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建筑面积的计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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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建筑面积的计算.pdf

31.2.2统筹法计算工程量的基本要求

心统筹法计算工程量的基本要点是:统筹程序、合理安排; 利用基数、连续计算;一次算出、多次应用;结合实际、 灵活机动。

3.1.2.3 基数计算

DB61T 306.9-2003 布尔羊强度育肥技术规范心一般线面基数的计算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四线: 心心心心心心 L中: 建筑平面图中设计外墙中心线的总长度。 建筑平面图中设计内墙净长线的长度。 建筑平面图中外墙外边线的总长度。 建筑基础平面图中内墙混凝土基础或垫层的净长度。 建筑物底层的建筑面积。 一册: 心工程量计算手册(造价手册)。

.1建筑工程量计算方法

3.2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2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2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结构外围水平投 影面积的总和。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 积3部分。它是衡量建筑技术经济效果的重要指标,如依据建 筑面积可以计算单位面积的造价以及单位面积的人工消耗指 标和王要材料消耗指标等。本节内容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 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一2005)编制,适用于新 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3.2.1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则及范围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 积;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 面积,净高在1.20~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 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心(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 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 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 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心(③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 算1/2面积。

3.2.1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则及范围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 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DB34T 2844.1-2017 大型低温超导磁体结构部件设计准则 第1部分:应力术语,净高在1.20~2.10m的 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 不应计算面积。 心(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 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 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 算1/2面积。 心(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 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 护结构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 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 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心(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

3.2.1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则及范围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 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心(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 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 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按一层计 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 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 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 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 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按一层计 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 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2.1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则及范围

3.2.1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则及范围

(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 者,应按雨篷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 (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水平投影 面积的1/2计算。 ? (18) 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 (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 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 (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建筑面积;建筑物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 跨面积内。 ? (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 筑面积。 ? (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 线计算建筑面积。 (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GB 1886.15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香叶酯,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 计算。

3.2.2不应计算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则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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