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13-2021 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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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1/T 113-2021 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技术规范.pdf

DB4401/T113—2021 6.6同一工况燃固体燃料锅炉测试结束时,燃料斗的燃料位应与测试开始时一致,如不一致应进行修 正。测试期间过量空气系数、燃料消耗量、炉排速度、燃料层或沸腾燃烧锅炉料层高度应保持稳定。 6.7测试过程中锅炉不得吹灰和排污; 安全阀如果起跳,则本次测试作废,需重新进行一次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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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测试过程中锅炉不得吹灰和排污;安全阀如果起跳,则本次测试作废,需重新进行一次测试。 6.8锅炉能效详细测试和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 a)火室燃烧、沸腾燃烧固体燃料锅炉应不少于4h: b)燃煤的火床燃烧锅炉应不少于4h;火床燃烧甘蔗渣、木柴、稻壳及其他固体燃料锅炉应不少于 6h; c)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锅炉应不少于2h; d)电加热锅炉应不少于1h。 6.9锅炉能效简单测试时间应符合以下规定: a)层燃锅炉、室燃锅炉、流化床锅炉等燃烧固体燃料的锅炉不少于1h; b)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锅炉不少于0.5h。 3.10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应在额定负荷下进行两次,锅炉运行工况能效详细测试和简单测试应在工 作负荷下进行一次,其它目的的测试次数由协商而定。 6.11固体燃料锅炉每次测试的正平衡与反平衡的效率之差应不大于5%,正平衡或者反平衡各自两次 测试测得的效率之差均应不大于2%,液体、气体燃料锅炉和电加热锅炉各种平衡的效率之差均应不大 于1%。 6.12电加热锅炉的电耗量应用数字式用电度表和互感器测量。每kW·h的发热量折算为3600kJ。 6.13计算载热量时,有机热载体的比热容以实测温度下的进、出口有机热载体的比热容与0℃时的比 热容的平均值为准

7.1能效测试测量项目的确定

锅炉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以及 测试的测量项目,根据锅炉燃料、供热方式的不同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应在测试大纲中明确。

7.2 能效测试测量项目

表2燃固体燃料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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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燃固体燃料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目(续)

7.2.2燃液体燃料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目见表3

3燃液体燃料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

7.2.3燃气体燃料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目见表4

表4燃气体燃料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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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加热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目见表

表5电加热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测量项目

能效能效测试分析项目见表6。

6能效测试工况分析测

7.4锅炉热效率简单测试项目按TSGG0003规

8.1固体燃料及其灰渣、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的取样与制样方法按GB/T10180规定执行。重油宜在管 道上取样,不得从油箱下面的排污口取样。 8.2燃料计量仪表和测试方法按GB/T10180规定执行。 8.3有机热载体循环流量测量应通过在有机热载体锅炉进口管段上安装高温超声波流量计来测量。 8.4入炉空气温度的测量应采用热电阻温度计、水银温度计或热电偶温度计测量。 8.5烟气温度测量可采用铂电阻温度计、热电偶温度计、热电阻温度计或烟气分析仪自带的热电偶温 度计测量。 8.6有机热载体温度测量可以直接采用锅炉系统导热油进出口管道上热电偶的读数,也可在锅炉系统 导热油进出口管道上布置温度测点直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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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烟气成分分析应采用化学传感烟气分析仪、红外传感器烟气分析仪或奥氏烟气分析仪测量。当烟 气取样点同锅炉排烟温度测点不在同一点时,烟气取样点应设置在排烟温度取样点前。 3.8为计算固体未完全燃烧热损失及灰渣物理热损失,应进行灰平衡测量。灰平衡测量应以炉渣、漏 煤、烟道灰、溢流灰、冷灰和飞灰含灰量占入炉煤总灰量的重量百分率来核算。为进行灰平衡计算,应 对炉渣、漏煤、烟道灰、溢流灰、冷灰进行称重和取样化验,对飞灰进行取样化验。 8.9风机风压、锅炉风室风压和烟、风道各段烟气、风的压力用U形玻璃管压力计或烟气流速监测仪 等仪表来测量。 8.10锅炉进、出口有机热载体温度和压力应每隔5min读数测试记录一次;有机热载体循环流量采用 累积(积)方法确定,应每隔30min读数记录一次;其它项目应每隔10min~15min读数记录一次。 8.11烟气、炉渣、空气的平均定压比热容取值计算按GB/T10180规定执行。 8.12循环有机热载体量用累计方法确定。有机热载体密度和定压比热容可分别用密度测定仪和差示扫 描量热仪测量。必要时,可参照附录A方法计算。

2.1锅炉排烟温度测点应布置在烟道截面上烟气介质温度比较均匀的正中位置,且应距离最后一节受 热面出口少于1m。 9.2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14MW时,排烟温度和烟气成分应按网格法测量或多点测量,网格法测 量按GB/T10180规定。烟气温度和烟气成分取测点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计算的排烟温度和烟气成分。

9.1锅炉排烟温度测点应布置在烟道截面上烟气介质温度比较均匀的正中位置,且应距离最后一节受 热面出口少于1m。 9.2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14MW时,排烟温度和烟气成分应按网格法测量或多点测量,网格法测 量按GB/T10180规定。烟气温度和烟气成分取测点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计算的排烟温度和烟气成分

10.1正平衡效率计算

入热量计算按式(1)进

式中: 输入热量,kJ/kg或kJ/m²或kW.h; 输入热量燃料受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或kJ/m3 Qwl 一用外来热量加热燃料或空气时,相当于每千克或标准状态下每立方米燃料所给的热量, kJ / kg或kJ / m"; Q 一燃料的物理热,kJ/kg或kJ/m; Q 输入热量,kJ/kg或kJ/m²或kW.h。 0.1.24 锅炉正平衡效率计算按式(2)、式(3)、式(4)进行:

, 输入热量,kJ/kg或kJ/m²或kW.h; 输入热量燃料受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或kJ/m3 Qwl 一用外来热量加热燃料或空气时,相当于每千克或标准状态下每立方米燃料所给的热量 kJ / kg或kJ / m"; Q 一燃料的物理热,kJ/kg或kJ/m; Q 一输入热量,kJ/kg或kJ/m²或kW.h。 1.24 锅炉正平衡效率计算按式(2)、式(3)、式(4)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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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Q, x100% hs = Cestes hi.=Citi

式中: G一—锅炉累计循环有机热载体流量,kg/h; hes——锅炉出口有机热载体焰,kJ/kg; his——锅炉进口有机热载体焰,kJ/kg; B 一 燃料消耗量,kg/h或m²/h; tes 锅炉出口有机热载体温度,℃; 锅炉进口有机热载体温度,℃。 .1.3电加热有机热载体锅炉正平衡效率计算按式(5)进行:

式中: N耗电量,kW

10.2反平衡效率计算

10.2.1反平衡效率计算按式(6)进行:

10.2.1反平衡效率计算按式(6)进行

式中: n2——锅炉反平衡效率,%; 92——排烟热损失,%; 3——气体不完全燃烧热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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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散热损失,%; 96——灰渣物理显热损失,%。 10.2.2排烟热损失92计算按式(7)、(8)进行:

式中: Hpy——排烟处烟气焰,kJ/kg或kJ/m²; H——入炉冷空气烩,kJ/kg或kJ/m²; 排烟处烩值的计算按式(9)进行

HHo——排烟处水蒸气烩,kJ/kg或kJ/m3! 排烟处干烟气的恰值计算按式(10)~式(26

92 ×100 9, 100q4 100

Hy = VC py

RO, 02 N2 CO +CCHA CH4 100 +C O + C 2.100 V. 100 100 100

式中: Cgv——排烟处干烟气平均定压比热容,kJ/(m3.℃); 排烟温度,℃;

4401/T 113—2021 VRO. 每千克(标准立方米)燃料燃烧生成的RO,体积,m²/kg或m²/m²; V% 每千克(标准立方米)燃料燃烧生成的N,体积,m²/kg或m²/m²; apy 过量空气系数; Vo 每千克(标准立方米)燃料燃烧需要的理论空气体积,m²/kg或m²/m²; CRO、 比热容, kJ / (m3 .℃)。

对于固体和液体燃料:

Ca——收到基燃料的碳的质量百分含量,%; S.r——收到基燃料的硫的质量百分含量,%; Nar——收到基燃料的氮的质量百分含量,%; Ha——收到基燃料的氢的质量百分含量,%; Oar 收到基燃料的氧的质量百分含量,%; O2、CO'、H2、CH’、RO’分别为干烟气中对应成分的容积百分比。 当燃料完全燃烧时:

N,为气体燃料中N,的容积含量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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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o, = 0.01(CO, +CO+ H,S+ZmC.H.)

VN, = 0.79Vo+ 100

排烟处水蒸汽的熔值计算如下: 对于固体燃料和液体燃料:

Vi.o = 0.111H. + 0.0124M.. + 0.0161V

C.H,+0.124M.)+0.0161vo VHO = VH, Hh.o = Vh.oCh.ot .

2.3气体未完全燃烧损失93计算按式(27)进

Hik = a,,V'(ct)k

Hh = a,V'(ct)i

q3 = Q, 完全燃烧损失q4计算按式(28)进行:

10.2.4固体未完全燃烧损失94计算按式(28)进行:

q4(126.36CO+107.98H,+358.18CmH,)×10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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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散热损失95的计算

锅炉散热损失可按GB/T10180的计算法确定,如条件许可,宜用热流计测量锅炉表面散热 0.2.6灰渣物理热损失96计算按式(29)进行:

10.3锅炉热效率计算按式(30)进行

式中: 712——锅炉平均效率,%

锅炉总耗电量计算按式(31)进行:

式中: 锅炉辅机系统耗总电量,kW ZN N zF 制粉系统耗电量,kW: NRs 燃烧设备耗电量,kW: NsF 送风机耗电量, NYF 引风机耗电量, NGS 给水泵耗电量, kw 锅炉净效率计算按式(32)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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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N = NzE + NRs + Nse + NyE + NG

式中: ZN N zF 制粉系统耗电量GB/T 5668.1-1995 旋耕机械,kW: N Rs 燃烧设备耗电量,kW: NsF 送风机耗电量,kW NYF 引风机耗电量, NGS 给水泵耗电量,kW 锅炉净效率计算按式(32)进行:

n;一锅炉净效率,%。 0.5锅炉热效率简单测试参数的计算或选取按照TSGG0003规定执行。 10.6锅炉热平衡系统边界内发生烟气冷凝且热量回收利用时,热效率计算按照GB/T10180附录A规 定执行。

11.1能效测试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11.1能效测试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a)锅炉能效测试综合报告; b)测点布置图及测量仪表说明; c)测试工况说明和结果分析; d)锅炉设计数据综合表; e)测试数据综合表; f)测试结果汇总表; g)锅炉基本信息; h)锅炉能效测试项目; i)测试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签字。 11.2编写能效测试报告时,测试数 统择必要的项自,

DB4401/T113—2021 11.3测试机构应对能效测试原始数据、测试报告存档备查,其中定型产品测试报告保存期限不少于5 年。 11.4能效测试报告有效期按TSG G0002的规定。

式中: tes——有机热载体出口温度,℃; △t——有机热载体进出口温差,℃; pi 有机热载体进出口温度平均值,℃; P 有机热载体的密度,kg/m3 C, 有机热载体的定压比热容,kJ/(kg:℃)。

GA/T 1737-2020 公安移动信息网技术要求DB4401/T1132021

附录A (资料性) 有机热载体密度和定压比热容计算

附录A (资料性) 有机热载体密度和定压比热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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