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53-202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对文物建筑影响评估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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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153-202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对文物建筑影响评估技术规范.pdf

DB32/T41532021

评估技术路线可按图2的流程进行,包括资料调查、现场勘查与检测、合规性评价、历史文化 评估、安全性评估、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QJCS 0002S-2015 云南会泽进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炒面(方便食品)DB32/T4153202

图2影响评估技术路线图

5.4.1历史文化要素影响评估采用对比法,比较工程建设前后文物建筑历史文化要素的变化情况,评 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对历史文化要素的影响程度。 5.4.2安全性评估,是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实施前或实施后的文物建筑状态进行评估,其评估方法 为:

Ao; ≤[4] A; = Aor +A, ≤[A ]

式中:Aoi一评价文物建筑初始状态的各项安全性参数; A;一评价文物建筑实施后状态的各项安全性参数; A,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因素导致的安全性参数变化量; [A]一各安全性参数的限值,包括第9章的倾斜率、变形、裂缝等及第10章的振动

5.1影响评估应对各保护要素进行全面分析,确定各影响因素对各保护要素产生影响的程度, 结论,结论类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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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目可行。建设项目符合评估要求,对文物建筑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或通过增设的保护措施使 影响可控,项目可行; 项目调整后可行。建设项目不符合评估要求,对文物建筑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大,调整项目选址 或加强保护措施后,影响可控,项目调整后可行; C 项目不可行。建设项目不符合评估要求,对文物建筑及周边环境影响很大,且采取保护措施后 仍不可控。

项目可行。建设项目符合评估要求,对文物建筑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或通过增设的保护措施使 影响可控,项目可行; 项目调整后可行。建设项目不符合评估要求,对文物建筑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大,调整项目选址 或加强保护措施后,影响可控,项目调整后可行; 项目不可行。建设项目不符合评估要求,对文物建筑及周边环境影响很大,且采取保护措施后 仍不可控。 彩响评估应给出有利于文物建筑历史文化要素保护、文物建筑安全性等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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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评估应明确其工作阶段,根据各阶段工作需求,确定影响评估的深度和内容,

6.2.1宜选择在建设规划阶段开展影响评估。

6.2.2应重点论证工程建设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避让性,对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分析。 6.2.3应统计各方案进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工程项目,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与文物建筑的相对位置关系。 6.2.4应搜集文物建筑相关资料,确定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信息(建设年代、保护级别、结构类型、 文化价值等)。 6.2.5应对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现有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划等进行合规性评价。 5.2.6 应对文物建筑历史文化要素进行简要分析并对现状简要描述,评估工程建设对其产生的影响程

6.2.5应对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现有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划等进行合规性评价。

6.2.7应根据建设规划方案明确城市轨道交通的类型, 并简要闸述工程方案和施工工法 6.2.8应调研类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涉文物建筑保护案例,影响评估可结合已有案例定性开展

6.3.1宜选择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影响评估。

J.S.1 且选择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影响评估。 6.3.2应充分论证工程建设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避让性,论述设计方案的合理性,重点 筑保护的可行性。

.3应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与文物建筑的相对

6.3.4应根据工程类型、地质条件对工程建设影响范围进行界定,影响范围的界定见附录B。 6.3.5应进行文物建筑调查,宜按资料收集、现场勘查方式开展,确定文物建筑的详细信息(建设年 代、保护级别、结构类型、历次改造加固情况、前期文物建筑状态检查及评估报告等)。 6.3.6应对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现有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划等进行合规性评价。 6.3.7应对文物建筑历史文化要素进行详细分析并对现状详细描述,评估工程建设对其产生的影响程 度。 6.3.8应依据调查结果,对文物建筑现状安全性作初步评估。 6.3.9应依据设计方案开展影响安全性评估,评估可结合已有案例,必要时进行现场测试和数值分析, 对后续工作提出指导性要求。

6.3.10应采用计算法或测试法评估运营期振动对文物建筑耐久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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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应采取可行的方法对文物建筑进行现场勘查与检测,包括文物建筑基础、结构体系、构件残损 材料性能及强度等,以确定文物建筑的保存现状,按第7章执行。 6.4.3应对工程建设是否符合现有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划等进行合规性评价。 6.4.4应对文物建筑历史文化要素进行全面分析并对现状全面描述,评估工程建设对其产生的影响程 度,按第8章执行。 6.4.5应依据现场勘查与检测结果,对文物建筑进行现状安全性评估,按第9章执行。 6.4.6应采用现场实测、归纳统计或数值分析等方法针对施工全过程开展影响安全性评估,按第9章 执行。 6.4.7应充分考虑周边建设环境对文物建筑安全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水变化、堆卸土、边坡稳 定性等。 6.4.8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评估施工工法、施工机具等诱发的振动对文物建筑的影响,必要时进行 现场测试或数值分析,按第10章执行。 6.4.9应采用计算法或测试法评估运营期振动对文物建筑安全性的影响,按第10章执行。 6.4.10根据影响评估结果,针对影响较大的文物建筑,评估单位应提出文物建筑变形、裂缝、振动速 度等方面的控制标准。 6.4.11应评估保护方案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并提出文物建筑保护的相关建议

7.1.1应根据文物建筑与周边环境合理确定勘查与检测内容,为影响评估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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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应根据文物建筑与周边环境合理确定勘查与检测内容,为影响评估提供依据。

7.1.2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50344的有关规定,优先采用非破损方法 b)检测应按本文件划分的构件单位(见附录C)进行,并应有取样、布点方面的详细说明; c)对检出的异常值,应寻找其技术上、物理上的产生原因,作为处理异常值的依据。有充分依据 时,方可剔除或修正。

7. 1.3抽样原则:

a 原则上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检测,抽样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50344的有关 对使用环境恶劣、存在明显缺陷等构件应进行单独检测; C 当构件总数少于5个时,应逐个进行检测。

状况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文物建筑的修建年代、保护级别、结构体系、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周边环境、历史格局演变 及现状等;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与文物建筑的位置关系、敷设方式等;

7.3.3对文物建筑进行变形观测时,可采用全站仪投点法、水平角观测法、前方交会法。当采用投点 法时,测站点宜选在与变形方向成正交的方向线上距照准目标1.5~2.0倍目标高度的固定位置,测站点 的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采用水平角观测法时,应设置好定向点。

7.3.4竖向变形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a)桥梁、大跨度构件等以挠曲变形为特征的建筑物,观测点应沿其表面左右两侧布设 b)竖向变形值fi(见图3)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SA、SB、Se一A、B、E的位移量(mm);

7.3.5横向变形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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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竖向变形值计算示意图

式中:dA、dg、deA、B、E点的位移分量(mm),其中E点位于A、B两点之间 Lr、L一A、E之间及 E、B之间的距离 (m)。

7.3.6变形观测应提供下列成果资料:

测点布置图; 观测成果表; c)变形曲线。

图4横向变形值计算示意图

7.4材料强度、性能及缺陷检测

结构的强度、性能及缺陷检测可按现行国家标准GB/T50344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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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本节适用于文物建筑木结构、砖石及混凝土结构的弹性波传播速度测试, 7.5.25 弹性波传播速度测试采用非金属超声检测分析仪,其声时测读精度不得低于0.1us。 7.5.3 弹性波传播速度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弹性波传播速度应采用平测法测试(即发射换能器和接收换能器均布置在构件同一平面内); 测点处的表面宜清洁、平整; 采用纵波换能器,换能器和测点表面间用黄油耦合; 用钢卷尺测量发射换能器和接收换能器两者中心之间的距离(以下简称测距),记录数据应精 确到1mm。 7.5.4木结构的弹性波传播速度测试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试柱子和主梁的顺纹纵波传播速度; 测点应布置在靠近柱底、主梁两端和跨中以及柱和主梁上有木节、裂缝、腐朽和虫蛀处;布置 测点的柱子(包括金柱、檐柱和廊柱)和主梁分别不应少于其总数的20%; 测距宜选择400~600mm。 7.5.5 砖石及混凝土结构的弹性波传播速度测试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测试砖石砌体或混凝土构件的纵波传播速度; 测点应布置在承重结构底部和拱顶以及风化、开裂、鼓凸处;每层测点不应少于10个; 测距宜选择200~250mm 7.5.6每处测点应改变发射电压,读取2次声时,取其平均值为本测距的声时。对于声时异常的测点 必须测试和读取3次声时,读数差不宜天于3%,以测值最接近的2次平均值作为本测距的声时。 7.5.7测点的弹性波速按公式(9)计算,文物建筑的弹性波速应取所有测点弹性波速的平均值,

7.5.1本节适用于文物建筑木结构、砖石及混凝土结构的弹性波传播速度测试。

式中:V。一测点的弹性波速(m/s); L一测距(m); t一测点的平均声时(s)。

t一测点的平均声时(s)。

7.6.1本节适用于文物建筑木结构、砖石及混凝土结构的动力特性(固有频率、振型和阻尼)和响应 的测试。

6.2文物建筑动力特性和响应的测试,当结构对称时,可按任一主轴水平方向测试;当结构不 ,应按各个主轴水平方向分别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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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文物建筑动力特性和响应的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测试仪器应满足低频、微幅的要求,其低频起始频率不应高于0.5Hz,测试系统分辨率不应低 于10°m/s; 测试仪器应在标准振动台上进行系统灵敏度系数的标定,并给出灵敏度系数随频率变化曲线: C 动力特性应在脉动环境下测试,结构响应应在工业振源作用下测试;测试时不得有任何机、电、 人为干扰和一级以上风的影响; d) 传感器应牢固固定在被测结构构件上;测线电缆应与结构构件固定在一起,不得悬空; e 测试时应详细记录测试日期、周边环境、风速风向、测试次数、记录时间、测试方向、测点位 置、各测点对应的通道号、传感器编号、放大倍数以及标定值、各通道的记录情况等; 低通滤波频率和采样频率应根据所需频率范围设置,采样频率宜为100~120Hz;记录时间每 次不应少于15min,记录次数不得少于5次,

3文物建筑动力特性和响应的测试应符合下列

7.6.4文物建筑动力特性测试宜按以下要求布

a) 测定砖石或混凝土结构的水平振动,测点宜布置在各层平面刚度中心或其附近; b 测定木结构的水平振动,测点宜布置在中跨的各层柱顶和柱底。 7.6.5 文物建筑响应测试应按以下要求布置测点: 测定砖石或混凝土结构的水平响应,测点应沿两个主轴方向分别布置在承重结构的最高处; b) 测定木结构的水平响应,测点应布置在两个主轴中跨的顶层柱顶; C) 测定石筐的响应,测点应布置在顶的径向、切向和竖向。

a)测定砖石或混凝土结构的水平振动,测点宜布置在各层平面刚度中心或其附近; b)测定木结构的水平振动,测点宜布置在中跨的各层柱顶和柱底。

7.6.5文物建筑响应测试应按以下要求布置测

a)测定砖石或混凝土结构的水平响应,测点应沿两个主轴方向分别布置在承重结构的最高处; 测定木结构的水平响应,测点应布置在两个主轴中跨的顶层柱顶; C 测定石筐的响应,测点应布置在顶的径向、切向和竖向。 7.6.6数据分析前,应对实测原始记录信号去掉零点漂移和干扰,并对电信号干扰进行带阻滤波,处 理波形的失真

7.6.7文物建筑动力特性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a 对处理后的记录进行自功率谱、互功率谱和相干函数分析,同时宜加指数窗,平均次数宜为 100次左右; b 结构固有频率和振型应根据自功率谱峰值、各层测点间的互功率谱相位确定,测点间相干函数 不得小于0.8; C 模态阻尼比可由半功率带宽法确定。 文物建筑动力响应应分别按同一高度、同一方向各测点速度时程最大峰值的一半确定,并取5次的 平均值。

8历史文化要素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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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历史文化要素包括文物建筑价值、历史文化风貌、历史格局等,影响评估应明确文物建筑核心 价值及主要保护要素。 8.1.2历史文化要素影响评估应先进行单一要素影响评估,包括文物建筑价值影响、历史文化风貌影 响、历史格局影响等, 8.1.3应根据单一要素影响评估结果,给出综合影响评估结论,可分为:影响很小、影响较小、影响 较大。

评估建设项目对文物建筑历史文化要素的影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a) 明确历史文化要素和核心价值; by 明确影响因素,包括车站、高架桥、隧道等结构物; C 评估各影响因素对历史文化要素的影响程度 d)给出评估结论

8.3.1应从历史价值、支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多方面对支物建筑进行价值论还, 评估建设项目对文物建筑五个价值的影响程度。 8.3.2应阐述文物建筑历史文化风貌,根据现状地面构筑物与文物建筑的位置关系,对现状景观环境 进行评述;评估建设项目对文物建筑历史文化风貌的影响程度。 3.3.3应从功能和空间两方面阐述文物建筑的历史格局,根据历史文献研究和考古调查,将历史格局 资料与现状进行叠置分析,确定历史格局主要保护元素;评估建设项目对历史格局的影响程度。 8.3.4应根据保护区划与管理规定,结合8.3.1~8.3.3条,综合评估建设项目对历史文化要素的影响程 度

9.1.1本章适用于文物建筑现状安全性评估及影响安全性评估

9.1.1本章适用于文物建筑现状安全性评估及影响安全性评估。

9.1.2安全性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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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1安全性评估可按WW/T0048的规定分为一级评估和二级评估。一级评估包括结构损伤状况、 构件变形、构件裂缝、节点及连接构造等,二级评估为结构安全性验算。 9.1.2.2一级评估符合要求,可不再进行二级评估,评定安全性满足要求。一级评估不符合要求,评 定安全性不满足要求,应进行二级评估。 9.1.2.3二级评估应依据一级评估结果,建立整体力学模型,进行结构承载力验算,对于建筑体系或 地质条件复杂的文物建筑,宜采用数值分析方法。

9.1.3安全性评估层次划分

安全性评估应按构件、组成部分、整体三个层次进行,从第一个层次开始,分层进行: a)根据构件各评估项目评定结果,确定单个构件安全性等级; b)根据单个构件的评定结果,确定组成部分安全性等级; C根据组成部分的评定结果,确定整体安全性等级,

9.1.4.1构件安全性等级

构件安全性等级分为安全和不安全两个等级,安全表示构件不需处理;不安全表示构件需要维护力

9.1.4.2组成部分安全性等级

9. 1.4. 2. 1 地基基础安全性等级

地基基础安全性等级分为a、 分别代表地基基础安全性满足要求、地基基础安全性基 本满足要求、地基基础安全性显著不满足要习 地基基础安全性严重不满足要求

9.1.4.2.2上部结构安全性等级

上部结构安全性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代表上部结构安全性满足要求、上部结构安全性基 本满足要求、上部结构安全性显著不满足要求、上部结构安全性严重不满足要求。

.1.4.3整体安全性等

建筑整体安全性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代表建筑整体安全性满足要求、整体安全性基本 满足要求、整体安全性显著不满足要求、整体安全性严重不满足要求,

9.1.5结构安全性验算

式中:R一结构抗力; S一作用效应; K一抗力与作用效应比值。

9.1.5.2结构的抗力、作用效应按下列原则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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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结构上的作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292的规定取值; b)作用效应的组合应考虑最不利组合,按以下规定确定: 1)当作用效应对结构不利时永久作用分项系数取1.3;当作用效应对结构有利时永久作用分 项系数取1.0; 2)可变作用分项系数取1.5。 c)宜参照相关结构设计规范关于抗力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9.1.5.3结构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根据结构的实际状态按下列原则确定: a) 若原设计文件有效,且结构没有严重的性能退化或施工偏差小,可采用原材料强度标准值; b)若实际情况不符合上款的要求,宜进行现场检测,并按GB/T50344的规定确定其标准值; C 当无设计文件且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时,可参考相关资料,选用同时期同类型结构材料强度标 准值。 9.1.5.4结构的几何参数宜采用实测值,并应计入风化、局部缺陷或缺损、虫、锈蚀、腐朽以及施 工偏差等的影响。

9.2地基基础构件安全性评估

9.2.1.1地基基础安全性评估应包括地基和基础两部分的评估。 9.2.1.2地基安全性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基沉降资料或地基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 进行评估。 9.2.1.3基础安全性应根据上部结构尤其是砖墙上是否出现或会出现与地基不均匀沉降相关的墙体裂

9. 2. 2 一级评估

2.2.1当建筑物地基出现或会出现不均匀沉降导致倾斜率大于7%o时,为地基不满足一级评估 行二级评估。

,上部结构砌体部分出现或会出现宽度大于5mm的沉降裂缝,预制构件的连接部位出现或 现宽度大于2mm的沉降裂缝; b)基础存在明显的老化、腐蚀、酥碎、折断等损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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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3影响安全性评估应根据现场实测值叠加数值分析结果,当叠加结果出现下列现象之一,为地 基不满足一级评估,应进行二级评估: a)建筑物地基会出现不均匀沉降,倾斜率大于7%o。 b)建筑物的砌体部分会出现宽度大于1.5mm的裂缝;或附近地面会出现宽度大于10mm的裂缝 c)基坑底部或周围土体会出现可能导致土体剪切破坏或其他可能影响地基安全的状况。

9. 2. 3二级评估

9.2.3.1地基基础二级评估根据安全性验算结

地基安全性验算可按国家标准GB50007进行,考虑地基土长期压密效应,根据公式(11) 性评估。当K,≥1.0时,判定地基安全性满足要求;当K<1.0时,判定地基安全性不满足要求。

9.2.3.2地基安全性验算可按国家标准GB50007进行,考虑地基土长期压密效应

式中:5。一地基土长期压密提高系数,其值可按表1采用: K,一考虑抗力提高系数时,抗力与作用效应的比值

式中:5。一地基土长期压密提高系数,其值可按表1采用: K,一考虑抗力提高系数时,抗力与作用效应的比值

表1地基士长期压密提高系数

注:1P.指基础底面实际平均压应力(kPa)

使用年限不够或岩石、碎石土、其他软弱土,提高系数值可取1.0。 基础安全性验算可按9.1.5条,根据公式(10)进行安全性评估。当K≥1.0时,判定基础安 要求:当K<1.0时,判定基础安全性不满足要求

9.3上部结构构件安全性评估

9.3.1混凝土结构构件

9. 3. 1. 1一般规定

混凝土构件的一级评估应包括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变形、裂缝、钢筋锈蚀、构造等5个项目,任一 项目不满足一级评估,应进行二级评估

9. 3. 1. 2 ±一级评估

9.3.1.2.1混凝士外观质量

当混凝土构件出现老化、酥裂、起壳等外观质量缺陷,其截面损失率大于表2规定的限值时 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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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混凝土构件截面损失率限值

DL/T 5448-2012 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9.3.1.2.2混凝土构件变形

表3混凝土构件变形限

主:L,指构件计算跨度(mm),h指层高(mm)

1.2.3混凝土构件裂缝

当混凝土构件出现或会出现受力裂缝或非受力裂缝,其裂缝宽度大于表4规定的限值时,不满足一 级评估。

GB/T 28908-2012 高纯金属铬表4混凝土构件裂缝宽度限值

9.3.1.2.4混凝土构件钢筋锈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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