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61T 194-2021 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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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61T 194-2021 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pdf

4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及配置

4.0.1城镇老旧小区按照居住人口规模可分为小型、中型、大型 三级,具体见表 4.0. 1

JR/T 0146.7-2016 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 第7部分:期货公司表4.0.1城镇老旧小区分级控制规模

4.0.2公共服务设施宜结合老旧小区的规模情况、公共服务设 施现状调查情况和居民诉求按照表4.0.2的内容进行配置。

表4.0.2城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续表4.0.2城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注:○为宜配置的项目,O为可配置的项目:

5.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5.1.1为保障居民日常公共服务,精准对接居民需求,可结合多 际在城镇老旧小区中心区域或小区主要出入口附近等方便居 使用的位置,合理新建或改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 设施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宜设置在建筑物低层部分,并有独立出 入口。

5.1.2宜根据当地建设标准建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可与

社区服务用房(站)、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联合设置。新建的社区 党群服务中心宜按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 平方米的标准建设。

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 2014]2号)的有关规定。

2014]2号)的有关规定。 5.1.4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物业管 理的相关规定,其规模应结合物业服务区域的总建筑面积确定 不得设置在地下或超过自然层二层的位置。

5.1.4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陕西

理的相关规定,其规模应结合物业服务区域的总建筑面积确定 不得设置在地下或超过自然层二层的位置

5.2.1社区卫生服务站宜考虑环境幽静、阳光充足、空气洁净、

务中心、站建设的相关要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筑面利 不应小于150平方米。

5.3.1城镇老旧小区教育设施的配置规模应按照城镇老旧小区 分级规模进行控制,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优先保障教育设施用地

5.3.1城镇老旧小区教育设施的配置规模应按照城镇老旧小区

经综合评估后仍不能满足建设需求的,可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 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增加配置,因地制宜满足老旧小区内幼儿 教育的需求。

5.3.3城镇老旧小区改建时教育设施无法满足表4.0.2的规定

时,可依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通过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 区域范围内统筹布局,确保教育设施用地标准不降低。

5.3.4新建幼儿园宜独立占地

5.3.4新建幼儿园宜独立占地,选址在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

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建筑面积规模和用地规模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的有关规定:用 地条件受限的应首先确保建筑面积达到要求,并控制班数和班 额。

5.4.1 针对老旧小区的特殊性,

统、周界防范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智慧消防系统等智能感知设 施,制定相对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增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能 力,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全。

单元门出入口、消防通道、地下车库出入口、视频监控中心、物 管理用房等公共区域应当安装公共视频监控镜头装置,配套的物 业管理用房中必须设置小区公共视频监控中心。

5.4.3老旧小区周界防范系统以周界防护告警为主,小区设有

周界实体防护设施的周界高度不应小于2米,并应沿小区周界封 团设置,其建筑结构设计应为人侵探测装置安装达到规定要求提 供必要条件。有条件小区可在社区围墙或栅栏上设立合适的感应 装置触发措施,对非出入通道的周边区域进行监视和管理,防止非 法入侵,并结合视频监控提供实时跟踪手段与事后追查依据。

5.5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5.5.1城镇老旧小区在改造中应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

照料等,配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设置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 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 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 2日间照料中心内宜设置老年人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 及辅助用房; 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750平 方来,直接为老年人服务的各类设施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

独立,并有独立出人口。二层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 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 2日间照料中心内宜设置老年人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 及辅助用房; 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为350平方米~750平 方来,直接为老年人服务的各类设施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 5.5.2文化活动站宜结合或靠近小区公共绿地设置,服务半径 不宜大于500米。 5.5.3大型城镇老旧小区宜配置备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或同等 规模的球类场地。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应充分考虑老旧小区所在地 的地形,选择小区内较为开阔、地面平坦的区域,场地坡度不宜过

5.5.2文化活动站宜结合或靠近小区公共绿地设置,服务半行

规模的球类场地。开宜符合下列规定: 1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应充分考虑老旧小区所在地 的地形,选择小区内较为开阔、地面平坦的区域,场地坡度不宜过 天。运动场的设置不应影响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应采取措施降 低噪音和照明对周围的影响: 2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服务半径不宜小于300米 用地面积不宜小于800平方米。场地内宜配置室外羽毛球场地 乒乓球场地等。

5.5.4大型城镇老旧小区宜配置备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并宜符

5.5.4大型城镇老旧小区宜配置备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并宜个 合下列规定: 1室外综合健身场地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用地面租

5.5.5大型城镇老旧小区宜根据结合老旧小区幼儿服务人口夫

1老旧小区新建托育设施宜选址在阳光充足、便于家长接送的 也段,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建筑面积不宜小于200平方米: 2托育设施的活动室、寝室及具有相同功能的区域,应布置 在当地最好朝向,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3h: 3托育设施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不 少于1/2的活动面积宜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5.5.6助餐服务设施应选择在老年人口相对密集、无污染

害的安全区域内,充分考虑老年人进出方便,尽量选取地上一层 禁止使用地下层,并配备消防及应急用品,配置刷卡及人脸识另 设备,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助餐服务设施使用面利 不少于60平方米。

5.5.7城镇老旧小区内的家政保洁服务设施宜备可保障经营

需要的固定、合法经营场地,场地具备业务接待、简单培训禾

5.5.8按照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在老旧小区内中设置便民市场

开且付合下列规定: 1便民市场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建筑面积应为500 平方米~750平方米; 2便民市场可以独立占地,也可划定固定区域在固定时段

配置便利店,便利店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宜独立占地。便利店建 筑面积宜为50平方米~100平方米。

门卫、物业管理、超市或便利店等联合设置。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应有固定的、易识别的独立服务场 所,面积应与快件业务量大小相适应; 2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应配置必要的软硬件设备,有符合 要求的服务人员,可在快件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增 值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为了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或“不得”。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该”或“应”;反面词采用“不应”。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2当本标准条文涉及其它有关标准或规范时: 1)指明应严格按其他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按照 (或遵照)···执行”或“符合····的规定(或要求)”。 2)非必须按所制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参 照..··执行”。 3)表示指导性推荐意见的用语为:“建议 “或··....”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0180 2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042 3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 4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 50437 5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7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 8 《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GB/T34300 9 《公共体育设施室外健身设施的配置与管理》 GB/T 34290 10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 GB/T 33168 11 《城市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配置要求》GB/T34419 12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 13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 39

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

总则 1 术语 21 基本规定 23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及配置 24 配置规定 26

面推进城镇老日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苏发【202023 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 基础类是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 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

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是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 舌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 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提升类是为丰富社区服务供 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 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本标准适用 于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时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在配置时 可根据小区特点、居民意愿、资金统筹等进行选择

宁《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20123号)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 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 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 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 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 利店、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1.0.4本条阐明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指导思想和原

则。公共服务设施是直接服务于小区居民,其建设必须遵循国家 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并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从实际需要出 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配置内容与规模,考虑老旧小区的实际情 况和居民的实际需求,避免不切实际地盲目建设。

1.0.5本条阐明本标准与区域相关规划、现行国家

范及定额的关系。区域相关规划包括城市、县城(城关镇)国土空 旬规划、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公共服务 教育、医疗、体育等专项规划。本标准是在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 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080基础上综合考虑陕西省老旧小区 现状情况,对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内容、服 务半径以及建设面积提出的要求。

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 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提升类改造内容为丰富社区 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 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 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 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 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 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本标准所指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 设施包括上述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教育设施以 及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2.0.3本条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概念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社区服务

2.0.4本条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公共卫生设施”的概念。本林

预防、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优生优育等服务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 站,不包括卫生服务中心。

2.0.5本条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教育设施”的概念。本标准

的城镇老旧小区教育设施主要指为社区内3周岁~6周岁幼儿提 供集中保育、教育等服务功能的幼儿园,不包括小学、中学、高口 等教育设施。

等教育设施。 2.0.6本条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社区专项服务设施”的概念。 2.0.7本条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的 概念。

2.0.6本条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社区专项服务设施”的概念。

3.0.1城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与小区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 关,其种类、规模、数量及布局均与所在小区的人口规模、气候特 点、文化习俗以及区域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要求相关,在改造建设 时应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形成经 济实用、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设施配置体系。小区内的公共服 务设施是小区特色和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其建筑设计应与传统 风貌相协调,并应符合城市设计对公共空间、建筑群体等环境设 施的有关控制要求;同时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无障想设计圳C50763的左关抓宝

天 务设施是小区特色和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其建筑设计应与传统 风貌相协调,并应符合城市设计对公共空间、建筑群体等环境设 施的有关控制要求:同时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 3.0.2本条主要明确改造前应对老旧小区内的现状各类设施进 行摸底调研,为后续的设施配置提供基础数据。 3.0.3本条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 应考虑小区的规模、既有设施的情况,同时提出利用既有建筑改 造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3.0.2本条主要明确改造前应对老旧小区内的现状各类设施送

应考虑小区的规模、既有设施的情况,同时提出利用既有建筑改 造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3.0.4本条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新建公共服务设施应

3.0.5本条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马

大 设施组合布局、联合建设,鼓励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含青少 年、老年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 站等设施联合建设,形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3.0.7本条提出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改

3.0.7本条提出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公共服务设施智慧

4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及配置

4.0.2本条主要依据本标准4.0.1城镇老旧小区的分级提出

居住区配套设施分为“宜配建设施”和“可配建设施”两类,其中 〇”,即标识黑色圆形的设施为“宜配建设施”;“○”,即标识白 色圆形的设施为“可配建设施”,因设施需求差异性较大不宜作为 底线设施:或因设施服务半径较大,在各层级生活圈居住区中列 为按需设置,可根据城镇老旧小区实际情况按需配建

5.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5.1.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是面向所有社区居民的基层服务

台,本条明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选址时要充分考虎 居民使用服务设施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并考虑社区老年人、残疾 人和儿童使用设施的安全与便利。各地可结合居民需求、城市月 务能力,社区管理模式等综合确定配建方式。

5.1.3社区工作用房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居民提供各项

务以及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日常办公的处所。本条规定了社区 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所占建筑面积的最低比例是为了保障居民 有足够的活动空间,避免工作用房面积过大。社区工作用房应符合 主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城市社区服务 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4】72号)的有关规定

司时根据国家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 划设计标准》GB50180对物业管理用房的建设提出要求。

5.2.1本条提出社区卫生服务站选址原则,以避免发生不良影

响以及交叉感染等情况。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环境的要求根据卫 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中的相关要求。

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提 出新建卫生服务站建设要求以及面积要求。确定城市社区卫片 服务站应包括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 管理室等科室,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

5.3.1按照教育设施均等化的要求,本条提出城镇老旧小区己 造中应优先保障教育设施用地

5.3.1按照教育设施均等化的要求,本条提出城镇老旧入

5.3.2本条主要对增设幼儿园的情况进行了规定

数、建筑层数、建筑面积以及用地面积等指标,相关指标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的控制要求,

5.4.1本条主要针对城镇老旧小区安防基础设施普遍存在

失、老化或失效的问题,提出宜按照单位化、网格化、责任化管理 的要求,利用互联网、可视化的大数据平台或手机APP等智能系 统和技术,构建老旧小区安全管理系统,建设智慧型安全社区

5.4.3老旧小区周界防范系统以周界防护和预警报警为主,

设置感应装置触发措施和电子围栏对小区周边环境监护,通过人 时的触发来实现安保人员对小区外墙状况的监视,对外部非法, 侵及时预警,给居民提供安全保障

5.4.4消防安全是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的重点。本条主要说明

旧小区智能消防设施主要包含内容。社区智能消防监测设施应 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基础消防设施状态监测系统和 电动车进楼监测系统等。应在小区楼栋各楼层安装感温火灾探 测报警器和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宜在居民房屋内安装感温火灾 探测报警器、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应支 持报警自动消除功能

5.5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体育健身已融人群众日常生活。国务险 发布《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国家

体育总局发布《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体政字【2016175号) 指导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路径、多功能公 共运动场等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社区是居民日常休息活动的 主要场所,建设多功能公共运动可以满足不同人群尤其是青少年 的体育需求,为群众健身提供近在身边、舒适方便的健身场所 因此本条明确在改造中应配备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或同等规模 的球类场地。同时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 场配置要求》GB34419对小区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场地在小区 内设置的位置以及周边环境提出具体要求:对小型多功能运动(球 类)场地的服务半径、用地面积以及场地内配置的内容提出要求

5.5.4本条明确了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的服务半径、用地面积要

求,细化了场地内的健身器材种类。并针对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 出休憩和如厕所需配置的设施

5.5.5本条主要明确了老旧小区可根据自身需求建设托儿所

司时对托儿所的选址、建筑面积、日照、室外活动场地均提出具体 要求。调研中发现有的部分居住区满足托儿所设置的人口规模 而没有设置托儿所,有的即使设置了托儿所,其服务半径过大,家 长接送时间长。因此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 准》GB50180和现行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CJ39的规定,服务半径为300米DB41T 1976-2020 区域性暴雨过程气象强度评估方法,更加方便婴幼儿的接送。托儿 所的活动室、寝室等空间是婴幼儿经常生活的场所,在阳光的照 射下有利于室内环境的清洁卫生,也有利于婴幼儿的生活和发 育,因此本条对托儿所的日照提出要求。托儿所室外活动场地需 要有足够的活动面积,满足幼儿室外活动的需要。因此对托儿所 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有些托儿所室外活 动场地布置在建筑周围阴影之内,基本没有阳光照射,儿童在室 外活动得不到阳光,对儿童的身体健康不利,因此提出应有不少

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

5.5.7根据《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中国家政服务业发展报

(2018)》,我国35.6%的家庭有老年人照料需求,18.2%的家庭 有未成年人照料需求,30.4%的家庭有双重照料需求。随着未来 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以及三胎政策的实 施,家政保洁服务设施将作为社区必备的公共服务设施之一。考 虑到目前社会上家政服务网点“小、散、弱”的特征突出,本条对家 政服务网点的场所和设备提出要求

施。本条提出便民市场的配置应符合城镇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 明确便民市场的服务半径,提出便民市场的建筑面积要求。考虑 到部分老旧小区用地紧张,不具备独立的用地条件,因而提出可 以将小区固定区域场地一天内部分时间作为便民市场的用地,例 如在早上7点到9点为便民市场用地,其他时间是小区活动广场 用地。作为便民市场的固定场所应在活动结束后进行环境卫生 的打扫,避免影响原场地正常活动功能的开展。

5.5.9本条考虑到服务的便利性GB/T 38000.1-2019 标识系统信息交换 要求 第1部分:原则和方法,对便利店的选址和建筑面利

提出要求;考虑到小区的安全性,建议小区便利店有独立的出 口,小区要有独立的出入口。

本看服务便利性的原则,提出快递未端综合服务站可以与门卫、 物业管理、超市或便利店等、场所联合设置,也提出了快递末端综 合服务站的设备和服务人员以及其他服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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