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3194-2020 城市人行通道浅埋暗挖施工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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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2/T 3194-2020 城市人行通道浅埋暗挖施工技术标准.pdf

3.0.1地下通道施工必须遵循国家、地区、行业的相关规范,施工 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或者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中必 须贯彻国家经济政策,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 能环保的要求。 3.0.2地下通道施工前应编制监测方案,按施工进度进行监测 明确监测的指标、频率和报警值。监测范围应包括地下管线、周边 建筑物变形情况、支护结构及地表情况等。监测内容主要包括现 场巡查、地表沉降、净空收敛拱顶下沉。监测工作应严格按照规 范要求布置监测断面,按要求的频率进行日常监测,对监测信息及 时分析整理。 3.0.3地下人行通道施工应建立质量保证和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设立管理机构。施工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管理 严肃法规,杜绝违章。 3.0.4地下通道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 与质量验收规范CII2的规定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 与质量验收规范》CJI2的规定

4.1.1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前提供工程的相关资料GB 15097-2016 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其主要资料 如下: 勘察资料、设计图纸; 2 地下管网分布及布置图; 3 施工区域范围内以往工程竣工资料。 4.1.2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现场周围所

1勘察资料、设计图纸; 2地下管网分布及布置图: 3 施工区域范围内以往工程竣工资料。 4.1.2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现场周围所 涉及的建(构)筑物、管网地表及地下的实际情况与资料情况进行 核实,并收集整理,为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提供技术保障。 4.1.3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详尽深入地调查,并应 结合本单位的经验、技术、设备材料及工程实际特点等情况,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期间城市交通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限制;地下 人行通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结合地勘报告编制超前地质预报实 施大纲,探测掌子面前方不良地质与软弱围岩的范围,划分围岩级 别,及时提出调整支护参数或加固措施建议;施工组织设计、超前 地质预报实施大纲的编制、审批应符合《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 范》GB/T50903的相关规定。 4.1.4项目施工前,应进行逐级技术交底。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 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适时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1设计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设 计交底,交底应突出重点和关键部位; 2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应向项且技术人员做专业技术交底,交

涉及的建(构)筑物、管网地表及地下的实际情况与资料情况 核实,并收集整理,为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提供技术保障

4.1.3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详尽深入地调查,并应

底根据专业特点及现场具体情况,做到重点突出、要求明确并提出 相应技术措施; 3专业技术人员须向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应详 尽,规定应确切,要求应量化,操作人员应理解。每个工序关键点 应突出重点难点。

4.2.1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水电接入现场内,施工道路应和市 政道路连通,下水管线应和市政管线连通,施工场地应平整无障碍 4.2.2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以及项目设计的相关要求,计算施工 机具、设备及临水、临电用量,依据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机具、临水 临电及时就位。

4.2.3通道内通风电照明设备应符合如下规定:

城市主干道下修建横贯人行通道时,交通繁忙,地面荷载很大,施 工中应根据施工区段划分警戒区域做好交通蔬解,控制地面堆

载,防止层塌和地表下沉,从而保证正常掘进与后续工序的施 工安全。

4.3.1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下列

1工程采用的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 GB175的规定,水泥的品种和强度等级应通过混凝土配合比试验 选定,且其特性应不会对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和工作性能产生不 利影响; 2混凝土的选用,应根据设计、施工环境、工况的特点进行确定: 3配制混凝土的粗、细骨料品种和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对于喷射混凝土,不应大于12mm; 对掺加短纤维的混凝土,不应大于10mm; 2)细骨料应为中、粗砂,其细度模数应取2.5~3.5: 3)按照设计强度等级要求,宜选用预拌混凝土,并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预拌混凝王》GB/T14902的相关规 定,严格按照《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留 置混凝土试块并检验。 4普通混凝土中掺用的外加剂(不包括阻锈剂),其质量及应 用技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及《混凝土 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5混凝土拌和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 63的规定。

4.3.2钢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筋的品种、质量和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其

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GB50010、《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 圆钢筋》GB/T1499.1、《钢筋混凝十用钢第2部分热 轧带肋钢筋》GB/T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 筋》GB1301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碳 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的规定; 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单,并按规定取样 做力学性能试验和焊接试验。不得使用无出厂合格 证、无标志、未经进场检验或进场检验不合格的钢材。

范》GB50010、《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 圆钢筋》GB/T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 轧带肋钢筋》GB/T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 筋》GB1301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碳 素结构钢》GB/T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的规定; 2)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单,并按规定取样 做力学性能试验和焊接试验。不得使用无出厂合格 证、无标志、未经进场检验或进场检验不合格的钢材。 2型钢、钢板及其连接用的紧固件,其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 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碳素 结构钢》GB/T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紧固件机 械性能》GB/T3098及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再生钢材 及来源不明的钢材和紧固件。 4.3.3通道施工所用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和性能应符合 设计要求。焊接材料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等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 4.3.4混凝土用结构界面胶(剂)应符合下列要求: 11混凝土用结构界面胶(剂)的品种、型号、性能、质量等应符 合产品说明及现行标准《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907的相关规定 2混凝土用结构界面胶(剂)在使用前,应进行现场试涂刷 并见证取样对粘接强度、抗冲击剥离能力、耐湿热老化性能进行检 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3.5注浆材料及施工应符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及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 4.3.6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及运输要求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建

2型钢、钢板及其连接用的紧固件,其品种、规格和性能应符 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碳素 结构钢》GB/T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紧固件机 械性能》GB/T3098及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再生钢材 及来源不明的钢材和紧固件。

4.3.3通道施工所用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和性能应

5.1.1施工单位或测绘单位应向建设及监理单位提交专项测量 方案,方案内资料应齐全、完整、有效、包括现场平面图、坐标、高 程、导线控制点、水准测量点的数量、位置等。 5.1.2现场应做好控制点的标记、记录,并做好保护工作 5.1.3平面控制点宜采用附合导线法进行复测,高程宜采用附合

5.1.2现场应做好控制点的标记、记录,并做好保护工作

录,分阶段、分区域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交测量结果,待工程 竣工后,编制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5.2.1施工前应根据通道走向,结合专项测量方案,布设施工控制网。 5.2.2平面控制网应符合导线测量方法和精度的要求。 5.2.3高程控制点测设应符合二等精密水准测量技术和精度要求。 5.2.4控制点点位应通视良好、便于施工测量、远离施工变形区 和适于长期保存;控制点应理设混凝土桩或现浇混凝土,其中心应 预埋钢筋,并做好防护工作。 525水准测量路线应复核到地面相邻的精密水准占上·趋近水

5.2.5水准测量路线应复核到地面相邻的精密水准点上;趋近水

5.2.6高程传递测量时,每测回应变动仪器高度独立观测,并应

5.2.6高程传递测量时,每测回应变动仪器高度独立观测,并应 不少于三测回,

5.3.1通道内平面控制点测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道内导线点宜采用钢板理设在底板上: 2通道内导线点宜以基本控制点定向建立的基线边为坐标 和方位角的起算依据,采用全站仪测设,并应随着通道的延伸进行 复核。 5.3.2通道内高程控制点测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道内水准控制点宜设置在导线点或边墙上固定位置; 2通道内水准测量宜以基本控制点为基准,采用二等精密水 准测量方法测量。 5.3.3通道施工测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直线通道应采用激光指向仪指示通道掘进方向,曲线通道 宜采用切线支距法测设线路中线点; 2高程应由通道内高程控制点引测,可采用普通水准测量方 法测设。一N 5.3.4贯通测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通道接近贯通时,应进行贯通测量。贯通测量应包括平 面贯通测量和高程贯通测量; 2通道贯通前,地下控制网应联测,其地下支导线和支水准 线宜联测成附合导线和附合水准线: 3通道贯通前应进行通道高程、中线的复测和误差确定。通 道的纵、横向贯通误差应根据通道两侧控制导线测定的贯通面上 统一临时点的坐标闭合差确定;方位角贯通误差宜利用两侧控制 导线与贯通面相邻的同一导线的方位角较差确定;高程贯通误差 由两侧控制点测定贯通面处同一水准点的高程较差确定; 4通道贯通测量精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5.3.1通道内平面控制点测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道内导线点宜采用钢板埋设在底板上; 2通道内导线点宜以基本控制点定向建立的基线边为坐标 和方位角的起算依据,采用全站仪测设,并应随着通道的延伸进行 复核。

表5.4.4全站仪测设的技术要求

6.1.1地下水控制工程包括水文地质勘察、地下水控制设计、工 程施工、工程监测与维护、验收等工作内容。 6.1.2地下水的控制应节约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环境、防止 对地下水的污染,并符合国家和甘肃省的有关规定。 6.1.3地下水的控制方案应与地层预加固统筹考虑,并应遵循以 排为主、截堵排综合治理的原则。 6.1.4施工前应依据勘察报告和在技术准备阶段核查的工程地 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制定有针对性的地下水控制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6.1.5在地下水控制措施实施前,应先探明地下管线构筑物等的 立置;实施过程中,严禁破坏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 6.1.6地下水的控制应利用信息化技术,定期观测,及时反馈,必 要时调整工作方案或采取其他工程措施。 6.1.7地下水控制设计应与基坑支护、地下工程开挖与支护设计 相结合综合考虑。

6.2.1地下水控制应满足土方开挖、地下结构正常施工 6.2.2地下水控制应确保地下工程周边环境不受损害。 6.2.3地下水控制应符合地下水资源保护法规规定。

6.3.1管井的滤管可采用无砂混凝土滤管、钢筋笼、钢管或铸铁管。

6.3.2滤管内径应按满足单井设计出水量要求而配置的水泵规 格确定,滤管内径宜大于水泵外径50mm,且滤管外径不宜小于 200mm。管井成孔直径应满足填充滤料的要求。 6.3.3并管外滤料宜选用磨圆度好的硬质岩石的圆砾,不宜采用 凌角形石渣料、风化料或其他黏质岩石成分的砾石。 6.3.4采用深井泵或深井潜水泵抽水时,水泵的出水量应根据单 井出水能力确定,水泵的出水量应大于单井出水能力的1.2倍。 6.3.5井管的底部应设置沉砂段,井管沉砂段长度不宜小于3m。 6.3.6管井的成孔施工工艺应适合地层特点,对不易塌孔、缩孔的 地层宜采用清水钻进:钻孔深度宜大于降水井设计深度0.3m~ 0.5mo 6.3.7采用泥浆护壁时,应在钻进到孔底后清除孔底沉渣并立即 置人井管、注人清水,当泥浆比重不大于1.05时,方可投入滤料;遇 塌孔时不得置入井管,滤料填充体积不应小于计算量的95%。 6.3.8一填充滤料后.应及时洗井,洗应充分直至过滤器及滤料 滤水畅通,并应抽水检验隆水井的滤水效果

6.3.7采用泥浆护壁时,应在钻进到孔底后清除孔底沉渣并立即 置人井管、注人清水,当泥浆比重不大于1.05时,方可投人滤料;遇 孔时不得置入井管,滤料填充体积不应小于计算量的95%。 6.3.8一填充滤料后,应及时洗井,洗应充分直至过滤器及滤料 虑水畅通,并应抽水检验降水井的滤水效果

6.4.1对基底表面汇水、人行通道周边地表汇水及降水井抽出的 地下水,可采用暗沟排水:对洞底以下渗出的地下水,可采用盲沟 排水;及时疏通管沟,保持排水通畅,降雨期间应有专人负责排水。 6.4.2排水沟的截面应根据设计流量确定,设计排水流量应符合 下式规定:

式中:Q一一排水沟的设计流量(m/d); V一一排水沟的排水能力(m/d)。 6.4.3沿排水沟宜每隔30m~50m设置一口集水井;集水井的净 截面尺寸应根据排水流量确定。集水并应采取防渗措施。采用盲 沟时,集水井宜采用钢筋笼外填碎石滤料的构造形式。 6.4.4洞内排水与市政管网连接前应设置沉淀池。暗沟、集水 并、沉淀池使用时应排水畅通并应随时清理淤积物。 6.4.5明沟和盲沟坡度不宜小于0.3%。采用明沟排水时,沟底应 采取防渗措施。采用盲沟排出坑底渗出的地下水时,其构造、填充 料及其密实度应满足主体结构的要求。

水管的坡度不宜小于0.5%。排水管道材料可选用钢管、PVC管, 排水管道上宜设置清淤孔,清淤孔的间距不宜大于10m。

6.5通道内漏水综合治理

6.6.1水文地质勘察孔的布置应在充分利用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的基础上进行,应能控制降水范围内地层的平面分布和基础以下 主要含水层的埋藏深度。

6.6.2水文地质勘察孔的数量宜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和已有资料的情况布置。

6.6.2水文地质勘察孔的数量宜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6.6.3地下水观测孔应分层设置,地下水观测孔的深度宜深人整 个含水层。 6.6.4地下水观测孔可利用抽水井、抽水试验观测孔或专门设 置,观测孔的结构应满足观测目的和要求

6.7地下水回灌与抽排水综合利用

6.7.1地下水回灌分为防沉降地下水回灌和资源性地下水回灌。 6.7.2抽排水综合利用应在工程场地最大可能利用施工降水所 抽排的地下水,减少利用自来水等其他水源。 6.7.3地下水控制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组织方案都必须要考虑 抽排水的综合利用,尽量减少地下水资源的浪费。 6.7.4抽排水综合利用应保障地下工程降水效果及周边环境安 全、地下水环境不恶化,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基本不变,地 下工程施工不受影响。

6.8 地下水控制工程监测

6.8.1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进行地下暗挖施工时,需要进行地 下水控制时应做好地下水监测工作,地下水监测应根据工程具体 青况进行水位、出水量、含砂量、水质及周边地面沉降等方面的监 测,实施动态管理和信息化施工。 6.8.2地下水控制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地下水控制设计方案、建 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 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6.8.3工程监测不应影响监测对象的结构安全,不得妨碍其正常 使用。 6.8.4支护结构位移监测等宜按《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GB50497相关规定执行。

6.8.5当地下水控制可能对地面沉降及周边环境产生景

对地面沉降进行监测。地面沉降观测范围应依据地下水控制可能 的影响范围、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工程类型和特点及周边环境综 合确定。 6.8.6应明确各项地下水监测项目的预警值,当监测数据达到预 警值时必须及时向相关方反馈,并采取应急措施。 6.8.7地下水控制监测成果报告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 误、结论明确

7.1.1在地层预加固及预支护施工前,应先探明施工区域周边地下 管线及地下建(构)筑物的位置、尺寸、走向、类型、使用状况等情况。 7.1.2地层预加固及预支护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 勘察地质情况不符,应及时通知设计及勘察单位。 7.1.3地层预加固及预支护应与方案论证相结合,施工必须严格 按照设计图纸,如需修改,应取得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同意,并出 具变更文件后方可实施 7.1.4地层预加固及预支护施工过程,应及时监测地面及附近建 (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7.2超前小导管及注浆

7.2.1超前小导管应沿通道拱部轮廓线外侧设置,根据地层条件 可采用单层、双层超前小导管:安装小导管的孔位、孔深、孔径应符 合设计要求。 7.2.2超前小导管的直径、长度、构造、形状、施工部位、外插角度 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2.3超前小导管的成孔工艺应根据地层条件进行选择,应尽可 能减少对地层的扰动。

好的钢格栅上,并焊接牢固,前端嵌固在地层中。前后两排小导管

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0m。 7.2.5超前小导管应与钢格栅配合施工,并有可靠的连接, 7.2.6当超前小导管成孔或钻机顶入过程中,遇到不明障碍物 时,在查明其性质前不得施工。 7.2.7采用钻孔成孔时,孔深不应小于导管长度采用锤击或钻 机顶入时,其顶入长度不应小于管长的90%。

7.2.8超前小导管注浆应符合以下规定

1浆液的配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试验室出具配合比报告,施工过程严格按照配合比报告配置浆液 2 注浆顺序应由下而上、间隔对称;相邻孔位应错开、交叉进行; 3 注浆压力应控制在0.1MPa~0.4MPa,不宜大于0.5MPa; 4 注浆速度不应大于30L/min。 7.2.9注浆后待注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时,方可进行开挖

7.3.1超前锚杆支护的设计必须详细地收集有关地质资料,因地 制宜,正确有效地加固围岩,充分发挥围岩的自承能力:锚杆应严 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锚杆的间距、倾角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3.2锚杆钻孔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11钻孔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孔位,作出标记; 2钻机应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摆正,按设计调整好钻孔角 度;开钻速度要慢,待钻杆进入岩体30cm左右后,常速钻进; 3钻孔平面误差≤15cm,钻孔角度误差≤0.5°。 7.3.3超前锚杆的倾角宜为6°~12°,超前锚杆的横向宽度宜 为内拱顶线的一半再加2m,也可根据设计及地质情况适当增减 其布置范围,在靠近拱脚部位的超前支护的方向宜分别向左右 情外插。

7.3.4横向间距应根据周

采用双层支护时,间距宜为0.4m~0.6m。 7.3.5对周围岩土软弱的部位,可采用挂网喷射混凝土的方法, 曾强围岩的自稳能力。 7.3.6锚杆安装应注意下列事项: 1新一排锚杆应在开挖后尽快安设,钻孔应圆而直,其孔径 和深度应按设计施工; 2根据周围岩土类别,按设计要求的长度和位置进行施工; 3锚杆材质的加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3.7注浆压力宜为1.0MPa~1.5MPa,以达到设计要求的注浆量 为结束标准。当注浆压力达到终压不少于20min.进浆量仍达不 到注浆终量时,亦可结束注浆。 Z3.8注浆结束后将管口封堵以防浆滴倒流管外

7.3.8注浆结束后,将管口封堵,以防浆液倒流管

7.4.1应根据设计文件及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注浆孔。注浆 孔位偏差不得大于30mm,角度偏差不得大于2°,孔径、孔深不应 小于设计值。 7.4.2注浆段长度应综合考虑地层条件、地下水状态和钻孔设备 的工作能力,宜为10m~15m,并应预留一定的止浆墙厚度。 7.4.3注浆孔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全断面、半断面等方式布设,并 应满足加固范围的要求。 7.4.4钻孔应按先外圈、后内圈、跳孔施工的顺序进行。钻孔时, 应作好施工记录,包括孔号、进尺、时间、地层、涌水位置、水量和 通水压力等内容,并应根据现场条件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参数。 7.4.5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注浆质量,避免出现注浆盲区。注浆未 出云西 法收注收用

7.4.6深孔注浆压力宜为0.5MPa~1.5MPa.

7.4.6 深孔注浆压力宜为0.5MPa ~

7.5.1管棚支护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管棚所用钢管的直 径、长度、间距、倾角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5.2钢格栅拱架应根据现场条件设计制作,应满足管棚施工和 受力要求。 7.5.3为增加管棚刚度,可根据需要在钢管内灌注水泥砂浆或细 石混凝土。 7.5.4管棚钢管宜沿通道开挖轮廓线纵向近水平方向或按纵坡 要求设置。

要求设置。 7.5.5 管棚施工除满足设计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钻孔的外插角允许偏差±5%; 2 钻孔由高位向低位进行; 3钻孔孔径应大于钢管直径30mm~40mm; 4 如遇塌孔或卡钻,应注浆后重钻。 7.5.6钢管间距应根据支护要求如防塌、控制建(构)筑物变形 等予以确定,宜为300mm~500mm;管棚接头应相互错开,搭接长 度不应小于3m。 7.5.7长管棚施工时,对掌子面应采用喷射混凝土墙进行封闭处理。 7.5.8管棚在顶进过程中,应用测斜仪严格控制上仰角度,一般 为1°~2°。顶进完毕后应对每根管进行清孔处理。 7.5.9管棚就位后,应按要求及时进行注浆

8.1.1初期支护是在土方开挖完成后施作的支护结构,即地下通 道初期支护,包括格栅钢架加固和安装、喷射混凝土、背后回填注 浆等内容。

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十八字方针

8.1.4地下通道的开挖及初期支护应在符合地下水控制和地层

预加固及预支护的要求下进行施工,并应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地质 监测及记录工作。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地下通道范围内及周边 的地下管线、地下构(建)筑物进行调查,并应会同相关单位确定保 护方案;施工中,应加强对重要管线、构(建)筑物等的保护和监测。 8.1.5地下通道的初期支护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工序、方 法进行连续开挖,随挖随支护,确保土体稳定和施工安全。 8.1.6根据设计荷载条件,应明确施工期间路面载荷限制要求 并根据施工情况进行十道交通管制。交通管制期间应设置夜间反 光、禁令、施工安全标志,标志要做到规范、醒目、齐全,并起到警示 作用。深入宣传交通管制措施和线路,并得到市政管理部门、公安 交警部门的批准

8.2.1地下通道开挖施工

1地下通道开挖施工工艺流程为:测量、定位、马头门开挖 也下通道开挖、地下通道初期支护: 2地下通道开挖施工要点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地下通道开挖过程中应加强监测,支护结构出现较大 变形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做相应处理方可继续施工; 2) 地下通道停止开挖时,应及时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面 若遇长时间停止作业,应对开挖面进行加强封闭

2.2马头门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通道与头升控施时以产格按照设计要求,升做利 应加强处理; 2马头门开挖应根据其结构受力变化特点,选择合理的施工 方法和施工顺序,并对结构给予必要的加强和支撑; 3马头门开挖段井壁宜进行应力应变观测; 4马头门开启应满足下列要求: 1)破除马头门前,应做好马头门区域支撑系统的受力转换: 2 马头门两侧初期支护结构内应设置钢筋暗柱,拱顶和 板底应设置完整的环形格栅,随着马头门逐步破除,应 将环形格栅钢筋与暗柱钢筋焊接牢固: 3)马头门宜按照先拱部、再侧墙、最后底板的顺序破除; 4) 地下通道主筋与纵向连接筋应与联络通道主筋焊接牢固: 5) 渣土由人工装入灰斗车,通过电动葫芦提升至地面并 迅速运往场外渣场; 6)所有材料、设备、运输作业机械、水、电等必须进场到位 弃土地点必须落实,弃土线路畅通: 7)设置井口护栏,预防施工过程中弃渣及杂物掉入作业面

8.2.3地下通道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8.2.3地下通道升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3.2.3地下通道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通道开挖宜采用侧壁导坑先墙后拱法(图8.2.3)人工 旺控

图8.2.3侧壁导坑先墙后拱法示意图

2地下通道开挖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尺寸、高程和开挖 步距进行。

8.3.1初期支护施上要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通道应随开挖随支护,初期支护应尽快封闭成环: 2地下通道预留甩口端部应做好封闭,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在初期支护结构内预埋钢板,并用角筋与预埋钢板 焊接牢固; 2) 应架设纵、横向格栅钢架; 3)单面满铺钢筋网,并应按照规定厚度喷射混凝土。 3通道初期支护施工中,应加强通风,保证作业环境达到标 准要求,并做好各项有限空间作业措施; 4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通道初期支护的巡查,如发现渗水 较严重,变形较大或开裂等现象时,应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并采取 相应加固措施。

3.2格栅加工及安装应符合下列

1格栅钢架安装时,其拱脚处不得座在未经处埋土层上,连 接板下宜加垫板以减小拱架下沉量,相邻格栅纵向连接应牢固:

2在土层稳定性较差部位安装格栅钢架时,应按设计要求在 处打设锁脚锚管,以防止拱架下沉; 3格栅架立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格栅架立纵向充许偏差应为±30mm,横向充许偏差应 为 ± 15mm; 2)格栅安装时,节点板栓接就位后宜采用帮条焊与钢筋 网主筋焊接,单面焊长度不得小于10d,双面焊长度 不得小于5d。 4折点处的初支格栅钢架安装时,应预先进行排列计算并画 栅排列图,以确保转弯半径要求。 3喷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施工应满足下列规定: 1)混凝土喷射时,应确保喷射机连续、均匀供料。作业 开始时,应先送风送水,再开机供料;结束时,应待料 喷完后再关机。喷射作业前,应检查喷射头的状况, 使其具备良好的工作性能;喷射作业时,喷头风压不得 小于0.1MPa,喷射完成后或临时中断喷射时,应先停风 停水,然后将喷射机和熟料管道内的余料清理干净; 喷射时,应用高压风清理受喷墙面、施工缝,并剔除墙 面疏松部分;喷头应与作业面垂直,距离宜为0.6m~1.0m; 3)[ 喷射混凝土应分区段、分层自下而上进行: 4 喷射混凝土时,应先喷格栅钢架与地层间的部位,之后 喷格栅钢架间的部位,钢筋密集区应调整喷射角度,保 证喷射混凝土的密实度; 5)控制水灰比,防止喷射后出现流坠现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减少喷射混凝土材料回弹、落地。回弹、落地混凝土禁止 二次使用; 6)渗水部位应先做处理,处理后先远离渗水部位作业.再

逐步靠近喷射; 7) 格栅钢架、钢筋网片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8)喷射混凝土养护应在终凝2h后进行,养护时间不应少 于14d。湿润环境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养护时间

1地下通道初支完工后,应及时进行初支背后回填注浆,注 浆作业点与掘进工作面宜保持在5m~10m的距离; 2背后回填注浆管在格栅钢架安装时宜埋设于通道拱顶、两 则起拱线的位置,必要时侧墙亦可布设,并应与格栅钢架主筋焊接 或绑扎牢固,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背后回填注浆应合理控制注浆量和注浆压力。当注浆压 力和注浆量出现异常时,应分析原因,调整注浆参数; 4根据地层变形的控制要求,可在初期支护背后进行多次口 填注浆。注浆结束后,宜经雷达等探测手段检测合格,并应填写和 保存注浆记录。

8.4明、暗挖地下通道相接

3.4.1新建地下通道与既有通道相接有暗挖接明开和明开接暗 挖两种形式。地下通道相接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执行。 8.4.2新建地下通道与既有通道相接施工前,应准确核实通道线 位及高程。 8.4.3在明、暗挖通道相接处,如暗挖接明开,宜采用暗挖通道包 明开通道方式,如明开接暗挖,可采用明开包暗挖通道的方式,相 接处的重叠长度应不小于0.5m。 8.4.4明、暗挖地下通道相接处土层不稳定时,应按设计要求进 行土层加固。

8.4.5连接段和断面支护段连接筋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护结构尺寸变化应均匀,内表面应平顺

9.1.4防水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防水施工 队伍承担,并编制施工方案, 9.1.5防水工程施工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以上时施工。

9.1.4防水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防水施工

9.2 卷材防水层施工

9.2.1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混凝土结构的迎水面。 9.2.2卷材防水层的基面应坚实、平整、清洁,阴阳角处应做圆弧 或45°坡角。 9.2.3铺贴双层卷材时,接缝及搭接应符合现行《地下工程防水 技术规范》GB50108相关规定。 9.2.4各类防水卷材施工应符合现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8的对各类卷材施工的相关规定。 9.2.5底板(仰拱)卷材防水层铺贴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

9.2.6卷材防水层搭接缝应粘贴或焊接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 纽曲、皱折、翘边和起泡等缺陷。 9.2.7二衬混凝土灌注口处的防水层应加铺一层进行加强处理,

9.2.6卷材防水层搭接缝应粘贴或焊接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

9.3.1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宜铺设在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和二 次衬砌之间。 9.3.2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宜在初期支护结构趋于基本稳定后铺设。 9.3.3塑料防水板防水层施工前基面应平整、无尖锐突出物,基 面平整度D/L不得大于1/6。 9.3.4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应采用无钉孔铺设,防水板应固定在基 面上,固定点的间距应根据基面的平整情况确定。 9.3.5铺设塑料防水板前应先铺设缓冲层,缓冲层应采用暗钉圈 固定。暗钉圈直径不得小于80mm。缓冲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50mmo 9.3.6两幅塑料防水板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下部塑料防 水板压住上部塑料防水板,塑料防水板的搭接层数不得超过3层。 9.3.7/防水板的搭接缝采用双焊缝,每条焊缝的有效宽度不应小 于10mmo 9.3.8塑料防水板铺设时宜设置分区预埋注浆系统。注浆系统 宜靠近施工缝、变形缝等特殊部位设置,设置间距为4m~5m,顶拱 部位应加密。 9.3.9分段设置塑料防水板防水层时两端应采用封闭措施。 9.3.10塑料防水板环向铺设时,应先拱后墙;底板(仰拱)的防水 板宝平田纵向铺设

GB/T 27605-2011 卫星导航动态交通信息交换格式9.4.1变形缝应满足防水、变形、施工检修等要求

9.4.1变形缝应满足防水、变形、施工、检修等要求。

9.4.2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mm.变形缝的宽 度宜为20mm~30mm。 9.4.3用于沉降的变形缝最大允许沉降值不应大于30mm。 9.4.4在变形缝表面粘贴卷材或涂刷涂料前,应在缝上设置隔离层。 9.4.5施工缝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止水条或止水胶、水泥基渗透 结晶型防水涂料和预埋注浆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4.6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设在高出底板地面不小于300mm的 墙体上,拱、板和墙交接处以下150mm~300mm处;垂直施工缝应 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 9.4.7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已浇筑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不应小于1.2MPa。 9.4.8止水带理设位置、间距、接缝等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地下 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相关规定。 9.4.9安设于结构内侧的可卸式止水带,配件应一次配齐,转角 处应做成45°折角,并应加密布置紧固件。 9.4.10遇水膨胀止水胶应采用专用注胶器挤出粘贴在施工缝基 面,不得有空鼓、脱离等现象:止水条应安装在表面或预埋槽内,搭 接宽度不得小于30mm。

10.1.1二次衬砌施工包括地下通道侧壁及仰拱二衬。 10.1.2当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监控量测数据表明位 移率明显减缓、收敛值拱脚附近小于0.2mm/d和拱顶相对下沉小 于0.15mm/d,并且初期支护、防水层验收合格后,方可施作二次混 凝土衬砌。 10.1.3地下通道衬砌的施工,其中线、水平、断面尺寸和净空大 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0.1.4整体式衬砌施工中,在围岩变化处应设沉降缝,洞口尚应 根据地震波影响和气候条件设置伸缩缝。沉降缝、伸缩缝及衬砌 施工缝应进行防水处理。 10.1.5通道二次衬砌结构混凝土应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满足设 计强度、防水及耐久性要求。 10.1.6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应适当增加二次衬砌的外放值(施 工正误差),以免侵限。 10.1.7二次衬砌施工应仰拱超前,墙、拱整体浇筑。边墙基础高 度的位置(水平施工缝)应避开剪力最大的截面,并按设计要求作 防水处理,

10.2.1 初期支护、防水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二衬结构钢筋 绑扎。

10.2.2主筋接头同一区段内钢筋接头不得大于全部钢筋面积的 50%,且接头严禁设在拱顶位置,接头间距应大于50cm。 10.2.3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普通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5mm,并应符合防水混激 土保护层厚度的要求: 2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垫块,以确保混凝土保护层厚 度。垫块的强度与二衬混凝土强度相同; 3垫块应与钢筋绑扎牢固,并错开布置。重要部位宜适当 加密垫块。 10.2.4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曲率半径、起弯位置应严 格按照图纸施工。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起弯点的距离 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10.2.5钢筋表面的油渍、漆污、水泥浆和锤击能剥落的浮皮、铁 锈均应清理干净。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折曲。 10.2.6钢筋绑扎完成后应加强成品保护,严禁直接踩踏。 10.2.7通道侧壁及仰拱底板钢筋安装时应放置钢筋保护层垫块 或支架。在绑扎底板钢筋时,应预留侧墙钢筋接头。 10.2.8通道侧壁及仰拱边墙的钢筋应设置拉钩,并应错开布置 以确保钢筋的排距符合设计要求。 10.2.9钢筋工程施工及检验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 18的相关规定

10.3模板及支架安装工程

10.3.1二次衬砌模板应采用标准化的定型模板,其支架应采用 满堂支撑架。 10.3.2模板、支架和拱架应合理考虑荷载组合进行设计和验算, 其变形值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

性要求。 10.3.3模板施工时应确定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位置,并应做好 预理件的固定。 10.3.4支架立柱的底端应放置垫板,垫板下的基础必须有足够 的承载力QX/T 618-2021 气象数据服务接口规范,立柱应垂直。拉杆、连接件、紧固件等安装应符合现行 技术标准的要求。 10.3.5安装拱架前,应对立柱支承面进行检查和调整,确认合格 后方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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