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居住区绿地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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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居住区绿地设计标准.pdf

4.0.1居住区绿地竖向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城市居住区规戈 设计标准》GB50180、《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公园设计 规范》GB5119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的要求。 4.0.2居住区绿地竖向设计应考虑地表水的汇集、调蓄利用与安全排放。 4.0.3地下、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充分考虑屋面结构的荷载要求; 1 屋顶设置下凹绿地的,下凹绿地区域地面距屋顶建筑构造完成面个 宜低于0.8米。 4.0.4 各类绿地及铺装路面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草地排水坡度宜大于1.0%。若为休闲运动草地,坡度宜大于0.5% 2 栽植地表的排水坡度应大于0.5%; 3 游想绿地适宜的坡度宜为1%~20%; 4 铺装场地的排水坡度应为0.3%~3%: 5非机动车道的纵坡宜小于2.5%,当大于或等于2.5%时,纵坡最大 坡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的有关规定; 6园路纵坡应大于0.3%,最大纵坡宜小于8%; 7 园路纵坡大于8%时,应加强防滑措施,宜采用防滑效果较好的铺装 材料; 园路纵坡大于15%时应设台阶,台阶数量不应少于2级: 9 不透水园路横坡宜为1.5~2.0%,透水园路横坡宜为1.0~1.5%; 10园路纵坡、铺装场地的纵坡或横坡有一个坡度为零时,应充分考 虑排水要求。

5.0.1人行道、厂场、停车场及车流量较少的道路宜采用透水铺装,铺装 面层及基层应同时满足透水性、抗变形及承压能力。 5.0.2铺装场地内树木成年期根系伸展范围内的地面,应采用透水、透气 性铺装。 5.0.3园路和铺装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5.0.4绿地内的游憩场地宜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夏季庇荫面积宜大于游 想活动范围的60%。 5.0.5居住街坊内园路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宅前路宽度应大于2.5m; 2 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1.2m,非公共区域路面宽度可小于1m或设汇 步。 5.0.6儿童活动场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娱乐休闲的 铺装场地位置的设置应距离住宅建筑窗户及阳台8m以外。 5.0.7 儿童活动场地宜选择柔性、耐磨、环保的地面材料,周边缘石、座

6.1.1种植设计应充分保护和利用建设用地内的现状树木。

6.1.2种植设计应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结合形成 多层次植物群落,并体现“养木为主”的原则DB33T 2153-2018 同城配送体系建设规范,绿地中养木数量不应小于3 株/100m。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和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 宜控制在7:3。

袜/1U0m。齐不、 宜控制在7:3。 6.1.3植物种类宜选择抗逆性好、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毒无刺、少花 粉污染、少飞絮的植物,多采用保健类及芳香类植物,不应选择入侵性强、 散发异味及容易引起过敏的植物。 6.1.4适地适树,以本地植物为主,本地木本植物指数不宜小于0.8。 6.1.5快长树与慢长树结合,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 例不宜小于树木总量的40%。

大区域宜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6.1.9绿化用地裁植土壤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有关

6.1.10栽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6.1.10的规定:

表6.1.10栽植土层厚度

6. 2 公共绿地与集中绿地

6.2.1活动场地与住宅之间应种植多层次植物进行隔离,减少对周边环境 的影响。 6.2.2利用植物进行空间围合,应避免靠近住宅植树过密造成低层房间阴 暗及通风不良。 6.2.3游人通行及活动范围内的树木,枝下净空不应低于2.2m。 6.2.4儿童活动区周围不宜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宜保持良好的通视性 便于成人监护。

6.3.1植物种植应满足消防车登高扑救面和消防救援场地的要求。 6.3.2在阶梯两侧、建筑墙角处宜用灌木进行遮挡。 6.3.3每个住宅单元的入口绿化在与周边的绿化配置保持一致的情况下, 宜重点配置,体现住宅单元入口的差异性。 6.3.4宅旁绿地中的小路靠近住宅时,小路两侧植物配置应避免对住宅采 光造成影响

6.3.1植物种植应满足消防车登高扑救面和消防救援场地的要求。 6.3.2在阶梯两侧、建筑墙角处宜用灌木进行遮挡。 6.3.3每个住宅单元的入口绿化在与周边的绿化配置保持一致的情况下, 宜重点配置,体现住宅单元入口的差异性。 6.3.4宅旁绿地中的小路靠近住宅时,小路两侧植物配置应避免对住宅采 光造成影响。 6.3.5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宜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宽度在20m 以上的宅间绿地可按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适当设置简单的活动和休憩场地,并提供一定的保息设施,夏李 宜有足够的遮阴面积。 2在底层为住宅的建筑周边不宜设置游戏器械、健身设施等。 6.3.6宅旁绿地应考虑建筑物的朝向和使用性质进行种植设计,满足居氏 通风、日照的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南侧种植的植物不宜过高过密,在住宅楼阳台或窗户正对面 不宜种植影响景观通透性及采光要求的乔木或高大灌木,必要时可种在窗 户侧边。 2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前提下,除阳台和卧室等采光要求较高的房间窗 前外,建筑物西侧宜种植高大阔叶乔木。 3建筑物北侧、架空层区域及其他光照较少区域,应种植耐阴的植物 品种。

6.4配套公建附属绿地

6.4.1配套公建附属绿地包括各级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及居住街坊配 套设施中的公共建筑附属绿地 6.4.2配套公建附属绿地的规划布置应满足其自身功能需要,并结合周边 环境的需求。

6.4.3配套公建与居住区域如需隔断,应采用通透式围墙、围栏、栏杆或 植物进行隔离。

6.5.1道路绿地应根据道路等级、使用功能确定绿地形式。城市道路应设 置行道树,居住街坊内附属道路的行道树可与周边绿地结合,自然布局。

1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 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伤害的树种。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 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绿禽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 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 丙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术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应选 择萌葉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2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 4m。 3车辆通行范围内不应有低于4m高度的枝条。 6.5.3道路绿地有树池式和树带式两种种植形式,设置在人行步道上的树 他,方形的长、宽内径均应大于1.2m,圆形的内直径应大于1.2m;树带式 种植时,内径宽度应大于1.0m。 6.5.4道路弯道内侧及交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绿化应保持视线通透

6.6.1居住区停车场应选择高大屁荫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养木种植间距 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停车场车位间绿带净宽应大 于1.2m。若采用种植池形式,其内径长、宽均应大于1.2m。 山信信

6.6.2生态停车场的停车位不应占用停车场绿地

6.6.2生态停车场的停车位不应占用停车场绿地。

6.6.3靠近住宅的停车位应考虑中低层植物的搭配,避免车灯光照和尾气 排放等因素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6.6.4停车场种植的屁荫养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养枝下净空应符合以下 规定:大、中型客车停车场应大于4.0m;小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m;非机 动车停车场应大于2.2m。 6.6.5室外停车场铺装宜用植草格、植草砖,形成生态停车场。 6.6.6垂直式停车车位间的绿化带宜后退通道边缘不小于0.5m,垂直式停 车车位间绿地乔木中心距离通道边缘不小于1.0m

6.7.2屋顶绿化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居任区屋顶绿化可分为化园式屋顶绿化和简单式屋顶绿化。化园式 屋顶绿化提供一定的休闲活动空间,小养木、低矮灌木、地被搭配,设园 路、亭廊、坐凳、小品设施等;简单式屋顶绿化不宜提供休闲活动空间 主要为植物种植。 2屋顶绿化的设计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及排水。 3屋顶绿化应考虑覆土、绿化、景观设施的重量和排水不畅时的积水 重量,确定活动荷载,尽可能集中荷载布置在承重墙或柱子处 4屋顶绿化的土壤应采用轻质、养分适度、清洁无毒、安全环保的种 植土,其底层应设置性能良好的排(蓄)水层和过滤层、保护层、耐根穿 刺防水层、普通防水层、找平(坡)层、保温绝热层。 5屋顶绿化应选择喜光、抗风、抗逆性强、浅根性的植物,不宜种植 高大乔木、速生乔木。乔木栽植位置宜设在柱顶或梁上,与边墙的安全距 离应大于树高。 6屋面种植养灌木高于2.0m、地下建筑顶板种植养灌木高于4.0m时 应采取防风固定措施。固定措施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 规程》JGJ155的相关规定。 7屋面高出室外地面3m的屋顶绿化宜以灌木、草坪、花卉、草本地 被为主。

6.7.3 垂直绿化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垂直绿化不应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及原有使用功能 2 垂直绿化应因地制宜,根据环境条件和景观需要,选择适宜的植物 品种。 3居住区内休闲廊架、高于1.0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宜进行垂 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4栽植宜采用地栽形式,也可采用攀爬类植物支撑系统、模块式种植 箱、种植布袋、固定种植管槽等方式栽植,达到牢固、安全的技术要求。 更用金属件时,应作相应的隔热处理。 5垂直绿化应选择轻型、富含养分、保水保肥力强、不易板结、透气、 无异味的栽植基质。

7.0.1居住区水体、园桥、挡墙等高差处,体育活动及儿童游憩场地、健 身器械及其安装方式应按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7.0.2公共活动场地、道路、卫生间出入口等公共区域应满足无障碍设计 要求。 7.0.3座椅、高起的路缘石、雕塑小品、体育健身及儿童活动器械等应无 尖锐棱角。 7.0.4高于地面的砌体树池,内径不宜小于1.5m。内径小于1.5m的树池 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配置砌体拉结筋或钢筋混凝土压顶等技术措施 防止因树木生长造成树池开裂。 7.0.5需要轮椅通行的园路宽度不应小于1.5m,人行道在各路口、入口处 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规定 7.0.6考虑儿童步行及儿童推车通行的园路及铺装,面层材料不宜过于粗

9绿化与建筑及其他设施安全距离

9.0.1植物生长不应影响房屋安全、社会治安和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 行。 9.0.2 建筑周边树木应充分考虑居室通风、采光的要求。 9.0.3 房屋四周乔木能承受人体重量的主于或主于枝距外墙面或窗户不 宜小于1.5m。 9.0.4植物与地下管线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 范》GB51192第7.1.7条的规定。 9.0.5植物与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9.0.5的规定。

.0.5植物与建(构)筑物的最小间

A.0.1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及广西所 处的建筑气候区划,居住街坊绿地的绿地率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表A.0.1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

注:1住宅用地容积率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与 住宅周地总面积的比值 2建筑密度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基底面积与该居住街坊 用地面积的比率(%); 3绿地率是居住街坊内绿地面积之和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

A.0.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任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及厂西月 处的建筑气候区划,当住宅建筑采用低层或多层高密度布局形式时,居住 街坊绿地的绿地率应符合表A.0.2的规定。

表A.0.2低层或多层密高密度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

注:1住宅用地容积率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 和与住宅周地总面积的比值; 2建筑密度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基底面积与该居住街坊 用地面积的比率(%); 3绿地率是居住街坊内绿地面积之和与该居住街坊用地面积的比率(%)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 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米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 规定”或“应按执行”

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标准

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标准

1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强调以人为本、全龄友好、安全、生态、宜居、 品质; 2以现行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依据。修订了与2016年以来新编 修编的相关国家标准、国家行业标准有冲突的条文; 3有前瞻性与引导性 4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5体现地域、强调重点: 6强调精简、便于落实。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条文,不需针对 西实际细化的,原则上不在本标准重复。故本标准不涉及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能满足广西地方需求的给排水、电气、结构等专业内容

1 总则. 27 2术语.. 3基本规定.. . .29 3.1一般规定. . 29 3.2居住区绿地分类 .30 3.3用地比例. .30 4竖向设计. .31 5园路及铺装 .32 6种植设计, .33 ... 6.1一般规定. .33 .. . 6.2公共绿地及集中绿地, .34 6.3宅旁绿地. .34 6.4配套公建附属绿地 .36 6.5小区道路绿地, .37 6.6室外停车场绿地. .38 6.7立体绿化. .39 7安全防护及无障碍设计 . 42 8环卫设施 . 43 9绿化与建筑及其他设施安全距离 44

总 则 27 2术语.. .28 3基本规定.. . . 29 3.1一般规定. . 29 3.2居住区绿地分类 .30 3.3用地比例. .30 竖向设计. .31 园路及铺装, . 32 5种植设计, .33 6.1一般规定. . 33 6.2公共绿地及集中绿地, .34 6.3宅旁绿地. .34 6.4配套公建附属绿地 .36 6.5小区道路绿地, .37 6.6室外停车场绿地, .38 6.7立体绿化. .39 安全防护及无障碍设计 . 42 3环卫设施 . 43 9绿化与建筑及其他设施安全距离 44

1.0.1本条说明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关系到居民的 生活品质,我区在大规模建设居住区的同时,居住区绿地建设亦存在一定 的问题。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区绿地建 ,发挥居住区绿地生态、休闲运动、防灾避难及美化环境功能,创造优 美、健康的居住生活环境,修订了本标准。 1.0.2本条规定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 主区配套规划建设绿地的规划设计,非城镇地区的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可 参照执行。本标准仅对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的景观、绿化等内容进行规范 引导,配套给排水、电气、结构等专业的具体工程技术措施内容应依据相 关标准,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满足广西需求,本标准不另行规定 1.0.3本条说明本标准与国家、行业和广西现行有关标准的关系。居住区 绿地规划设计涉及的相关标准较多,在进行我区居住区绿地设计时,除执 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及我区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术语和定义是本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明本标准所涉及的重要用词 及其定义,便于对本标准的正确理解和使用。 2.0.1居住区绿地定义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第2.0.6、2.0.7、4.0.1~4.0.7条及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 类标准》CJJ/T85第2.0.1条进行整理。将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 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计入绿地,是为鼓励在居住 区绿地设计中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各类绿化,其绿地面积计算方法以 所在城市绿地管理规定为准。 2.0.2公共绿地定义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第2.0.7条。 2.0.3集中绿地定义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第4.0.6、4.0.7条、A.0.3条。并参考现行行业标准《居住绿地设 计标准》CJJ/T294第2.0.2条的组团绿地术语解释进行定义。“集中绿 地”等同于《居住绿地设计标准》中的“组团绿地”,因集中绿地在现行 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中有强制性指标要求,故 沿用集中绿地名称。另外组团绿地从名称上容易误解为组团内的绿地,组 团内的绿地包括集中绿地、宅旁绿地、道路绿地等附属绿地。 2.0.4~2.0.10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JJ/T294第 2. 0. 3~2. 0. 11 条。

国家、直治区及各地市对居住区绿地低影响开发的规定

表格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城 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 类标准》CJJ/T85、《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JJ/T294进行整理。

3.3.1用地比例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表3.3.2公 园用地比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表3.0.4居住 ×分级控制规模及表4.0.4公共绿地控制指标进行整理。 3.3.3设施项目的设置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表 3.5.1公园设施项目的设置,结合广西实际,对健身活动场地根据年龄段 进行细化,增设室外音响设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标准》GB50180要求

4.0.2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JJ/T294第5.1.1条。

.0.2 4.0.3 1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IJ/T294第5.1.5条。 2根据目前广西实际,部分项目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屋顶 区域需设置下凹绿地,若屋顶覆土低于0.8米时,蓄水能力较弱,故建议 室顶覆土大于0.8米。 4.0.4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城市居住区规戈 计标准》GB50180、《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及现行行业标 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JJ/T29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进行整理

5.0.1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第6.2.5条。 5.0.2引自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第6.2.4条。 5.0.4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第6.2.3条,游憩 场地宜有遮阴面积,夏季庇荫面积宜大于游憩活动范围的50%。广西地处 亚热带及热带气候区,夏季长且炎热,适当提高庇荫面积利于户外游憩活 动。

5.0.6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IJ/T294第8.1.2、8.2.2 条编制。

5.0.6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JJ/T294第8.1.2、8.2.2

6.1.2合理搭配养木、灌木和草坪,能够提高绿地的空简利用率,增加绿 量,使有限的绿地发挥更大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养木为主”原则, 主要是保障绿地的开放性。 6.1.3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JJ/T294第7.1.3及 7.1.4条,补充植物种类选择的要求。不应选择入侵性强的植物,以免对 当地的植物生态造成影响。 6.1.4根据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广西将继续加大开展国家园林城市系列 创建活动的力度。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 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L2016」235号附件1:国家园林城市系 列标准中的考核要求,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8。补充对本地木本植物指数 的要求。 本地木本植物应包括: ①在本地自然生长的野生木本植物种及其衍生品种; ②归化种(非本地原生,但已逸生)及其衍生品种; ③驯化种(非本地原生,但在本地正常生长,并且完成其生活史的植 物种类)及其衍生品种,不包括标本园、科研引种试验的木本植物种类。 计算方法:本地术本植物指数=本地木本植物物种数(种)/术本植物 物种总数(种)。

6.1.5快、慢长树的比例及苗木种植面积比例参照现行协会标准《健康住 宅建设技术规程》CECS179第3.9.2条。 6.1.6为保障建设初期有一定的绿化效果,对养的规格进行规定,养木 规格参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从后期 维护虑,花卉、地被植物的选用宜选择多年生品种。 6.1.8由于新植树木根系尚未扎深扎实,极易摇晃,甚至被风吹倒,需进 行支撑,稳定树干。受台风影响较大区域宜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6.1.9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绿化种植土壤》C.11 34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IT82的规定, 6.1.10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1T82第 4.1.1条,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制定。

6.2公共绿地及集中绿地

6.2.1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JJ/T294第7.2.3条, 活动场地人流量较多、较为赠杂,种植多层植物进行隔离可以减少视线和 噪声对住宅内居民的干扰。

噪声对住宅内居民的干扰。 6.2.2利用植物围合空间的方式有:以养木围合上层,保证场地内遮阴的 需求;以灌木围合四周空间,阻挡视线,避免相互的声音于扰。植物设计 宜疏密有致,保证舒适宜人的围合感、良好的通风采光。 6.2.3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第7.1.13条和行业 标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JJ/T294第7.4.2条,补充养木枝下净空要 求。 6.2.4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第7.1.14条,儿童 活动区视线开阔便于成人监护,有利于儿童的安全

6.2.2利用植物围合空间的方式有:以乔木围合上层,保证

需求;以灌木围合四周空间,阻挡视线,避免相互的声音干扰。植物设计 宜疏密有致,保证舒适宜人的围合感、良好的通风采光, 6.2.3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第7.1.13条和行业 冰太玉大灶工下洛穴西

6.2.4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第7.1.14条,儿童 舌动区视线开阔便于成人监护,有利于儿童的安全

6.3.1消防车登高扑救面指的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 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 立面。消防救援场地指的是在火灾发生,需要使用登高消防车作业进行救

6. 3. 1 消防车登高扑救面指的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

防车登高扑救面之间不应该种植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植物。 6.3.2阶梯和墙角的绿化是建筑外立面与水平地面之间的绿色过渡,可通 过栽植灌木打破其呆板生硬的感觉,柔化阶梯和建筑立面。 6.3.3住宅的入口绿化在与周边的绿化配置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各单元入 口宜重点配置,增加各个单元入口的差异性和识别性。 6.3.4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1.1/T294第7.3.4条 充分考虑住宅的米光需求。 6.3.5宅旁绿地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是居住区绿化最基本、最 接近居民的单元,与居民日常活动有着密切关系,为满足居民日常休息、 观赏、家庭活动等需要,其设计应以绿化为主,小型的休息活动空间为辅 其绿化布置因建筑组合形式、层数、间距、住宅类型、住宅平面布置的不 司而异,直接关系到住宅内部的安静、卫生、通风、采光、遮阴。宅旁绿 地为了保证居民和住宅内部的私密性,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参照北 京市与河北省的做法,宽度在20m以上的宅间绿地宽度较宽,面积较大, 对住宅内部的影响相对较小,可以按照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但应注意以 下几点: 1按照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依旧要以绿化为主,可以适当设 置简单的活动和休憩场地,并提供一定的休息设施,广西夏季较长,天气 炎热,宜提供足够的荫蔽处供居民乘凉。 2为了避免对住宅内部造成视线和噪音的十扰,影响居民的日常生 活,特别是底层为住宅的建筑周边,不适合设置游戏器械、健身设施等。 6.3.6宅旁绿地遍及整个居住区,绿化状况能反映出居住区绿化的总体效 果。参照现行《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版)第4.10条规定,在 满足居民通风、日照的要求且不影响消防扑救的情况下,其种植设计应该 注意以下几点:

1植物的栽植不能影响到住宅的通风、采光,特别是建筑物南侧的 窗前不要栽植养木,无其是常绿乔木,在冬天容易因为常绿树木的遮挡而 影响室内采光,必要时可以避开窗户,种在窗户一侧,或种植较低矮、不 会遮挡窗户的树种。 2在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防西晒的绿化可采取两种方法: 是种植攀缘植物,垂直绿化墙面,可有效地降低墙面温度和室内气温; 二是在建筑物西侧栽植高大的阔叶乔木,夏日遮阴,防止西晒。但广西也 有一些将阳台和卧室等采光要求较高的房间布置在西侧的住宅,对于这些 主宅,西侧植物的种植方式则应符合本标准第6.3.6条第1点的规定 3住宅周围常因建筑物的遮挡造成大面积的阴影,在这些光照较少 的区域,植物种类的选择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应考虑植物的耐阴性,种 植耐阴的植物品种,以保证光照较少的区域也能有良好的绿化效果

6.4配套公建附属绿地

6.4.1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第B.0.1~ 3.0.3条,居住区配套设施分为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十分钟 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及居住街坊配套设 施。第B.0.3条居住街坊配套设施中无配套公建,但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 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第3.3.2条,居住用地内服务 没施用地含有一定的公共建筑,同时考虑既有居住区的配套公建情况,故 将配套公建附属绿地包括各级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及居住街坊配套设施 中的公共建筑附属绿地。 6.4.2居住区中各类绿地的总体布局和设计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要从 场地的基本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和植物生长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 再依据居住区的规模大小、建筑形式、风格特点等,通过合理的用地配置 适宜的景观层次,达到绿地设计的最优化,塑造和谐的整体风格,配套公 建附属绿地也不能例外。 6.4.4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JJ/T294第7.4.3条

细化不同配套公建的隔离要求。

6.4.5参照现行《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版)第2.4.1条规定, 城市住区的白天噪声充许值不宜大于45dB,夜间噪声充许值不宜大于 10dB,靠近噪声污染源的住区应通过设置隔音墙、人工筑坡、植物种植、 水景造型、建筑屏障等进行防噪。居住区内人流量较多或较噜杂的公共建 筑和公共设施(如集贸中心、幼儿园和医疗卫生站等)与住宅相邻布置时 宜设置隔离绿地,或密植养木和灌木,形成绿色隔离带,以满足卫生防护 防噪减噪等功能,减少视线和噪声对居民的干扰。

6.5.1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第六章道 路,居住区道路包括城市道路及居住街坊内附属道路。参考现行《居住区 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版)1.12.1条,居住区道路两侧应裁种养未。行 道树的绿化形式不仅可以给道路提供荫蔽、美化道路景观,还可以加强道 路的导向功能。

6.5.2本条规定了道路绿地上行道树的种植要求

1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I75第3.3 条的条文内容以及结合道路绿化的功能需求与养护条件提出绿化树种的选 择标准。 2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75第 1.2.2条“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 应为4m”。根据广西地区常用的行道树树种冠幅(棕榈科植物及小乔木4m 常绿阔叶木5m~6m等)的实际情况,行道树定植株距不小于4m,能获 得比较好的绿化效果。 3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第7.1.17条,增加 车行道净空要求,保证行车安全

6.5.3道路绿地种植形式分为树池式种植与树带式种植两种方式。参照 现行行业标准《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I1/T294第7.4.5条第3点“场内 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5m”。扣除缘石的宽度,种植养木的树池内径至少需 要1.2m,因此人行步道上树池的内径不应小于1.2m。在实际调研情况中发 现,部分小区道路宽度较窄,当采用树带式种植时为了保证行人行走的通 畅,绿带宽度最小可设置1m。 6.5.4《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版)第4.6条“道路交叉口

要1.2m,因此人行步道上树池的内径不应小于1.2m。在实际调研情况中发 现,部分小区道路宽度较窄,当采用树带式种植时为了保证行人行走的通 畅,绿带宽度最小可设置1m。 6.5.4《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版)第4.6条“道路交叉口 处种植树木时,必须留出非植树区,以保证行车安全视距,即在该视野范 围内不应栽植高于1m的植物”。本标准参照了北京、上海、天津等地 方规范的研究,并根据驾驶员驾车时的视线高度以及产西常用养灌木绿化 品种的高度,认为在道路弯道内侧及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种植高度低 于0.45m以下的地被植物不构成对行车视线的干扰。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公 园设计规范》GB51192第7.1.17条增加弯道外侧的种植要求

6.6.1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第7.1.18条指出“停 车场内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5m”,《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 版)第4.16条指出“为满足车辆的垂直停放和种植植物保水要求,绿化 带一般宽为1.5~2.0m左右”。综合考虑相关规定与结合广西地区绿化树 种对种植绿化带的宽度需求,并通过实际的种植经验得出绿化带宽度在 1.2m以上已可以满足植物的保水需求。

带一般宽为1.5~2.0m左石”。综合考虑相天规定与结合厂西地区绿化树 种对种植绿化带的宽度需求,并通过实际的种植经验得出绿化带宽度在 1.2m以上已可以满足植物的保水需求。 6.6.2停车场绿地包括停车场树池和车位间绿带。根据实际调研情况,部 分小区存在不设置绿化带直接将养木种植在生态停车场上的情况,影响植 物生长,乔木树干距离停放的车辆过近,也会影响车辆的停放与车门的开 关。为避免此情况,建议养木应种植在停车场树池或车位间绿带内,且停 车位不应占用停车场绿地

分小区存在不设置绿化带直接将乔木种植在生态停车场上的情况,影响植 物生长,乔木树干距离停放的车辆过近,也会影响车辆的停放与车门的开 关。为避免此情况,建议乔木应种植在停车场树池或车位间绿带内,且停 车位不应占用停车场绿地

3.6.3参照现行《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 (2006版)第4.16条“停

6.6.3参照现行《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

车场周界绿化遮挡车辆反光对居室内的影响”,根据现状,靠近建筑的 生态停车位,在该建筑底层为住宅的情况下,停车会对住宅内居民的生活 造成一定影响。

5.6.4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第7.1.18条“停车 场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大、中型客车停车场应大于4.0m; 小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m;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2.2m。”结合实际将自行 车停车场调整为非机动车停车场。

6.6.4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第7.1.18条“停车 场底荫养木枝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大、中型客车停车场应大于4.0m: 小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m;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2.2m。”结合实际将自行 车停车场调整为非机动车停车场。 6.6.5从居住区的生态环境需求角度与实地居住区停车场使用情况调研 结果来看,生态型停车场可以很好地满足小区地面停车的使用需求,同时 承重格可以增加地面透水率,雨水下渗发挥生态功能。因此本条建议居住 文进行停车场设计时应多考虑采用生态型停车场。 6.6.6在实地调研结果显示,出于倒车安全性的考虑,防止车辆进出车位 时由于转弯半径的控制不当,车位间绿带通常采用距离道路边界线退后 0.5m以上宽度的做法,能有效的防止造成车辆与绿化带相撞。本条建议居 住区地面停车场的车位间绿带采用该形式,种植养木需要距离绿带边界大 05m 塔

吉果来看,生态型停车场可以很好地满足小区地面停车的使用需 承重格可以增加地面透水率,雨水下渗发挥生态功能。因此本条 区进行停车场设计时应多考虑采用生态型停车场

寸由于转弯半径的控制不当,车位间绿带通常采用距离道路边界 5m以上宽度的做法,能有效的防止造成车辆与绿化带相撞。本 主区地面停车场的车位间绿带采用该形式,种植养木需要距离绿 十0.5m以上,防止车辆进出时与绿化带及乔木相撞

2、3在建筑和结构设计上,必须将屋顶绿化系统增加的总体重量计 入屋面荷载,否则会引起建筑安全问题。 4考虑载荷因素,屋顶绿化的土壤应采用轻型介质,由于屋顶绿化 层的植被下面长期保持湿润,并目有酸、碱、盐的腐蚀作用,会对屋面原 有的防水层造成长期破坏。同时,屋顶植物的根系有很强的穿刺能力,很 多防水材料经受不住其穿刺,使其侵入防水层,破坏房屋屋面结构,造成 渗漏。因此在进行屋顶绿化系统的设计时,根据需要设置防穿刺层,或选 择特殊的防水材料。 5~7广西日照时间长,屋顶直射光照强度大,故屋顶绿化宜种植喜 光的植物。为了防止植物不被狂风吹倒、折断,宜选择叶片小而抗风性较

好的植物,也可选择质地柔韧及具有缠绕和攀援习性的藤本植物。考虑载 荷因素,屋顶种植土层通常比较薄,因此要求植物具有浅根性且能够耐 薄,不宜选用根系穿刺性较强的植物,防止植物根系穿透建筑防水层。优 先选用绿化效果佳文能改善环境的植物,以增强净化空气的作用。养木要 求覆土厚度较大,整体重量较大,应布置在柱顶或梁上,并做好防风固定 措施GB/T 20828-2014 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具体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的相 关规定。为防止大风将树木刮到、刮落,考虑到安全性,栽植的树木与边 墙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6.7.3本条明确规定了垂直绿化的设计要求。

1对建筑实施垂直绿化要在不影响建筑原有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如要通过改造实现垂直绿化无其要注意安全问题。 2垂直绿化在栽植前应对栽植位置的朝向、光照、地势、雨水截留、 人流、绿地宽度、立面条件、土壤等环境条件进行调查,贯彻适用、美观、 经济的原则,选择适应能力较强的本地常用和引种成功的多年生植物。建 筑西面阳光强烈,温度高,是喜阳耐旱植物的生长佳境,垂直绿化可选夏 李或全年都枝叶繁茂的植物,对建筑遮阳和降温保湿的效果无为明显:东 南向的墙面或构筑物,也是以喜阳的植物为主,但要注意尽量选择枝叶疏 朗透光的植物,因为东面或东南面多为建筑主体正立面,建筑设计中常在 此面设置生活阳台或主卧,疏朗的植物种植可保证建筑需要的适宜日照; 北向墙面、构筑物或遮荫程度较大的建筑墙面,应栽植耐荫或半耐荫的植 物,可形成优美的观赏绿墙。模块式或种植盒/袋式的垂直绿化可应用浅根 系、耐修剪的小灌木或者草本植物。 3鼓励垂直绿化。 4垂直绿化要尽可能选择地栽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攀爬类植物支撑 系统、模块式种植箱、种植布袋、固定种植管槽等方式,实现绿化系统与 建筑立面的有机结合,并达到牢固、安全的技术要求。使用金属件时,应 考虑金属的温度变化,作相应的隔热处理,如在金属表面涂热反射涂料, 以避免夏李温度过高而灼伤植物。 5实施垂直绿化要首先考虑建筑增加荷载是否能够承受,要在确保 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因垂直绿化应用实际条件所限,所用的栽植基质应具

量轻、保水保肥力强、不易板结、通气透气效果好、无异味、而 耐踩踏等特质GB/T 18798.1-2017 固态速溶茶 第1部分:取样,且应无污染,不易被雨水冲走。

7安全防护及无障碍设计

7.0.1~7.0.6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的相关 要求,强调“以人为本”、“全龄友好”、“保障安全”等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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