应避免剧烈振动、雨雪淋袭、太阳曝晒、 气体、液体及机械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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