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 064-2022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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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 064-2022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标准.pdf

根据设计通行能力分析确定的基本路段最少车道数。 2.0.9车道平衡lane balance

在分、合流连接部,每个方向的车道数保持连续或变化最小, 使分、合流前后的车道数之间保持平衡关系

在立体交义分流段上游、合流段下游HS/T 56-2017 球形碳化钨硬质合金粉的鉴定方法,为使匝道上、下游主线 道路车道数平衡且保持主线的基本车道数而在主线一侧增设的 车道。

V/C一7 在理想条件下,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 之比; Y1 车道宽度修正系数; Y2 一 交叉口间距修正系数; Y3 平面曲线修正系数; Y4 道路纵坡修正系数; s 沿途条件修正系数; 交叉口间距; 入 交叉口有效通行时间比; a 机动车通行能力的道路分类系数; N 第一条车道的通行能力; K,一 相应于各车道的折减系数; H. 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 非机动车车行道道最小净高; H, 一 人行道最小净高; E 建筑限界顶角宽度; W 红线宽度; W 机动车车行道宽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 三行道宽度; Wpe 机动车道路面宽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

络面宽度; W 非机动车车行道宽度; Wpb 非机动车道路面宽度; Wme 机动车道路缘带宽度; Wmb 非机动车道路缘带宽度; W 侧向净宽; Wdm 中间分隔带宽度: Wm 中间分车带宽度; Wb 两侧分隔带宽度; Wsb 两侧分车带宽度; Wa一 路侧带宽度; W 人行道宽度; W: 绿化带宽度; Wf 设施带宽度; 路肩宽度; Wsh 硬路肩宽度; Wsp 保护性路肩宽度; p 人行道宽度; N一人行道高峰小时人流量; N1 一1m宽人行道的设计通行能力; L一走 超高缓和段长度; 6 超高旋转轴至路面边缘的宽度; i 超高横坡度与路拱坡度的代数差: 超高渐变率,超高旋转轴与路面边缘之间相对升降的 萃; V 设计车速; Amax 综合行车稳定、舒适、经济确定的最大从值; 最大超高横坡; N。 分流前或汇流后的主线车道数;

NF 分流后或汇流前的主线车道数; NE 匝道车道数; 公共汽车停靠站站台长度; N 同时在站台停靠的公交车辆数; Lo 公交车辆长度; Lw 环形交叉最小交织段长度; ra 环形交叉进口缘石半径; 环形交叉出口缘石半径

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的范围与年限应与国土空间规划 致。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满足客、货车流和人流的安全与畅 通,反映城市风貌、城市历史和文化传统,为地上地下工程管线和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提供空间,满足城市救灾避难和日照通风的 要求。 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符合人与车交通分行,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交通分道的要求。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集约、节约用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和慢行交通方式,优先保障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和步行交通 运行空间,引导城市空间合理布局和人与物的安全、有序流动,保 障城市交通的效率与公平,支撑城市经济社会活动正常运行

1以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道路类别、等级、红线宽度。 2应按交通量、交通特性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 的要求。 3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4 应要善处理管线问题,避免反复开挖。 5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设计应相互协调。 6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营效益与养护费用的关 系,合理采用技术标准。

7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行人、车辆、道路与环境之 间的关系,应满足特殊群体及两侧建筑物的使用需求。 8道路设计应节约用地,合理拆迁,应重视文物古迹、名术 古树的保护等。 9应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与设计兼具城市生命应 急通道功能的快速路或主干路

3.2道路分级与设计速度

3.2.1根据城市地形特征,城市类别可分为山地重丘陵地区和 微丘陵地区二类

3.2.2道路分类、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道路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 线的服务功能等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特殊道路 五类。

1)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的间 距及形式,应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应少于 两条车道,并应配套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快速路两 侧不应设置吸号天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 口。特殊情况下,开口应设置在快速路两侧辅路上 且应保证辅路交通安全进出主线。 2)主于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组团的干路,以交通功能 为主。对向车行道之间宜设中间分隔带。自行车交 通量大时,宜采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主干 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弓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 出人口。 3)次干路与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 用,兼有服务功能。 4)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

通,以服务功能为主。5)特殊道路一般指复杂环境下的道路,如城市支路或次干路的特殊连接线、小区路等,服务局部区域或特定环境下的交通需求。2城市道路结合所在城市的类别、设计交通量、地形特征等可划分为I、II、III三级。道路级别的划分应符合表3.2.2的规定。表3.2.2道路分级表道路特殊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类别道路交通量≥30000≤20000≥20000≤10000≥10000≤5000≥5000≤2000≤1000(pcu/d)地形微丘重丘微丘重丘微丘重丘微丘重丘重丘特征道路级别3.2.3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3.2.3的规定。表3.2.3各类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道路特殊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类别道路道路II级别设计速度100,8080.6060,5050,4040,3050,4040,3030,2040,3030,2020(km/h)注:山地重丘地区宜采用下限值。3.3设计车辆3.3.1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3.1的规定。8

表3.3.1机动车设计车辆外廊尺寸

注:1总长:车辆前保险杠至后保险杠的距离。 2总宽:车厢宽度(不包括后视镜)。 3总高:车厢顶或装载顶至地面的高度。 4前悬:车辆前保险杠至前轴轴中线的距离。 5轴距:双轴车时,为从前轴轴中线到后轴轴中线的距离;铰接车时分别为前轴 轴中线至中轴轴中线、中轴轴中线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 6后悬:车辆后保险杠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

3.3.2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3.3.2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外廊尺寸

注:总长:自行车为前轮前缘到后轮后缘的距离;三轮车为前轮前缘至车厢后缘的 距离; 总宽:自行车为车把宽度;三轮车为车厢宽度; 总高:自行车为骑车人骑在车上时,头顶至地面的高度;三轮车为载物顶至地面 的高度

线组成的空间界线(图3.4.1)。顶角抹角宽度(E)不应大于机动 车道或非机动车道的侧向净宽(W)

b)有中间带道路建筑限界

3.4.2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人。 3.4.3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4.3的规定。

3.4.2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人,

图3.4.1道路建筑限界

表 3. 4. 3 最小净高

3.5.1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道路设计年限为.快速路、

主十路应为20年;次干路应为15年;支路宜为10~15年;特殊道 路可参照支路或经论证确定

4.1.1设计交通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以计算或统计调查年平均日交通量(AADT)作为道路 规划控制交通量。 2应选取预测年度第30位高峰小时交通量作为设计小时 交通量(DHV)。 3应收集早晚高峰小时全部运行方式的交通量和方向分配 系数(D)。 4.1.2道路交通量与通行能力按单位时间通过道路某断面的小 客车数计,采用小客车作为标准车型。各种车辆的换算系数应符 合表4.1.2的规定

4.1.2道路交通量与通行能力按单位时间通过道路某断面的小 客车数计,采用小客车作为标准车型。各种车辆的换算系数应符 合表 4. 1. 2 的规定

表4.1.2车辆换算系

4.2.1快速路基本路段一条车道的基本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能 力应符合表4.2.1 的规定。

表4.2.1快速路基本路段一条车道的通行能力

4.2.2其他道路路段一条车道的基本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能力

4.2.2其他道路路段一条车道的基本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能力 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其他道路路段一条车道的通行能力

4.3.1道路服务水平可分为A、B、C、D、E级,服务水平分级应符 合表4. 3. 1 的规定。

表4.3.1道路服务水平分级

4.3.2快速路、主十路、次十路的设计服务水平应不低于表4.3. 2的规定。支路的设计服务水平不应低于D级,特殊道路的设计 服务水平可参照支路或经论证确定。

表4.3.2各等级道路设计服务水平

道路应按三级服务水平设计

表4.3.3信号交叉口服务水平分级

4.3.4无信号交叉口可分为次要道路停车让行、全部道路停车

4.3.4无信号交叉口可分为次要道路停车让行、全部道路停车 让行和环形交叉口三种形式。次要道路停车让行交叉口通行能 力应保证次要道路上车辆可利用的穿越空档能满足次要道路上 交通需求。

5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5.1.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满足客、货车流和人流的安全与畅 通;体现城市风貌、城市历史和文化传统;为地上地下工程管线和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提供空间;满足城市救灾避难和日照通风的 要求。

2带形城市可参照上一档规划人口规模的城市选择,当城 区长度超过20km时,宜规划布局快速路。当城区长度为20km~ 30km时,快速路设计速度宜取值6okm/h~80km/h;城区长度超 过30km时,快速路设计速度宜取值80km/h~100km/h,

5中心城区内道路系统的密度不宜小于8km/km。

5.2.1城市道路网规划应综合考虑城市空间布局的发展与控制 要求、开发密度、用地性质、客货交通流量流向、对外交通等,结合 既有道路系统布局特征,以及地形、地物、河流走向和气候环境等 因地制宜确定,

5.2.2分片区开发的城市,各相邻片区之间至少应有两条道路 相贯通

5.2.2分片区开发的城市,各相邻片区之间至少应有两条道路

地形高差特别大的地区,同一条道路的人行道与机动车道、双向 通行的机动车道可采用路基分离式设置

地形高差特别大的地区,同一条道路的人行道与机动车道、文

文化、地方特色和原有道路网形成的历史,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 街道应适当加以保护

宜小于8km/km,商业区与就业集中的中心区道路密度宜为10 20km/km²,一般工业区、物流园区道路密度不宜小于4 km/km²

5.2.6道路网络宜按照长方格的形式进行规划,次要道路与主 要道路宜规划成1:2~1:3的长方格,沿主要道路方向应加大交 叉口的间距

..1 城市道路 面交叉口两大类,应满足下列要求: 1立体交义口按照交通流特征应分为枢纽立交(立A类) 般立交(立B类)、分离立交(立C类),其中,立A类根据交通 流特征文细分为立A1类和立A2类其分类应符合表5.3.1规定

表5.3.1立体交叉口类型划分

2综合交叉口平面布局及交通管理措施的交通组织方式: 平面交叉口可分为: 平A型一交通信号控制,进口道展宽交叉口; 平B型一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管制交叉口(简称让行交

叉口);平C型一全无管制交叉口:平D型一环形交叉口;平E型一于路中心隔离封闭、支路只准右转通行的交叉口(简称右转交叉口);平F型一交通信号控制,进口道不展宽交叉口。5.3.2道路交叉口设计类型选用应符合表5.3.2的规定:表5.3.2交叉口交通功能、选型与规划设计标准道路相交道路按交通组织方式交通功能类型类型类别选型以市际高速公路与快速路高速连续交通及相互间换向交通为主;要求出口匝道交通1)高速公路立A型,枢纽立交量与下游入口匝道通行能力相匹配;行人必须分层通行。主要流向交通畅通为主,要求高速连续通行;次要流向车流换向交通为辅,要求出、立A型,枢纽立交2)快速路人匝道间通行能力相匹配;提供必要的公立B型,集散立交快交停靠站;行人必须分层通行。速以快速路主线快速连续通行、快速路主干立A型,枢纽立交路3)主干路路间换向集散交通为主,匝道要求通行能立B型,集散立交力匹配;提供公交停靠及行人分层通行。以快速路主线畅通为主,要求高速连续通立B型集散立交行;次干路快速路间必要流向的换向集散4)次干路立C型,简单立交交通为辅,要求匝道通行能力匹配;提供公立D型,分离立交交停靠及行人通行。快速路快速连续通行,支路不得与快速路5)支路立D型,分离立交相接;提供公交停靠及行人通行。以高速公路主线快速连续通行、高速公路主主干路间换向集散交通为主,匝道要求通立A型,枢纽立交干6)高速公路行能力匹配;提供公交停靠及行人分层立B型,集散立交路通行。18

续表5.3.2道路相交道路交通功能按交通组织方式类型类型类别选型平A型,信号控制进以主干路主要流向车辆畅通为主,要求7)主千路口道展宽交叉口中高速度间断交通;主干路间转向交通立C型,宜用下穿型为辅;提供公交停靠与行人通行立交以主干路畅通及次干路主干路间换向主交通为主,主干路要求中高速度间断交平A型,信号控制进干8)次干路通;交叉口通行能力要求与转向交通需口道展宽交叉口路求相匹配;提供公交停靠与行人通行。主干路畅通,要求中高速度连续交通;支路车辆不直接进人主干路或只准右平E型,右转交叉口9)支路转车辆进出主干路;提供公交停靠与行平A型人通行。主要流向车流次干路为主,要求中等速平A型,信号控制进10)次干路度间断交通;次干路间换向交通为辅;次口道展宽交叉口提供公交停靠与行人通行。干路以次干路交通畅通为主,要求中低速度平B型,让行交叉口11)支路间断或连续交通:支路低速间断交通;平A型,信号控制进提供公交停靠与行人通行。口道展宽交叉口平B型,让行交叉口平C型,无管制交以主要流向车辆交通为主,要求低速间支叉口12)支路断交通;必要的公交停靠与行人优先路平D型,环形交叉口通行。平F型,信号控制进口道不展宽交叉口注:城市道路与公路相交时,一级公路可视为主干路,二、三级公路可视为次干路,四级公路可视为支路。19

5.4.1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根据城市发展规模、用地布局和综 合交通规划,在客流预测的基础上,确定公共交通方式、车辆数 线路网、换乘枢纽和场站设施用地等,并应使公共交通的客运能 力满足高峰客流量的需求。 2不同规模城市的公共交通服务宜使95%的居民通勤单程 最大出行时耗符合表5.4.1的规定

1城市公共交通的通勤单程最大出行时间扫

3城市公共汽电车的车辆规模与发展要求,应综合考虑运 载效率、乘坐舒适性和环保要求。

5.4.2公共交通线网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分级布置。路线走向 与主要客流方向一致,主要客流集散点应设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 枢纽。

5.5.1非机动车交通是短距离出行的方式,是公共交通的重要 接驳方式。

5.5.2非机动车交通应网络化布局,并可根据道路条件、用地布 局、地形条件、出行需求等设置非机动车专用路。 5.5.3非机动车交通系统由城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 专用路、过街设施组成。

5.5.4非机动车道设计速度不宜高于20km/h;设计速度大于 10km/h的道路,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应设置物理隔离 设施。

宽度不应小于3.0m;非机动车专用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道宽度 及两侧路缘带宽度,单向不宜小于2.5m,双向不宜小于3.5m

5.5.6当非机动车道内电动或人力三轮车流量较大时,应

5.5.7非机动车道路的交通环境设计,宜设置安全、照明、遮荫 等设施。

5.5.7非机动车道路的交通环境设计,宜设置安全、照明、遮荫

5.6.1步行交通是最基本的出行方式,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内应 优先布置步行交通空间。根据地形条件和实际需求,可规划独立 于城市道路系统外的步行专用路

5.6.2步行交通系统应安全、连续、方便、舒适。桥梁、隧道、立

4.0m,步行专用路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5m。 5.6.6城市土地使用强度较高地区,各类步行设施网络密度不 宜低于14km/km,其他地区各类步行设施网络密度不宜低于 8km/km²

5.6.7过街设施最大间距不得超过300m;主十路及以下级别道

5.6.8步行街进出口距公共交通停靠站、非机动车停车场的距

5.6.9道路机动车道数量为六条及以上时,应在人行横道中央 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

5.6.9道路机动车道数量为六条及以上时,应在人行横道中央

5.7.1货运道路应能满足城市货运交通的要求,以及特殊运输、 救灾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与货运流向相结合。 5.7.2重大件货物、危险品货物以及海关监管等特殊货物应根 据货物属性、运输特征和货运需求规划专用货运通道;可针对重 载运输车辆设置专用爬坡车道

5.7.1货运道路应能满足城市货运交通的要求,以及特殊运输

5.7.3重大件货物运输通道可适当加宽车道和道路红线宽度

运道路通道规划建设,城市货运枢纽到达高速公路(或其他高等

6.1.1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在城市道路规划的红线范围内进行, 并应根据道路等级与规模、设计速度、交通量、交通组成与特性、 交通组织方式、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管廊)、绿化(生物 滞留设施)、地形等因素合理布置,

6.1.2横断面应根据长远需要一次性设计,如需分期实施,应考 虑近、远期结合,并预留远期市政管线等附属设施的接口条件。 6.1.3道路改建设计应采取工程措施与交通管理相结合的 方法。

6.1.2横断面应根据长远需要一次性设计,如需分期实施,应考

6.2.1道路横断面宽度应结合道路等级,并综合考虑市政管线、 综合管廊、海绵设施、消火栓等配套设施的布局需求进行确定。 6.2.2快速路应采用双幅路形式,主线宜采用双向6~8车道 在服务需求较多区段,宜在两侧设置辅道。 6.2.3主十路一般采用双幅路形式,中心城区一般为双向6车 道。中心城区、区域中心城市主干路可为双向4车道,其他城市 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双向2车道,两侧设置人行道。 6.2.4次干路一般采用单幅路形式,车行道一般为双向4车道,区 域中心城市、其他城市可采用2车道,两侧设置人行道。 6.2.5支路一般采用单幅路形式,车行道为双向2~3车道,两 侧设置人行道。 6.2.6特殊道路一般采用单幅路形式,车行道不宜超过2车道。

6.2.7道路的横断面形式可采用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 路(图6.2.7)

图6.2.7横断面形式

各种横断面形式的适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动车交通量不大,非机动车较少的次十路、支路、特殊 路以及用地不足、拆迁困难的主城区道路可采用单幅路。 2单向两条机动车车道以上,非机动车较少的道路、快速路 和郊区道路以及横向高差天或地形特殊的路段,可采用双幅路。 3机动车交通量大,非机动车多,道路宽度大于或等于40n 的道路应采用三幅路。 4机动车速高,单向两条机动车车道以上,非机动车多的快 速路与主十路应采用四幅路。 6.2.8同一条道路宜采用相同形式的横断面。当道路横断面形 式或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宽度变化时,应设对过渡段,过渡段宜以 交叉口或结构物为起止点

式或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宽度变化时,应设过渡段,过渡段宜以

6.2.9桥梁、隧道断面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桥断面形式及总宽度应与道路相同。大、中桥断面形 式中车行道及路缘带宽度应与道路相同,路侧带宽度可适当减 窄,但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2.5m。应根据城市发展,预留市政管 线通过的空间。 2隧道的车行道及路缘带宽度应与道路相同,中、长隧道应 设检修道,检修道宽度不得小于0.75m。长隧道中应设紧急停车 带。短隧道人行道宽度可减窄,分隔带宽度可适当减窄,但应大 于或等于1m。分隔带可用交通标线代替,但曲线隧道不得用标

6.3.1各级道路的机动车道宽度应根据车型及设计速度确

5.3.1各级道路的机动车道宽度应根据车型及设计速度确定 条机动车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631的规定

NB/T 10343-2019 水电工程软弱土地基处理技术规范表 6.3. 1一条机动车道最小宽度

主:双向六车道路幅、靠中线各一车道宜采用小车道;双向八车道路幅、靠中线各两 车道宜采用小车道

路面宽度应包括根据需要单独布置的停车带,停车带不得占用车

6.4.1主要供自行车行驶的非机动车道,应根据自行车设计交 通量与一条自行车道设计通行能力计算自行车车道数。非机动 车道路面宽度包括数条自行车道宽度及两侧各25cm路缘带 宽度。 三幅路或四幅路的非机动车道上如有三轮车行驶时,两侧非 机动车道路面宽度除按设计通行能力计算确定外,还应适当 加宽。

6. 4.2 一条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DL/T 820.2-2019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测技术规程 第2部分:A型脉冲反射法6.4.2一条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表6.4.2一条非机动车道宽度

式中:W 人行道宽度(m); N———人行道高峰小时人流量(P/h); Nl—1m宽人行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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