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T29-202-2022天津市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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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 T29-202-202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5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7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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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T29-202-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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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T29-202-2022天津市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pdf

2.1.13地下连续墙 diaphragm

2.1.13地下连续墙 diaphragm wall

GB/T 33713-2017 热固型轮转胶印过程控制要求及检测方法分槽段用专用机械施工方法成槽、浇筑钢筋混凝土所形成的连 卖地下墙体。

由水泥土桩相互搭接形成的格栅或实体的重力式挡土止水

2.1.15土钉墙soilnailingwal

2.1.16型钢水泥土搅拌墙soilmixedwal

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土搅拌桩内或等厚度水泥土连续墙内 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挡土止水结构。

2.1.17 装配式型钢组合支撑 assembly steel struts systen

由型钢支撑梁、组合围標、立柱和连接件等装配构成的支撑系 统。

2.1.18 冠梁 top beam

沿支护桩(墙)排列方向设置在桩(墙)顶部的钢筋混凝土梁。 又排桩前后排桩之间设置的钢筋混凝土横梁称为连梁(linkbeam

2.1.19 腰梁 middle beam

设置在支护结构顶部以下传递支护结构与锚杆或内支撑支点

力的钢筋混凝土梁或钢梁。

2.1.2o土层锚杆soilanchor

由设置于钻孔内、端部伸入稳定土层中的钢筋或钢绞线与孔内 注浆体组成的受拉杆体。

锚杆或支撑体系对支护结构的水平向反作用力与其位移的比 值。

为保证支护结构施工、基坑挖土、地下结构施工在相对干燥理 竟下进行,并保证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而采取的排水、降水、隔水 成回灌措施。

2.1.23 截水惟幕 waterproof cu

.1.23截水惟幕 waterproof curtain

用于阻截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坑底流入基坑和控制 基坑外地下水位下降而采用的幕墙状竖向连续截水体,习惯上一舟 你为止水惟幕。

1.24 时空效应 effect of time an

基坑工程施工中,基坑开挖的空间尺度、无支撑围护墙体的 面积大小和时间长短对基坑变形的影响。

2.2.1抗力和材料性能

Ck 土的黏聚力标准值; Pk 土的内摩擦角标准值; e 土的孔隙比; K 土的渗透系数:

eajk j点水平荷载标准值; Kai 第层土主动土压力系数; Mk 弯矩标准值; Vk 剪力标准值; Tkj 第j层支点力标准值; N 轴向力设计值; Nk 轴向力标准值; M 弯矩设计值:

Ks 抗渗流安全系数; Kt 抗突涌稳定性安全系数 KL 抗隆起安全系数; Kq 抗倾覆安全系数; Kz 整体稳定安全系数; K. 抗水平滑动安全系数

3.1.1支护结构按临时结构设计时,设计文件应明确支护结构

.1.1支护结构按临时结构设计时,设计文件应明确支护结构 设计工作年限且不应小于一年。当支护结构超过设计工作年限 需继续使用时,应进行现状安全评估,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 加强措施。支护结构作为主体地下结构的一部分时,应满足主 本地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的要求。

.1.2支护结构设计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 主体地下结构的施工空间要求: 2 主体地下结构施工的安全环境要求; 3 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和正常使用要求。 3.1.3 基坑支护设计应综合考虑基坑开挖深度、地质条件、周 围环境和破坏后果等因素,按表3.1.3确定基坑工程安全等级

表 3.1.3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

注:1厚层软地区是指软主累计厚度不小于5m的地区: 2基坑周边环境存在变形特别敏感的邻近建(构)筑物或重点保护的古建筑物等有 殊要求的建(构)物,当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三级时,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应 高一级; 3 同一基坑工程,各区段基坑深度、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等不同时,可按不同的基 工程安全等级设计。 .1.4 根据基坑周边建筑物或设施的重要程度及其与基坑的距

离,基坑工程环境保护等级可按表3.1.4确定:

表3.1.4基坑工程环境保护等级

注:1H为基坑开挖深度,s为保护对象与基坑开挖边线的净距。 2重要保护对象包括:优秀历史建筑,有精密仪器与设备的建筑物、采用天然地基、 短桩基础、复合地基的重要建筑物,轨道交通设施、隧道、高架桥、自来水总管、 燃气管、重要的高压电杆及电缆等建(构)筑物及设施。 3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依据基坑深度、环境情况可确定为不同的基坑工程环境 保护等级。 4 当基坑影响范围内存在轨道交通设施、文保建筑等需特殊保护的对象时,基坑环 境保护等级尚应符合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 3.1.5基坑支护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采用下 然丰计进行让管上於筒

式中:%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根据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确 定,一级取1.1,二级取1.0,三级取0.9: 作用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按下式确定:

式中: YF 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临时性 支护结构取值1.25,永久性支护结构取值详见 有关规范; 整体滑动、倾覆与滑移、坑底隆起失稳、挡土构件嵌固段

推移、锚杆与土钉拔动、土体渗透破坏等基坑支护稳定性按下述安

全系数表达式进行计算与验算:

限抗拔承载力等土的抗力标准值: Sk一一滑动力、滑动力矩、倾覆力矩、锚杆和土钉的拉力 等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安全系数。 3.1.7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变形应按 下述表达式进行计算与验算

式中:Sd 作用标准组合的效应(位移、沉降等)设计值: 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基坑周边建筑物和地面沉降 的限值。 3.1.8基坑工程设计应按下列要求确定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的 变形控制值: 1基坑周边既有建筑物的变形控制值应根据其结构类型、基 础理深及形式、既有变形及倾斜值等因素并结合相关规范综合确定 保证其安全和止常使用; 2轨道交通、地下管线、文保建筑等设施的变形控制值应满 足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及相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3支护结构构件作为主体地下结构的一部分时,其变形控制 值应满足主体结构变形限值要求。采用逆作法时,基坑回弹引起的 逆作结构的差异变形应小于其充许变形; 4临时支护结构的变形控制值应满足自身构件强度和周边 环境保护要求; 当基坑周围环境没有明确的变形控制要求时,支护结构设

计可按表3.1.8确定基坑变形的设计控制值。

表3.1.8基坑变形设计控制值(mm

3.1.9基坑支护结构与主体永久结构相结合的设计计算,除应符 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10 基坑支护设计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用地红线范围图、建筑总平面图、地下部分建筑结构设计 图纸;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环境调查资料,如场地周围道路河渠 及地下管网分布情况;临近建(构)筑物的分布情况、类型和结构 质量状况;保护区内轨道交通设施及运营状况等; 相邻地下工程与基坑的间距及其施工情况; 5 基坑分期开挖、时间间隔、施工进度计划。 3.1.11 基坑支护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支护结构体系上的作用和作用组合确定; 2 基坑支护体系的稳定性验算; 3 支护结构的承载力、稳定和变形计算: 4 地下水控制设计; 5 电梯及集水井等坑中深坑的支护与降水设计; 6 对周边坏境影响的控制要求: 7 基坑开挖与回填要求; 8 支护结构施工要求:

9基坑工程施工验收检验要求; 10 基坑工程监测与维护要求; 11 主要风险源及应急预案。 3.1.12 基坑支护设计计算应考虑下列荷载作用: 1 土压力,水压力; 2 地面超载; 3 施工荷载; 4 临近建(构)筑物的荷载: 5 温度变化对支护结构的作用; 6 其它不利于基坑稳定的荷载: 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一部分时,尚应按有关规范考虑相 关荷载作用。 3.1.13当场地内有地下水时,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区域的工程地质 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和支护结构形式等因素,确定 地下水控制方法。当场地周围有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 时,应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3.1.14支护结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受力特点,结合基 坑规模、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基坑深度、周边环境 条件、施工条件、工程经验综合分析,采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技术先进、便于施工的支护形式。 3.1.15基坑支护设计应考虑其结构水平变形、地下水的变化对周 边环境的水平与竖向变形的影响,应根据周边环境的保护等级、支 护结构安全等级及土的性质等因素,结合本规程表3.1.8和工程经 验综合确定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变形监测预警值,并提出基 坑支护结构变形超出监测预警值情况的处理措施。 3.1.16基坑开挖应对基坑工程和周边环境进行全过程监测,实施 动太设计和信自化施工

3.1.15基坑支护设计应考虑其结构水平变形、地下水白

3.2.1初步勘察阶段应初步查明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初步判断开挖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需要采取的支护措施。详细勘察阶 段应详细查明场地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为基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提供可靠基础资料,并对支护方案提出建议。当详勘资料不能满足 基坑工程设计需要时,应专门对基坑工程进行补充勘察。在施工阶 段,基坑工程施工出现异常,应根据需要进行施工勘察。

3.2.2在岩土工程详细勘察阶段,对基坑工程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勘察工作:

3.2.2在岩土工程详细勘察阶段,对基坑工程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勘祭的平面范围宜超出基坑开挖边界外开挖深度的1~2倍 在深厚软土区,勘察范围尚宜适当扩大。勘探孔宜布置在基坑开挖 边界附近及基坑内,基坑阳角处宜布置勘探孔。在基坑开挖边界外, 勘察手段以调查研究、搜集已有资料为主;对于复杂场地、斜坡场 地等情况,为查明某些专门问题时应布置必要的的勘探点; 2勘探孔间距宜为20m~35m,当遇古河道、沟坑、填土厚度 变化较大、正常沉积地层变化大或有软弱夹层时应加密勘探点,并 应在基坑边线以外布设勘探点,香查明分布规律。采取土试样和进行 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 特点确定,目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 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控制性勘探点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 1/3,且每一基坑侧边不宜少于2个控制性勘探点、每个地貌单元 均应有控制性勘探孔: 3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宜为升挖深度的2~3倍,遇到坚硬黏性 土、碎石土和岩层,可根据岩土类别和支护设计要求减少深度;在 深厚软土区,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尚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应穿 透软土层底板2m~3m;为降水或截水设计需要,控制性勘探孔应 穿透主要含水层进入隔水层2m~3m

4岩土不扰动试样的采取和原位测试的间距宜1m~2m 对基坑稳定性有影响的软弱夹层时,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

4岩土不扰动试样的采取和原位测试的间距宜1m~2m。存在 对基坑稳定性有影响的软弱夹层时,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3.2.3基坑工程勘察应提供土的常规物理试验指标、土的抗剪强 度指标标准值、土的渗透性指标和其它设计要求提供的指标和参数 提供的指标和参数应准确可靠

度指标标准值、土的渗透性指标和其它设计要求提供的指标和参类 是供的指标和参数应准确可靠。

进行三轴不固结不排水(UU)和三轴固结不排水(CU)剪切试验, 必要时尚应进行回弹再压缩试验、基床系数试验。安全等级为一、 二级的基坑除应提供抗剪强度指标外,尚宜提供粉土和砂土的颗粒 级配曲线以及静止土压力系数等。

2.5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以下

3.2.7基坑内钻探孔进入开挖深压

基坑工程有影响时,钻探结束后应及时封孔。一级基坑和深度大于 10m的二级基坑宜采用水泥浆封孔并进行钻孔标识,封孔结束后应 复测孔位坐标。

3.2.8 容: 1分析场地的地层分布规律、周边环境;提供基坑工程设计 所需各层岩土的物理力学参数指标: 2对于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的基坑工程和地质条件复杂的 三级基坑工程,应提供基坑周边的地质部面图。宜提供各侧边含有 基坑设计参数的地质模型,或提供基坑周边分段的设计参数统计表 满足基坑根据地质条件变化分段设计的需要: 3对基坑放坡开挖、支护方案提出建议:宜对整体稳定性进 行评价; 4评价地下水对基坑工程的影响,提出地下水的控制方法 (降水、隔水方案)建议及计算参数;提出是否需要进行坑底、侧 壁的渗透稳定性计算的建议:宜对基坑开挖施工中可能产生流砂、 管涌、突涌等现象的可能性及对工程的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预防 措施建议; 5评价基坑开挖和降水施工对周围环境(邻近建筑物、道路 和地下设施等)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应注意的问题及其防治措 施; 6对施工阶段基坑工程的监测工作提出建议。

3.3.1 基坑周边环境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层数、结构形式、基 础形式、埋深、建成时间、安全现状; 2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各类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类型、材 质、管径、走向、接头形式、基础形式、埋深、压力、输送的物资、 使用情况:

基坑周边保护区内轨道交通设施及其运营状况、变形控制 要求; 4 基坑周边道路分布及其交通状况; 5 邻近工程基坑深度、支护形式以及建设状况; 6 基坑周边河道、沟渠等状况 3.3.2 地下管线的调查宜采用搜集管线分布图为主,必要时可采 用物探法进行探测。 3.3.3 环境条件复杂、保护要求高时,应进行专项环境调查,调

3.4.1开挖前应结合支护设计要求编制基坑土方开挖与降水施 工方案。施工材料堆放及加工、临时施工道路和各种临时设施的布 置应符合基坑支护设计要求,基坑周边严禁超重堆载。 B.4.2基坑周边应作好地面截水和周边上下水管道的维护,保证 其畅通排泄,严禁各种地面水、管道水渗入坡后土体和基坑内。 3.4.3基坑开挖前,支护结构、基坑土体加固、降水等应达到设 计和施工要求。基坑土方开挖应考虑时空效应,符合分层均衡原则 并采取措施对支护结构、降水井及工程桩进行保护,严禁超深开挖

3.4.1开挖前应结合支护设计要求编制基坑土方开挖与降水施

支护结构的工作状况和基坑周边环境保护对象进行全过程监测。对 于临近重点保护对象的区域,监测应从支护结构施工开始。

水土分算的原则计算:对黏性土宜按水土合算的原则计算。

用直剪固结快剪或三轴固结不排水(CU)强度指标;按水 时,宜采用直剪快剪或三轴不固结不排水(UU)强度指标。二 剪强度指标应采用标准值,

、 口 土压力和水压力应采用水合算、直剪快剪或三轴不固结不排水 (UU)强度指标;软土抗剪强度指标取值不应考虑降水对土体抗 剪强度的提高作用;暴露时间较长的基坑,软土强度应考虑随时间 降低的影响。 415当按变形控制原则设计支护结构时、作用在支护结构的计

算土压力可按支护结构与土体的相互作用原理确定

算土压力可按支护结构与土体的相互作用原理确定,

4.2.1静止土压力按下式计算:

式中: 2。 静止土压力强度标准值(kPa);

Po=KZyh, + qo)

Y 计算深度内各土层的重度(kN/m),地下水位以上 取天然重度,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K。一一静止土压力系数。 静止土压力系数宜由室内试验或现场原位测试等确定。当 经验时,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Φ 土的有效内摩擦角。

4.3 主动与被动士压力

.3.1主动土压力和被动土压力可采用朗肯理论,按以下公式选 斤计算:

式中: 计算深度内各土层的重度(kN/m²) h, 计算深度内各土层的厚度(m): qo 地面均布荷载(kPa); Ck、Pk 土的黏聚力和内摩擦角标准值; K.、K, 朗肯主动与被动土压力系数,

支护结构,当采用弹性地基梁法计算支护结构内力及变形时,开挖 面以上的侧压力一般可按主动土压力计算,基坑坑底以下的侧压力 可取与开挖面处相等的矩形分布

4.4.1按水土分算原则计算时,作用在支护结构侧向压力为有效 土压力与水压力之和。有效土压力应按土浮重度计算;水压力应根 居地下水有无渗流作用,采用不同的计算模式。 1当地下水无渗流作用时,作用于支护结构水压力按静水压 力模式计算,支护结构主动侧和被动侧水头分别按基坑内外静止地 下水位确定; 2当地下水有渗流作用时,作用于支护结构的水压力应通过 渗流计算确定。

4.5特殊情况下的土压力

4.5.1 当基坑周边有建(构)筑物荷载或施工荷载时,应考虑其

4.5.1当基坑周边有建(构)筑物荷载或施工荷载时,应考虑其 作用在支护结构上附加压力。

作用在支护结构上附加压力。 4.5.2集中荷载作用下,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可按图4.5.2的 方法计算。

图4.5.2集中荷载作用下的主动土压

.5.3均布荷载作用下,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可按图4.5. 方注计管

布荷载作用下,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可按图4.5.3

a一坑壁顶满布均布荷载:b一距支护结构顶L处作用均布荷载: C一距支护结构顶L处作用宽L1的均布荷载 图4.5.3均布荷载作用下的主动土压力

4.5.4当地面不规则时,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可

.5.4当地面不规则时,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可按图4.5. 及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及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图4.5.4地面非水平时,支护结构上主动压力的近似计算 1图4.5.4(a)的情况,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强度标准值可 安下列公式计算:

图4.5.4地面非水平时,支护结构上主动土压力的近似讯 1图4.5.4(a)的情况,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强度 安下列公式计算:

图4.5.4地面非水平时,支护结构上主动土压力的近似计算

图4.5.4地面非水平时,支护结构上主动土压力的近似计算

式中:β 地表斜坡面与水平面的夹角(°); Z 取用的计算深度(m): (m)。 2图4.5.4(b)的情况,支护结构上的主动土压力计算时,可将 料面延长至C点,则BAdfB为主动土压力的近似以分布图形; 图4.5.4(c)的情形,可按图4.5.4(a)及图4.5.4(b)的方法叠加 计算。

5.1.1地下水控制的设计与施工应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地下 水控制设计应与基坑支护设计统一考虑,因降水、排水和支护结构 水平位移引起的土体变形和地面沉降应控制在充许的范围内。

水控制设计应与基坑支护设计统一考虑,因降水、排水和支护结构 水平位移引起的土体变形和地面沉降应控制在充许的范围内。 5.1.2应根据地层情况、含水层埋置条件、补给条件、地下水类 型等进行地下水控制设计。地下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隔水、降水、 减压、局部封底和回灌等,可单独或组合使用。

5.1.2应根据地层情况、含水层埋置条件、补给条件、地 型等进行地下水控制设计。地下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隔水、 减压、局部封底和回灌等,可单独或组合使用。

.1.3基坑工程地下水控制设计应具备以下资料:

1各含水层厚度及顶底板高程; 2地下水的类型,地下水位标高和动态规律,各含水层之间 的水力联系; 3各含水层的水文地质及与降水相关的工程地质参数,工程 设计需要时还应有深层承压水抽水试验资料: 4含水层的补给、径流条件,基坑与附近地表水源的距离关 系及其水力联系; 5基坑开挖深度、尺寸,基坑周围建筑物与地下管线基础情 况,基坑支护结构类型; 6基坑工程施工季节内的气象资料及基坑维持时间。 一

5.1.4基坑降水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根据基坑规模、深度、环境条件、各土层渗透性和降征 位的深度等合理选择降水井类型: 2基坑开挖及地下结构施工期内,地下水位应保持在开挖面

以下不小于 1.0m; 3 基坑底不发生地下水渗流及承压水突涌破坏: 4基坑降水应保证基坑周围建(构)筑物、地下设施和管线 等的安全使用。 5.1.5基坑降水可采用内降水或外降水。未设置隔水惟幕、隔水 唯幕未完全隔水或对承压水进行减压时,应做降水、减压对周围环 境的影响分析。

同边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工艺能力综合确定,可采用水泥土桩墙 也下连续墙、止水钢板桩等,

5.1.7水泥土桩墙隔水惟幕宜采用水泥土搅拌桩、高压旋 等厚度水泥土搅拌墙,局部防渗漏可采用高压旋喷桩、RJP桩 桩、注浆等。

体及周围环境变形进行监测,保证基坑稳定和周围环境

5.2 渗透稳定性验算

5.2.1 支护结构底部土体抗渗流或抗管涌稳定性可按下式验算:

式中:K, 抗渗流或抗管涌稳定性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 坑底土体的临界水力坡度,根据坑底土的特性计 算: ic=(Gs一1)/(1十e); G, 坑底土的比重; 坑底土的天然孔隙比; e 坑底土的渗流水力坡度,i=hw/L: hm 基坑内外土体的渗流水头(m),取坑内外地下水

位差CNCA CNCA-C11-04: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安全带,见图5.2.1; 最短渗径流线长度(m)

图 5.2.1 坑底土体渗流计算简图

5.2.2基坑开挖面以下存在承压水时,应按5.2.2式驱

5.2.2基坑开挖面以下存在承压水时,应按5.2.2式验算基坑底 部土体抗突涌的稳定性JB/T 10010-2010 磁性表座,如图5.2.2所示。

K,=P. / P.

中: Kt 坑底抗突稳定性安全系数,不宜小于1.10,坑 底有群桩桩基础或经加固处理时可取1.05; Pcz 基坑开挖面以下至承压水层顶板间土的自重压 力,按土的天然重度计算(kPa); Pwy 承压水的水头压力(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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