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259-2017 船用柴油机曲轴箱油雾探测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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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T 3259-2017 船用柴油机曲轴箱油雾探测器.pdf

5.4.2.1油雾探测器应能在5℃土3℃的环境温度下稳定工作。 5.4.2.2在低温试验进行过程中和试验后,油雾探测器均应能连续正常工作,不应出现性能降低或者 功能丧失现象。 5.4.2.3低温试验前、后测量绝缘电阻,测量结果应符合5.3.9的规定。 5.4.2.4低温试验后进行油雾浓度报警功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且表面不应出现涂 覆破坏或腐蚀现象。

5. 4. 3 交变湿热

5.4.3.1油雾探测器应能在温度(25土3)℃~(55士2)C、相对湿度90%~95%的环境下稳定工 作。 5.4.3.2在交变湿热试验进行过程中和试验以后,油雾探测器均应能连续正常工作,不应出现性能降 低或者功能丧失现象。 5.4.3.3交变湿热试验前、后测量绝缘电阻,测量结果应符合5.39的规定。 5.4.3.4交变湿热试验后进行油雾浓度报警功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且表面不应出 现涂覆破坏或腐蚀现象。

5.44.2振动试验过程中油雾探测器应无损坏,不应出现持久或短暂故障、机械损伤或紧固部位松动 现象,试验后重新启动后应能正常工作

5.4.5、1油雾探测器在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倾斜22.5°以及前后、左右一个水平轴向摇摆22.5° 且的情况下均应能稳定工作。 5.4.5.2在倾斜摇摆试验进行过程中和试验后,油雾探测器均应能正常工作NY/T 1947-2010 羊外寄生虫药浴技术规范,无持久或短暂故障发生 不应出现性能降低或者功能丧失现象。

5.5.2.外壳端口辐射发射

在距离油雾探测器外壳端口3m处,频率范围为150kHz~2GHz的外壳端口辐射发射应不超过 GD012006规定的一般配电区域内设备(EMC2)限值: a). 频率范围 150 kHz~30 MHz 时为 80 dBu V/m~50 dBμV/m: 6)频率范围30MHz~100MHz时为60dBμV/m~54dBuV/m; e)频率范围100MHz~2GHz为54dBuV/m(其中:频率范围156MHz~165MHz时为24dBμV/m)

5.5.3静电放电抗扰度

3.1油雾探测器的导电表面应耐受试验电压6kV、正极和负极各10次,相邻两次放电之间时 至少为1s的接触放电。 3.2油雾探测器的绝缘表面应耐受试验电压8kV、正极和负极各10次、相邻两次放电之间时 至少为1S的间接放电 3.3在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允许油雾探测器功能或性能短暂降低或丧失,但惠 能自行恢复,或者按照规定的控制操作得以恢复,

5.1油雾探测器应能抵抗从电源端口/端子处进入的开路电压峰值为2kV的电快速瞬变脉冲 和从控制线及信号线上进入的开路电压山 冲群的干扰

5.5.5.2在电快速瞬变脉冲抗扰度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油雾探测器均应能连续正常工作,不应出现性 能降低或者功能丧失现象。在电快速瞬变脉冲抗扰度试验过程中,允短暂功能或性能降低或丧失,但 可自行恢复,不允许发生实际工作状态的改变。

5.5.6.1油雾探测器应能抵抗从电源端口/端子处进入的开路电压峰值1kV(线/地)和0.5kV(线/ 线)每分钟至少1次的浪涌电压冲击, 5.5.6.2在浪涌抗扰度试验过程中,允许短暂功能或性能降低或丧失但可自行恢复,不允许发生实 际工作状态的改变。 5.5.6.3在浪涌抗扰度试验后,油雾探测器应能连续正常工作,不应出现性能降低或者功能丧失现象。

5.5.7.1油雾探测器应能抵抗无线通讯等设备工作时在电源线、信号和控制线上感应产生的频率低于 80MHz的无线信号的干扰骚扰效应。: 5.5.7.2在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进行过程中和试验后,受试设备均应能连续地进行预期 的工作,不应出现性能降低或者功能丧失现象。

除非试验程序说明,试验样品应在标准环境中稳定后试验。标准环境如下: 温度:(15~35)℃;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力:(86~106)kPa。

6. 1 2 测量设施

6.1.2.2验证油雾探测器功能的测量设施,应保证能控制、测量和记录本标准要求的油雾浓度(mg/L), 精度达到士10%。

6. 1. 3油塞发生装重

CB/T 32592017

8.1.3.5油雾应按规定时间间隔进行采样,测量结果和油雾探测 起绘制关系曲线。采用比 重测量方法进行油雾浓度分析时,如果得到的校准曲线梯度随油雾探测读数呈上升趋势,则测量结果视 为无效并应舍弃;低于校准曲线以下10%的单一结果均应舍弃。 6.1.3.6薄膜过滤器的称重应精确到0.1mg,空气/油雾样本容积精确到10mL。 6.1.3.7向受试设备输送油雾的管道应有伴热措施。

6.1.4.1受试设备应按照实际安装在柴油机或齿轮箱. 上的方向(垂直、水平或倾斜)进行安装 并置于靠近试验容器油雾样品抽出的位量

6.1.4.1受试设备应按照实际安装在柴油机或齿轮箱 进行安装和试验 并置于靠近试验容器油雾样品抽出的位置。 6.1.4.2受试设备应在额定工作电压下工作。 6.1.4.3正式测试前,应对受试设备的油雾浓度报警点按报警设定值进行标定,并进行复验确认。此 后不再进行标定。 6.1.4.4如在有关条文中没有说明,受试设备可按照制造商说明的具备完整功能的最小配置连接。 6.1.4.5 若试验程序或标准没有规定误差或偏差,应取土1%。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GB16838要求, 6.1.4.6 进行功能验证时,试验机构应充分考虑油雾相关的可能危险,并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

6.1.5基本功能检查

按照以下程序对油雾探测器基本功能进行检查: 8 受试设备在额定工作电压下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将模拟烟雾导入油雾浓度传感器的油感应元 件,油募浓度显示应有明显变化; D 当烟雾达到一定浓度时,油雾探测器应发出预警信号,油雾浓度显示值为(1.8~2.2)mg/L; 当烟雾较浓时,油雾探测器应发出报警信号,油雾浓度显示值≥(2.5土0.25)mg/L,并且报 警信号持续保持,手动复位不能解除。停止导入模拟烟雾,待油雾消散后重启油雾探测器,报 警信号消失并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断开信号传输连接电缆,油募探测器应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试验前对受试设备外观进行目视及触摸检查

6.3.1油雾浓度显示功能

6.3.1.1受试设备应按照设计的最大配置进行连接,并与油雾发生装置妥善连接。 6.3.1.2使受试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启动油雾发生装置。 6.3.1.3分别将浓度为1.0mg/L、2.0mg/L、2.5mg/L的试验油雾输送到所有的油雾浓度传感器上至 少1min,记录每一种情况下每一只油雾浓度传感器对应的油雾浓度显示值。

6.3.1.1受试设备应按照设计的最大配置进行连接,并与油雾发生装置妥善连接。

6.3.2油雾浓度报警功

6.3.2.1受试设备与油雾发生装置妥善连接。

6.3.2.2便受试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启动油雾发生装置。

2.2便受试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启动油雾发生装置。 2.3持续向油雾浓度传感器通入浓度为2.0mg/L的试验油雾,观察并记录预警信号的输出情况 复位受试设备,观察预警信号是否保持或在30s内重新建立。

6.3.2.4持续向油雾浓度传感器通入浓度为2.5mg/L的试验油雾,观察并记录报警信号的输出情况和盒 报警点的指示情况:手动复位受试设备,观察报警信号是否保持或在30内重新建立 6.3.2.5关闭油雾发生装置,向油雾浓度传感器通入新鲜空气至少工mim,期间报警信号应持续保持: 手动复位受试设备,报警信号应仍然保持:重新启动后,受试设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3.3故障报警功能

6. 3. 4 报警响应时间

6.3.4.1受试设备按照产品设计的最大配置进行连接,并与油雾发生装置妥善连接。 6.3.4.2使受试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启动油雾发生装置, .3.4.3·向受试设备输送浓度为2.5mg/L的试验油雾,同时开始计时,至受试设备发出报警信号时停 上计时,记录受试设备的报警响应时间。 6.3.4.4停止油雾输送,向受试设备通入新鲜空气至少1min,然后重新启动受试设备 6.3.4.5按照上述方法重复10次试验,记录每次的报警响应时间,取最大值。

用脏污物涂敷油雾浓度传感器的透镜至制造商声明的透镜“最脏污状态”,按照6.3.3的要求 雾浓度报警功能试验

6.3.6视觉效果验证

受试设备的各种指示灯、显示器等光输出信号在光强为5001x的环境下,以下述角度从距离6 方进行观察: a)轴向5度的任何方向: b)轴向45度的至少一个方向。

6.3.81受试设备应按照产品设计的最大配置连接,采用能够满足试验方法要求的试验设 6.3.8.2受试设备在额定工作电压下正常运行:在5min内切断电源3次,每次切断时间

a)试验电压:500V土50V b)测量范围:0M500MQ c)最小分度:0.1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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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时: 60 s±5 。

6.3.9.3.使用绝缘电阻测试装置,分别对油雾探测器的下述部位施加500V土50V直流测试电压,持 续60s土5s,测量其绝缘电阻: ),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外壳间; b)电源插头与外壳间(电源开关置于开位置,不接通电源)。

6.3.10.1采用满足下列要求的耐电压试验装置:

a) 电压:0V~1500V(有效值)连续可调; 6) 频率:50Hz; c) 升(降)压速率:100V/s~500V/s; d 记时:60s±5S。 6.3.10.2 应在试验前、后测量受试设备的绝缘电阻。 6.3.10.3 在试验中可能引起损坏的带有电子元件的印刷电路板,在试验前可以拆除。 6.3.10.4 使用耐电压试验装置,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分别对受试设备下述部位施加 500V士50V、频率50Hz土5Hz的交流电压,持续60s土5S,观察并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 各独立电路之间; 6) 所有电路相对于机壳之间

6.3.11外壳防护等级

6.3.11.1应采用满足GB4208一2008规定要求的试验设备。 6.3.11.2按照GB4208一2008规定试验程序进行试验,外壳防护等级应能达到IP44的要求。 6.3.11.3试验后立即测量受试设备的绝缘电阻。

6.4.1.1应采用符合GB/T2423.2规定的试验设备。 6.4.1.2将受试设备放入温度为室温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内,通电工作。 6.4.1.3.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使试验箱内温度升高至70℃土2℃,并保持这一温度2h。在 试验的后1h内,在试验温度下按6.3.3进行油雾浓度报警功能试验。 6.4.1.4试验结束,关闭受试设备电源,从试验箱中取出,在标准环境中放置1h~2h恢复至常态后 检查表面涂覆情况。

4.1.5在恢复后按6.3.3进行油雾浓度报警功

6.4.2.1应采用符合GB/T2423.1规定的试验

6.4.2.2将受试设备放入温度为室温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内,通电主作。 6.4.2.3以不大于1℃/min的降温速率使试验箱内温度降低至5℃士3℃,并保持这一温度2h。若 设备自带加热设备则可投入使用。在试验阶段的后1h内,在试验温度下按6.3.3进行油劳浓度报警功 能试验(散热设备可不进行该项试验)

6.4.2.4试验结束,关闭受试设备电源,从试验箱中取出 常态后 检查表面涂覆情况。 6.4.2.5在恢复后按6.3.3进行油雾浓度报警功能试验 6.4.2.6应在试验前、后按6.3.10测量受试设备的绝缘电阻

6.4.3.1应来用符合GBT2423.4一2008第4章的规定的试验设备。 6.4.3.2将受试设备放入试验箱的有效工作空间内并通电工作。在温度25℃3℃,相对湿度为 45%~75%的条件下对受试设备进行预处理,使受试设备达到温度稳定。 6.4.3.3按照GD01一2006第2.10条的规定的试验参数和试验周期循环进行两次试验。 6.4.3.4在第一周期,受试设备应始终处于通电运行状态。在第周期,除进行油雾浓度报警功能试 验外应切断电源。在第一周期和第二周期,高温高湿阶段的最后2h按6.3.3进行油雾浓度报警功能试 验。 6.4.3.5试验结束,从试验箱中取出受试设备,在标准环境中放置1h~2h进行恢复。充许用抹布将 受试设备上所有能接触到的表面和部件上的水渍抹去。 6.4.3.6在恢复后按6.3.3进行油雾浓度报警功能试验。 6.4.3.7在试验前和试验后分别按6.3.10规定测量绝缘电阻,测量结果应满足5.3.10的要求。

6.4.4.1应采用符合GB/T2423.10一2008第4章规定的试验设备。 6.4.4.2受试设备按正常安装方式固定在振动台上,并通电工作。 6.4.4.3启动振动试验台,使其在25Hz~100Hz频率范围内,以4.0g加速度,10ct/min扫频速 率进行扫描,检查有无共振现象。若无明显共振点,则在30Hz下作90min耐振试验。 6.4.4.4在每一记录到的放大率Q≥2的共振频率上作90min耐振试验。如测得的几个共振频率较为 接近,则耐振试验可采用扫频试验,持续时间为120min。 6.4.4.5试验应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进行。 6.4.4.6试验中,允许采取避除危险频率或减小Q值的措施,但应重新进行共振检查和耐振试验。

6.4.5.1应采用符合GB/T2423.101一2008第5章规定的试验设备。 6.4.5.2受试设备按实际使用状态安装在倾斜和摇摆试验台上,并通电工作。 6.4.5.3受试设备按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各倾斜22.5°每一位置的试验时间为15min 6.4.5.4受试设备按前后、左右二个水平轴向22:5°进行摇摆,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的时间为105, 试验持续时间为15min。

6.5.2外壳端口辐射发射

2.1在试验期间受试设备应在其额定工作电压下正常运行。 2.2按照GD012006第3.3条的规定,在离开受试设备外壳端口3m处、测量其频率范围 kHz~2GHz的外壳端口辐射发射

a)试验电压:接触放电6kV;空气放电8kV; b)两次放电之间时间间隔:≥1s; c)脉冲数量:正极和负极各10次。 6.5.3.3按照GD01一2006第3.4条规定的台式设备试验配置和静电放电参数,对操作人员在正常使 用中可能接触的那些点和表面各施加试验电压6kV、正极和负极各10次放电,相邻两次放电之间时间 间隔至少为1s,以能观察到受试设备的任何故障。 6.5.3.4为了模拟受试设备附近物件的放电效应,以试验电压8kV、正极和负极性10次放电施加于 水平耦合板(HCP)上距受试设备每一边0.1m处。另外再施加10次放电于垂直耦合板(VCP)的每一边 缘的中部,并使该耦合板处于不同位置重复进行以上放电试验,以能顾及到受试设备的四个表面,

6.5.4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6.5.4.1在试验期间受试设备应在其额定工作电压下正常运行。

6.5.4.1在试验期间受试设备应在其额定工作电压下正常运行。

6.5.4.2试验参数

6.5.5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6.5.5.1在试验期间受试设备应在其额定工作电压下正常运行。

5.2试验参数: a) 单脉冲上升时间:5ns(10%~90%之间值); b) 单脉冲宽度:50ns(50%值) c) 电压峰值(开路):电源线为2kv(线/地)、控制和信号线为1kv(线/地); d) 脉冲的重复频率:1kV时5kHz,2kV时2.5kHz; e 脉冲群持续时间:5mS; 脉冲群周期:300mS; g)每一极性持续时间:5min。

6.5.5:3按照GD01一2006第3.6条规定,将符合试验参数要求的试验电压通过耦合/去耦网络直接精 合到受试设备的电源端口/端子,测试受试设备对从电源端口/端子处引入的电快速瞬变脉冲干扰的抵抗 能力 6.5.5.4将符合试验参数要求的1KV试验电压通过容性耦合夹分别耦合到受试设备的控制线和信号线 上,测试受试设备对从控制线和信号线引入的电快速瞬变脉冲干扰的抵抗能力,

6.5.6.2试验参数:

脉冲上升时间:1.2us(10%~90%之间值) b) 脉冲宽度:50uS(50%值): 电压峰值(开路):1kV(线/地)0.5kV(线/线) d 重复频率:每分钟至少1次: e: 脉冲数量:在选定点上至少加5次正极性和5次负极性: )一应用:连续。 6.5.6.3按照GD012006第3.7条规定,将符合试验参数要求的1kV浪涌脉冲电压信号通过电容耦 合到受试设备的电源端口与地之间,检验其对电源线上线一地之间浪涌电压冲击的抵抗能力。 6.5.6.4将符合试验参数要求的0.5kV浪涌脉冲电压信号通过电容耦合到受试设备的电源输入线间 检验受试设备对电源线上线一线之间浪涌电压冲击的抵抗能力

6.5.7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6.5.7.1在试验期间受试设备应在其额定工作电压下正常运行。

6.5.7.2试验参数:

CB/T3259—2017表1:油雾探测器检验项目表序号检验项目型式检验出厂检验要求章条号试验方法章条号1外观..5.26.22油雾浓度显示功能..5. 3. 16.3.13油雾浓度报警功能..5.3.26.3.2故障报警功能..5. 3. 36. 3, 3.报警响应时间..5. 3. 46. 3. 46透镜脏污.5. 3. 56.3.57视觉效果验证.5.3,66.3.68电源波动..5.3.76.3.79电源故障..5. 3. 86.3.810绝缘电阻..5. 3. 96. 3. 911耐电压..5, 3. 106. 3. 1012外壳防护等级.5. 3. 116. 3. 1113高温..5. 4. 16. 4.114低温.5. 4. 26. 4. 215交变湿热.5. 4.36. 4, 316振动.5, 4, 46. 4. 417倾斜摇摆.5.4.56. 4.5.18传导发射.5.5,16. 5. 1'19外壳端口辐射发射.5.5,26. 5.220静电放电抗扰度.5. 5. 36. 5. 321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5. 5. 46. 5. 422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5. 5. 56. 5,523浪涌抗扰度.5. 5. 66. 5. 624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5.5.76. 5. 7注:●必检项目::一不检项目。7.2型式检验7.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或鉴定;b)正式生产后,若产品的结构、主要部(器)件或元器件、生产工艺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或正式投产满5年: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d)发生重大质量事故。7.2.2型式检验样品数量为每型号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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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样品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判定为型式检验合格。若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允许制造商对不 合格项采取纠正措施后进行复验。但单项复验次数不应超过两次,且累计复验次数不允许超过四次,复 验符合要求,仍判为型式试验合格。若复验次数已达到允许的最大复验次数且仍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 则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1每台油雾探测器均应进行出厂检验,以组件形式出厂的油雾探测器,应配接相关部分组成整 出厂检验。 2全部试验项目符合要求的油雾探测器,判定为出厂检验合格。 3允许对不合格项来取纠正措施后进行复验。若复验符合要求,仍判该台油雾探测器为出厂检 :若复验时仍然不符合要求,测判该台油雾探测器出厂检验不合格

7.3.2全部试验项目符合要求的油雾探测器,判定为出厂检验合格。

GB/T 22094-2008 电子数显测高仪8标志、包装、运输和存

a) 产品名称; b) 产品型号; c) 执行标准代号: d)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额定工作电压、功耗、防护等级等); 产品编号和出厂口期 f)制造单位名称和注册商标: )检验标记。

a)产品质量证明书;和/或 b)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8.2.1产品包装应有防潮防抖动措施,产品与包装箱不应发生相对位移。 8.2.2包装箱内应有产品装箱单、产品质量检验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如有船检要求则还应有船 用产品证书。 8.2.3包装箱外应有符合GB/T191规定的“堆码层数极限”、“怕雨”、“怕晒”、“向上”、“禁 止翻滋”等符号及字样。 8.2.4包装箱外应标明:适用范围、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出厂口期、毛重、注册商标、 制造单名称、详细地址、胖系由话等内究

JB/T 12599-2016 一体化温度传感器8.3.1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雨雪、防暴晒。 8.3.2搬运产品时应轻拿轻放、避免倒置和重压。 8.3.3产品贮存应注意防潮、通风。

8.3.1产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雨雪、防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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