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127-2022 智慧工地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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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22/T 5127-202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9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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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5127-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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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5127-2022 智慧工地建设标准.pdf

图3.0.6智慧工地系统架构示意图

3.0.7基础层应包括施工现场信息采集、显示等各类信息设备, 以及设备运行的基础设施,实现对施工现场各类信息进行传感、 采集、识别、显示、存储、控制。 3.0.8平台层应包含管理协同、移动互联、IoT接入等功能,实 现施工现场各种信息数据的汇聚、整合及各业务管理的功能性模 快的集成运行,为应用层的具体应用提供支撑。 3.0.9应用层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模块:人员管理、环境管 理、视频监控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汀

水监测、渣土运输管理、车辆清洗监测、吊篮监测、智能安全 帽、企业建筑工人教育培训等。 3.0.10用户层应提供PC端和移动端两种展现手段DB37T 2706-2015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排放监测技术规范,其中移动端 应用应支持ios和Android两种系统。用户层应包括建设主管部 门、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相 关业务人员以及系统管理员和数据维护人员等。 3.0.11智慧工地系统应能通过前端基础层设施进行数据采集及存 储,并通过传输单元采用标准的数据接口向平台层传输数据,通 过应用层汇聚数据统计分析后提供给用户层使用。 3.0.12系统集成数据交互接口宜采用标准的API接口方式,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要求》GB/T34982、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JGJ/T434 的要求,实现信息汇聚共享。

4.1.1智慧工地基础项建设应达到人员管理项、环境管理项、视 锁监控管理项、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项的全部功能及部署要 求。

4.2.1人员管理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智慧工地人员管理对象应包含施工作业人员与项目管理人 员; 2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信息应包含实名制信息记录、诚信记录 (如违章记录、奖励记录、在本省的工作轨迹信息)、持证情况 记录(如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工人、主管部 门暂扣(吊销)记录)、教育培训记录、考勤记录、工资记录、 积业健康监护记录等内容: 3人员管理模块应包含数据采集设备、数据分析系统、数据 存储系统、网络安全机制: 4人员管理模块的门禁类硬件设备应覆盖工地现场各人员出 入口,应在工程施工前完成部署,在工程项目竣工后方可拆除; 5施工单位应指定劳务员负责开展实名管理数据的采集、登 记、审核、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息采 集点,对进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 6数据应接入智慧工地平台: 7人员管理模块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1的有关规定。

4.2.2测距巡到位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2测距达 1测距巡到位模块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能通过与全景成像测距等技术联动实现自动判断当前 施工面楼层是第儿层: 2 施工楼层新增一层后系统会自动推送通知及告警信息, 发送给巡检人员和监管人员提醒当前楼层需要开始巡 检;并能够对工地上的塔吊、升降梯、吊篮等重要设施 和临边洞口、通道口、施工楼面等危险区域进行巡检任 务的自动推送; 3)应能通过手持终端将巡检现场照片上传系统,生成巡检 记录。对未按巡检任务完成安全巡检的,系统应会及时 告警并推送给相关人员: 2测距巡到位模块的部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面积在20000m²及以下的项目至少应安装1套; 2) 建筑面积在20000m²~50000m²的项目至少应安装2套; 3) 建筑面积在50000m²以上的项目至少应安装3套; 4) 每套测距巡到位模块宜包含1个手持终端、60个RFID 电子标签; 5)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安全巡 检任务;建设工程应在工程施工前安装测距巡到位模 块,该系统在工程项目竣工后方可拆除; 3数据应接入智慧工地平台: 4测距巡到位模块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1的有关规

4.3.1环境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

环境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环境监测模块,实时采集现场 M2.5、PM10、噪声、气象单元(温度、湿度、风速、风向)等 目关环境数据并进行处置。若环境数据超过预警值(PM2.5超过 05、PM10超过150)时自动告警; 2环境监测模块应能够连续自动准确监测扬尘、噪音、气象 等环境数据,具备实时显示功能: 3环境监测模块应能在室外环境可靠工作,具备自动校准功 尼; 4施工现场应采用自动喷淋、雾炮、机动洒水车等措施实施 尘,实现环境监测模块与现场降尘设施智能联动: 5环境监测模块部署,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有封闭围挡措施的 施工现场,应至少设置1套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相关环 境数据; 2)环境监测设备四周应无遮挡,宜设置在施工现场大门主 出入口内侧,设备监控半径不小于500m的范围,其颗 粒物采样口高度应设在距地面3m~4m的范围,设备颗 粒采样口距工地雾炮、喷淋等降尘设施的距离不小于 5m; 3)应支持互联网通讯,现场监测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6个 月; 4)1 监测数据接入,需满足环境监测系统数据通讯协议,能 够正确采集通讯协议中需上报的容: 5)现场实时监测数据与智慧工地平台实现超限预警联动; 6数据应接入智慧工地平台: 7 环境监测模块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2的有关规定

4.4.1远程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图像、视频等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设备控制 功能; 2应确保原始存储数据的安全性; 3所呈现的图形质量应清晰稳定,且监控画面应能实现轮回 放或多幅、单幅切换: 4现场应安排专人定期对监控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维 护; 5视频监控管理应提供的数据包括影像数据、图片数据、摄 象机位置信息数据、摄像机属性信息数据、视频预警信息数据、 力史记录信息等,数据应接入智慧工地平台; 6数据可采用有线或无线的安全可靠方式进行传输: 7视频存储单元应始终保持录像状态,录像存储时长不小于 30天; 8数据存储方式应支持海量数据的整理、归档,并应为复杂 的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提供存储手段,数据存储应支持冷数据 存储; 9 远程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模块部署,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以远程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能够覆盖工地出入口、材 料加工场、材料堆放区(或仓库)、办公区、建筑起重 机械室等关键区域为原则确定远程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 安装数量; 2)施工单位应通过覆盖工地主要出入口的视频监控,对施 工现场进出工地车辆情况(包括车牌、车辆信息)、泥 土清洗及出入人员情况进行查看:

3)远程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应在工程施工前完成部署,在 工程项目竣工后方可拆除; 10数据应接入智慧工地平台: 11远程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模块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A.0.3的有关规定,

4.4.2全景成像测距摄像机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4.4.3塔式起重机吊钩视频监控摄像机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定: 1)在塔式起重机投入使用前,安装在塔式起重机变幅小车 处,在塔式起重机拆除时方可拆: 2)塔式起重机操作员通过塔式起重机吊钩视频监控摄像机 模块,在操作室通过监视器应能清晰看到吊钩下方的情

况,并实现远程智能故障侦测、电池的电量侦测及图像 定位。辅助操作员掌握塔吊工作区域的情况; 2数据应接入智慧工地平台: 3塔式起重机吊钩视频监控摄像机模块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 A.0.3 的有关规定。

4.5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项

4.5.1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管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实现对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人脸识别认证的功能: 2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模块应具有实时监测塔式起重机当前 运行的位置、起重量、起重力矩、高度、幅度、倾角、风速、回 转角度、限位等功能,并能实时传送信息。施工单位可根据实的 信息达到超限告警、超载控制、倾斜监测、区域/群塔防碰撞等功 能; 3塔式起重机吊钩视频监控摄像机应符合第4.4.1条的规 定; 4建设工程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部署1套人脸识别模 块,对操作人员进行授权管理; 5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模块部署,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设工程的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安装1套塔式起重机 安全监控模块,在相应塔式起重机拆除时方可拆除: 2)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模块安装时不应改变塔式起重机原 有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6数据应接入智慧工地平台: 7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管模块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4的 有关规定

应在施工升降机内安装安全监控模块,安装的安全监

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实现驾驶员身份识别、升降机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 功能; 2)具有防超重、防高度限位、防冲顶、防意外开门的实时 监测功能; 3)施工单位能通过监控设备实时显示载重、速度、高度、 限位、倾斜度、门锁状态等信息; 2建设工程的施工升降机使用前,应部署1套人脸识别模 快,对操作人员进行授权管理: 3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模块部署,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升降机使用前,应安装1套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模 块,在相应施工升降机拆除时方可拆除; 2)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模块安装时不应改变施工升降机的 承载结构、不应影响施工升降机各机构的功能和原有安 全保护装置及电气控制系统的性能 4数据应接入智慧工地平台: 5 升降机安全监管模块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4的有关 规定。 4.5.3门式起重机安全监管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门式起重机安装安全监管模块,安装的安全监控模块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实现对门式起重机操作人员人脸识别认证的功能; 2 应具有实时监测门式起重机当前运行的起重量、起升高 度、下降深度、大车运行偏斜、风速、操作指令、工作 时间、累计工作时间、工作循环等功能: 3)应具有门式起重机运行状态及故障信息进行实时记录及 历史追溯的功能; 4)应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通电时应有自检程序,对警 报、显示等功能进行验证;在模块自身发出故障而影响

正常使用时,能立即发出报警信号; 5)应具有门式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发出报警的同时启动按 要求预设的止停控制功能; 2门式起重机安全监控模块部署,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安装1套门式起重机安全监控模 块,在相应门式起重机拆除时方可拆除: 2)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模块安装时不应改变门式起重机原 有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3数据应接入智慧工地平台: 4门式起重机安全监管模块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4的 关规定。

1应在流式起重机安装安全监管模块,安装的安全监控模块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实现对流式起重机操作人员人脸识别认证的功能; 2)应具有实时监测流式起重机当前运行的起重量、起重力 矩、幅度、操作指令、工作时间、累计工作时间、工作 循环等功能; 3)应具有流式起重机运行状态及故障信息进行实时记录及 力史追溯的功能; 4)应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通电时应有自检程序,对警 报、显示等功能进行验证:在模块自身发出故障而影响 正常使用时,能立即发出报警信号: 5)应具有流式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发出报警的同时启动按 要求预设的止停控制功能; 2流式起重机安全监控模块部署,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流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安装1套流式起重机安全监控模 块,在相应流式起重机撤场时方可拆除; 2)流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模块安装时不应改变流式起重机原

有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3数据应接入智慧工地平台; 4 流式起重机安全监管模块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4的 有关规定。

有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3数据应接入智慧工地平台: 4流式起重机安全监管模块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0.4的 有关规定。

5.1.1在智慧工地基础项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施 工需要,鼓励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具及新方法建设智慧工 地,全面提升建筑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智慧工地提升项应用系 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大项具体内容及应用场景要求。

5.2.1智能安全帽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智能女全帽模块应付合下列规定: 1佩戴智能安全帽可用于考勤统计功能的补充,系统平台应 能实时获取定位工人是否处于施工所在区域位置、是否佩戴安全 帽等信息来实现对工人考勤抽查,平台的人员考勤信息管理功能 与智能安全帽人员佩戴、人员定位等模块联动,并结合工地监控 来规范管理工地工人考勤情况,实现对工地工人考勤管理统计功 能; 2智能安全帽内置定位功能,满足基本工地的定位需求,通 过该定位模块与智慧工地平台联动来满足判定工人在工地时长需 求; 3智能安全帽集成脱戴检测模块,该模块可以对脱戴帽进行 感知,实现工人带帽脱帽实时监测,且伴有语音提示; 4智能安全帽应具备检测到瞬间巨大的加速度,当安全帽受 到重力大于8kg的撞击时,可以检测出人员被撞击,及时告知管 理人员有人受到伤害; 5智能安全帽内置SOS报警按钮,可将现场紧急情况上发

到平台; 6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帽》GB2811的规 定。

5.2.2健康监测模块应符合下

1人员测温管理可使用测温人脸一体机,其功能要求是: 1)人员靠近时,在识别人脸的同时,对人员的额头温度进 行测量; 2) 测量的温度数据可显示在人脸大屏上,可进行体温数据 的查看,且人脸设备可同时进行温度数据的语音播 报; 3) 测量的体温数据可以和测量体温的人员进行自动绑定; 4) 当人脸识别通过且体温达标时,可控制闻机开门。当人 脸识别不通过或者体温不达标时可控制闸机不开门: 5)体温数据可在系统中进行查看和导出,当有超标的体温 时,系统会进行自动预警和提醒功能; 21 硬件设备温度报警:应默认大于37.3℃,温度异常报警。

5.3.1AI视频识别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AI视频识别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AI视频识别应具备对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现场人员吸 烟识别、现场明烟明火等场景智能识别并报警功能,同时能自动 抓拍、预警、留存数据; 2应支持本地部署,离线应用,减少网络带宽要求: 3 应支持对一路视频进行多种算法分析: 4 宜支持与智能广播联动,对分析结果进行及时预警: 5 应支持本地通过IP访问,支持多端查看。 5.3.2 吊篮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过重量、位移、风速、电流传感器实时采集吊篮运行数

据,对违规操作进行声光报警提示、限制吊篮上升,并将报警信 息推送给管理人员; 2电流互感器:监测起升电流,监测电机使用情况,同时也 可通过计算电流来测算起升重量; 3倾斜角度传感器:监测吊篮外翻角度,超出角度进行报 警; 4重量传感器:计算吊篮重量,同时也可计算平衡度,测量 更加精准; 5报警器:声光报警,120dB; 6风速传感器:检测风速,起始风速0.2M/S,分辨率 0.1M/S。 5.3.3深基坑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三方监测机构应根据监管需要将监测数据和平台对接, 进行项目数据上传;应实现与智慧工地平台的数据对接、业务互 联; 2平台具备录入第三方基坑监测机构数据能力,能够自动生 戎数据汇总表、位移时间变形量曲线图; 3能够对异常数据进行预警并联动现场声光报警,同时推送 相应预警信息到平台端、APP端: 4深基坑监测设备应实现对位移、沉降、水位、应力等数据 变化实时监测的功能; 5深基坑监测设备应具备调阅实时、历史监测数据和监测目 标现场实景可比对图像定位的功能: 6深基坑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 规范》GB50497的要求。 5.3.4高支模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支模监测应实现各项数据的实时监测记录、统计分析、 远程预警; 2高支模监测应保证监测持续进行;

据,对违规操作进行声光报警提示、限制吊篮上升,并将报警信 息推送给管理人员; 2电流互感器:监测起升电流,监测电机使用情况,同时也 可通过计算电流来测算起升重量: 3倾斜角度传感器:监测吊篮外翻角度,超出角度进行报 警; 4重量传感器:计算吊篮重量,同时也可计算平衡度,测量 更加精准; 5报警器:声光报警,120dB; 6风速传感器:检测风速,起始风速0.2M/S,分辨率 0.1M/S。

5.3.3深基坑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

1第三方监测机构应根据监管需要将监测数据和平台对接, 进行项目数据上传:应实现与智慧工地平台的数据对接、业务互 联; 2平台具备录入第三方基坑监测机构数据能力,能够自动生 戎数据汇总表、位移时间变形量曲线图: 3能够对异常数据进行预警并联动现场声光报警,同时推送 相应预警信息到平台端、APP端: 4深基坑监测设备应实现对位移、沉降、水位、应力等数据 变化实时监测的功能: 5深基坑监测设备应具备调阅实时、历史监测数据和监测目 标现场实景可比对图像定位的功能: 6深基坑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 规范》GB50497的要求。

5.3.4高支模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5.3.4高支模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支模监测应实现各项数据的实时监测记录、统计分析、 远程预警;

5.3.5外墙脚手架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5.3.8VR安全教育模块应符合下

5.4.1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检查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5.4.4标养室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5.5.1夜间施工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过载、跳闸、漏电、线缆断开及电气 火灾引起的温升、烟雾等现场用电异常提供实时的报警通知。施 工现场还应配备备用电箱保证可靠供电: 2漏电、温度、电能监测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满足监测需 求。

5.5.3污水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规

7)污水监测终端的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

5.5.4车辆运输管理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各车辆出人口应设置车辆运输管理模块。系统可 人对车牌、渣土车车盖密闭、车身清洁度进行识别分析,实时记 丧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情况: 2渣土车管理模块应部署于施工现场渣土车出入口处: 3车辆运输管理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牌识别速度宜不大于20ms: 2)终端摄像机抓拍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P,支持 与抓拍照片前后过程的录像自动关联: 3) 智能分析终端应支持对前端抓拍的图片二次识别功能, 图片、视频数据本地存储不少于30日,宜云存储不少 于15日; 4)车辆进出场记录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身颜 色、进出场时间、进出场次数以及图片、视频等。 5.5车辆清洗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5.5.5车辆清洗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洗车装置和车辆清洗监测模 快。车辆清洗监测模块应能够自动识别车辆是否清洗,对清洗不 达标情况实现告警: 2车辆清洗监测模块部署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安装在施工现场车辆清洗平台前方; 2)宜采用有线或无线方式上传数据; 3)应上传的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清洗车辆信息数据、设 备运行状态值、报警信息、设备位置信息等; 3车辆清洗监测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5.5.6用水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5.5.6用水监测模块应符合下列

1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分别对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安装 智能水表,并根据实时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示和预警: 2数据采集设备应自动将数据对接回智慧工地平台,形成月 度、年度能耗报表,供项目调用及分析: 3实时采集终端水量数据; 4采用终端阀门智能卡控制; 5具备查询、统计、分析和预警用水数据等功能: 6 数据应接入智慧工地平台,

1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分别对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安装 智能电表,并根据实时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示和预警: 2数据采集设备应自动将数据对接回智慧工地平台,形成月 度、年度能耗报表,供项目调用及分析: 3实时采集用电耗数据: 4具备查询、统计、分析和预警用电数据等功能: 5 数据应接入智慧工地平台; 6 用电监测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中法 国 江

漏电流监测传感器:剩余电流预警值范围:一级 300mA,二级150mA,三级50mA;

5.6.1BIM施工模型可视化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模型包括深化设计模型、施工过程模型和工验收模 型; 2施工模型应根据BIM应用相关专业或任务的需要创建, 其模型细度应满足应用标准深度、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任务的 要求; 3施工模型宜采用集成模型方式创建,也可按照专业或任务 采用分散模型方式创建。当采用分散模型方式时,各模型应协调 致,并能够集成应用; 4模型创建宜采用统一的世界坐标系、原点和度量单位,也 可采用独立的用户坐标系,通过转换坐标机制实现模型集成: 5深化设计模型宜包括土建、钢结构、机电等单专业模型, 立支持深化设计、专业协调、施工模拟、预制加工、安全技术交 民等BIM应用; 6施工过程模型宜包括施工模拟、预制加工、进度管理、成 本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等子模型,应支持施工工艺模拟、进度 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施工监理等BIM应用; 7竣工验收模型宜基于施工过程模型形成,包含工程变更 并附加或关联相关验收资料及信息,与工程项目交付实体一致, 支持竣工验收BIM应用: 8在满足BIM 应用需求的前提下,宜采用较低的模型细

9在满足模型细度要求的前提下,可使用文档、图形、图 像、视频等扩展信息; 10模型元素应具有统一的分类、编码和命名规则。模型元

5.6.2AR眼镜巡检交互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专大贝页对系 5.6.4智慧工地展馆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为数字化指挥与工业化示范中心,整体风格以数字化、 工业化、沉浸交互为主,展馆内部充分体现各业务板块和主线内 容,保持整体风格的一致性: 2指挥中心使用数字建造平台进行项目管理,全面直观的了 解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 3除了运用AR、VR、MR等技术将BIM模型与现场施工 交底、生产、安全、质量结合,可以感受完全沉浸式体验,体现 新型建筑工业化的特点,

5.6.4智慧工地展馆模块应符合下

6.0.1智慧工地相关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应使 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设备。 6.0.2施工单位应组织监理、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智慧工地建设 进行验收,查验各分部质量、运行情况等,形成验收意见。 6.0.3智慧工地基础项建设的验收内容如下: 1智慧工地相关设备的安装部署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 规定; 2智慧工地相关设备的要求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中表 A.0.1、表A.0.2、表A.0.3、表A.0.4的规定。 6.0.4 智慧工地提升项建设的验收内容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规 定。 6.0.5 智慧工地建设的验收条件如下: 1 验收内容应符合本标准第6.0.3、6.0.4条的要求; 2有供应商责任人、产品合格证、测试报告、产品验收资料 等完整的验收资料; 3完成与智慧工地平台的数据对接。 6.0.6智慧工地建设中各设备功能均应检查、试验至少1次,并 应满足要求。 6.0.7 智慧工地验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管理验收记录; 2 环境管理验收记录: 3 视频监控管理验收记录; 4 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验收记录 5 安全管理验收记录; 质量管理验收记录; 绿色施工管理验收记录:

8创新应用管理验收记录。 6.0.8施工单位负责验收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并归档

8创新应用管理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负责验收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并归档。

7.0.1智慧工地系统运行维护应包括:运行维护规定、运行维护 管理、系统升级管理。 7.0.2 运行维护规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 应编制运维巡检计划,进行预防性维护; 应编制故障响应、应急处理流程及方案: 3 具备备份和故障后恢复的准备工作, 7.0.3运行维护管理应包括以下要求: 1应定期对设备的运行状态及近期维修过的设备进行复检, 对网络路线进行检查与测试: 2应按照运维巡检计划填写日常运维记录 3 应定期对设备内外部进行清洁工作: 4系统运行时,对关键指标不达标的情况,应预警并标记故 障,提示更换; 5运行与维护的全部过程应进行记录和存档,并应对每次故 障记录进行分析: 6运行与维护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并进行定期 技术培训。 7.0.4系统升级管理应包括以下要求: 1应定期进行设备盘点、固定资产登记、设备与系统运行 情况评估,并进行下年度系统升级的合理化建议; 2系统更新升级过程中出现故障时,自动退回到更新前状 态。 7.0.5设备拆除退场管理中设备应按循环使用、维修、报废类别 分类管理登记。

A.0.1人员管理项要求应符合表A.0.1规定。

QX/T 424-2018 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机场工程气象参数统计A.0.1人员管理项要求应符合表A.0.1规定

A 智慧工地建设基础项要

表A.0.1人员管理项要求表

CB 20234-2016 核潜艇操纵控制系统陆上联调试验规程A.0.2环境管理项要求应符合表A.0.2规定。

A.0.2环境管理项要求应符合表A.0.2规定。

表A.0.2环境管理项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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