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072-2016 链斗式连续卸船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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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072-2016 链斗式连续卸船机.pdf

JT/T 10722016

主要机构的额定工作速度范围见表4

JTST 105-4-2013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轨距(S)宜优先采用表5给定的数值

4.2.7回转半径、俯仰角度范围

回转半径(R)和俯仰角度(6,和6,)范围根据设计船型和码头水位条件等确定,应满足 在各工况的使用要求,

旁度内的净空高度和宽度应满足场地设备通行的

4.2.9行走车轮与轮压

行走车轮应与码头轨道相匹配;正常工作轮压、腿压及非工作状态下最大轮压、最大腿压应满足码 头允许值

供需双方应约定所卸散料的名称、密度(Vm)、平均粒度(mm)、最大粒度(mm)及其所占

(%)含水率(%)动堆积角(°)静堆积角(°)等

5.1.1链斗卸船机的设计应符合GB/T13561.6和JB/T8849的规定。 5.1.2链斗卸船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制造和安装

5.1.1链斗卸船机的设计应符合GB/T13561.6和JB/T8849的规定。

5.2.1链斗卸船机工作时的气候条件:

5.3.1与链斗卸船机使用有关的参数,应符合4.2中提出的要求。 5.3.2链斗卸船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4.2的规定.技术性能参数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5.3.2链斗卸船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4.2的规定.技术性能参数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技术性能参数的允许偏差

链斗卸船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GB6067.1—2010、GB/T3811—2008第9章和GB/T13561.6 关规定。

5.4.4.1链斗卸船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旋转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等,应装设防 护罩;不能设置防护罩时,应设安全标志或警示牌。 5.4.4.2应在链斗卸船机的合适位置或工作区域设有明显可见的文字安全警示标志。在链斗卸船机 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标志或危险图形符号,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应符合GB2893和GB15052的 规定。 5.4.4.3链斗卸船机总高大于30m,且周用无高于链斗卸船机最高点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时,应在其 L架或撑杆顶部装设航空障碍灯。在有特殊需求时,可增加配重尾部夜间指示灯。 5.4.4.4应在链斗卸船机上部迎风处安装风速仪,并装设有显示瞬时风速的风速报警器;当风速大于 最大工作风速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5.4.5.1链斗卸船机尾部配重与地面固定建筑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1.5m

.4.5.1链斗卸船机尾部配重与地面固定建筑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1.5m

5.4.5.2链斗提升机处于地面固定建筑物上方,其底部与地面固定建筑物顶部的间距不应小 于2m。 5.4.5.3链斗提升机处于水侧轨道以内,其侧面与地面固定建筑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1.5m 5.4.5.4链斗提升机处于水侧轨道以外,其侧面与码头靠船墩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1.5m。

5.4.6.1链斗卸船机应设置完整的接地系统:包括工作接地、保护接地。 5.4.6.2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和安全照明变压器低压侧应作保护接地。 5.4.6.3回转上部的电气设备接地,不应通过回转支承来实现。 5.4.6.4整机的接地可通过轨道实现。在设备上装有接地靴,接地靴和轨道应紧密接触,实现设备的 接地。轨道的接地由用户按有关规定进行。 5.4.6.5对于保护接零系统,整机的重复接地或防需接地电阻不大于102;对于保护接地系统的接地 电阻不大于42。 5.4.6.6应在链斗卸船机L架及撑杆的顶部分别装设避雷针,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能有效覆盖整个 链斗卸船机

链斗卸船机T.作时产生的噪声,在无其他外声十扰的情况下,在司机操作位置处测量(闭式司机室 关窗)出示级噪声不应大于85dB(A)

提升链采用圆环链时,应符合CB/T12718的规 提升链采用套简滚子链时,应符合GB/T8350

5.5.2.1提升链采用圆环链时,应符合CB/T24503的规定。

5.5.3减速器和齿轮传动

5.5.4.1销齿传动的公差配合应符合表7规定的数值。 5.5.4.2齿面与销轮表面的粗糙度不应低于GB/T1031中规定的Ra6.3μm。 5.5.4.3齿面硬度不应低于HRC50,有效硬化深度不应小于2mm;销轮工作表面硬度不应低于HRC 40,有效硬化深度不应小于2mm。

5.5.4.1销齿传动的公差配合应符合表7规定的数值。 5.5.4.2齿面与销轮表面的粗糙度不应低于GB/T1031中规定的Ra6.3μm。 5.5.4.3齿面硬度不应低于HRC50,有效硬化深度不应小于2mm;销轮工作表面硬度不应低于HRC 40,有效硬化深度不应小于2mm

JT/ 10722016

表9制动轮径向跳动公差

5.5.7.1车轮应符个JB/T6392中的规定

5.5.7.2. 车轮踏面的粗糙度不应低于GB/T1031中Ra6.3μm,直径尺寸不应低于h9级精度。 5.5.7.3车轮上不应有裂纹,踏面和轮缘内侧面不应有影响使用的缺陷,裂纹和缺陷也不应焊 5.5.7.4车轮安装后,基准端面上的跳动不应超过表10山的规定值

表10车轮端面跳动公差

5.5.7.5行走轨道的精度应符合GB/T10183.1一2010中的2级精度的规定。

5.5.7.5行走轨道的精度应符合GB/T10183.1一2010中的2级精度的规定。 5.5.7.6同一条轨道上各车轮滚动圆的中心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平行度应符合表11和图3的规定 (允许在车轮基准端面上检测)

7.5行走轨道的精度应符合CB/T10183.1一2010中的2级精度的规定。 7.6同一条轨道上各车轮滚动圆的中心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平行度应符合表11和图3的规定 在车轮基准端面上检测)

表11车轮平行度公差

图3车轮的同位偏差示意

图4车轮水平倾斜偏差示章

图5车轮垂直倾斜偏差示意

5.5.9.1带式输送机应符合CB/T10595的规定采用阻燃型胶带 5.5.9.2埋刮板输送机应符合CB/T10596的规定。 5.5.9.3气垫带式输送机应符合JB/T7854的规定

5.5.10.1取料装置应具备自动从船舱内取料功能。 5.5.10.2当取料装置与船底发生碰撞或船舶波动顶升取料装置时,液压系统应有过载保护。 5.5.10.3取料装置应设有防大块异物保护和过载保护功能,当有异物造成其过载时,应能报警并 停止。 5.5.10.4取料装置头部的张紧链轮的张紧力应使链条松紧适度,以满足不同工况下的取料需求

5.5.11回转给料盘

5.5.11.1回转给料盘中心对链斗提升机中心的位置度公差不大于Φ5mm,回转轨道平面对水平面的 平行度公差为回转轨道直径的1/1500,最大不应超过5mm。 5.5.11.2回转轨道弯曲半径尺寸的极限偏差为±1.5mm,圆度公差为4mm。 5.5.11.3回转轨道接缝接头处高低差不应大于0.5mm。

5.5.11.1回转给料盘中心对链斗提升机中心的位置度公差不大于Φ5mm,回转轨道平面对水平面的 平行度公差为回转轨道直径的1/1500,最大不应超过5mm。 5.5.11.2回转轨道弯曲半径尺寸的极限偏差为±1.5mm,圆度公差为4mm。 5.5.11.3回转轨道接缝接头处高低差不应大于0.5mm

5.5.11.4支承轮轨道弯曲半径尺寸的极限偏差为±3.0mm,圆度公差为4mm。 5.5.11.5同一对角线上的两个支承轮与轨道面的两个间隙之和为(2~5)mm。 5.5.11.6水平轮(导向轮)与轨道侧面的间隙为(1~2)mm。 5.5.11.7回转驱动装置小齿轮与大齿圈啮合间隙应符合链斗卸船机的图样要求

5.5.12臂架俯仰机构

5.5.12.1臂架俯仰机构应优先采用液压驱动装置。 5.5.12.2液压缸支承点与上下连接件的位置公差不应大于10mm。 5.5.12.3液压缸支承铰轴中心线对臂架中心线的垂直度在铰轴长度内的公差不应大于2mm 5.5.12.4支座式液压缸如不采用键或销承受剪应力时,则底脚固定螺栓应能承受全部剪应力 5.5.12.5安装液压缸时,如结构允许,进出油口位置在最高处,液压缸安装应使其便于排气或装放气 阀,在液压缸上应设有测压接头。 5.5.12.6液压缸俯仰的链斗卸船机,静止的臂架在任何工作位置均不应出现滑动现象,

5.5.13.1链斗卸船机的链斗提升机回转机构和舒架回转机构均应优先采用回转支承。 5.5.13.2回转支承应符合JT/T846的规定。 5.5.13.3回转支承配合处的尺寸偏差应为GB/T1801中的9级精度。 5.5.13.4回转支承支撑座架安装平面应采用机械加工,支撑座架安装平面加T后精度应符合JB/ 2300的规定;支撑座架应具有足够的轴向刚度和径向刚度,而不影响回转支承的载荷分布和使用寿命; 安装前,应清理支撑座架安装平面,除去油污、毛刺及杂物等。 5.5.13.5安装前,应检否转支承的外观及旋转状态,如:旋转精度、回转灵活性、密封是否安装到 位、润滑剂是否填充等;安装时,应将回转支承端面上标识有“S”的点放置在非载荷处或载荷不经常作 用区。 5.5.13.6在螺栓未完全柠紧之前应对齿轮啮合精度如接触长度、齿侧间隙等项目进行检查,以保证 回转支承的传动平稳性和啮合性能。 5.5.13.7安装后,回转支承的内、外图均应能正、反灵活地运转,无卡滞、异常振动和噪声等缺陷。 5.5.13.8回转支承对门座架立柱中心的位置度公差为Φ5mm。 5.5.13.9连接回转支承与上、下支承环的紧固螺栓应在对称方向上依次拧紧,次序见图6。螺栓的预 紧力与施拧扭矩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图6螺栓依次控紧示意

5.5.14.1链斗卸船机宜在取料、卸料和转运点等扬尘处采取抑尘措施。

.5.14.1链斗卸船机宜在取料、卸料和转运点等扬尘处采取抑尘措施。 5.14.2接卸煤炭和矿石的链斗卸船机宜采用洒水喷雾抑尘。 5.14.3洒水喷雾抑尘的供水方式有以下两种:

14.3洒水喷雾抑尘的供水方式有以下两种: a)采用水缆卷筒供水方式,每50m宜设立1个供水点,根据水箱高度设定码头供水压力; b)采用水槽吸水供水方式,供水点应为有效工作行程的全行程

a)采用水缆卷筒供水方式,每50m宜设立1个供水点,根据水箱高度设定码头供水压力; b)采用水槽吸水供水方式,供水点应为有效工作行程的全行程

5.5.15.1除具有自润滑功能的轴承 润滑图,标明润滑部位、周期、油(脂)牌号,各润滑点应有标志,润滑点的位置应便于安全接近。 5.5.15.2如果采用集中润滑,回转支承宜设独立的润滑系统 5.5.15.3使用过程中应按链斗卸船机使用说明书定期润滑

5.5.16液压系统及元件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GB/T3811—2008中5.3

5.6.2主要连接材料

5.6.2.1焊条、焊丝、焊剂材料

JT/T10722016

5.6.3.2表12所列基本构件之外的其他焊接成型的结构件形位公差(平面度、直线度、平行度)不应 大于表13的规定

表13结构件形位公差

机架高度方向尺寸公差为h13; 机架中心线与法兰的垂直度应符合CB/T1184中12级的规定; 法兰面相邻螺栓孔间距偏差不应大于±0.5mm.累积偏差不应大于±1.0mm。

GB 3162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然胡萝卜素5.6.4结构件安装吊点

5.6.4.1安装吊点的设置应保证结构件在吊装过程中无塑性变形。 5.6.4.2与卸扣配用的安装吊耳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5.6.5结构件防排水要

5.6.5.1结构件的排水措施应有效,其外表面不应有积水。 5.6.5.2结构件内部不应有渗漏水或残留积水

5.6.6结构件开人孔要

5.6.6.1人孔的几何尺寸应满足人员进出方便,宜采用镶边人孔以保证结构强度 5.6.6.2人孔关闭后应密封并能防止雨水进人。 5.6.6.3人孔开启后.结构件内应有明显的通风效果

5.7.2.1链斗卸船机供电电源应满足5.2.2的要求。 5.7.2.2对于额定线电压高于1000V的交流供电系统,其供电线路及保护的设计应符合高压供电的 有关规定

5.7.3.1各机构驱动电动机应符合CGB755和各专用电动机的相关标准的

GB/T 13536-2018 飞机地面供电连接器.7.3.1各机构驱动电动机应符合GB755和各专用电动机的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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