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864-2013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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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5086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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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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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864-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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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864-2013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3.1.1本章适用于尾矿库碾压式土石坝的施工、验亚

3.1.4尾矿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应根据尾矿库等

YY/T 0528-2009 牙科金属材料腐蚀试验方法3.1.4确定。洪水标准可根据其失事后对下游的影响程度提高或 降低。人

表3.1.4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

3.1.5开工前,应在坝轴线两端、坝体以外不受施工、滑坡或爆破

3.1.5开工前,应在坝轴线两端、坝体以外不受施工、滑坡或爆破 等影响的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石,并应标明桩号和架设标架。 3.1.6坝的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碾压式士 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的有关规定。

3.2坝基的开挖及岸坡处理

3.2.2清基前应进行测量放线。清理坝基、岸坡和铺盖地基时 应将树木、草皮、树根、乱石、坟墓以及各种建筑物等全部清除,并

应将树木、草皮、树根、乱石、坟墓以及各种建筑物等全部清除,

应处理水井、泉眼、地道和洞穴等。坝基和岸坡表层的粉土、细砂、 淤泥、腐殖土、泥炭等均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强风 化岩石、坡积物、残积物、滑坡体等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处理, 3.2.3库区范围内的工程地质钻孔、试坑等均应按工程地质布孔 图逐一检查和处理。 3.2.4坝肩岸坡的开挖清理工作宜自上而下一次完成,不宜边填 筑边开挖。清出的杂土应全部运出坝外,并应堆放在指定的场地 3.2.5凡坝基和岸坡易风化、易崩解的岩石和土层,开挖后不能 按时回填者,应留保护层或喷水泥砂浆或喷混凝土保护。 3.2.6坝基和岸坡处理过程中,发现新的地质问题或检验结果与 勘察有较大出入时,应报监理工程师,并应会同设计、勘察单位共 同研究处理措施,同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3.2.7灌浆法处理坝基时,灌浆工作除应进行室内必要的灌浆材 料性能试验外,还应在施工现场进行灌浆试验,同时应通过检查孔 以验证灌浆效果。 X 3.2.8天然黏性土作为坝基时,可预留保护层,并应在开始填筑 前清除。冻期应在冻结前处理完毕,并应预先填筑1m~2m厚的 坝体或采取其他防冻措施。 3.2.9坝基中的软黏土、湿陷性黄土软弱夹层、中细砂层、膨胀 土、岩溶构造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的有关规定。 3.2.10坝基清基完毕回填前应进行坝基地质编录,地质编录应 真实反映坝基所揭露的地质情况,并应绘制地质平面图,地质纵、 横断面图,以及地质展示图等。对不同岩层应取样检测其物理力 学性质指标,并应验证坝基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3.3筑材料控制

3. 2.7灌浆法处理坝基

料性能试验外,还应在施工现场进行灌浆试验,同时应通过检查

3.2.8天然黏性土作为坝基时,可预留保护层,并应在开始填筑 前清除。冻期应在冻结前处理完毕,并应预先填筑1m~2m厚的 坝体或采取其他防冻措施。 3.2.9坝基中的软黏土、湿陷性黄土软弱夹层、中细砂层、膨胀 土、岩溶构造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的有关规定。

3.2.10坝基清基完毕回填前应进行坝基地质编录,地

3.2.10坝基清基完毕

真实反映坝基所揭露的地质情况,并应绘制地质平面图,地质纵、 横断面图,以及地质展示图等。对不同岩层应取样检测其物理力 学性质指标,并应验证坝基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6.3.1施工单位应对各料场勘察报告和试验资料进行核查,并应 对设计指定料场进行复核。当发现储量、质量与设计不符时,应与

对设计指定料场进行复核。当发现储量、质量与设计不符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当需改变筑坝材料时, 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天 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的有关规定。 3.3.2对于已确定使用的料场应设置若干固定基桩,并应在地形 图上标明位置。 3.3.3规划料场的实际可开采总量时,可开采总量与坝体填筑量 之比应根据料场的调查精度、料场天然密度与坝体压实密度的差 值,以及开挖与运输、雨后坝面清理、坝面返工及削坡等损失确定 可开采总量与坝体填筑量之比宜为:土料2.0~2.5,砂(砾)石料 2.0~2.5,石料1.2~1.5;砂(砾)石反滤料应根据筛取有效方量 确定,但不宜小于3.0。料场边坡开挖应当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3.3.4砂(砾)石反滤料宜在天然料场选用。当无合适的天然料 场时,应根据设计提出的各种反滤料的粒径要求和设计指标,从爆 破块石料、开挖剥离渣料中筛选配制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当需改变筑坝材料目 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 然建筑材料察规程》SL251的有关规定。 3.3.2对于已确定使用的料场应设置若干固定基桩,并应在地 图上标明位置。

之比应根据料场的调查精度、料场天然密度与坝体压实密度的差 值,以及开挖与运输、雨后坝面清理、坝面返工及削坡等损失确定。 可开采总量与坝体填筑量之比宜为:土料2.0~2.5,砂(砾)石料 2.0~2.5,石料1.2~1.5;砂(砾)石反滤料应根据筛取有效方量 确定,但不宜小于3.0。料场边坡开挖应当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3.3.4砂(砾)石反滤料宜在天然料场选用。当无合适的

场时,应根据设计提出的各种反滤料的粒径要求和设计指标,从 破块石料、开挖剥离渣料中筛选配制

3.3.5当黏性土料的天然含水率大于施工期含水率的上

应采取降低其含水率的措施;小于施工期含水率的下限值时,应进 行加水处理。Y

应采取降低其含水率的措施;小于施工期含水率的下限值时,应进

3.4.1坝体填筑前,应在排水、坝基、岸坡及隐蔽工程等验收合格 及碾压试验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再填筑。 3.4.2坝体填筑材料的种类、土石料质量、颗粒级配、含水率、含 泥量、超径、软弱颗粒及相应填筑部位、压实标准、取样试验结果等 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4.3坝体填筑前,应根据设计要求明确压实标准。最优含水率

率。检验方法、仪器和操作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碾压式土石 坝施工规范》DL/T5129和《土工试验规程》SL237的要求。上坝坝

料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合格的坝料不得上坝,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黏性土现场密度检测宜采用环力法、表面型核子水分密度 计法。 2砾质土现场密度检测宜采用灌砂(灌水)法。 3土质不均匀的黏性土和砾质土的压实度检测宜用三点击 实法。 4反滤料、过渡料及砂(砾)石料现场密度检测宜采用挖坑灌 水法或辅以表面波压实密度仪法。试坑直径不应小于最大粒径的 3倍,试坑深度应为碾压层厚度。 5堆石料现场密度检测宜采用挖坑灌水法,也可辅以表面波 法、测沉降法等快速方法。挖坑灌水法测密度的试坑直径不应小 于坝料最大粒径的2倍~3倍,最大不应超过2m,试坑深度应为 碾压层厚度。 6黏性土含水率检测宜采用烘干法,也可用核子水分密度计 法、酒精燃烧法、红外线烘干法。 X 7砾质土含水率检测宜采用烘干法或烤于法。 8反滤料、过渡料和砂(砾)石料含水率检测宜采用烘干法或 烤干法。 【9堆石料含水率检测宜采用烤干和风干联合法。 3.4.5/坝体填筑指标应根据压实标准和碾压试验的要求确定,施 工中应控制含水率、土石类别、压实功能、压实厚度及压实时自然 和人为因素等,不得随意更改。压实土石类应控制其含水率在最 优含水率为一2%~十3%。填筑土石厚度不得超过碾压试验提供 的松铺厚度。 3.4.6坝体填筑可采用进占法或后退法卸料,砂(砾)石料宜用后 退法卸料,不应在填筑断面内的岸坡上卸料。特殊情况下必须从 岸坡上卸料时,应采取分区卸料、逐层清基等措施,并应做好岸坡 和卸料场地的清理,同时应设置原地面标识。 34.7坝体冬部位的填简应按设计断面进行分层填筑和分层压

3.4.7坝体各部位的填筑应按设计断面进行分层填筑和

实,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 坡铺填,同时应保证防渗体和反滤层的有效设计厚度。 3.4.8坝体填筑应沿坝轴线方向进行,宜采用定点测量方式,不 得超厚。

3.4.8坝体填筑应沿坝轴线方向进行,宜采用定点测量方式,不 得超厚。 3.4.9坝体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坝体碾压前应对填料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率进行 检查,并应符合要求后再进行碾压。 2分段填筑时,各段土层之间应设立标志,上、下层分段位置 应错开,应防止欠压、漏压和过压。 3坝体碾压应沿平行坝轴线方向进行,不得垂直坝轴线方向 碾压。 4分段碾压时,相邻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接,顺碾压方 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0.3m 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应为 1. 0m~1. 5m。 5坝体碾压宜采用振动碾,振动碾工作重量宜大于10t,振 动频率应为20Hz~30Hz,行驶速度不应超过4km/h,并应检查振 动碾的实际工作性能, 6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辅以具夯实,夯实时应采用连 环套打法,并应采取夯迹双向套压,夯压夯应为1/3,行压行应为 1/3;分段、分片夯实时,夯迹搭压宽度不应小于夯径的1/3。 7坝体应碾压合格后再铺箱上层新料

。4.9坝体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0黏性土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筑与碾压应连续进行。当气候干燥,土层表面水分蒸发较 快或需短时间停工时,其表面风干土层及填筑应经常洒水湿润,并应 使含水率保持在设计控制的范围以内,需长时间停工时,应铺设保护 层。复工时应予以清除,并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再填筑。 2横向接缝的接合坡比不应大于1:30,高差不宜大于 10.0m。当横向接缝陡于1:30时,在接合处应采取专门措施压 实,压实宽度不应小于1.0m~20m,且距接合面2.0m以内不得用

夯板夯实。除高压缩性地基上的土坝外,可设置纵向接缝,但宜采 用不同高度的斜坡和平台相间形式,平台间高差不宜大于15.0m。 3坝体接缝坡面的处理应随坝体填筑上升,接缝应陆续削 坡,并应直至合格面,应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再填筑。黏性土 或砾质土的接合面削坡取样检查合格后,应边洒水、边刨毛、边摊 铺、边压实,并宜控制其含水率为施工含水率的上限。 4铺土时,上、下游坝坡应留有削坡余量,并应在铺筑护坡前 按设计断面削坡。铺土与岩石岸坡相接时,岩坡削坡后不宜陡于 1:0.75,不得出现反坡。 5雨季施工时,应有可靠的排水设施,其填筑面可中央凸起 并应向上、下游倾斜。雨后填筑面可根据未压实表土含水率情况 分别采用翻松、晾晒或清除处理,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再 复工。有积水、泥泞和运输车辆走过的坝面上不得填土。下雨及 6负温下施工时,应进行气温、土温、风速的测量、气象预报 及质量控制工作。摊铺、碾压和取样等应采用快速连续作业,并应 做好压实土层的防冻保温工作。压实时土料温度应在一1℃以上: 当最低气温在一10℃以下,或在0℃以下且风速大于10m/s时,应 停止施工。 7/在摊铺中严禁夹有冰雪,不得含有冰块。黏性土的含水率 不应大于塑限的90%,砂(砾)石料的含水率应小于4%。因下雪 停工时,复工前应清理坝面冰雪和冰块,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 格层雨复工

,4.11堆石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

1堆石和砂(砾)石料等粗粒岩土的卸料高度不宜大于 2.0m。粗粒岩土卸料发生分离现象时,应将其拌和均匀。 2堆石和砂(砾)石料铺料后应加水。在无试验资料情况下,砂 (砾)石的加水量宜为其填筑量的20%~40%。中、细砂的加水量应按 其最优含水量控制。堆石和砂(砾)石料的加水应在压实前进行一次,

1土工布铺设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坡面上铺设宜自下而

3.7.1监测设施的设置应纳入施工计划。施工单位应进行仪器 设备的理设、安装、调试和保护;工程峻工验收时,应将峻工图、理 设记录、施工记录及整理分析资料等全部汇编成工程档案,并应移

交建设单位。 3.7.2坝面位移观测标点、基点等的埋设、安装和观测应随坝的施 工进度进行,可设置临时标点,并应记录同相应永久标点的衔接。 3.7.3测压管的埋设除应随坝体堆筑适时埋设外,可钻孔埋设 随坝体堆筑施工埋设时,应确保管壁与周围土体良好结合和不因 施工遭受破坏。 3.7.4在工程隐患治理或改、扩建或在工程维修施工中.对应保

3.7.4在工程隐患治理或改、扩建或在工程维修施工中,

3.8.1坝基处理过程中,应按设计要求等进行质量控制,并应事 先明确检验项目、要求和方法。 3.8.2坝体填筑前,应按本规范第3.2节的有关规定对坝基和岸 坡进行检查。

3.8.3料场应设置质量控制站,并应按设计要求等进行料

3.8.4坝体填筑应检查下列内容

1各填筑部位的边界控制及坝料质量,防渗体与反滤料、部 分坝壳料的平起关系; 2碾压机具规格、质量,振动碾振动频率、激振力,气胎碾气 胎压力等; 3铺料厚度和碾压参数及压实度; 4防渗体碾压层面有无光面、剪切破坏、弹簧土、漏压或欠压 土层、裂缝等; 5防渗体每层铺土前,压实土体表面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处理;

6与防渗体接触的岩石上的石粉、泥土以及混凝土表面的乳 皮等杂物的清除情况; 7与防渗体接触的岩石或混凝土面上是否涂浓泥浆等; 8过渡料、堆石料有无超径石、大块石集中和夹泥等现象: 9坝体与坝基、岸坡、刚性建筑物等的结合,纵横向接缝的处 理与结合,土砂结合处的压实方法及施工质量; 10坝坡控制情况; 11雨季施工,应检查施工措施落实情况,雨前应检查防渗土 体表面松土是否已适当平整和压实,雨后复工前应检查填筑面上 土料是否合格; 12负温下施工应增加填筑面无冰雪并有防冻措施、坝基已 压实土层有无冻结现象等检查项目。在春季,应对冻结深度以内 的填土层质量进行复查。 3.8.5防渗体压实控制指标应采用干密度、含水率或压实度 (D)。反滤料、过渡料及砂(砾)石料的压实控制指标应采用干密 度或相对密度(D)。堆石料的压实控制指标应采用孔隙率(n)。 3.8.6坝体压实控制项目及取样试验次数应符合表3.8.6的规 FMAT

3.8.5防渗体压实控制指标应采用干密度、含水率或压实 (D)。反滤料、过渡料及砂(砾)石料的压实控制指标应采用干 度或相对密度(D)。堆石料的压实控制指标应采用孔隙率(n)。

表3.8.6坝体压实控制项目及取样试验次数

续表 3. 8. 6

注,堆石料颗粒级配试验组数可比干密度试验适当减少

3.8.7对堆石料、砂(砾)石料,取样所测定的十密度,平均值不应小 于设计值,标准差不应大于Q1g/cm。当样本数小于20组时,应按合 格率不小于90%,且不合格干密度不低于设计于密度的95%控制。 3.8.8对防渗土料,干密度或压实度的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 合格干密度或压实度不得低于设计干密度或压实度的98%。砂 (砾)石料反滤层或土工布保护层各层的局部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 度的85%

3.8.7对堆石料、砂(陈)石米

合格干密度或压实度不得低于设计干密度或压实度的98%。砂 (砾)石料反滤层或土工布保护层各层的局部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 度的 85%

1石料的质量和块体的尺寸、形状符合设计要求; 2砌筑方法,砌筑质量和护坡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垫层的级配、厚度、压实度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当采用混凝土板时,排水孔的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3.8.10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 查评定,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

1石料的质量和块体的尺寸、形状符合设计要求; 2砌筑方法砌筑质量和护坡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垫层的级配、厚度、压实度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当采用混凝土板时,排水孔的设置符合设计要求。 3.8.10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 查评定,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 3.8.11施工单位应整理下列交工资料和技术文件: 1 工程验收报告、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2开工报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报批文件: 3 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材料代用核定单; 4 施工(定位)测量和交工测量成果;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照片和声像材料; 6 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定、复验单; 7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 江TN

3.8.11施工单位应整理下列交工资料和技术文件:

1 工程验收报告、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2 开工报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报批文件; 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材料代用核定单; 4 施工(定位)测量和交工测量成果;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照片和声像材料; 6 原材料及构件出厂证明、质量鉴定、复验单; 7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 见证取样检测;

8各类工程记录及测试、沉降、位移、变形监测记录、事故处 理报告; 9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 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包括主控项目和 般项目验收; 10施工日志、大事记; 11现场实测的竣工图。 3.8.1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 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 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成立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其他有关(如检测鉴定)单 位的验收组织机构,明确参加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的相应资格,同时 制订验收工作计划; 2审核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验收标准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 4检查和验收施工单位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 料,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设计 工作报告和质量监督报告; 【5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 相符和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6处理交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 7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行 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3.8.1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监理、施工单位应将经整理、编 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 理机构归档,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 内将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8.14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 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不得验收。

4.1.1本章适用于尾矿库排水井和排水斜槽的施工及验收。 4.1.2各部位使用的钢筋、混凝土和砌体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的 规格、材质和强度要求。混凝土及砌体材料尚应满足抗渗、抗冻、 抗侵蚀性等要求。

抗侵蚀性等要求。 .1.3现场放线时应对现场地形和标高进行复核,并应将排水井 和排水斜槽按设计坐标、标高放线,发现设计坐标和标高与实际地 形相差较大或有较大的悬空 挖深过大等明显的不合理现象时,应 通知设计方进行修改。> 4.1.4混凝土、钢筋、砌体的材料、配比、施工、温控、低温季节施 工、预埋件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查等要求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砌体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定。

和排水斜槽按设计坐标、标高放线,发现设计坐标和标高与实际地 形相差较大或有较大的悬空、挖深过大等明显的不合理现象时,应 通知设计方进行修改。【

4.1.4混凝土、钢筋、砌体的材料、配比、施工、温控、低温季节

工、预埋件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查等要求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砌体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定

4.2.1排水井和排水斜槽的基坑深度不得欠挖,并应减少超挖, 超挖值不宜大于0.1m。基底的超挖部分应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15级的混凝土回填。 4.2.2在岩基内采用爆破法开挖基坑和边坡时,应控制装药量, 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 DL/T5135的有关规定执行。

4.2.1排水井和排水斜槽的基坑深度不得欠挖,并应减少超挖, 超挖值不宜大于0.1m。基底的超挖部分应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15级的混凝土回填,

4.2.2在岩基内采用爆破法开挖基坑和边坡时,应控制装药量 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 DL/T5135的有关规定执行。

坡。当采用直立边壁时,应进行支撑加固

变形缝和埋设止水,止水两侧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变形缝两侧内 壁不应出现凸坎。变形缝和止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 土施工规范》DL/T5144的有关规定

4.3.5砌块式排水并的预制砌块,叠圈式排水井的预制井圈,

架式排水井的预制井壁板、井座封井盖板、排水斜槽盖板应按设计 要求预制,当具有多种规格时应进行标识,平并壁板、封井平盖板 和排水斜槽平盖板应有正反面标志。预制好的盖板应安放在设计 指定的位置,不得在投入运行前擅自封堵。盖板的装卸应以人工

为主,不得机械装车和翻斗车倾卸。 4.3.6排水井的内、外爬梯在安装前应进行防腐处理。安装后, 在混凝土未硬化前不得踩踏。 4.3.7对于有抗酸、碱侵蚀要求的排水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 腐处理。 7

第3.8.14条的规定与排水管一并进行

5排水管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尾矿库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施工及验收。 5.1.2用于排水管的钢筋、混凝土应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材质 和强度要求。混凝土尚应满足抗渗、抗冻、抗侵蚀性等要求。 5.1.3现场放线时应对现场地形和标高进行复核,并应按设计的 坐标、标高放线,发现设计坐标和标高与实际地形相差较大或有较 大的悬空、挖深过大等不合理现象时,应通知设计方进行修改。 5.1.4混凝土、钢筋的材料、配比、施工、温控、低温季节施工、预 埋件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查等要求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和《混凝土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5.2基槽开挖及处理 5.2.1排水管的基槽不得欠挖,并应减少超挖,超挖值不宜大于 50mm。超挖部分应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5的混凝土回填。 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 DL/T5135的规定执行。 5.2.3在非岩基内开挖基坑时,其边壁应按该土的稳定边坡放 坡。当采用直立边壁时,应进行支撑加固。 5.2.4在地下水位较高的位置,基坑应设置排水设施进行疏干。 5.2.5基槽开挖后应由地质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进行 验槽,发现地基与设计地质条件相差较大,或遇有软弱地基、不均 匀地基、断裂、滑坡等不良地基时,应通知设计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十 5.2.1排水管的基槽不得欠挖,并应减少超挖,超挖值不宜大于 50mm。超挖部分应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5的混凝土回填。 5.2.2在岩基内采用爆破法开挖基坑和边坡时,应控制装药量, 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 DL/T5135的规定执行。 5.2.3在非岩基内开挖基坑时,其边壁应按该土的稳定边坡放 坡。当采用直立边壁时,应进行支撑加固。 5.2.4在地下水位较高的位置,基坑应设置排水设施进行疏干。 5.2.5基槽开挖后应由地质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进行 验槽,发现地基与设计地质条件相差较大,或遇有软弱地基、不均 匀地基、断裂、滑坡等不良地基时,应通知设计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与设计条件差别较小时,可按下列方法处理: 1当岩基内有局部土基存在时,应将土挖除,并应用强度等 级不低于C15的混凝土或M10砂浆砌MU30块石回填,或进行加 固处理。 2当土基内有局部基岩出露,且出露段长度小于2m时,应 将出露基岩清除至设计标高以下1m,再用土回填夯实到设计标 高;当出露段长度较长时,应在岩性变化处增设变形缝

5.3.1排水管应按设计规定的每段管长分段施工,混凝土 一次完成,不得留横向施工缝。

5.3.2每段排水管两端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变形缝和埋设

水两侧的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变形缝两侧内壁应平顺连接。 对于非整体式排水管变形缝和圆形套管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下列步骤的施工: 1每段管的两端各留出长度稍大于预制套管宽度的接头段, 先不浇筑管基,只浇筑管体,管间用止水带的管段,应同时埋人止 水带的一翼, 【2将预制套管套进已浇筑管段的接头段; 3/按本条第1款的要求浇筑另一段管,埋设缝内止水的另 翼,填塞缝间填塞料; 4将套管对中,套住两管的接头段,填塞套管与管外壁间的 填塞料; 5补浇两管接头段下的管基。 5.3.3排水管的外形轮廓、结构尺寸、钢筋间距、保护层厚度应与 设计一致。 5.3.4浇筑混凝土时,应振捣密实,不得产生空洞、蜂窝麻面,并 应加强养护。

5.3. 5对于有抗酸、碱侵蚀要求的排水管,应进行内、外

理。所用防腐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5.3.6尾矿库内排水管两侧回填土,应用人工同时从两侧仔细分 层回填夯实。夯实密度不应小于90%。 5.3.7土坝内的排水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截水环。截水环间管 段周围回填土应用人工仔细夯实,夯实应至管顶以上1m,其干密 度要求应与坝体相同。 5.3.8堆石坝内排水管的周围应填碎石保护,管体不得与坝体大 块石直接接触。

理。所用防腐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5.3.6尾矿库内排水管两侧回填土,应用人工同时从两侧仔细分 层回填夯实。夯实密度不应小于90%。 5.3.7土坝内的排水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截水环。截水环间管 段周围回填土应用人工仔细夯实,夯实应至管顶以上1m,其干密 度要求应与坝体相同。 5.3.8堆石坝内排水管的周围应填碎石保护,管体不得与坝体大 块石直接接触。 5.3.9尾矿库内排水管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后,管顶应用厚度不小 于1m的松土覆盖,或按设计要求覆盖其他松散物料。 5.4质量控制及验收 X 5.4.1基槽开挖后,应按隐蔽工程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应 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排水管施工。 5.4.2管壁厚度偏差不得出现负值;内壁表面应平整光滑,局部 凸坎高度不应大于5mm,并应按1:10坡度打磨;孔径或断面尺 寸允许偏差为1 5.4.3敷设坡度的允许偏差为设计坡度的士10%。 5.4.4工程验收需准备的资料和程序应按本规范第3.8.11条~ 第3.8.14条的规定与排水井及排水斜槽一并进行。

5.4.3敷设坡度的充许偏差为设计坡度的生10%。

6.1.3施工单位在开挖及掘进过程中应配合做好下列工程地

6.2.1隧洞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6.2隧洞开挖控与掘进

1隧洞开挖方法应根据地质条件、工程规模、支护方式、工期 要求、施工机械化程度、施工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等因素选定。 2不应欠挖,并宜减少超挖。其开挖半径的平均径向超挖

值,平洞不应大于200mm,斜洞、竖洞不应大于250mm。不良地 质地段超挖值的控制标准可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商定后: 报建设单位确定。 3开挖过程中应根据需要采取保证施工过程中安全的支护 措施。 4隧洞开挖应设置通风设施。缺氧地区开挖时应以机械施 工为主,并应采取补氧措施;负温条件下开挖时应采取防寒措施。 5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工程规模、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开展安 全监测工作。 6.2.2洞口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前,应对洞口岩体稳定性进行分析,并应确定开挖方 法、支护措施和洞口边坡加固方案等 2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上下垂直作业。进洞前应 进行危石清理和坡顶排水,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边坡加固。 3洞口宜设置防护棚,必要时应在洞脸上部加设挡石栅栏。 4隧洞进口施工宜避开降水期和融雪期。进洞前应完成洞 口排水系统,并应确认洞脸岩体稳定后再开挖洞口。 【5洞口段开挖可采用下列方法进行: 1洞口段宜采用先导洞后扩挖的方法施工; 2)在1~血类围岩中宜采用全断面开挖,边开挖边支护的 方法,但应采取浅孔弱爆破,必要时对进口段采用混凝土 衬砌; 3)在V、V类围岩中,开挖前可先将附近一定范围的山体加 固或浇筑成拱,然后开挖洞口; 4)当洞口明挖量大或岩体稳定性差时,可利用施工支洞或 导洞自内向外开挖,并做好支护。 6隧洞进出口位于河水位以下,应按相应防洪标准设置挡水 建筑物。

2.3平洞掘进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平洞掘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全断面掘进的方法,在特殊情况下掘进时,可采用 预先贯通导洞法施工。 2需要衬砌的长隧洞或在IV、V类围岩中掘进时,掘进与衬 砌应交叉或平行作业。 7 3平洞开挖的循环进尺可根据围岩类别和施工机械等条件 选用。 4应检测中心线方向和高程。每次放炮后,均应进行断面检 查。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进行修正

6.2.4竖洞与斜洞的掘进方法可根据其断面尺寸、深度、

6.2.6隧洞施工需要临时支护的地段,应根据地质条件、洞的

式、断面尺寸、开挖方法、围岩自稳时间等因素确定锚喷支护、拱架 支撑与锚喷联合支护等临时支护方案。开挖与支护的间隔时间、 施工顺序及相隔距离应根据地质条件、爆破参数、支护类型等因素 确定,并应在围岩出现有害的松弛变形前支护完毕。稳定性差的 围岩应先支护后开挖或支护紧跟工作面。

在岩体松散、软弱、破碎、膨胀、多水、偏压、高压力及岩溶

等地段中掘进隧洞时,应勤检查观测,并应根据测量数据和查清的 地质构造制订施工方案。在围岩变形显著、偏压、高应力及交叉口 部位开挖时,除应加强常规检查外,还应对围岩进行监测。 2在松散、破碎的岩体中掘进隧洞时,应减少对围岩的扰动 可采用预灌浆加固、先护后挖或边挖边护的方法。 3在膨胀岩体中开挖隧洞时,可采用锚喷支护并进行封闭 并应完成永久衬砌的施工;应勤检查观测,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和《锚杆喷射混 疑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的有关规定执行 4在地下水活动较严重地段,宜采用排、堵、截、引的综合治 理措施。 5在岩溶地段掘进隧洞时,宜采用封堵、隔离、清除、支护、加 固、利用结构物跨越等方法处理溶洞中的空洞、危石、塌及风化 充填物。

纵向施工缝时,应设在衬砌结构拉应力及剪应力较小的部位,并应 进行凿毛处理。安装模板时应检查中线、高程、断面、净空尺寸,并 应仔细检查衬砌钢筋、预理埋件等,同时应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3衬砌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冬季施工时不应低于5℃,夏季 施工时不应高于32℃。拱墙衬砌混凝土应自下而上从两侧向拱 顶对称浇筑。 4混凝土衬砌模板的拆除在衬砌不受外荷载的情况下,混凝 土强度应达到5MPa,承受围岩压力的衬砌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 计强度。

6.4.1隧洞混凝土衬砌段的灌浆应按先回填灌浆后固结灌浆的 顺序进行。回填灌浆应在衬砌混凝土达到70%设计强度后进行。 固结灌浆宜在该部位的回填灌浆结束后7d后进行。

6.4.2回填灌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灌浆孔,在素混凝土衬砌中宜采用直接钻设的方法, 在钢筋混凝土衬砌中应采用从预埋管中钻孔的方法。钻孔孔径不 宜小于38mm,孔径宜进入岩石10cm,每一区段应有顶孔,并宜测 记混凝土厚度和空腔尺寸。 2/遇有围岩塌陷、溶洞、超挖较大等特殊情况时,应在该部位 预埋灌浆管,其数量不应少于2个,位置应在现场确定。 3顶拱回填灌浆应分成区段进行,每区段长度不宜大于 50m,区段端部应封堵严密。 4回填灌浆前应对衬砌混凝土的施工缝和混凝土缺陷进行 全面检查,对可能漏浆的部位应进行处理。 5回填灌浆施工应自较低的一端开始,并向较高的一端推进。 6回填灌浆可灌注水灰比为0.6:1或0.5:1的水泥浆,空 隙大的部位应灌注水泥砂浆,掺砂量不宜大于水泥重量的200%。 7回填灌浆压力应根据混凝土衬砌厚度和配筋情况等确定,

素混凝土衬砌中可采用0.2MPa~0.3MPa,钢筋混凝土衬砌中可 采用0.3MPa~0.5MPa。 8回填灌浆在规定的压力下,灌浆孔应停止吸浆,延续灌注 5min可结束。 9回填灌浆质量检查应在该部位灌浆结束7d后进行。检查 孔应布置在脱空较大、串浆孔集中以及灌浆情况异常的部位,其数 量宜为灌浆孔总数的5%。 10回填灌浆质量检查可采用钻孔注浆法,应向孔内注人水 灰比为2:1的浆液,在规定的压力下,初始10min内注人量不宜 超过10L。 11灌浆孔灌浆和检查孔检查结束后,应使用水泥砂浆将钻 孔封填密实,孔口应压抹齐平。

素混凝土衬砌中可采用0.2MPa~0.3MPa,钢筋混凝土衬砌中可 采用0.3MPa~0.5MPa。 8回填灌浆在规定的压力下,灌浆孔应停止吸浆,延续灌注 5min可结束。 9回填灌浆质量检查应在该部位灌浆结束7d后进行。检查 孔应布置在脱空较大、串浆孔集中以及灌浆情况异常的部位,其数 量宜为灌浆孔总数的5%。 10回填灌浆质量检查可采用钻孔注浆法,应向孔内注入水 灰比为2:1的浆液,在规定的压力下,初始10min内注入量不宜 超过10L。 11灌浆孔灌浆和检查孔检查结束后,应使用水泥砂浆将钻 6.4.3固结灌浆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固结灌浆孔可采用风钻或其他形式钻机钻孔,终孔直径不 宜小于38mm,孔位、孔向和孔深应满足设计要求。I 2固结灌浆孔钻孔结束后应进行钻孔冲洗,并应冲净孔内岩 纷、杂质。,Y 3,固结灌浆孔在灌浆前应用压力水进行裂隙冲洗,并应直到 回水清净时止。冲洗压力可为灌浆压力的80%,但不宜大于 1MPa。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时,宜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是否 冲洗以及冲洗方法。 4固结灌浆孔的压水试验应在裂隙冲洗后进行,试验孔数不 宜少于总孔数的5%。 5固结灌浆孔基岩段长小于6m时,可全孔一次灌浆。当地 质条件不良或有特殊要求时,可分段灌浆。 6固结灌浆在规定的压力下,灌浆孔段注入率不大于 0.4L/min时,应延续30min。 7固结灌浆压力大于3MPa的工程,灌浆孔应分段进行灌 浆。灌浆孔内灌浆段的划分、相应灌浆压力的使用以及灌浆工艺

,4.3固结灌浆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0.5.2隧洞掘进需要的通风量,应按洞内工作的最多人数供给 3m3/(人·min)的新鲜空气、爆破后20min内将工作面的有害气 本排出或冲淡至容许浓度、洞内使用柴油机械时按消耗 m"/(kW·min)的风量并与工作人员所需风量相叠加的条件分 别计算,并应取其最大值;计算通风量时的漏风系数可取1.2~

6.5.5洞内供风应与明挖工程使用统的供风系统,应总体规划。

1宜布置在用电负荷中心,并应设在洞口外不受十扰处。需 要变压器进洞时,应选用矿山专用变压器或按规定设置变压器室, 变压器的高压电源应用电缆引入洞内。 2洞内供电宜采用380/220V三相五线制。动力设备应采 用三相380V,非作业地段照明可采用220V导洞、主洞开挖、支护 工作面宜采用电源电压不大于36V的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使用 可用电压为220V的投光灯照明时应经常检查灯具和电缆的绝 缘性能。 3/洞内供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整齐排列,并应固定 在18m以上高度的洞壁上,不得使用裸导线。工作面附近的临 时动力与照明线应使用防水与绝缘性能良好的橡胶电缆。 4洞内照明应采用防水灯头,淋水地段应用防水灯罩。 6.5.7洞内供水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用水的供水量应根据施工、消防和生活用水的要求确定 2给水水源应可靠,水质应符合饮用水要求。水池位置、容 量及结构类型应根据施工总体布置。工作面水压应满足施工机械 的要求,且不应小于0.3MPa。水压不够时,可设加压装置。寒冷 地区的供水系统,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

3洞内工作面和运输道路路面不应积水。向上坡开挖隧洞 时,应利用排水沟自流排水,排水沟应随工作面掘进而开凿,必要 时可设置盖板;向下坡开挖隧洞时,可在适当位置设置集水井用水 泵排水。

6. 6质量控制与验收

排水隧减升挖与支护的质量检查应包括施纤 单位自检、监 理单位抽检和重要隐蔽工程联合检查。施工单位的检查结果应经 监理单位核定。 6.6.2检验批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 单位检查验收。重要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 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完成,检查结果应作为工程验收的重 要资料。

6.6.3排水隧洞开挖的质量检查应在每个开挖循环完成后,临时 支护施工前进行。开挖质量应符合表6.6.3的规定。

表6.6.3洞身开挖质量检查标准

表6.6.3洞身开挖质量检查标准

GB/T 33866-2017 太阳紫外辐射测量 宽带紫外辐射表法7.1.1本章适用于坝侧岸坡正堰式溢洪道、侧堰式溢洪道及截洪 沟等开散式泄水通道的施工及验收。 7.1.2溢洪道衬砌用的水泥、块石、混凝土和钢筋应符合设计要 求的规格、材质和强度要求。混凝土尚应满足抗渗、抗冻、抗侵蚀 性的要求。

7.1.3现场放线时应对现场地形和标高进行复核,发现设计坐标

和标高与实际地形相差较大或有较大的悬空、挖深过大等不合 现象时,应通知设计方进行修改

7.1.4混凝土、钢筋、砌体的材料、配比、施工、温控、低温季节

工、预埋件施工质量控制与检查等要求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砌体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定

7.2.1溢洪道开挖不应欠挖。开挖边坡坡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改变边坡坡比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溢洪道设计规范》SL253的有关规定。 7.2.2高边坡开挖中GJB 6602-2008 炮兵防空兵气象雷达部队试验规程,当发现有滑坡、塌方等不良工程地质现象 时,应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2.3在岩基内爆破开挖不衬砌溢洪道时,宜采用光面爆破,并 应控制装药量。同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 技术规范》DL/T5135的有关规定执行

7.2.4基槽超挖部分在砌护前应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5的混凝 土回填,并应振捣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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