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900-2016 村镇住宅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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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900-2016 村镇住宅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完整清晰正版).pdf

3.1.1村镇住宅开工前,应具有当地管理部门发放的相关审批 文件。 3.1.2 村镇住宅施工前宜具有相应的设计文件。

3.1.2村镇住宅施工前宜具有相应的设计文件

3.2.1村镇住宅结构施工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 设计文件的要求。

等材料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对自行制备的材料或制品的质

3.2.3砖、砌块、砂浆、钢筋、混凝土、木材、土料等材料和 制品的检测,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当不具备条件时QB/T 5336-2018 摆动锯片,可 采用简易的测试方法或根据经验判别

3.3.1村镇住宅结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安全、劳动 保护标准的规定。 3.3.2施工中楼面、屋面上的临时荷载不应超过设计取值,具 不应超过1.5kN/m²,并应避免楼面或屋面局部集中堆载。 3.3.3遇天风和雨、雪天气时,宜停止室外施工,且应对施工 现场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3.4当础体结构、石结构、土坏墙结构等砌筑高度超过1.2m 时,砌筑前应架设高凳或搭设脚手架

3.3.5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应采取冬期施

工措施或暂停室外施工。

3.4.1施工人员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时检查施工质量,并 做好施工质量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主要部位的检查验 收记录宜由施工人员、业主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做好施工质量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主要部位的检查验 收记录宜由施工人员、业主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4.2村镇住宅结构的施工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人员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合格 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地基基础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上部结构工程施工; 3对结构构件连接部位应加强检查。 3.4.3有条件时,业主宜召集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村镇住宅 结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村镇住宅结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宜符合 下列规定: 1质量验收应以质量检查结果为基础; 2主控项目应经检验合格; 3一般项目应经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检查合格 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 4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应完整。 3.4.4村镇住宅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 A进行记录。 3.4.5对主控项目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所采取的处理方案 应经设计人员或相关人员确认。

3.4.5对主控项目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所采取的处理方案

4.1.1地基和基础施工前,应了解邻近既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 结构形式、基础理深和地基情况等;当地基和基础施工可能影响 邻近既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安全时,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4.1.2地基和基础施工的轴线定位点、高程水准基点,应要善 保护,并定期复测。 4.1.3地基和基础宜避开雨天施工:雨期施工时,应采取排水 及覆盖措施

应清除现场道路和施工地点的冰雪:; 2 应挖除影响地基和基础施工的冻土,并应采取防冻措施: 3不得使用冻结的材料进行基槽回填。 4.1.5地基和基础施工过程中,当遇有沟槽、洞穴、古井、古 墓、暗塘等软硬不均匀土层,应挖除软弱土层或填充物,并应换 土填实;当遇有文物、化石或古迹遗址等,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 报请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处理。 4.1.6对特殊土地基,宜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或根据当地经验 采取处理措施。

4.2.1基槽土方开挖前,应进行测量定位,抄平放线,确定开 挖尺寸。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施工人员应会同业主及相关人 员验槽。 4.2.2当地下水位高于基槽底面标高时,在基槽开挖前,应采 取隆水拱施

4.2.2当地下水位高于基槽底面标高时,在基槽开挖前,应采

4.2.3基槽开挖前,宜设置防止地表水流人基槽的土堤或开挖 排水沟

4.2.4基槽开挖宜连续进行。基槽开挖后,当不能及时进行

表 4.2. 5 直立壁不加支撑的基槽开挖深度

4.2.1~4.2.8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时,挖方作业应由坡上方自上而下开

3回填土科直来用非膨胀土或膨胀主中掺加石灰及其他松 散材料拌合后的改良土。 4.2.10湿陷性黄土地区基槽的开挖和回填,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4.2.1~4.2.8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土垫层、灰土垫层或进行基础施工前,应在基槽 底面打底夯实,同一夯点不宜少于3遍。当表层土含水量超 过充许值或局部地段有松软土层时,应采取晾于或换土等处 理措施。 2基础施工完毕后,应将基槽周围的灰、砂、砖等及时清 余,并采用素土在基础周围分层回填务实,回填高度不应低于散 水垫层底面或室内地坪垫层底面

4.2.10湿陷性黄土地区基槽的开挖和回填,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4.3.1当地基为软弱土、可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五 层时,宜进行换土地基处理,宜采用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或 碎砖三合士地基。

4.3.2灰土地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4.3.3砂和砂石地基分层铺设厚度、最优含水量、 施工要求和适用范围

4.3.4碎砖三合土地基施工,应符合下列

查,待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铺设施工,直至达到设计 要求的总厚度; 4碎砖三合土分层铺设至设计标高后,在最后一遍劵打时, 宜浇浓灰浆;待表面灰浆略晾干后,应上铺一层薄砂土或炉渣再 平整夯实; 5劵打完的碎砖三合土,如遇雨水冲淋或积水破环表层灰 浆时,应在排除积水后,方可重新浇浆夯打密实。

4.4.2基础防潮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潮层宜设置在室内地面以下60mm标高处: 2防潮层的材料宜采用1:2.5的水泥砂浆(内掺5%防水 剂)或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防潮层铺设前,应将基础墙面清扫干净并浇水湿润,防

潮层铺设厚度不宜小于20mm。 4.4.3砖砌体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基础底面宜设置垫层,垫层可采用混凝土、灰土或碎 砖三合土等材料铺设: 2砖砌体基础应采用烧结实心砖并用水泥砂浆砌筑,不应 采用空心砖、空心砌块、蒸压砖或欠火砖: 3应先砌筑基础转角及纵横交接处。基础底标高不同时, 应按1:2的台阶逐步放坡;础筑时,应从低处起,并由高处 向低处搭砌。 4.4.4毛石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毛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坐浆,并将大面朝下;砌筑料 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采用砌层坐浆砌筑: 2毛石基础的扩大部分,当做成阶梯形时,上级阶梯的右 块压砌下级阶梯的石块不应少手1/2石块宽度,相阶梯的毛石 应相互错缝搭砌; 3毛石基础应设置拉结石,拉结石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8.3.3条的规定。 4.4.5 生土结构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土墙体承重结构应采用条形基础: 2 条形基础宜采用毛石或烧结实心砖并用水泥砂浆砌筑。 4.4.6 混凝土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混凝土基础宜设置混凝土垫层,混凝土垫层顶面应 平整,垫层顶面每边超出基础底边不宜小于100mm; 2混凝土基础轴线位置和模板安装基线位置尺寸的允许偏 差为士15mm; 3混凝土基础支模时,模板支撑应牢固,拼缝应严密;地 下水丰富时宜设置止水带; 4混凝土浇筑宜根据基础深度分段分层连续进行,各段、 各层之间应相互衔接,

潮层铺设厚度不宜小于20mm。

4.4.3砖砌体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基础底面宜设置垫层,垫层可采用混凝土、灰土或碎 砖三合土等材料铺设; 2砖砌体基础应采用烧结实心砖并用水泥砂浆砌筑,不应 采用空心砖、空心砌块、蒸压砖或欠火砖; 3应先砌筑基础转角及纵横交接处。基础底标高不同时, 应按1:2的台阶逐步放坡;砌筑时,应从低处砌起,并由高处 向低处搭砌

1毛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坐浆,并将大面朝下;砌筑料 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采用砌层坐浆砌筑: 2毛石基础的扩大部分,当做成阶梯形时,上级阶梯的右 块压砌下级阶梯的石块不应少手1/2石块宽度,相邻阶梯的毛石 应相互错缝搭砌; 3毛石基础应设置拉结石,拉结石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8.3.3条的规定。

4.4.5生士结构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5.1地基和基础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的主控项目应包括下列 内容: 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及碎砖三合土地基的配合比(体 积比)、分层铺设厚度与夯打遍数; 2地基验槽; 3 基础宽度和理深; 4 基础防潮层的设置; 5 砖的强度等级; 6 砂浆强度等级和配合比、砂浆饱满度: 7 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和强度等级。 4.5.2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的配合比, 应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第2款、第4.3.3条第2款、第4.3.4 条第1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计量检查。 4.5.3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分层铺设厚 度与劵打遍数,应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第4款、第4.3.3条第 5款、第4.3.4条第3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层铺设与夯打遍数检查点不应少手3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5.4地基验槽时,基底土质、基槽开挖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基槽长度、宽度、深度及基底标高;基 底土质检查点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针探,观察,尺量检查。 4.5.5基础宽度和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 松杰新具一全新松本

4.5.1地基和基础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的主控项目应包括下列 内容: 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及碎砖三合土地基的配合比(体 积比)、分层铺设厚度与劵打遍数; 2地基验槽; 3 基础宽度和理深; 4 基础防潮层的设置; 5砖的强度等级; 6 砂浆强度等级和配合比、砂浆饱满度; 7 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和强度等级。 4.5.2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的配合比, 应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第2款、第4.3.3条第2款、第4.3.4 条第1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计量检查。 4.5.3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分层铺设厚 度与劵打遍数,应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第4款、第4.3.3条第 5款、第4.3.4条第3款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层铺设与夯打遍数检查点不应少手3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5.4地基验槽时,基底土质、基槽开挖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基槽长度、宽度、深度及基底标高;基 氏土质检查点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针探,观察,尺量检查。 4.5.5 基础宽度和理深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5.6基础防潮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4.2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5.7砖的强度等级应符合本规范第5.7.2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批次进货的产品为一批。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4.5.8砂浆强度等级和配合比应符合本规范第5.7.3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砂浆应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试块抗压试验或回弹法等检测砂浆强度等级;计 量检查配合比。 4.5.9砌体砂浆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小于80%。 检查数量: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采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观察检查。 4.5.10基础的混凝土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9.4.1条的规定;混 疑土配合比应符合本规范第9.4.2条的规定;混凝土强度等级应 符合设计要求。 查数量:同一配合比应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观察,试块抗压试验或回弹法等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5.6基础防潮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4.2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5.7砖的强度等级应符合本规范第5.7.2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批次进货的产品为一批。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4.5.8砂浆强度等级和配合比应符合本规范第5.7.3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的砂浆应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试块抗压试验或回弹法等检测砂浆强度等级;计 量检查配合比。

4.5.9砌体砂浆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小于80%

检查数量: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采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观察检查。

4.5.10基础的混凝土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9.4.1条的规定;混

查数量:同一配合比应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观察,试块抗压试验或回弹法等检查。

4.5.11地基和基础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的一般项目应包括下列 内容: 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及碎砖三合土地基的石灰粒径、 土颗粒粒径、石料粒径、碎砖颗粒粒径及含水量: 2基础项部标高、轴线尺寸; 3基槽回填。 4.5.12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及碎砖三合土地基材料的粒 径,应符合本规范第4.3.2~4.3.4条的有关规定。

4.5.11地基和基础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的一般项目应包括下列

检查数量:同一批次进料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筛分,观察检查。 4.5.13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的含水量, 应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第3款、表4.3.3、第4.3.4条第3款 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批次拌合料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灰土含水量检测可用手将灰土紧握成团,两手轻 捏即碎为宜;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的含水量可根据地 区经验判别。

检查数量:同一批次进料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筛分,观察检查。 4.5.13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的含水量, 应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第3款、表4.3.3、第4.3.4条第3款 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批次拌合料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灰土含水量检测可用手将灰土紧握成团,两手轻 捏即碎为宜;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的含水量可根据地 区经验判别。

5.14基础顶部标高、轴线位置,应符合设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5基槽回填,应符合本规范第4.2.8条的规定。 查数量: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5.1.1砌体结构施工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1件拍 儿 1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宜采用水泥砂浆在基础面找平, 并应弹出轴线、墙和柱的边线、门窗洞口平面的位置线等: 2在墙体转角及纵横墙交接处宜设立皮数杆; 3宜根据砌筑方式、灰缝厚度等要求进行排砖底。 5.1.2砌体砌筑时,所使用的非烧结类的砖或小砌块的产品龄 期不应小于28d。 5.1.3砖或小砌块在装卸过程中,不得倾倒和抛掷。进场后应 分类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m。 5.1.4砌体结构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先砌筑墙体转角及纵横墙交接处;每次砌筑高度不宜 多于5皮,每次砌筑后应及时用线垂吊直检查;检查合格后,应 拉通线,厚度不大于240mm的墙可采用单面挂线,厚度大于 240mm的墙宜双面挂线。 2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体、小砌块砌体每关砌筑高度宜 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3雨、雪天气时应停止室外砌筑施工:继续施工前,应检 香墙体的垂直度。 4遇大风时,墙或柱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表5.1.4的规定; 当无法满足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 5基础或首层墙体砌筑完成后,应检查砌体的轴线和标高。 当偏差满足本规范表5.7.11要求时,轴线偏差可在基础顶面或 楼面上校正;标高偏差可通过调整水平灰缝厚度校正。 6在墙体砌筑过程中,当砌筑砂浆凝结后,块体被撞动或

需移动时,应将砂浆清除于净后,再重新铺浆砌筑。

表5.1.4 墙和柱的充许自由高度(m

注: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与其他结构连接,且间距小于表列限值的2倍时,自 由高度可不受本表限制

5.1.5施工脚手架眼孔补砌时,应清除眼孔内掉落的砂浆、灰 尘;眼孔处的补砖及填塞用砖应湿润,并用砂浆填实。不得在下 列部位设置脚手架眼孔: 1120mm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扶墙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 高度范围内(图5.1.5a);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图5.1.5b);

图5.1.5不应设置脚手眼的部位(阴影) 1一过:2一梁

混凝主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主块砌筑的外墙。

5.1.6在砌体中留设槽洞及理设管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不应理 设管线; 2不宜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3对受力较小或未灌孔的砌块砌体,可在墙体的竖向孔洞 中设置管线; 4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宜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 或钢筋砖过梁。 5.1.7砌体结构的纵横墙连接处、体墙与构造柱之间、填充 墙与承重墙或柱交接处,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 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理入砌体的拉结钢筋,应位置准确、平直,其外露部分 在施工中不应反复弯折; 2设有拉结钢筋的水平灰缝应密实,不应露筋; 3对小砌块墙体,拉结钢筋处的下皮小砌块宜采用半盲孔 小砌块或用混凝土灌实孔洞的小砌块。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 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拉结筋应放置在砌块上表面的沟槽内。 5.1.8砌体结构中,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的设置应符合设 计要求,其钢筋工程和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9章的 有关规定。构造柱处墙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构造柱的墙体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的混凝土: 2砖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图 5.1.8a),从底层或二层的面层开始,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马牙 槎退进不应小于60mm,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 过300mm; 3砌块墙体与钢筋混凝土构造柱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图 5.1.8b),每个楼面层开始,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马牙槎退进不 应小于100mm,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 过200mm

图5.1.8砌体墙的马牙槎构造示意 1一马牙槎:2一墙与构造柱的拉结钢筋:3一构造柱的钢筋

5.1.9用于固定门、窗框的木砖或混凝土砖,应在墙体砌筑时 设置。木砖应经防腐处理

5.2.1拌制砌筑砂浆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宜低于32.5级,水泥混合砂 浆用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宜高于42.5级。 2砂浆用砂宜采用过筛中砂,并应去除杂物。砂浆用砂的 含泥量不宜大于5%。 3配置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应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消 石灰粉也不应直接用于砌筑砂浆中。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 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筛网过滤,且熟化时间不应少于 7d;磨细生石灰粉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2d。沉淀池中贮存的石 灰膏,应采取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等处理措施。

4拌制砌筑砂浆宜采用饮用水。 5冬期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石灰膏受冻;对遭冻结的 石灰膏,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砂浆用砂,不应含有冰块或大于 10mm的冻结块,且经加热后,砂的温度不应大于80℃;拌制 砂浆用水不应含有冰块,且经加热后,水的温度不应大于40℃。 5.2.2现场拌制砌筑砂浆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的配合比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砌筑砂 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试配确定,也可接本规范附录B 或当地实践经验确定。砌筑砂浆的稠度宜按表5.2.2的规定采 用。

表5.2.2砌筑砂浆的稠度

注:1采用薄灰法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时,加气混凝土粘结砂浆的加水

2当砌筑其他块体时,其砌筑砂浆的稠度可根据块体吸水特性及气候条件 确定。

2当砌筑其他块体时,其砌筑砂浆的稠度可根据块体吸水特性及气候条件 确定。

1搅拌水泥砂浆时,应先投砂再投水泥;干拌均匀后,再 加人水搅拌均匀; 2搅拌水泥混合砂浆时,应先将砂及水泥投人:干拌均匀 后,再投入石灰膏等加水搅拌均勾。

5.2.4现场拌制的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

30℃时,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拌成后2h、3h内使 用完毕

5.2.5有条件时,应对砂浆强度进行检测。检测砂浆强度时, 可留置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进行实验室强度检测,也可采用回 弹法、贯人法等现场检测。 5.2.6采用留置试块实验室检测砂浆强度时,每一楼层、同一 配合比的砂浆,留置试块不应少于1批次;每批次应留1组3个 70.7mm×70.7mm×70.7mm的立.方体试块

5.3.1砖砌体用砖、砂浆的种类和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在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 下的砌体不应采用烧结多孔砖: 2砖柱、砖垛、砖过梁、梁及两点的支撑处、宽度小于1m 的窗间墙等,应选用整砖砌筑。 5.3.2不应直接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进行砌筑。 在常温状态下,砖宜提前1d~2d浇水润湿

5.3.3砖砌体砌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砖砌体筑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组砌方式可采用一 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 2宜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揉压的“三一”砌砖法 砌筑; 3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梁及梁垫 的支承处、砖砌体的窗台上口及挑出层的外皮砖,应采用整 砖丁砌。

5.3.4采用多孔砖砌筑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3.3条外,尚

用一顺一丁或梅花于砌筑;外形尺寸为190mm×190mm×90mm 的M型多孔砖应采用全顺砌筑

图5.3.4砖墙体砌筑示意

5.3.5砖砌体灰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5.3.7当砖砌体的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不能同时砌筑时,临

时间断处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图5.3.7):

图5.3.7砖砌体纵横墙交接处留槎

1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应砌成斜, 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 的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1/2。 2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当不能留斜槎时,除 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应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不少 于26的拉结钢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 2)理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地 区,每边均不应小于1000mm; 3)拉结钢筋的末端应有90°弯钩。 3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应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洒水润 湿,并采取措施确保砂浆填实、灰缝平直。 5.3.8砖柱和砖垛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图5.3.8): 1应使柱面上下皮砖的竖缝相互错开1/2或1/4砖长,柱 心无通缝; 2砖柱不应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包心砌法; 3砖柱和砖垛与墙身应逐皮搭接,不应分离砌筑,且搭接

图5.3.8砖柱的砌筑示意

长度不应少于1/4砖长; 4山墙处的壁柱宜砌至山墙项部 5.3.9百 配筋砖圈梁的砂浆强度和配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配筋砖圈梁砂浆层的厚度不宜小于30mm,并应密实, 不应露筋; 2配筋砖圈梁交接处和转角处的钢筋应搭接,搭接长度不 宜小于40d(d为钢筋直径)(图5.3.9)

图5.3.9配筋砖圈梁交接处和转角处钢筋搭接 1一圈梁钢筋:2一门窗洞边

5.3.10配筋砖过梁的设置、配筋及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两端应弯成90°的弯钩,安放钢筋时弯钩应向上钩 在竖缝中,过梁两端的第一块砖应紧贴钢筋弯钩; 2配筋砖过梁底面砂浆层的厚度不宜小于30mm,并应密 实,不应露筋: 3当采用多孔砖或小砌块墙体时,在钢筋砖过梁底应卧码 不少于2皮普通砖,伸人洞边不少于240mm; 4配筋砖过梁底部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灰缝砂浆的龄期 不应少于7d。 5.3.11砌筑坡屋山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筑山尖时,皮数杆应固定在山墙中心,并应按屋脊标 高向前后檐挂斜线,并应根据斜线坡度砌成踏步槎形式; 2砌筑平封山时,应在標条找正或钉好望板后进行;封山 顶坡的砖应砍成楔形,并砌成斜坡后用砂浆抹平; 3砌筑高封山时,应根据高出屋面的尺寸,在脊標端钉挂 线杆,并按屋面坡度向前后檐挂斜线,并应根据斜线砌成斜坡后 用砂浆抹平。

5.3.12砌筑挑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挑檐应选用边角整齐、颜色均匀、规格一致的整砖砌筑; 2每一层挑出宽度不应大于60mm,总的挑出宽度不宜大 于墙厚; 3挑层下面的一皮砖应为丁砌: 4砌筑挑檐时,应先砌挑檐的两头,并应在靠挑檐外边每 挑层底线处拉线,根据拉线砌筑中间部分;宜采用由外往里的 挤浆法砌筑;当挑檐宽度较大时,应分多次完成砌筑

5.4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5.4.1砌体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砂浆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砌块宜采用390mm×190mm×190mm主规格砌块; 2不应使用断裂的小砌块;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不应有 竖向裂缝; 3室内地面以下砌体应选用水泥砂浆,其余部位宜选用专 用的小砌块砌筑砂浆。

5.4.2小砌块砌筑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清除小砌块表面污物: 2普通混凝土小砌块砌筑前不得洒水:当施工期间关气于 燥、气温超过30℃时,可提前喷水湿润;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 不得施工; 3轻骨料小砌块宜根据施工时实际气温和砌筑情况提前洒 水湿润

5.4.3小砌块的研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砌块砌筑时应每皮顺砌,并应对孔错缝搭砌。单排孔 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应为主规格小砌块长度的1/2;多排孔小砌块 的搭接长度可适当调整,但不宜小手主规格小砌块长度的1/3, 且不应小于90mm。 2应将小砌块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手墙上。 3小砌块墙体内不应混础黏土砖或其他墙体材料。镶砌时, 应采用预制混凝土块。 5.4.4砌筑小砌块的砂浆应随铺随砌,水平灰缝宜采用坐浆法 满铺小砌块全部壁肋或多排孔小砌块的封底面,不宜采用铺浆法 砌筑;竖向灰缝宜将小砌块一个断面朝上满铺砂浆,上墙应挤 紧,并加浆插捣密实。砌筑时,墙面应用原浆做勾缝处理,并宜 做成凹缝。

5.4.5小砌块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尚灰缝的砂浆 饱满度不应低于80%; 2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 8mm,也不应大于12mm

3每步架墙(柱)砌筑完后,应随即刮平墙体灰缝。 5.4.6小砌块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宜采用纵、横墙砌块隔 皮搭砌的方法同时砌筑(图5.4.6)。对不能同时砌筑而文必须留槎 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

图5.4.6小砌块墙体转角和纵横墙交接处砌筑示意

5.4.7对小砌块墙体,应在以下部位采用混凝土灌实: 1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砌体: 2无圈梁的標条和钢筋混凝土楼板支承面下的一皮砌块: 3未设置混凝土垫块的屋架、梁等构件支承处,且灌实宽 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600mm; 4在厨房和卫生间等设备的卡具安装处砌筑的小砌块; 5挑梁支承面下,其支承部位的纵横墙交接处,纵横墙各 灌实3个孔,灌实高度不应少于3皮砌块。 5.4.8小砌块墙体的芯柱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 时,应在下列部位沿墙全高将孔洞用混凝土灌实作为芯柱: 1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距墙体中心线不小于300mm宽 度范围内墙体; 2屋架、大梁的支承处墙体,灌实宽度不应小于600mm; 3 壁柱或洞口两侧不小于300mm宽度范围内。 5.4.9混凝土芯柱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4.7对小砌块墙体,应在以下部位采用混

5.4.7对小砌块体,应在以下部位采用混凝主灌实: 1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砌体: 2无圈梁的標条和钢筋混凝土楼板支承面下的一皮砌块: 3未设置混凝土垫块的屋架、梁等构件支承处,且灌实宽 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600mm; 4在厨房和卫生间等设备的卡具安装处砌筑的小砌块; 5挑梁支承面下,其支承部位的纵横墙交接处,纵横墙各 灌实3个孔,灌实高度不应少于3皮砌块,

5.4.9混凝土芯柱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根芯柱处第一皮砌块应采用开口小砌块旨

口。砌筑芯柱处的小砌块墙体时,应随砌随清除小砌块孔内的毛 边,并将灰缝中挤出的砂浆刮净。 2芯柱的纵向钢筋宜采用带肋钢筋,并应从每层芯柱顶部 可下穿入小砌块孔洞内,通过清扫口与圈梁伸出的竖向插筋绑扎 搭接,搭接长度不宜小于500mm,且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 45倍。 3浇灌芯柱混凝土时,墙体砌筑完成不宜少于3d。 4在浇灌混凝土前,应通过清扫口将芯柱内壁的杂物及散 落的砂浆冲洗干净,并宜先浇入50mm厚的与芯柱混凝土成分 相同的去石砂浆。 5芯柱混凝土的落度不宜小于90mm。芯柱混凝土应连 续浇灌,并应每浇灌400mm~500mm高度即实一次,浇至离 该芯柱最上一皮小砌块项面50mm为止,中间不应留施工缝。 振捣时宜用微型插入式振捣棒或钢筋棒振捣。 6芯柱沿房屋高度方向应贯通。当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楼 板时,其芯柱位置处的每层楼面应预留缺口或设置现浇钢筋混凝 土板带。

5.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5.5.1砌体用蒸压加气混凝土块和砂浆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 外墙防潮层以下部位和烟窗不应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块。 5.5.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运输、装卸及堆放过程中,应采 取防止雨淋的猎施 5.5.3蒸压加气混凝土块砌筑时,灰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当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 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时,水平、竖向灰缝厚度均不宜 天手15mm;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时,水平、竖 向灰缝厚度宜为3mm~4mm; 2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90%,竖向灰缝砂浆饱满 度不应小于80%:

3当采用专用砂浆薄层砌筑方法时,其灰缝厚度不宜大 于3mm

5.5.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宜小于30%; 2砌块砌筑时,应上下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 的1/3;不满足时,在水平灰缝中应设置2$6的附加钢筋,附加 钢筋长度不应小于700mm; 3纵横墙墙体应同时咬槎砌筑;临时间断时,应留成斜槎, 且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用作建筑外墙时,应有饰面防护层: 5切锯砌块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案或瓦力任意砍劈

5.6.1填充墙应在主体结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砌筑。 5.6.2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 动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多孔砖砌筑填充墙时,填充墙的底 部应砌不少于三皮的烧结普通砖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 采用现浇混凝土坎台,其宽度应与墙体等厚度,高度不宜小 于150mm

5.6.3填充墙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时,应符合本规 范第5.4节的规定;填充墙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时,应符合 本规范第5.5节的规定。

5.6.3填充墙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时,应符合本规

5.6.4填充墙采用烧结空心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常温状态下,烧结空心砖宜提前1d~2d浇水润湿: 2烧结空心砖应侧立砌筑,孔洞呈水平方向; 3空心砖墙的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宜小于80%;水平灰缝厚 度和竖向灰缝厚度宜为10mm,且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 2mm;竖向灰缝应采用刮浆法,并应先抹砂浆后再砌砖: 4组砌时,应上下错缝。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咬搭 砌,并宜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留斜槎,且斜槎高度

不宜大于1.2m; 5门窗洞口两侧一砖范围内应采用烧结普通砖砌筑。 5.6.5填充墙与钢筋混凝土梁、板和柱的接缝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填充墙与钢筋混凝土柱接触处的灰缝应填实并补浆勾缝, 压实后宜成凹缝; 2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应留一定的空隙,待填 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14d后,采用立砖斜砌挤紧,

5.7.1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的主控项目应包括下列 内容: 1 块体强度等级和生产龄期; 2 砂浆原材料、配合比和强度等级; 3 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的墙体: 4 灰缝砂浆饱满度; 拉结钢筋; 小砌块墙体的混凝土灌实部位; 7 小砌块墙体的芯柱: 8构造柱交接处墙体。 5.7.2块体生产龄期应符合本规范第5.1.2条的规定,块体强 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同一次进货的产品为一批。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5.7.3砂浆的水泥、砂、石灰膏应符合本规范第5.2.1条的规 定。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 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观察;试块受 压试验或回弹法等检查

5.7.4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的墙体筑应符合本章的有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砌体的灰缝砂浆饱满度应符合本章的有关

险查数量:每层抽查不少于5处;填充墙总共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宜采用白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 面积,可采用观察检查;每处检测3块砖或砌块,取其平 均值。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5.7.6砌体结构的纵横墙连接处、砌体墙与构造柱之间、填充

5.7.7小砌块墙体的混凝土灌实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

5.7.7小砌块墙体的混凝土灌实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 第5.4.7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TCATAGS 10-2020 直升机城市消防应急装备配备指南5.7.9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两侧墙体的砌筑和拉结钢筋配置应符

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5.1.8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7.10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的一般项目应包括下列 内容: 1 承重砌体尺寸、位置的偏差; 2 砌体填充墙尺寸、位置的偏差: 3 砌体墙身、体柱及墙垛的砌筑方法: 4 填充墙与其四周钢筋混凝土梁、板和柱的接缝; 5 灰缝厚度。 5.7.11 承重砌体的尺寸、位置的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7.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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