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55-2022 台风暴雨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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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 255-2022 台风暴雨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指南.pdf

6. 1.1运行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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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启用后,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组织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的运 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机构应由室内应急避难场所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社 区健康服务中心、消防救援站(小型消防站、社区微型消防站)、场所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单位)等人 员组成。运行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组织架构、人员名单等信息应在场所内进行公示。 5.1.1.2运行管理机构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为避难(险)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服务。 6.1.1.3预计安置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机构宜根据需要下设协调联络、 安置服务、卫生防疫、治安保卫、后勤保障、宣传教育等若干工作组,负责具体服务的组织、实施和保 障

6. 1. 2 工作人员

6.1.2.1室内应急避难场所所需工作人员数量根据场所规模和安置避难(险)人员数量确定,应每20 名避难(险)人员配备1名工作人员。 6.1.2.2运行管理机构宜综合考虑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和避难(险)人员服务保障需要,合理 配置男女性别工作人员。 6.1.2.3根据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需要,运行管理机构可组织或临时招募具有应急、医疗、心 理咨询、社会工作、法律、教育等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DB32T 2334.4-2013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第4部分 电气设备与自动化,协助开展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6.2避难(险)人员管理

3.2.1运行管理机构组织工作人员应对转移到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的避难(险)人员进行相关信息 核验、登记汇总。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避难(险)人员信息登记与汇总表见附录D。 6.2.2预计安置运行时间在3天及以上的,运行管理机构宜为避难(险)人员配发安置卡(避难(险) 人员安置卡见附录E)或利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 6.2.3运行管理机构应引导避难(险)人员自觉遵守室内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定,安全使用场所及设 施设备、文明开展避难(险)生活。 6.2.4在紧急情况解除前,若避难(险)人员执意离开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返回危险区域的,运行管理 机构应对其进行劝阻:对经劝阻无效的,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运行管理机构宜在室内应急避难场所的下列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告知危险因素和 安全要求: a)不具备应急避难(险)功能的区域和设施设备; b)可能发生跌倒、坠落、触电、挤压、灼烫及其他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和设施设备; c)其他不宜避难(险)人员进入(接近)的区域(设施设备)。

6.3.2危险物品管理

避难(险)人员携带有危险物品的,应主动报告运行管理机构并配合工作人员要善处置。下列物品 不应带入室内应急避难场所: 易燃易爆物品; b) 危险化学品; 放射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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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安全巡视检查

运行管理机构应组织工作人员每日对 主体结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及其他设施设 备进行巡视、检查,加强对用火、用电等情况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6. 3. 4治安防范

6.3.4.1运行管理机构应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室内应急避难场所的办公(管理、值班)区、安置住宿 (休息)区、物资储备区、供电设施、供水设施等重点区域、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防范。 6.3.4.2预计安置人数300人以上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机构应设置治安执勤点,组织治安 保卫人员开展治安巡逻,防范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3.4.1安置住宿区充许容纳的避难(险)人员数量,按人均面积不小于2m计算。 6.4.2以家庭为单位的避难(险)人员,运行管理机构宜安排其家庭成员集中安置住宿。非以家庭为 单位的避难(险)人员,安置住宿区域宜男女分设。 6.4.3安置住宿区面积较大的,运行管理机构宜划分安置住宿单元,以工作单位、居住小区、家庭等 团体为单位进行分配管理,并在每个安置住宿单元设置信息卡(安置住宿单元信息卡见附录F)。 6.4.4当室内应急避难场所需要提供临时住宿服务时,运行管理机构应为避难(险)人员配发必要的 未上用品。 6.4.5运行管理机构宜在安置住宿区内设置物理隔断,减少相互于扰

6.5.1运行管理机构应保证避难(险)人员的日常基本用餐需求,并提供可饮用热水。 6.5.2集中加工、供应熟热食品应在相对独立、有卫生保障的区域进行,防止污染。 6.5.3运行管理机构宜考虑避难(险)人员的民族、文化习俗及宗教信仰等情况,以及孕妇、婴幼儿、 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营养需求,提供差异化用餐保障。

5.6.1运行管理机构应指定工作人员根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制度,登记室内应急避难场所物资收 入存储、调出使用情况,每日检查物资储备情况,清点核对物资,确保收入、调出物资数量准确。室内 立急避难场所物资收入和调出登记表见附录G。 5.6.2运行管理机构应设置物资集中发放(领用)点,向避难(险)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引 导按需有序领用,并优先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保障。 6.6.3救灾物资收入、调出、发放前,运行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应检查其状态,确认是否包装完好 并处于有效期内。 6.6.4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启用运行期间,预计场所内储备的救灾物资不能满足安置服务保障需要时, 运行管理机构应及时组织补充储备,必要时向

6.7医疗救护与心理疏导

运行管理机构应组织具有医疗救护资质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承担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常 现场初步处理、初步救治,搬运、护送患者,现场心肺复苏,指导现场人员自救、互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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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环境清洁与卫生防疫

6.9.1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信息

6.9.2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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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3运行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对因开展管理服务而知悉的避难(险)人员个人信 息,应予以保密

6. 9.3服务质量信息

5.10.1特殊人群服务

婴幼儿、非汉语人群等特殊人群提供以 必要关照,包括: a) 设置母婴专用区; b) 为伤病员安排单独的休息区; C 为孕妇、婴幼儿、食物过敏者提供特殊饮食; d) 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评估,保障其规律用药; e)为非汉语人群提供翻译服务

6. 10. 3专业咨询

对于避难(险)人员有较强烈诉求的 理机构应根据需求和人员、资源等实 积极、及时做出反馈,组织具备专业知识、 技能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注:专业问题包括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损失认定、保险理赔、征用补偿、社会救助政策等。

运行管理机构宜结合实际为避难(险)人员提供以下便捷服务: a) 免费无线网络接入; b) 手机等电子设备充电; c 日用消费品自动售卖; d)其他具备条件的便捷服务。

运行管理机构可设置宠物集中安置区域。宠物安置应注意以下事项: a)安排相对独立区域进行宠物安置,限制宠物进入安置住宿(休息)区; b)导盲犬、扶助犬、警犬等服务犬、工作犬,不按照宠物进行管理。

6. 10. 6 车辆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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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机构应安排工作人员组织做好以下车辆安置相关事项: a)为提供应急保障的专用车辆或其他应急抢险救援车辆设立停放专区; b)引导避难(险)人员个人的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占用、堵塞室内应急 场所主要出入口和周边主要道路

6.11动态评估与紧急情况处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当地应急管理部门适时结束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运行,并向公众发布关闭公告: a 当地气象部门解除台风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b 当地政府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C 当地政府发布指令,不再需要本场所继续执行安置保障任务; 本场所受到严重安全威胁,无法继续安置避难(险)人员; e)其他需要启用室内应急避难场所的条件已解除。

当应急安置工作基本结束,仍有避难(险)人员需要继续安置时,根据实际情况,运行管理机构应 向当地政府部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申请,组织有需要的避难(险)人员向指定的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或 其他安置点转移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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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结束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运行前,运行管理机构应向安置的避难(险)人员发布公告,告知场所 关闭时间、撤离准备及注意事项等,有序组织避难(险)人员撤离。避难(险)人员全部离场后,关闭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主要出入口, 732室内应危游难场所结市运行后一中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撤销运行管理机构

7.4.1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关闭后,由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场所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单位)继续做好以 下善后工作: a) 回收、清点救灾物资,并根据消耗情况进行补充: D 恢复内部应急转换的设施设备,撤除外部引入的设施设备; C 检查、修复固定式信息标志标识,撤除并回收移动式信息标志标识; d 全面清理场所环境卫生,开展防疫消杀; e 恢复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原有功能。 7.4.2 受到损毁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场所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单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应评估损 毁情况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对无法继续作为室内应急避难场所使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向当地政府相关部 门备案。

A.1功能分区示意图构成要件与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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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分区示意图设计、制作与设置要求

功能分区示意图构成要件应包含图名、主图和图例,设计满足下列要求: a 图名:在整个示意图中应显著,图名文字中应包含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名称及“室内应急避难场 所功能分区示意图”字样; b 主图:表现建筑物、构筑物或主要建筑构造时,应采用其轮廓线,且轮廓线为单实线:优先使 用图形符号标注相关服务功能或设施设备;可使用颜色区分不同的功能区域,但颜色种类应少: 类型相同的图形符号、文字、线条等元素的尺寸应保持一致,且在正常观察距离上具有足够的 清晰性和显著性;根据实际需要,可在主图中增加标注文字、观察者位置、指北符号等信息; 图例:主图中有特定含义的图形符号均应在图例中说明,图例应集中且整齐排列:图例中图形 符号的大小相同,并与主图中的图形符号在形状和颜色上保持一致。

A.2功能分区示意图制作要求

功能分区示意图制作满足下列要求: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分区示意图信息应制作在载体面板上,载体应采用铝板、不锈钢板或 亚克力材质; b) 制作尺寸根据示意图设置位置和正常观察距离确定,当设置于室外时,制作尺寸≥1000mm× 700mm:当设置于室内时,制作尺寸≥700mm×450mm

A.3功能分区示意图设置要求

功能分区示意图设置满足下列要求: a)功能分区示意图设置位置满足下列要求: 1)应设置在室内应急避难场所主要入口处的显著位置: 2)场所规模较大的,可设置在主体建筑或人员集中安置区域的主要入口处。 b) 功能分区示意图设置方式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附着式设置时,应将示意图及其载体背面安装固定在建(构)筑物墙面,确保设置牢 固,不应被移动、损毁或遮挡; 2)采用摆放式设置时,应将示意图及其载体就近存放并妥善保管,确保能及时设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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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分区示意图见图B.1.

附录B (资料性)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分区示意图

附录B (资料性)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分区示意图

图B.1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分区示意图

C.1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储备

急避难场所基本生活保险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储备清单内容见表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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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C (资料性)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清单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储备清单表

C.2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常用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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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2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常用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清单表

注:所列常用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可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根据实际调整, “备注”一栏可对适用症状和使用要求进行说明。

D.1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避难(险)人员登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避难(险)人员登记信息内容见表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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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避难(险)人员信息登记与汇总

1室内应急避难场所避难(险)人员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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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避难(险)人员情况

应急避难场所安置避难(险)人员情况汇总见表

表D.2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避难(险)人员情况汇总表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特殊避难(险)人员情况汇总见表D.3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特殊避难(险)人员情况汇总见表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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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特殊避难(险)人员

D.4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港澳台籍及外籍人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港澳台籍及外籍人员情况汇总见表D.4

4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港澳台籍及外籍人员

QCR 9205-2015 铁路工程试验表格DB4403/T2552022

附录E (资料性)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避难(险)人员安置卡

图E.1室内应急避难场所避难(险)人员安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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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资料性)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安置住宿单元信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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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G (资料性) 室内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收入和调出登记表

表G.1室内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收入和调出登记表

GB/T 1587-2016 工业碳酸钾DB4403/T2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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