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2633-2021 高模量碳纤维生产用石墨化炉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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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C/T 2633-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3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7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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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2633-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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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2633-2021 高模量碳纤维生产用石墨化炉技术条件.pdf

户衬的材料和结构应能满足对石墨化炉的性能要求(见6.1)。 各区段内层应采用碳素纤维隔热材料作为内衬,外层可采用其他耐火隔热材料作为炉衬,工作状 两种炉衬接触面的温度应不超过1200℃

5.3.3.1加热元件理化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GB/T 36951-2018 信息安全技术 物联网感知终端应用安全技术要求热元件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表4石墨材料理化性能指标

JC/T 2633—2021

5. 3.7 测量、控制和记录

石墨化炉的测量、控制和记录应符合GB/T10067.4一2005中5.2.9除5.2.9.3和5.2.9.14以外各 条的规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a)石墨化炉应配备准确度不低于0.2级的仪表,仪表中应具有热电偶基准端温度的自动补偿: b 石墨化炉应配备分辨力不低于1℃的带有微处理器的数字显示程序控温仪表。数字显示应清晰 可见。仪表应备有连接记录仪或打印机的外接接口: C 石墨化炉应配备测量精度不低于0.2μL/L的微氧仪和精度不低于0.2℃的露点仪,宜配备精 度不低于1μL/L的一氧化碳(CO)分析仪对炉内气氛进行监测。

6.1.1石墨化炉外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无毛刺、无锈蚀,无明显划痕、碰伤和凹凸不平等缺陷。 6.1.2面板上的装配件应布局合理,调节旋钮及开关应灵活可靠,指示或显示装置应清晰。 6.1.3炉口有效宽度、炉口高度和炉体长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

口有效宽度、炉口高度和炉体长度的允许偏差

最高温度标称值应符合标牌标称值。

示称值应符合标牌标称值

有效宽度应符合标称值。

6.4石墨化区有效宽度允许偏差

石墨化区有效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

石墨化炉的炉温稳定度应符合表8规定的规定。

JC/T26332021

石墨化炉在最高工作温度下的热稳定状态时,炉壳和炉门的表面温升应符合表9的规定。操 成手轮等操作件的表面温升应不超过25℃。

炉内含氧量不大于15L/L。

变压器噪声不大于85d

变压器噪声不大于85dB

按GB/T10066.1一2019中9.3的规定,石墨化炉的炉衬经室温下充分干燥后,各相加热元1 、炉衬、石墨腔和各相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M2。控制电路对地(在电路不直接接地时 电阻应不低于1MQ

7.1.1外观采用目测法,自然光线下,视距1.0m。 7.1.2尺寸允许偏差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1mm的钢卷尺测量,精确到1mm

按GB/T10066.4—2004中6.9的规定进行。

JC/T26332021

JIC/T 26332021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1mm的钢卷尺测量,精确到1

7.4石墨化区有效宽度允许偏差

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1mm的钢卷尺测量,精确到1

用最小分度值不大于1mm的钢卷尺测量,精确到1

各区段的温度上升至试验温度并恒温24h后,每20min记录1次炉内各温度传感器的测量值,对 于设置多个温度传感器的区段,以2h范围内各点所测温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

在石墨化炉最高工作温度下的热稳定状态时按GB/T10066.1一2019中7.2.1的规定用精度为1℃ 的表面温度计或其他能给出可靠读数的测温装置,先测出石墨化炉的表面温度,然后减去测量时的环填 温度即得到表面温升。 测量点应在炉壳、炉门、操作手柄等外表面的任意点上,但炉口附件以及距加热元件和热电偶引出 孔边缘100mm的范围内除外。

用测量精度不低于0.2L/L的微氧仪测定

用精度不低于0.2℃的露点仪测定

用精度不低于0.2℃的露点仪测定

噪声测量应使用2型或性能优于2型的声级计或性能相当的其他声学仪器。将声级计置于人耳位置 高度且距离炉体表面1m。测量时,声级计应指向影响较大的声源;若难于判别声源方位,则应将声级 十坚直向上。

按GB/T10066.1—2019中9.3进行。

8.1.1石墨化炉的检验应按GB/T 8.1.2石墨化炉的验收形式和要求由制造厂和用户商定

石墨化炉的出厂检验项目可分为一、二两级。一级检验项目在制造厂内进行,二级检验项目 见场进行。 制造厂内检验项目(一级)如下: 一般检查:

JC/T 26332021

b)安全检查; c) 石墨腔制造质量的检查: d) 炉衬质量的检查; e) 加热元件制造质量的检查: f) 运动机构动作情况的检查: g 配套件的检查,包括型号、规格、出厂合格证件的检查: h) 供货范围,包括出厂技术文件完整性的检查; i) 包装检查。 8.2.3 用户现场检验项目(二级)如下: a) 工作区尺寸的检查: b) 加热元件对炉壳短路的检查: c) 绝缘电阻的测量: dy 炉体气密性检验: e) 水路、气路的检验: f) 电路试验: g 最高标称温度的测量: h 炉温稳定度的测量; i 表面温升的测量; 噪声的测量。 心

8.3.1工艺运行检验只在用户要求按工艺检验结果验收产品时进行,其目的在于确定产品是否符合用 户使用工艺要求。 8.3.2工艺运行检验由设计单位、制造厂和用户协商进行。有关工艺运行检验的工艺要求、工艺过程、 纤维的状态以及检验结果认定等,由上述三方商定。

8.4.1石墨化炉应根据用户要求进行工业运行检验。工业运行检验的目的在于考验石墨化炉在较长时 间的实际运行中的适用性和可靠性 8.4.2工业运行检验应在石墨化炉的正常使用条件下进行,或按用户与制造厂的协议进行。除非在产 品标准中另有规定或制造厂和用户另有协议DB52 471-2004 无公害农产品肥料使用准则,石墨化炉应累计运行360h以上

在检验结果中,若检验项目完全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若绝缘电阻、最高工作温度和炉内含氧量中有任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若有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时,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予复检。 若有两项或两项以下指标不合格时,应对不合格项一次性调整并复验,复验结果若仍不符合要 求,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和赔存

9.1石墨化炉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10067.1一2019中第8章的规定。 9.2石墨化炉铭牌上应标出下列内容:

LJC/T2633—2021

a) 产品的型号和名称; b) 电源电压,单位为伏特(V): c) 电源频率,单位为赫兹(Hz): d) 电源相数: e) 工作电压,单位为伏特(V); f) 额定功率,单位为千瓦(kw); g) 加热元件接法: h) 工作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i) 工作区尺寸QKDX 0001S-2015 昆明顶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洁净果蔬,单位为毫米(mm): j) 炉体重量,单位为吨(t): k) 产品编号: 1) 制造日期: m) 制造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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