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66-2019: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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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1366-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9.6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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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66-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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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66-2019: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在划定的建筑物项目范围内,绿化、植被从空气中吸收并存 储的二氧化碳量。

2.1.5全球变暖潜值

NB/T 10381-2019 煤矿充水水源氢氧稳定同位素示踪技术规范在固定时间范围内1kg物质与1kg二氧化碳(CO2)的脉冲排 放引起的时间累积辐射力的比率

D: 第种建材平均运输距离。

Ccc 建筑拆除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 Cp 建筑绿地碳汇系统年减碳量; CM 建筑运行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 Cr 建筑使用制冷剂产生的碳排放量: Cjc 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 Cjz 建筑建造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 Cse 建材生产阶段碳排放; Cw 建材运输过程碳排放。

2.2.3能源供给、消耗量

年电梯能耗; E; 建筑第类能源年消耗量; Ecc 建筑拆除阶段能源用量; Ecc.i 建筑拆除阶段第i种能源总用量: Ecs 措施项目总能源用量; Ei.j j类系统的第i类能源消耗量; Eiz 建筑建造阶段总能源用量; Ejz.i 建筑建造阶段第种能源总用量: Ej.i 第个项自中,小型施工机具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 量,但其消耗的能源列入材料的部分能源用量: Efx 分部分项工程总能源用量; EF; 第类能源的碳排放因子: Ei 照明系统年能耗; Epv 光伏系统的年发电量; Estandby 电梯待机时能耗; ERi.j 类系统消耗由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的第类能 源量; Ewt 风力发电机组的年发电量: Ew 生活热水系统年能源消耗:

2. 2. 4 计算系数

APD 年平均能量密度; CR(z) 依据高度计算的粗糙系数: EPF 根据典型气象年数据中逐时风速计算出的因子; F: 第i种主要建材的碳排放因子; ffx,i 分部分项工程中第i个项目的能耗系数: fes.i 措施项目中第个项目的能耗系数; fee.i 第i个拆除项目每计量单位的能耗系数;

KR 场地因子; 制冷剂类型; r Z0 地表粗糙系数

行计算,或在建巩物建造后对碳排放量进行核算 3.0.3建筑物碳排放计算应根据不同需求按阶段进行计算,并 可将分段计算结果累计为建筑全生命期碳排放 3.0.4碳排放计算应包含《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列 出的各类温室气体。 3.0.5建筑运行、建造及拆除阶段中因电力消耗造成的碳排放 计算,应采用由国家相关机构公布的区域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 3.0.6建筑碳排放量应按本标准提供的方法和数据进行计算 宜采用基于本标准计算方法和数据开发的建筑碳排放计算软件 计算。

4.1.1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范围应包括暖通空调、 水、照明及电梯、可再生能源、建筑碳汇系统在建筑运行 碳排放量。

4.1.2碳排放计算中采用的建筑设计寿命应与

4.1.3建筑物碳排放的计算范围应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 内能源消耗产生的碳排放量和可再生能源及碳汇系统的减碳量

量和不同类型能源的碳排放因子确定,建筑运行阶段单位建筑面 积的总碳排放量(CM)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CM 建筑运行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kgCO2 m²); E; 建筑第i类能源年消耗量(单位/a); EF; 第类能源的碳排放因子,按本标准附录A取值: E.j j类系统的第i类能源消耗量(单位/a); ERij j类系统消耗由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的第i类能源 量(单位/a); 建筑消耗终端能源类型,包括电力、燃气、石油、 市政热力等;

j 建筑用能系统类型,包括供暖空调、照明、生活 热水系统等; 建筑绿地碳汇系统年减碳量(kgCO2/a); 建筑设计寿命(a); A 建筑面积(m)

4.2.1暖通空调系统能耗应包括冷源能耗、热源能

2.1暖通空调系统能耗应包括冷源能耗、热源能耗、输酒 及末端空气处理设备能耗

4.2.2暖通空调系统能耗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月平均方法计算年累计冷负荷和累计热负荷: 2应分别设置工作日和节假日室内人员数量、照明功率 设备功率、室内设定温度、供暖和空调系统运行时间: 3应根据负荷计算结果和室内环境参数计算供暖和供冷起 止时间; 4 应反映建筑外围护结构热惰性对负荷的影响; 负荷计算时应能够计算不少于10个建筑分区; 6 应计算暖通空调系统间歇运行对负荷计算结果的影响; 7 应考虑能源系统形式、效率、部分负荷特性对能耗的 影响; 8计算结果应包括负荷计算结果、按能源类型输出系统能 耗计算结果: 9建筑运行参数可参照本标准附录B的建筑物运行特征 确定。 4.2.3建筑碳排放计算模型中建筑分区应考虑建筑物理分隔 建筑区域功能、为分区提供服务的暖通空调系统、区域内采光

4.2.3建筑碳排放计算模型中建筑分区应考虑建筑物

建筑区域功能、为分区提供服务的暖通空调系统、区域内采光 (通过外窗或天窗)情况。

4.2.4年供暖(供冷)负荷应包括围护结构的热损失和处

热(冷)需求;处理新风的热(冷)需求应扣除从排风中回收白 (冷量)

计算,同一暖通空调系统服务的建筑物分区的冷负荷和热负荷应 分别进行求和计算。

4.2.12根据建筑年供冷负荷和年供暖负荷计算暖通空调

1 供冷供暖系统类型: 2 冷源和热源的效率; 3 泵与风机的能耗情况; 4末端类型; 5 系统控制策略; 6 系统运行内部冷热抵消等情况:

7 暖通空调系统能量输送介质的影响; 8冷热回收措施

mrGWP./1000 = Ye

(4. 2. 13)

式中:C,— 建筑使用制冷剂产生的碳排放量(tCOe/a): 制冷剂类型; 人 mr 设备的制冷剂充注量(kg/台); ye 设备使用寿命(a); GWP. 制冷剂r的全球变暖潜值。 4.2.14建筑物碳排放计算采用的冷热源及相关用能设备的性能 参数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4.2.15建筑冷热源的能耗计算应计入负载、输送过程和末端的 冷热量损失等因素的影响。 4.2.16输送系统的能耗计算应计入水泵与风机的效率、运行时 长、实际工作状态点的负载率、变频等因素的影响

4.3.1建筑物生活热水年耗热量的计算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运 行情况,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行情况: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000 Q = TQm

式中:Qr 生活热水年耗热量(kWh/a); Q 生活热水小时平均耗热量(kW/h); T 年生活热水使用小时数(h); m 用水计算单位数(人数或床位数,取其一); qr 热水用水定额(L/人),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确定:

热水密度(kg/L); 设计热水温度(℃); 设计冷水温度(℃)。

建筑生活热水系统能耗应按下式计算,且计算采用的生 系统的热源效率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4.3.2建筑生活热水系统能耗应按下式计算,且计

热水系统的热源效率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式中:Ew 生活热水系统年能源消耗(kWh/a): Qr 生活热水年耗热量(kWh/a); Q 太阳能系统提供的生活热水热量(kWh/a); mr 生活热水输配效率,包括热水系统的输配能耗、 管道热损失、生活热水二次循环及储存的热损 失(%); 生活热水系统热源年平均效率(%)。 Mo

4.4.1 建筑碳排放计算采用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同设计文件 一致。 4.4.2照明系统能耗计算应将自然采光、控制方式和使用习惯 E

4.4.2照明系统能耗计算应将自然采光、控制方式和使 等因素影响计入

4.3照明系统无光电自动控制系统时,其能耗计算可按 算:

ZZPijAti,+24P,A E= 1000

额定载重量、特定能量消耗等参数应与设计文件或产品铭牌 一致。

式中:E。 年电梯能耗(kWh/a); P 特定能量消耗(mWh/kgm); ta 电梯年平均运行小时数(h); V 电梯速度(m/s): W 电梯额定载重量(kg); Estanlby 电梯待机时能耗(W); ts 电梯年平均待机小时数(h)。

3. 6Pt.VW+Estandbyts 1000

4.5.1可再生能源系统应包括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光伏系统 地源热泵系统和风力发电系统 4.5.2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能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s.a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年供能量(kWh); J↑一一太阳集热器采光面上的年平均太阳辐照量(MJ m); nd一 基于总面积的集热器平均集热效率(%): 4.5.3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的能量不应计入生活热水的耗能量。 .5.4地源热泵系统的节能量应计算在暖通空调系统能耗内。 .5.5光伏系统的年发电量可按下式计算:

4.5.3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的能量不应计入生活热水的耗能量。

4.5.6风力发电机组年发

KWT Cr(z) = KRln(z/z0) Aw=5D²/4 APD EPF= 0.5pV 8760 Z0.50pV APD= i=1 8760

5建造及拆除阶段碳排放计算

5.1.1建筑建造阶段的碳排放应包括完成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产生的碳排放和各项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碳排放。 5.1.2建筑拆除阶段的碳排放应包括人工拆除和使用小型机具 机械拆除使用的机械设备消耗的各种能源动力产生的碳排放 5.1.3建筑建造和拆除阶段的碳排放的计算边界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建造阶段碳排放计算时间边界应从项自开工起至项自 工验收止,拆除阶段碳排放计算时间边界应从拆除起至拆除肢解 并从楼层运出止; 2建筑施工场地区域内的机械设备、小型机具、临时设施 等使用过程中消耗的能源产生的碳排放应计入; 3现场搅拌的混凝土和砂浆、现场制作的构件和部品,其 产生的碳排放应计入; 4建造阶段使用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和材料库房等临时 设施的施工和拆除可不计入。

5.2.1 建筑建造阶段的碳排放量应按下式计算:

ZEi,EF CJZ= A

式中:CJz 建筑建造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kgCO2 m?); Ei. 建筑建造阶段第i种能源总用量(kWh或kg):

EF一 第类能源的碳排放因子(kgCO2/kWh或kgCO2/ kg),按本标准附录A确定; A一建筑面积(m?)。 5.2.2建造阶段的能源总用量宜采用施工工序能耗估算法计算 5.2.3施工工序能耗估算法的能源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5.2.2建造阶段的能源总用量宜采用施工工序能耗估算法计算。 5.2.3施工工序能耗估算法的能源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Eiz 建筑建造阶段总能源用量(kWh或kg); Ex—分部分项工程总能源用量(kWh或kg); Ecs措施项目总能源用量(kWh或kg)。

5.2.4分部分项工程能源

Ex = ZQx f fx.i i=1 >T.,R, +Eji.i fx.i=

式中:Qix.i 分部分项工程中第个项目的工程量: ffx.i 分部分项工程中第i个项目的能耗系数(kWh/工 程量计量单位); 第i个项目单位工程量第;种施工机械台班消耗 量(台班); R,一 第个项自第种施工机械单位台班的能源用量 (kWh/台班),按本标准附录C确定,当有经验 数据时,可按经验数据确定; Ei.i 第i个项目中,小型施工机具不列人机械台班消 耗量,但其消耗的能源列入材料的部分能源用量 (kWh); i一分部分项工程中项目序号; j一一施工机械序号。 5.2.5措施项目的能耗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架、模板及支架、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等可计算 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其能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Ee= ZQes.if es. STAi.R cs.i=

式中:Qcs.. 措施项自中第个项自的工程量: fesi 措施项目中第i个项目的能耗系数(kWh/工程量 计量单位); TAij 第i个措施项自单位工程量第种施工机械台班 消耗量(台班); R, 第个项自第种施工机械单位台班的能源用量 (kWh/台班),按本标准附录C对应的机械类别 确定; i措施项目序号; j一施工机械序号。 2施工降排水应包括成井和使用两个阶段,其能源消耗应 根据项目降排水专项方案计算。 3施工临时设施消耗的能源应根据施工企业编制的临时设 施布置方案和工期计算确定

5.3.1建筑拆除阶段的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应按

建筑拆除阶段的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Ccc 建筑拆除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kgCO2 m?); Ecc. 建筑拆除阶段第i种能源总用量(kWh或kg); EF一 第i类能源的碳排放因子(kgCO2/kWh),按本标 准附录A确定:

A一一建筑面积(m)。 建筑物人工拆除和机械拆除阶段的能源用量应按下列公

E = Qif ei ZTijR, +Ej.

6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碳排放计算

6.1.1建材碳排放应包含建材生产阶段及运输阶段的碳排放,

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24040、《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GB/T 24044计算。

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 kgCO2e/m);

(kgCO2e/m)

CSc 建材生产阶段碳排放(kgCO2e); Cys 建材运输过程碳排放(kgCO2e) A 建筑面积(m)

料、建筑围护结构材料、建筑构件和部品等,纳人计算的王要建 筑材料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选主要建筑材料的总重量不应低于建筑中所耗建材总 重量的95%; 2当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时,重量比小于0.1%的建筑 材料可不计算

6.2.1建材生产阶段碳排放应按下式计算:

6.2.1建材生产阶段碳排放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Csc— 建材生产阶段碳排放(kgCO2e); M一一第i种主要建材的消耗量; F:一一第i种主要建材的碳排放因子(kgCOe/单位建材 数量),按本标准附录D取值。 6.2.2建筑的主要建材消耗量(M)应通过查询设计图纸、采购 清单等工程建设相关技术资料确定。 6.2.3 建材生产阶段的碳排放因子(F)应包括下列内容: 建筑材料生产涉及原材料的开采、生产过程的碳排放; 2 建筑材料生产涉及能源的开采、生产过程的碳排放; 3 建筑材料生产涉及原材料、能源的运输过程的碳排放; 43 建筑材料生产过程的直接碳排放。 6.2.43 建材生产阶段的碳排放因子宜选用经第三方审核的建材 碳足迹数据。当无第三方提供时,缺省值可按本标准附录D 执行。 6.2.5建材生产时,当使用低价值废料作为原料时,可忽略其 上游过程的碳过程。当使用其他再生原料时,应按其所替代的初 生原料的碳排放的50%计算;建筑建造和拆除阶段产生的可再 生建筑废料,可按其可替代的初生原料的碳排放的50%计算, 并应从建筑碳排放中扣除

6.2.4建材生产阶段的碳排放因子宜选用经第三方审核

碳足迹数据。当无第三方提供时,缺省值可按本标准 执行。

6.2.5建材生产时,当使用低价值废料作为原料时

上游过程的碳过程。当使用其他再生原料时,应按其所替代的初 生原料的碳排放的50%计算;建筑建造和拆除阶段产生的可再 生建筑废料,可按其可替代的初生原料的碳排放的50%计算, 并应从建筑碳排放中扣除

建材运输阶段碳排放应按下

运输阶段碳排放应按下式计

Cyu = ZMD,T;

式中:Cys 建材运输过程碳排放(kgCO2e); M 第i种主要建材的消耗量(t); D,—第i种建材平均运输距离(km); T 第种建材的运输方式下,单位重量运输距离的 碳排放因子[kg CO,e/(t·km)l

DB37T 4239-2020 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物联网规范6.3.2主要建材的运输距离宜优先采用实际的建权

当建材实际运输距离未知时,可按本标准附录E中的默认值 取值。 6.3.3建材运输阶段的碳排放因子(T)应包含建材从生产地 到施工现场的运输过程的直接碳排放和运输过程所耗能源的生产 过程的碳排放。建材运输阶段的碳排放因子(T)可按本标准

当建材实际运输距离未知时,可按本标准附录E中的 取值。

TCPMA 015.2-2020 出生队列技术规范 第2部分:长期随访到施工现场的运输过程的直接碳排放和运输过程所耗能源的生产 过程的碳排放。建材运输阶段的碳排放因子(T)可按本标准 附录E的缺省值取值

附录A主要能源碳排放因子

表A.0.1化石燃料碳排放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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