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2247.1-2021 电化学储能电站调度运行管理 第1部分:调度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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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L/T 2247.1-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9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7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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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2247.1-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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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2247.1-2021 电化学储能电站调度运行管理 第1部分:调度规程.pdf

4.1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调度运行管理工作,应保证电网及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4.2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运行应满足GB/T31464、GB/T36547的相关要求。 4.3电化学储能电站应严格遵守所在电网的调度管理规程

5.1调度范围的划分原则

5.1.1电化学储能电站启停、充电及放电均由电网调度机构调度管理。 5.1.2电化学储能电站公共连接点开关及其相连设备由电网调度机构调度 5.1.3电化学储能电站其余设备调度权应在并网调度协议中明确。

5.2.1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制定与本部分及相关规程、规范相统一的现场运行规程,并送电网调度机构 备案。 5.2.2电化学储能电站应与电网企业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签订 并网调度协议。 5.2.3电网调度机构调度值班人员在其值班期间是电网运行、操作和故障处置的指挥人,按照调管范围 行使指挥权。调度值班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发布调度指令,并对其发布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5.2.4电化学储能电站按电网调度机构指令组织储能电站实时生产运行,参与电力系统的调峰、调 频、调压和备用。 5.2.5电网调度机构调度的一次、二次设备,未获调度值班人员指令,不得操作。遇有危及人身、电 网及设备安全的情况时,运维人员应按现场运行规程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值班人员。 5.2.6电网调度机构调度设备运行状态的改变,对电化学储能电站设备运行有影响时,操作前、后应 及时通知电化学储能电站。

GB/T 38337-2019 超声波电动机及其驱动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5.3电化学储能电站监控系统运行规则

5.3.1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按相关标准将各种电气信息、信号、各项数据上传至其监控系统,并由其监 控系统传至调度自动化系统。

DL/T 2247A12021

5.3.2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储能电站控制策略、设备运行状态的确认及监视工作,发现 异常应及时汇报电网调度机构。 5.3.3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值班人员按规定接受、转发、执行电网调度机构的调度指令,正确完成电 站的遥控、遥调等操作。 5.3.4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值班人员负责与电网调度机构、现场运维人员之间的业务联系。 5.3.5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值班人员发现储能电站设备异常及故障情况应及时向电网调度机构汇报, 并通知运维人员进行现场事故及异常检查处理,按调度指令进行事故异常处理。

6.1电化学储能电站控制策略应上报电网调度机构。

a)调峰模式。电网调度机构依据电网(设备)峰谷段负荷情况,设置调峰限值,并根据电网实际 负荷情况同限值差发送充放电指令,电化学储能电站收到指令后进行功率调节。 6 调频模式。根据电网调度机构互联电网联络线功率控制策略向电化学储能电站发出功率调整指 令,电化学储能电站收到指令后进行功率调整完成系统调频。 c 调压模式。电网调度机构依据并网母线电压情况,向电化学储能电站发送所需无功功率数值, 电站调整无功功率进行电压调整。 d)定时模式。电化学储能电站或电网调度机构根据经营需要定时、定量充放电模式。

7.1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前应根据GB/T31464的相关规定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新设备资料。新设备资 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储能系统主要设备(电池组、PCS、开关柜、BMS等)的参数,以及电化学储能 电站并网调试报告。 7.2电网调度机构收到电化学储能电站提出的厂站命名、一次设备命名、编号申请等正式资料后,按 规定时间下发厂站的调度命名、相关设备的命名和编号。 7.3并网前,电化学储能电站与电网企业按相关标准要求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7.4电网调度机构负责电化学储能电站新设备启动并网调度方案的编制。 7.5电化学储能电站根据新设备启动并网调度方案完成启动准备工作,按照电网调度机构调度值班人 员下达的调度指令执行并网操作。

包括充/放电计划和检修计划。

电网调度机构应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发供电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充/放电计划和检修计划

8.3充/放电计划管理

1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根据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及储能电站实际运行情况,按相天规程、规定 周度机构提交充/放电计划曲线。

8.3.2电网调度机构应根据储能电站设备情况,结合电化学储能电站甲报

间内将编制审核的充/放电计划曲线通知电化学储能电站。 3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执行电网调控机构下达的充/放电计划曲线(包括调度值班人员临时修改 和调度指令。

8.4.1检修计划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a)设备检修内容和工期应符合电化学储能电站检修规程的规定。 b)检修计划应经过电网安全稳定校核。 c)电化学储能电站设备检修与电网设备检修应相互配合。 d)年度检修计划是检修计划工作的基础,月度检修计划应在年度检修计划的基础上安排。 e)调度值班人员可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调整电化学储能电站检修计划,并将调整的原因及内容向电 化学储能电站通报。 f)检修计划下达后,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在规定检修工期按时完成,原则上不得进行跨月调整。如 确需调整,须提前向相关电网调度机构履行审批手续。 g)检修工作不能按期完工,应在原批准工期未过半前向电网调度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h)电化学储能电站监控系统(设备)检修宜随一次设备同步检修。 i 电化学储能电站保护及自动化设备应按相关规定、标准开展定检工作,并保存完整的检验、调 试报告和记录。

8.4.2计划检修要求如下:

综合配套检修的原则,按时向电网调度机构提出检修计划申请。 b)电化学储能电站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应按照检修计划及时安排检修工作,减少非计划(临时)检 修和事故停运。 8.4.3非计划(临时)检修要求:特殊情况时,电化学储能电站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可向电网调度 机构提出非计划(临时)检修申请,电网调度机构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进行批复,在电网允许时及 时安排。

8.4.4年度检修计划要求如下:

a)电化学储能电站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应在每年9月30日之前,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交次年年度检 修计划申请,包括设备检修内容、检修工期等。 b)电网调度机构应按8.4.1的原则编制次年年度检修计划,并于当年11月30日前下发至各电化 学储能电站。

8.4.5月度检修计划要求如下!

a)电化学储能电站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应按相关调度管理规程的规定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交次月 月度检修计划申请,如检修内容、工期与年度计划不一致,还应同时提供其关于修改原因的 书面说明。 b)电网调度机构应在年度检修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各方提供的次月月度检修计划申请和相 关材料,编制次月月度检修计划,并应按相关调度管理规程的规定下发至各电化学储能 电站。

9.1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并网线路工作应向电网调度机构办理工作联系单

9.1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并网线路工作应向电网调度机构办理工作联系单

9.1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并网线路工作应向电网调度机构办理工作联系单

DL/T2247.12021

10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10.1.1电化学储能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规定正常投入。 10.1.2对于不按相关标准、制度装设及投入相应保护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电网调度机构可停 运行。

10.2定值计算与管理

10.2.1电化学储能电站定值整定应按局部服从整体、低压电网服从高压电网、下级电网 的原则进行。 10.2.2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根据调控机构提供的系统侧等值参数,对自行整定的保护装置定值进行计 算、校核及批准。电化学储能电站自行整定的保护装置定值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电网调度机构备案。 10.2.3电化学储能电站因电网结构变化等情况需要重新核算定值时,应按照DL/T584所规定的原则 进行整定。 10.2.4电化学储能电站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单,由储能电站运行值班员与调度值班人员核 对后执行,执行完毕后及时反馈归档。

10.3继电保护配置及运行管理

10.3.1电化学储能电站保护配置应满足GB/T14285、DL/T584等标准的要求,并与电网侧保护相 适应。 10.3.2电化学储能电站的保护相关操作应按照所接入电网的调度管理规程和现场运行管理规程执行。

11.1.1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按电网调度机构要求接入电网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设备实时信息 的数量和精度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电网调度机构的运行要求。 11.1.2电化学储能电站接入电网调度机构调度自动化系统应符合《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 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的通知》及其配套文件

DL/T 2247A12021

11.2自动化运行管理

11.3网络安全防护管理

11.3.1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按照电力监控 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部署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制定严格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以保证电力监控 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11.3.2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QYDH 0013S-2015 云南东恒经贸集团食品有限公司 大河乌猪腊肉,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定 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11.3.3电化学储能电站应建立健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制度

11.4电量计量点管理规定

4.1电化学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前,应明确计量点。电量关口计量点原则上应设置在产权分界处。 4.2电化学储能电站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设备配置和技术要求应符合DL/T448的规定

12.1电网调度机构负责指挥调度范围内电化学储能电站设备的操作,按照批准的调度范围行使指 挥权。 12.2电网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设备的正常操作,应按调度值班人员的指令或得到调度值班人员的许可方 可进行,并做好记录。 12.3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准确执行调度值班人员下达的调度指令,参与电网的调 峰、调频、调压等工作。若执行该调度指令可能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向调度值班人 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调度值班人员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12.4调度业务联系应使用普通话及调控术语,互报单位、姓名,执行下令、复诵、录音、记录和汇报 制度。

13.1紧急情况下,电化学储能电站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应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 生和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电网调度机构可将电化学储能电站解列。 13.2电化学储能电站发生接地短路等故障时,电化学储能电站应与电网快速解列。 13.3电化学储能电站电池组或者其他设备原因与系统解列,故障处理完毕后具备并网条件,应向电网 调度机构申请并网,经调度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并网。

DL/T 2247.12021

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并网点,是指电化学储能电站与电网的连接点,而该电网可能是公用电网,也 可能是用户内部电网。 并网点与公共连接点的图例说明如图A.1所示:虚线框为用户内部电网,该用户电网通过公共连 接点C与公用电网相连。在用户电网内部,有两个电化学储能电站,分别通过A点和B点与用户电网 相连,A点和B点均为并网点,但不是公共连接点。在D点,有电化学储能电站直接与公用电网相 连,D点是并网点,也是公共连接点。

GB/T 589-2015 船用法兰青铜止回阀图A.1并网点与公共连接点图例说明

1」GB/T36549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指标及评价 [2]GB51048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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