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J279-2005 港口工程桩式柔性靠船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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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J279-2005 港口工程桩式柔性靠船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pdf

4.1.7.3防冲板的面压标准值应小于船舶侧板的允许面压

船舶侧板的充许面压值应根据船舶结构确定,当缺芝资料时, 油船可取250kPa。

4.1.8当桩式柔性靠船设施兼有系缆功能时GB/T 29836.3-2013 系统与软件易用性 第3部分:测评方法,应设置安全通行设

4.1.9钢管桩泥面下第一弯矩峰值附近应采取加强措施。

符合下列规定。 4.1.9.1当采取桩壁内侧焊置加强环加强措施时,应采取措施 减少焊接对钢管桩的不利影响。 4.1.9.2当采取桩内灌注混凝土加强措施时,应考虑基桩局部 刚度增大对基桩应力分布变化的影响。 4.1.9.3当采取桩内填充钢筋混凝土饼状块体加强措施时,饼 状块体直径应略小于钢管桩内径,厚度可取钢管桩内径的1/4~ 1/5。 4.1.10当钢管桩与上部连接平台铰接时,应考虑平台对钢桩局 部挤压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桩壁内侧焊置加强环等加强措施。 4.1.11易燃品码头的桩式柔性靠船设施,应在钢桩与上部连接 平台间设置防止产生火花的垫层,防冲板的贴面应采用防止产生 火花的材料。

4.1.12桩式柔性靠船设施应根据地基冲刷情况采取必要的

4.2作用与作用效应组合

4.2.2桩式柔性靠船设施的作用可分为

(1)永久作用,包括自重力等; (2)可变作用,包括船舶撞击力、船舶挤靠力、系缆力、波浪力 水流力和冰荷载等; (3)偶然作用,包括船舶非正常撞击和爆炸力等; (4)地震作用,不考虑。

4.2.3桩式柔性靠船设施设计应考虑下列

(1持久状况,指正常情况下使用的状态: (2)短暂状况,指结构的临时状态; (3)偶然状况,指结构的异常状态; (4)地震状况,不考虑。

4.2.4桩式柔性靠船设施的设计状况应按下列极限状态进

4.2.4.2短暂状况,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必要时

4.2.4.3偶然状况,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4.2.5桩式柔性靠船设施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下

(1)桩的承载力; (2)桩的人土深度; (3)构件的强度; (4)水流诱发基桩的振动。

4.2.6桩式柔性靠船设施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包括水 位等内容,

4.2.7桩式柔性靠船设施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应考虑作

应的持久组合和短暂组合,必要时尚应考虑作用效应的偶然组合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YoYcoSh < Ra

YcoSk < Rd

4.2.8桩式柔性靠船设施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按标准 进行验算,验算应满足式(4.2.8)的要求。

S, = Sch + S+ Φ2Soik ≤R

式中:S 标准组合设计值,水平变位的验算应包括护变形和 钢桩变位; SGk 永久作用标准值产生的作用效应; S一一船舶撞击力可变作用标准值产生的作用效应; 一一其他可变作用的组合系数,取0.8; R 变位允许值,水平变位不宜超过1.5m

4.3.1桩式柔性靠船设施结构计算应包括桩的承载力、桩的入十

4.3.1式柔性靠船设施结构计算应包括桩的承载力、桩的入十

深度、变位、吸能量和构件强度等内容

4.3.2采用钢桁架式防冲设施的柔性靠船设施,结构计

数应取1.5.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度不应小于1.5倍弯矩零点的深度。当桩顶自由转动时,弯矩零 点应取第一弯矩零点;当桩顶无转动时,弯矩零点应取第二弯矩零 点。

身内力和变位,当变位较小时,也可采用N一L法计算。布卢姆 法见附录B。 4.3.7布置单排桩的多桩结构柔性靠船设施,当受力方向垂直于 桩的排列方向时,基桩的内力和变位可按单桩计算:布置多排桩的 多桩结构柔性靠船设施,距防冲设施最远的桩排中的桩应按单桩 计算,其他桩应按群桩计算。 4.3.8基桩按群桩计算时,应根据各单桩水平力作用点处的 应移一作用力关系曲线,按各桩水平力作用点位移相协调和力的 平衡条件计算受力后的共同位移和各桩内力。 4.3.9进行桩身内力和变位计算时,在满足下列要求情况下,可 忽略由于受力偏心而使各桩产生的扭矩的影响。 (1)防冲板贴面材料的摩擦系数小于0.15: (2)多桩结构柔性靠船设施基桩在主要受力方对称布置: (3)系缆设施位于多桩结构基桩平面排列的中心处或单桩结 构的顶部中心处。 4.3.10桩式柔性靠船设施的群桩,当桩的中心距不大于3倍

4.3.7布置单排桩的多桩结构柔性靠船设施,当受力方向垂直于

桩的排列方问时,基桩的内力和变位可按单桩计算:布置多排 多桩结构柔性靠船设施,距防冲设施最远的桩排中的桩应按 计算,其他桩应按群桩计算。

4.3.9进行桩身内力和变位计算时,在满足下列要求情况下

(1)防冲板贴面材料的摩擦系数小于0.15; (2)多桩结构柔性靠船设施基桩在主要受力方向对称布置; (3)系缆设施位于多桩结构基桩平面排列的中心处或单桩结 构的顶部中心处。

径时,可将群桩简化为单桩进行近似计算,计算宽度应取群在垂 直受力方向平面上的投影宽度,抗弯刚度应取各桩之和,

的吸能量应根据桩基和护炫协调作用的原则确定。柔性靠船设施 护炫的吸能量可取总吸能量的30%~50%。

柔性靠船设施吸能量应满足下列公式要求

式中:E 船舶撞击能量设计值(kN·m):

Epk+ Ea≤Yp Ek Yr

Ed=YoYEk E, =max Eok,Ewok Ep = 0.5ZP,Yk

和使用期情况进行分析计算

5.1.3对接焊缝坡口形式与尺寸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手工

足下列要求。 5.1.4.1泥面以1桩全长的1/4处至泥面以下桩全长的1/4 处之间弯矩较大的部分,环缝超声波探伤数量应为100%,纵缝超 声波探伤数量不应少于10%;环缝和纵缝均应进行X射线探伤, 每条焊缝的X射线探伤照片不应少于2张,探伤位置应优先选择 丁字缝处。钢桩其余部分,环缝超声波探伤数量不应少于30% 纵缝超声波探伤数量不应少于10%;环缝和纵缝均应进行X射线 探伤,每条焊缝的×射线探伤照片不应少于1张,探伤位置应优先 选择丁字缝处。 注:焊缝探伤百分比以每条缝长度计。

5.1.5钢管桩的局部加强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

5.2上部结构制作及安装

5.2.1上部结构的制作及安装应符合《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 准》(JTI221)的有关规定。

2.2上部结构吊装作业应考虑结构强度和吊装设备的适应

5.2.3上部结构各组块的定位偏差应满足设计要求,就位后应及 时固定。

5.3.1沉桩应根据土质和钢桩的尺于,重量、入十深度等选 桩锤,并应控制最大锤击压应力。 ?

5.3.3沉桩宜以高程控制,当施工中遇到硬土层,桩端未角

设计高程,经计算确认桩的水承载力能够满足要求时,也可! 入度控制。

5.3.5钻孔栽人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置加强环时,加强环应焊接在钢扩筒内壁上,钻头直径应与加 内径相匹配

的比重和高度,防止孔壁塌方

5.3.5.3钢管概就位后,内外应及时用砂回填开振捣或务

5.3.5.4沉桩完毕后.应割除泥

差应为+50mm,桩顶允许偏位应满足表5.3.6的要求。

6桩基水平静载荷试验和靠船设施监控

6.1桩基水平静载荷试验

6.1.1桩式柔性靠船设施桩基水平极限承载力及相关设计参数 可通过桩基水平静载荷试验测定。桩基水平静载荷试验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港口1.程基桩静荷载试验规程》(JTI255)的有关规 定。

6.1.2桩基水平静载荷试验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试验桩。试验

6.1.3群桩效应及相关的设计参数可采取多桩同时加载的试验

.1.3群样效应及相关的设计参数可采取多桩同时加载的试验 方法测定。

6.2.1桩式柔性靠船设施宜设置靠船速度监测仪,实时监测 的靠泊速度。

5.2.1桩式柔性靠船设施宜设置靠船速度监测仪,实时监测船舶 的靠泊速度。 5.2.2耕式柔性靠船设施宜结合船舶的靠泊速度监测对靠船设

6.2.1桩式柔性靠船设施宜设置靠船速度监测仪,实时监测船

附录AP一Y曲线法求解桩身内力和

0.1有限差分法应采用式(A.0.1)表示的桩轴线弹性挠曲微 方程。

.0.2拼的分段及编

(4)重复上述过程,直到假定的割线模量与计算的割线模量接 近为止。 A.0.4悬臂式钢桩各节点的水平位移,可选取泥面以下桩段进 行差分计算,桩身泥面以上和桩底以下各两个虚拟节点边界条件 的附加方程应满足下列要求: (1)桩身泥面以上两个虚拟节点边界条件的附加方程采用下 列公式:

武中:yn n节点处桩身位移(m); 0 桩身泥面节点处的剪力(kV):

式中:yo0节点处的桩身位移(m)。 A.0.5桩身内力和土反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B.0.1当采用布卢姆(Blum)法计算基桩内力与变形时,可按桩

B.0.1当采用布卢姆(Blum)法计算基桩内力与变形时,可 身泥面下弯矩零点的桩身外力与桩前后被动土压力平衡的方 行计算(图B.0.1)。

图B.0.1布卢姆法计算示意图

B.0.2桩后、桩前被动土压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ep, =y'k,cosd Dt e'p, = y'k',cosd',Dto 培 cos? kp sin(+o,)sing cosop cosop k'p sin(+'sing cOso cosd'

0.3桩身弯矩零点至泥面的距离、桩身附加深度和桩身总人 深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E, 一 桩径范围内的土楔体在桩身后产生的水平向被动土 压力的合力(kN); 土的水下重度(kN/m) kp桩后被动土压力系数; D一一桩的宽度或桩径(m); to—桩身弯矩零点至泥面的距离(m); E一一桩身两侧每侧土楔体在桩身后产生的水平向被动土 压力的合力(KN); C一桩前等效集中力(kN) P一一作用于桩身的集中外力(kN); l一一桩身集中外力作用点至泥面的距离(m); Ato一产生等效集中力桩身所需的附加深度(m); 一桩身总人土深度(m)。

B.0.4泥面下桩身弯矩和最大弯矩点深度可按下列

0.4泥面下桩身弯矩和最大弯矩点深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Xm D X2 P + Am = 0 6 2 Y'k,cosd,

附录C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

C.0.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用 不同的用词用语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来用“不宜。 C.0.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符合的有关却完”成“应按·执行”

符合…的有关规定”或“应按执行”

主编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参加单位:河海大学 主要起草人:张志明(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杨国平(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德堂(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鲁子爱(河海大学) 蔡亮(河海大学) 总校人员名单:李永恒(交通部水运司) 何文辉(交通部水运司) 吴敦龙(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张志明(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杨国平(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董方(人民交通出版社) 管理组人员名单:张志明(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杨国平(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胡家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SN/T 0981.2-2012 出口商品运载工具安全卫生适载鉴定规程 第2部分:冷藏集装箱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港口工程桩式柔性靠船设施

JTL2792005

1 总则 (28) 2 基本规定 (29) 结构设计 (30) 4.1 构造 (30) 4.3 结构计算 (30)

1.0.1近年来,我国沿海港口相继采用了一些桩式柔性靠船设 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技术经济效果,也积累广一定的经验,但是 到前为止,国内尚无针对该种结构的设计施工规程,相关规范 中可参考的一些设计,施工、构造的规定很不系统、细致。因此,认 真总结已有的成果和经验,进一步开展研究,并借鉴国外类似程 的经验和标准,制定一本有中国特色、可操作性强的规程是非常必 要的。

YD/T 2566.1-2013 LTE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S1接口技术要求(第一阶段) 第1部分:概述1.0.3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主要包括《港口工程结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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