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5227-2018 湿陷性土起始压力测试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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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YS/T 522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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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5227-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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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5227-2018 湿陷性土起始压力测试规程

3.0.1室内湿陷起始压力试验适用于土样质量等级为I级的具 有湿陷性的黄土和砂土。 3.0.2现场湿陷起始压力试验适用于具有湿陷性的黄土、砂土和 碎石土等

碎石土等。 3.0.3室内湿陷起始压力试验的环刀面积应为50cm²,现场湿陷 起始压力试验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5000cm²,且承压板的边长或 直径应大于最大土粒直径的5倍。 3.0.4同一场地的同一工程地质单元层,现场湿陷起始压力试验 不应少于3组。

DB13T 5157-2019 钛及钛合金棒材直线度、圆度检测3.0.3室内湿陷起始压力试验的环刀面积应为50cm²,现场湿陷

直径应大于最大土粒直径的5倍。 3.0.4同一场地的同一工程地质单元层,现场湿陷起始压力试验 不应少于3组。

3.0.5试验采用的仪器、设备应按相关规定定期检定和校

4.1.1室内湿陷起始压力试验可采用单线法或双线法固结试验 进行。 4.1.2室内湿陷起始压力试验在同一土样中制备的试样其含水 率差值不得大于2%,密度差值不得大于0.03g/cm3。 4.1.3室内湿陷起始压力试验的变形稳定标准不得大于 0. 0lmm/h。 4.1.4室内湿陷起始压力试验所用透水板和滤纸的湿度应接近 试样的天然湿度。

4.2.1室内湿陷起始压力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固结容器应由环刀、护环、透水板、水槽、加压上盖等组成 如图4.2.1所示: 2环刀内径应为79.8mm,高度应为20mm,环刀应具有一 定的刚度,环刀直径的变形不应大于0.03%,内壁应无锈蚀、无擦 痕; 3透水板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用固定式容器时,顶部透水 板直径应小于环刀内径0.2mm~0.5mm; 4加压设备应能垂直施加各级规定的压力且没有冲击力,压 力准确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 术条件》GB/T15406的规定; 5变形量测仪器应选用百分表或位移传感器,测量误差不大

图4.2.1固结仪示意图 一位移支架:2一位移计导杆:3一加压上盖:

于0.1%Fs;分辨力优于或等于0.01mm。百分表量程宜为 10mm。

4.3. 1试样的制备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将土样筒按标示的上下方向放置,剥去蜡封或胶带,开启 土样筒取出土样,检查土样结构,当发现土样扰动时,不得用于试 验; 2根据试验要求用环力切取试样时,应在环刀内壁涂一薄层 凡士林,刃口向下放在土样上,将环刀垂直下压,并用切土刀沿环 刀外侧切削土样,边压边削至土样高出环力,根据试样的软硬采用 钢丝锯或切土刀整平环刀两端土样,擦净环刀外壁,称量环刀和试 样的总质量:

3切削土样时,应对土样的结构、气味、颜色、包含物、 状态和均匀性进行描述。

3切削土样时,应对土样的结构、气味、颜色、包含物、裂缝、 状态和均匀性进行描述。 4.3.2单线法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固结容器内放置护环、透水板和滤纸,将装有试样的环 刀装入护环内,放上导环、试样上依次放上滤纸、透水板和加压上 盖,并将固结容器置于加压框架正中,使加压上盖与加压框架中心 对准,安装百分表或位移传感器。 2施加1kPa的预压荷载,然后调整百分表或位移传感器, 使其读数归零。 3试验过程中,当试验压力小于150kPa时,每级压力增量 宜为25kPa~50kPa;当试验压力大于150kPa时,每级压力增量宜 为50kPa~100kPa,最大一级压力应大于土体饱和自重压力与附 加压力之和。 4同一土样,单线法试验不应少于5个环刀试样,均在天然 湿度下分级加荷,分别加至不同的规定压力,变形稳定后,将各试 样缓慢地浸入蒸馏水饱和,附加湿陷沉降稳定,试验终止

1试样和仪器的安装同本规程第4.3.2条第1款~第3款。 2同一土样,取2个环刀试样,分别对其施加相同的第一级 压力,变形稳定后应将2个环力试样的百分表读数调整一致,调整 时应考虑各仪器变形量的差值。 3将其中一个试样保持在天然湿度下分级加荷,每级变形应 达到稳定标准,加至最后一级压力,变形稳定后,试样浸水饱和,下 优稳定后,试验终止。 4将其中另一个试样浸水饱和,下沉稳定后,分级加荷,每级 变形应达到稳定标准,至最后一级压力,变形稳定后,试验终止。 5大然湿度的试样在最后一级压力下浸水饱和,下沉稳定后 的试样高度与浸水饱和试样在最后一级压力下的变形稳定后的高 度不一致,且相对差值不大于20%时,应以前者的计算结果为准,

并对浸水饱和试样的试验计算结果进行修正;相对差值大于20% 时,应重新试验。

4.4.1各级压力下的湿陷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4.4.1各级压力下的湿陷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hp一 室内湿陷性试验中,保持天然湿度和结构的试样,加 荷至一定压力时,变形稳定后的高度(mm); h,一室内湿陷性试验中,在浸水饱和条件下的试样,加荷 至一定压力时,下沉稳定后的高度(mm); h。一试样的原始高度(mm)。 计算结果应精确至0.001。

4. 4.2自重湿陷系数应按下式

4.4.3湿陷起始压力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4.4.3 湿陷系数与压力关系曲统

5.1.1现场湿陷性起始压力试验可采用单线法或双线法静载荷

.1.1现场湿陷性起始压力试验可采用单线法或双线法静载 代验进行。

5.1.2采用双线法静载荷试验时每组应为2个试验点,采用单线

试验不应选在陡坎附近或地形起伏变化较大处; 2 试验不应选在灌渠附近或受水浸泡的场地; 试验位置距既有建(构)筑物外墙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 于7m。

2.2加荷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条件选用压重平台反力装置 苗反力装置等。加荷反力装置提供的反力不应小于预估最大加 量的1. 2 倍。

5.2.2加荷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条件选用压重平台反力装

5.2.3荷载测量可采用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也可以采用

或压力传感器换算荷载。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压力 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超过士1%

5.2.4变形量测仪器应选用百分表或位移传感器,测量误差

0.1%FS,分辨力优于或等于0.01mm.百分表量程不官小

5.3.1试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坑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承压板直径(边长)的3倍; 2试坑开挖后不能及时安装试验设备时,应预留保护层,其 厚度不宜小于50cm; 3开挖至试验深度后,应采用人工将试坑底面整平,铺设 10mm30mm厚的中、粗砂并用水平尺找平,并立即安装试验设 备。

.3.1试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

5.3.2试验加荷方式应采用沉降相对稳定法。

1第一级荷载应包括设备自重; 2所加荷载位于0~150kPa压力段时,每级荷载增量宜为 15kPa~25kPa; 3当所加荷载超出150kPa时,每级荷载增量宜为25kPa~ 50kPa; 4试验最大荷载应大于试验深度处上覆土体饱和自重压力 与附加压力之和,且不应小于200kPa; 5当试验深度较大,上覆土的饱和自重压力超过荷载增量较 多时,第一级荷载可不考虑上覆土的饱和自重压力,应按荷载增量 逐级加荷,当加荷至相当于上覆土的饱和自重压力时.应进行变形 观测; 6施加每级荷载后,按间隔5min、5min、10min、10min 15min、15min各观测一次土体变形量,以后为每隔30min观测 次,直至下沉稳定; 7每级荷载下的变形稳定标准为连续2h内土体的变形量不 大于0.1mm/h。

5.3.5单线法静载荷试验应符合下

1 每组试验应选在同一场地的相邻地段的同一工程地质单 元层; 2 每组试验不宜少于5个试验点,并确定各试验点终止荷 载; 3各试验点分级加荷至终止荷载,变形稳定后,分别记录变 形量s,向试坑内浸水至饱和,下沉稳定后,分别记录变形量s

1试验位置选择应符合本规程第5.3.5条第1款的规定; 2每组试验应设2个试验点,分别对其施加相同的第一级压 力,变形稳定后将其中一个试验点浸水饱和; 3各试验点分级加荷,加至规定的分级荷载,变形稳定后,分 级记录变形量S及s。 5.3.7试验结束后,拆卸试验设备,对具湿陷性的黄土,在承压板 直径(边长)的1.5倍深度范围内,每隔20cm采取一件保湿扰动 土样,测定含水率。

5.4.1各级荷载下的浸水附加沉降量△F,应按下式计算:

5.4.1各级荷载下的浸水附加沉降量 △F,应按下

式中:b一承压板直径或边长(mm)。 计算结果应精确至0.001

5.4.3对于湿陷性黄土,自重湿陷系数应按式(5. 4. 3

5. 4. 3 对于湿陷性黄土,自重湿

△F O= 1.56

式中:△Fzs 现场静载荷试验中,上覆土饱和自重压力下的浸 水附加沉降量(mm); b一一承压板直径或边长(mm)。

5.4.4湿陷起始压力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过平均值的30%,取平均值作为湿陷起始压力,若试验数据 超过30%,分析其原因,剔除异常值后取小值作为湿陷起始 或增加试验数量。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岩土工程仪器基本参数及通用技术条件》GB/T15406

《湿陷性土起始压力测试规程》YS/T5227一2018经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10月22日以第54号公告批准 发布。 本规程是在《湿陷性土起始压力测试规程》YS5227一1995的 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主编单位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 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对我国湿陷性土起始压力的测试工作 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先后召开全体会议4次,同时参考了国内外 其他行业的相关规程、规范,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关于湿陷性 土湿陷起始压力测试方法的成功经验,采用了经实践证明行之有 效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提出了湿陷性土起始压力测试的方 法要求,补充和完善了单线法、湿陷系数的计算方法及砂土与碎石 土的湿陷起始压力判定标准。 为便于有色金属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科研、高等院校等 有关单位和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湿 陷性土起始压力测试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 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 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29) (30) 压力试验 (31) (31) (31) (31) 压力试验 (32) (32) (32) (33) (34)

29) (30) 压力试验 (31) (31) (31) (31) 压力试验 (32) (32) (32) (33)

1.0.1目前,对湿陷性黄土的测试方法有比较系统的规定,对其 他有湿陷性的土,在测试方法上,或没有规定,或有规定但标准尚 需统一。 制定本规程是为了充分发挥湿陷起始压力在岩土工程勘察、 评价、地基基础设计和地基处理等方面的作用,统一确定湿陷起始 压力的标准和试验方法,保证测试质量。 1.0.2有湿陷性的土,并不局限于黄土,还有砂土及碎石土等,原 规程中角砾、残积土与砂土、碎石土不是一个分类标准,敌不再单 独提及。现行国家标准《盐渍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T50942 中未提及溶陷起始压力内容,且湿陷与溶陷机理不同,故本规程对 盐渍土不再涉及。

于3组,是统计的最低要求,也是确定湿陷起始压力的需要。

4室内湿陷起始压力试验

4.1.2双线法试验,两个试样的密度及含水率理论上应该完全相 司。因为含水率及密度对湿陷性均有显著的影响,因此把含水率 和密度作为控制试样的两个指标,否则相当于两个不同的土样,根 据大量的比对试验表明.当两个土样的密度相差不大于0.03g/cm3 且含水率相差不大于2%时,对试验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

4.2.1实践表明,有的环刀刚度不够,当施加较大压力试验时,环 刀发生变形,严重影响试验结果,因此规定了环力直径的变形不得 大于 0. 03%的要求。

4.3.2、4.3.3湿陷起始压力利用湿陷系数和压力关系曲线求得。 测定湿陷起始压力(或不同压力下湿陷系数)国内外都沿用单线 双线两种方法。从理论上和试验结果来说,单线法和双线法均能 反映土体变形的实际情况,如果土质均匀单线法比双线法效果更 好,为与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和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一致,本规程改成单线法、双线 法并列,供试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用。进行双线法时,保持天然 湿度施加压力的试样,在完成最后一级压力后仍要求浸水测定湿 陷系数,其自的在于与浸水条件下最后一级压力的湿陷系数比较 以便二者进行校核。 双线法试验结果修正方法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 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相关内容。

5.1.4现场湿陷起始压力试验位置的选择要求是基于以下因素

考虑的: 1试验位置选在陡坎附近或地形起伏变化较大处其代表性 相对较差,因为现场湿陷性起始压力试验周期长,试验费用高,一 般不会有太多组试验,所以试验位置的代表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2含水率对于湿陷起始压力有非常显著的影响,本款规定即 是为了避免将试验选在场地土含水率过大的位置而影响试验结 果。 3现场静载荷试验是在充分浸水的条件下进行的,如果距已 有建(构)筑物太近,地基有可能被水浸饱,造成地基性能恶化,影 响已有建(构)筑物安全,因此需要有一个安全距离。一般试验深 度不超过3m,采用直径80cm的承压板,其试坑直径不小于 1.2m,其试验影响深度一般不大于1.2m,试验最终浸润线的垂直 夹角一般不大于40°,则自地表起计算其影响范围为(3m十1.2m)× tan40十1.2m三4.7m,再加一定的安全距离,故规定试验位置距 既有建(构)筑物外墙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7m。

5.2.1千斤顶荷载超过其最大起重量的80%时,可能产生漏油、 卸压、仪表损坏、计量精度下降等现象。 5.2.2现场静载荷试验通常采用外堆重物提供反力,千斤顶加荷 的方式。外堆重物通常不会非常均匀地堆载在试验台上,加荷反 力装置提供的反力稍大一点可保证避免试验台倾覆的风险。并应

注意试验台底面应高于千斤顶一定距离,且试验台堆载后不应有 向下弯曲变形以防止试验地层提前受压,影响试验结果

5.3. 1试坑开挖的要求是基于以下因素考虑的

1一般认为,在70%~175%承压板直径的范围内,土体的 竖向变形会受到试坑侧壁土体压力的明显影响,而到了3倍承压 板真径范围以外,土体的竖向变形受试坑侧壁土体压力的影响极 小,可忽略不计。 2一般股有湿陷性的土,其天然含水率都较小,对含水率的变 化很敏感,当含水率有土1%的变化时,土体湿陷性指标可能会发 生显著的变化.因此本条对预留保护层的厚度进行了规定。 3对于黄土、砂土和较均匀的残积土,找平层可取小值,对于 角砾土、碎石士和不均匀的残积土,找平层可取大值。 5.3.2流降相对稳定法即通常意义上的慢速法,是目前在岩土载 荷试验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加荷方式。 5.3.3施加试验荷载及变形观测的要求是基于以下因素考的: 1加荷增量的大小对于试验结果是有一定影响的,特别是当 开始变形段,加荷增量过大,土体沉降量会显著增大,将会造成P。 ^F曲线形态歪曲,影响湿陷起始压力取值,对于湿陷强烈的土体 加荷增量宜取小值,对于湿陷弱的土体加荷增量可取大值。 2现在建(构)筑物的附加应力一般较大,试验最大荷载的规 定是为了判断地基承受实际荷载与湿陷起始压力的大小关系。 3每一级荷载刚刚施加后的土体变形速率一般较大,因此前 期适当加密观测频率足必要的。 4沉降稳定标准保持了与现行的大部分标准中关于岩土静 载荷试验的稳定标准的一致性,对原规程进行了修改。 5

1一般认为,在70%~175%承压板直径的范围内,土体的 竖向变形会受到试坑侧壁土体压力的明显影响,而到了3倍承压 板直径范围以外,土体的竖向变形受试坑侧壁土体压力的影响极 小,可忽略不计。 2一般有湿陷性的土,其天然含水率都较小,对含水率的变 化很敏感,当含水率有土1%的变化时,土体湿陷性指标可能会发 生显著的变化.因此本条对预留保护层的厚度进行了规定。 3对于黄土、砂土和较均匀的残积土,找平层可取小值,对于 角砾土、碎石士和不均匀的残积土GB/T 33430-2016 硅橡胶混炼胶 电线电缆用,找平层可取大值。

3.2沉流降相对稳定法即通常意义上的慢速法,是目前在岩土

1加荷增量的大小对于试验结果是有一定影响的,特别是当 开始变形段,加荷增量过大,土体沉降量会显著增大,将会造成P AF曲线形态歪曲,影响湿陷起始压力取值,对于湿陷强烈的土体 加荷增量宜取小值,对于湿陷弱的土体加荷增量可取大值。 2现在建(构)筑物的附加应力一般较大,试验最大荷载的规 定是为了判断地基承受实际荷载与湿陷起始压力的大小关系。 3每一级荷载刚刚施加后的土体变形速率一般较大,因此前 期适当加密观测频率足必要的。 4沉降稳定标准保持了与现行的大部分标准中关于岩土静 载荷试验的稳定标准的一致性,对原规程进行了修改。

二点是与室内湿陷起始压力试验是类似的。一般认为,单线法静

载荷试验结果较符合实际,但其试验工作量很大,在同一场地的相 司高程及相同土层,1组单线法静载荷试验至少需做5个试验点, 而1组双线法静载荷试验只需分别做1个天然湿度的试验点及1 个浸水饱和的试验点。因此实际工程中往往选择双线法静载荷试 险进行现场湿陷起始压力的测试,但有条件时,选择单线法静载荷 试验更有意义。

5.4.4对于具有湿陷性的砂土和碎石土,本规程之所

..4对其有业阳 米用友水 附加沉降量△F与压板直径d(边长b)的比值0.023为对应的单 立面积荷载确定湿陷起始压力,是基于以下原因: 1一般认为砂土和碎石土静载荷试验主要受压层的深度范 围h等于承压板底面以下1.5倍承压板宽度; 2浸水附加沉降量与深度之比相当于单位厚度的土体产生 的附加湿陷量; 3与室内浸水试验相类比,把单位厚度的土体产生的附加湿 陷量△F。/h作为判定湿陷性土的定量界限指标GB/T 16462.2-2017 数控车床和车削中心检验条件 第2部分:立式机床几何精度检验,并与室内试验取 值保持一致,规定为0.015,即

AFs/h=s=0.015 h=1.56b AFs/b=0.015X1.5=0.023

上述判定标准与取值原则是与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 范》GB 50021 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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