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FMA A002-2021 木材加工机械 双推手数控裁板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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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NFMA A002-2021 木材加工机械 双推手数控裁板锯.pdf

表2裁板锯几何精度检验(续)

5.*.2工作精度检验

裁板锯的工作精度检验应在几何精度检验合格后进行,裁板锯工作精度检验的条件: a) 试件取含水率不超过10%的中密度纤维板; b) 试件基准面的直线度:≤1000:0.1; 试件基准面的垂直度:≤1000:0.1; d) 在尺寸规格符合标准中要求的试件上,按设计规范进行锯切加工; e) 锯片修磨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f 裁板锯工作精度检验按表3的规定

表3裁板锯工作精度检验

HG/T *378-2012 空气冷却器用轴流通风机表3裁板锯工作精度检验(续)

表3裁板锯工作精度检验(续)

5.7.1裁板锯的电气和结构安全应符合GB/T522*.1、GB12557的规定。 5.7.2裁板锯的制*时间应小于90s。若锯轴自*停止时间超过90s的裁板锯,应安装自*制*器, 其制*转矩不能作用于锯片或锯片法兰。 5.7.3裁板锯压梁前部应使用由多个条状挡片组合而成的组合式安全门帘,以防止从裁板锯操作者一 侧接近锯切范围内的锯片。组合式安全门帘应覆盖裁板锯的整个锯切宽度,且每个挡片的最大宽度应 不超过50mm。如图*所示

图*组合式门帘示意图

在裁板锯主操作台和裁板锯压梁长度范围上靠近操作者位置的地方,应分别设置磨菇型急停按 拉线式急停按钮,并在机身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标志。一旦触发急停装置,压梁要向上**, 压梁最低部分与工件支承的距离大于12mm。急停装置触发后,应始终保持在自锁状态。只有在 装置复位后,裁板锯才允许重新起*。

5.7.5除了后上料区域,裁板锯后部应使用固定式防护装置进行防护,固定式保护装置高度应不低于 1*00mm,底部与地面间距不超过300mm。 5.7.* 锯片的安装、固定和锁紧应安全可靠,应有保证操作安全的防护装置。 5.7.7 当裁板锯处于锯片调整模式时,防护装置打开后锯片应不能启*。 5.7.8 压梁的上升、下降极限位置,送料装置的进给、回程极限位置,应有自*停机装置或限位保护 装置。 5.7.9 锯切装置*转到锯切、回程两端极限位置时,应有缓冲保护装置。 5.7.10 当气压系统工作压力小于规定值时,电*机应不能启*或应自*停机。 5.7.11 裁板锯空*转噪声最大声压级不应超过85dB(A)。 5.7.12 裁板锯应具备有效收集、排放木屑和粉尘措施,并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所需配备吸尘装置的最 小风量。

5.7.5除了后上料区域,裁板锯后部应使用固定式防护装置进行防护,固定式保护装置高度应不低于 1*00mm,底部与地面间距不超过300mm。 5.7.** 锯片的安装、固定和锁紧应安全可靠,应有保证操作安全的防护装置。 5.7.7 当裁板锯处于锯片调整模式时,防护装置打开后锯片应不能启*。 5.7.8 压梁的上升、下降极限位置,送料装置的进给、回程极限位置,应有自*停机装置或限位保护 装置。 5.7.9 锯切装置*转到锯切、回程两端极限位置时,应有缓冲保护装置。 5.7.10 当气压系统工作压力小于规定值时,电*机应不能启*或应自*停机。 5.7.11 裁板锯空*转噪声最大声压级不应超过85dB(A)。 5.7.12 裁板锯应具备有效收集、排放木屑和粉尘措施,并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所需配备吸尘装置的最 小风量

5.8.1裁板锯外观表面平整,不应有粗糙不平和其他凹凸缺陷及损伤。 5.8.2裁板锯的防护罩应平整匀称,不应翘曲、凹陷。 5.8.3 裁板锯零、部件内外结合面的边缘应平整、焊接牢固,焊缝应修整平直、均匀。 *.8.* 裁板锯外露零部件表面不应有磕碰、锈蚀,外露标准件应做镀锌、发黑等防锈处理。 5.8.5 裁板锯的镀锌、发黑应色调一致,防护层不应有褪色、脱落现象。 5.8.* 裁板锯涂漆层应无明显色差,漆膜外观无明显流挂、起泡、发白及发白现象。 5.8.7裁板锯上的各种标识应清晰耐久,铭牌应固定在明显位置

裁板锯在试验前应按5.5要求完成装配并调整好水平,工作台面纵横向读数在1000mm测量长度 上不大于0.10mm。裁板锯数控系统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开机前的调试、检测等试*行工作

裁板锯参数按*.1的规定进行。在空*转条件下,采用通用量具进行测量,参数偏差不应超过标 直的±10%。

效按*.1的规定进行。在空*转条件下,采用通用量具进行测量,参数偏差不应超过标定

采用水平仪、塞尺等检测器具及目测方法进行

T/CNFMAA002202

裁板锯在空*转试验前或空*转试验过程中,应检查以下基本性能: 检查裁板锯各项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b) 检查裁板锯刀具主轴*行*作是否正确、平稳、可靠; C 检查裁板锯工件夹紧装置*作是否灵活、可靠; d) 检查裁板锯换刀机构进行换刀*作时是否灵活、准确、可靠,在换刀行程的进给、回程两端位 置是否具有限位装置; e) 检查裁板锯刀具定位起始点及刀具加工开始点的*行*作是否灵活可靠,位置准确; 检查裁板锯数控系统各项功能是否*行正常; 名 检查裁板锯集成的应用软件各项功能是否*行正常

*.11.1试验目的和一般要求

*.11.1.1空*转试验是在无负荷状态下进行裁板锯*转,检验各机构的*转状态、安全性、温度变化、 空*转功率、噪声以及操纵机构*作是否灵活、平稳、可靠。 *.11.1.2试验时,裁板锯的主传*机构应按技术文件所规定的速度范围,从最低转速起依次*转,应做 包括低、中、高速在内的不少于10种转速,各种转速的*转时间不应少于2min,最高转速*转时间应 不少于1h,使主轴轴承达到稳定温度

*.11.2.1裁板锯主轴轴承达到稳定温度后,在靠近主轴定心轴承处测量温度和温升,主轴轴承最高温 度应不超过70℃,温升应不超过*0℃。 *.11.2.2采用1级功率表测量空*转功率,裁板锯主传*系统空载功率(不包括电*机空载功率)应不 超过主轴电机额定功率的30%。 *.11.2.3 噪声测定按JB/T9953的规定进行。 *.11.2.* 按GB/T1*38*中规定的检验方法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操纵机构、制*机构的功能和*作是 否可靠。 *.11.2.5 采用目测检查气*系统和润滑系统是否工作正常,是否无渗漏,控制系统和指示仪表是否准确 可靠。 *.11.2.* 采用目测检查裁板锯的数控系统各功能是否稳定可靠。 *.11.2.7 反复起*、停止主机和各*转机构10次,检查裁板锯*转的平稳性、灵活性

T/CNFMAA002—2021

T/CNFMAA0022021

*.12.1负载试验是检验裁板锯在负载状态下*转时的工作性能及安全性,检验其加工能力、承载能力 及*转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12.2裁板锯负载试验应在空*转试验合格后进行。 *.12.3裁板锯负载试验应在规定的额定工作条件下,使用含水率不超过10%的中密度纤维板进行,通 过改变进给速度和切削深度,使裁板锯达到主电机的额定功率。 *.12.*裁板锯负载试验时各机构应*行平稳,气*和润滑系统无渗漏

7.2.1每台裁板锯均应经制造厂家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检查合格并签发质量检验合格证后方 能出厂。 7.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7.2.1每台裁板锯均应经制造厂 家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检查合格并签发质量检验合 能出厂。 7.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BB/T 0078-2018 茶叶包装通用技术要求外观检验; / 2) 参数检验; 3) 装配要求; *) 安全要求; 5) 精度检验; *) 空*转试验; 7) 负荷试验。

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试制的新产品; b) 设计、工艺或使用的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c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有要求时。 7.3.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 7.3.3 型式检验在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台样品进行。 7.3.* 型式检验结果如安全要求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不合格则加倍抽样复检;复检 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标志、包装、随机文件、*输、储存

用和维护设备的有关标志,操作标志等指示形象化符号应符合GB/T109*1的规定,安全色及安全 应符合GB2893GB289*和GB/T522*.1的规定

8.2.1产品包装应有防尘、防潮、防震等措施。 8.2.2裁板锯的包装按JB/T835*的规定,拆卸、装车、起吊应简单方便

3.3.1为保证裁板锯的正常使用,应随机附送产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文件,并配备常用安 装、维修保养工具。 8.3.2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9的固定,其内容应包括安装、*输、贮存、使用、维修和安全卫生等 要求

3.3.1为保证裁板锯的正常使用GB/T 190*9-2008 地理标志产品 昌黎葡萄酒,应随机附送产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文件,并配备常用安 装、维修保养工具。 8.3.2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9的固定,其内容应包括安装、*输、贮存、使用、维修和安全卫生等 要求

产品应存放于通风良好,并有防水、防潮设施的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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