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296-2018 山地城市室外排水管渠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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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T-296-2*18 山地城市室外排水管渠设计标准.pdf

一雨水豁口过流量; P B——雨水豁口宽度; K——修正系数; h——雨水豁口上水头。

*.1.1城镇旱流污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GB/T 69*4-2*17 短波单边带接收机电性能测量方法Qdr =k(Qd+Qm)

式中:Qdr 截留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平均日)(L/s); Qd 综合生活污水量(平均日)(L/s); Qm 工业废水量(L/s); k 地下水人渗系数,山地城市地下水普遍偏少,在常规 情况及地下水位不高时,地下水入渗系数取1.*5 在勘察出地下水位高于污水管基础以上时,宜取 1.1*。 *.1.2居民生活污水定额和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 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和排水系统普及程度 等因素确定,可按当地用水定额的8*%~9*%采用。 *.1.*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可根据当地实际综合生活污 水量变化资料确定,无测定资料时,可按表*.1.*的规定取值,也 可按式*.1.*计算。新建分流制排水系统的地区,宜提高综合生

截留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平均日)(L/s); 综合生活污水量(平均日)(L/s); 工业废水量(L/s): 地下水人渗系数,山地城市地下水普遍偏少,在常规 情况及地下水位不高时,地下水入渗系数取1.*5; 在勘察出地下水位高于污水管基础以上时,宜取 1*

1.1*。 *.1.2居民生活污水定额和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 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和排水系统普及程度 等因素确定,可按当地用水定额的8*%~9*%采用。 *.1.*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可根据当地实际综合生活污 水量变化资料确定,无测定资料时,可按表*.1.*的规定取值,也 可按式*.1.*计算。新建分流制排水系统的地区,宜提高综合生 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既有地区可结合城区和排水系统改建工 程,提高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

式中:Q 一平均日平均时污水量(L/s),当Q<5L/s时,K。= 2.*;Q>1***L/s时,K,=1.*。

表*.1.*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表

注:当污水平均日流量为中间数值时,总变化系数可用内插法求得。

*.1.4工业区内生活污水量、沐浴污水量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15的有关规定。 *.1.5工业区内工业废水量和变化系数的确定,应根据工艺特 点,并与国家现行的工业用水量有关规定协调。 *.1.6采用推理公式法计算雨水设计流量时,应按下列公式 计算。

式中:Qs 雨水设计流量(L/s); 设计暴雨强度[L/(s·hm²)]; 亚一径流系数; F一汇水面积(hm²)。 注:当有允许排人雨水管道的生产废水或污水处理厂经处理 的尾水排人雨水管道时,应将其水量计算在内。 *.1.7合流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 Qa+Qm+Q.= Qa+Q

Qd 综合生活污水量(L/s); Qm 工业废水量(L/s); Q 雨水设计流量(L/s); Qdr 未设截流井的旱流污水量(L/s)。 *.1.8 截流井以后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ar——未设截流井的旱流污水量(L/s)。 *.1.8截流并以后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n。+1)Qdr+Q+Qar

式中:Q” 截流井以后管渠的设计流量(L/s); n。 截流倍数; Qar 未设截流井的旱流污水量(L/s)。

Q一 截流井以后汇水面积的雨水设计流量(L/s); Q'a—截流井以后的旱流污水量(L/s)。

*.1.9截流溢流井后端下游雨水管渠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 计算:

式中:Q' 截流溢流井后端下游雨水管渠设计流量(L/s): Q 截流溢流井前端合流制管渠设计流量(L/s); n 截流倍数; Qi 未设截流井的旱流污水量(L/s)。

*.2.1当汇水面积超过2km²时,宜采用数学模型法进行排水管 渠和内涝防治系统的设计与校核。在城市重要的排水通道及建 构筑物应采用数学模型法设计与校核。工程范围外的区域可概 化模型,仅对管渠干管干流进行模拟。

*.2.2数学模型模拟的具体参数宜根据当地研究数据得出,无

*.*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暴雨雨型

*.*.1暴雨强度公式的编制应适应气候趋势性变化、保障城市

*.*.1暴雨强度公式的编制应适应气候趋势性变化、保障城市 安全、提高城市室外排水工程规划设计的科学性、提高城市防灾 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 *.*.2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 设计暴雨强度{L/(s。hm)]; t 降雨历时(min); P 设计重现期(*);

167A,(1+C1gP) (t ±b)"

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注:具有2**以上自动雨量记录的地区,应采用*最大值 法,重庆市主城区及各区县暴雨强度公式按本标准附录A的有关 规定编制。 *.*.*根据气候变化,宜定期对暴雨强度公式进行修订。 *.*.4短历时设计暴雨量宜采用暴雨强度公式计算,设计暴雨 过程宜采用芝加哥雨型法确定;长历时设计暴雨量宜参照暴雨强 度公式频率拟合计算,设计暴雨过程宜采用同频率雨型分析法确 定。设计暴雨雨型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规定编制。 *.*.5重庆市暴雨强度公式采用详见附录C,重庆市设计暴雨雨 型采用详见附录D。

过程宜采用芝加哥雨型法确定;长历时设计暴雨量宜参照暴雨强 度公式频率拟合计算,设计暴雨过程宜采用同频率雨型分析法确 定。设计暴雨雨型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规定编制。 *.*.5重庆市暴雨强度公式采用详见附录C,重庆市设计暴雨雨 型采用详见附录D。 *.*.6雨水管渠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6雨水管渠降雨历时,应按下式

式中:t一 一降雨历时(min); ti一地面积水时间(min),应根据汇水距离、地形坡度和下 垫面种类计算确定,重庆地区采用ti=5min; t?一管内流动时间(min)。

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同一排水 系统可采用同一重现期或不同重现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现期应采用**~5*,重要地区及汇水面积5*hm² 及以上采用1**;特别重要地区或内涝发生能引起较严重后果 的地区宜采用1**以上; 2主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等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 根据汇水区重要程度,宜采用***5**,其他区县宜采用2* *~***,重要影响地段可采用***~5**:

*立体交叉道路排水系统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 1**;重要的立体交叉道路排水系统宜采用2**;位于中心城区 重要地区的,设计重现期应为2**~***;同一立体交叉道路的 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重现期; 4合流管道的雨水设计重现期可适当高于同一情况的雨水 管道设计重现期。 *.4.2排水主管渠由陡坡变缓坡处存在积水风险时,可适当提 高下游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 *.4.*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类型、积水影响程度和 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主城区经济条件较好,且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的地区宜采 用5**1***; 2其它地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可采用2**~5**。 *.4.4 内涝地面积水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应进水; 2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应超过15cm。 *.4.5超过内涝设计5**以上重现期,宜充分利用调蓄库、池 塘等非工程措施来达到规定的设计重现期,城市主要排水通道 泄洪通道应保持畅通,应有必要的措施防止洪水对城镇排水系统 的影响。

*立体交叉道路排水系统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 1**;重要的立体交叉道路排水系统宜采用2**;位于中心城区 重要地区的,设计重现期应为2**~***;同一立体交叉道路的 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重现期; 4合流管道的雨水设计重现期可适当高于同一情况的雨水 管道设计重现期。 *.4.2排水主管渠由陡坡变缓坡处存在积水风险时,可适当提 高下游排水管渠设计重现期

*.4.*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类型、积水影响程度和

1主城区经济条件较好,且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的地区宜采 用5**1***;

塘等非工程措施来达到规定的设计重现期,城市主要排水通道、 泄洪通道应保持畅通,应有必要的措施防止洪水对城镇排水系统 的影响。

*.5.1应严格执行规划控制的综合径流系数,综合径流系数高

*.5.1应严格执行规划控制的综合径流系数,综合径

*.5.2当地区整体改、扩建时,对于相同的重现期,改、扩建后的 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的径流量。采用推理公式法进行内涝防治 设计校核时,宜按重现期的等级提高径流系数

4.1.1新建城区应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原有的城市排水设施 应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逐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4.1.2排水管渠应充分考虑与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涝防治设施 和防洪设施的衔接,确保排水通畅。 4.1.*排水管道应优先选择沿市政道路敷设,布置在人行道下 当条件限制时,宜先布置在绿化带、慢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下。 4.1.4车行道为双向4车道时,宜双侧设置雨水管道,设有中分 带及总车行道宽度大于等于16m应双侧设置雨水管道;车行道为 双向6车道时,宜双向设置污水管道;路幅宽度超过6*m,应双侧 设置污水管道

4.1.1新建城区应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原有的城市排水设施

4.1.5雨污水排放宜优先考虑重力流排水,避免采用非重力

4.1.7设置在斜坡上的排水管道,应有保证边坡稳定和防止侧 向位移的有效措施,并保证斜坡沟槽内基础承载力和回填压实 度,管材应能适应沉降

4.1.7设置在斜坡上的排水管道,应有保证边坡稳定和防

4.1.8排水管道不宜设置在非稳定边坡及易跨塌、易滑动地带,

当污水管道必须穿过该地带时,应采用稳固措施保障其安全

4.1.9污水管道跨越小溪河、沟壑等障碍时,宜优先考

筑物的管道在改扩建中应移出,

巩物的官道在改扩建中应移出 4.1.11 污水管道穿越溪河时不应降低溪河原有的行洪标准。 4.1.12污水管道不宜从涵洞穿过,当无法避免时应复核污水管 道穿过涵洞后,涵洞断面仍能满足涵洞原过水流量的要求,且污 水管道应满足密封及抗浮等要求。 4.1.1*设置在道路下的排水管道,埋深较大或不允许地面开挖 的地域宜采用非开挖技术;特殊地方及非道路下,应根据实际情

4.1.14排水管道与建筑物的水平净距,管道埋深浅于建

础时,不应小于2.5m,管道理深深于建筑物基础时,按计算确定

2.1排水管渠的流量,应按下列公

水管渠的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Q 设计流量(m/s); A——水流有效断面面积(m); 流速(m/s)。

4.2.2恒定流条件下排水管渠的流速,应按下式计算,

4.2.2恒定流条件下排水管渠的流速,应按下式计

4.2.*排水管渠粗糙系数,宜按表4.2.*的规定取值,

表4.2.*排水管渠粗糙系数

4.2.4排水管渠的最大设计充满度和超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力流污水管道应按非满流计算,其最大设计充满度,应 按表4.2.4的规定取值;

表4.2.4最大设计充满度

注:在计算污水管道充满度时,不包括短时突然增加的污水量,但当管径小于或等 于***mm时应按满流复核

2 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应按满流计算: * 明渠超高不得小于*.2m; 4 雨水涵洞最大设计充满度不大于*.85。 4.2.5 排水管道的最小管径与相应最小设计坡度,宜按表4.2.5 的规定取值。

表4.2.5最小管径与相应最小设计坡度

4.*.1排水管道各设计工况下的最大设计流速,宜符合下列 规定: 1 金属管道为1*.*m/s; 2 塑胶管道用于排放雨水时为8.*m/s,用于排放污水时为 6.*m/s;

4.*.2排水压力管道设计流速不宜小于*.75m/s

4.4.1管材的选择应根据输送量大小、管道埋深、地质条件、承 压要求、抗震级别、施工方法、工程造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4.4.4落差较大的陡坡管,宜采用抗冲刷、强度高、管壁

钢管、球墨铸铁管、衬塑钢管、塑胶管以及防沉降能力较强的 管材。

4.4.5当管道底部为回填土基础或软基础时,塑胶管不应采用 混凝土整体包封。当岩石基础采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包封时, 应按包封体及管道结构承受全部荷载进行计算。

应进行管道抗浮稳定计算并采取抗浮措施,应采用电熔挂

道自身不沉降的要求,否则应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在对开挖基 础不易辨别是否为回填基础或可能沉降基础时,可按不发生沉降 的地基承载力进行要求

4.4.8管道下部土基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当回填土过深 时,宜在基础下面5m厚度采用9*%~95%的机械碾压,宜有防 止沉降后管道出现倒坡的设计措施

4.4.8管道下部土基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当回填土过

4.4.9位于道路填方段的排水管道,宜先按回填压实度填至管 顶以上1.*m,再进行沟槽开挖;管径为5**mm及以下的管道回 填至管顶以上的距离不宜小于管径。

4.4.9位于道路填方段的排水管道,宜先按回填压实度填至

4.4.1*管道沟槽放坡,除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268条文执行外,还应给出岩石放坡系数、岩石有外倾 裂隙及软弱夹层的处理方法

4.5.1渠道用于理设深度或出水口深度受限制的区域,可采用 矩形沟涵形式代替大型雨水管;对用于汇流面积大,以及不允许 封闭水体、需要水体开放、不便设置管道等其他区域时,可以明渠 形式存在,

4.5.2有盖渠(暗渠)断面宜为矩形,明渠可采用矩形、梯形

式断面等形式。渠道在坡段可采用阶梯跌落、垂直跌落、急流槽、 堰口弧形跌落等方式。

4.5.*渠道设计流速不宜大于规定的流速,坡度较大、受条件限制的跌落段、陡坡急流段、泄洪通道等大于规定流速限制处,应有防结构体冲刷掏蚀、维护安全的设计,保证渠道自身结构安全及设计使用*限,明渠边应有保证行人安全的措施,渠道开挖施工及形成后的边坡应保证稳定安全。4.5.4渠道不应设置在有较大沉降的地带,经处理后的基础相对沉降应控制在结构安全的范围内,渠道的变形缝长度应经计算确定。4.5.5日明渠和盖板渠的宽度,不宜小于*.*m。无铺砌的明渠边坡,应根据不同的地质按表4.5.5的规定取值;用砖石或混凝土块铺砌的明渠,可采用1:*.75~1:1的边坡。表4.5.5月明渠边坡值地质边坡值粉砂1:*~1:*.5松散的细砂、中砂和粗砂1:2~1:2.5密实的细砂、中砂和粗砂或粘质粉土1:1.5~1:2粉质粘土或粘土砾石或卵石1:1.25~1:1.5半岩性土1:3~1:3.5风化岩石1:0.25~1:0.5岩石1:0.1~1:0.254.5.6渠道和涵洞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渠道接入涵洞时,应考虑断面收缩、流速变化等因素造成明渠水面雍高的影响,涵洞坡度及衔接段坡度宜大于明渠坡度,允许采用不同坡度;2涵洞断面应按渠道水面达到设计超高时的泄水量计算;3涵洞口两端应设挡土墙、并护坡和护底。4.5.7渠道和管道连接处应设挡土墙等衔接设施。管道顶高低16

于渠道设计水位时,应考虑管道淹没出流的影响作水力计算。明 渠接入管道处应设置格栅

4.5.8明渠转弯处,其中心线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设计水面宽 度的5倍;盖板渠和铺砌明渠可采用不小于设计水面宽度的 2.5倍。

4.5.8明渠转弯处,其中心线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设计水面宽

4.6.1山地城市陡坡段排水可因地制宜采用竖井跌水、陡坡管 跌落、急流槽、阶梯跌落等方式。 4.6.2管道在坡度变陡处,其管径可根据水力计算确定变化,但 不得超过2级,并不得小于相应条件下的最小管径。 4.6.3阶梯跌落坡比不宜过大,应达到跌落消能效果。陡坡管 和急流槽尾端应有防冲刷和消能设计,管材应满足耐久性的 求

和急流槽尾端应有防冲刷和消能设计,管材应满足耐久性的 要求

4.6.4长距离陡坡管坡比不宜大于1:1.5,坡度不宜变

坡度变化,在变化段应设消能井(池)转换,且消能井(池)应做防 冲刷特殊设计。

5.1.1排水管渠附属构筑物应保证其严密性,污水管应进行闭 水试验,

5.1.2排水管渠附属构筑物应根据排水水质、地形地质条件、施

5.1.2排水管渠附属构筑物应根据排水水质、地形地质

5.2.1检查井的位置,应设在管道交汇处、转弯处、管径或坡度 改变处、跌水处以及直线管段上每隔一定距离处。 5.2.2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最大间距应根据疏通方法等具体情 况确定,一般宜按表5.2.2的规定取值

表5.2.2检查井最大间距

并面在设计洪水位以下的检查并,应设置为压力并,压力 方水、防外水压的功能,特殊情况还应根据工艺要求具备

5.2.5排水检查并深度超过6m且管段设计流速超过1.0m/s, 并内可不设置沉泥槽。埋深超过15m以上的检查并,该并段的污 水流速不宜小于1.2m/s,特殊情况下应进行论证

5.2.6检查并并室操作尺寸应满足操作空间,并筒及并口便于 上下并。当检查井深超过8m时,应设置中间休息平台。 5.2.7检查井底流水槽混凝土强度不宜小于C30,槽顶坡度宜按 1:20设置。

5.2.8污水管和检查井不宜沿河设置在河道中,当受条件限制 需要设置时,应不影响通航及行洪,并保证管道不上浮及管、并不 渗漏。

5.3.1污水管检查并及合流管检查并超过1.0m跌差,应设置跌 水井;雨水超过1.0m跌差宜设跌水井,超过2m应设跌水井。当 有支线水接人井内,竖槽式跌水井应设置人工检修附井

5.3.2检修附并宽度不应小于0.8m,附并在上检修口底高程宜 与跌落井上管的圆心齐平,下游应接跌落并及主管的人孔,检查 孔尺寸应便于操作。

5.3.2检修附并宽度不应小于0.8m,附并在上检修口底高

5.3.3跌落井跌落势能以采)

式或折板式跌落井。格栅或折板的间距应按下级不产生过

式或折板式跌落井。格栅或折板的间距应按下级不产生过冲 刷并结合计算确定,经消能后,下端水消能池深度可减少

规做法不同时,应根据计算设置消能池、消力坎等消能措施。

5.4.1雨水口的型式、数量和布置,应按汇水面积所产生的流 量、雨水口的泄水能力和道路型式确定。雨水口和雨水连接管流 量应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计算流量的1.5倍~3.0倍,

5.4.1雨水口的型式、数量和布置,应按汇水面积所产生的流 量、雨水口的泄水能力和道路型式确定。雨水口和雨水连接管流 量应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计算流量的1.5倍~3.0倍。 5.4.2在雨水口泄水能力减弱的地方,宜采用改变雨水口形式、 增加雨水口宽度、缩短雨水口间距等方式处理。道路坡度在 2.0%及以上时,雨水算宜按宽雨水算设置。低洼或大坡度道路 交叉口等地方,应增设雨水口。合流制系统中的雨水口宜采取防 止臭气外溢的措施。

5.4.2在雨水口泄水能力减弱的地方,宜采用改变雨水

增加雨水口宽度、缩短雨水口间距等方式处理。道路坡度在 2.0%及以上时,雨水算宜按宽雨水算设置。低洼或大坡度道路 交叉口等地方,应增设雨水口。合流制系统中的雨水口宜采取防 止臭气外溢的措施。

5.4.3雨水口间距宜为25m~35m。连接管串联雨水口个数不

5.4.4雨水口深度不宜大于1mDB13T 1335-2010 物流快运服务质量规范,并根据需要设置沉泥槽。遇特

殊情况需要浅埋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有冻胀影响地区的雨水口 深度,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殊情况需要浅埋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有冻胀影响地区的

5.4.5设置了生物滞留设施的道路,宜采用路缘石侧壁开豁口

5.4.5设置了生物滞留设施的道路,宜采用路缘石侧壁开豁口 的方式,将道路雨水引入生物滞留设施,公交停车港、道路开口及 道路交叉口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布置传统雨水口,

5.4.6路缘石豁口下缘宜低于道路路面5cmTB/T 1558.5-2010 机车车辆焊缝无损检测 渗透检测,雨水豁口

应满足道路排水的要求,雨水豁口过流能力可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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