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633-2023 道路旅客运输站服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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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633-2023 道路旅客运输站服务规范.pdf

DB45/T 2633—2023

6.3.1应按照进站协议签订的内容对进站客运车辆经营者进行应班管理,要求客运车辆在发班前 10min~30min进入指定的发车位候客、等待发车(流水班车和旅客高峰期除外)。无特殊情况,客运 车辆不按时应班,1h以内视为误班,1h以上视为脱班。 6.3.2进站客运车辆经营者因故不能发班的,应提前1d告知客运站。客运站按行业管理规定和进站 协议对误班、脱班及不办理报停手续擅自停班的客运经营者进行处理。对无故停班连续达3d以上的, 客运站应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并按协议进行处理。 6.3.3车场管理员应指挥客运车辆有序进出站场。客运车辆驾驶员应服从车场管理员的指挥,做好发 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指定位置在停车场待班、发车区候客,

6.5.1为驻站人员、司乘人员提供休息场所及饮用水等。 6.5.2根据实际条件尽力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驻站办公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办公条件。 6.5.3可根据自身条件提供住宿、餐饮和购物等生活辅助服务,提供车辆清洁、消毒、维修、检测、 充电等生产辅助服务。 6.5.4辅助服务应取得相关的经营资质,达到相关行业的服务标准、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并按有关 规定合理收费。 6.5.5提供的辅助服务应不影响客运站干净、整洁、舒适的整体环境、服务流程以及封闭式管理。发 车区、待班区内不应设立对外商业服务。 6.56官推行商场超市化、餐饮品牌化、提供规范、信誉好、环境好的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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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202.6-2018 智能变电站自动化设备检测规范 第6部分:同步相量测量装置DB45/T2633—2023

7.1.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制。 7.1.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人员,维护站内的交通、消防, 治安安全,提供安全的乘车环境。 7.1.3制定进站行包安全检查、车辆安全例检和进出站检查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7.2.1车辆进、出站口应分开设置。 7.2.2应保障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防火体系符合消防要求。 7.2.3按5.7.1要求配置旅客及行包安全检查设备。 7.2.4根据交运规(2019)13号设置车辆综合检查场所。 7.2.5配备完好有效的电子安全监控设施,确保在车站运行时间内正常开启。监控设施覆盖站前广场、 售票厅、行包安检处、候车厅、检票口、发车区、下客区、车辆安全例检场所、车辆进出站口以及其他 重要的办公监视区域。 7.2.6安排专人管理和维护监控设施,同时做好记录,并保存录像资料30d以上。 7.2.7可根据自身条件,在重要服务岗位配备具有同期录音功能的服务监控设施,并按规定保存资料 7d以上。

7.3.1实行封闭式管理,车辆进出站口设置减速带、电动门,安排专人检查,不准许无关人员、无关 车辆进站。 7.3.2发车区、停车场与住宅、商业铺面等与车站生产作业无关的区域有效隔离。发车区、停车场内 车辆进出分道、人车分道、上下客区分离、消防通道畅通,停车场按车型分组划分停车区,办公车辆等 非进站客运车辆与进站客运车辆分区停放。 7.3.3发车区、下客区、车辆安全例检场所、洗车台、进出通道及停车场设置导向标识、警示标识、 地面标线标识,进出口设定减速带和限速标志牌等,适当位置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牌。

7.4.1 设立安全例检机构,负责安全例检工作的组织实施。 7.4.2按日检车辆数配备例检人员。 7.4.3例检人员熟悉客车结构、检验方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汽车客运站考核合格。 7.4.4及时向客运经营者反馈安全例检信息并留存安检单据

7.5.1对站内安全生产过程实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管理规定。客运站出 站口检查人员应按“六不出站”要求对出站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 注:“三不进站”:违禁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六不出站”:超载营运客 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司乘人员和旅客不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 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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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严格执行车辆报班制度,具体应符合以下规定:

与所有进站客运车辆所属企业建立“客车营运调度情况信息”沟通反馈制度,对非正常应班、 脱班、停班的客运车辆,及时通报车辆所属客运企业,协助客运企业查明原因及去向: 调度员时刻掌握天气情况及路况,因气候恶劣影响行车安全时,按照恶劣天气发班工作程序 操作。 7.5.3在旅客候车时做好安全告知宣传,包括播放安全出行知识视频,印制安全告知宣传单,制作安 全告知宣传栏等。

1.3 车坪地面清洁平整,美化绿化,无堆积物。应结合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优化旅客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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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发班前的车辆卫生状况及车辆装备进行检查公司一期新厂区办公大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符合6.2.2的要求方可报班

8.3.1污水达到排放标准方可排入下水道。 8.3.2对站内噪声的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停车场周边种植绿乔木等植物,绿化环境,降 低噪音。 8.3.3室内空气质量及温湿度管理应符合GB/T18883的要求。 8.3.4采用安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先进、成熟技术。

10.1在车场各功能区域设置导向标识,建立一套清晰且具有连续引导作用的导向标识系统,当标识不 能实现连续引导时,提供人工引导。 10.2采用GB/T10001.1、GB/T10001.2、GB/T10001.3、GB/T10001.9中规定的图形符号。标准中 没有的图形符号,可采用通用图形符号。 10.3标识的内容由文字、符号组成。中文应使用规范汉字,一级客运站宜采用中英文双语标识。 10.4按照JT/T200中的设施配置设立相应标识。 10.5站名标识应设在站房的顶部或站场外墙明显处,客运站正门、主要入口处或总服务台宜设置客运 站的总平面图、所在位置平面示意。 10.6根据各交通运输方式间的换乘需要,通过标识引导、路线设置、交通通告等方式,有效引导旅客 换乘。 10.7在各服务功能区域设置功能指示及服务标识,向旅客说明该区域所提供的服务以及传递必要的信 息。 10.8站场内外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如应急通道、灭火器材和消防栓的位置标识,紧急疏散指示标识, 限速、禁止车辆驶入的禁令标识,存在危险区域的警告标志等。 10.9设施由于座椅损坏、设备故障、地面湿滑等原因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时,在无法当 场维修、更换或清理前,应使用有关标识加以提醒。 10.10静态标识满足昼夜显示要求,动态标识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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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户 (资料性) 客运站服务流程

图A.1客运站服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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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462-2020标准下载[1]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运(1997)101号) [2]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19)13号) [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令2022年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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