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3962-2020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正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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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396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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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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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3962-2020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正本.pdf

4绿色建筑策划与设计流程

4.1.1、绿色建筑策划应明确项

4.1.1、绿色建筑策划应明确项目定位WH/T 70.2-2020 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第2部分:省、市、县级公共图书馆,确定绿色建筑总 分项目标、对应技术策略和综合效益分析,并编制绿色 划书。

4.1.2绿色建筑策划书应

项目定位与前期调研 目标分析与目标设定。 3 绿色设计实施策略。 4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 4.1.3项自定位与前期调研应包括总体自标、场地分析、综合 资源评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体目标应围绕绿色性能进行设定。 2场地分析应包括项目的地理位置、场地生态环境、场地 气候环境、地形地貌、场地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 条件等。 3综合资源评估应包括项目可利用的各种能源、水资源 材料资源、人文社会环境资源等

1分析项自的自身特点和要求。 2确定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相应等级或要求。 3确定分项目标、可实施的技术路线及相应的指标要求。

4.1.5绿色设计实施策略

2应选用高效能的建筑产品、设备和绿色建材。 3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绿色建筑目标的,可采取调节、平 衡与补偿措施。 4.1.6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技术可行性分析。 2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分析。 3 风险分析评估。

2应选用高效能的建筑产品、设备和绿色建材。 3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绿色建筑自标的,可采取调节、平 衡与补偿措施。

4.2.2方案设计流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2方案设订流程应位包活下列闪谷: 1依据绿色建筑策划成果以及绿色建筑定位与总体目标 确定绿色建筑的方案设计条件。 2进行总体自标解析,各专业协同商讨可能适宜的绿色性 能分项目标,发现绿色性能设计问题,初步界定与分解绿色性能 设计任务。 3提出方案初步构思,进行绿色性能模拟分析与经济性分 新,实施绿色性能设计实时评价,各专业协同商讨绿色问题解决 方案。 4进行多方案分析比选,确定绿色设计方向,提出主要技 术措施与实施策略。 5探讨绿色设计方案与总体目标的契合度和技术措施的适 宜性。 6编制绿色建筑的投资估算指标,完成绿色设计方案说明 等绿色设计方案文件。 4.2脉3初步设计流程应包下列内容

4.2.3初步设计流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方案设计确认函与修改意见,进行相应评估与调整, 进一步明确项目定位与目标,以及绿色建筑的初步设计条件。 2根据设计自标,各专业协同商讨技术方案的可能性,确 认绿色设计方向和技术路线以及主要技术措施,进一步界定与分 解绿色性能设计任务。 3各专业进行设计深化,协同商讨与绿色性能相关的适宜 技术,优化技术措施,形成绿色性能设计综合性技术方案 4:进行技术适宜性和成本的比较研究与实时评价,进一步 明确绿色设计方向,整合集成各专业成果,基本形成绿色性能设 计的综合性技术解决方案。 5验证解决方案与设计自标的契合度和技术措施的适宜性 进一步整合、完善绿色性能设计技术方案。 6编制绿色建筑工程概算,完成绿色设计专篇等绿色设计 综合性方案文件。 4.2.4施工图设计流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进行相应评估与调整,再次确 认绿色设计目标,以及绿色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条件。 2汇总绿色性能设计技术措施,根据设计目标,各专业协 同商讨绿色性能问题,界定绿色设计任务。 3各专业相互配合,将绿色性能设计技术措施具体化,循 环互提条件,逐一解决绿色设计问题。 4:整合集成各专业绿色设计,落实达到具体设计目标的技 术措施及相关技术参数。 5验证绿色设计内容与设计自标的契合度和技术的适宜性 再次整合、完善绿色设计技术措施 6完成绿色设计专篇等绿色施工图设计文件

4.3绿色设计文件要求

3.1项自建议书应包括绿色建筑专篇,结合当地规戈 月确项目定位,提出需达到的绿色建筑设计目标要求。投 拉包括绿色建筑经济指标。

4.3.2项自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绿色建筑专篇,结合当地规

划要求、项目建议书确定的项目定位和绿色建筑设计目标,对绿 色设计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项目绿色设计实施 策略。投资估算应包括绿色建筑经济指标。

.3.4初步设计说明应包括绿色建筑专篇,根据对方案

件中绿色建筑专篇的有效审查意见进行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应包 括绿色建筑经济指标

4.3.5施工图设计说明应包括绿色建筑专篇,由建筑专业综合 办调,并分专业(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 能化、景观园林、室内装饰装修等)进行说明。专篇宜注明对绿 色施工与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4.3.6绿色设计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5.1.1场地规划设计应符合江苏省各地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

5.1.2场地规划设计应综合分析场地资源和条件,因地制宜 合理控制开发强度,采用适宜技术,满足绿色建筑目标和可持续 运营的要求。

5.1.3场地规划设计应提高场地的利用率,节约集约利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应 合理。 2 居住街坊应结合出人口或物业管理用房设置便民服务设施。 3公共建筑资源及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宜与周边区域共享和 互补。 5.1.5场地内公共步行通道、公共活动场地、公共绿地、运动 建身场所、停车场宜有利于开放共享和社会化管理。 5.1.6场地内应按《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相关规定设

置完善的无障碍设施。

5.2.1建筑场地应安全可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开可能产生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地质危险地段 易发生洪涝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 2、应避开地震时可能产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 流及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的部位。 3应避开容易产生风切变的地段。 4:建筑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等重大污染源,无易燃易爆危 险源威胁及有害有毒物质危害。 5利用裸岩、塌陷地、废窑坑等废弃场地时,应进行场地 安全性评价,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2.2、场地周边电磁辐射和场地土壤浓度的测定及防护应符 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2.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

5.3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5.3.1场地规划设计应对建筑场地资源进行生态环境评估分析, 确定合理利用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保持利用场地原有的地形、地貌、植被,并通过优化 场地规划与设计保持王方平衡,降低开发活动对环境产生的不利 影响。 2合理保护和利用地表水体,不应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 系的关系,应尽量维持原有水文条件,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5.4.1场地规划设计应顺应当地气候特征,尊重地域文化和生

5.4.1场地规划设计应顺应当地气候特征,尊重地域文化和生 活方式,采取适宜的建筑布局形式。 5.4.2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中关手日照标 准的要求,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每套住宅应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能按日照标准获得冬季 日照,1套住宝中居住空间总数达4个及4个以上时,应有2个 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其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4.2的规定:

准的要求,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每套住宅应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能按日照标准获得冬季 日照,1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达4个及4个以上时,应有2个 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其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4.2的规定 百舍日照间距按住宅标准控制。 2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及具有相同功能的区域, 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的标准。 3老年人照料设施、老年人住宅中的居住空间或起居厅 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普通教室,应满 足冬至日不少于2h的日照标准

表5.4.2住宅日照标准

注: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1h。

.3场地交通设计应符合下

1场地出入口应与周边现有交通网络对接,场地人行出入 口500m范围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当条件不具备时,应配备

联系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或公共自行车。 2场地内道路系统应便捷通畅,满足消防、救护等车辆通 达要求。 3场地内宜采取人车分流措施,人行通道应安全、舒适, 并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3场地内宜采取人车分流措施,人行通道应安全、舒适, 并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5.4.4场地停车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动车停车应满足节约用地的要求,优先采用地下停车 和立体停车的方式。 2停车场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停车位和无障碍停车位,并 应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 3非机动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宜集中设置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停车应满足现行相关标准和规 定的要求。 5.4.5场地内应合理设置绿化用地,配建的绿地应满足所在地 规划条件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平均层数为低层、多层居住街坊的绿地率不应低于 200/平

5.4.4场地停车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动车停车应满足节约用地的要求,优先采用地下停车 和立体停车的方式。 2停车场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停车位和无障碍停车位,并 应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 3非机动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宜集中设置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停车应满足现行相关标准和规 定的要求。

规划条件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平均层数为低层、多层居住街坊的绿地率不应低于 30%,平均层数为高层的居住街坊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5%。 2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疗养院、休养所、老 年人居住建筑等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5%。 3前两款中属于旧区改建的,绿地率可降低5个百分点。 4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新区建设不应低于0.50m/人,旧 区改建不应低于0.35m/人;集中绿地的宽度不应小于8m;集 中绿地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 1/3,其中应设置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 5.4.6场地综合管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4.6场地综合管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管线应全部地下敷设,宜使用共同管沟。 2场地管线应与城市市政管网相衔接,一次不能到位的应 预留埋设位置。

3管线设计应综合考虑地上、地下建筑的设计条件,并满 足地面交通工具承载力和园林绿化的种植要求

5.5.1场地光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朝向、布局应有利于获得良好的日照,住宅建筑主 要朝向宜为南偏西5至南偏东30°之间,并宜通过日照模拟分析 确定最优朝向。 2当现状住宅和有日照要求的公共建筑的日照时间低于本 标准第5.4.2条的规定时,周边用地的开发建设不应减少其现有 日照时间。

5.2场地风环境设计应符合

1建筑布局应营造良好的风环境,保证舒适的室外活动空 间和室内良好的夏季和过渡季自然通风条件。 2建筑布局宜避开冬季不利风向,减少气流对区域微环境 和建筑本身的不利影响。 3建筑布局宜根据典型气象条件下的场地风环境模拟进行 优化。 4场地内建筑宜设置架空层等,蔬导自然气流。 5.5.3场地声环境设计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 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声环境要求高的建筑,宜远离主要噪声源布置。 2场地内的固定噪声源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进行有效 控制。 3当建筑与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相时,宜进行噪声专项 分析,采取声屏障或降噪路面等措施,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 退让要求。

5.5.4场地热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宜采用浅色、反射率为0.4~0.5的材料,屋面宜采 用反射率为0.4~0.6的材料。 2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室外活动场地宜结合景观设 置花架、凉亭等遮阳设施。 3应合理设置场地设备的位置,并采用合适的散热方式 避免造成热污染

6.1.1建筑设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

1.1建筑设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划及相关专项 的绿色发展要求。

6.1.2建筑设计应根据周边环境、场地自然条件和

求,综合考虑建筑物理环境因素,对建筑的平面布局、朝向、间 距、空间尺度、体形、围护结构等进行优化设计,使建筑获得良 好的日照、通风、采光和视野,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1.3建筑设计应因地制宜传承地域文化,体现具有地区特色

6.1.3建筑设计应因地制宜传承地域文化,体现具有地区特色 的建筑风貌

9.1.4建筑设计宜采取满足建筑适变性和耐久性的措施延长建

贞和外墙设置的太阳能集热器、光伏组件、立体绿化等与建筑进 行一体化集成设计,同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并应符 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寿命期内的使用需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平面布置宜具有适应性及可变性,使用空间宜通用 开放、灵活可变。 2住宅建筑的层高应符合《住宅设计标准》DB32/3920的 相关规定。 3公共建筑的层高及各类空间尺度应与其功能、面积相 适应。 6.2.2建筑平面功能和空间高度相近、室内环境要求相同的房 间宜集中布置。 6.2.3设备机房、管道井宜靠近负荷中心布置,并便于设备和 管道的维修、改造和更换。 6.2.4公共建筑宜设置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场所,并宜符合下 列规定: 1建筑宜设置室内健身场所。 2建筑中的休息交往空间、会议设施、健身设施等空间及 设施宜共享。 6.2.5建筑电梯、楼梯设置应满足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4层及4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在楼面距室外设 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电梯,且每单元不应少于 1台。 2医疗建筑、疗养院、老年人照料设施、7层及以上住宅 等应按标准设置医用电梯或可满足救护要求的能容纳担架的 电梯。

3日常使用的楼梯宜靠近电梯厅和建筑的主出人口,楼梯 间宜有直接的采光通风。

6.2.6建筑地下空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地下空间与相邻建筑地下空间宜整体开发利用或相 连通。 2地下空间宜与地面交通系统有效连接,同一街区内的公 共地下空间应按规划要求进行互通设计。 3地下车库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并 设置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 和规定的要求。 6.2.7建筑高大空间宜提供灵活可变的布局与设施条件,以满

6.3.1 建筑物围护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建筑节能设 的规定。

6.3.2在自然通风条件下,房间的屋顶、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或屋顶、外墙的加 权平均传热阻(或传热系数)及热惰性指标不低于现行建筑节能 设计相关标准的规定。

1 平屋面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 2 屋面宜设置阁楼层、架空屋面、绿化屋面等。 3 屋面保温构造设计应满足屋面内部不产生冷凝的要求。 6.3.4 外墙的保温隔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夏热冬冷地区外墙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 2宜选用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体系,并选用自身保温性能

好的外墙材料。 3夹芯保温外墙上的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处应采取保温 措施。 4条件充许时,外墙宜采取设置通风间层等隔热措施。 5 外墙保温构造设计应满足墙体内部不产生冷凝的要求。 6.3.5 架空楼板及外挑楼板应设置保温层。 6.3.6 外门窗、幕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夹芯保温外墙上的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处应采取保温 措施。 4条件充许时,外墙宜采取设置通风间层等隔热措施。 5 外墙保温构造设计应满足墙体内部不产生冷凝的要求。 6.3.5架空楼板及外挑楼板应设置保温层。 6.3.6 外门窗、幕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应采用标准化外窗,并满足《居住建筑标准化 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J32/J157的相关规定。 2外窗框与外墙或幕墙与外墙之间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 料填充密封。 3金属窗框和幕墙型材应米取隔热断桥措施。 4外门窗、幕墙用中空玻璃宜使用暖边间隔条。 6.3.7在室内温度、湿度设计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应 有防结露措施

6.4.1建筑遮阳设计应满足现行建筑节能设计相关

0.4.1建筑遮阳设计应满 系数(或太阳得热系数)的要求,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遮阳设计宜根据所在地的场地环境、气候特征、建筑类 型、使用功能、建筑造型、透明围护结构、朝向等因素,选择适 宜的遮阳形式,并对夏季遮阳和冬季得热进行综合分析。 2遮阳设计宜综合利用建筑形体和建筑构件(阳台、构架 形成互遮阳和建筑自遮阳。 6.4.2住宅外遮阳宜采用可调节外遮阳一体化外窗系统。

6.4.2住宅外遮阳宜采用可调节外遮阳一体化外窗系统

6.4.3公共建筑的外窗、玻璃幕墙宜采用外遮阳设施,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在外窗、玻璃幕墙外宜采用遮阳百叶、遮阳卷帘、格栅 和遮阳板等外遮阳形式。 2宜与太阳能光伏系统结合采用光电遮阳板、光电幕墙等 遮阳形式。 3当未设置外遮阳设施时,东、西、南向外窗、玻璃幕墙 应采用自身具有遮阳功能的玻璃。

6.5.1利用天然采光的民用建筑,房间的采光标准应符合《建 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要求,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除《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规定外,其他建筑室 为主要天进深空间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天于60%。 2有合理的控制眩光、改善天然采光均匀性和人工照明照 度均性的措施

6.5.2建筑设计宜采用下列措施改善室内天然采光效果:

建筑平面布置和外窗设置。 2采用中庭、采光天井、屋顶天窗、集光导光设备等,加 强室内自然光。 3外窗设置反光板、散光板等设备,将室外光线反射到进 深较大的室内空间。 4公共建筑中除有特殊要求外,隔墙宜采用透光材料与可 调百叶的组合墙体形式,避免建筑内部大范围出现暗房间。

6.5.3地下空间宜有天然采光,平

为大然米光: 1设计成半地下室,直接开窗采光。 2采用下沉式庭院、天井、窗井、采光天窗等采光措施。 3地下空间上部无地上建筑且覆土厚度小于3m时,采用 集光导光设备引人自然光。 6.5.4高大空间建筑宜结合功能需求充分利用天然采光,控制 眩光。 6.5.5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宜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避免视线干 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与相邻建筑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江苏省城市规划 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的要求。 2、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室、会议室及酒店客房等主要功能区 或宜有良好的景观视野。

6.6.1建筑设计应有利于组织室内自然通风,宜根据各城市主 导风向并结合日照和采光要求,采用室内风环境计算机模拟,优 化自然通风设计。建筑主要出入口和室列外商业街宜避开冬季主导 风向。 6.6.2外窗的位置、方向和开启方式应合理设计,外窗和玻璃 幕墙的可开启面积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6.3建筑设计宜综合利用风压通风、热压通风及机械辅助通 风等形式改善室内通风,并宜采取下列措施: 1建筑中采用诱导气流方式,如挑檐、导风墙、拔风井等 足进建筑内部自然通风。 2平面空间较大的建筑设置中庭、天井等,在适宜季节综 合利用烟岗效应形成热压通风

1建筑中采用诱导气流方式,如挑檐、导风墙、拔风井等, 促进建筑内部自然通风。 2平面空间较天的建筑设置中庭、天井等,在适宜季节综 合利用烟效应形成热压通风,

1首层架空或楼层、建筑之间留出气流通道,改善周边式 布置的住宅和非沿街住宅的自然通风。 2空间布局避免单侧通风。 3利用电梯间、开楼梯间、敬开外廊等公共空间改善室 内自然通风。

自层集空按、 (音向边式 布置的住宅和非沿街住宅的自然通风。 2空间布局避免单侧通风。 3利用电梯间、开敬楼梯间、敬开外廊等公共空间改善室 内自然通风。 5.6.5当受平面布局限制无法形成穿堂风时,宜采取下列措施 改善单侧通风效果: 1通风窗所在外窗与主导风向间夹角不小于75° 2通过窗口及窗户设计,形成下部进风区和上部排风区, 并增加窗口高度以增大进、排风区的空气动力系数差值。 3 窗户与房间门的设置宜利于房间内空气流动。 6.6.6 地下空间宜采取下列措施改善自然通风: 1 采用半地下室形式,直接对外开窗通风。 2 设置下沉式庭院、天井、窗井、带诱导通风的采光通风井。

6.6.5当受平面布局限制无法形成穿堂风时,宜采取下列措施

1通风窗所在外窗与主导风向间夹角不小于75° 2通过窗口及窗户设计,形成下部进风区和上部 并增加窗口高度以增大进、排风区的空气动力系数差值 3窗户与房间门的设置宜利于房间内空气流动

6.7.1建筑室内的充许噪声级、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户

板撞击声隔声量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及 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7.2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宜根据声环境的不同要求对各 类房间进行区域划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 宏内的影响

1噪声源宜设置在地下,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发电机房、 各类泵房等有噪声污染的设备用房的墙面、楼板、门窗及顶棚宜

做隔声吸声处理。 2有噪声的管道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邻时,应采取降噪 措施。 3泵房、变电所等设备噪声源不应与住宅、宿舍、教室等 对噪声较敏感的建筑贴邻。 4电梯机房及电梯井道不应与住宅的卧室、宿舍的居室 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居室和休息室等房间紧邻,不宜与其他有安静 要求的房间毗邻。 6.7.4下列场所的顶棚、楼面、墙面和门窗宜采取吸声和隔声 措施: 1、学校、医院、旅馆、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走廊及门厅等 人员密集场所。 2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的人员密集 场所。 6.7.5音乐厅、剧院、电影院、多用途厅堂、大型会议室、体 育馆等有声学要求的建筑,应根据功能定位和使用要求,结合室 内装修进行建筑声学专项设计。 6.7.6有声环境要求的房间楼板应采用浮筑楼板、弹性面层 隔声吊顶、阻尼板等措施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设计隔声性 能及隔声构造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7.7,建筑紧令城市交通十线时,应采取下列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1应加强外墙、外窗、外门等围护结构及构件的隔声性能 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2宜将走廊、卫生间等辅助用房及对噪声不敏感的房间设 于紧邻城市交通干线一侧。 3合理利用建筑裙房等遮挡沿路交通噪声,且面向城市交 通干线的建筑面宽不宜过宽。也可使用声屏障等设施来阻隔交通 噪吉

.7.6有声环境要求的房间楼板应采用浮筑楼板、弹性 隔声吊顶、阻尼板等措施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设计 能及隔声构造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6.7.7建筑紧邻城市交通王线时,应采取下列措施降低噪声影

1应加强外墙、外窗、外门等围护结构及构件的隔声性能, 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2宜将走廊、卫生间等辅助用房及对噪声不敏感的房间设 于紧邻城市交通干线一侧。 3合理利用建筑裙房等遮挡沿路交通噪声,且面向城市交 通干线的建筑面宽不宜过宽。也可使用声屏障等设施来阻隔交通 噪声。

6.7.8建筑采用轻型屋盖时,屋面宜采用铺设阻尼材料、设置

5.7.8建筑采用轻型屋盖时,屋面宜采用铺设阻尼材料、设置 吊顶等措施防止雨噪声。

6.8建筑材料与室内空气质量控制

5.8.6每套住宅应设置新风

6.9建筑安全防护与耐久设计

6.9.1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的设 计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满足安全耐久的要求。外围护结 构应采取保障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

1建筑物出人口上方宜设置防护挑檐、雨棚,并与人员通 行区域的遮阳、遮风或挡雨设施结合。 2、宜利用场地绿化景观、裙房形成可降低坠物风险的缓冲 区、隔离带。 3玻璃幕墙的应用范围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玻璃 幕墙宜采用单元式幕墙。 6.9.2室内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 救护等要求,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通行空间应保持连 贯通畅。

6.9.3建筑门窗的安全性设计应

1门窗应安装牢固,外门窗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 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门窗玻璃及其他构件玻璃应满足《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 程》JGJ113等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3低窗台、落地窗等应设置防护措施。 4老人、儿童活动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空间,应采 用可调力度的闭门器或具有缓冲功能的延时闭门器等具备防夹功 能的门窗。

5.9.4建筑栏杆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

1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 休息平台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 2防护栏杆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6.9.5建筑出入口、室内楼地面、楼梯踏步等应设置防滑措施,

置防潮层。防水层和防潮层设计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7.1.1结构设计应根据建筑的功能需求、受力特点、场地条件 等进行综合分析,并充分考虑安全耐久、环境保护、施工便捷等 因素,选择环境影响小、资源消耗少、成本合理的结构体系。 7.1.2建筑主体结构应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同时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和环境类别进行耐久性设计。 7.1.3建筑应充分考虑抗震要求,宜采用简洁规则的形体。结 构宜采用规则结构,不规则的结构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 不规则的结构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不 应采用严重不规加的结构方客

7.1.1结构设计应根据建筑的功能需求、受力特点、场地条件

构宜采用规则结构,不规则的结构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 不规则的结构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不 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结构方案

7.2.1 结构设计荷载取值宜满足后期建筑使用功能变化的要求。 7.2.2结构布置方案应有利于提升建筑的适变性,以适应后期 建筑空间和功能变化的需求。 7.2.3抗震性能化设计应满足不同地震动水准的预期损坏状 态和使用功能要求,并应选定分别提高结构或其关键部位的抗 震承载力、变形能力或同时提高抗震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具体 指标。

7.2.4当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时,应适当提

全性能、耐久性能及适应建筑功能变化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结构重要性系数Y不应低于1.1。 2楼面和屋面设计使用年限活荷载调整系数不应低 于1.1。 3基本风压和基本雪压按照不应低于100年重现期取值。 4与设计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相比,地震力应提高至1:3 倍1.4倍。 5与设计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相比,混凝土结构保护层厚 度应提高至1.4倍。 6装配式建筑宜采用SI体系

7.3工业化建筑结构设计

7.3.1工业化建筑结构设计应遵循标准化、模数化原则,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将建筑全寿命期的绿色建筑目标与预制装配式结 构体系相结合的一体化设计。 2应运用集成化的设计理念,采用预制装配式内外墙围护 本系及部品部件。 3应综合考虑建筑特点、地域、技术、经济等因素,采用 适宜的工业化技术和预制装配率。 7.3.2应合理选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混合 结构等适宜工业化建造技术的结构体系,结构及构件设计应满足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装配式钢结构建 筑技术标准》GB/T51232、《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 T51233等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72装配式温凝上物应相提结均设计主安和益我佳士涂位

7.3.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应根据结构设计方案和荷

确定预制构件的布置及连接方式,进行整体结构分析、构件及连 接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宜采用装配整体式结构体系,当节点的连接方式及 构造措施满足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时,可采用等同现浇计算模型 进行设计。 2当同一层内既有预制文有现浇抗侧力构件时,宜对现浇 抗侧力构件在地震作用下的弯矩和剪力进行适当放大。 3预制构件之间以及预制构件与现浇及后浇混凝士之间接 缝处的承载力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7.3.4当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采用预制楼板、预制外墙板 预制楼梯板等预制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盖宜采用叠合楼盖。叠合楼盖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 规范》GB50010、《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 《装配式混凝士结构技术规程》JG1进行设计。 2预制外墙板应根据建筑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使用功能 等综合确定相关性能要求。 3预制楼梯宜一端设置固定铰,另一端设置滑动铰,其转 动及滑动变形能力应满足结构层间位移的要求,滑动铰的端部应 采取防止滑落的构造措施

确定预制构件的布置及连接方式,进行整体结构分析、构件及连 接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宜采用装配整体式结构体系,当节点的连接方式及 构造措施满足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时,可采用等同现浇计算模型 井行设计。 2当同一层内既有预制文有现浇抗侧力构件时,宜对现浇 抗侧力构件在地震作用下的弯矩和剪力进行适当放大。 3预制构件之间以及预制构件与现浇及后浇混凝土之间接 缝处的承载力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7.3.4当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采用预制楼板、预制外墙板

预制楼梯板等预制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盖宜采用叠合楼盖。叠合楼盖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 现范》GB50010、《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 装配式混凝王结构技术规程》JG1进行设计。 2预制外墙板应根据建筑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使用功能 等综合确定相关性能要求。 3预制楼梯宜一端设置固定铰,另一端设置滑动铰,其转 动及滑动变形能力应满足结构层间位移的要求,滑动铰的端部应 采取防止滑落的构造措施

自重、风荷载及地震作用下的承载力与变形要求,外墙饰面、粉 刷等应具有足够的粘结强度和耐久性能

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有害变形和破坏,材料性能及连接构造应 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JG/T 331-2011 建筑幕墙用氟碳铝单板制品7.4.3建筑幕墙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稳定性和相对主 体结构的位移能力。 7.4.4外遮阳、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外墙花池 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体结构的位移能力。 7.4.4列外遮阳、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外墙花池 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7.4.5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锚固应牢固、可靠,锚 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非结构构件 自身应满足相应承载能力、变形能力的要求,并应具有适应主体 结构变形的能力。

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非结构构件 自身应满足相应承载能力、变形能力的要求,并应具有适应主体 结构变形的能力。

7.4.6非承重预制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1 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可再循环、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废建材。 2 木结构建筑宜选用速生木材制作的高强复合材料。 3 宜选用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 4 现浇混凝王应采用预拌混凝王,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

7.5.2建筑主体结构宜合理采用高强度建筑结构材料,并应

1.5.2建筑主体结构宜合理采用高强度建筑结构材料,开应符 合下列规定: 1钢筋混凝土梁、柱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不低于HRB400 钢筋,且钢筋混凝王结构构件受力钢筋使用大于等于400MPa级 的高强钢筋用量不应小于受力钢筋总量的85%,其中500MPa级 以上高强钢筋用量不宜小于受力钢筋总量的60%或600MPa级以 上高强钢筋用量不宜小于受力钢筋总量的15%。 2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竖向承重构件混凝土用量中 强度等级不低于C50的用量占比不宜小于50%。 3钢结构或混合结构中钢结构部分Q355及以上高强钢材 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不应小于70%,现场焊接节点占现场全 部连接节点的比例不宜大于50%,宜采用施工时免支撑的屋面 楼板。 外王环

FZ/T 92044-2011 酚醛塑料槽筒1混凝土结构应满足《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 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50476的相关要求。 2钢结构宜采用耐候结构钢或耐候型防腐涂料。 3木结构宜采用耐久木材、防腐木材或耐久木制品。 7.5.4建筑主体结构、围护结构宜优先选用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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