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647-2019 城镇内涝防治系统数学模型构建和应用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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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647-2019 城镇内涝防治系统数学模型构建和应用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3.0.1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规划设计应采用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类 学模型;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运行管理宜采用城镇内涝防治系统娄 学模型

宜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宜采用框架模型,模拟对象宜 包括城镇河道和雨水或合流主干管渠: 2排水分区专项规划宜采用分区模型,模拟对象宜包括城 镇河道、市政雨水管渠或合流管渠; 3片区排水工程的方案设计和评估宜采用精细模型,模拟 对象宜包括模拟范围内的雨水设施;

3.0.3数学模型的构建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型采用的计算方法、基础数据精度和准确度、率定与 验证的标准应取决于模型的目标; 2模型基础数据的输人、模型参数的选取和边界条件的设 置,应能反映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的规划条件或实际情况; 3应完整记录模型构建的工作流程和数据文件, 3.0.4数学模型构建和应用的基本流程宜包括模型构建和测试、 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模型分析和应用、成果编制和模型验收。 3.0.5各地区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城镇内涝防治数学模 型构建和应用的定额

DL/T 5135-2013 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4.1.1建模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城镇内涝防治系统模拟、输入输出和计算结果可 视化的功能; 2计算模块应包括产流模型、地表汇流模型、管网水力模 型、河道(明渠)水力模型和地表漫溢模型。 4.1.2模型中使用的空间数据,采用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应 协调一致。

下垫面数据、排水管网和附属设施数据、城镇河道数据、流量和

1评估通过径流峰值流量的设施时,应采用短历时设计暴 雨或短期实测降雨数据,且数据间隔时长不应大于5min; 2评估通过或容纳降雨径流总量的设施,或评估区域内涝 风险时,宜采用长历时设计暴雨或长期实测降雨数据,且数据间 隔时长不宜大于10min。 4.2.3地面高程数据的精度应根据模型类型确定。精细模型地 面高程数据的测图比例尺不宜小于1:500,分区模型不宜小于 1:5000,框架模型不宜小于1:10000。

率、粗糙系数、坡度、下渗能力。

率、粗糙系数、坡度、下渗能力

罕、租系数效、坂皮、下诊能力 4.2.5排水管网和附属设施数据收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坊 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的有关 规定。

4.2.5排水管网和附属设施数据收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

4.2.6城镇河道和易涝区数据

4.2.6城镇河道和易涝区数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河道及明渠应包括高程、综合糙率和水位、流量资料; 2易涝区应包括高程和积水水位; 3涵洞、闸坝、主要跨河建(构)筑物和排涝泵站应包括 几何尺寸、运行水位、水闸和泵站的运行规则。 4.2.7流量和水位监测数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排水防 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的有关规定,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测点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框架模型每10km²至少应布置1个监测点; 2)分区模型每5km²至少应布置1个监测点; 3)精细模型每个汇水分区至少应布置1个监测点,若汇 水分区面积超过1km²,每1km²至少应布置1个监 测点。 2雨季流量监测时,至少应选择3场不同程度的降雨。 4.2.8运行资料应包括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运行数据和运行模式。 4.2.9边界条件应包括外部人流和系统排放口水位等资料,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能力评估模拟分析时,管道模型下游边界条件应按 设计边界设定; 2内涝风险分析时,管道模型下游边界条件可按实测数据、 河道模拟数据或规划要求设定。

4.3.2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应进行评估,并应符合下列

4.3.2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应进行评估,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评估甄别数据异常值,并进行修正; 2 应检查并验证系统拓扑关系: 3当数据不满足建模要求时,应补测; 4应设定数据来源标签。 4.3.3集水区划分应考虑地形、地貌、地标覆盖情况、雨水和 合流制管网布局等因素,并应计算子集水区面积和不透水面积比 等参数。 4.3.4模型概化范围和程度应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简化地势低洼点附近的模型节点; 2宜对删除的管道和检查井等设施的蓄水容积进行补偿。 4.3.5模型构建过程中,应建立数据调整、增补、删减的日志 4.3.6计算方法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产流模型和地表汇流模型的计算方法宜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 2城镇河道宜采用一维水力模型,城市周边河流可选一维 或二维水力模型,当洪水超出河道堤防高程并在城镇内演进时, 宜采用河道一维及平面二维数学模型耦合的方法进行计算; 3管网水力模型和河道(明渠)水力模型宜采用动力波模 拟,当降雨数据为长期实测降雨数据时,在不影响模型计算稳定 性的前提下,可采用运动波模拟

合流制管网布局等因素,并应计算子集水区面积和不透水面积比 等参数。

4.3.4模型概化范围和程度应进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

1不应简化地势低洼点附近的模型节点; 2宜对删除的管道和检查井等设施的蓄水容积进行补偿。 4.3.5 模型构建过程中,应建立数据调整、增补、删减的日志

1产流模型和地表汇流模型的计算方法宜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的有关规定; 2城镇河道宜采用一维水力模型,城市周边河流可选一维 或二维水力模型,当洪水超出河道提防高程并在城镇内演进时, 宜采用河道一维及平面二维数学模型耦合的方法进行计算; 3管网水力模型和河道(明渠)水力模型宜采用动力波模 拟,当降雨数据为长期实测降雨数据时,在不影响模型计算稳定 性的前提下,可采用运动波模拟。 4.3.7自排系统边界水位(过程线)应与每个自排排放口对应

4.3.7自排系统边界水位(过程线)应与每个自排排放口对应

4.3.8模型应包括管网、地形、河渠等要素。

4.4.2模型测试应符合下列规

1 模型应正常运行 2除节点有调蓄能力外,节点流量连续性误差不应大 于10%; 3系统流量连续性误差不宜大于5%

5.0.1模型参数率定和验证流程宜包括模型初始参数设置、参 数敏感性分析、实测数据质量评估、模型参数率定、模型验证以 及编写报告。

数敏感性分析、实测数据质量评估、模型参数率定、模型验证以 及编写报告。 5.0.2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应采用相互独立的实测数据,且实 测数据应来源于物理特征一致的城镇内涝防治系统, 5.0.3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宜采用现场流量、液位、积水范围 和积水深度等测量数据;当缺少测量数据时,可采用历史记录。 5.0.4当构建内涝防治系统规划数学模型时,模型参数应根据 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工况合理确定。 5.0.5当采用实测数据进行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时,至少宜采 用3套独立降雨的实测数据作为模型基础数据,并至少应对2套 实测数据和模拟结果进行对比,数据偏差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模拟和实测的总水量偏差不应大于20%,时间序列数据 模拟和实测的峰现时间偏差不应大于1h,峰值偏差不应大 于25%; 2时间序列数据纳什效率系数不应小于0.5。 5.0.6采用历史记录进行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时,模拟结果应 能反映实际内满和水和溢流状源

用3套独立降雨的实测数据作为模型基础数据,并至少应对2套 实测数据和模拟结果进行对比,数据偏差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模拟和实测的总水量偏差不应大于20%,时间序列数据 模拟和实测的峰现时间偏差不应大于1h,峰值偏差不应大 于25%; 2时间序列数据纳什效率系数不应小于0.5。 5.0.6采用历史记录进行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时,模拟结果应 N一

5.0.6采用历史记录进行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时,模拟结果应

6.1.1用于分析和应用的模型,应进行验证。当模型基于规划 数据构建时,应核实模型参数合理性。 6.1.2模型应用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规划设计和管理时,应采 用规划竖向和下垫面等数据

6.2.1模型可对系统整体、集水区、节点、管道、河道(明 渠)、蓄水设施、泵站等内容进行分析,并可评估内涝状况 6.2.2模拟分析结果可采用专题图、时间序列图、纵断面图、 散点图、统计表格、统计报告等方式表达。 6.2.3模型可应用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现状设施评估、城镇内 涝防治系统规划设计、在线预警预报与辅助决策支持等。 6.2.4模型应用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现状设施评估时,应进行 系统水力状况评估和系统运行状况评估。 6.2.5模型应用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规划设计时,应确定降雨 设计重现期和排放口水位条件,并应进行方案评估和优化 6.2.6当模型应用于在线预警预报、辅助决策支持和管理时 应与在线监测数据采集系统结合

6.2.5模型应用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规划设计时,应

6.3.1模型管理部门应定期备份模型数据库,备份方式及频次 宜符合下列规定: 1自动全备份宜每月1次,且在模型升级补丁前宜进行人

工备份; 2自动增量备份宜每日1次。 6.3.2当城镇内涝防治系统发生结构性改变或功能性改变时, 数据库应进行更新,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 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的有关规定。

7.1.1模型开发方应对模型进行成果编制。 7.1.2 成果编制应包括专题报告和模型附件

7.1.1模型开发方应对模型进行成果编制。

7.2.1专题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资料收集、模型构

7.2.1专题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资料收集、模型构建和测试 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模型分析和应用等内容

1项目背景和模型目标; 2模型类型和模型适用条件; 3城镇内涝防治系统、产流区、人口概况、集水区类型、 地形地貌和现状运行状况等情况描述; 4 技术路线图。 7.2.3 资料收集章节应包括下列内容: 数据清单、各项数据来源和收集日期; 2 数据库字段说明及数据对照表; 3 未包括在测量报告中的测量资料: 4 下垫面解析资料; 5 数据融合及质量控制。 7.2. 4 模型构建和测试章节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模型结构确定; 2 数据检查、数据标签设置、缺失数据推断; 3 模型简化说明; 4 模型参数设置;

5 模型稳定性测试。 7.2.5 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章节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工作说明; 2 模型率定和验证标准说明; 3 结果比较及模型调整说明。 7.2.6 应根据模型项目应用目标确定模型分析和应用章节内

.3.1模型件位包括模型说明文件和模型工程 模型数据记录、测量数据记录和模型过程与结果数 7.3.27 模型说明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数据成果说明及清单索引; 水文和水力模型及参数取值说明: 模拟方案说明。 7.3.3 模型工程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模型空间及属性数据; 2 时间序列数据; 3 模型运行结果; 4 其他模型文件。 7.3.4 模型数据记录宜包括下列内容: 1 系统原始数据记录; 2 修改增补数据记录: 3 模型参数设置表; 4 时间序列数据表; 5 其他数据记录。 7.3.5 测量数据记录宜包括下列内容: 1 测点分布图; 2水位测量数据记录: 3流量测量数据记录;

4 其他测量数据记录。 7.3.6 模型过程与结果数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率定过程和结果数据; 2 验证过程和结果数据; 3分析过程和结果数据

3.0.37 模型验收应提供可运行的模型文件、模拟场地、机器及 浦助的文献资料等,应由模型验收单位对提供的模型文件进行运 行和审查。

8.0.4 模型验收审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型基础数据应完整、准确; 2 模型参数应合理、科学; 3 模型结果表达应准确、适用。 8.0.5 模型基础数据审查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排水 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的有关规定。 8.0.6 模型边界条件的审查应为模型上游、下游和降雨等边界 条件的合理性。 8.0.7 模型参数的审查应为模型结构和参数选择的合理性。 8.0.8模拟结果表达应直观、准确,并应满足成果编制和项目 应用要求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1 总则 (22) 3 基本规定 (23) 4 模型构建和测试 (26) 4. 1 一般规定 (26) 4. 2 数据需求 (26) 4. 3 模型构建.· (30) 4.4 模型测试 (34) 5 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 (36) 6 应用和维护 (41) 6. 1 一般规定· (41) 6. 2 模型应用… (41) 6. 3 模型维护 (49) 7 成果编制 (50) 7. 1 一般规定 (50) 7. 2 专题报告 (50) 7.3模型附件· (51) 8 模型验收 (53)

1.0.1海绵城市建设在我国正迅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 目标一一“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建设 的目标一致。城镇内涝防治系统包括源头减排系统、排水管渠系 统、排涝除险系统及应急管理系统,汇水面积一般较大,雨水设 计流量宜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因而其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 需要城镇内涝防治系统数学模型构建和应用的技术支撑。 城镇内涝防治系统数学模型是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的合理抽象 与概化。利用数学模型,能在各种设定情景下,模拟地表产流 汇流规律、排水管网运行特征、地表积水状况等,分析城镇内涝 防治系统的运行规律,以便对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的规划、设计和 运行管理作出科学的决策。 1.0.2本规程适用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数学模型构建和应用的 全部过程,包括模型构建和测试、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模型分 析和应用、成果编制以及模型验收。 1.0.3城镇内涝防治系统数学模型的应用,需引用的标准涉及 两个主要方面,分别为城市水务和数学模型应用,其中城市水务 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城镇内涝防治技 术规范》GB51222等。数学模型方面,国内的标准相对较少, 自前实行的标准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 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等。

.0.2本规程适用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数学模型构建和应用的 全部过程,包括模型构建和测试、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模型分 斤和应用、成果编制以及模型验收

1.0.3城镇内涝防治系统数学模型的应用,需引用的标准

两个主要方面,分别为城市水务和数学模型应用,其中城市水务 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城镇内涝防治技 术规范》GB51222等。数学模型方面,国内的标准相对较少 自前实行的标准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 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等

象主要包括城镇河道和雨水(或合流)主干管渠。 模型目标包括: 1)模拟特定位置的流量和特定区域的水力边界条件,如 排放口(包括排河口、排湖口或排海口等)、泵站等; 2)模拟干管或截流管的水力边界条件,为分区或精细模 型提供下游水力边界条件: 3)为整个集水区提供全面评估,既可以是重大开发项目 对干管的影响评估,也可作为排水管网主要改造方案 的初步评估。 2分区模型一般用于特定排水分区专项规划和研究,宜包 括城镇河道、市政雨水管渠或合流管渠。 模型且标包括:

1)确认集水区内的水力问题,包括评估易涝区域、超载 管段、截流管以及合流制系统溢流井和其他附属构筑 物的水力特性; 2)初步评估改造方案: 3)未来规划发展影响评估。 3精细模型一般用于片区排水工程的方案设计和评估,宜 包括城镇河道和模拟范围内的雨水设施。 模型目标包括片区排水工程的详细研究、方案评估和方案详 细设计。 4技术人员可根据建模目的、项目委托要求等各种限制因 素选用模型,在同一项目中可同时用到其中1类及以上模型。 3.0.3模型构建和应用的原则分为目标性原则、真实性原则、 完整性原则。 3.0.4模型的构建与测试工作主要包括模型结构的确定,基础 资料收集及测量,产流/汇流模型的选择和参数设置,形成河道 (明渠)或管网的水力模型,并对水力模型进行核查及稳定性 测试。 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工作主要应用历史监测数据或现场监测 数据对模型中的参数进行合理范围内的设置及调整,使模型能够 模拟实际情况,并可用于后续分析与应用。 模型分析和应用工作主要包括对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的评估、 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涝预警等应用。 成果编制主要包括模型技术报告和相关附件,以便对模型进 行审查、存档和升级。 模型验收主要包括模型基础数据、模型边界条件、模型参数 和模型结果,需经审查后验收

3.0.5城镇内涝防治系统数学模型定额可按表1的标

1 城镇内涝防治系统数学模型定额

注:1按用地规模分级计费,如本级计费低于上一级最高收费,则以最高收费为 准计费。 2 按管道、河道(明渠)布设密度以及地形地势复杂程度,可乘1.0~1.3 的调整系数。 3难度系数调整:框架模型为0.5、分区模型为1.0、精细模型为2.0。 4考虑资料齐全及获取难度,调整系数取1~2,特殊区域资料费用单列。 第三方验收根据工作量可按定额的10%~15%比例收费 十费基价为15万元,实际操作可根据难度乘1.1~1.5的调整 数

第三方验收根据工作量可按定额的10%~15%比例收费, 计费基价为15方元,实际操作可根据难度乘1.1~1.5的调整 系数。

4.1.1市场上存在各种内涝防治系统模拟软件,它们在各种水 力条件下的模拟能力、复杂负荷状况的处理、可用输出格式上, 具有不同的特点。仅具有计算功能的小型软件或电子表格仍旧充 许用于内涝防治系统模拟的同时,专为模拟内涝防治系统开发 的,具有便于操作的图形用户界面和强大数据处理能力的软件包 乃在不断完善和改进。 模拟工具选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考虑为实现建模自的 的模拟条件;了解建模工具目前在解决类似问题中的应用情况; 购买、更新升级和培训的成本,建模工具提供方可提供的培训和 服务情况;掌握建模工具操作的必需知识和技能;与目前计算机 系统(软件和硬件)的兼容性;数据输入方式与GIS、CAD等 软件的数据交换能力;计算结果的表达能力等。

4.2.1数据是每个模型的关键元素,项目目标和模拟工具限定 了数据需求。数据需求可分为八类,即降雨数据、地面高程数 据、下垫面数据、排水管网和附属设施数据、城镇河道数据、流 量和水位监测数据、运行资料、边界条件等,详见表2。

表2数据需求和数据源

4.2.2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规划设计中,设计暴雨用于确定内涝 防治设施的尺寸,降雨输入步长一般为5min。参照现行国家标 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关于设计暴雨过程线的有关 规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设计暴雨过程线,设计暴雨可包括不同 重现期的降雨过程线。短历时暴雨过程线主要用于基于峰值流量

的设施计算和评估,分析管道超载和城镇内涝等情况;长历时暴 雨过程线主要用于评估区域内涝风险或调蓄池等水量相关的设施 运行状况等。 实测降雨包括短期实测降雨和长期实测降雨。短期实测降雨 常指一场降雨情况,主要用于校验模型参数,降雨输人步长一般 小于5min;长期实测降雨指1年或多年降雨数据用于评价内涝 防治设施的长期运行能力,降雨输入步长不宜大于10min。

4.2.3对于精细模型,测图数据需要区分道路、人行道、绿地 和房屋等地块数据

或规划图等。有条件时,也可源自高分辨率的航拍航测数据等资 料。数据处理时,应在同一坐标参考系下与排水管网数据进行空 间叠加,便于获取集水区下垫面参数。

4.2.5排水管网数据包括排水管渠、排水泵站及附属构筑

基础数据信息,数据信息的格式和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 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的有关规 定执行。可采用排水设施运营单位的基础数据库信息、测绘管线 数据以及竣工资料数据。缺失或可疑的数据需经现场踏勘补测获 取,或者根据经验选用。

基础数据信息,数据信息的格式和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 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的有关规 定执行。可采用排水设施运营单位的基础数据库信息、测绘管线 数据以及竣工资料数据。缺失或可疑的数据需经现场踏勘补测获 取,或者根据经验选用。 4.2.6河道和易涝区属性资料主要包括:高程数据、综合糙率 及水位、流量资料。高程数据用于描述水流流经区域的几何形态 (如河道的横、纵断面),以便计算水流运动过程中的各个水力要 素;综合糙率是反映水流流经区域因过水断面形状、组成材质、 水流状态等因素对水流产生阻力大小的重要参数;水位、流量数

4.2.6河道和易涝区属性资料主要包括:高程数据、综合

及水位、流量资料。高程数据用于描述水流流经区域的儿何形态 (如河道的横、纵断面),以便计算水流运动过程中的各个水力要 素:综合糙率是反映水流流经区域因过水断面形状、组成材质 水流状态等因素对水流产生阻力大小的重要参数;水位、流量数 据主要用作模型的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或者用于模型参数的率 定和验证。 涵洞、闸坝、主要跨河建(构)筑物和排涝泵站等工程属性 资料:包括涵洞、闸坝、排涝泵站的儿何尺寸、运行水位、流量 曲线,水闸启闭方式,跨河建(构)筑物的桥墩、基础和拱部距

面距离,泵站的运行规则等。

4.2.7降雨种类参照国家气象部门公布的各类型降水量标准, 详见表3。有条件地区,建议采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三 种。通过流量监测,获得完整的径流过程曲线,采样时间间隔不 宜大于5min。

表3各类雨的降水量标准

为获得有效的监测数据,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监测方案,获得 关键节点的监测数据,用于模型参数的率定和验证。在制定监测 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实用性、分散与集中相结合、代表性和可行 性等原则,优先覆盖调蓄设施上下游节点、泵站上下游节点、主 干管线出口等关键节点;其次考虑覆盖易涝点、排放口、典型下 垫面出口、主干管检查井等节点,并以获得满足模型验证要求的 监测过程线为基本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为了便于设备的现场维 护,保障数据质量,同一类型区域中的监测安装点宜尽量靠近。 4.2.8运行资料主要包括:附属构筑物类型及参数,例如泵站 及各台泵、闸、堰等的运行模式和切换原则;参数率定和模型验 证的资料,例如系统出现的冒溢、积水、内涝等情况及其对应的 降雨资料;通过收集集水区内的历史冒溢、积水记录(不包括临 时堵塞引起的积水),确认积水发生的地点、频率、积水面积及

1火 护,保障数据质量,同一类型区域中的监测安装点宜尽量靠近。 4.2.8运行资料主要包括:附属构筑物类型及参数,例如泵站 及各台泵、闸、堰等的运行模式和切换原则;参数率定和模型验 证的资料,例如系统出现的冒溢、积水、内涝等情况及其对应的 降雨资料;通过收集集水区内的历史冒溢、积水记录(不包括临 时堵塞引起的积水),确认积水发生的地点、频率、积水面积及 深度等,同时收集发生积水时对应的降雨情况;需同步的泵机后 闭、前池变化等。

4.2.8运行资料主要包括:附属构筑物类型及参数,

4.2.9外部入流资料一般包括上游转输、地下水入渗等;排放 口水位一般包括服务范围下游排放口的水位值或水位过程线等。 当河道水位对内涝防治设施出流带来较大影响时,应合理设置下 游出水口的水位。管渠能力评估和内涝风险分析时,应按照不同 情况考虑下游河道水位。 1管渠能力评估模拟分析时,应按照排水管道设计边界评 估管渠(管径、坡度)是否满足有关标准。如山区及丘陵地带排 水管渠系统设计,设计工况下排放口管(渠)顶标高常高于城市 河道水位,则采用数学模型评估时,排水管渠出水按照自由出流 处理。 2内涝风险分析时,考虑河道顶托或者漫溢可能是城市内 涝的原因之一,因此进行此类情景模拟时,管道模型下游边界条 件应根据模拟需求,按照实际情况、河道模拟情况或者规划要求 设定。出于节能方面的考虑,许多泵站常采用高水位运行模式。 这种情况下,应对排水泵站进行实地调研和充分论证

检查、评估缺失数据和可疑数据。 模型数据整理过程中,应尽量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原始数据进行必要的数据检查,特别注意如“大管套小管” “管道倒坡流”“检查井标高不合理”“管道粗糙系数不合理”“管 道连通性不完整”“重复数据”等问题,对其中数据缺失和可疑 情况,应提出解决措施,包括通过检查井测量、闭路电视 (ClosedCircuitTelevisionInspection,简称CCTV)测量、流量 测量、实地调研或参考以往完成的水力模型等方式,增补和修正 数据。连接性检查应保证每个集水区对应的检查井最终能够连接 到系统的出水口。缺失数据一般可以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基础设 施管理系统、与工程管理人员讨论、原有测量数据、CCTV测

检查、评估缺失数据和可疑数据

量数据、其他数据库、以往完成的水力模型或现场踏勘等方法 获得。 数据补测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 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的有关规定。条件不具备时,缺 失信息可按照一定原则进行数据推断,并作出标记

流制管网布同等资科,可未用下列方法: 1直接从平面图上测量:根据城镇内涝防治系统平面和竖 向图,确定集水区范围: 2根据现状用地遥感图或地形图,解析建筑、道路、绿地 水体等用地性质: 3由排水管渠系统布局,划分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的子集 水区; 4确定集水区与出水管段之间的关系,并绘制在地理信息 系统或平面图上;现状管网模型应根据实际管网布局确定子集水 区范围,也可参考竣工图纸;规划模型可以根据规划集水区范围 确定相应的参数; 5结合地理信息系统数据,计算或在平面图上测量每个子 集水区总面积和不透水面积。 4.3.4模型概化有助于减轻数据收集的工作量和减少模型的运 行时间,提高模型计算的稳定性。应根据模型应用目的,确定模 型概化范围和程度。 如果将地势低洼点附近的节点简化,那么当发生积水时,积 水点位置可能与实际积水点位置不符。因此本条规定不应概化地 势低洼点等易涝地区附近的模型节点。 保守模拟情况下,可不考虑被删除管渠和检查井设施的蓄水 容积补偿。

4.3.4模型概化有助于减轻数据收集的工作量和减少模型

如果将地势低洼点附近的节点简化,那么当发生积水时,积 水点位置可能与实际积水点位置不符。因此本条规定不应概化地 势低洼点等易涝地区附近的模型节点。 保守模拟情况下,可不考虑被删除管渠和检查井设施的蓄水 容积补偿。

踪性和数据的可信程度

表4不同模拟方法及所需参数

注:采用固定径流系数和可变径流系数进行内涝分析计算时,应采用雨量径 系数,

4.3.8在总体规划阶段或宏观分析阶段GB/T 15448-2013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9部分:分规范 表面安装金属化聚乙烯对苯二甲酸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缺乏管网、

渠等数据时,为有效分析地面积水的趋势以便指导用地布局避免 未来内涝风险,可利用集中扣损方式建立概化模型

5.0.1模型参数率定和验证流程包括: 1根据标准规范和文献推荐值,结合模型区域的实际情况 设置模型初始参数; 2对参数进行敏感性分析,确定敏感参数,初步明确调整 规则; 3对获得的实测数据质量进行评估; 4基于实测数据进行参数率定,比较模拟结果与实测数据 偏差,通过调整模型参数,使偏差满足本规程第5.0.5条的参数 率定要求; 5采用实测数据进行模型验证,评估模拟结果与实测数据 拟合程度是否满足本规程第5.0.5条的模型验证要求; 6编写报告说明模型率定和验证结果,并记录所有的模型 修改。 5.0.2用于参数率定和验证的实测数据需相互独立,不能采用 司一套数据。率定和验证时,应保证模型基本物理特征具有一致 性,即在此时间内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的物理特征不能有重大变 化,如:土地开发带来的下垫面条件变化、新建工程设施等。 5.0.3参数率定和验证时,应优先使用流量和液位等过程监测 数据,其次使用积水深度、积水范围等单个记录结果作为依据。 应适当考虑获取数据的难易程度和经济性。对于无任何测量 数据记录,可根据历史记录或当地经验率定和验证模型。如针对 规模很小的城镇内涝防治系统模拟,当不具备条件时,可根据历 史记录或当地经验(如历史内涝积水点)验证模型。

选取的合理性GB 2993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可借鉴邻近已建区或其他相似地区经过实测验证 的模型参数,应确保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规划设计工 兄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

5.0.5参数率定和模型验证可采用下列2种方法:

式中:Qsim 时刻i的模拟结果(m²/s) Qbs——时刻i的监测数据(m²/s); Qiv 监测数据的平均值(m²/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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