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 231-6-2019 水运工程泥沙基本特性试验技术操作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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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T 231-6-2019 水运工程泥沙基本特性试验技术操作规程.pdf

4.1.1水运工程泥沙物理特性试验应包括比重、含水率、密度、颗粒级配、矿物分析、含沙 量测定等试验: 4.1.2取原状试样时,应保持试样的原状结构及天然含水率;试样进行分散处理时,不应 破坏颗粒形状;悬移质沙样浓缩处理过程中,不应加入任何凝聚剂, 4.1.3采集的试样应进行统一编号并密封保存,保持含水率及水质不发生变化,保存时 限不宜超过1个月, 4.1.4水运工程中泥沙的比重、含水率、密度等物理特性试验除按本规程操作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和 《水电水利工程土工试验规程》(DL/T5355)等的有关规定。 4.1.5海岸及河口港口航道等工程泥沙颗粒分析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的有关规定:内河港口航道等工程泥沙颗粒分析除 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河流泥沙颗粒分析规程》(SL42)的有关规定

.1.5海岸及河口港口航道等工程泥沙颗粒分析应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的有关规定,内河港口航道等工程泥沙颗粒分析除 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河流泥沙颗粒分析规程》(SL42)的有关规定。

4.2.1根据泥沙的中值粒径和颗粒含量,泥沙比重试验可采用比重瓶法、浮力法、浮称法 或虹吸筒法等试验方法,试验方法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中值粒径小于5mm的泥沙试样宜采用比重瓶法 4.2.1.2中值粒径大于或等于5mm,且泥沙试样中粒径大于或等于20mm的泥沙颗粒 含量小于10%的泥沙试样宜采用浮力法或浮称法, 4.2.1.3中值粒径大于或等于5mm且泥沙试样中粒径大于或等于20mm的泥沙颗粒 含量大于或等于10%的泥沙试样宜采用虹吸筒法。

4.2.2.1试验采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比重瓶,容量100ml或50ml; (2)天平,量程200g,感量0.001g; (3)恒温水槽,控温精度±1℃; (4)砂浴,可调节温度; (5)真空抽气设备; (6)温度计,量程为0℃~50℃最小分度值为0.5℃:

(7)烘箱,温度能保持105℃~110℃; (8)蒸馏水、煤油等中性液体、孔径2mm和5mm筛、漏斗、滴管等 4.2.2.2试验前应先进行比重瓶校正,比重瓶校正操作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比重瓶洗净、烘干、称重,精确至0.001g; (2)将煮沸后冷却的蒸馏水注入比重瓶;对长颈比重瓶注水至刻度处;对短颈比重瓶 注满,塞紧瓶塞,多余蒸馏水自瓶塞毛细管中溢出;调节恒温水槽至5C或10C,然后将比 重瓶放入恒温水槽内,直至瓶内水温稳定;取出比重瓶,擦干外壁,称比重瓶和水总质量, 精确至0.001g; (3)以5°C级差,调节恒温水槽的水温,逐级测定不同温度下的比重瓶和水总质量,至 达到本地区最高自然气温为止;每级温度进行两次平行测定,要求两次测定的差值不大于 0.002g,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绘制温度与比重瓶、水总质量的关系曲线: 4.2.2.3试验操作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经105C~110C烘至恒重的泥沙试样约15g装入100ml已烘干恒重的比重瓶 内,或将经105℃~110℃烘至恒重的泥沙试样约12g装人50ml已烘干的比重瓶内,称量; (2)将已装有烘干泥沙试样的比重瓶,注入蒸馏水至瓶的一半处,摇动比重瓶,土样 浸泡20h以上,再将瓶在砂浴中煮沸,煮沸时间自悬液沸腾时起算,砂及低液限黏土煮沸 时间不少于30min;高液限黏土煮沸时间不少于IhMT/T 1192-2020 液压支架用防冻液,使泥沙颗粒分散开;沸腾后调节砂浴 温度,不能有泥沙悬液溢出; (3)砂样品煮沸时砂粒易跳出,一般用真空抽气法代替煮沸法排除泥沙试样中的 空气; (4)对含有某一定量的可溶盐、不亲性胶体或有机质的泥沙试样,用煤油等中性液体 测定,并用真空抽气法排除泥沙样品中的空气;调节真空压力为100kPa,抽气时间Ih~ 2h,至悬液内无气泡为止; (5)采用长颈比重瓶时,注入蒸馏水并用滴管调整液面即弯月面下缘恰至刻度处,擦 干瓶外及瓶内壁刻度以上部分的水,称比重瓶、水、泥沙试样总质量;采用短颈比重瓶时, 将蒸馏水注满,塞紧瓶塞,使多余水自瓶塞毛细管中溢出,擦干外壁后,称比重瓶、水、泥沙 总质量,称量后立即测出瓶内水的温度,精确至0.5℃; (6)根据测得的温度,从已绘制的温度与比重瓶、水总质量关系曲线中查得瓶水总 质量; (7)比重瓶法测定中的称量精确至0.001g: 州重可拉汁管

式中G一 泥沙试样的比重,精确至小数点后三位; 比重瓶和水或中性液体的总质量(g); m 泥沙试样烘干后的质量(g); m, 比重瓶、泥沙试样和水或中性液体的总质量(g):

基本特性试验技术操作规程(JTS/T231一6—20

G—tC时蒸馏水或中性液体的比重.精确至小数点后三位

4.2.3采用浮力法测定比重应符合下列规定

4.2.3.1试验采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浮力仪,量程1000g以上,感量0.001g; (2)温度计,量程为0°℃~50°℃,最小分度值为0.5℃; (3)烘箱,温度能保持105°℃~110℃; (4)金属网篮,孔径小于5mm,直径10cm~15cm,高10cm~20cm; (5)适合金属网篮沉人的盛水烧杯; (6)孔径5mm和20mm筛, 4.2.3.2试验操作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代表性泥沙试样500g~1000g;用清水彻底冲洗试样至冲洗后的水变清,此时 泥沙颗粒表面无尘土和其他污物; (2)称量烧杯和杯中水的质量m,将金属网篮缓缓浸没于水中,再称量烧杯、杯中水 和悬没于水中的金属网篮的总质量,并立即测量容器内水的温度,精确至0.5℃;计算出 悬没于水中的金属网篮的浮力质量m2; (3)将泥沙试样浸在水中24h取出,立即放入金属网篮,缓缓浸没于水中,并在水中 摇晃,至无气泡逸出时为止; (4)称量烧杯、杯中水和悬没于水中的金属网篮及泥沙试样的总质量m:,并立即测量 容器内水的温度,精确至0.5°℃; (5)取出泥沙试样烘干,称重: 4233比重可按下式计算

4.2.3.2试验操作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4.2.3.3比重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G 泥沙试样的比重,精确至小数点后三位; m 泥沙试样烘干后的质量(g); m, 烧杯、杯中水和悬没于水中的金属网篮及试样的总质量(g); m2 悬没于水中的金属网篮的浮力质量(g); m, 烧杯和杯中水的总质量(g); G. tC时水的比重,精确至小数点后三位

4.2.4采用浮称法测定比重应符合下列规

4.2.4.1试验采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静水力学天平或物理天平,量程1000g以上,感量0.001g; (2)金属网篮,孔径小于5mm,其直径为10cm~15cm,高为10cm~20cm; (3)温度计,量程为0℃~50℃,最小分度值为0.5℃; (4)适合金属网篮沉人的盛水烧杯; (5)烘箱,温度能保持105°℃~110℃; (6)孔径5mm和20mm筛

4.2.4.2试验操作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代表性泥沙试样500g~1000g;彻底冲洗试样至泥沙颗粒表面无尘土和其他 亏物; (2)将泥沙试样浸在水中24h取出,立即放入金属网篮,缓缓浸没于水中,并在水中 摇晃,至无气泡逸出时为止; (3)称量金属网篮和泥沙试样在水中的总质量; (4)取出泥沙试样烘干,称量泥沙试样烘干后的质量; (5)称量金属网篮在水中的质量,并立即测定容器内水的温度,精确至0.5°C: 4.2.4.3比重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G 泥沙试样的比重,精确至小数点后三位; m: 泥沙试样烘干后的质量(g); 金属网篮和泥沙试样在水中的总质量(g); ms m4 金属网篮在水中的质量(g); tC时水的比重.精确至小数点后三位

4.2.5采用虹吸筒法测定比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代表性泥沙试样1000g~7000g,彻底冲洗试样至泥沙颗粒表面无尘土和其他 污物; (2)将泥沙试样浸在水中24h后取出,晾干称重; (3)向虹吸筒注水,直至管口有水溢出时停止注水;等待管口不再有水流出后,关闭 管夹,将泥沙试样缓缓放人筒中,边放边搅动,至无气泡逸出时为止,搅动时避免水溅出虹 吸筒外,称量筒质量; (4)待虹吸筒中水面平静后,打开管夹,让泥沙试样排出的水通过虹吸管流人量 简中; (5)称量筒和水的总质量,并立即测定量筒内水的温度,精确至0.5C; (6)取出虹吸筒内泥沙试样,烘干称重; (7)虹吸简法测定中称量精确至1

运工程泥沙基本特性试验技术操作规程(JTS/T23

4.3含水率湿密度和干密度

.3.1含水率试验可采用烘干法或酒精燃烧法,但含有机质的泥沙试样不得采用酒精爆 烧法

4.3.2采用烘干法测定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烘干法测定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1试验采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烘箱,能保持105°℃~110C恒温; (2)天平,感量0.01g; (3)干燥器、称量盒等: 4.3.2.2试验操作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代表性泥沙试样,细颗粒泥沙试样取15g~30g,砂类、含有机质的泥沙试样取 50g,砂砾石试样取1kg~2kg,放入称量盒内,立即盖好盒盖,称盒和泥沙试样总质量,精 确至0.01多; (2)揭开盒盖,将装有试样的称量盒和盒盖放入烘箱内,在温度105℃~110℃下烘 干;黏土、粉砂烘干时间不少于8h,砂类烘干时间不少于6h;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试样 在60℃~70℃的下烘干; (3)烘干后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冷却后盖好盒盖,称量总质量,精确 至0.01

3.3采用酒精燃烧法测定含水率应符合下

4.3.3.1试验采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天平,感量0.01g; (2)酒精,纯度95%; (3)称量盒、滴管、火柴、调土刀等

(1)天平,感量0.01g; (2)酒精,纯度95%; (3)称量盒、滴管、火柴、调土刀等 4.3.3.2试验操作程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取代表性泥沙试样,黏性泥沙试样取5g~10g,砂类泥沙试样取20g~30g,放人称 量盒内,称盒和湿泥沙试样总质量,精确至0.01g; (2)用滴管将酒精注人盛有试样的称量盒中,至盒中出现自由液面,在桌面上轻轻敲

4.3.3.2试验操作程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取代表性泥沙试样,黏性泥沙试样取5g~10g,砂类泥沙试样取20g~30g,放人彩 量盒内,称盒和湿泥沙试样总质量,精确至0.01g; (2)用滴管将酒精注入盛有试样的称量盒中,至盒中出现直由液面,在桌面上轻轻高

击,使酒精与试样混合均匀; (3)点燃盒中酒精,燃至火焰熄灭,将试样冷却; (4)按上述(2)、(3)步骤,再操作两次; (5)待第三次火焰熄灭后,盖好盒盖,放人干燥器冷却后称量总质量,精确至0.01g 4.3.4泥沙试样的含水率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w——含水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湿试样质量(g); 干试样质量(g) m.

中w—含水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fEg ×100% 01 m.

3.5泥沙含水率试验必须进行两次平行测定,取其算术平均值;两次测定允许平行差 直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值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表4.3.5含水率测定的充许平行差值

.3.6湿密度和干密度试验,细颗粒泥沙试样宜采用环刀法,易破裂或形态不规则的坚 便泥沙试样宜采用蜡封法

4.3.7采用环刀法测定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环刀,内径6cm~8cm,高2cm~5.4cm,壁厚1.5mm~2.2mm; (2)天平,感量0.01g; (3)修土刀、钢丝锯、凡士林等

4.3.7.2试验操作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试验要求取原状泥沙试样或制备所需状态的泥沙试样,整平两端,环刀内壁 涂一薄层凡士林,刀口向下放在泥沙试样上; (2)用修土刀或钢丝锯将试样上部削成略大于环刀直径的试样柱,然后将环刀垂直 下压,边压边削,至泥沙试样伸出环刀上部;削去两端多余的泥沙试样,使得泥沙试样与环 刀口面齐平; (3)擦净环刀外壁,用天平称环刀和泥沙试样的总质量,精确至0.1g,并用剩余泥沙 试样测定含水率, 4373湿密底和王密底可按下列入式汁筒

基本特性试验技术操作规程(JTS/T231一6—20

式中p 泥沙试样的湿密度(/cm),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m1 环刀和泥沙试样的总质量(g); m2 环刀质量(g); 环刀容积(cm); Pa 泥沙试样的干密度(/cm),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 含水率

3.8采用蜡封法测定湿密度和干密度应符

(1)天平,感量0.01g; (2)烧杯、细线、石蜡、针、削土刀等 4.3.8.2试验操作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削土刀切取体积大于30cm的泥沙试样,削除试样表面的松土、浮土和尖锐棱 角,在天平上称量,精确至0.01g;取代表性泥沙试样进行含水率测定; (2)将石蜡加热至刚过熔点,用细线系住泥沙试样浸入石蜡中,使试样表面覆盖一薄 层严密的石蜡;若泥沙试样蜡膜上有气泡,需用热针刺破气泡,再用石蜡填充针孔,涂平 孔口; (3)将蜡封泥沙试样在天平上称量,精确至0.01g; (4)用细线将蜡封试样置于天平一端,使其浸浮在盛有蒸馏水的烧杯中,试样不要接 触烧杯壁,称蜡封泥沙试样的水中质量,精确至0.01多,并测量蒸馏水的温度; (5)将蜡封泥沙试样从水中取出,擦干石蜡表面水分,称其质量;将其与第(3)项中所 称质量相比,增加的质量大于0.03g时,需要重做:

4.3.8.3湿密度和干密度可按下列公式计

式中p 试样的湿密度(g/cm"),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泥沙试样质量(g); ㎡ m, 蜡封泥沙试样质量(g); m, 蜡封泥沙试样的水中质量(g); Pwt 蒸馏水在t℃时密度(/cm),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Pn 石蜡密度(/cm),需事先实测,精确至0.01g/cm;一般采用0.92g/cm; Pa 试样的干密度(/cm),精确至0.01g/cm; 20 含水率: 温小密座芯玲质 产A¥

4.4.1泥沙颗粒级配测定可采用筛分法、沉析法、激光散射法或综合法等方法。筛分法 可采用电磁式或音波振动式筛分粒度仪;沉析法可采用吸管法、消光法、粒径计法或离心 沉降法;激光散射法可采用激光粒度分析仪等;综合法可采用筛分法和沉析法相结合的方 法,泥沙粒径单位宜采用mm或um,泥沙颗粒级配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2颗粒分析的方法选用应符合下列

4.4.2泥沙颗粒级配测定试验采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250μm、180μm、125μm、90μm、63μm、45μm等,并灵活选用; (2)音波振动式全自动、半自动筛分粒度仪或电磁式筛分粒度仪,精度不低于0.01g, 测定粒度范围20um~4000μm; (3)混勾沉降消光粒度分析仪,测定粒度范围2μum~400μm (4)激光粒度分析仪,测定粒度范围0.02μm~3500μm; (5)烘箱,温度能保持105℃~110℃; (6)干燥器; (7)天平,感量0.001g; (8)玻璃杯、洗耳球、量筒超声波清洗器、 超声波分散器等

4.4.3样品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4.4.3.1水浴盐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采用沉析法的样品,加水静置24h后,若仍发现有絮凝下沉现象,则进行水 容盐处理; (2)水溶盐处理采用过滤法,将滤纸微湿后紧贴在漏斗上,然后把样品倒入漏斗,再 主人热蒸馏水过滤,过滤时,定时加水使漏斗内的液面高出样品5mm每次加水后,用 表面血盖住: 4.4.3.2有机质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样品中有机质含量大于1%时,需除去有机质; (2)对每1g干样品在40ml水中加人5ml6%双氧水(H0)溶液,充分搅拌后,放置 Smin~l0mim然后将有机物碎快撒除

4.4.3.2有机质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样品中有机质含量大于1%时,需除去有机质; (2)对每1g干样品在40ml水中加人5ml6%双氧水(H0)溶液,充分搅拌后,放置 5min~10min.然后将有机物碎块撇除

4.4.3.2有机质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本特性试验技术操作规程(JTS/T231一6—20

(1)为了防止絮凝发生,在试样中加入适量的反凝剂,反凝剂种类根据泥沙颗粒性质 按表4.4.3选定,

4.4.3反凝剂种类素

(2)反剂用量为试样含可溶盐的(1.5~2)倍,无实测资料时,每1g样品加2m 当反凝剂用量的体积大于试样悬液体积的2%时,减少试样的泥沙量并重新估算反凝剂 的用量, 4.4.3.4颗粒分析用水宜使用蒸馏水或用离子交换树脂制取的无盐水,条件不允许 时,应使用有足够洁净度(如经净化处理)或通过静置降低浊度的自来水: 4.4.4泥沙颗粒分析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4.4.4泥沙颗粒分析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4.4.4.2采用吸管法进行颗粒级配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吸管法进行颗粒级配测定应符合下列

(1)将第4.4.4.1款第(4)项中冲洗人量筒中小于或等于0.063mm的物质稀释至 000ml,在采样前测量悬液温度 (2)用搅拌器以60r/min的速度勾速搅拌Imin,在最后Is内轻轻提出搅拌器,沉降时 间由此起算,采样深度和时间见附录A; (3)采样前15s,将吸管轻轻置于悬液中的特定深度,采样时在20s内匀速准确地采

(1)将适量样品与蒸馏水加入玻璃杯中,加0.5mol/L的六偏磷酸钠([NaPO,) 5ml.每隔8h轻轻搅拌1次,共放置24h;当样品易分散时,无需添加分散剂,一般湿样直 接分析,干样浸泡6h~8h后进行分析;样品为悬移质水样时,向试液中加0.5mo/L的六 偏磷酸钠([NaPO,])5ml进行分散处理后并摇匀; (2)将激光粒度仪样品池的水放干净后,将适量样品倒入激光样品池中,用超声振动 使样品再次充分分散后进行测定; (3)测量时需满足设备遮光率要求,当遮光率达到规定范围时,停止加样,若试样浓 度太低,将遮光率下限调低或者将样品浓缩以达到设备测试要求,然后开始粒径测试 试验

(1)将样品倒人孔径为0.063mm的小筛中,用蒸留水反复冲洗; (2)将筛下小于0.063mm的物质充分冲洗入量筒中并采用沉析法进行粒度分析; (3)把筛上大于等于0.063mm的物质烘干称量后采用筛分法分析; (4)将筛上筛下分析结果统一,经颗粒级配计算后,出具该份样品的颗粒级配分析 图表

.4.6粒度分析误差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2)根据各分析方法的可靠性,大于或等于0.063mm的结果与粒径计法结果进行比 较;小于0.063mm的结果与沉析法结果进行比较

式中一一温氏粒径(无单位); D算术粒径(mm): 4.4.5.2沉积物分类和命名一般可采用谢帕德(Shcpard)的沉积物粒度三角图解法 按附录C图C.0.1要求进行,对于深海区沉积物分类和命名可采用三角图解分类法,按 附录C图C.0.2进行,也可采用福克和沃德(FolkandWard)分类命名法,对样品中少 量的未参与粒度分析的砾石、贝壳、珊瑚碎屑、结核、团块等,可用文字加以说明,也可在编 制沉积物类型图时,用相应的符号加以标记: 4.4.5.3粒度分析数据按图解法进行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使用粒径累积频率曲线、频率曲线或直方图; (2)以横坐标表示粒径,纵坐标表示质量分数,将小于某粒径或大于某粒径的含量依 次点在图上,连接绘制成粒径累积频率曲线; (3)以横坐标表示粒径,纵坐标表示各粒径的质量分数,按不同粒级及其质量分数作 成直方图; (4)将直方图上各矩形的顶边中点连接,当粒级间隔采用相等间距且各粒径间距很 小时,直方图的形状逐渐趋于频率曲线; (5)频率曲线通常与直方图绘制在一起: 4.4.5.4粒度参数可使用下列公式计算

4.4.5.4粒度参数可使用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M 平均粒径; P1iPsuvP4 粒径概率累积曲线上第16、第50、第84百分数所对应的粒径?值: 0 分选系数; Puss 粒径概率累积曲线上第95、第5百分数所对应的粒径Φ值; 偏态; K. 峰态;

表4.4.5.3峰度等级表

(1)整理粒度分析的记录、表格和计算结果,编制粒度分析成果报表; (2)粒度分析成果报表包括每个样品的物质定名、物质组成与百分含量、中值粒径 分选程度及偏态、峰态; (3)根据试验要求绘制泥沙颗粒级配曲线图、中值粒径分布图,分选程度分布图、沉 积类型分布图、样品站位图等图件; (4)根据试验要求编写粒度分析报告

4.5.1矿物分析可分为碎屑矿物分析和黏土矿物分析。

4.5.1矿物分析可分为碎屑矿物分析和黏土矿物分析,

5.1矿物分析可分为碎屑矿物分析和黏土矿物分析: 4.5.1.1矿物分析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析粒级中有用矿物质含量达到重砂矿产工业边界品位的1/4时.需高度重视

基本特性试验技术操作规程(JTS/T231一6—20

千圈出异常点; (2)采集到砾石或基岩样品时,除现场肉眼鉴定外,还要选择代表性样品做薄片分 斤,鉴定出岩石名称, 4.5.1.2碎屑矿物鉴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1)通常选择0.25mm~0.125mm或0.125mm~0.063mm粒级,做定性和定量鉴定; (2)定量计算中统计的碎屑矿物粒数不少于300颗,求出矿物的质量分数, 4.5.1.3黏土矿物鉴定粒级应小于0.004mm,宜选用0.002mm粒级,半定量分析应鉴 到族双样抽检误差应小于20%

(1)双目实体显微镜: (2)偏光显微镜; (3)电磁仪; (4)摇床; (5)铝制淘洗盘; (6)水浴锅; (7)X射线衍射分析仪: (8)烘箱,温度能保持1 (9)干燥器; (10)天平,感量0.001g (11)三角烧杯、玻璃杯 密尿疏幽目必亡

(1)双目实体显微镜; (2)偏光显微镜; (3)电磁仪; (4)摇床; (5)铝制淘洗盘; (6)水浴锅; (7)X射线衍射分析仪; (8)烘箱,温度能保持105℃~110℃; (9)干燥器; (10)天平,感量0.001g; (1I)三角烧杯、玻璃杯、洗耳球、量筒等: 4.5.3碎屑矿物样品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碎屑矿物鉴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1)样品分离采用淘洗盘法或重液法; (2)当矿物颗粒表面带有铁质或黏土质薄膜时,将样品盛入三角烧杯中,加入浓度为 2g/L草酸钠(Na,C,O4)溶液煮沸Ih; (3)样品分离称量,精确至0.001g; (4)一般要求分离样品的量小于10g,若大于10g,需进行缩分; (5)样品分离后,当轻、重矿物达不到矿物定量300粒的最低要求数时,在该粒级样 品中再取样品进行分离; (6)分离出的轻、重矿物,要求轻矿物中基本不含重矿物,重矿物中轻矿物的含量不 超过10% 4.5.3.2碎屑矿物定性分析应满足下列要求: ()择品量小王04.时全择观客监宗超过04时用四分注成务费分段注缩分

4.5.3.2碎屑矿物定性分析应满足下列

(1)样品量小于0.4g时,全样观察鉴定,超过0.4g时,用四分法或条带分段法缩分; (2)对矿物定名,并描述矿物的颜色、结晶程度、大小、形态、结构构造、透明度、磨圆 、包裹体和风化程度等; (3)一般采用双目实体镜,当双目实体镜不能完全鉴别时,采用油浸法、微量矿物

学鉴定法,以及发光、光谱、X射线和电子探针等辅助方法; (4)鉴定结果记人碎屑矿物鉴定表: 4.5.3.3碎屑矿物定量分析应满足下列要求: (1)矿物定性分析后,在双目镜或偏光镜下采用条带颗粒计数法或视域法进行定量 计算; (2)定量分析时,分别对轻矿物和重矿物各数300~500个颗粒;其中,在轻矿物的定 量分析中,将长石中的钾长石和斜长石,碳酸盐中的方解石、文石(霰石)和贝壳颗粒分开 计数; (3)轻、重矿物中的每一种矿物在其中的质量分数按下式计算:

式中m——矿物颗粒质量分数; R—矿物颗粒数; 0计算的矿物颗粒总数

4.5.4黏土矿物样品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4.5.4.2黏土矿物的定性分析应满足下列

(1)以X射线衍射分析为主,适当抽样做差热或红外吸收光谱、电镜、能谱等分析,提 高定性的准确度; (2)同一批次样品要在同一条件下进行测试; (3)分析获得的扫描图谱与有关资料比对,确定出黏土矿物族种名称并定出非黏土 矿物组分

4.5.4.3黏土矿物的半定量分析应满足下列要求:

基本特性试验技术操作规程(JTS/T231一6—20

QB/T 5611-2021 气垫膜充气机0=hm+h,+2.5h(c+h)+2. she+i) + ·

(1)整理矿物定性和定量的记录、表格和计算结果,并编制碎屑矿物鉴定报表; (2)碎屑矿物鉴定报表中包含单个矿物的比重、物质定名及单矿物质量分数; (3)根据要求编制轻矿物(或重矿物)质量分数分布图、单矿物质量分数分布图、矿物 组合分区图、样品站位图等图件; (4)根据要求编写碎屑矿物鉴定分析报告

4.5.5.2黏土矿物分析资料整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2)填写黏土矿物分析报表,报表中包含单个矿物的比重、物质定名及单矿物质量 分数; (3)根据要求绘制分析站位图、单矿物质量分数分布图、黏土矿物质量分数组合直方 图、黏土矿物组合分区图、黏土矿物柱状分布图等图件; (4)根据要求编写黏土矿物鉴定分析报告:

4.6.1含沙量的表达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4.6.1.1可用单位体积水体内所含十沙质量表达,常用单位为kg/m,也可用/L、/m mg/L等,符号为C“ 4.6.1.2可用单位体积浑水内所含干沙体积表达,称为体积百分比含沙量,符号 为C 4.6.1.3可用单位重量浑水内所含王沙重表达.称为重量百分比含沙量.符号为C.

SN/T 2826-2011 食品接触材料 高分子材料 食品模拟物中己二酸酯类增塑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4.6.3过滤法含沙量测定采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烘箱,温度能保持95°℃~105°C; (2)天平,感量0.001g; (3)过滤漏斗、过滤筛、过滤真空泵; (4)量筒,容积1000ml; (5)喷水壶、干燥器、滤纸等: 4.6.4过滤法含沙量测定选用的滤纸应符合下列规定 4.6.4.1测定细颗粒泥沙含沙量时应选用慢速滤纸进行过滤,测定粗颗粒泥沙含沙量 可选择中速滤纸;滤纸在使用前应进行漏沙试验,漏沙量不应超过总沙量的2%: 4.6.4.2过滤法含沙量测定选用的滤纸,应质地紧密、坚韧、烘干后吸湿性小和含可溶 性物质少,滤纸在使用前,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可溶性物质含量的试验: (1)从选用的滤纸中抽出数张进行编号,放人烘箱,在温度95℃~105℃下烘2h,移 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后称重,然后再滤纸浸入水中24h后取出,再烘干、冷却称重;前后 两次烘干质量差值即为滤纸含可溶性物质的质量; (2)滤纸可溶性物质的质量与泥沙质量之比大于2%时,采用浸水后的烘干滤纸重 4.6.5过滤法含沙量测定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4.6.5.1选用的滤纸应进行编号,放人烘箱,在温度95℃~105°℃下烘2h,烘干后移人 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后称重,精确至0.001g 4.6.5.2过滤的水样体积不宜小于500ml,在测量体积过程中,不得减少或增加水样, 4.6.5.3将沉淀、浓缩后的水样,倒入铺有滤纸的漏斗后,必须将水样容器内残留的泥 少用纯净水冲洗并过滤,滤纸应无破裂,液面必须低于滤纸边缘,测含盐水样的含沙量时 必须清洗滤纸上的盐分,洗盐次数不应少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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