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6519.3-2016 炼油化工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第3部分:填埋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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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519.3-2016 炼油化工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第3部分:填埋场.pdf

Q/SY06519.32016

g)活动沙丘区。 h)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

4.2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要求

4.2.1能充分满足填埋场基础层的要求。 4.2.2现场或其附近有充足的黏土资源以满足构筑防渗层的需要。 4.2.3位于具有潜在意义供水区的主要补给区范围之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 4.2.4天然地层岩性相对均匀、地质构造相对简单、稳定QC/T 682-201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座垫,没有断层。 4.2.5 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天然基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否则应提高防渗设计 标准。 4.2.6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如洼地、沟察、峡谷、废坑等),降低建造费用

4.3填埋场容量及设计规模的确定

4.3.1填埋场应有足够大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以容纳生产装置使用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 满足总体布置要求并根据规划要留有适当的余地,以备今后扩建用。 4.3.2有效填埋区的使用期限应在10年以上,特殊情况下不应低于8年。 4.3.3粉煤灰应综合考虑周边利用能力,以及节约土地、防止环境污染,避免建设永久性粉煤灰堆 场(库),确需建设的,原则上占地规模按不超过3年储灰量设计。 4.3.4设计规模宜综合考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压实密度、填埋场所需覆土量、填埋场使用年限及 场地的建设条件等因素确定,

5.1填埋物的稳定性要求

所填埋废物的含湿量、固体含量、渗透率等应不影响废物本

5.2填埋物的相容性要求

两种或两种以上废物混合时应是相容的

5.3禁止进入填埋场的废物

第工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第Ⅱ类

5.5需预处理方能进入填埋场的废物

需预处理方能进人填理场的废物主要包括: a) 根据GB5086.1,HJ/T557一2010和GB/T15555.12测得固体废物浸出液pH值小于7.0 和大于12.0的废物。 b)本身具有反应性、易燃性的废物。 c)含水率高于60%的废物。 d)液体废物

要求。 6.1.2填埋场应按下列原则设计分区: 以使每个填埋区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封闭。 b)不相容的废物分区填埋,每区之间应设有隔离设施。 C 分区的顺序应有利于废物运输、填埋和生态复垦。 5.1.3填埋场的建设类型应与将要堆放的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6.1.4 填埋场的布置应减少非填埋占地,填埋区除运行管理和场区设施外,不设置生活区和福利 设施。 6.1.5 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合理确定场底及封场标高,以减少在场区内设置项体。 5.1.6填埋场场区应预留适当的缓冲区以利于机械设备进出操作。 5.1.7填埋场应一次规划、分区分期实施,以减少一次性投资。

6.2I类场和I类场的共同技术要求

6.3Ⅱ类场的其他技术要求

6.3.1禁止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人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人I类场。 6.3.2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满足相容性要求和不影响今后综合利用的前提下可以混人Ⅱ类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进人Ⅱ类场。 6.3.3对于pH值小于6的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填埋场防渗材料,宜采用天然和人工合成材料 组成的复合衬层材料构筑防渗层。 6.3.4应设计渗滤液处理设施,对渗滤液进行处理

6.5.2根据填埋的固体废物性质,预处理方法可选择如脱水、中和、改性、减量化、固化/稳定 化等。 6.5.3固化/稳定化方法可选择水泥固化、石灰固化、塑性材料固化、有机聚合物固化、自胶结固 化等。

6.6.1填埋场的防渗设计

3.6.1.4复合衬层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图1天然材料衬层防渗层结构示意图

e)单复合衬层防渗层结构参见图2。膜下保护层压实黏土厚度应大于0.75m,饱和渗透系数

图2单复合衬层防渗层结构示意图

双人工衬层的设计应符合

图3双人工衬层防渗层结构示意图

6.6.1.6人工合成防渗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3.1.6人工合成防渗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1.6人工合成防渗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选择的衬层材料应与接触的废物和渗滤液相容,与渗滤液接触衬层的完整性和渗透性不发 变化,抗腐蚀特性及使用寿命符合要求 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可根据填埋物的性质选择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超低密度聚 烯(VLDPE)膜、聚乙烯(PE)膜和土工织物膨润土垫(GCL)等材料,其性能要求应

a)施工前应对土工膜各项指标(如密度、拉伸强度、延伸率及撕裂强度等)在现场进行检测, 指标合格后才可铺设;在施工阶段需进行场地处理、膜体接合焊接、试验焊接、缺陷修复 破坏性测试和回填保护等,以满足各项技术规定的要求。 b 铺设的HDPE土工膜应平坦,无皱折,应焊接牢固,达到强度和防渗要求,局部不应产生 下沉和拉断现象,并在保证质量条件下,焊缝尽量少。完成焊接的HDPE土工膜应按设计 要求分段或分片进行空压试验(双轨熔焊)和真空试验(单焊缝焊接),并按一定长度取样 进行破坏性测试。 C 在边坡铺设HDPE土工膜时,应在边坡中间平台和坡顶平台末端收口处设锚固沟(槽),平 台高度应结合实际地形确定,不宜大于10m,边坡坡度宜小于1:2。HDPE土工膜伸出顶 面距离及锚固沟(槽)的尺寸,需根据HDPE膜和边坡的摩擦力计算确定。 d) 土工膜接缝宜与斜坡平行,在坡度大于10%的坡面上和坡脚向场底方向1.5m范围内不得有 水平接缝, e 底部衬层应避免埋设垂直穿孔的管道或其他构筑物。 f)边坡与底面交界处不得设角焊缝,角焊缝不得跨过交界处。 填埋场底部和四壁的阴阳角应修圆,其半径不小于0.5m。 h 在人工合成材料衬层在铺设、焊接过程中和完成之后,应通过目视、非破坏性和破坏性测 试检验施工效果, 并通过测试结果控制施工质量

6.6.2渗滤液收集及处理

6.6.2.1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包括渗滤液导流层、收集支管、收集干管、盲沟(管)、集水池 (井)、调节池和污水处理设施等。 6.6.2.2填埋场渗滤液产生量应根据固体废物性质、填埋场类型及分区情况、气象条件等因素确定, 6.6.2.3渗滤液收集管路设计应满足如下要求

b)足够牢固以能承受固体废物的荷载和压实机械的荷载 C 能够适应预期的填埋场底部的下沉。 选用的管材应与接触的废物和渗滤液相容,能够满足防腐蚀及使用寿命要求。 能够适应预期的填埋场底部的温差变化。 6.6.2.4渗滤液收集系统管网坡度不宜小于2%。填埋场底部应有纵、横向坡度,纵向、横向坡度 不宜小于2%;对于大型填埋场,纵向坡度不宜小于2%,横向坡度宜在1%~1.3%,设计应根据渗 滤液流体力学性质计算确定。

有盲沟(管)。 6.6.2.6渗滤液导流层材料宜选用天然颗粒石料。天然颗粒石料宜选用砾石、卵石或碎石,碳酸钙 含量不宜大于10%,粒径范围宜为16mm~32mm,导流层厚度不宜小于300mm,颗粒石料上宜用 高强度透水型土工布包裹以防堵塞。 6.6.2.7盲沟宜采用与渗滤液导流层相同材料,结构型式可选择石料盲沟、石料与HDPE管盲沟 石笼盲沟等,盲沟厚度不宜小于400mm,管材宜选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HDPE管管径: 干管管径不宜小于250mm,支管管径不宜小于200mm,HDPE管的开孔率应保证强度要求。 6.6.2.8渗滤液集水池(井)或调节池容积应与填埋工艺、渗滤液产生量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等 匹配,应根据场区水平衡计算确定。集水池(井)宜按场区分区情况设置在场区外部。集水池 井)、调节池及渗滤液流经或停留的其他设施均应采取防渗措施, 6.6.2.9渗滤液严禁直接排放,宜回收利用,可回至填埋区喷水降尘;若不能回收利用,则应根据 其水质和现场条件,或输送到已有的污水处理厂,或建设独立污水处理设施等方式进行处理,并达到 GB8978及相关地方标准要求后方可排放

6.6.3气体导排及处理系统

6.6.3.1填埋场的气体导排及处理系统设置应根据填埋物种类、性质、物质成分和化学成分等不同 来确定,对于堆存过程中散发出如甲烷、硫化氢以及恶臭等有害气体的填埋场,应设置废气处理 系统

6.6.3.2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a)填理气体导排设施宜采用竖井(管),也可采用横管(沟)或横竖相连的导排设施。 b 竖井可采用穿孔管居中的石笼穿孔管外宜用级配右料等粒状物填充。竖并宜按填埋作业层 的升高分段设置和连接;竖井设置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50m;管口应高出场地1m以上。应 考虑固体废物分解和沉降过程中堆体的变化对气体导排设施的影响,严禁设施阻塞、断裂 而失去导排功能。 C 填埋深度大于20m采用主动导气时,宜设置横管, d)有条件进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时,宜设置填埋气体利用设施

6.6.4雨水导流设计

6.6.4.1填理场应设置雨污分流和雨水集排水系统,雨水导流渠(管)应环绕整个填埋场,以收集、 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填埋区的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废物接触的雨水。雨水集排水 系统排出的雨水不得与渗滤液混排。 6.6.4.2在设计雨水导流渠(管)尺寸时,采用的暴雨强度重现期不得低于20年。渠(管)网坡度 不应小于2%。

6.6.5.1如果地形条件需要筑坝时,可设置渣坝。渣坝址的选择应考虑工程的安全性、永久性和稳 定性。 6.6.5.2 应进行筑坝材料静动力性质试验、高堆坝稳定性分析,以满足抗震的要求。 6.6.5.3 渣坝内外坡坡度应根据筑坝材料和地基土壤的物理力学性质以及筑坝上升速度等因素计算 确定。 6.6.5.4 所选用的筑坝材料,如土质材料或石料等,应与所接触的废物相容,并考虑其抗腐蚀特性 6.6.5.5 渣坝的防渗设施与填埋场相同。渣坝的外坡面及其岸坡交界处应设排水沟和截水沟。 6.6.5.6渣坝的外坡与坝顶应按筑坝材料不同,并结合坝坡排水设施考虑植草或护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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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6辅助设施设讯

6.6.6.1填埋场辅助设施可包括道路、围墙(围栏)、地衡、泵房、供配电房、给排水、消防、监测 化验、通信、监控、冲洗和洒水、后期筑坝导流、生产管理以及生活服务设施等。 5.6.6.2填埋场场内的运输道路应根据其功能、使用年限和交通运输量分为主要道路和辅助道路, 时道路和永久性道路。其布局应满足填理作业、维护、管理、生活后勤和其他辅助工作的要求。填 理场的进出道路应满足全天候通行,有足够的宽度和载荷能力,并应符合GBJ22的规定。 5.6.6.3场区周围应设安全防护设施,填理作业现场宜有防飘散物围栏。 6.6.6.4填埋场应设置运输车辆的清洗设施和为防止扬尘用的喷水设施。 6.6.6.5填埋场主要设备还可根据工艺设计要求,配置计量、装载、转运、碾压、推土等作业设备

7填埋场的管理技术要求

7.1填埋场的作业要求

填埋场的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a)人场的废物应符合对应填埋场对废物的人场要求。 6) 散状废物人场后应进行分层碾压,每层厚度视填埋容量和场地情况而定。 填埋场运行中应进行每日覆盖,并视情况进行中间覆盖。 填埋工作面宜小,使其得到及时覆盖。 e 废物堆填表面宜维护1:3(垂直:水平)最小坡度。 填埋物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并设有醒目的标志牌,指示正确的交通路线。标志牌应 满足GB15562.2的要求 运行机械的功能要适应废物压实的要求,为了防止发生机械故障等情况,应有备用机械。 h 每个工作日都应有填埋场运行情况的记录,应记录设备工艺控制参数,人场废物来源、种 类、数量,废物填理位置及环境监测数据等。 i 填埋场运行管理人员应参加环保管理部门的岗位培训,合格后上岗

7.2填埋作业形式的选择

填埋作业应按地形、地质情况采用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作业法,包括平面作业法、斜坡作 沟填法、坑填法和水中作业法等

7.3填埋作业方式及技术要求

7.3.1单元、分层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a)每一单元及作业平台的大小应按设计及现场设备、固体废物量、运输等实际条件而定。填埋 作业应定点倾卸、摊铺、压实。应以一日为一小单元或每班次为一小单元,宜每一小单元 覆盖。 b)作业单元应采用分层压实方法,根据作业方式确定固体废物压实密度。 单元每层固体废物厚度依填埋作业设备的压实性能及固体废物的可压缩性确定,宜为2m~3m 最厚不得超过6m,对于渗透性较差的固体废物不宜整层填埋。 c)每层固体废物压实后,应用黏性土或人工衬层材料进行覆盖,黏性土覆盖层厚度应为20cm~30cm。 7.3.2 不同类型填埋物的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a)填埋较湿的固体废物时,应进行填埋前的预处理或添加吸附干燥剂,或采用轮换工作区制 度,以使填埋工作顺利进行。

沟渠周围地域应保持 对于含有有害粉尘废物不 喷水或消尘剂,消除其危害后再填埋。 3填埋场在作业期间,

封场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当填埋场处置的废物数量达到填埋场设计容量时,应实行填埋封场。 b 封场后应继续进行维护管理工作,维护最终覆盖层的严密性和有效性,监测渗滤液,继续 进行渗滤液的收集和处理,并延续到水质稳定达标为止。 关闭或封场后,应设置标志物,注明关闭或封场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 1 I类场关闭或封场时,表面一般应设天然土壤覆盖一层,其覆盖层土质应有利于植物生长 和场地恢复,其厚度视固体废物的颗粒度大小和拟种植物种类确定。 e Ⅱ类场关闭或封场时,表面一般应设两层覆盖层。第一层为阻隔层,覆20cm~45cm厚的黏 土,并压实,或覆一层GCL;第二层为覆盖层,覆天然土壤,其厚度视栽种植物种类而定。 I类、Ⅱ类场封场的表面坡度一般不超过33%。标高每升高3m~5m,应建造一个台阶。台 阶应有不小于1m的宽度、2%~3%的坡度和能经受暴雨冲刷的强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后,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的监测系统应继续维持正常 运转,直至水质稳定为止。 地下水监测系统应继续维持正常运转

.5.1对填埋场的监督性监测的项目和频率应按照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5.2填埋场运行后应定期监测的项目:渗滤液、地表水、地下水、大气。 .5.3填埋场封场后应继续监测的项目:渗滤液、地下水。 .5.4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的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选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作为控制项目。 b) 利用填埋场的每个集水井进行水位和水质监测。 C 采样频率应根据填埋物特性、覆盖层和降水等条件加以确定。渗滤液、水质和水位监测频率 至少为每月一次。 d) 水质监测应按GB8978的规定进行。 .5.5 对地下水的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填埋场投入使用前GB/T 11075-2013 碳酸锂,以GB/T14848规定的项目为控制项目;使用过程中和关闭或封场后的 控制项目,可选择所贮存、处置的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 b) 当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表明含水层埋藏较深,经论证认定地下水不会被污染时,可不设置 地下水质监测井。 为监控渗滤液对地下水污染,填理场周边至少应设置4口地下水质监测井, d 地下水水质监测并应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时反映地下水水质变化为原则布设深度 应足以采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e 监测井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照井一口:宜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m~50m处; 2)污染监视监测井二口:沿地下水流向宜设在填埋场下游30m处、50m处各一口井; 3 污染扩散监测井一口:宜设在最可能出现扩散影响的填埋场周边30m~50m。 f)在填埋场投人使用前监测一次本底值;填埋场运行的第一年,应每月至少取样一次;运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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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之后,取样频率为每季度至少一次。 g 地下水质测定应按GB/T5750的规定进行,若发现地下水质出现异常时,应加大取样频率, 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监测项目,查出原因以便进行补救。 .5.6 对大气的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监测项目:一般应选择工业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作为监测项目。 b 采样点布设及采样方法按照GB16297的规定执行;恶臭污染物采样点、采样频率按照GB 14554的规定执行。 C 污染源下风方向应为主要监测范围, d)填埋场运行期间,应每月取样一次,如出现异常,取样频率应适当增加

年之后,取样频率为每季度至少一次。 g 地下水质测定应按GB/T5750的规定进行,若发现地下水质出现异常时,应加大取样频率, 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监测项目,查出原因以便进行补救。 5.6 对大气的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监测项目:一般应选择工业固体废物的特征组分作为监测项目。 b 采样点布设及采样方法按照GB16297的规定执行;恶臭污染物采样点、采样频率按照GB 14554的规定执行。 C 污染源下风方向应为主要监测范围, d)填埋场运行期间,应每月取样一次,如出现异常,取样频率应适当增加

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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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318-2021 旋转牵引电机基本试验方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企业标准 炼油化工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第3部分:填埋场 Q/SY 06519.3—2016 石油工业出版社出版 (北京安定门外安华里二区一号楼) 北京中石油彩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排版印剧 (内部发行) 880×1230毫米16开本1.25印张32千字印1—80 2016年5月北京第1版2016年5月北京第1次印 书号:155021·18510定价:18.00元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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