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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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pdf

寸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 柱》GB/T3098.1的规定; 2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 角头螺栓》GB/T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 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 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或《钢 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的规定; 3连接屋面板和墙面板采用的自攻、自钻螺栓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十字槽盘头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1、(十学槽沉头 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2、《十字槽半沉头自钻自攻螺钉》 GB/T15856.3、《六角法兰面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4、《六 角凸缘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5或《开槽盘头自攻螺钉》 GB/T5282、《开槽沉头自攻螺钉》GB/T5283、《开槽半沉头自攻 螺钉》GB/T5284、《六角头自攻螺钉》GB/T5285的规定; 4抽芯铆钉应采用现行行业标准《标准件用碳素钢热轧圆 钢及盘条》YB/T4155中规定的BL2或BL3号钢制成,同时应 特合现行国家标准(封团型平员头抽芯铆钉》GBT12615.1~~ GB/T12615.4、《封闭型沉头抽芯铆钉》GB/T12616.1、《开口 型沉头抽芯铆钉》GB/T12617.1~GB/T12617.5、《开口型平 圆头抽芯钉》GB/T12618.1~GB/T12618.6的规定; 5射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射钉》GB/T18981的规定; 6锚栓钢材可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 T700规定的Q235级钢或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 构钢》GB/T1591规定的Q345级钢。

3.2.3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手工焊焊条或自动焊焊丝的牌号和性能应与构件钢材性 能相适应,当两种强度级别的钢材焊接时LY/T 2173-2013 林业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技术规范,宜选用与强度较低钢 材相匹配的焊接材料; 2焊条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非合金钢及细 晶粒钢焊条》GB/T5117、《热强钢焊条》GB/T5118的有关

规定; 3焊丝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 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 8110及《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低合金钢药芯焊丝》 GB/T17493的有关规定; 4埋弧焊用焊丝和焊剂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 丝和焊剂》GB/T12470的有关规定。

3.2.4钢材设计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本规范将550级材定名为1.Q550仪用于屋面及增面板。

注:1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其中厚度小于8mm的对接焊缝,不宜用超声波探伤确定焊 缝质量等级。 2对接焊缝抗弯受压区强度设计值取,抗弯受拉区强度设计值取介。 3表中厚度系指计算点钢材的厚度,对轴心受力构件系指截面中较厚板件的 厚度

螺栓用于d>24mm和[>10d或/>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d为公称 直径,1为螺杆公称长度。 2A、B级螺栓孔的精度和孔壁表面粗糙度,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和孔壁 表面租糙度,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要求。 4冷弯薄壁型钢采用电阻点焊时,每个焊点的受剪承载力 设计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的规定。当冷弯薄壁型钢构件全截面有效时,可采用现行 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规定的考虑 冷弯效应的强度设计值计算构件的强度。经退火、焊接、热镀锌 等热处理的构件不予考虑。 5钢材的物理性能指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7的规定采用。 3.2.5当计算下列结构构件或连接时,本规范第3.2.4条规定 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当下列几种情况同时存在 时,相应的折减系数应连乘。 1单面连接的角钢: 1)按轴心受力计算强度和连接时,应乘以系数0.85。 2)按轴心受压计算稳定性时: 等边角钢应乘以系数0.6十0.0015入,但不大于1.0。

注:1钢丝制除锈方向应与受力方向垂直: 2当连接构件采用不同钢号时,^按相应较低的取值, 采用其他方法处理时,其处理工艺及抗滑移系数值均需恶由试验确定,

注:1钢丝制除锈方向应与受力方向垂直: 2当连接构件采用不同钢号时,^按相应较低的取值, 采用其他方法处理时,其处理工艺及抗滑移系数值均需恶由试验确定

生:当设要求使用具 层厚度及抗滑移系数均需由试验确定

3.2.7单个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设计值应按表3.2.7的规定

3.2.7单个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设计值应按表3.2.7的规定 采用

表3.2.7单个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设计值P(kN)

3.3.1在风荷载或多遇地震标准值作用下的单层I 式刚架的柱 顶位移值,不应大于表3.3.1规定的限值。夹层处柱顶的水平位 移限值宜为H/250,H为夹层处柱高度

表3.3.1刚架挂顶位移限值(mm)

注,表中力为刚限注高度

注,表中为刚架柱高度

3.3.2门式刚架受弯构件的挠度值,不应大于表3.3.2规定的 限值。

3.3.2门式刚架受弯构件的挠度值,不应大于表3.3.2规定的

表3.3.2受弯构件的提度与跨度比限值(mm)

3对最量设,按最他长质的2信计算受宽年的费度

3.3.3由柱顶位移和构件挠度产生的屋面坡度改变值,不应大 于坡度设计值的1/3。

3.4.1钢结构构件的壁厚和板件宽厚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擦条和墙梁的冷弯薄壁型钢,壁厚不宜小于1.5mm。 用于焊接主刚架构件腹板的钢板,厚度不宜小于4mm;当有根 锯时,腹板厚度可取不小于3mm。 2构件中受压板件的宽厚比,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冷 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规定的宽厚比限值;主刚 架构件受压板件中,工字形截面构件受压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 5与其厚度t之比,不应大于15V235/,;工字形截面梁、柱构 件腹板的计算高度hw与其厚度tw之比,不应大于250。当受压板 件的局部稳定临界应力低于钢材屈服强度时,应按实际应力验算 板件的稳定性,或采用有效宽度计算构件的有效截面,并验算构 件的强度和稳定

3.4.2构件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直接或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 采用角钢的最小回转率径;在计算单角钢交叉受拉杆件平面外长细比时, 应采用与角钢肢边平行轴的回转半径: 3在永久荷载与风截截组合作用下受压时,其长细比不宜大于250

3.4.3当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控制结构设计时,门式刚架轻型 房屋钢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字形截面构件受压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6与其厚度t 之比,不应大于13/235/f,;工字形截面梁、柱构件腹板的计算 高度h与其厚度tw之比,不应大于160; 2在檐口或中柱的两侧三个標距范围内,每道擦条处屋面 梁均应布置双侧隅撑;边柱的檐口墙擦处均应双侧设置隅撑: 3当柱脚刚接时,锚栓的面积不应小于柱子截面面积的 0.15倍; 4纵向支撑采用圆钢或钢索时,支撑与柱子腹板的连接应 采用不能相对滑动的连接; 5柱的长细比不应大于150。

4荷载和荷载组合的效应

4.1.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采用的设计荷载应包括永久荷 载、竖向可变荷载、风荷载、温度作用和地震作用。 4.1.2吊挂荷载宜按活荷载考虑。当吊挂荷载位置固定不变时, 也可按恒荷载考虑。屋面设备荷载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4.1.3当采用压型钢板轻型屋面时,屋面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的竖向活荷载的标准值应取0.5kN/m,对承受荷载水平投影面 积大于60m的刚架构件,屋面竖向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可取不 小于0.3kN/m 4.1.4设计屋面板和擦条时,尚应考虑施工及检修集中荷载 其标准值应取1.OkN且作用在结构最不利位置上;当施工荷载 有可能超过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4.2.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计算时,风荷载作用面积应取 垂直于风向的最大投影面积,垂直于建筑物表面的单位面积风荷 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心 风荷载标准值(kN/m); o 基本风压(kN/m),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 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值采用;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 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当高度小于 10m时,应按10m高度处的数值采用; 风荷载系数,考虑内、外风压最大值的组合,按

4.2.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构件的有效风荷载面积(A)可按下 式计算:

式中:( 所考虑构件的跨度(m); 所考虑构件的受风宽度(m),应大于(a十6)/2或 1/3;a、b分别为所考虑构件(墙架柱、墙梁、標条 等)在左、右侧或上、下侧与相邻构件间的距离; 无确定宽度的外墙和其他板式构件采用c=1/3

4.3.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雪荷载标 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4.3.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雪荷载标 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Sk 雪荷载标准值(kN/m); 屋面积雪分布系数; So 基本雪压(kN/m),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 载规范》GB50009规定的100年重现期的雪压采用。

4.3.2单坡、双坡、多坡房屋的屋面积雪分布系数应按表 4.3.2采用

麦4.3.2屋面积雪分布系数

项规定的不均勾分布的情况,即表中的雪分布系数1.4及2.0均按1.0 考虑。

4.3.3当高低屋面及相邻房屋屋面高低满足(h,一hs)/hb大于

5积雪堆积高度ha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取两式计算高度的 较大值: ha= 0.416./wm/S +0. 4790.457≤h, hb (4. 3. 31) ha=0.208/weVS。+0.4790.457≤h,hb (4. 3. 32) 式中:ha一一积雪堆积高度(m); h,一一高低屋面的高差(m); hs按屋面基本雪压确定的雪荷载高度(m),hs= P Wml、Wze—屋面长(宽)度(m),最小取7.5m。 6积雪堆积长度W。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当ha≤h,—h,时,Wa=4hd : (4.3. 33) 当ha>h,—h时,Ws=4h/(h,—h)≤8(h,h) (4.3.34) 7堆积雪荷载的最高点荷载值Smx应按下式计算: Smax= ha X p (4.3.35) 4.3.4各地区积雪的平均密度p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东北及新疆北部地区取180kg/m; 2华北及西北地区取160kg/m,其中青海取150kg/m; 3淮河、秦岭以南地区一般取180kg/m²,其中江西、浙江 取230kg/m。 4.3.5设计时应按下列规定采用积雪的分布情况: 1屋面板和標条按积雪不均匀分布的最不利情况采用; 2刚架斜梁按全跨积雪的均勾分布、不均匀分布和半跨积 雪的均匀分布,按最不利情况采用; 3刚架柱可按全跨积雪的均匀分布情况采用。

4.3.5设计时应按下列规定采用积雪的分布情况

1屋面板和擦条按积雪不均匀分布的最不利情况采用; 2刚架斜梁按全跨积雪的均勾分布、不均匀分布和半跨积 雪的均勾分布,按最不利情况采用; 3刚架柱可按全跨积雪的均匀分布情况采用。

4.4.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 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采用。 4.4.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应按下列原则考虑地震作用: 1一般情况下,按房屋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 作用; 2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 囊作用并计入扭转的影响; 3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9度时,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可分别取该结构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和20%,设计基本地 震加速度为0.30g时,可取该结构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5%; 4计算地震作用时尚应考墙体对地震作用的影响。

4.5荷载组合和地震作用组合的效应

4.5.1荷载组合应符合下列原则: 1屋面均布活荷载不与雪荷载同时考虑,应取两者中的较 大值; 2 积灰荷载与雪荷载或屋面均布活荷载中的较大值同时 考虑; 3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不与屋面材料或標条自重以外的其 他荷载同时考虑; 4多台吊车的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 范》GB50009的规定; 5风荷载不与地震作用同时考虑。 4.5.2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当荷载与荷载效应按 线性关系考虑时,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Sa =eSGk+yoYoSok+wSwk

式中:Sa 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YG 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YQ 竖向可变荷载分项系数; Yw 风荷载分项系数; 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Sqk 竖向可变荷载效应标准值; Swk 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yQ·w 分别为可变荷载组合值系数和风荷载组合值系数, 当永久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取0.7和0; 当可变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应分别取1.0和0.6 或0.7和1.0。 4.5.3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荷载基本组合的分项 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承载力不利 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 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当其效应对结构承载力有利时,应取 1.0; 2 竖向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应取1.4; 3 风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 4.5.4地震设计状况下,当作用与作用效应按线性关系考虑时, 荷载与地需作用基本组合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Sg YeSeg +Ym Sp +Ye,Sek (4. 5. 4)

4.5.5地震设计状况下,荷载和地震作用基本组合的分项系数 应按表4.5.5采用。当重力荷载效应对结构的承载力有利时,表 4.5.5中c不应大于1.0。

表4.5.5地露设计状况时荷载和作用的分项系数

图5.1.2门式刚架形式示例

5.1.3根据跨度、高度和荷载不同,门式刚架的梁、柱可采用 变截面或等截面实腹焊接工字形截面或轧制H形截面。设有桥 式吊车时,柱宜采用等截面构件。变截面构件宜做成改变腹板高 43

度的楔形;必要时也可改变腹板厚度。结构构件在制作单元内不 宜改变翼缘截面,当必要时,仅可改变翼缘厚度;邻接的制作单 元可采用不同的翼缘截面,两单元相邻截面高度宜相等。 5.1.4门式刚架的柱脚宜按铰接支承设计。当用于工业厂房且 有5t以上桥式吊车时,可将柱脚设计成刚接, 5.1.5门式刚架可由多个梁、柱单元构件组成。柱宜为单独的 单元构件,斜梁可根据运输条件划分为若干个单元。单元构件本 身应采用焊接,单元构件之间宜通过端板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

5.2.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式刚架的跨度,应取横向刚架柱轴线间的距离。 2门式刚架的高度,应取室外地面至柱轴线与斜梁轴线交 点的高度。高度应根据使用要求的室内净高确定,有吊车的厂房 应根据轨顶标高和吊车净空要求确定。 3柱的轴线可取通过柱下端(较小端)中心的竖向轴线。 斜梁的轴线可取通过变截面梁段最小端中心与斜梁上表面平行的 轴线。 4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的檐口高度,应取室外地面至房屋外 侧擦条上缘的高度。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的最大高度,应取室外地 面至屋盖顶部擦条上缘的高度。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的宽度,应取 房屋侧墙墙梁外皮之间的距离。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的长度,应取 两端山墙墙梁外皮之间的距离。 5.2.2门式刚架的单跨跨度宜为12m~48m。当有根据时,可 采用更大跨度。当边柱宽度不等时,其外侧应对齐。门式刚架的 间距,即柱网轴线在纵向的距离宜为6m~9m,挑檐长度可根据 使用要求确定,宜为0.5m~1.2m,其上翼缘坡度宜与斜梁坡度 相同。 5.2.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的屋面坡度宜取1/8~1/20,在雨水 较多的地区宜取其中的较大值

5.2.4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温度区段长度,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纵向温度区段不宜大于300m 2横向温度区段不宜大于150m,当横向温度区段大于 150m时,应考虑温度的影响; 3当有可靠依据时,温度区段长度可适当加大。 5.2.5需要设置伸缩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搭接標条的螺栓连接处宜采用长圆孔,该处屋面板在 构造上应允许胀缩或设置双柱; 2吊车梁与柱的连接处宜采用长圆孔。 5.2.6在多跨刚架局部抽掉中间柱或边柱处,宜布置托梁或 托架。 5.2.7屋面標条的布置,应考虑天窗、通风屋脊、采光带、屋 面材料、擦条供货规格等因素的影响。屋面压型钢板厚度和擦条 间距应按计算确定。 5.2.8山墙可设置由斜梁、抗风柱、墙梁及其支撑组成的山墙 墙架,或采用门式刚架。 5.2.9房屋的纵向应有明确、可靠的传力体系。当某一柱列纵 向刚度和强度较弱时,应通过房屋横向水平支撑,将水平力传递 至相邻柱列,

5.3.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侧墙墙梁的布置,应考虑设置 门窗、挑檐、遮阳和雨篷等构件和围护材料的要求。 5.3.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侧墙,当采用压型钢板作围 护面时,墙梁宜布置在刚架柱的外侧,其间距应随墙板板型和规 格确定,且不应大于计算要求的间距。 5.3.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的外墙,当抗震设防烈度在8度及以 下时,宜采用轻型金属墙板或非嵌砌砌体;当抗震设防烈度为9 度时,应采用轻型金属墙板或与柱柔性连接的轻质墙板。

6.1.1门式刚架应按弹性分析方法计算。 6.1.2门式刚架不宜考虑应力蒙皮效应,可按平面结构分析 内力。 6.1.3当未设置柱间支撑时,柱脚应设计成刚接,柱应按双向 受力进行设计计算。 6.1.4当采用二阶弹性分析时,应施加假想水平荷载。假想水 平荷载应取竖向荷载设计值的0.5%,分别施加在竖向荷载的作 用处。假想荷载的方向与风荷载或地震作用的方向相同。

6.2.1计算门式刚架地震作用时,其阻尼比取值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封闭式房屋可取0.05; 2 散开式房屋可取0.035; 3其余房屋应按外墙面积开孔率插值计算。 6.2.2单跨房屋、多跨等高房屋可采用基底剪力法进行横向刚 架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不等高房屋可按振型分解反应谱法 计算。 6.2.3有吊车厂房,在计算地震作用时,应考虑吊车自重,平 均分配于两牛腿处。 6.2.4当采用砌体墙做围护墙体时,砌体墙的质量应沿高度分 配到不少于两个质量集中点作为钢柱的附加质量,参与刚架横向 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6.2.5纵向柱列的地震作用采用基底剪力法计算时,应保证每

一集中质量处,均能将接高度和质量大小分配的地震力传递到纵 向支撑或纵向框架, 6.2.6当房屋的纵向长度不大于横向宽度的1.5倍,且纵向和 横向均有高低跨,宜按整体空间刚架模型对纵向支撑体系进行 计算。 6.2.7门式刚架可不进行强柱弱梁的验算。在梁柱采用端板连 接或梁柱节点处是梁柱下翼缘圆弧过渡时,也可不进行强节点弱 杆件的验算。其他情况下,应进行强节点弱杆件计算,计算方法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执行。 6.2.8门式刚架轻型房屋带夹层时,夹层的纵向抗震设计可单 独进行,对内侧柱列的纵间地震作用应乘以增大系数1.2。

6.3.1当房屋总宽度或总长度超出本规范第5.2.4条规定的温 度区段最大长度时,应采取释放温度应力的措施或计算温度作用 效应。 6.3.2计算温度作用效应时,基本气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温度作用效应的分项 系数宜采用1.4。 6.3.3房屋纵向结构采用全螺栓连接时,可对温度作用效应进 行折减,折减系数可取0.35

6.3.1当房屋总宽度或总长度超出本规范第5.2.4条规定的温 度区段最大长度时,应采取释放温度应力的措施或计算温度作用 效应。 6.3.2计算温度作用效应时,基本气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温度作用效应的分项 系数宜采用1.4。 6.3.3房屋纵向结构采用全螺栓连接时,可对温度作用效应进 行折减,折减系数可取0.35

7.1.1板件屈曲后强度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工字形截面构件腹板受弯及受压板幅利用屈曲后强度 时,应按有效宽度计算截面特性。受压区有效宽度应接下式 计算:

图7.1.1腹板有效宽度的分布

4工字形截面构件腹板的受剪板幅,考患屈曲后强度时 应设置横向加劲肋,板幅的长度与板幅范围内的大端截面高度相 比不应大于3。 5腹板高度变化的区格,考虑屈曲后强度,其受剪承载力 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Pmx 等效弯矩系数,有侧移刚架柱的等效弯矩系数βm 取1.0; Na一 欧拉临界力(N); 入一 按大端截面计算的,考虑计算长度系数的长细比; 入 通用长细比; ix 大端截面绕强轴的回转半径(mm): 柱计算长度系数,按本规范附录A计算; H 柱高(mm); AoA, 小端和大端截面的毛截面面积(mm); E 柱钢材的弹性模量(N/mm); f 柱钢材的屈服强度值(N/mm)。 注:当柱的最大弯矩不出现在大端时,M,和W。分别取最大弯矩和该 矩所在截面的有效截面模量。 1.4变截面刚架梁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受线性变化弯矩的楔形变截面梁段的稳定性,应按下 公式计算,

式中:C 等效弯矩系数,C≤2.75; 惯性矩比; Iyr、IyB 弯矩最大截面受压翼缘和受拉翼缘绕弱轴的惯性 矩(mm'); Bx 截面不对称系数; I 变截面梁绕弱轴惯性矩(mm): I 变截面梁的等效翘曲惯性矩(mm); 小端截面的翘曲惯性矩(mm); J, 变截面梁等效圣维南扭转常数; J。 小端截面自由扭转常数; h,Toho 分别是小端截面上、下翼缘的中面到剪切中心的 距离(mm); t一 翼缘厚度(mm); Tw 腹板厚度(mm); 梁段平面外计算长度(mm)。 .15 变费面柱的平面处稳南分器按下到公业管业不能

9 轴心受压构件弯矩作用平面外的稳定系数,以大端 为准,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采用,计算长度取纵向柱间支撑点间 的距离; N一 所计算构件段大端截面的轴压力(N); M,一一所计算构件段大端截面的弯矩(N·mm); 9%—稳定系数,按本规范第7.1.4条计算。 7.1.6斜梁和隅撑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实腹式刚架斜梁在平面内可按压弯构件计算强度,在平 面外应按压弯构件计算稳定。 2实腹式刚架斜梁的平面外计算长度,应取侧向支承点间 的距离;当斜梁两翼缘侧向支承点间的距离不等时,应取最大受 压翼缘侧向支承点间的距离。 3当实腹式刚架斜梁的下翼缘受压时,支承在屋面斜梁上 翼缘的条,不能单独作为屋面斜梁的侧向支承。 4屋面斜梁和擦条之间设置的隅撑满足下列条件时,下翼 缘受压的屋面斜梁的平面外计算长度可考虑隅撑的作用: 1)在屋面斜毁的两侧均设置隅撑(图7.1.6):

2)隅撑的上支承点的位置不低于標条形心线; 3)符合对隅撑的设计要求。 5隅撑单面布置时,应考虑隅撑作为擦条的实际支座承受 的压力对屋面斜梁下翼缘的水平作用。屋面斜梁的强度和稳定性 计算宜考虑其影响。 6当斜梁上翼缘承受集中荷载处不设横向加劲助时,除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规定验算腹板 上边缘正应力、剪应力和局部压应力共同作用时的折算应力外, 尚应满足下列公式要求

am = 1. 5M/(Wf) (7.1. 62) 式中:F 上翼缘所受的集中荷载(N); tfvtw 分别为斜梁翼缘和腹板的厚度(mm); αm 参数,α㎡≤1.0,在斜梁负弯矩区取1.0; M一 集中荷载作用处的弯矩(N·mm); W。一有效截面最大受压纤维的截面模量(mm")。 7隅撑支撑梁的稳定系数应按本规范第7.1.4条的规定确 定,其中。为大、小端应力比,取三倍隅撑间距范围内的梁段 的应力比,楔率取三倍隅撑间距计算;弹性屈曲临界弯矩应按 下列公式计算

G 斜梁钢材的剪切模量(N/mm); E 斜梁钢材的弹性模量(N/mm²); a 擦条截面形心到梁上翼缘中心的距离(mm); h 大端截面上、下翼缘中面间的距离(mm): a 隅撑和擦条轴线的夹角(“); β 隅撑与条的连接点离开主梁的距离与擦条跨度的比值; Lp 擦条的跨度(mm); I, 擦条截面绕强轴的惯性矩(mm); A, 条的截面面积(mm²); Ak 隅撑杆的截面面积(mm); Lk 隅撑杆的长度(mm); lu 隅撑的间距(mm); e 隅撑下支撑点到擦条形心线的垂直距离(mm); ei 梁截面的剪切中心到標条形心线的距离(mm); I 被隅撑支撑的翼缘绕弱轴的惯性矩(mm); I2 与擦条连接的翼缘绕弱轴的惯性矩(mm")。

7.2端部刚架的设讯

7.2.1抗风柱下端与基础的连接可铰接也可刚接。在屋面材料 能够适应较大变形时,抗风柱柱顶可采用固定连接(图7.2.1),

7.2.1抗风柱下端与基础的连接可铰接也可刚接。在屋面材料

图7.2.1抗风柱与端部刚架连接 1一厂房端部屋面梁;2—加劲助;3—屋面支撑连接孔;4—抗风柱与 屋面吸的连接:5—抗风柱

作为屋面斜梁的中间竖向铰支座。 7.2.2端部刚架的屋面斜梁与擦条之间,除本规范第7.2.3条 规定的抗风柱位置外,不宜设置隅撑。 7.2.3抗风柱处,端开间的两根屋面斜梁之间应设置刚性系杆。 屋脊高度小于10m的房屋或基本风压不小于0.55kN/m时,屋 脊高度小于8m的房屋,可采用隅撑一双条体系代替刚性系 杆,此时隅撑应采用高强度螺栓与屋面斜梁和標条连接,与冷弯 型钢擦条的连接应增设双面填板增强局部承压强度,连接点不应 低于型钢擦条中心线;在隅撑与双擦条的连接点处,沿屋面坡度 方向对標条施加隅撑轴向承载力设计值3%的力,验算双擦条在 组合内力作用下的强度和稳定性。 7.2.4抗风柱作为压弯杆件验算强度和稳定性,可在抗风柱和 墙梁之间设置隅撑,平面外弯扭稳定的计算长度,应取不小于两 倍隅撑间距

8.1.1每个温度区段、结构单元或分期建设的区段、结构单元 应设置独立的支撑系统,与刚架结构一同构成独立的空间稳定体 系。施工安装阶段,结构临时支撑的设置尚应符合本规范第14 章的相关规定。 812柱间支撑与屋盖横向支撑宜设置在同一开间。

8.1.2柱间支撑与屋盖横向支撑宜设置在同一开间

8.2.1柱间支撑应设在侧墙柱列,当房屋宽度大于60m时,在 内柱列宜设置柱间支撑。当有吊车时,每个吊车跨两侧柱列均应 设置吊车柱间支撑。 8.2.2同一柱列不宜混用刚度差异大的支撑形式。在同一柱列 设置的柱间支撑共同承担该柱列的水平荷载,水平荷载应按各支 撑的刚度进行分配。 8.2.3柱间支撑采用的形式宜为:门式框架、圆钢或钢索交叉 支撑、型钢交叉支撑、方管或圆管人字支撑等。当有吊车时,吊 车牛腿以下交叉支撑应选用型钢交叉支撑。 8.2.4当房屋高度大于柱间距2倍时,柱间支撑宜分层设置。 当沿柱高有质量集中点、吊车牛腿或低屋面连接点处应设置相应 支撑点。 8.2.5柱间支撑的设置应根据房屋纵向柱距、受力情况和温度 区段等条件确定。当无吊车时,柱间支撑间距宜取30m~45m, 端部柱间支撑宜设置在房屋端部第一或第二开间。当有吊车时, 吊车牛腿下部支撑宜设置在温度区段中部,当温度区段较长时, 宜设置在三分点内,且支撑间距不应大于50m。牛腿上部支撑设

置原则与无吊车时的柱间支撑设置相同。 8.2.6柱间支撑的设计,应按支承于柱脚基础上的竖向悬臂 架计算;对于圆钢或钢索交叉支撑应按拉杆设计,型钢可按拉杆 设计,支撑中的刚性系杆应按压杆设计

置原则与无吊车时的柱间支撑设置相同

8.3屋面横向和纵向支撑系统

8.3.1屋面端部横向支撑应布置在房屋端部和温度区段第一或 第二开间,当布置在第二开间时应在房屋端部第一开间抗风柱顶 部对应位置布置刚性系杆。 8.3.2屋面支撑形式可选用圆钢或钢索交叉支撑;当屋面斜梁 承受悬挂吊车荷载时,屋面横向支撑应选用型钢交叉支撑。屋面 横向交叉支撑节点布置应与抗风柱相对应,并应在屋面梁转折处 布置节点。 8.3.3屋面横向支撑应按支承于柱间支撑柱顶水平桁架设计; 圆钢或钢索应按拉杆设计,型钢可按拉杆设计,刚性系杆应按压 杆设计。 8.3.4对设有带驾驶室且起重量大于15t桥式吊车的跨间,应 在屋盖边缘设置纵向支撑;在有抽柱的柱列,沿托架长度应设置 纵向支撑。

8.4.1当实腹式门式刚架的梁、柱翼缘受压时,应在受压翼缘 侧布置隅撑与条或墙梁相连接。 8.4.2隅撑应按轴心受压构件设计。轴力设计值N可按下式计 算NY/T 2662-2014 标准化养殖场 奶牛,当隅撑成对布置时,每根隅撑的计算轴力可取计算值的一

式中:A 被支撑翼缘的截面面积(mm); 被支撑翼缘钢材的抗压强度设计值(N/mm²): 0隅撑与擦条轴线的夹角()

8.5圆钢支撑与刚架连接节点设计

8.5圆钢支撑与刚架连接节点设计

DB34T 2756-2016 绿色旅游服务与管理指南8.5.1圆钢支撑与刚架连接节点可用连接板连接(图8.

8.5.2当圆钢支撑直接与梁柱腹板连接,应设置垫块或

尺寸B不小于4倍圆钢支撑直径(图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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