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油气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系统检验指南 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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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油气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系统检验指南 2023.pdf

②气体温度高报警及关断; ③气体压力高、低报警及关断; ④气体过滤器和油气分离器压差高报警及关断: 5露点温度高报警: 冷却器出口温度高报警及关断; ?中控关断和本地应急关断试验。 (4)起动和停止试验; (5)运转试验时检查压缩机自动卸载和加载功能,测试压缩机和电机及附属设备的 (6)测试振动值、噪声值。 2.4.5.4换热器 (1)外观检查; (2)换热器的进出口的压力和温度符合设计要求; (3)安全装置报警及关断功能试验合格。 2.4.5.5压力容器 (1)外观检查和内部检查: (2)采用模拟试验的方法对下列报警和关断保护进行试验,一般包括: ①压力高、低的报警及关断保护; ②液位高、低的报警及关断保护; ③温度高报警和保护。 2.4.5.6塔 (1)外观检查和内部检查; (2)采用模拟试验的方法对下列报警和关断保护进行试验,一般包括: ①压力高、低的报警及关断保护; ②液位高、低的报警及关断保护; ③温度高报警和保护。 2.4.5.7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确认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安装符合本指南第5章的相关要求; (2)确认气体探测器经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了标定和校准; (3)确认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已进行了调试并符合要求。 2.4.5.8二氧化碳管汇 (1)外部检查; (2)检查法兰、阀和附件等连接处是否有漏泄和松动现象; (3)液压试验; (4)安全报警及关断功能试验合格。 2.4.6二氧化碳输送海底管道系统的检验/试验 2.4.6.1二氧化碳输送海底管道系统的建造检验应满足中国船级社《海底管道系统规 用要求。 2.4.7试投产 2.4.7.1试投产之前,应遵循已批准的程序逐步接入二氧化碳气源。验船师应确认接 得以执行并满足系统运行设计要求。

2.4.5.5压力容器

2.5.1一般要求 2.5.1.1为保证生产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系统的安全,应执行本节规定的各种 检验。 2.5.1.2业主或作业者应及时向中国船级社提出保持证书有效性的各种检验的申请,并

按指南要求作好检验的项目准备和为检验提供安全措施。 2.5.1.3在检验中,如发现影响证书的有效性的损坏或缺陷时,验船师应将处理意见及 时通知申请人对损坏或缺陷进行处理石拱桥施工工艺流程控制图

2.5.2检验种类与周期

2.5.2.1年度检验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系统应进行年度检验。年度检验应在建造检验后初次定期检 验日期或上次定期检验(换证检验)日期的每周年日的前后3个月内进行。 2.5.2.2定期检验(换证检验)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系统应进行定期检验(换证检验),其检验间隔期不应超过 5年,可在现有证书到期前后3个月内进行。 2.5.2.3临时检验 当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系统遭到认为可能影响系统安全的损坏,或进行改造、修 复或更换,以及输送介质或输送条件有改变时,业主/作业者应及时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对 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系统进行临时检验。

①确认土建/结构没有发生影响安全的建构筑物的变化; ②总体检查终端的全部土建/结构,特别应注意大型建构筑物、结构框架的沉降 情况; ③检查储罐或塔器的沉降情况; ④检验防腐涂层、防火涂层; ③检查螺栓连接件和焊接件的连接情况; ③检查可能影响结构整体性的结构或载荷的变化情况。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系统 ① )一般事项 a.向操作人员了解整个系统的运行情况; b.查看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系统的运行日志、检修记录; c.查看总体布置是否有所改变。 ②安全保护装置 a.检查高、低压控制系统的技术状态,在允许的条件下进行报警和关断动作 试验; b.对温度控制系统进行检验,在允许的条件下进行报警和关断动作试验; c.对液位计及液位控制系统进行检查,在允许的条件下进行报警和关断动作 试验; d.外部检视安全阀的技术状态,核查安全阀的标定压力或标定证书; e.检查安全阀前的截止阀并查看锁紧装置; f.检查减压阀的技术状态; g.外部检查关断阀的技术状况; h.对应急关断站进行外部检查,在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关断试验; i.检查气体探测器和报警装置的完整性,对气体探测器和报警装置进行效用 试验,检查探测器及接线盒的接线是否满足防护等级及防爆等级的相应要 求。 ③压力容器(含储罐、塔器) a.检查容器安全操作手册; b.对上次定期检验(换证检验)或年度检验提出的要求进行落实; c.检查容器的绝缘包覆状况; d.对无绝缘的容器检查腐蚀、变形、裂纹及有无其它缺陷; e.检查储罐或塔器壁板、顶板外表面有无变形、结构损坏、腐蚀和渗漏等;

f.检查容器的人孔、手孔、法兰和短管节等附件是否有漏泄现象,螺丝有无 松动; g.焊缝检查,必要时探伤: h.必要时,对结构腐蚀严重部位测厚; i.检查容器的支承结构、工作平台及梯道扶手是否完好; j.检查接地状况; k.记录仪表参数; 1.液位显示监控系统检查和试验; m.加热、温度显示及监控系统检查和试验。 ④回转机械 a.在工作状况下,对回转机械进行外部检查,查看运动部件运转是否正常, 有无漏泄; b.记录各种参数。 5管路 a.检查是否有严重变形、腐蚀等缺陷; b.检查法兰、阀和附件等连接处是否有漏泄和松动现象; c.检查支承、管夹是否紧固; d.检查包覆是否完好; e.检查管路是否有剧烈的振动; f.检查管路的膨胀补偿情况。 3)电气设备与自动化控制 ①对电动机械、配电板、开关装置等进行总体检查,并进行运行状态下的检查; ②检查防止触电、电气火灾、防止静电、防雷击及其它由电气引起灾害的预防 措施的完整性; ③对通用报警系统进行效用试验; ④对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这些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且防 爆等级满足所在区域的防爆要求; ③应对自动化设备进行总体检查,查看运行记录,确认其安全系统和控制系统 处于正常状态; ?电伴热系统的检查: a.外观检查电伴热系统的完整性; b.查阅运行保养记录,了解系统运行情况和元件更换情况; c.检查各控制系统是否处于良好正常运行状态; d.应对电伴热系统接地故障报警装置进行试验; e.检查系统中电气连接有无松动情况及各种密封装置有无损坏。 4)防腐、保温、保冷检查 ①对阴极电流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对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保护电位等记录进 行查阅: ②对区域性牺牲阳极的外观进行检查或了解; ③对设备、管道的防腐、保温、保冷情况进行检查。 5)二氧化碳输送海底管道系统 度检验应满足中国船级社《在役海底管道检验指南》第2章第2节年度检验的要求。

2.5.4定期检验(换证检验)

除元成本节规定的年度项目外,还应元成下列项日: 2.5.4.1压力容器(含储罐、塔器) (1)对压力容器尽可能在拆开的情况下做内部检验,小型的热交换器、洗涤器和0.7MPa 及以上的压力容器不能做内部检验时,经中国船级社批准可用1.25倍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 或测厚代替内部检验。 (2)检查压力容器等设备基础结构情况。 (3)应尽可能对罐内进行清理,对内部结构及焊缝进行检查。如有特殊情况而采用其

它检验方式应经中国船级社同意。 (4)测厚和结构评估 ①应对罐体及基座结构进行测厚,测厚点数应能反映结构的总体腐蚀情况; ②罐体结构的腐蚀量应不超过设计腐蚀增量; ③基座结构的允许腐蚀量满足设计要求; ④应对测厚报告进行认真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对罐体结构总体评估,必要 时可要求进行评估计算。验船师应在评估基础上提出必要的修理要求、使用 限制条件、年度检验时的扩大检验要求等。 (5)无损探伤 应对储罐或塔器壁底圈钢板的纵向对接焊缝、罐壁与罐底板的角接焊缝进行100%磁粉 探伤,对其它位置焊缝的探伤比例可根据现场情况定。 (6)储罐或塔器罐体在经过重大修理或验船师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做强度试验,强 度试验要求与建造检验的要求一致。 2.5.4.2对回转机械在实际可能的情况下进行拆开检验。 2.5.4.3电气设备 (1)危险区内电气线路进行绝缘试验; (2)尽可能对重要用途的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在工作状态下进行效用试验; (3)检查主要电缆和电气设备的护罩有无破损,并测量重要电气设备供电电缆的绝缘 电阻。 2.5.4.4二氧化碳输送海底管道系统 定期检验(换证检验)应满足中国船级社《在役海底管道检验指南》第2章第3节换证 检验的要求。

海上油气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系统检验指南

3.1.2.1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系统的设备和管道的设计压力应满足中国船级社《海 上油气处理系统规范》的相关要求

3.1.3设计温度 3.1.3.1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系统的设备和管道的设计温度应满足中国船级社 《海上油气处理系统规范》的相关要求。

3.1.5误操作的预防

3.1.5误操作的预防 3.1.5.1设备布置应能防止由于单一操作的失误而导致设施和人员处于危险状态。 3.1.5.2设备和管路的布置应能防止由于漏泄或阀件误操作而导致对设备和人员构成 或胁。 3.1.5.3应急关断等类似的手动按钮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盖。 3.1.5.4阀门应设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3.1.5.5为避免机械设备和系统在操作及转换中的差错,应在醒目处设有安全操作说明 标牌和标签。

3.1.6.1输送温度较高或易冻介质的管道、法兰和阀门应进行隔热保温,保温材料应为 不可燃或阻燃材料。 3.1.6.2低温设备应设有有效的保冷措施。 3.1.7防低温措施 3.1.7.1必要时,应对低温管路与其邻接的钢结构件进行热隔离厂房项目门卫室施工方案,以防止钢结构温度降 低到其材料的设计温度以下。当液体管路需经常被拆开或预计其可能有液体泄漏时(如接头 处和货泵轴封处等),则应对其下方的钢结构部分提供保护措施。 3.1.8放泄和放气装置 3.1.8.1各种系统应根据需要在泵、滤器和其他设备上以及管路上设有放泄阀或旋塞, 3.1.8.2应根据系统运行和维修需要在设备、部件和管路上设置放气阀。 3.1.8.3泄放出口应避开人员活动场所。

3.1.8放泄和放气装置 3.1.8.1各种系统应根据需要在泵、滤器和其他设备上以及管路上设有放泄阀或旋塞 3.1.8.2应根据系统运行和维修需要在设备、部件和管路上设置放气阀。 3.1.8.3泄放出口应避开人员活动场所。

3.1.9.1设在危险区的设备和管路应可靠地接地,它们与平台结构间的电阻不应超过1 MQ

3.2.1.1固定设施上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系统总体布置应满足中国船级社《海 上油气处理系统规范》的相关要求。 3.2.1.2移动平台上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系统总体布置应满足中国船级社《海 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的相关要求。 3.2.1.3浮动设施上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系统总体布置应满足中国船级社《海 上浮动设施入级规范》的相关要求。 3.2.1.4陆岸终端上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系统总体布置应满足中国船级社《海 洋石油陆岸终端发证检验指南》的相关要求。 3.2.1.5人工岛上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系统总体布置应满足相关法规和标准规 范的适用要求

3.2.2.1 设备应设置在具有良好通风的开甲板上。 3.2.2.2 设备布置应能避免二氧化碳泄漏后积聚造成人员伤害风险,如无法避免,应设 置有效通风。

3.2.2.1 设备应设置在具有良好通风的开甲板上。 3.2.2.2设备布置应能避免二氧化碳泄漏后积聚造成人员伤害风险钢筋笼滚焊机施工工艺,如无法避免,应设 置有效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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