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80-2021 家具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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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180-2021 家具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pdf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金属家具和适宜的板式家具的涂装工序。粉未涂料由固体树脂、颜料、填料。 组成,不含有机溶剂。未喷涂到工件上的粉末涂料经回收后可循环利用。使用粉末涂料的家具制 么宜配合使用静电喷涂技术。采用粉末涂料替代液体涂料,VOCs产生量一般可减少95%以上。

5.1.1.4水性胶粘剂替代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木质家具、竹藤家具和软体家具的拼板、拼接、封边、贴饰面、组装等工 胶粘剂以水作为分散介质,由基料、固化剂、促进剂、交联剂、填料、助剂等组成。水性胶料 黄足GB33372的产品技术要求。采用水性胶粘剂替代溶剂型胶粘剂,VOCs产生量一般可减少

5.1.1.5固体热熔胶替代技术

DZ/T 0078-2015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HL11802021

a)普通固体热熔胶替代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木质家具的封边工序。固体热熔胶被加热转变为熔融态,通过封边机涂布到人造 板基材和封边材料表面,冷却变为固态后将基材和封边材料粘接在一起。固体热熔胶不含有机溶剂。采 用固体热熔胶替代液体胶粘剂,VOCs产生量一般可减少95%以上。 b)湿气固化反应型聚氨酯热熔胶(PUR热熔胶)替代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木质家具的贴饰面工序。PUR热熔胶在密闭容器内被加热熔化,通过辊胶机涂 布到人造板基材表面,与空气中的水发生交联反应形成稳定的化学结构,将基材与饰面材料粘接在一起。 PUR热熔胶不含有机溶剂,采用PUR热熔胶替代液体胶粘剂,VOCs产生量一般可减少95%以上。采 用PUR热熔胶的家具制造企业宜配合使用辊胶技术。PUR热熔胶的反应不可逆,粘合强度比其他胶粘 剂高,但成本较高。

5.1.2设备或工艺革新技术

5.1.2.1自动喷涂技术

5.1.2.2静电喷涂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金属家具和适宜的板式家具的粉末喷涂工序,以及实木家具的液体涂料喷涂。该 技术使涂料在高压电场的作用下荷电后均匀吸附于基材表面。 与人工喷涂相比,该技术可将涂料利用率 提高至60%以上,可减少涂料用量和VOCs产生总量。该技术投资成本相对较高。

5.1.2.3辊涂/淋涂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表面平整、尺寸适中工件的涂装工序。该技术通过两个转辊的转动,将转辊 涂料转涂到工件表面。辊涂技木主要适用于底涂工序,淋涂技术适用于底涂和面涂工序。与人工 比,该技术可将涂料利用率提高至90%以上,无漆雾产生。家具制造企业中辊涂/淋涂技术主要 UV固化涂料。该技术投资成本相对较高,

5.1.2.4辐胶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表面平整、尺寸适中工件的施胶工序。以转辊作胶粘剂的载体,将胶粘剂倒 辊胶机,再转移到所需粘接或涂布的表面。该技术涂胶均匀,胶粘剂的利用率一般可达90%以 具制造企业中辑胶技术主要适用于水性胶粘剂和PUR热熔胶。

无磷硅烷化技术。该技术主要适用于金属家具的前处理工序。以有机硅烷水溶液为主要成分对金 斗进行表面处理。与传统的磷化表面处理相比,硅烷化处理不产生镍等重金属离子,废渣量少,石

HJ1180—2021

无需加温,可节省能耗。该技术可共线处理铁板、镀锌板、铝板等多种基材,有效提高涂料对 付着力,减少污水处理的成本。

6.1天气污染治理技术

6.1.1.1旋风除尘技术

6.1.1.2袋式除尘技术

6.1.1.3滤筒除尘技术

该技术可作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漆面打磨等工序的除尘技术,也可作为金属家具制造企业金属焊接 烟尘的治理技术和喷粉工序废气的二级治理技术。该技术空间利用率高,使用寿命较长,容易维护。家 具制造企业使用的滤筒除尘器的过滤风速通常低于0.7m/min, 系统阻力通常低于800Pa,除尘效率通 常可达95%以上。该技术需定期清理或更换滤筒

6.1.1.4 湿式除尘技术

该技术适用于涂装工序漆雾的治理及VOCs末端治理的预处理。常用的湿式除尘器有水帘柜、喷淋 塔等,一般采用多级处理设施串联使用,除尘效率通常可达90%以上。该技术会产生废水和漆渣等二 次污染问题。若后续配套VOCs治理设施则应进行除湿,减少废气中水汽对VOCs治理设施的影响。

6.1.1.5 干式过滤技术

该技术适用于水性涂料涂装工序漆雾的治理及湿式除尘后的除湿。常见的过滤材料包括纸质过滤 器、漆雾过滤棉等,一般采用多级组合过滤,除尘效率通常可达85%以上。纸质过滤器多采用可回收 环保纸制成,漆雾容纳能力强,使用寿命长,对粒径较小的漆雾拦截效果不佳;漆雾过滤棉不易被大的 漆渣堵塞,可去除粒径较大的漆雾。该技术无废水产生,但有发生火灾的风险

6.1.2吸附法VOCs治理技术

该技术利用吸附剂(活性炭、活性碳纤维、分子筛等)吸附废气中的VOCs污染物,使之与废 简称吸附技术,主要包括固定床吸附技术、移动床吸附技术、流化床吸附技术、旋转式吸附技 具制造工业常用的吸附技术为固定床吸附技术和旋转式吸附技术。若废气中的污染物在吸附剂存

发生聚合、交联、氧化等反应,则不宜采用吸

6.1.2.1固定床吸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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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技术吸附过程中吸附剂床层处于静止状态,对废气中的VOCs污染物进行吸附分离。家具制造工 业一般使用活性炭作为吸附材料。应根据污染物处理量、处理要求等定时再生或更换吸附剂以保证治理 设施的去除效率。入口废气颗粒物浓度宜低于1mg/m3,温度宜低于40℃,相对湿度(RH)宜低于80%。 该技术的技术参数应满足HJ2026的相关要求。活性炭吸附材料通过解吸而循环利用,脱附的VOCs可 通过燃烧法VOCs治理技术进行销毁

6.1.2.2旋转式吸附技术

2.2旋转式吸附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工况相对连续稳定的家具制造企业。吸附过程中废气与吸冈 呈相对旋转运动状态,对废气中的VOCs污染物进行吸附分离, 般包括转轮式、转筒(塔) 具制造工业一般使用分子筛作为吸附材料,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的预浓缩,脱附废气一般采用 或蓄热催化燃烧技术进行处理。入口废气颗粒物浓度宜低于1mg/m², 温度宜低于40℃,相对 H)宜低于80%。该技术的技术参数应满足HJ2026的相关要求。

6.1.3燃烧法VOCs治理技术

6.1.3.1催化燃烧技术

6.1.3.2蓄热催化燃烧技术

该技术主要适用于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企业或集中式喷漆工厂的VOCs治理。该技术在催 化剂作用下,使废气中的VOCs污染物反应转化为二氧化碳、水等物质,并利用蓄热体对反应产生的热 量蓄积、利用。家具制造工业采用的典型治理技术路线为“吸附浓缩+RCO”。该技术反应温度低、不 产生热力型氮氧化物。RCO的VOCs去除效率通常可达95%以上。当废气中含有硫化物、有机硅、有 机磷等致催化剂中毒物质时,不宜采用此技术。RCO的技术参数应满足HJ1093、HJ2027的相关要求。 RCO投资成本较高,但与CO相比运行费用较低,

6.2.1磷化废水治理技术

金属家具磷化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总镍和总磷/磷酸盐。磷化废水经过物化处理(包括水量调 调节、混凝、沉淀、过滤等)去除重金属,达到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限值要求后,与综合废

HL11802021

HJ1180—2021

6.2.2综合废水治理技术

6.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

6.3.1资源化利用技术

家具生产中产生的木屑,木材、金属、布料、海绵等的边角料,以及除尘设备收集的木质、竹质颗 粒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属于可再生资源的宜优先资源化利用,不能资源化利用时应按照GB18599 的规定进行处置。 O

6.3.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6.4噪声污染治理技术

7.1.1应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若仍无法稳定达标排放,应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术。 7.1.2对于小规模家具制造企业,宜优先选择配备高效污染治理设施的集中式喷漆工厂,替代企业独 立涂装工序;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可以开展分散收集、集中治理的方式,对吸附材料进行 集中再生。 7.1.3不宜使用含卤素的有机溶剂或涂料

7.1.1应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

企业应按照HJ1027的要求建立并保存台账。 3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企业应按照HJT027的要求建立天

7.3无组织排放控制措

7.3.1贮存或购存过程控制措施

1.1含VOCs原辅材料应贮存于密闭的容器或包装袋中。 1.2盛装含VOCs原辅材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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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场地。盛装含VOCs原辅材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7.3.1.3贮存含VOCs原辅材料的容器材质应结实、耐用,无破损、无泄漏,封闭良好。 7.3.1.4含VOCs的危险废物应分类放置于贴有标识的容器内,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存放于安全、 合规场所,并及时转运、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应满足GB18597的要求。 7.3.1.5存放过含VOCs原辅材料及含VOCs废物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加盖、封口或存放于密闭空间。 7.3.1.6含VOCs原辅材料在分装容器中的盛装量宜小于80%,避免受热、转运时溢出

7.3.2输送过程控制措施

转移液态含VOCs原辅材料时,应采用密团管道输送方式或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减少原辅材 料供应过程中VOCs的逸散

7.3.3使用过程控制措放

.3.3 7.3.3.1VOCs物料在调配、涂装施胶、干燥、清洗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产 生的废气通过排气柜或集气罩等收集后排至VOCs废气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 施,废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7.3.3.2减少涂料、胶粘剂等含VOCs 原辅材料的手工调配量, 缩短现场调配和待用时间。 7.3.3.3鼓励使用集中供漆、 高效涂装/施胶工 工艺或设备,严格按照涂装/施胶规范操作条件(空气流 量、压力、涂装/施胶时间等)进行操作,加强对生产工人的技能培训,尽可能提高涂料/胶粘剂的利 用率。 7.3.3.4喷漆房和干燥房应设立独立密闭带收集管道的车间,应注意人员出入时随手关门,减少无组 织排放。 7.3.3.5 对于可回收涂料的涂装工艺/设备,如辊涂/淋涂、往复式喷涂箱等, 在涂装作业中应设立涂料 回收装置,回收未涂装到工件上的涂料,回收的涂料可重新用于生产中。 7.3.3.6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流程,合理控制使用涂装设备清洗剂的用量,避免清洗剂的一次性大量 使用。 7.3.3.7 沾染有涂料的废抹布等应放入密闭容器,防止VOCs的逸散。 7.3.4其他要求 7.3.4.1对喷漆房产生的水帘废水应采用水帘水过滤循环技术, 通过添加凝聚剂,加装过滤装置实现

7.3.4.1对喷漆房产生的水废水应采用水帘水过滤循环技术,通过添加凝聚剂,加装过滤装置实现 水帘水的循环使用。水帘废水需定期更换或补充。更换后的水帘废水应记录废水的去向。 7.3.4.2漆面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可采用湿式除尘技术进行处理。 7.3.4.3无组织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符合GB37822中的有关要求。

7.4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7.4.1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 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GB37822、GB8978、GB12348、GB14554、 GB18597、GB18599等的要求。地方有更严格排放标准要求的,还应满足地方排放标准要求。 7.4.2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 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采取措施控制或处理污染治理设施产生的二次污

HJ1180—20218污染防治可行技术8.1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见表1。表1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污染物排放水平/(mg/m²)可行技术工序类型预防技术治理技术非甲烷甲苯技术适用条件颗粒物二甲苯e总烃适用于开料、机加工、金属焊接开料、机加①旋风除尘技可行术*+②袋式除等工序。其中旋风除尘可作为预技术1工、金属焊<20尘技术处理技术;袋式除尘技术需定期接工序清理或更换滤袋适用于漆面打磨工序。袋式除尘可行漆面打磨袋式除尘技术/技术需定期清理或更换滤袋;滤技术2工序滤筒除尘技术简除尘技术需定期清理或更换滤筒1湿式除尘技术+②干式过适用于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企业或集中式喷漆工厂的喷滤技术+③吸可行附法VOCs治30~50涂、干燥等工序。典型治理技术技术3<20220路线为:①湿式除尘+干式过滤+理技术+④燃烧法VOCs治活性炭吸附+CO/RCO;②湿式除理技术尘+干式过滤+转轮吸附+CO/RCO适用于木质家具和竹藤家具等的喷涂、干燥等工序。典型治理技①干式过滤技可行水性涂料替代术+②吸附法10~20术路线为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技术4<2技术VOCs 治理技术后期维护需定期清理或更换过滤涂装工序材料,根据污染物处理量、处理要求等定时再生或更换吸附材料适用于木质家具和竹藤家具等的喷涂、干燥等工序。自动喷涂替代人工喷涂后VOCs产生浓度会①水性涂料替①干式过滤技增加,但涂料利用率可提高,可行VOCs产生总量可减少。典型治理代技术+②自术+②吸附法技术51040<1<5<5技术路线为干式过滤+活性炭吸动喷涂技术VOCs治理技术附。后期维护需定期清理或更换过滤材料,根据污染物处理量、处理要求等定时再生或更换吸附材料10

HL11802021

8.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见表3.

表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8.4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SZDBZ 132-2015 小反刍兽疫抗体检测 竞争酶联免疫吸附法HL11802021

图A.3竹家具典型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生节点

图A.2板式家具典型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物

GB/T 27784-2011 卫生杀虫剂现场药效测定及评价 总则HL11802021

图A.6软体家具典型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生节点

HJ1180—2021附录B(资料性附录)家具制造工业VOCs产污环节及产生浓度水平表B.1家具制造工业VOCs产污环节及产生浓度水平VOCs产生浓度水平/生产单元原辅材料产污环节(mg/m²)溶剂型涂料100~700水性涂料喷涂/辊涂/淋涂等10~100UV固化涂料10~50涂装车间溶剂型涂料50~200水性涂料干燥<100UV固化涂料<50溶剂型胶粘剂30~100施胶车间水性胶粘剂拼板、拼接、组装、封边、!贴饰面等<20固体热熔胶<5注:表中数据为现场监测438个样品所得;监测时企业处于正常生产工况。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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