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753-2013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监测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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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1/T 75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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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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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753-2013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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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753-2013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监测作业规范

4.6.1现场检测和检测分析完成后,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用词规范,检测数据日 式应易于理解。

a) 委托检测方名称、地址; b) 检测依据、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C 检测项目结果汇总、检测结论; d) 检测日期、报告签发日期; e)检测、审核和批准人员签名。

4.6.4检测报告应加盖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专用章或公章

5检测项目及其技术要求

JT/T 1367-2020 水下焊接作业要求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让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AQ3009一2007中5.2规定的要求

5.1.2爆炸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选型

5.2变配电系统和电气设备

5.2.1变配电系统防爆要求

5.2.1.1局部位于危险场所内的变、配电所,其位于危险场所内的部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不设门而采用密闭非燃烧的实体墙; b)当必须设窗时,应采用不可开启、防火的密闭窗。 5.2.1.2位于危险场所内的变、配电所和控制室应为正压通风室,室内应保持有足够的“洁净”空气,并 立设有报警装置,指示室内压力和气源风机的开停

5.2.2电气设备的一般检查

5.2.3电气设备运行温度

a)爆炸性环境电气配线原则上只有电缆配线和钢管配线两种,绝缘导线不得明敷; b)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 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当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宜在较 低处或电缆沟敷设; d 当电气线路沿输送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管道内的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 线路应敷设在管道的上方;管道内的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管道的正下方的 两侧; e)移动电器的配线只允许采用电缆配线,并应设有防电缆拔脱装置。 6.3.1.2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当不能避开时,应 采取预防措施。 5.3.1.3爆炸性环境内采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其额定电压应高于线路的工作电压,且不得低于 00V,绝缘导线应敷设于钢管内。 5.3.1.4电气线路使用的接线盒、分线盒、活接头、隔离密封件等连接件的选型,应符合5.1的规定。 5.3.1.5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采用有防松措施的螺栓固定,或压接、钎焊、熔焊,但不得绕接。铝芯与 电气设备的连接,应有可靠的铜一铝过渡接头等措施。电气线路间和线路与设备间的接点应无异常

1.6爆炸性环境除本质安全电路外,采用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其铜、铝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1

表1爆炸性环境电和缘导线线芯最小裁面

主:符号“×”表示不适用

5.3.1.7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爆炸性气体环境;架空线路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当在水平距离小于规定而无法躲开的特殊情况下,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5.3.1.8危险场所的配线方式按表2选定。

1.7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爆炸性气体环境;架空线路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水平距离 于杆塔高度的1.5倍。当在水平距离小于规定而无法躲开的特殊情况下,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1.8危险场所的配线方式按表2选定。

表2危险场所配线方式

注:符号“O”表示适用、“△”表示慎用、“×”表示

5.3.2危险场所的电维线路

5.3.2.1电缆线路在危险场所内,电缆间不应直接连接,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 线盒内连接或分路。 5.3.2.2电缆线路穿过不同危险区域或界壁时,应采取下列隔离密封措施: a)在两级区域交界处的电缆沟内,应采取充砂、填阻火堵料或加设防火隔墙; b) 电缆通过与相邻区域共用的隔墙、楼板、地面及易受机械损伤处,均应加以保护,留下的孔洞, 应堵塞严密; c) 保护管两端的管口处,应将电缆周围用非燃性纤维堵塞严密,再填塞密封胶泥,密封胶泥填塞 深度不得小于管子内径,且不得小于40mm。 5.3.2.3 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的进线口,引入电缆后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当电缆外护套必须穿过弹性密封圈或密封填料时,应被弹性密封圈挤紧或被密封填料封固;

b)外径等于或大于20mm的电缆,在隔离密封处组装防止电缆拨脱的组件时,应在电缆被行紧 或封固后,再拧紧固定电缆的螺栓; c) 电缆引人装置或设备进线口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1)装置内的弹性密封圈的一个孔应密封一根电缆; 2)被密封的电缆断面应近似圆形, 弹性密封圈及金属垫应与电缆的外径匹配,其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允许差值 为士1mm 4)弹性密封圈压紧后,应能将电缆沿圆周均匀地被挤紧。 d) 有电缆头腔或密封盒的电气设备进线口,电缆引人后应浇灌固化的密封填料,填塞深度不应小 于引入口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40mm; e 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时,应选用与电缆外径相适应的引人装置,当选用的电气设备的引入装置 与电缆的外径不相适应时,应采用过渡接线方式,电缆与过渡线应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内 连接。 2.4电缆配线引人防爆电动机需挠性连接时,可采用挠性连接管,其与防爆电动机接线盒之间应按 暴要求加以配合,不同的使用环境条件应采用不同材质的挑性连接管。 2.5电缆采用金属密封环式引入时,贯通引入装置的电缆表面应清洁干燥;对涂有防腐层的,应清 净后再敷设。 2.6在室外和易进水的地方,与设备引人装置相连接的电缆保护管的管口,应严密封堵。

5.3.3危险场所内的钢管配线

5.3.3.2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 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锈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 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他油漆; b) 在爆炸性环境时,螺纹有效啮合扣数:管径为25mm及以下的钢管不应少于5扣;管径为 32mm及以上的钢管不应少于6扣; c)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和2区与隔爆型设备连接时,螺纹连接处应有锁紧螺母; d)外露丝扣不应过长; e) 连接处可不焊接金属跨接线,设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5.3.3.3日 电气管路之间不得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密贴。 5.3.3.4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和爆炸性粉尘环境20区的钢管配线,在下列各处应装设不同型 式的隔离密封件: a) 电气设备无密封装置的进线口; 管路通过与其他任何场所相邻的隔墙时,应在隔墙的任一侧装设横向式隔离密封件; 管路通过楼板或地面引入其他场所时,均应在楼板或地面的上方装设纵向式密封件; 管径为50mm及以上的管路在距引人的接线箱450mm以内及每距15m处,应装设一隔离 密封件; e) 易积结冷凝水的管路,应在其垂直段的下方装设排水式隔离密封件,排水口应置于下方。 5.3.3.5 隔离密封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隔离密封件的内壁,应无锈蚀、灰尘、油渍; 导线在密封件内不得有接头,且导线之间及与密封件壁之间的距离应均匀; 管路通过墙、楼板或地面时,密封件与墙面、楼板或地面的距离不应超过300mm,且此段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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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不得有接头,并应将孔洞堵塞严密; d) 密封件内应填充水凝性粉剂密封填料,其表面应无龟裂。排水式隔离密封件填充后的表面应 光滑,并可自行排水。 5.3.3.6 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 电机的进线口; b) 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 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5.3.3.7 防爆挠性连接管应无裂纹、孔洞、机械损伤、变形等缺陷其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不同的使用环境条件下,应采用相应材质的挠性连接管; 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5倍。 5.3.3.8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应采用丝堵堵塞严密。当孔内垫有弹性密封圈时,则 弹性密封圈的外侧应设钢质堵板,其厚度不应小于2mm,钢质堵板应经压盘或螺母压紧。

中不得有接头,并应将孔洞堵塞严密; d) 密封件内应填充水凝性粉剂密封填料,其表面应无龟裂。排水式隔离密封件填充后的表面应 光滑,并可自行排水。 5.3.3.6 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 电机的进线口; b) 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有困难处; 管路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处。 5.3.3.7 防爆挠性连接管应无裂纹、孔洞、机械损伤、变形等缺陷其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不同的使用环境条件下,应采用相应材质的挠性连接管; 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5倍。 5.3.3.8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应采用丝堵堵塞严密。当孔内垫有弹性密封圈时,则 弹性密封圈的外侧应设钢质堵板,其厚度不应小于2mm,钢质堵板应经压盘或螺母压紧。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关联电气设备的线路

5.3.4.1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配线工程中的导线、钢管、电缆的型号、规格以及配线方

3.4.2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不得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本质安全电路或关联电路,不得与其他电 路共用同一电缆或钢管; b)两个及以上的本质安全电路,除电缆线芯分别屏蔽或采用屏蔽导线者外,不应共用同一电缆或 钢管; c) 配电盘内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或其他电路的端子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mm;当间距 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高于端子的绝缘隔板或接地的金属隔板隔离;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 的端子排应采用绝缘的防护罩,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其他电路的盘内配线应分开束扎、 固定; d)所有需要隔离密封的地方,应按规定进行隔离密封; e)本质安全电路及关联电路配电中的电缆、钢管、端子板,均应有蓝色标志; f)本质安全电路本身除设计有特殊规定外,不应接地。电缆屏蔽层应在非爆炸危险环境进行 点接地; g)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采用非铠装和无屏蔽层的电缆时,应采用镀锌钢管加以保护。 3.4.3在非爆炸环境中与爆炸危险环境有直接连接的本质安全电路及关联电路的施工,应符合 .3.4.2的规定。

5.4.1.1在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包括移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 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5.4.1.2按有关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规定,不需要接地的下列各处,在危险场所内仍应进行 接地: a) 在不良导电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

5.4.1.1在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包括移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

5.4.1.1在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包括移动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 护管、电缆的金属护套等非带电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5.4.1.2按有关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规定,不需要接地的下列各处,在危险场所内仍应进行 接地: a) 在不良导电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设

a)在不良导电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为380V及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为440V及以下的电气 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b)不 在于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及以下,直流电压为11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不带

的金属外亮; c) 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 5.4.1.3在危险场所1区或20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电器,以及2区内除照明灯具外的其他电气设备、 电器,应采用专门的接地线予以接地。该接地线若与相线敷设在同一保护管内时,应具有与相线相等的 绝缘。此时,危险场所内的金属管线,电缆的金属护套等的金属连接,只能作为辅助接地线。在危险场 所2区内的照明灯具或21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或金属构件作 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管线作为接地线。 5.4.1.4在危险场所中,接地线(网)应在不同方向与接地体相连,连接处不得少于两处。 5.4.1.5危险场所中的接地干线通过与其他环境共用的隔墙或楼板时,应采用钢管保护,并按规定做好 隔离密封。 5.4.1.6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网)相连接,电气线路中的工作 零线不得作为保护接地线用。 5.4.1.7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与接地干线相连的接地线宜使用多股软绞线,其最小截面,铜线不得小 于4mm",铝线不得小于6mm,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装设保护管。 5.4.1.8铠装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时,其接地或接零芯线应与设备内接地螺栓连接,钢带及金属外壳应与 设备外接地螺栓连接。 5.4.1.9危险场所内接地或接零用螺栓应有防松装置,接地线紧固前,其接地端子及上述紧固件均应涂 电力复合脂。 5.4.1.10保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0。

2.1生产、贮存和装卸液化右油气、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贮罐、管道、机组和利用空 合、输送易产生静电的粉状、粒状的可燃固体物料的设备、管道以及可燃粉尘的袋式集尘设备,其防静 接地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接地装置共伺设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Q;只作防静电 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2; b) 设备、机组、贮罐、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除并列管道外不 得互相串连接地; c) 防静电接地线的安装,应与设备、机组、贮罐等固定接地端子或螺栓连接,连接螺栓不应小于 M10,并应有防松装置和涂以电力复合脂;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 d) 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相紧固时,可不另装跨接线。在腐蚀条件下安装前,应有两个 及以上螺栓和卡子之间的接触面去锈和除油污,并应加装防松螺母; e) 当危险场所内的非金属构架上平行安装的金属管道相互之间的净距离小于100mm时,宜每 隔20m用金属线跨接;金属管道相互交叉的净距离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 f) 容量为50m及以上的贮罐,其接地点应不少于两处,且接地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并应在 罐体底部周圃对称与接地体连接,接地体应连接成环行的闭合回路; g) 易燃或可燃液体的浮动式贮罐,在无防雷接地时,其罐顶与罐体之间应采用铜软线作不少于两 处跨接,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且其浮动式电气测量装置的电缆,应在引人贮罐处将铠装、 金属外壳可靠地与罐体连接; h) 钢筋混凝土的贮罐或贮槽,沿其内壁敷设的防静电接地导体,应与引人的金属管道及电缆的铠 装、金属外壳连接,并应引至罐、槽的外壁与接地体连接; i) 非金属的管道(非导电的)、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网、金属带等,应紧贴其表面均匀地 缠绕,并应可靠地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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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可燃粉尘的袋式集尘设备,织人袋体的金属丝的接地端子应接地; k)皮带传动的机组及其皮带的防静电接地刷、防护罩均应接地。 5.4.2.2引人爆炸性危险环境的金属管道、配线的钢管、电缆的铠装及金属外壳,均应在危险区域的进 口处接地。 5.4.2.3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场所中的设施、设备、管道、储运工具、人体等的防静电接地,除应符合 5.4.2.1和5.4.2.2的要求外,还应符合SH30972000第4章的要求。 5.4.2.4汽车加油加气站危险场所中的设施、设备、管道、装置等的防静电接地,除应符合5.4.2.1和 5.4.2.2的要求外,还应符合GB50156—2012中11.2.10~11.2.15的要求。

5.4.3.1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角 腐蚀比较严重地区的接地装置,应适当加大截面,或采用阴极保护等措施。不得采用铝导线作 或接地线。

5.4.3.12若设计对每一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另有规定时QHWS 0002S-2016 河南王胖子食品有限公司 豆瓣酱,应符合设计规定。

[6.1检测用仪器设备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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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所采用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应是防爆型的,并应与检测现场所处的危险 场所的分类、分级以及其中危险物质的分类、分级相适应。 6.1.2检测用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应达到要求的精度,并符合检测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要求。 6.1.3检测用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应经具有资质的专业计量机构校准,以证实其能满足检测相应 的规范和标准要求,且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并处于正常状态。 6.1.4检测用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在测试中发现故障、损伤或误差超过允许值时,应及时更换或 修复:经修复的仪器、仪表和测量工具应符合6.1.3的规定。

宜使用激光测距仪测量距离。

宜使用卷尺测量尺寸,

6.4电气设备和线路运行温度红外检测

6.5.15.4.1、5.4.2和5.4.3规定的各设备或装置的接地均应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6.5.1.1接地电阻检测常用接地电阻表法和三点法。采用接地电阻表法进行接地电阻检测时SY/T 5587.10-2012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 第10部分水力,宜按选 用仪器的要求进行操作。采用三点法时,应按GB/T17949.1一2000的有关规定进行。 6.5.1.2每次检测都应尽量固定在同一位置,采用同一台仪器,用同一种方法测量,记录在案以备下一 年度比较性能变化。

6.5.15.4.1、5.4.2和5.4.3规定的各设备或装置的接地均应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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