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048.2-2021 家用和类似用途干式真空吸尘器 性能测试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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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38048.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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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6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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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048.2-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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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048.2-2021 家用和类似用途干式真空吸尘器 性能测试方法.pdf

注3:参比真空吸尘系统的相关内容见附录D,其再校准的相关内容见附录E。 3.19 无绳动力吸嘴 cordlessactivenozzle 由电池供电、带有驱动机械的清洁头,并带有扰动装置帮助去除脏污。 3.20 手持式吸尘器handheldcleaner 不用于地板上清洁,使用者以站立位置使用的干式真空吸尘器。 注:手持式干式真空吸尘器可用于楼梯的清洁。 3.21 桶式真空吸尘器 cylindervacuum cleaner 用软管将分离的吸嘴与吸尘器外壳连接的便携式干式真空吸尘器,在使用时,仅吸嘴覆盖到需清洁 的表面区域, 注1:此类干式真空吸尘器一般放在地板上使用。 注2:此类干式真空吸尘器可带有可拆卸吸嘴、附件及连接管,用于地板清洁。 注3:吸嘴可带有扰动刷辅助清洁。 3.22 连接管 下tube 硬的长管或空心管,用于软管末端和不同类型吸尘器附件之间的连接 注:连接管可是固定长度或伸缩式空心管.带有动力或被动的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过程和测量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标准大气压(23/50) 温度:(23±2)℃; 相对湿度:(50±5)%; 空气压力:86kPa~106kPa。 为获得良好的重复性和再现性,温度和湿度条件要求保持在规定范围内。在试验过程中宜小心避 免变化。 在非标准大气压下进行试验和测量,环境温度应保持在(23土5)℃范围内

为尽量减小静电现象的影响,地毯试验应在平整地板上进行,地板由光滑的未经处理的松木胶合板 我同等板材组成,至少15mm厚,尺寸适于试验。 试验前,试验用设备和材料(装置、试验地毯、试验灰尘等)在4.1规定的标准大气压条件下应至少 放置16h。 地毯使用后,应按照4.1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静置保存。 不使用时,地毯应自由挂放或平铺放置,绒毛向上且无遮盖。试验期间存放地毯时,不应卷起。已 卷起的地毯在使用前应平放至少16h。

验非常重要。 如果绒毛方向和试验板平行,按适用的试验程序要求,地毯可用于该试验。如果绒毛方向与试验板 成一定角度,实验室根据需求调整试验板,用于进行可行的对比试验

除非有其他说明,试验应在充差为土1%的额定电压下进行,如果适用TB 10758-2018 高速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额定频率进行。 设计使用直流的干式真空吸尘器只在直流电源下运行,设计交、直流两用的吸尘器应在交流电源下 运行。未标注额定频率的吸尘器使用所在国家的公用频率(50士1)Hz或(60土1)Hz进行试验,且总谐 皮失真小于3%。 标有额定电压范围的干式真空吸尘器,如果该电压范围的限值之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10%,则应 在该电压范围平均值下测量。如果差值超过平均值的10%,则应在电压范围的上限值和下限值均进行 则量。 如果额定电压不同于有关国家的标称系统电压,在额定电压下测量得出的结果可误导消费者,可要 求进行附加测量。如果试验电压不同于额定电压,应在报告中说明

4.4干式真空吸尘器的试运行

一台新干式真空吸尘器初始试验之前,应在无强制空气流速条件下运行至少2h以确保充分磨合。 对于动力吸嘴,扰动装置应运行但不要接触地板。 系列试验之前,样品的老化度、状态以及产品使用情况都应记录

4.5干式真空吸尘器的

如果十式真空吸尘器使用一次性集尘器,应在每次测量之前装备新的集尘器,该集尘器为推荐型号 或由吸尘器制造商提供 如果干式真空吸尘器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集尘器(如单独的原装集尘器或如与外壳是一体的集尘 器),每次测量之前,应将集尘器和不借助工具可以拆卸的过滤材料根据制造商的说明清洁至与原始质 量相差1%以内或者2g,取较轻者。 有些可重复使用的集尘器由一个刚性容器和一个整体式过滤器组成。这种情况下,该容器和过滤 器视为集尘器,宜作为同一单一部件处理。 带有分离装置的干式真空吸尘器,分离装置是器具的一部分,用于将灰尘从气流中分离出来并/或 带有用户不借助工具就可更换和清洁的附加过滤材料,这些特定装置的质量应纳人灰尘去除能力的 计算。 装有一次性或可重复使用的集尘器的十式真空吸尘器可带有二级过滤装置,该装置对除尘能力试 验结果影响很小,但是对过滤效率和寿命试验有影响。该装置的更换或者维护应符合相关标准条款的 要求,并按制造商的说明书进行

4.6王式真空吸尘器的运行

为进行正常的试验操作,干式真空吸尘器及其附件应按照制造商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和调整。清 洁头控制装置应调整到恰当的清洁档位并注明。任何安全相关的装置应准许动作, 对于带有多个清洁头的干式真空吸尘器,在进行5.1~5.6的清洁试验时应使用制造商使用说明中 推荐的清洁头。若无推荐,应联系制造商或使用适用于该试验目的最大宽度的清洁头进行试验并在报 告中说明。 对于具有多档位的清洁头,在进行5.1~5.6的清洁试验时应使用制造商使用说明中推荐的档位, 若无推荐,联系制造商确认适当的档位。如果制造商无法提供,应使用清洁头的默认档位。每个试验使

4.7每次试验前的预置

如米十式具其空吸生器 吸尘器机器及其附件应在4,4规定目 下运行至少10min直到稳定状态

为得到可靠的试验结果,清洁头需按一定的速度在试验表面运动但不需在清洁头上施加额外的 压力。 宜使用7.3.12所述的机械操作装置模拟干式真空吸尘器的手持运行。带吸嘴吸尘器的管柄或其 也吸尘器的手柄应连接在线性驱动器上,从而使其中心保持在试验表面上方(800士50)mm处。对于没 有旋转接头的吸嘴,应在允差范围内调节手柄高度,使得清洁头的底部与试验表面平行。如果不可行, 申缩管的长度可做适当调节。任何调节应记录。 线性驱动器可由电机驱动或手动操作,应记录其操作方式

所有性能试验应在同一干式真空吸尘器上完成,该吸尘器应连接其附件(如有)。 为增加试验结果置信度,宜最少对3台干式真空吸尘器进行试验, 模拟吸尘器在正常使用中可经受的应力,并可能引起吸尘器性能损伤的试验,可需要额外的可更换 部件。此类试验应在整个试验程序的最后进行

注1:本文件提及的参比吸尘器仅可用于实验室内部比对试验,不适用于实验室之间比对试验 实验室中用于确定除尘能力的试验地毯的状态会随时间而改变,例如由于磨损或积尘。因此,应定 期使用3.17定义的室内参比吸尘器检查地毯情况,以验证所获得试验结果的有效性并进行记录。 如果使用3.18定义的参比真空吸尘系统(RSB),则宜通过比较DPUcal和DPUrer的测试值监测威尔

锁试验地毯的状况。 注2:DPUcal和DPUrer的定义见D.5。 如果DPUal和DPUrel之间的差异大于5%,建议: 更换地毯; 一校准RSB; 一检查实验室环境和试验过程。 由于动力吸嘴和被动吸嘴在地毯上除尘能力可能不同,所以动力吸嘴和被动吸嘴的试验结果不应 进行比较。 被动吸嘴使用的地毯只应使用被动吸嘴进行表面清洁,动力吸嘴使用的地毯只应使用动力吸嘴进 行表面清洁。

符合7.3.1要求的试验

应使用符合7.3.1要求的试验板

5.1.2试验区域和运行长度

试验区域的长度(700士5)mm,宽度等于清洁头宽度(3.7)。 试验区域的前后应分别增加至少200mm和300mm的运行长度用于清洁头的加速和减速。 因此,对于给定试验长度700mm,运行长度至少为1200mm。在行程开始时,清洁头的前边缘的 中心线对准加速区起始位置的中心线,准许有200mm的距离用于加速。试验过程中清洁头应通过整 个试验区域,为了留有适当的距离用于减速,清洁头有效深度的后边缘至少通过试验区域末端200mm。 返回行程采用相同的方式直至清洁头的前边缘沿返回到试验区域前的加速区的起始位置。 清洁头的有效深度应以(0.50士0.02)m/s的稳定运行速度直线通过整个试验区域。 宜使用机械操作装置(见4.8)对往复运行进行最优控制, 使用两个7.3.4要求的夹紧装置导引清洁头以直线运动通过整个试验区域,同时保证对清洁头的 气流不产生干扰。 带有自驱动装置的干式真空吸尘器,应尽可能以规定的(0.5土0.02)m/s的速度运行,否则按照真 空吸尘器自身运行速度运行

5.1.3去除残留灰尘

5.1.4试验灰尘分布

试验灰尘,按照7.2.2.1要求的1型,以50g/m²的密度尽可能均匀覆盖所有的试验面积。 试验灰尘的质量根据公式B×0.7m×50g/m²计算,式中B为清洁头宽度[单位为米(m 为试验区域长度。

5.1.5集尘器的预处理

为了使湿度影响最小,集尘器应按照以下方式进

1)该方法正在修订中,可能会由硬地板上的碎片拾取试验替代。

干式真空吸尘器在试验之前装配干净的集尘器,并且吸嘴和清洁表面之间气流畅通运行2min或 运行至输人功率稳定, 预处理之后,对集尘器和任何不借助工具就能拆卸的过滤器进行称重。应记录质量后将集尘器和 过滤器放回原处。 由于在2min中的预处理中,气流可能对集尘器质量有影响,所以在称重之前宜注意确保集尘器质 量已经稳定。

5.1.6除尘能力的确定

应分别进行3次试验,每次试验包含一次往复运行。每次试验后,在真空吸尘器关闭之前清洁头应 拾升至清洁表面以上至少50mm。 每次试验后,用有良好沾灰能力的合适干布擦拭试验板表面,在擦拭前后对干布进行称重以确定清 洁后残留灰尘质量,被推出试验区域的灰尘也应包含。除尘能力为所有测量值的平均值,以百分数(%) 表示。 3次试验的平均值按公式(1)和公式(2)计算: KB(3) =(KBI + KB + K) /3 ···() 式中: KB=100X(mdm,)/md K,(i)i 次试验的除尘能力平均值,% :

5.2带有缝隙的硬地板上的除尘

试验表面按7.3.2的规定,是带有可移动缝隙铝质镶条的木制试验地板,缝隙与运行方向成45°角。 试验板可装夹在7.3.12要求的试验装置上,手动操作试验时,试验板放置在地面上。 使用两个按7.3.4规定的夹紧装置导引清洁头以直线运动通过整个试验区域。该装置宜高于试验 表面10mm以保证无扰流

5.2.2试验灰尘的分布

验板上,避免晃动。 缝隙内灰尘的线密度应在0.0340g/mm0.0290g/mm范围之间,否则应重复上述操作。 注:每个清洁周期的最后一次试验后,清理干净缝隙中的灰尘。

5.2.3除尘能力的确定

在一次试验期间,清洁头通过缝隙以平行的方式往复运行,运行速度为(0.50士0.02)m/s,清洁头保 持对准试验板的中央。进行5次往复运行后,镶条裂缝内灰尘去除量由镶条在清洁前后的质量变化确 定,两个值都应记录。 除尘能力以百分数(%)表示,按公式(3)计算缝隙中灰尘去除量,清洁头宽度(3.7)按倾斜45°角 计算:

式中: ker 一个单独周期的除尘能力,%; m 试验前缝隙中的灰尘量,单位为克(g); 试验后缝隙中残留的灰尘量,单位为克(g); L 缝隙长度,单位为米(m); B 一清洁头宽度,单位为米(m)。 两次清洁周期的平均除尘能力按照公式(4)计算

式中: kcr 一一一个单独周期的除尘能力,%; m—试验前缝隙中的灰尘量,单位为克(g); m.—试验后缝隙中残留的灰尘量,单位为克(g); L缝隙长度,单位为米(m); B 一清洁头宽度,单位为米(m)。 两次清洁周期的平均除尘能力按照公式(4)计算:

应进行2次独立试验,建立5次往复运行的除尘能力值平均值为尺er,并分别记录。

应使用7.2.1要求的试验地毯,记录选择地毯的类型。应按7.2.1.4要求准备好地毯。由于湿度对 试验的显著影响,在试验开始前,地毯应在标准大气压的试验环境中放置至少16h。 用于比对试验的首选地毯是威尔顿地毯(见7.2.1.3.2),如果需要其他地毯用于试验,那么该地毯应 在7.2.1.3所列举的地毯中进行选择。 在试验过程中,使用地毯夹紧装置(见7.3.4)使地毯在试验表面保持固定的位置。地毯一端应固定 在试验板的末端,即向前运行的起点。在地毯另一端应施加60+1°N的力以定义地毯在试验时的受力。

5.3.2试验区域和运行

试验区域的前进运行方向应与地毯绒毛方向(制造方向)保持一致。试验区域长度是(700主5)mm,觅 度为清洁头宽度(3.7)。 试验区域的前后应分别增加至少200mm和300mm的运行长度用于清洁头的加速和减速。 因此,对于给定试验长度700mm,运行长度至少为1200mm。清洁头的前边缘中心点应与加速 区开始边缘的中心线对齐,准许有200mm的距离用于加速。清洁头应运行至运行区终端。清洁头有 效深度的后边缘至少超过试验区域末端200mm,从而留有适当的距离用于减速,返回运行时仍然是相 同的方法直至清洁头的前边缘和试验区前的加速区开始边缘对齐。 清洁头的有效深度应以(0.50土0.02)m/s的稳定运行速度直线通过整个试验区域。 带有自驱动装置的干式真空吸尘器,如可能,应以规定的(0.50士0.02)m/s运行速度操作,否则按 照真空吸尘器自身运行速度运行。 宜使用机械操作装置(见4.8)对往复运行进行最优控制。 试验中,使用两个夹紧装置使地毯在试验表面保持固定的位置,并导引清洁头以直线运动通过整个

5.3.3试验地毯要求

5.3. 3. 1一般要求

每次试验前,试验地毯应去除残留灰尘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预处理

5.3.3.2去除残留灰尘

为清洁地毯,宜使用合适的地毯拍打机,如7.3.3所述 如果地毯拍打机有外罩,则应在清洁周期结束后立即将地毯移走,以避免地毯纤维风十。 如果不使用地毯拍打机,地毯应翻倒朝下平放在一个硬制的沙网支架上,手工或使用动力清洁头拍 打。拍打之后,宜使用有较好灰尘清洁能力的干式真空吸尘器进行一个周期的残余灰尘清洁。用于被 动清洁头试验的地毯只应由被动清洁头进行清洁(动力清洁头可用于地毯反面的振动拍打)

5.3.3.3确认和预处理

试验地毯清洁后,试验样机应安装一个干净的集尘器(见4.5),以确认地毯达到没有可见灰尘的程 度,如果5次清洁循环中灰尘去除量小于0.2g,则认为已经达到要求;如果大于0.2g,则重复该步骤直 到达到要求为止。 注:即使从地毯上清除剩余灰尘的设备足够可靠,能使地毯达到可接受的程度,为确保湿度对试验地毯的影响最小 化,进行这一预处理程序仍然很重要 为防止灰尘逐渐浸入地毯,试验地毯质量宜尽可能保持接近初始清洁状态的质量

5.3.4试验灰尘分布

试验灰尘按照7.2.2.2要求应按(125土0.1)g/m²均匀分布,并尽可能均匀地覆盖所有试验区域。 灰尘量按公式BX0.7mX125g/m²计算,式中B为清洁头宽度,单位为米(m),0.7m为试验区域 长度。为保证试验区域灰尘分布均匀,宜使用7.3.5描述的灰尘分撒器,通过观察地毯上的布灰情况对 该灰尘分撒器进行调整

5.3.5地毯上灰尘的埋入

按照7.3.6.1的要求,应用滚轮沿着地毯绒毛方向进行10次往复运行把灰尘压入地毯中。滚轮 0.50士0.02)m/s匀速压过试验区域,向前运行方向为绒毛方向。确保整个区域被完整均匀压 后地毯放置10min,以便其从碾压中恢复至常态

5.3.6集尘器的预处理

为了减小湿度的影响,集尘器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预处理。 由于干式真空吸尘器的气流可导致静电积聚,且可能于2min的预处理过程中影响集尘器称重,因 比集尘器质量应在读数稳定后记录。集尘器的接地有助于释放静电,从而得到更精确的质量。 被测干式真空吸尘器在装有干净或清洁过的集尘器或过滤器后应在无气流阻碍的状态下运行 2min,如可在地毯从碾压状态复原的10min中运行。 预处理之后,所有集尘器和可拆卸过滤器从十式真空吸尘器拆下进行称重。记录质量后将集尘器 和过滤器放回

5.3.7除尘能力的确定

每次清洁之前,按照5.3.4~5.3.6顺序的准备工作全部操作一遍 10

应运行3个单独的清洁周期,每个周期包含5次往复运行。第5次往复运行之后,清洁头应拾离地 毯至少50mm高。在每次清洁之后,在关闭干式真空吸尘器之前应晃动所有软管和金属管。电机完全 停转之前,集尘器不应取下。 一旦吸尘器完全停转,小心取下集尘器和可拆卸过滤器并再次称重。吸尘过程中,干式真空吸尘器 可能产生静电积聚,因其影响,记录质量之前应确保集尘器已经完全稳定。 除尘能力的计算是以集尘器和可拆卸过滤器在4.5定义的条件下和布过灰尘的试验区域上进行 5次往复运行后的质量增加的比值来表示。3次试验的平均值按公式(5)和公式(6)计算: K()=(KKT±K3

示例:KT的值分别为45%、47%和49%,差值为4%,因而应增加2个清洁周期 注1:如果试验结果的可重复性持续出现问题,且结果呈下降趋势,则参考4.5,在试验过程中对设备进行称重。 如果第一个清洁周期的试验结果与后两个相比超过3%,准许在增加2个清洁周期前重复该试 干除尘能力,应记录其平均值、取值范围、清洁周期次数和所用地毯类型。 注2:用参比真空吸尘系统来修正除尘指数,见D.5

5.4.1试验设备和材料

如图1所示,试验中应使用两块木板或其他合适材料组成T形直角器。该装置应有足够的重量以 保持在试验时不移动,或使用夹紧装置或配重

5.4.2试验灰尘分布

按照7.2.2.1要求准备足够量的灰尘,灰尘覆盖的区域应尽量接近T形装置的末端,以确 可视性。

5.4.3沿墙边去除灰尘能力的确定

1形装直放任灰生復盖的试验表面上,如采而要,使用夹系装直或配重。放到地逐上时,1字形的 长端应与地毯的绒毛方向平行(见图1)。 清洁头以(0.25士0.05)m/s的速度分别沿T形装置长端的两侧进行一个往复运行,在向前运行至 咚点时暂停2~3S,以确定前端清洁的极限。 未清洁的可视区域的宽度是沿看T形装置的长端和横梁分别取三等分的点进行测量,精确到 毫米(mm),三组平均值代表了清洁头两侧和前端的除尘能力,记录所有数值。见图2。

38048.22021/TIEC628

5.5从地毯和装饰中去除纤维

5.5. 1 般要求

王式真空吸尘器应装配用于清洁待测表面的清洁头

5.5.2地毯上去除纤维能力

5.5.2.1试验地毯

移除消洁头后,对灰尘分布受影响最小区域(A)进行测 量。忽略任意残留的灰尘颗粒或皮带防护装置运行的区域

应使用符合7.2.1.3.2要求的威 维去除试验的地毯不应进行其他试验 每次试验前试验地毯表面应 见纤维为止

5.5.2.2纤维分布

板厚度3mm,95个孔,孔直径30mm,无 模极应放置在试验地提

图3纤维在试验地毯分撒装置模板

应手工将符合7.2.3要求的(150士5)mg的纤维材料分成大致相当的95份,随后用拇指轻轻按压 进分撒装置的孔中心,不得搓揉或捻。 去除分撒装置后,用符合7.3.6.2要求的滚轮进行五次往复运行,使纤维埋入地毯中。运行方向应 垂直于地毯经线方向,运行速度约为0.5m/s。如果滚轮长度小于1m,滚动直至试验区域全部覆盖 为止。

5.5.2.3地毯上去除纤维能力的确定

每次试验之前NB/T 25056-2016 核电厂常规压力容器焊接修复技术规程,应去除粘在清洁头上的纤维。 如图4所示,清洁头以乙字模式通过纤维覆盖区域一次,方向与地毯经线方向成直角。如果清洁头 的宽度不是试验区域宽度的整数倍,那么最后的一次运行要确保试验区域被完全覆盖。最终停止位置 如图4。 试验区域完全几何覆盖所需的移动次数按公式(8)计算如下

NsTR一行程数,圆整至下一个整数; W—试验区域的宽度(1 000 mm); B 一 清洁头的宽度。 残留的纤维可沿绒毛方向通过不特定的运行模式去除。运行速度应为(0.5士0.05)m/s,试验过程 中应注意清洁头要完全与试验地毯接触

纤维去除的清洁时间是试验区域完全几何覆盖所需的时间加上去除剩余纤维所需的时间。 所有几何覆盖区域所用时间t。,单位为秒(s),按公式(9)计算:

?L+/B?+L2 t,=NSTRX (9) 1000 式中: 长度,等于吸嘴深度(mm)+780mm; B 清洁头宽度; V一一移动速度。 应记录去除所有纤维(操作者在站立的位置目视判断)的时间,如果清洁时间超过180S,停止清洁, 应分别进行3次试验,取3次的平均值作为纤维去除能力,去除清洁头上的纤维的时间不应考虑。

GB/T 27652-2011 防腐木材化学分析前的预处理方法5.5.3装饰上去除纤维的能力

应使用符合7.2.6要求的试验垫。每次试验前,试验垫表面应彻底清洁直到垫子上没有肉眼可见 的散落纤维为止。 试验垫应放在木质框架上,如图5所示,工作高度高于地板480mm。框架上应提供一个可调节的 停止带,该停止带应放置于试验垫上,且在试验过程中保持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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