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5035-2022 方舱医院建筑设计导则(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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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1/T 5035-202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6.2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7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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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5035-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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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5035-2022 方舱医院建筑设计导则(附条文说明).pdf

4.2.1用于收治传染病惠者的方舱医院的总平面应划分清洁 区、污染区。两区之间的建筑物应设置不小于20m的绿化隔离卫 生间距。当利用既有建筑临时改造时,可选择与污染区不连通的 独立空间,也可在室外场地搭建集装箱式房、装配式板房、应急帐 篷等构筑清洁区。 清洁区:由医护办公区、物资保障区组成。 污染区:由惠者接收区、检查检验区、惠者收治区及污废暂存 处理区组成。患者接收区包含接收初检区、车辆泊车区、车辆冲 洗消毒区;检查检验区包含停放移动CT车、其有核酸检测能力的 移动检测车、负压救护车的区域;污废暂存处理区由医疗废弃物 暂存间及医疗污水处理站组成

4.2.1用于收治传染病患者的方舱医院的总平面应

4.2.2总平面应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工作人员与患者、清洁物

品和污染物品分设专用通道。 4.2.3方舱医院出人口不应少于两处。清洁区人员出人口不得 兼做污物出口。

4.2.5方舱医院用地周边应有完备的安全隔离设施CH/Z 3004-2010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并应设置 明显标识。

4.2.6新建的方舱医院场地竖向设计,宜满足大型车辆的通行 及设备吊装。

不应采用地面径流或明沟排放。场地竖向应保障内外部雨污力 系统的隔离,避免交叉污染。

6.1.1方舱医院建筑内外有高差的部位应采用坡道或升降平台 连接。室内走道应考虑转运推车的通过需求,通行病床的走道净 宽不应小于2.4m。

污物梯,宜采用专用病床梯;无法设置电梯时,应设置病人及物品 的运送坡道,坡度应按无障碍要求设计,并应采取防滑措施。

污物梯,宜采用专用病床梯;无法设置电梯时,应设置病人及物品 的运送坡道,坡度应按无障碍要求设计,并应采取防滑措施。 6.1.3方舱医院应设置明显的导向和标识系统,标识设计应醒 日清晰鱼彩明七小活宜

6.1.3方舱医院应设置明显的导向和标识系统,标识设计应配 目清晰、色彩分明、大小适宜

6.2.1平面布局应分为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区之间应设置物理 隔断,相互无交叉。

6.2.2应合理规划交通流线

6.2.3医护办公区应设医护人员换班等候室、值班室、办

会议室、开水间、卫生间等。

6.2.5医护人员换班等候室应独立区域设置,医护人员生

6.2.6患者接收区设置筛查、登记和安检等功能房间

~300床,护理区之间采用隔断分隔,通道净宽不小于2.4m。每 20床作为一个单元设置1.2m~1.5m高的隔断,平行布置的床间 净距不小于1.1m,双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小于1.4m。

6.2.8患者收治区应设置患者的公共活动空间。

100床配置10个~15个卫生间厕位及洗漱位,并设置适当数量 的淋浴间,并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

6.2.12用于收治传染病患者的方舱医院,利用既有建筑临时己

造时,惠者收治区原有污水管网独立设置且未与其它管网相连 时,可利用原有建筑的卫生间供惠者使用

6.2.13用于收治传染病患者的方舱医院每1000张床位应设置

5个~10个供医务人员与工勤人员卫生通过的出口,出口数量 为4:1,并进行物理隔离。入口经更衣间一穿防护服间一→缓冲间 进入污染区;出口经缓冲间一→一脱间→二脱间→更衣间进入清洁 区,一脱间与二脱间设置固定密闭观察窗。二脱间外应设置洗手 池。

6.2.14用于收治传染病患者的方舱医院,患者出口应设置消 处置间。

6.3.1方舱医院的室内设施应安全可靠、便于安装、易于恢

6.3.1方舱医院的室内设施应安全可靠、便于安装、易于恢复。 6.3.2隔断宜采用质量轻、方便加工、并便于运输与安装的租 料,表面应光洁、易清洁、易消毒,

料,表面应光洁、易清洁、易消毒。 6.3.3隔断的安装应稳固,且连接紧密,其节点连接应满足结构 受力和变形要求,宜避免设置锚栓损伤楼地面。 6.3.4室内楼地面应平整、防滑且易于清洁;物资库等房间地面 应采取防潮措施。

6.3.3隔断的安装应稳固,且连接紧密,其节点连接应满足

6.3.4室内楼地面应平整、防滑且易于清洁;物资库等房间地面 应采取防潮措施。

6.3.7患者收治区每个床位宜配置桌椅、储物设施等家具,宜送

择线条简洁、无棱角、防止积垢且易清洁的产品。

7.0.1新建方舱医院的消防设计应满足现行《建筑设计防火 范》GB50016的规定。利用既有建筑临时改造的,应选择已通过 消防验收并运行正常的建筑。改造时,不得损坏既有消防设施

7.0.2新建及利用既有建筑临时改造为方舱医院的建筑耐火等

等应保证原有消防车道畅通,不满足时,应增设临时应急消防车 道和操作场地。

7.0.7护士站宜配置微型消防立

7.0.8利用既有建筑临时改造的方舱医院消火栓不育

半径要求时,应增设消火栓,并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宜布置在楼梯及出入口附近; 2护七站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7.0.9利用既有建筑临时改造的方舱医院需增设自动灭火设施 时,应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7.0.10应按现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规定的 严重危险级场所配置灭火器。

7.0.12利用既有建筑临时改造时,宜利用原有电气消防设施,不 满足时应进行相应改造。当疏散通道改变时,应对疏散照明进行相 应调整:新增的非消防负荷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切断。

8.1.1结构应满足大型医疗设备对承载力和变形的要求;当有

8.1.3在满足建筑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钢材、成品板利 等质量轻、安装便捷的材料;轻质结构应充分考虑抗风措施,构 14

应安全可靠;现浇混凝土宜采取早强措施。 4采用架空楼地面时,应对架空层的承载力及变形进行验算。

连接应安全可靠;现浇混凝土宜采取早强措施

8.2利用既有建筑临时改造

8.2.1应选择结构状况良好的既有建筑,并对房屋结构采用简 更方法进行安全评估。优先选用使用年限未超过十年的重点设 防类、大空间建筑。经受过地震、洪灾等灾害的建筑不宜选用,当 必须选用时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抗震性能和安全性能检测鉴定, 限据现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民用建筑 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确 定其适用性。

不应改变原结构受力体系和构件受力状态。因功能改变引起使用 苛载增大时,应对结构相关构件及地基基础承载力进行复核。当超 过构件承载能力时,可对该区域采取减少恒荷载、增加荷载支撑点、 控制活荷载峰值、调整建筑平面布置等避免加固的措施;当确需加 固时,宜选用施工方便快捷、质量易保证的加固方案。

8.2.3新增结构优先与原有结构脱开;无法脱开时,与原有结 的连接应可靠。

8.2.4休舱后,应按先卸荷、后恢复的顺序,逐步拆除恢复

8.3.1宜采用钢框架、门式刚架、可拆装式箱型轻钢结构、集装

8.3.1宜采用钢框架、门式刚架、可拆装式箱型轻钢

8.3.1宜采用钢框架、门式刚架、可拆装式箱型轻钢结构、集装 箱房、充气膜等自重轻、抗震性能好、建造快捷的结构形式。采月 15

可拆装式箱型轻钢结构、集装箱房、充气膜等产品时,应满足方舱 医院在设计工作年限内安全性能的要求

8.3.2用于震后救灾时,抗震设防类别应按重点设防类,地震

用及抗震措施应满足《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相关规定;其他情况下,在满足 静力承载要求的前提下可不设防,但应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8.3.3结构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重要性系数不应小于1.0。

100年重现期的基本雪压,采用50年重现期的基本风压且不得小 于0.3kN/m²。

8.3.5场地如需平整,回填部分宜采用素土、水泥土、灰土或砂 石等易压实材料,并应分层碾压,

8.3.5场地如需平整,回填部分宜采用素土、水泥土、灰土或

的管线分布情况。宜采用天然地基;当遇到杂填土或素填土时 应进行地基处理。

工的基础形式。化粪池、污水处理等地下设施应结合地下水位进 行抗浮设计。

8.3.8上部结构采用钢框架或轻型门式刚架时,柱网尺寸的

定应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要求,应考虑构件加工、运输、吊装

定应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要求,应考虑构件加工、运输、吊装以及 拼接的便利性,柱网优先采用小跨度的偶数跨。

8.3.9钢柱的柱脚宜按刚接,宜采用埋入式,埋入段柱翼缘

8.3.9钢柱的柱脚宜按刚接,宜采用埋入式,埋人段柱翼缘应设 抗剪栓钉。

8.3.10钢结构梁柱连接应结合工期进度、加工条件、施工

8.3.11主体结构设计时,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结构构件宜优

8.3.11主体结构设计时,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结构

9.1.1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标准》GB50015的规定。 9.1.2给水排水设计应对方舱医院范围内的给水、排水、消防禾 污水处理工程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

9.1.3检查井、阀门井、化粪池、蓄水池等给排水附属设施及构 筑物应选用耐腐蚀、可靠度高的材质,宜选用利于快速安装的 体化成品。

9.1.3检查井、阀门井、化粪池、蓄水池等给排水附属设施及杠

9.2.1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9.2.1给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的有关规定。 9.2.2方舱医院给水管道从市政给水管道引入管段上应设置侄 流防止器

9.2.4给水管道周边应有足够的清洁、维护和维修空间。

全可靠的减压型倒流防止器。

应采取防止污水外溅的措施。

9.2.8污水处理站、医疗废弃物暂存间给水系统应设防污染回 流措施。

9.3.1患者收治区应保证24小时热水供应,生活热水系统宜采 用集中供应系统,当采用单元式电热水器时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 全的装置。

准》CJ/T521的规定,集中热水系统应设消毒措施。 9.3.3饮用水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GB5749、《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有关规定。可配备 开水器直饮水机开水壶等设备

准》CJ/T521的规定,集中热水系统应设消毒措施。

标准》GB5749、《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有关规定。可配省 开水器、直饮水机、开水壶等设备

9.4.1污染区、清洁区污废水应单独排放,排水、通气系统均应 独立设置。

9.4.2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水封破坏的技术措施

9.4.3卫生间、污洗间、空调机房等地面经常有水流的房间应 置地漏。

9.4.4护士站、治疗室等房间不应设置地漏。

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大于75mm;可采用洗手盆的排 水给地漏水封补水。

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大于75mm;可采用洗手盆

50mm;洗手盆下应设存水弯,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且不宜 设置盆塞。

9.4.7排水系统的通气管出口应设置高效过滤器或采取消毒

理,污染区宜将通气管中废气集中收集处理

9.4.9室外污水管道接入预消毒污水处理装置前宜采用无检

井的管道或密闭检查井连接。系统应设通气管,通气管管径不小 于DN100,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0m。通气管出口应设置高效过 器或其他可靠的消毒设施,废气应在屋面以上的高空或者远离 员活动区且通风良好的室外排放。

10.1非传染病类方舱医院

10.1.1方舱医院应依据工程所在地气候条件及功能特点确定 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 10.1.2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应满足空气感染防控的要求。 10.1.3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采用装配式集成设备,按照通用 化、模数化、标准化的要求,以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进行设计,设 备控制和附属功能应集成化。 10.1.4利用既有建筑临时改造时,应测试与评估既有空调冷热 源系统的可靠性和供冷供热能力,宜优先利用原系统 10.1.5室内设计温度冬季16℃~20℃,夏季26℃~28℃。 10.1.6方舱医院选用分体式冷暖空调机时,空调机容量应计入 通风产生的冷热负荷。 10.1.7方舱医院选用电热型供暖设备时,应采用表面平均温度 不高于60℃且不易积尘便于清洁的设备。

10.2传染病类方舱医院

10.2.1传染病类方舱医院设计除满足本节的规定外,尚应满足 本导则第10.1节的规定。 10.2.2患者收治区应采用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 10.2.3无集中冷热源时,应选用医用直膨式风冷热泵空气处理 机组,机组应具有通风模式,且冬李室外机化霜时,机组的送风段 20

不得停机,严寒及寒冷地区应依据空调设备运行工况设置辅助加 热装置。

10.2.4医用直膨式风冷热泵机组的室外机宜选用不停机化霜 的产品。 10.2.5污染区及卫生通过区的新风应经过初效、中效、亚高效 过滤器三级处理,排风应采用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锥形风帽 排至大气,锥形风帽出口应有防鼠防虫措施 10.2.6排风过滤器宜具备杀菌抗病毒功能。 10.2.7污染区空调机组表冷段的冷凝水排水管上应设水封和 阀门,除供冷时外应关闭冷凝水排出管阀门。 10.2.8办公区、卫生通过、惠者收治区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送 风、排风系统。惠者收治区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10.2.9排风系统的排出口宜设置在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排 风口应远离进风口和人员活动区域。排风系统风机应设置在系 统末端,排风宜引至屋顶且高于屋面3m排至大气。新风应从室 外清洁区引入,新风口应高于室外地面2.5m;排风出口及其他污 染源与新风入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或高于新风入口且不应 小于6m:污染源与新风入口不宜设置在建筑同一侧。 10.2.10排风系统应保证24小时连续可靠运行,宜设置备用风 机,送排风设备应采取保证患者正常工作休息的消声减振措施, 10.2.11惠者收治区利用原有全空气送风系统时,应改造为全 新风直流式系统,关闭空调机组回风阀,新风阀全部开启,全新风 送人,患者收治区的排风量不应小于每人150m/h,且应大于送风 量的10%。 10.2.12卫生通过的入口气流流向应为“更衣间一→穿防护服间

10.2.4医用直膨式风冷热泵机组的室外机宜选用不停机化霜 的产品。

10.2.5污染区及卫生通过区的新风应经过初效、中效、亚高交

风口应远离进风口和人员活动区域。排风系统风机应设置在系 统末端,排风宜弓至屋顶且高于屋面3m排至大气。新风应从室 外清洁区引入,新风口应高于室外地面2.5m;排风出口及其他汽 染源与新风入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或高于新风入口且不凡 小于6m;污染源与新风人口不宜设置在建筑同一侧。

新风直流式系统,关闭空调机组回风阀,新风阀全部开启,全新风 送入,患者收治区的排风量不应小于每人150m/h,且应大于送风 量的10%。

>缓冲间”,即从清洁区进入到污染区应采取正压缓冲隔离方式 更衣间应设置不小于30次/h的送风,各相房间应设置不小于 21

D300通风短管。 10.2.13卫生通过的出口气流流向应为“缓冲间→一脱间一→二 脱间”,即从污染区返回清洁区应采取负压缓冲隔离方式,一脱间 应设置不小于30次/h的排风,各相邻房间应设置不小于D300通 风短管。 10.2.14卫生通过内的通风短管应配置手动关断阀,通风短管 的设置位置应形成合理的气流通道。 10.2.15卫生间应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12次/h。

10.2.16空调通风设备的风机宜选用无级调速型,并能实现自 动运行及远程监控。

室集中监控,监测送排风机的运行状态、过滤器压差传感器信号、 故障信号等,启停空调通风系统。送排风机应设置压差传感装 置,并具备自动控制功能。

10.2.18更换过滤器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原位消毒后,装人 安全容器随医疗废弃物处理。

10.2.18更换过滤器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原位消毒后,装入

2.19过滤器等耗材应有备用。

10.2.20高空排放的风管应采取防止倒塌措施。

11.1.1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设计应对方舱医院内外的供配电、用 明、智能化等系统统一规划和建设。

11.1.1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设计应对方舱医院内外的供配电、照 明、智能化等系统统一规划和建设。 11.1.2利用既有建筑临时改造时,应充分利用原有电气与智能 化系统,通过合理改造,满足使用及安全性、可靠性的要求。 11.1.3宜采用成套定型电气设备。

11.1.2利用既有建筑临时改造时,应充分利用原有电气与智能

11.2.1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对人身安全、经济 损失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用电负荷等级、供配电方式。有 压差要求的通风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安防系统、信息系统、核酸 验测以及方舱内的通道照明、护士站照明等为一级负荷;清洁区 办公照明、移动CT车等为二级负荷;一般的空调、照明用电为三 级负荷。

临时改造时,宜利用原供配电设施,当不能满足需求时,可对原系 统进行改造,也可新增预装式室外箱式变电站

有建筑临时改造时宜利用原有柴油发电机组,当原有机组不能满 足要求时,可采用室外箱式静音型柴油发电机组。

有建筑临时改造时宜利用原有柴油发电机组,当原有机组不能温

30秒内为重要负荷供电,连续供电时间应不小于3小时,并有可 靠的后续供油条件。对于允许中断供电时间小于等于0.5秒的 用电负荷还应设置不间断电源装置,供电时间不小于15分钟

清洁区、污染区应分别设置配电回路。通风、照明系统宜由不 的配电回路供电。主要配电箱、控制箱宜设置在污染区外,有参 件时宜置于专用房间内。

11.2.7通风设备控制箱应满足通风空调自动控制要求,宜由通 风设备配套,通风设备宜集中控制。污染区专用设备应在污染区 内设紧急停止装置。

11.2.7通风设备控制箱应满足通风空调自动控制要求,宜由通

11.3.1利用既有建筑临时改造时,宜利用原有照明系统,并 合改造后的平面布置,增设照明灯具。方舱内宜设置夜间通道月 明,可采用壁装或立杆灯具,新设的灯具应采取防眩光措施

明,可采用壁装或立杆灯具,新设的灯具应采取防眩光措施。 11.3.2灯具根据自然采光条件、功能分区进行分组、分区、分时 段控制。惠者收治区的照明,宜在护士站集中控制,有条件时,可 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11.3.2灯具根据自然采光条件、功能分区进行分组、分区、分时

11.3.3在缓冲间、脱衣间、洗消间等需要灭菌消毒的场所应诊

置紫外线消毒器或紫外线杀菌灯。紫外线杀菌灯应采用专用升 关,不得与普通灯开关并列安装,高度宜距地1.8m,并设专用标 识;对于公共场所或有人滞留场所的杀菌灯,宜采用移动式紫外 线消毒灯或紫外线消毒器,人员活动且持续消毒区域可采用间接 24

式或照射角度可调节的紫外线消毒灯具。 11.3.4患者收治区每个床位宜设置3个220V、10A单相插座 宜选用多用途插孔或五孔插座并配置台灯。 11.3.5照明、插座应分别由不同支路供电,所有增设的照明、插 座回路均应设30m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GB/T 26196-2010 烟花爆竹 烟火药中碳含量的测定 高频-红外吸收法,医疗电气设备应采用 电磁式的A型或B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当设置移动电取暖 设备时,应单独回路供电,宜集中、分时控制。 11.3.6明敷在地面上的电气管线应采用金属管(槽),宜避开人 防护措施

座回路均应设30m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医疗电气设备应采月 电磁式的A型或B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当设置移动电取暖 设备时,应单独回路供电,宜集中、分时控制。

11.3.6明敷在地面上的电气管线应采用金属管(槽),宜避开人

员及货物通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1.4防雷及接地系统

11.4.1利用既有建筑临时改造时,应对防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测 与评估,不满足时应进行改造。新增的室外房屋、移动CT车等应 可靠接地。

11.4.2应设置总等电位联结。在治疗室、淋浴间设置辅助等电 位联结。

NY/T 2615-2014 玉米剥皮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5.1信息接入系统应满足以下

1满足建筑物之间、外部各类信息通信业务、建筑智能化业 务及多家电信业务运营商平等接入的条件。优先采用接人便利 易实施的运营商接入方案; 2设置与疾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政府相应管理部门的通 信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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