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66-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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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66-2019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4.1.1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范围应包括暖通空调、生活热 水、照明及电梯、可再生能源、建筑碳汇系统在建筑运行期间的 碳排放量。 4.1.2碳排放计算中采用的建筑设计寿命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当设计文件不能提供时,应按50年计算。 4.1.3建筑物碳排放的计算范围应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 内能源消耗产生的碳排放量和可再生能源及碳汇系统的减碳量。 4.1.4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量应根据各系统不同类型能源消耗 量和不同类型能源的碳排放因子确定:建筑运行阶段单位建筑面 积的总碳排放量(CM)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4.1.1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计算范围应包括暖通空调、生活热 水、照明及电梯、可再生能源、建筑碳汇系统在建筑运行期间的 碳排放量。
j一建筑用能系统类型,包括供暖空调、照明、生活 热水系统等; CP一 建筑绿地碳汇系统年减碳量(kgC()/a); y一建筑设计寿命(a); A一建筑面积(m²)。
4.2.1暖通空调系统能耗应包括冷源能耗、热源能耗、输配系 统及末端空气处理设备能耗。
GB/T 3461-2016 钼粉4.2.2暖通空调系统能耗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月平均方法计算年累计冷负荷和累计热负荷; 2应分别设置工作日和节假日室内人员数量、照明功率、 设备功率、室内设定温度、供暖和空调系统运行时间: 3应根据负荷计算结果和室内环境参数计算供暖和供冷起 止时间; 应反映建筑外围护结构热情性对负荷的影响: 5 负荷计算时应能够计算不少于10个建筑分区; 6 应计算暖通空调系统间歇运行对负荷计算结果的影响: 应考虑能源系统形式、效率、部分负荷特性对能耗的 影响; 8计算结果应包括负荷计算结果、按能源类型输出系统能 耗计算结果; 93 建筑运行参数可参照本标准附录B的建筑物运行特征 确定。 4.2.3建筑碳排放计算模型币建筑分区应考虑建筑物理分隔, 建筑区域功能、为分区提供服务的暖通空调系统、区域内采光 (通过外窗或大窗)情况。 4.2.+年供暖(供冷)负荷应包括围护结构的热损失和处理新风 的热(冷)需求:处理新风的热(冷)需求应扣除丛排风中回收的热
4.2.+年供暖(供冷)负荷应包括围护结构的热损失和处理新风 的热(冷)需求;处理新风的热(冷)需求应扣除从排风中回收的热 量(冷量)。
4.2.+年供暖(供冷)负荷应包括围护结构的热损失和处理新风
4.2.5建筑碳排放计算中建筑室内环境计算参数应与设计参数 一致,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4.2.6建筑碳排放计算气象参数的选取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JGJ/T346的规定。 4.2.7建筑碳排放计算应定义建筑围护结构,围护结构的热工 性能及构造做法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4.2.8 建筑碳排放计算中应分别计算建筑累积冷负荷和累积热 负荷。 4. 2. 9 建筑碳排放计算的累积冷热负荷应根据下列内容确定: 1 通过围护结构传入的热量: 2 透过透明围护结构进入的太阳辐射热量: 3 人体散热量: + 照明散热量; 5 设备、器具、管道及其他内部热源的散热量: 6 食品或物料的散热量: 7 渗透空气带人的热量; 伴随各种散湿过程产生的潜热量。 4.2.10 建筑碳排放计算时应计算气密性、风压和热压的作用、 人员密度、新风量、热回收系统效率对通风负荷的影响。 4.2.11建筑累积冷负荷和热负荷应根据建筑物分区的空调系统 计算,同一暖通空调系统服务的建筑物分区的冷负荷和热负荷应 分别进行求和计算。
4.2.12根据建筑年供冷负荷和年供暖负荷计算暖通空调系
1 供冷供暖系统类型; 2 冷源和热源的效率; 3 泵与风机的能耗情况; 末端类型; 5 系统控制策略; 6 系统运行内部冷热抵消等情况:
7 暖通空调系统能量输送介质的影响; 8冷热回收措施。
4.2.13暖通空调系统中由于制冷剂使用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拥 放,应按下式计算:
4.3.1建筑物生活热水年耗热量的计算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运 行情况,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4.3.2建筑生活热水系统能耗应按下式计算,且计算采用的生 活热水系统的热源效率应与设计文件一致。
+.+照明及电梯系统
4.4.13 建筑碳排放计算采用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同设计文件 一致。 4.4.2 照明系统能耗计算应将白然采光、控制方式和使用习惯 等因素影响计人。 4.4.3 照明系统无光电门动控制系统时,其能耗计算可按下式 计算:
ZZP..Ati, + 24P,A E=: 1000
A一建筑面积(m²)。
4.4.4电梯系统能耗应按下式计算,且计算中采用的电梯速度、 额定载重量、特定能量消耗等参数应与设计文件或产品铭牌 一致。
4.5.1可再生能源系统应包括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光伏系统、 地源热泵系统和风力发电系统, 4.5.2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能量可按下式计算
Q.a = AJ(1nn 3.6
K wT (R()= KRln(z/20) Aw=5D*/4 APD EPF= 0.5pV 8760 Z0.50pV APD = 8760
5建造及拆除阶段碳排放计算
5.1.1建筑建造阶段的碳排放应包括完成各分部分项T.程施工
1建造阶段碳排放计算时间边界应从项目开工起至项自峻 T验收止:拆除阶段碳排放计算时间边界应从拆除起至拆除肢解 并从楼层运出止: 2建筑施工场地区域内的机械设备、小型机具、临时设施 等使用过程中消耗的能源产生的碳排放应计人: 3现场搅拌的混凝土和砂浆、现场制作的构件和部品,其 产生的碳排放应计人: +建造阶段使用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和材料库房等临时 设施的施工和拆除可不计入。
5.2.1 建筑建造阶段的碳排放量应按下式计算
EEn..EF Jz=
式中:(Jz 一 建筑建造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kgC()人 m?); Eiz.i一建筑建造阶段第i种能源总用量(kWh或kg);
EF::—第i类能源的碳排放因子(kgC)/kWh或kgC) kg),按本标准附录A确定; A一建筑面积(m)。 5.2.2 建造阶段的能源总用量宜采用施工工序能耗估算法计算。 5.2.3 施工.工序能耗估算法的能源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E,..建筑建造阶段总能源用量(kWh或kg); Ex一分部分项工程总能源用量(kWh或kg): Ees:措施项目总能源用量(kWh或kg)。 5.2.+分部分项工程能源用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Ex = ZQ.'.. = fix.i = YT.,R, +E..
5.2.5措施项目的能耗计算应符合下列规
1脚手架、模板及支架、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等可计算 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其能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E= Qes.ifcs.i
5.3.1建筑拆除阶段的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应按下式计算
5.3.1建筑拆除阶段的单位建筑面积的碳排放量应按下式计算,
ZE...EF. = A
A一一建筑面积(m)
A一一一建筑面积(m)。
一建筑面积(m") 5.3.2建筑物人工拆除和机械拆除阶段的能源用量应按下列公 式让算:
E = ZQ .i i s 1 ZTi.,R, +En. ee.i =
6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碳排放计算
5.1.1建材碳排放应包含建材生产阶段及运输阶段的碳排放, 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24040、《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GB/T 24044计算。 6.1.2建材生产及运输阶段的碳排放应为建材生产阶段碳排放 与建材运输阶段碳排放之和,并应按下式计算:
(kgCO.e/m):
6.2.1建材生产阶段碳排放应按下式计算:
6.2.2建筑的主要建材消耗量(M,)应通过查询设计图纸、采购
6.2.+建材生产阶段的碳排放因子宜选用经第三方审核的建材 碳足迹数据。当无第三方提供时:缺省值可按本标准附录I) 执行。 6.2.5建材生产时:当使用低价值废料作为原料时:川忽略其 上游过程的碳过程。当使用其他再生原料时,应按其所替代的初 生原料的碳排放的50%计算;建筑建造和拆除阶段产生的可再 生建筑废料.可按其可替代的初生原料的碳排放的50%计算,
.3. 1 建材运输阶段碳排放应按下式计算:
Cy = EM,D,T
6.3.2主要建材的运输距离宜优先采用实际的建材运输距离。
当建材实际运输距离未知时,可按本标准附录E中的默认值 取值。 6.3.3建材运输阶段的碳排放因子(T;)应包含建材从生产地 到施工现场的运输过程的直接碳排放和运输过程所耗能源的生产 过程的碳排放。建材运输阶段的碳排放因子(T,)可按本标准 附录E的缺省值取值,
算建筑物碳排放时建筑物运行特征应符合表
表B.0.1建筑物运行特征
附录C常用施工机械台班能源用量
C.0.1常用施工机械的单位台班的能源消耗量可按表C.0.1 选用。
1常用施工机械台班能
附录D建材碳排放因子
建筑材料碳排放因子应按表D.0.1选取
D. 0. 1 建筑材料碳排放因子应按表ID.
表D.0.1建筑材料碳排放因子
附录E建材运输碳排放因子
E.0.1混凝土的默认运输距离值应为40kmGB/T 8570.3-2010 液体无水氨的测定方法 残留物含量 重量法,其他建材的默认 运输距离值应为500km。各类运输方式的碳排放因子应按表 E.0.1选取。
表E.0.1各类运输方式的碳排放因子「kgC()e/(t·km)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GB/T24040 3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GB/T24044 ? 《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JGI/T346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GB/个24040 3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GB/T24044 + 《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JGI/T346
LY/T 1946-2011 红锥丰产栽培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