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州府古镇(复古工程)预算编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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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州府古镇(复古工程)预算编制招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函; (4)项目管理机构; (5)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证明); (6)预算编制实施方案; (7)其他材料(如有)

3.2.0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和成本警戒线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 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低于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低于成本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和成本警 戒线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1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2.2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不得使用手写或修改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 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GB/T 29647-2013 坚果与籽类炒货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

3.6.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 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预算编制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 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 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盖章 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止本壹份,副本份,PDF格式的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拷贝)壹份。止本和副本 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内 容与纸质文档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档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或不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正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 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推 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 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成本警戒线; (7)评标基准价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一下浮值 %)的,招标人当众随机抽取下浮值F%; (8)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 量目标、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 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成本警戒线: (7)评标基准价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一下浮值 %)的,招标人当众随机抽取下浮值F%; (8)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 量目标、工期、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 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 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平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图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 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本项目不提交履约担保。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 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 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 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 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备注:投标人注册地址远离评标现场的,可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

人注册地址远离评标现场的,可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评标结束后再补盖

第三章(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 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采取抽签确定中标顺序。第一轮由各投标 人抽取抽签顺序,第二轮各投标人抽取中标顺序

2. 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5)扣分因素评分标准:见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详细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

(1)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扣分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 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计算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项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得分C (2)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得分D; (3)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扣分因素计算扣分分值E。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一E。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 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 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 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份,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 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 标依据。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重点为清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 主要合同条件、质量标准和预算编制服务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 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 洛,无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 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成本警戒线、有关的 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平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

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 应性评审。 A3.3.2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载明的最 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凡投标总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 3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 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 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 果计算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评审和评分; (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 (3)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5)扣分因素评审和评分; (6)汇总评分结果。

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 (1)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评审和评分; (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 (3)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5)扣分因素评审和评分; (6)汇总评分结果。

A4.2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评审和评分(A)

A4.2.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和 评分结果,得分记录为A。

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B)

分结果,得分记录为 B

A4.4其他评审因素评审和评分(C)

A4.34.1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项目分值设定、评分标准,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和评分 分结果,得分记录为C。

A4.5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D)

A4.5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D)

A4.5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投标总价进行评分,记录投标总价的评分结果GB/T 37364.1-2019 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技术规程 第1部分:导则,投标总价的得分 记录为D。 投标人得分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 值。 (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30%(含30%)范围内的评分。 3)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A4.6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

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 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在详细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申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 行。 经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错误、计算错误、 多余标识等)的内容均视为细微偏差扣分因素(即不属于附件B:无效标条款中列出的错误内容的)。对扣 分因素的评分结果,其累计记录为E,

A4.8.1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QDSQ 0001S-2015 迪庆香格里拉铯曲庄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青稞炒面,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 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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