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第四分册 桥涵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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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第四分册 桥涵工程).pdf

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

A.13SPMT自行式模块车 A.14高压水力破除混凝土工艺

GB/T 230.2-2012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硬度计 (A、B、C、D、E、F、G、H、K、N、T标尺)的检验与校准A.13SPMT自行式模块车 A.14高压水力破除混凝土工艺 10

B. 1 混凝土构件几何尺寸偏差 104 B. 2 构件混凝土强度不足 .105 B.3 混凝土外观病害 105 B. 4 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低 106 B.5 混凝土表面干缩裂缝 106 B. 6 桩基沉渣偏厚 107 B.7 桩头破损、钢筋损伤 107 B. 8 混凝土构件烂根 107 B.9 柱间距偏差大 108 B. 10 支座脱空 .. 108 B. 11 预制梁板封端质量缺陷 108 B. 12 预应力工程质量缺陷 109 B. 13 预制梁吊装损伤 ... 109 B. 14 湿接缝横向开裂· 110 B. 15 预制梁板横隔板错位 110 B. 16 桥面调平层质量缺陷 111 B. 17 混凝土护栏开裂··· 111 B. 18 伸缩缝质量缺陷· 112 B. 19 涵、台背回填沉降开裂 112 B.20 钢筋植筋抗拔力不足 112

1.0.1为全面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打造公路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规范公路桥涵 工程施工,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安全,防治桥涵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通病,结合广东 省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编制本指南。 1.0.2.本指南主要依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广东省等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指 南、文件及行业内成熟先进施工经验和管理经验编制。依据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文件 为准。 1.0.3,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新建和改(扩)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建安费10亿元 以上的二级公路,其他项目可参考使用。 1.0.4本指南立足高质量发展理念,兼顾管理和技术要求,凝聚公路建设标准化成果 和行业内成熟的工艺、工法以及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兼顾指导性和灵活性。 1.0.5:高速公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应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共三册)的要求,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1.0.6在使用和执行本指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桥涵工程相关设计、施工、试验、检 则、测量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本指南未涉及内容应按相关规范执行

备、先进工艺工法和微创新的参建单位,用于奖励完成优质实体工程的参建单位。

2.2.1建设单位应依据现行《公路项自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在工程可行性础 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展工程项目安全性评价。 2.2.2设计单位应依据《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设计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交公 路发[2010]175号)在初步设计阶段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设计安全风险评估.建设单 位应组织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2.2.3符合《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交质监发【2011】 217号)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2.2.4桥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一般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开展。当评估项目 含有多个合同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仍由施工单位 负责。 2.2.5桥梁施工专项风险评估等级达到V级(极高风险)时,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论 证。不得进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极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 2.2.6施工单位应将桥梁风险评估结果纳入合同段风险(危险)源清单。对专项风险 评估为Ⅲ级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施工区段),应纳入合同段重大风险(危险)源清单,进 行重点管控。 2.2.7:施工单位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单独编制危 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2.8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完成后应 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审查论证。 2.2.9施工单位应在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告知现场安 全风险。 2.2.10施工栈桥及平台、现浇支架、爬模及滑模、挂篮、架桥机安装及过孔(跨)、塔式 起重机基础施工等应进行重点安全控制的施工工序称为专控工序。专控工序应纳入安全 验收范畴,施工单位应进行专控工序自检,监理单位应进行专控工序复检

2.3.1建设单位应组织制订建设项目桥涵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或包含桥涵工程相关 为容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明确质量管理理念、管理目标、管理体系、管理机构、管理职 责等。 2.3.2建设单位应制订项目的材料质量管理、设备质量管理、首件工程验收、关键(专 控)工序验收、隐蔽工程管理、质量奖惩管理、质量缺陷处理、质量事故报告等一系列办法和

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

细则;各参建单位应制订各类管理细则,规范自身管理。 2.3.3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统一桥涵工程质量标准,明确桥涵实体工程质 量指标红线,并在管理过程中及时发布各项质量控制及工艺控制要求。 2.3.4建设单位应在桥梁工程中的重点关键工程、敏感部位和管理薄弱环节加大实 体工程质量检测频率。

2.4.1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全覆盖立体网络技术管理责任体系,将技术管理职责分解 落实至各具体岗位和人员 2.4.2建设单位应组织建立项目桥涵工程专家库,组织专家对各参建单位进行桥涵 工程施工技术培训,组织专家研讨项目重、难点技术问题,审查重大技术方案。 2.4.3建设项目应执行广东省公路工程设计标准化,当同一建设项目有两个或以上 设计合同段时,应组织总体设计单位统一设计技术标准、设计风格和质量标准。 2.4.4桥涵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对参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 设计交底,明确设计要点、施工要点和注意事项。 2.4.5施工单位在制订桥涵施工组织方案前应做好现场施工环境、地形地质核查,做 好图纸会审,对设计文件中的结构坐标、高程、关键尺寸和关键参数进行重点复核,存在 题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 2.4.6施工单位应综合考虑安全生产、质量标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临时工程施工 等因素,结合技术、经济性进行综合比选论证,制订综合最优的施工组织方案。 2.4.7监理单位应认真对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建设单位应参加关键、重点部 位的施工组织方案论证审查。 2.4.8同一建设项目应采用同一高程系统。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对测量 控制性桩点进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应在复测原控制网的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适当加密、 优化,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 2.4.9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与相邻工程项目接合处的平面位置和高程进行联测 校核。 2.4.10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施工中所用的临时受力结构和大型临时设施进行专 项设计与验算,明确质量和安全的验收标准,并应编制安装、使用、维护和拆除的作业 方案。 2.4.11桥梁施工监控单位(如有)进场后应熟悉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编制桥梁监控 方案,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查。 2.4.1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择优选定原材料,验证混凝土配合比,并上报监理单位 批复。

上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第四分册」桥涵工程

2.7.1建设项目宜建立橡胶支座、伸缩缝、锚夹具、压浆材料等关键材料准入库制,准 入库应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质量缺陷退出机制、黑名单机制等,对于关键材料质量问题 必要时应上报上级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 2.7.2建设单位宜建立砂石地材供应商的停用、退出、黑名单机制,存在材料质量问 题的,必要时应上报上级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 2.7.3建设项目应将氯离子含量指标纳人细集料的质量检测范围。 2.7.4建设单位应对机制砂使用进行审批管理。施工单位在经过试验并确认机制砂 及成品混凝土质量满足规范要求后,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使用申请,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 设计等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对其生产和施工工艺、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认真审查把关,经 书面批复后方可使用。 2.7.5桥涵工程各种原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的品种、规格及用途分别妥 善存放,对容易受潮、锈蚀的材料应有防雨、防潮或防锈的措施

2.9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2.9.1桥涵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报 告或批复文件要求制订桥涵工程环保和水保方案,并随同施工方案同时上报监理单位、建 没单位审查和审批,并应在施工中落实各项具体保护措施。 2.9.2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现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 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桩基施工、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和设备,必要时应采取综合降噪措施。 2.9.3施工单位不得楚烧废弃物以及有可能产生有毒、烟尘、臭气的物质。 2.9.4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场地直射光线和电焊眩光进行有效控制或遮挡。 2.9.5桥涵桩基钻孔施工泥浆宜进行循环处理后重复使用,减小废弃排放量。环境 和水质敏感区段应采用泥沙分离器进行泥浆的循环。施工完成后废弃的钻渣、泥浆宜外运 要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水中作业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泥浆、油脂污染水体。

3.1.1桥涵工程用钢筋、模板、支架、混凝土、预应力工程材料和设备均应符合国家和 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进场时应按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进行验收。 3.1.2钢筋加工设备和工艺、模板和支架材料、混凝土施工设备和工艺、预应力张拉 和压浆设备及工艺等具体要求宜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示。 3.1.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重点加强对钢筋数量、保护层厚度和连接质量,混凝土 碳化深度、预应力质量的管控。 3.1.4施工单位应编制爬模、翻模、移动模架、挂篮、满布式支架、贝雷架及钢管柱支 架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含拆除方案),并附有受力计算书、主要节点构造详图等。专项施 工方案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认,并按规定论证、审批后方可实施。 3.1.5遇大雨、大雾或6级及以上风力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和高空吊 运作业:爬模、翻模、移动模架及挂篮的安装、爬升和移动不得在夜间进行

3.2.1一般要求 1开工前施工单位应认真核对设计文件中的钢筋布置图、钢筋大样图、钢筋明细表、 钢筋工程数量汇总表以及钢筋工程量清单,熟悉设计文件对钢筋加工与安装的具体要求。 2钢筋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进场时除应检查其外观和标志外,还应按 不同的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抽取试样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试验方法 及频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钢筋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筋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监理单位应按频率进行抽检。 44 钢筋的加工应在钢筋加工场集中进行,钢筋加工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 5钢筋加工场内应按原材料堆放区、钢筋下料区、加工制作区、半成品堆放区、成品待 检区、合格成品区、废料处理区等进行科学合理分区并标识清晰。场内钢筋应做好防潮、防 锈措施。

6钢筋的弯制和端部的弯钩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润 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的规定。 7钢筋弯曲加工时,应按设计一次弯曲成型,不得反复弯折或调直后再弯,不得热弯 成型。 8子 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热轧光圆钢筋制作,且其使用时的设计计算

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第四分册桥涵工程

省公路工程施工标淮化指南

拉应力应不大于65MPa

6钢筋焊接宜采用双面焊缝。采用搭接焊时,连接后两端钢筋轴线应保持一致;采用 帮条焊时,帮条应采用与主筋相同的钢筋。 7钢筋直螺纹接头的连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筒安装时可采用管钳扳手施拧紧固,被连接钢筋的接头应在套筒中心位置相互顶 紧.标准型、正反丝型、异径型接头在安装后其单侧外露螺纹宜不超过2p(p为螺纹的

距 2)接头安装完成后,应采用扭力扳手校核套筒拧紧力矩,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现行《公 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的规定。 8钢筋套筒挤压接头的连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被连接钢筋的端部不得有局部弯曲、严重锈蚀和附着物。 2)钢筋端部应有挤压套筒后可检查钢筋插入深度的明显标记,钢筋端头与套筒长度中 点的距离宜不超过10mm。 3)应从套筒中心开始依次向两端挤压;挤压后,对压痕直径或套筒长度的波动范围应 采用专用量规进行检验。 4)挤压连接后,压痕处的套筒外径应为原套筒外径的0.80~0.90倍,套筒长度应为原 套筒长度的1.10~1.15倍,且套筒不得有可见裂纹

3.2.4钢筋绑扎和安装

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

5)施工单位应结合项目施工要求、施工条件、桩柱设计图纸等科学制订施工组织计划, 合理确定钢筋笼的制作时机和分节长度。 6)成品钢筋笼的存放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存放时底部应设置固定防滚动装置,钢筋 宠叠放时不得超过2层。 7)在吊装、运输前,钢筋笼应设置临时加固支撑装置,如半圆固定胎架等。钢筋笼中间 段宜每隔2m(与设计加强环筋对应位置)布置一道临时加劲内支撑,钢筋笼临时内支撑的 钢筋规格宜与主筋相同。 7混凝土浇筑后,对外露时间较长的预留(埋)钢筋,应采取合适的防锈方式进行保护 如对外露钢筋进行包裹、涂刷防锈材料等,防锈材料不得使用含亚硝酸盐类的钢筋阻锈剂

3.3.1一般要求 1模板和支架均应进行专项施工图设计,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 施工过程中所作用的各种荷载,专项施工方案应报监理单位审查,经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 2模板、支架的设计宜优先采用标准化、定型化的构件。 3模板的板面应光洁、平整,接缝处应严密且不漏浆;支架应稳定、坚固;重复使用的 模板、支架应经常检查、维修。 4钢模板进场前应先进行预拼装,验收合格后用油漆标记拼装顺序号。安装前应抛 光打磨,清除污垢,涂刷脱模剂。脱模剂在同一结构宜采用同一品种,不得使用废机油及其 昆合物,不得污染钢筋及混凝土的施工缝。 5桥涵工程用钢模板面板板材厚度应不小于6mm,推荐采用不锈钢面板整体轧制复 合模板。 6 模板涂好脱模剂后应及时安装,不能及时安装时应进行覆盖。 7 在混凝土结构仰面倒角等容易产生气泡的部位,宜在模板表面粘贴混凝土透水模 板布。

8桥涵工程施工作业平台、通道、上落梯应保证作业和通行空间,四周挂设防护网,立 面防护网采用过塑钢丝网,并安装牢固、保持完好;平台板应满铺并固定,平台板和踏步应 有防滑措施。 9监理单位应建立模板进场审查制度。组织对进场模板进行验收,部分对混凝土结 构物外观、线形要求较高的悬浇梁、薄壁墩、预应力盖梁等应组织到厂家进行验收,并进行 现场试拼,建设单位应参与验收工作。 10监理单位应建立支架安装(含预压)及拆除专项验收制度,并对达到《广东省高速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规定的一定风险等级支架的安装及拆除进行专家审查,重 大或关键控制性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审香

3.3.2模板制作与安装

1模板的配板宜选用大规格的模板作为主板,其他规格的模板作为补充,配板后的板 逢应规则,不得杂乱无章:模板开孔时应采用机械钻孔,且应布置规则、整齐,不得采用焊割 或气割。 2模板安装使用的对拉杆应外套PVC管,保证对拉杆的拆卸和重复使用。宜采用锥 形螺母对拉杆。 3安装模板时,应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且不宜与脚手架连接,避免受震动导 致移位。不得将模板固定于结构钢筋上。 4梁、板等结构的底模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设置预拱度。 5模板安装后如不能立即浇筑混凝土时,应预留出渣口,在浇筑混凝土前清理完模板 内杂物后封堵。 6小型混凝土预制构件模板应使用高强度塑料模板,为避免因混凝土收缩或灌注高 度不足引起预制块厚度尺寸不足的情况,模板高度宜加高5mm。

3.3.3支架制作与安装

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

2满布式支架基础施工前应检验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先进行地基处理, 特别注意对软基地段的地基处理,地基处理之后,经检测承载力符合方案要求后方可进行 混凝土基础施工。 3满布式支架基础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5cm的C20以上混凝土硬化。采用满布式支 架时监理单位应对支架地基排水措施进行验收。 4采用钢管柱及贝雷架支架时,钢管柱、横向分配梁、贝雷架及钢梁的关键部位、受力 点的焊缝应经检验检测,符合现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相关要求方可使用, 5支架应按支架搭设相关规范规定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进行安装,支架在纵桥向和 横桥向均应加强水平、斜向支撑连接,增强支架的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6支架宜根据其结构形式、所用材料和地基情况的不同,按照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 术规范》(JTG/T3650)的规定进行预压。 7支架应结合模板的安装考虑设置预拱度和卸落装置

3.3.4模板、支架拆除

1模板、支架的拆除期限和拆除程序等应严格按照其相应的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进 行,应遵循后支先拆、先支后拆的原则,自上而下进行,且应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 模板。 2非承重侧模板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5MPa以上,且能保证表面及棱角不致因 拆模而损坏时方可拆除。 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自重荷载及其他可能 的叠加荷载时,方可拆除。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侧模应在预应力钢束张拉前拆除;底模及 支架应在结构建立预应力后方可拆除。 4支架应按拟定的程序进行卸落,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横向应同时卸落,卸落时尚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卸落时应设专人用仪器观测变化情况,并详细记录。 2)简支梁、连续梁的模板宜从跨中向支座依次循环卸落,悬臂梁结构的模板宜从悬臂 端开始按顺序卸落

3.4.1一般要求 1公路桥涵工程混凝土宜使用非碱活性集料,当条件不具备时,其他材料中的碱含量 及混凝土中的最大总碱含量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的相关 规定。 2不得对混凝土进行随意修饰,确因混凝土表面存在外观缺陷且不影响主体结构质 量时,应经过主体工程质量验收且报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修饰,修饰前应拍照 存档,修饰材料的色泽应与主体结构基本一致。

1水泥应采用品质稳定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2公路桥涵混凝土工程宜采用散装水泥,散装水泥在工地应采用专用水泥罐储不 泥罐应设置水泥温度监测设备并采取水泥降温措施和防尘措施,

2公路桥涵混凝土工程宜采用散装水泥,散装水泥在工地应采用专用水泥罐储存,水 泥罐应设置水泥温度监测设备并采取水泥降温措施和防尘措施, 3.4.3集料 1细集料宜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河砂,不得采用海砂;当河砂不易得 到时,可采用符合规定的天然砂或硬质岩石加工的机制砂。当采用机制砂时,机制砂的生 产、质量检验等应符合现行《广东省公路工程机制砂水泥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DJTG/T BO1)的规定。 2施工单位每季度应对细集料氯离子含量指标进行1次自检(或外委检测),且建设 单位和监理单位视情况增加氯离子含量技术指标检测项目。 3重要工程的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砂,细度模数宜为2.9~2.6。 4粗集料宜采用质地坚硬、洁净、级配合理、粒形良好、吸水率小的碎石或卵石,施工 前应对所用的粗集料进行碱活性检验。 5公路桥涵混凝土工程用碎石压碎值指标宜按照现行《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相关规定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其他指标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3650)相关要求。 6桥面整体化层、C50及以上强度等级混凝土粗集料应采用反击破碎石 7砂石材料存储应严格分区,并加强集料含水率的检测,确保集料含水率稳定。 8拌和楼料斗应采取加高料斗间挡板高度,加宽料斗或缩窄铲斗方式,保证铲车铲斗 长度小于料斗宽度,防止窜料。 3.4.4水 1混凝土拌制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相关指标,并上报 监理单位审查,经批复同意后方可使用。 3.4.5外加剂和掺和料 1外加剂应采用品质稳定,且与水泥、矿物掺和料之间具有良好相容性的产品。外加 剂、掺和料应符合现行《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外加剂与掺合 料应用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配合比设计前,应进行外加剂相容性的检测。 2外加剂应使用水剂,采用专用储存罐避光储存,并加设效果良好的循环搅拌装置, 3不得使用超过储存期限或在储存期限内变质、结硬、污染和混杂的外加剂。对于进 场3个月以上或对质量有怀疑的外加剂,应重新进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减水剂宜采用聚羧酸类减水剂,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的规定,减水剂掺量以及与水泥的适用性应由试验确定,含气量不宜大于3.0%。 5C40及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应采用聚羧酸类减水剂。

3.4.5外加剂和掺和料

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

1)粉煤灰出厂前按同种类、同等级编号和取样,生产厂家应按规范进行出厂检验和型 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粉煤灰的技术指标及成品稳定性进行检测,并在施工过程 中,对其性能指标和稳定性进行检查。 3)散装粉煤灰应提供卡片,包括产品名称、分类、等级、净含量、批号、执行标准号、生产 厂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袋装粉煤灰的包装袋上应标明与散装粉煤灰卡片相同的内容。 4)粉煤灰在运输与储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同时应防止污染环境。 7混凝土中需要掺用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等掺合料时,其掺入量应在使用前通过试 验确定。掺合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的规定。 3.4.6混凝土配合比 1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采用质量比,并应通过计算和试配选定。施工单位通过设计和 试配确定的配合比.应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且应在混凝土拌制前将理论配合比换 算为施工配合比。 2桩基混凝土配合比、需长距离运输的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现场施工环境及施工工 艺要求,进行落度损失试验和混凝土凝结时间试验。 3当施工工艺、施工条件或原材料质量等发生明显变化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混凝土的配合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复核试验 4高强度混凝土(C60及以上)、高塔泵送混凝土、特种混凝土(抗渗、耐腐蚀)等混凝 土配合比宜由监理单位组织召开专家会议论证审查。 3.4.7混凝土的拌制 1桥涵工程用混凝土应在拌和站集中拌和。 2施工单位应经常性打印混凝土生产配合比,进行分析核查,监理单位应经常核查生 产配合比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粉煤灰混凝土拌和物搅拌时间应通过试拌确定,拌和时间宜比未掺加粉煤灰混凝 土延长10~30s。 3.4.8混凝土运输 1运输能力应与混凝土的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相匹配,应使浇筑工作不间断且混凝 土运到浇筑地点时仍能保持其均匀性及适宜浇筑的落度。 2混凝土的运输宜采用搅拌运输车,或在条件允许时采用泵送方式输送;采用吊斗或 其他方式运输时,运距不宜超过100m且不得使混凝土产生离析。 3.4.9混凝土浇筑 1浇筑混凝土前,应清理干净模板内的杂物、积水及钢筋上的污物,并对支架、模板、 钢筋和预埋件等进行检查,做好记录,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浇筑。 2自高处向模板内倾卸混凝土时,应防止混凝土离析。直接倾卸时,其自由倾落高度 不宜超过2m;超过2m时,应通过串筒、溜管(槽)或振动溜管(槽)等设施下落;倾落高度超 过10m,应设置减速装置。

3.4.6混凝土配合比

3.4.7混凝土的拌制

3混凝土下料前应均匀、合理设置下料点,按规范要求严格控制混凝土布料厚度,不 得使用振动棒“赶”料,保证混凝土均匀性,保证每层混凝土充分振捣 4混凝土应按一定的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或能重塑前完 成上层混凝土浇筑。上下层同时浇筑时,上层与下层的前后浇筑距离应保持在1.5m以上; 在倾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逐层扩展升高,并保持水平分层。混凝土分层浇 筑厚度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的规定。 5应配置足够、熟练的振捣作业工人,并根据混凝土浇筑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振捣作 业点,保证混凝土振捣及时、均匀;对于结构钢筋、预应力管道密集部位,应适当降低混凝土 的下料速度,使用小直径振动棒进行振捣,并合理控制振捣持续时间,确保混凝土振捣 效果。 6混凝土的浇筑应连续进行,因故中断且间歇时间超过规范允许时间时,应按要求留 置施工缝。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且宜设置在结构受剪力和弯矩较小并 便于施工的部位,同时应考虑施工缝对外观质量的影响。 7对施工缝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凿除施工缝混凝土表面的光滑表层和松弱层,露出新鲜粗集料。 2)预制梁湿接缝、小型构件和薄壁构件接缝部位不宜采用大功率风镐凿毛,避免造成 损伤。 3)采用水冲洗凿毛时,施工缝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0.5MPa以上;采用人工凿毛时,混 凝土强度应达到2.5MPa以上;采用风动机凿毛时,混凝王强度应达到10MPa以上。 4)不得采用在混凝土表面划痕、插捣或以粘贴凿毛贴的方式代替凿毛。 5)经凿毛处理后的混凝土面在浇筑后续混凝土前应采用洁净水冲洗干净,并保证混凝 土凿毛面湿润,但不得有积水。 6)对重要部位及有抗震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或钢筋稀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宜在施工缝 处补插适量的锚固钢筋,补插的锚固钢筋直径可比结构主筋小一个规格,间距宜不小于 150mm,插入和外露的长度均不宜小于300mm;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其施工缝宜做成凹 形、凸形或设置止水带。 7)施工缝为斜面时宜浇筑成或凿成台阶状。 8混凝土分次浇筑或预留施工缝时,相邻混凝土间的浇筑间歇期应尽量缩短,以减少 新旧混凝土之间的收缩差 9混凝土构造物浇筑完成后不得随意粉饰,拆模后应保持原状,不得破坏混凝土光 洁面。 3.4.10混凝土养护 1混凝土收浆后应尽快采用透水土工布和薄膜覆盖并洒水保湿养护。干硬性混凝 土、高强度和高性能混凝土、炎热天气浇筑的混凝土以及桥面等大面积裸露的混凝土应加 强初始保湿养护。 2对于不能采用覆盖或包裹方式养护的构件,应尽可能采用自动喷淋养护装置养护

3.4.10混凝士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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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采用经现场验证、效果较好的喷洒养护剂方式,混凝土养护剂有关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 《公路工程混凝土养护剂》(JT/T522)的要求;对于人工养护方式,施工单位应加强监管,保 证酒水养护到位。 3养护水温与结构混凝土表面温度差宜控制在12℃内,防止温差过大引起结构混凝 土表面温度骤降而产生温缩裂缝 4混凝土表面有模板覆盖时,应在养护期间使模板保持湿润。拆除模板后,应对混凝 土进行覆盖和洒水养护,直至达到规定的养护期限;在低温、干燥或大风环境下拆除模板 时,应采取必要的覆盖、保温等措施,防止混凝土表面产生裂缝。 5混凝土的洒水保湿养护时间应不少于7d,对重要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酌 情延长养护时间,高性能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少于14d,养护期内应保证混凝土结构表面始终 处于湿润状态。 3.4.11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1大体积混凝土在选用原材料和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按降低水化热温升的原则进 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选用低水化热和凝结时间长的水泥品种。粗集料宜采用连续级配,细集料宜采用 中砂。宜掺用可降低混凝土早期水化热的外加剂和掺和料,外加剂宜采用缓凝剂、减水剂: 掺和料宜采用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等。 2)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在保证混凝土强度、和易性及落度要求的前提下,宜采取改善 粗集料级配、提高掺合料和粗集料的含量、降低水胶比等措施,减少单方混凝土胶凝材料中 的水泥用量。 3)大体积混凝土进行配合比设计及质量评定时,可按60d龄期的抗压强度控制。 2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应提前制订专项施工方案,并应对混凝土采取温度控制措施 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养护和温度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根据原材料、配合比、环境条件、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等因素,进行温控设 计和温控监测设计,并应在浇筑后按该设计要求对混凝土内部和表面的温度实施监测和控 制。对大体积混凝土进行温度控制时,应使其内部最高温度不高于75℃,内表温差不大于 25℃,混凝土表面与大气温差不大于20℃。 2)大体积混凝土可分层、分块浇筑,分层、分块的尺寸宜根据温控设计的要求及浇筑能 力合理确定;当结构尺寸相对较小或能满足温控要求时,可全断面一次浇筑。 3)分层浇筑时,在上层混凝土浇筑之前应对下层混凝土的顶面作凿毛处理,且新浇混 凝土与下层已浇筑混凝土的温差宜小于20℃,并应采取措施将各层间的浇筑间歇期控制在 7d以内。 4)分块浇筑时,块与块之间的竖向接缝面应平行于结构物的短边,并应在浇筑完成拆 模后按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凿毛处理。分块施工所形成的后浇段,应在对大体积混凝土实施 温度控制且其温度场趋于稳定后方可浇筑;后浇段宜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并应一次浇筑 完成

5)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宜在气温较低时进行,但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应不低于5℃;热期 施工时,宜采取措施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且其入模温度宜不高于28℃。 6)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控制宜按照“内降外保”的原则,对混凝土内部采取设置冷却水 管通循环水冷却,对混凝土外部采取覆盖蓄热或蓄水保温等措施。在混凝土内部通水降温 时,进出口水的温差宜小于或等于10℃,且水温与内部混凝土的温差宜不大于20℃,降温速 率宜不大于2℃/d;利用冷却水管中排出的降温用水在混凝土顶面蓄水保温养护时,养护水 温度与混凝土表面温度的差值应不大于15℃,养护结束后采用水泥浆封堵冷却管。 7)大体积混凝土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时,其浇筑后的养护时间宜不少于 4d,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宜不少于21d。在寒冷天气或遇气温骤降天气时浇筑的混凝土, 余应对其外部加强覆盖保温外,尚宜适当延长养护时间。 3.4.12商品混凝土 1如使用商品混凝土,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应明确商品混凝土厂家准入、原材料及生 产过程控制、到场检测验收等管理要求。 2商品混凝土生产配合比应由施工单位自行设计,并经平行复核及监理工程师审批。 3商品混凝土应实行专机、专仓专用制度,同时做好对拌和机称重计量系统的期间核 查工作。 3.4.13钢筋保护层检测 1检测单位宜在混凝土拆模后的3d内进行钢筋保护层检测,及时掌握施工质量。 2、钢筋保护层厚度现场检测一般采用电磁感应法或雷达法检测,当检测结果有异议 经参建各方同意可通过局部开窗破检的方法进行验证。 3.4.14混凝土回弹强度检测 1混凝土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应进行早期回弹强度检测,及时掌握工程 实体质量情况

3.5.1一股要求 1建设单位应加强预应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并遵循以下原则: 1)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加强预应力施工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 制,制定相应的施工质量管理措施,规范统一预应力施工作业标准。 2)建设单位应加强预应力施工质量检测和验收管理,制定相应的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规范统一预应力施工作业标准,并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有效预应力及孔道压浆 质量进行抽检。 3)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协调解决预应力张拉压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监理单位应加强预应力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并遵循以下原则: 1)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预应力施工的现场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环节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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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应力张拉压浆施工和检测应严格进行现场旁站监理,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3)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旁站监理人员应对有效预应力不足、孔道压浆不密实等问题 的处理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管。 3施工单位应加强预应力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1)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工序责任分工JC/T 2113-2012 普通装饰用铝蜂窝复合板,严格落实质量责 任制。 2)预应力施工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预应力张拉施工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 3)张拉操作人员应尽量保持稳定,人员更换后应重新进行培训、交底。 4)预应力张拉、压浆施工应严格执行首件验收制度。一般的预制或现浇梁板预应力张 拉压浆施工可在构件首件验收总结材料中进行重点分析和总结;长度大于60m的曲线段长 束预应力张拉及孔道压浆施工应单独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在对首件进行总结并完善施 工方案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4桥梁预应力施工应全面采用智能张拉及压浆技术,特殊情况下不能使用时应报监 理单位审批同意。 5预应力张拉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域,放置安全警示标牌。后张法张拉端应设置移 动式张拉挡板(图3.5.1),内侧宜设置厚度为18mm的木板,外侧宜设置厚度不小于5mm 的钢板

图3.5.1移动式张拉挡板

6建设单位应加强预应力施工质量检测和验收管理,制订相应的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现范统一预应力施工作业标准,并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有效预应力及孔道压浆 质量进行抽检。

1预应力材料应保持清洁,在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应避免使其产生机械损伤和有害的 锈蚀。如进场后需长时间存放时,应安排定期外观检查。 2预应力筋、锚具、夹具、连接器、波纹管、压浆剂(料)进场后应存放在干燥、防潮、通 风良好、无腐蚀气体和介质的仓库内,且应采取下垫上盖的防潮措施。预应力筋、波纹管存 放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锚具、夹具、连接器存放时间不宜超过1年。 3压浆剂(料)在存放期内应保持包装完好,超过保质期的不得使用。 4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按批进行进场外观检验、尺寸检验、硬度检验;同时还应进行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不同规格的锚具不得少于1次。 5预应力筋锚具应按设计要求采用,锚具应满足分级张拉、补张拉以及放松预应力的 要求。用于后张结构时,锚垫板宜设置锚具对中止口以及压浆孔或排气孔,压浆孔的内径 不宜小于20mm,以保证浆液的畅通。 6预应力筋用锚具产品应配套使用,同一结构或构件中应采用同一生产厂的产品,工 作锚不得作为工具锚使用。夹片式锚具的限位板和工具锚宜采用与工作锚同一生产厂的 配套产品。 7预应力筋管道宜采用金属波纹管或塑料波纹管,不得采用胶管抽芯法预留管道:金 属波纹管相关指标应符合现行《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T225)的要求,塑料波纹 管相关指标应符合现行《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JT/T529)的要求。 8预应力金属波纹管应采用增强型镀锌波纹管,其壁厚应与管径相匹配,且满足相关 规范要求;波纹管的连接管宜采用大一级直径的同类管道,其长度宜为被连接管道内径的 5~7倍,且连接处宜用密封胶带封口,确保不漏浆。 9后张法预应力孔道应采用专用压浆料或专用压浆剂配置的浆液进行压浆,压浆材 料应由正规生产厂家生产,不得使用三无产品,不得采用以铝粉为膨胀源的膨胀剂或总碱 量在0.75%以上的高碱膨胀剂;不得采用水泥净浆进行管道压浆。 10施工单位应进行压浆浆液实验室试配、生产配合比验证,经试配的浆液其各项性 能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后方能使用,监理单位应进行平行验证试验。 3.5.3预应力筋加工与安装 1预应力筋的制作应在专门的加工车间或工作台上进行,保证钢绞线(钢丝束)下料

DB11T 594.2-2014 地下管线非开挖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第2部分 顶管施工3.5.3预应力筋加工与安装

1预应力筋的制作应在专门的加工车间或工作台上进行,保证钢绞线(钢丝束)下料 长度准确,下料专用平台表面应平整、光洁,以避免刮伤和污染预应力筋:预应力筋在室外 下料时,不得直接置于地面,应支垫并遮盖,以防锈蚀。 2预应力筋的下料长度应通过计算确定,计算时应考虑结构的孔道长度或台座长度 锚具厚度、千斤顶长度、头预留量、冷拉伸长值、弹性回缩值、张拉伸长值和张拉工作长 度等因素。 3预应力筋的切割应采用切断机或砂轮锯,不得采用电弧切割或气割。 4制作预应力筋时应对整束和束中各单根钢绞线(钢丝束)进行编号,且每根力筋两 端编号应同,并与锚具各孔编号对应,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编号标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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