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窗机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GJ_T 150-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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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窗机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GJ_T 150-2018.pdf

工,锚栓和钻孔之间的空隙应填充密实,锚栓安装后不应产生锚 固胶的流失,固化时间内螺杆不应有明显位移。

4.2.1预埋件的锚固钢筋与混凝土基础边缘的安装距离应大 于50mm 4.2.2预埋件螺栓公称直径不应小于16mm,并应符合设计强 度要求。

4.2.3当安装化学锚栓时,锚栓的中心至基础或构件

离不应小于7倍锚栓公称直径,相邻两根锚栓的中心距离不应小 于10倍锚栓公称直径。

4.2.4预埋件螺栓和垫板应进行防腐处理DB37T 720-2007 中华绒螯蟹大规格苗种培育技术规程,不应有锈蚀。

4.3.1擦窗机基础预埋件或轨道支撑系统的安装应符合擦窗机 施工图纸的要求,

表4.3.2擦窗机设备基础位置和尺寸的允许偏差

4.3.3化学锚栓的钻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

固技术规程》JGJ145的相关要求。 4.3.4当浇灌预理件基础混凝土时,灌浆应捣实,预理件垫板 下方不得存在空隙。

4.3.4当浇灌预埋件基础混凝土时,灌浆应捣实,预埋件垫板

5.1.1轨道系统安装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5.1.2焊接施工作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要求。 5.1.3当擦窗机水平轨道或附墙轨道架空安装在高于屋面2m 的建筑结构上时,应沿轨道铺设经防腐处理的永久性行走通道, 并应设置上下通道。

5.1.1轨道系统安装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要求。

5.2.1轨道与预埋件或预埋支架的连接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得 松动。 5.2.2在最大荷载作用下,轨道两个支撑点之间的挠度不得大 于其跨距的1/200,且最大变形量不得大于30mm。 5.2.3轨道末端固定式机械止挡的安装应采用螺栓连接或焊接。 5.2.4当轨道安装对接位置焊缝不在基础理件钢板上时,在焊 缝的下方应设置加强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轨道腹板的厚度。 5.2.5在移动轨道、轨道道岔或轨道转盘等装置对接处安装的 活动式机械止挡,应定位准确、牢固可靠。

5.3.1轨道及轨道连接附件和锚固件应进行防锈和防腐处理 不应有锈蚀

5.3.2 水平轨道表面安装标高允许偏差应为1/600。 5.3.3当轨道安装时,接缝处的接口上下错位和左右错位允许 偏差应为2mm。

5.3.2水平轨道表面安装标高允许偏差应为1/600。

5.3.4当转弯轨道安装时,轨面圆弧应平整,不应有凸起 伤、裂纹现象。

伤、裂纹现象。 5.3.5轨道伸缩缝的安装间距不应大于12m,伸缩缝的间隙不 应大于4mm。当轨道安装于钢结构上时,伸缩缝位置应与钢结 构一致。

5.3.6屋面上水平及倾斜轨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直线段轨距的充许偏差应为轨距的1/150:曲线段 的轨道应能保证擦窗机正常运行: 2同一横截面处两根轨道的表面高差允许偏差应为轨距的 1/400。 5.3.7附墙立式轨道安装轨距的允许偏差应为轨距的1/150。

1/400。 5.3.7 附墙立式轨道安装轨距的允许偏差应为轨距的1/150。 5.3.8 单悬轨道的中心线在任意6m长度内的允许偏差应 为15mm。

或构筑物的防雷装置连接,并应采用搭接焊接,其搭接引线的截 面尺寸及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圆钢的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角钢和钢管的厚度应 大于2.5mm 2扁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且焊接的棱边应大 于3个; 3圆钢搭接长度应为其直径的6倍; 4当圆钢与扁钢搭接时,应采用双面焊接,搭接长度应为 圆钢直径的6倍; 5轨道两端应各安装1组接地引线:两条轨道应进行环形 电气连接;轨道伸缩缝处应进行电气跨接;轨道每隔30m应加1 组接地引线。

6.1.1擦窗机结构件不应有明显变形、开焊和破损现象。

6.1.1擦窗机结构件不应有明显变形、开焊和破损现象。 5.1.2擦窗机设备应根据图纸要求的标记及装配顺序进行装配

6.2.1吊船的额定载重量、允许乘载的人数及安全操作的标识 应牢固安装于明显位置。 6.2.2 钢丝绳安装应符合说明书要求,绳间不得相互十扰。 6.2.3擦窗机各机构外露传动部分的防护罩应安装牢固, 6.2.4 擦窗机的主体结构、电机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 护套应可靠接地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相关

6.3.1擦窗机各工作机构应安装正确,运动应平稳且无异响。 6.3.2 限位装置应安装位置准确且动作灵敏。 6.3.3 擦窗机平衡配重安装应牢固可靠。 6.3.4 外露安装的电器元件防水防尘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日 器元件、电缆应外观完好、附件齐全,安装应排列整齐、固 牢靠。

7.1.1擦窗机设备、轨道系统及其附属装置安装调试完毕后, 应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自检。

7.1.3测试仪器和仪表的性能和精度应满足检测的要求。

7.2.1 擦窗机的绝缘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7 主电路相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Q2: 2 电气线路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Q2。 7.2.24 钢丝绳应无锈蚀、断丝、断股等现象;钢丝绳绳端安装 固定形式应为金属压制接头、自紧楔形接头或采用其他相同安全 等级的形式。

7.2.1擦窗机的绝缘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7.2.3擦窗机各机构应运行平稳,制动应可靠。

1紧急停止按钮在紧急状态下应能切断主电源控制回路 且不应自动复位; 2吊船底部安装的防撞杆应能制停吊船下降: 3超载保护装置应能制止除吊船下降的所有运动,并应有 声光报警; 4当钢丝绳发生松弛、乱绳或断绳情况时,钢丝绳的防松 装置应能停止吊船的下降; 5起升机构上下极限限位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

6回转机构和吊船上升极限限位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

7擦窗机行走与回转时警示系统应发出声光信号。 7.2.5卷扬式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制动器应能在100mm的距离内制停吊船;在停电或紧 急状态下,应能手动释放制动; 2后备制动器或超速保护装置应独立于主制动器;当主制 动器失效或吊船下降速度大于30m/min时,后备制动器应立即 制停吊船; 3后备制动器的断电开关安装位置应准确,动作应灵敏。 7.2.6爬升式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可靠制动吊船,手动释放装 置应能释放制动

7.2.5卷扬式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制动器应能在100mm的距离内制停吊船;在停电或紧 急状态下,应能手动释放制动; 2后备制动器或超速保护装置应独立于主制动器;当主制 动器失效或吊船下降速度大于30m/min时,后备制动器应立即 制停吊船; 3后备制动器的断电开关安装位置应准确,动作应灵敏。 7.2.6爬升式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可靠制动吊船,手动释放装 置应能释放制动。 7.2.7爬升式起升机构的安全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离心触发式安全锁,当吊船运行速度达到安全锁锁绳 速度时,应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吊船在200mm范围内应能 锁住; 2对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吊船工作时的纵向倾斜角度不 应大于14°;当纵向倾斜角度大于14°时,应能自动锁住并停止 运行。 7.2.8当吊船位于最远点和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圈数 不应少于3圈。 7.2.9吊船起升限位装置应防止起升,允许下降,并应为允许 行走、回转、俯仰和伸缩的连锁装置。

7.2.7爬升式起升机构的安全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离心触发式安全锁,当吊船运行速度达到安全锁锁绳 速度时,应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吊船在200mm范围内应能 锁住; 2对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吊船工作时的纵向倾斜角度不 应大于14°;当纵向倾斜角度大于14°时,应能自动锁住并停止 运行。 7.2.8当吊船位于最远点和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圈数

7.2.8当吊船位于最远点和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圈数 不应少于3圈。

7.2.9吊船起升限位装置应防止起升,允许下降,并应为

行走、回转、俯仰和伸缩的连锁装置。

7.2.10液压缸上安装的平衡阀或液压锁,应能防止机构超速下 降或坠落。

7.3.1擦窗机正常行走时,防倾翻装置不应与轨道系统干涉; 导向装置在通过轨道转弯或道岔处应平稳可靠。 7.3.2非封闭轨道的台车或爬轨器的行走限位装置安装位置应

导向装置在通过轨道转弯或道岔处应平稳可靠。 7.3.2非封闭轨道的台车或爬轨器的行走限位装置安装位 准确,动作应灵敏。

7.3.3设备处于停放位置时,安装的台车定位装置应与轨 锚固点可靠固定

7.3.3设备处于停放位置时,安装的台车定位装置应与轨道或 锚固点可靠固定 7.3.4台车和爬轨器在额定荷载下,运行应平稳,制动应准确 7.3.54 各机构行程限位装置应安装正确,触发后应准确停止 动作。

7.3.4台车和爬轨器在额定荷载下,运行应平稳,制动应

7.3.6擦窗机电气保护和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系统的过载、短路、漏电、错断相等保护装置应动 作准确; 2吊船内的控制系统和屋顶台车控制系统应具备互锁功能; 3 起升、行走、回转和变幅动作之间电气的互锁功能应 可靠。

7.3.7液压系统工作应无异响和渗漏。

7.3.8电气控制箱按钮应标识清晰、箱门上锁,箱体防护等级

7.3.8电气控制箱按钮应标识清晰、箱门上锁,箱体防护等级 应为IP67

8.0.1擦窗机工程安装、调试完毕,经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 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付手续。 8.0.2擦窗机安装工程验收应根据本标准附录B逐项检查。 8.0.3主控项目中任一项不合格,或一般项目中超过3项不合 格的,均应判定为擦窗机安装不合格;对于判定为安装不合格的 擦窗机,应全面整改修复。经过整改修复后,一般项目中不合格 项目不超过3项时应判定为合格。 8.0.4 擦窗机安装工程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施工图; 进场报验资料; 3 工程安装自检记录: 4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 设备随机文件。

附录A擦窗机安装工程自检记录表表A擦窗机安装工程自检记录表擦窗机安装工程自检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型号规格安装部位施工单位检验人员检验时间检查检查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值/规定备注部位结果预埋件的锚固钢筋与混1> 50mm凝土基础边缘的距离2预埋螺栓公称直径≥16mm0锚栓中心至基础或构件≥7d(d为锚栓公称直3边缘的距离径)4相邻锚栓中心距≥10d符合本标准第4.2.4条5预埋件螺栓、板的外观的规定基础与预基础坐标位置(纵、6允许偏差±20mm口埋件横轴线)7不同平面的标高允许偏差±20mm口8平面外形尺寸允许偏差±20mm口平面的水平度(包括每米允许偏差5mm;9地坪上需安装设备的部全长允许偏差10mm分)每米允许偏差5mm;10垂直度口全长允许偏差10mm11预埋件(或预埋螺栓)标高允许偏差+20mm口13

JB/T 10181.21-2014 电缆载流量计算 第21部分:热阻 热阻的计算续表A检查检查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值/规定备注部位结果符合本标准第4.3.3条12锚栓的钻孔口的规定符合本标准第4.3.4条13浇灌预埋件基础混凝土口的规定14轨道支撑点间最大挠度≤1/200跨距轨道末端固定式机械符合本标准第5.2.3条15止挡的规定轨道对接焊缝不在基础符合本标准第5.2.4条16埋件钢板上的规定符合本标准第5.2.5条17活动式机械止挡的规定水平轨道任意6m内标181/600口基础高偏差与预轨道及其连接附件和锚符合本标准第5.3.1条埋件19口固件的规定上下≤2mm;左右20轨道接口偏差口≤2mm符合本标准第5.3.5条21轨道伸缩缝的规定①直轨:≤1/150轨距;②曲线段轨道:保证屋面上水平及倾斜轨道22擦窗机正常运行;轨距③同一截面处两根轨道的表面高差≤1/400轨距14

续表A检查检查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值/规定备注部位结果符合本标准第7.2.4条36安全保护装置O的规定卷扬式起升机构的制符合本标准第7.2.5条37动器的规定爬升式起升机构的制符合本标准第7.2.6条38动器的规定①离心触发式安全锁,当吊船运行速度达到安全锁锁绳速度时,应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保证吊船在200mm范围内被39爬升式起升机构安全锁锁住;②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吊船工作时的纵向倾系统斜角度不应大于14°;当调试大于14°时,应能自动锁住并停止运行在擦窗机系统工作最远40点,吊船处于最低位置不应少于3圈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圈数液压缸上安装的平衡阀符合本标准第7.2.1041或液压锁条的规定符合本标准第7.3.1条42行走防倾翻机构口的规定符合本标准第7.3.3条43吊船处于停放位置口的规定符合本标准第7.3.6条 44电气保护、控制装置口的规定16

表中备注栏中带“○”为主控项目,带“口”为一般项目; 本表由安装单位填报

2本表由安装单位填报。

附录B擦窗机安装工程验收记录表

表B擦窗机安装工程验收记录表

注:本表由安装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建设单位各保存一份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GB 23200.2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 质谱法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擦窗机》GB/T19154 5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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