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 33T12装配式部分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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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 33T1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8.4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79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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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 33T1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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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 33T12装配式部分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pdf

2.2.2作用效应和承载力

M正弯矩设计值; M'一负弯矩设计值; M: 一主次梁连接的弯矩设计值; 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的弯矩值; M. 截面受弯承载力设计值: M.r 梁正截面开裂弯矩; Mu.r 部分抗剪连接时组合梁正截面受弯承载力; N 轴力设计值: NEx\NEy 轴心受压构件绕x轴和y轴弹性稳定临界力: Nm 特征轴力; Nu 截面轴压承载力设计值; NaNamu 轴拉屈服承载力、轴拉断裂承载力;

YC/T 474.2-2013 烟草行业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基本规范 第2部分:地理信息分类代码N 一个抗剪连接件的纵向抗剪承载力: R一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S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Vx、V, 沿x轴方向、轴方向剪力设计值: V. 主钢件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ux\Vuy 沿x轴方向、轴方向主钢件受剪承载力设 计值; V、VV, 梁、柱及节点剪力设计值: Viu 节点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 每个剪跨区段内梁主钢件与混凝土翼板交界面 的纵向剪力; Osa 梁主钢件受拉翼缘、部分腹板及受拉钢筋的等 效钢筋应力值; 最大裂缝宽度

R一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S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Vx、V, 沿x轴方向、Y轴方向剪力设计值: V. 一一主钢件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ux\Vuy 沿x轴方向、轴方向主钢件受剪承载力设 计值; Vb、V。、V梁、柱及节点剪力设计值; Viu 节点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V4 每个剪跨区段内梁主钢件与混凝土翼板交界面 的纵向剪力; Osa 梁主钢件受拉翼缘、部分腹板及受拉钢筋的等 效钢筋应力值; Wmax一最大裂缝宽度。 2.2.3几何参数 A一一主钢件全截面面积; Aac一梁主钢件受压区截面面积; Aaf、A'af、Aaw一主钢件受拉翼缘面积、受压翼缘面积、腹板 面积; Aan一 主钢件的净截面面积; A一包 包覆混凝土中受拉钢筋截面面积; A 包覆混凝土中受压钢筋截面面积; 有效翼缘宽度内受拉钢筋截面面积; As一 圆柱头栓钉钉杆截面面积; A。一混凝土截面面积; Acf一混凝土翼板截面面积 Aw—梁主钢件腹部混凝土受压截面面积; 纵向受拉钢筋合力点至混凝土截面近边的

2.2.4计算系数及其他

k一抗剪连接件的刚度; n一轴压比; α1——受压区混凝土压应力影响系数; 钢材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 βmx)βmy 计算平面内稳定时,关于x、y轴的等效弯矩

系数; Bx、βy——计算平面外稳定时,关于x、轴的等效弯矩 系数; 结构重要性系数: Y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S一钢贡献率; 8k一 钢号修正系数; 一 刚度折减系数; 的有效配筋率; β—一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出一一考虑梁主钢件翼缘作用的钢筋应变不均匀 系数。

3.1.1PEC构件主钢件的钢材宜采用Q355、Q390、Q420、 Q345GJ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和Q235碳素结构钢,质量等级不宜 低于B级,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建筑结构用钢板》 GB/T19879和《碳素结构钢》GB/T700的相关规定。 3.1.2承重的PEC构件主钢件所用的钢材应具有屈服强度、抗 拉强度、断后伸长率等力学性能和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同时应 具有硫、磷等化学成分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应具有碳当量的 合格保证。焊接承重PEC构件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PEC构件 主钢件采用的钢材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GB/T19879和《碳素结构钢》GB/T700的相关规定。 3.1.2承重的PEC构件主钢件所用的钢材应具有屈服强度、抗 拉强度、断后伸长率等力学性能和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同时应 具有硫、磷等化学成分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应具有碳当量的 合格保证。焊接承重PEC构件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PEC构件 主钢件采用的钢材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3.1.3PEC构件主钢件采用的钢材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强 度设计值、弹性模量和剪切模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 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采用。 3.1.4PEC梁、PEC柱和PEC支撑等主要抗侧力构件,主钢件 所用的钢材性能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抗拉性能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断后伸长率不应 小于20%; 2钢材的屈服强度波动范围不应大于120N/mm²,钢材实 物的实测屈强比不应大于0.85。 3.1.5PEC构件主钢件采用钢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0mm,且承受

3.1.3PEC构件主钢件采用的钢材的屈服强度、抗拉

度设计值、弹性模量和剪切模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 标准》GB50017的有关规定采用。 3.1.4PEC梁、PEC柱和PEC支撑等主要抗侧力构件,主钢件 所用的钢材性能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抗拉性能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断后伸长率不应 小于20%; 2钢材的屈服强度波动范围不应大于120N/mm²,钢材实 物的实测屈强比不应大于0.85。

沿板厚方向拉力的焊接连接板件,应具有厚度方向抗撕裂性能的 合格保证,钢板厚度方向的截面收缩率不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规定的允许值。 3.1.6组合楼板中压型钢板的材质和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用压型钢板》GB/T12755的有关规定。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规定的允许值。

3.1.6组合楼板中压型钢板的材质和材料性能应符合理

3.2.1PEC构件混凝土中钢筋的选用,以及钢筋的屈服强度标 准值、极限强度标准值、抗拉强度设计值、抗压强度设计值和弹 性模量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3.2.2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PEC柱和PEC斜撑的纵向受力 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中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有 关材料性能的规定

3.3.1PEC构件中的混凝土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混凝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的有关规定,PEC构件中的混凝十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不宜高于C70;楼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混凝土的 最大骨料直径不宜大于25mm。 3.3.2PEC梁可采用轻骨料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的选用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JGI/T12的有 关规定,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LC25。 3.3.3PEC构件的连接后浇区宜采用自密实混凝土或水泥基灌 浆材料,PEC梁的连接后浇区也可采用普通混凝土。自密实混凝 土的选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283的有关规定。水泥基灌浆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有关规定。 只

3.3.1PEC构件中的混凝土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的有关规定,PEC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不宜高于C70;楼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混凝土的 最大骨料直径不宜大于25mm

浆材料,PEC梁的连接后浇区也可采用普通混凝土。自密实混凝 土的选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283的有关规定。水泥基灌浆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有关规定

3.3.4PEC 柱、PEC 支撑的连接后浇区的材料强度等

应主体构件材料强度等级提高一级,PEC梁的连接后浇区的材料 强度等级不应低于相应主体构件材料强度等级

施工时PEC构件连接后浇区浇筑材料

4.1.1PEC构件应由开口截面主钢件及外轮廓范围内浇筑的混 疑土组成,混凝土内可设纵筋、箍筋、连杆、抗剪件等钢配件 (图4.1.1)。PEC 构件宜在工厂制作。

4.1.2PEC构件主钢件的截面分类与宽厚比限值应符合下列 规定: 1PEC柱、PEC梁等构件中主钢件截面按塑性发展能力可 分3类,各类截面的宽厚比限值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图 4. 1. 2) 。

表4.1.2PEC构件主钢件的宽厚比限值

注:1bo为翼缘外伸部分宽度,热轧工字钢和热轧H型钢为翼缘自由端至根部圆弧 起弧处,焊接H形截面为翼缘自由端至焊脚边缘;t为翼缘厚度; ho为腹板计算高度,热轧工字钢和热轧H型钢为腹板两端圆弧间的距离,焊 接H形截面为两端焊脚间的距离,tw为翼缘厚度; 38k为钢号修正系数,8k=235/fav,fav为钢材的屈服强度,当翼缘和腹板的 钢材牌号不同时,应取各自对应的屈服强度

图4.1.2受压翼缘外伸部分宽厚比尺寸示意 1一焊缝

2轴心受压柱中主钢件翼缘外伸部分的宽厚比不应大于表 4.1.2中截面分类2的规定;当柱整体稳定承载力小于截面强度 承载力的75%时,不应大于表4.1.2中截面分类3的规定。 3支撑中主钢件翼缘外伸部分的宽厚比不宜大于表4.1.2 中截面分类1的规定,腹板的宽厚比不宜大于表4.1.2中截面分

类1中柱的规定。 4当主钢件受压翼缘通过连杆与另一侧翼缘牢固连接,且 连杆间距s.与翼缘宽度6.的比值满足s./b.≤0.25,则表4.1.2的 宽厚比限值可放大1.5倍;当0.25

致;当需缩进时,6不应小于6的80%(图4.1.3)。

图4.1.3混凝土的外轮廓尺寸

4.1.4采用PEC构件作为框架柱和框架梁的房屋结构,房屋的 最大适用高度不宜超过表4.1.4的规定。

表4.1.4房屋的最大适用高度(m)

注:1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2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最大高度宜适当降低; 3超过表内高度的房屋,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表4.1.5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宽比

4.2.6在进行结构整体内力分析和变形计算时,矩形PEC梁、 PEC柱构件的截面刚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EA=E,A,+E.A. GA = G,Aa + G.A. EI = E.I, + E.I.

4.2.7在进行结构整体内力分析和变形计算时,T型PEC梁的

4.2.7在进行结构整体内力分析和变形计算时,T型1

框架结构应按下式计算:

D; ≥7 i = i h

EJ≥1. 0 H G

中:D;第i楼层的抗侧等效刚度,可取该层剪力与层间位 移的比值(kN/m); h;一第i楼层层高(m); G、G,一分别为第i,j楼层重力荷载设计值(kN),取1.3 倍的永久荷载标准值与1.5倍的楼面可变荷载标准 值的组合值; H一房屋高度(m); EJa一结构一个主轴方向的弹性等效侧向刚度(kN·mm²), 可取倒三角形分布荷载作用下结构顶点位移相等的原 则,将结构的侧向刚度折算为竖向悬臂受弯构件的等 效侧向刚度。

列规定: 1楼板可采用压型钢板现浇钢筋混凝土组合楼板、钢筋桁 架楼承板、预制混凝土叠合板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等,楼板与 主体结构应可靠连接; 2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或7度且房屋高度不超过50m时, 除可采用本条第1项中的楼板外,也可采用其他轻型楼盖,但应 采取措施保证楼板的整体性; 3当楼层为机房设备层或避难层时,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 土楼板,并应采取增加楼板厚度或配筋率等加强措施; 4当楼面有大开洞或为转换楼层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 土楼板,对楼板大开洞部位宜采取刚性水平支撑等加强措施 需终迅黑点选合下

4.2.11非结构构件与结构的连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 的有关规定,

4.2.12建筑附属设备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有关规定。

表4.3.4结构顶点风振加速度限值(m/s)

4.4.1PEC构件宜采用截面分类1或截面分类2的厚实型主钢 件截面,截面高宽比宜为0.2~5.0。 4.4.2PEC构件采用截面分类3的薄柔型主钢件截面时,PEC 柱截面高宽比宜为0.9~1.1,应设置防止板件局部屈曲的连杆: PEC梁截面高宽比宜为0.25~4.00,矩形PEC梁应设置防止板 件局部屈曲的连杆,T形PEC梁宜设连杆。PEC构件主钢件外伸 翼缘宽度不宜小于70mm。 4.4.3PEC梁和PEC柱主钢件的截面分类应根据构件抗震等级 按表4.4.3规定,表中截面分类和宽厚比限制应符合本规程 4.1.2条规定。

4.4.3PEC梁和PEC柱主钢件的截面分类应根据构件抗震等级 按表4.4.3规定,表中截面分类和宽厚比限制应符合本规程 4. 1.2 条规定

表4.4.3PEC梁、柱中主钢件截面分类

注:轴心受压柱截面分类不得低于截面分类2要求

4.4.4PEC构件采用厚实型主钢件截面时,包覆混凝土内的纵 筋、箍筋和腹板连接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包覆混凝土应设置纵向钢筋、箍筋和栓钉或穿孔拉筋。 2设置箍筋时,箍筋可通过直径大于10mm,焊接在腹板上 的栓钉连接L图4.4.4(a)」;也可将箍筋焊接在腹板上 [图4.4.4(b)];或箍筋穿过腹板焊接连接[图4.4.4(c)]。

(a)栓钉连接的封闭箍筋

(a)栓钉连接的封闭箍筋

(b)焊接到腹板的箍筋

(c)穿过腹板的焊接箍筋

图4.4.4厚实型截面构造形式

纵筋、连杆和栓钉(c)纵筋箍筋连杆和栓

纵向钢筋:2一连杆:3一栓钉:4一箍筋

5栓钉设置应满足本规程第4.4.4条的相关规定; 6按本条第3、4款要求设置的连杆,连杆与主钢件翼缘连 接的焊缝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Nrw ≥0. 1teuf.l

式中:NLw一连杆焊缝承载力设计值(N)。 7直线式圆钢或钢筋连杆与主钢件翼缘的连接角焊缝不能 满足本条第6款要求时,宜采用C 型连杆。

4.4.6PEC构件中纵筋和箍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4.4.6PEC构件中纵筋和箍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满足现不

6PEC构件中纵筋和箍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当内排纵向钢筋

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当内排纵向钢筋 与主钢件板件之间的净距小于25mm和1.5d的较大值时,粘结 力计算时应采用有效周长c(图4.4.6),d为纵筋的最大直径。

图4.4.6有效周长示意图

5. 1. 11 PEC梁的主钢件宜采用实腹工字钢梁,也可采用蜂窝形 钢梁。

5.1.2PEC梁可分为矩形PEC梁和T形PEC梁(图5.1.2)。

混凝土楼板通过抗剪连接件与梁主钢件连接时,可作为有翼板的 T形 PEC 梁的有效截面。

图5.1.2PEC染示意图

一工字形主钢件;2一包覆混凝土;3一箍筋;4一纵筋; 5一混凝土翼板;6一抗剪件(栓钉)

一工字形主钢件;2一包覆混凝土;3一箍筋;4一纵筋: 5一混凝土翼板;6一抗剪件(栓钉)

5.1.3对于符合本规程第4.1.2条规定的截面分类1和截面分 类2的PEC梁,截面受弯承载力可按全塑性理论计算。 5.1.4对于符合本规程第4.1.2条规定的截面分类3的PEC梁 注然

5.1.3对于符合本规程第4.1.2条规定的截面分类1和截面分

类2的PEC梁,截面受弯承载力可按全塑性理论计算 5.1.4对于符合本规程第4.1.2条规定的截面分类3的PEC梁 截面受弯承载力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计算: 1采用非线性方法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截面受弯承载力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计算: 1采用非线性方法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5T形PEC梁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时,跨中与支座处混凝

5.1.5T形PEC梁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时,跨中与支

5.1.5T形PEC梁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时,跨中与支座处混凝 土翼板的有效宽度应按下式计算(图5.1.5):

b. =bo + b, + b2

式中:b。 混凝土翼板的有效宽度(mm); b板托顶部宽度(mm),当板托倾角α<45°时,应 按α=45°计算板托顶部的宽度;当无板托时,则取 梁主钢件上翼缘的宽度:当混凝土板和钢梁之间有 压型钢板分隔等不直接接触时,取栓钉的横向间 距,仅有一列栓钉时取0; b1, b2 梁外侧和内侧的翼板计算宽度(mm),各取梁等效跨 度l.的1/6;6,尚不应超过翼板实际外伸宽度S,;62尚 不应超过相邻梁主钢件上翼缘或托板间净距S.的1/2;

L。 等效跨度(mm),对于简支T形组合梁,取梁的计 算跨度1;对于连续T形组合梁,中间跨正弯矩区 取该跨计算跨度1的60%,边跨正弯矩区取该跨计 算跨度1的80%,支座负弯矩区取相邻两跨计算跨 度之和的 20%

图5.1.5T形PEC梁混凝土翼板的有效宽度

5.1.6PEC梁按塑性分析方法进行计算时,连续梁和框架梁在 竖向荷载作用下的内力可采用弹性分析,不计混凝土开裂。对弹 性分析结果可采用弯矩调幅法,计入负弯矩区混凝土开裂以及截 面塑性发展的影响,内力调幅系数不宜超过30%。 5.1.7PEC梁的强度、挠度和裂缝宽度计算中,可忽略板托截 面的贡献。

DB21T 1954-2012 辽宁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5.1.8PEC梁端钢筋及混凝土翼板中受拉钢筋应采取

措施,保证受力钢筋达到抗拉或抗压设计强度。当不能满足有效 锚固要求时,梁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时不计入该部分钢筋的 作用,

5.1.9当 PEC 梁主钢件采用腹板开孔的蜂窝形钢梁时,相

5.2.1无翼板矩形PEC梁绕强轴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可分为 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两类,应按下列公 式计算:

NY/T 2193-2012 常温烟雾机安全施药技术规范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

2a',≤x≤,ho

Z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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