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8124.23-2017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23部分:汽车装卸车栈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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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8124.23-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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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8124.23-2017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23部分:汽车装卸车栈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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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烃、可燃液体的储罐及管道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矮墙等防护设施。

5.2.2消防栓及消防水系统

5.2.2.1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装卸车栈桥区域应设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压力宜为0.7MPa 1.2MPa。其他场所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时GB/T 15108-2017 原糖,其压力应确保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低于 0.15MPa(自地面算起)。

5.2.2.2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2.2.3地下式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5.2.3.1装车栈桥区域应配置移动式干粉等灭火设施。甲类液体装车栈桥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宜 超过9m,其他液体产品装车栈桥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宜超过12m。 5.2.3.2装车栈桥区域宜增设推车式灭火器。 5.2.3.3室外灭火器应放置在灭火器箱内,每个灭火器箱内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灭 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5.2.3.4灭火器应摆放整齐,其铭牌应朝外。 5.2.3.5配备的灭火器应有出厂标志,灭火器生产日期及钢印号码应标志在灭火器上。 5.2.3.6每半月检查一次灭火器的完好情况,灭火器各部件完好、无锈蚀,灭火器胶管无老化,干粉 灭火器压力指示在有效区间内。每具灭火器应设置检查记录,按时记录灭火器的检查情况。

5.2.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5.2.4.1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器至少包括声、光报警设施。 5.2.4.2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的装卸区域应按GB50493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 仪。装卸车鹤位与检(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当设有缓冲罐时,检(探)测器的设置应 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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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火灾报警设施

5.2.6视频监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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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5视频监控系统应24h有人负责监视。 5.2.6.6视频服务器应本地储存1个月以上的图像资料。 5.2.6.7视频监控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应符合防爆要求。 5.2.6.8装卸栈桥区域监控传输电缆明敷设时,应选用钢管加以保护,电缆的连接处需安装防爆接 线盒。 5.2.6.9 视频监控设施应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监控对象和视频监控点所在位置,监控方案及其主要 装备的名称,视频监控设施运行和维修记录。 5.2.6.10视频监控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校验,保证其正常运行

5.2.7应急广播设施

5.2.7.1汽车装卸车栈桥区域应设置应急广播系统,应能够实现终端与分区相互通话、各分区间通话 及终端与全区域广播的功能。 5.2.7.2应急广播的设置个数和位置,因装卸车栈桥区域现场的实际情况而定,既要覆盖全面,又要 考虑危险性较大的区域。 5.2.7.3应急广播的扬声系统在装卸车栈桥区域范围内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环境噪声15dB以上。 5.2.7.4应急广播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应符合装卸车栈桥区域防爆要求。 5.2.7.5应急广播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校验,保证其正常运行。

5.3.1.1车辆的停车场应采用相应的隔离措施,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应进人。 5.3.1.2停车场应设置避雷和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 5.3.1.330台车以上的停车场至少应有2个出入口,并保持畅通。 5.3.1.4现场应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无关人员禁止进人”等安全警示标识。 5.3.1.5停车位置通风良好,100m内不能有明火

5.3.2.1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规定的安全标志。作业区域远离火种 和热源,通风良好,无关人员不应进入。 5.3.2.2长期固定充装作业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立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检查处,因工作进人作业 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应检查登记并消除火种。 5.3.2.3现场内应清洁,无油污、杂物和易燃易爆或其他与其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5.3.2.4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 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结果等。 5.3.2.5应按有关规定在生产区域设置风向标。

5.3.3.1阀门应完好无缺损,各密封面无泄漏,转动部位润滑完好。 5.3.3.2自动控制阀门控制系统保持正常。 5.3.3.3带有保温的阀门保温完好。

5.3.5.1鹤管附件齐全,转动部位转动灵活。 5.3.5.2现场伴热及保温完好。 5.3.5.3 装卸用管与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连接应可靠。 有防止装卸用管拉脱的安全保护措施。 5.3.5.5 所选用装卸用管的材料与充装介质相容。 5.3.5.6 冷冻液化气体介质的装卸用管材料能够满足低温性能要求。 5.3.5.7 装卸用管的公称压力不得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2倍,其最小爆破压力大于4倍的公称 压力。 5.3.5.8 装卸用管必须标识开始使用日期,其使用年限严格接照有关规定执行。 5.3.5.9 使用万向充装金属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不得使用软管充装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液 氮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5.3.5.1鹤管附件齐全,转动部位转动灵活。 5.3.5.2现场伴热及保温完好。 5.3.5.3 装卸用管与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连接应可靠。 有防止装卸用管拉脱的安全保护措施。 5.3.5.5 所选用装卸用管的材料与充装介质相容。 5.3.5.6 冷冻液化气体介质的装卸用管材料能够满足低温性能要求。 5.3.5.7 装卸用管的公称压力不得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2倍,其最小爆破压力大于4倍的公称 压力。 5.3.5.8 装卸用管必须标识开始使用日期,其使用年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3.5.9 使用万向充装金属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不得使用软管充装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液 氮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5.3.6防坠落安全系统

线或防坠器。 5.3.6.2生命线全部采用直径不低于12mm的镀锌钢丝绳,应无断丝、断股、灼伤、受腐蚀、严重变 形等缺陷。 5.3.6.3钢丝绳端采用3个卡扣固定,卡扣鞍型侧应位于主绳端。 5.3.6.4生命线锚固点稳固,不得打结使用。 5.3.6.5配合生命线上使用的安全带应为五点式。

5.3.8油气回收设施

5.3.8.1汽油、石脑油、航空煤油、溶剂油或类似性质油品装载系统应设置油气回收设施。 5.3.8.2油气回收设施的设计符合GB50759的有关规定。 5.3.8.3排放的尾气应符合GB5075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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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4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和 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备查 5.3.8.5不能正常工作的设备应进 以确保油气回收的效果

5.3.9.1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b)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 别和组别。当存在有两种以上易燃性物质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 的级别和组别选用防爆电气设备。 5.3.9.2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气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同时注意以下情况: 1)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或直接理地;架空敷设时宜采用电缆 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应充砂,并宜设置排水措施,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宜在较低处敷设或电缆沟敷设。 3)电气线路宜在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的墙外敷设。 b)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 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c)当电气线路沿输送易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栈桥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沿危险程度较低的管道一侧。 2)当易燃物质比空气重时,在管道上方;比空气轻时,在管道的下方。 d)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不能避开时, 应采取预防措施。 5.3.9.3电气设备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内的所有电气 设备以及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他电气设备,应采用专门的接地线。 b)爆炸性气体环境2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系统作为接地线, 但不得利用输送易燃物质的管道。 5.3.9.4 照明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照明设备的设置应符合HG/T20586的有关规定。 b)定期检查维护所辖照明设备,照明设备状况良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在易燃易爆场所不 得带电更换灯具。 c)需要经常观察的主要操作岗位和爬梯处应减少眩光。 d)照明开关应设在便于使用和容易识别的地点。

5.3.10.1按应投用联锁保护个数计,要求联锁投用率达100%。 5.3.10.2装卸车鹤管至缓冲罐的防火切断阀控制应设置与PLC控制系统联锁的静电导除设施。 5.3.10.3联锁保护系统应做到资料图纸、变更资料齐全准确。定期对仪表系统进行调试及维护,确 保仪表灵敏好用。 5.3.10.4对需长期摘除的联锁保护系统回路,应经主管部门审批,确定相应的安全预案,落实安全 猎施。 5.3.10.5凡要对联锁保护系统回路硬件进行技术改造时,需制定具体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备案

5.4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

5.4.1在棚内进行装卸油作业的,应装设避雷针(带)。避雷针(带)的保护范围应为爆炸危险1区; 避雷针(网、带)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Q。露天装卸油作业的,可不装设避雷针(带)。 5.4.2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栈台的管道、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金属构件等,均应做电气连接 并接地,其静电接地电阻应小于10Q。 5.4.3平行敷设于地上或管沟的金属管道,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 不应大于30m。管道交叉点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点应用金属线跨接。 5.4.4油品输送管道的法兰连接处应跨接。当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5.4.5进人油品装卸区的输油(油气)管道在进人点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Q。 5.4.6汽车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带报警功能的静电专用接地线,接地设备宜与装卸泵联锁。 5.4.7使用汽车充装撬装设备作业的,应将溢油静电保护器插头插上罐车,溢油静电保护器检测液位 和静电接地信息,确保正常后方可开始充装。 5.4.8非金属注液软管宜采用防静电材料制作,装在软管上的金属喷嘴、接头等金属部件,可用专用 接地线与接地装置连接

b)当采用螺栓连接时,其金属接触面应去锈、除油污,并加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 c)当采用电池夹头、鳄式夹钳等器具连接时,有关连接部位应去锈、除油污。 5.4.11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检查、维修防雷电设备和接地。检查的主要项目包括: a)检查防雷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如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 b)检测防雷设备设施接地电阻值、等电位连接接触电阻,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 c)运行15年及以上、腐蚀较严重区域的接地装置宜进行开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5.1.1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5.5.1.2应每年评审一次操作规程,每五年全面修订一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工作循环分析,每个员 工每年至少参与一次。规程和操作卡的评估记录作为年度评审的依据。 5.5.1.3应确保操作人员可以获得最新有效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培训,掌握操作规程。

5.5.2.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岗位交接班制度。 5.5.2.2工艺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工艺卡片,控制工艺参数不超压、超温、超液位指标,对各级 控制点工艺参数应监督检查和分析,及时调整操作,确保生产装置安稳长运行。 5.5.2.3对装车栈桥区域盲端死角及间断使用管线进行登记,纳入日常检查范围。 5.5.2.4静密封的检查作为日常巡检的主要内容。无法及时处理的泄漏部位要挂牌登记,做好标识、 记录,进行风险评价并制定安全预案及应急措施。

5.5.3.1装卸作业人员应是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和装卸技能培训合格的人

5.3.1装卸作业人员应是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和装卸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

5.3.2运输危险货物的汽车槽车驾驶员、押运员应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 取得从业资格证。 5.3.3无合法从业资格及现场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行装卸作业。 5.3.4健全外来人员人场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明确入场安全培训考核的内容、方式和标准等要求。

5.5.4.1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防静电服装,作业前消除静电,不得穿戴钉子鞋作业。 5.5.4.2作业人员不得在作业现场穿脱衣服、帽子或从事可能产生静电的活动。 5.5.4.3非防爆的各类通信工具和电子设备不应带人工作现场。 5.5.4.4作业人员在有可能发生泄漏的有害物料作业时应佩戴合格的防护器具。 5.5.4.5汽车槽车驾驶员、押运员应配备符合防静电要求或与载运介质相适应的工作服、工作鞋、手 套等劳动防护用品。

a)装运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车辆发动机的排气装置应采用防火型或在出气口加装排气火花熄灭器 且排气管出口应安装到车身前部。 b)车辆尾部应安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拖地带胶皮内的金属导线与车体接触良好可靠 c)检查确认车辆不应存在违规改装、电气老化、储罐泄漏、不同物料混装、安全附件不完好、 应急器材缺失等安全隐惠。 5.5.5.2在装卸前应在现场对槽(罐)车使用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押运证及准运证、充装证等证 件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装卸。 5.5.5.3装卸作业前,应有专人对罐车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记录。 5.5.5.4车辆发动机应熄火,拉紧手制动,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连接好导静电 接地线。 5.5.5.5检查汽车槽车配备的2具灭火器、驾驶室顶部中央1个危险品标志灯、车辆后部右侧1个危 险品标志牌、火星熄灭器应完好,蓄电池箱封闭完好,液位计、压力表外观完好,阀门、法兰无泄 漏,槽车罐车外观无变形等

5.5.5.6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作业前,还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a)槽车的型号、车牌号、押运员、驾驶员、危险化学品准运证与充装证不相符的。 b)槽车的充装日期不相符的。 c)槽车的漆色、铭牌和安全标志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与所装介质不符,或者脱落不易识别的。 d)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e)罐体经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使用的。 f)罐体与车辆之间固定不牢靠或已损坏的。 g)槽车没有配备消防设施的。 h)槽车没有静电接地导线的。 i)押运员没有配备必备的工具、备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

价应连接好工艺管道、且接头应密闭、牢固,并排

6.8上罐作业应符合下孕

a)及时清扫积雪,防止人员滑跌。 b)人员上罐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防止发生坠落,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c)雷雨天、6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上罐操作,冬季上罐操作要注意防滑跌。

5.5.6.9液化烃充装注意事项

a)新罐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罐车,以及装运该气体前装运过与该气体气相抵触的罐车,充 装前应做抽真空或充氮置换等处理(处理后罐内真空度应不小于0.0866MPa或气体含氧量 不大于2%),不得直接充装。 b)使用汽车充装撬装设备作业的,远程自动控制、现场指示、联锁、报警系统应完好。 c)同时充装易燃易爆液化、压缩气体或稳定轻烃的车辆不应超过2辆,并应同时装车,同时 发动车辆。

5.5.6.10易燃液体充装注意事项

a)汽车槽车充装作业时,装车鹤管应深入罐内,管口至罐底距离不应大于200mm,以防喷溅产 生静电。 b)充装作业时应严格控制液体流速,流速宜满足:流速(单位:m/s)×鹤管直径(单位:m)≤0.5。 c)使用密闭装车系统的,远程自动控制、现场指示、联锁、报警系统应完好。 d)投用油气回收设施的,远程自动控制、 现场指示、联锁、报警系统应完好。

5.5.6.11卸车注意事项:

a)冬季特别注意车辆是否带水、液相是否冻凝,发现异常及时与外操岗位人员联系,冻凝车辆 不得继续卸车,不允许在现场进行排放、解冻作业。 b)卸车作业结束时,押运员微开罐车自带的液位计,通过液位计排出的成分观察确认是否卸空。 排放时注意人员站在上风向操作,不应用手或身体任何部位接触排放口排出的介质并注意安全。 c)汽车卸车完毕关闭鹤位阀门后,气、液相软管应泄压完。拆除金属软管和鹤管时,应确认管 线内无余压,罐车上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5.5.7.1应制定扫线方案,吹扫人员应熟悉工艺流程图和吹扫流程,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5.5.7.2根据扫线方案,确认扫线流程。进气阀操作人员和排放人员联络要畅通,先开排放阀后开进 气阀,不得超压。 5.5.7.3并联设备要注意轮流吹扫,按时切换消除死角。 5.5.7.4甲、乙A类设备和管道应有惰性气体置换设施,不应用压缩空气、蒸汽对轻烃管线直接吹扫。 5.5.7.5如在吹扫过程中出现可能或已经发生诸如设备损坏、管道或阀门泄漏、坠物伤人等情况,应

立即汇报指挥人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5.7.6不应向油罐内扫线。

5.5.8防冻、防凝作业

5.8.1在寒冷及严寒地区应编制冬季防冻防凝方案,落实防冻防凝措施并责任到人,定期开展防 凝专项检查。 5.8.2对物料系统可能含水部位应加伴热保温并及时排水。 5.8.3对防冻防凝的关键部位实行挂牌管理,并制定设备管线冻堵冻凝和泄漏事故的应急方案

5.5.9装车栈桥区域检维修施工作业

无票不作业。 5.5.9.2施工检修作业前应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交底,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5.9.3装车栈桥区域施工作业,双方严格执行定点监护制度,双方监护人持证、挂牌上岗,监护人 未到位不得作业。作业期间监护人依据作业票证作业内容检查、监护,超出的重新开具作业许可或停 上该部分作业。 5.5.9.4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无证、证件过期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5.9.5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挖掘作业等作业应进行风险辨识,制定并落实安 全防范措施,作业要求具体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

5.5.9.4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无证、证件过期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5.9.5动火作业、进人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挖掘作业等作业应进行风险辨识,制定并落实安 全防范措施,作业要求具体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

5.6.1企业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申请、审批、实施、验收等变更程序。 5.6.2企业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5.6.3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形成文件。变更实施结束后,应由变更主管部门对变更的 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文件,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5.6.4变更验收合格后,按文件管理要求,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参数及工艺流程图,完善管 理制度。新的文件资料按有关程序及时发至有关部门和人员手中,关闭变更。 5.6.5应对所有的变更(规程、工艺指标等)进行培训

5.7.1.1应按照GB/T29639的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7.1.2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5.7.1.3应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 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应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我桥区域发生应急响应后,应在8h内填写《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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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应建立应急通信网络,保证应急通信网络的畅通。 7.3.3应建立应急系统启动测试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应急通信系统测试,并做好记录。 7.3.4与当地及周边政府的应急处理抢险机构建立联系渠道,将其应急处理抢险力量作为应急外 持的重要组成部分

5.7.3.2应建立应急通信网络,保证应急通信网络的畅通。 5.7.3.3应建立应急系统启动测试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应急通信系统测试,并做好记录。 5.7.3.4与当地及周边政府的应急处理抢险机构建立联系渠道,将其应急处理抢险力量作为 支持的重要组成部分

5.7.4.1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 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5.7.4.2应急物资应做到定人管理,定点摆放,取用方便,并做好物资清单记录,进行实物标识,并 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5.7.4.3岗位应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 处于完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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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汽车装卸车栈台现场安全检查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汽车装卸车栈台现场安全检查表

表A.1汽车装卸车栈台平面及装置布置现场安全检查表

Q/SY08124.23—2017表A.1(续)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要点检查结果4)甲B、乙、丙A类液体的装卸车应采用液下装卸车鹤管。5)甲B、乙、丙A类液体与其他类液体的两个装卸车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查现场、6)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双侧装卸车栈台相设计图纸邻鹤位之间或同一鹤位相邻鹤管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鹤管正常操作和检修的要求装卸车设3施c)液化烃的汽车装卸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液化烃不得就地排放。2)低温液化烃装卸鹤位应单独设置。查现场、3)汽车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双侧装卸车栈设计图纸台相邻鹤位之间或同一鹤位相邻鹤管之间的距离应满足鹤管正常操作和检修的要求,液化烃汽车装卸台与可燃液体汽车装卸栈台相邻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a)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现场检查b)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应架空或沿地敷设。必须采用管沟敷设时,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在管查现场、沟内积聚的措施,并在进、出装置及厂房处密封隔断;管设计图纸沟内的污水应经水封井排入生产污水管道c)公用工程管道与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或设备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连续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上应设止回阀,并在其根部设查现场、切断阀。设计图纸2)在间款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上应设止回阀和一道切断阀或设两道切断阀,并在两切断阀间设检查阀。4管道布置3)仅在设备停用时使用的公用工程管道应设盲板或断开d)含可燃液体的污水及被严重污染的雨水应排入生产污水现场检查管道e)生产污水管道的支干管、干管的最高处检查井宜设排气管。排气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径不宜小于100mm。查现场、2)排气管的出口应高出地面2.5m以上,并应高出距排气管设计图纸3m范围内的操作平台、空气冷却器2.5m以上。3)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15m半径范围内不应设排气管f)生产污水管道的下水井井盖与盖座接缝处应密封,且井盖不现场检查得有孔洞最终确认存在问题项,建议项受检单位负责人确认整改完成情况:检查封闭整改确认人年月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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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汽车装卸车栈台安全消防设施现场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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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08124.23—2017表A.2(续)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要点检查结果a)汽车装卸车栈桥区域应设置应急广播系统,应能够实现终端与现场检查分区相互通话、各分区间通话及终端与全区域广播的功能b)应急广播的设置个数和位置,因装卸车栈桥区域现场的实际情现场检查况而定,既要覆盖全面,又要考虑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应急广播应急广播的扬声系统在装卸车栈桥区域范围内的播放声压级应7现场检查设施高于环境噪声15dB以上d)应急广播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应符合液化现场检查烃装卸车栈桥区域防爆要求查检查、e)应急广播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校验,保证其正维护和校验常运行记录受检单位负责人最终确认存在问题项,建议确认整改完成情况:检查封闭整改确认人年月日表A.3汽车装卸车栈台设备设施现场安全检查表编码:编号:检查部门检查人受检单位负责人检查时间整改答复时间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要点检查结果a)车辆的停车场应采用相应的隔离措施,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应进入现场检查b)停车场应设置避雷和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现场检查c)30台车以上的停车场至少应有2个出人口,并保持畅通现场检查1停车场d)现场应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无关人员禁止进人”等安全警示现场检查标识e)停车位置通风良好,100m内不能有明火现场检查a)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2894规定的安全现场检查标志。作业区域远离火种和热源,通风良好,尤关人员不应进人b)长期固定充装作业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立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检查现场、查处,因工作进入作业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应检查登记并消除火种查记录2c)现场内应清洁,无油污、杂物和易燃易爆或其他与其性质相抵触的装卸栈桥区现场检查物品d)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现场检查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e)应按有关规定在生产区域设置风向标现场检查19

NB/T 47013.13-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13部分:脉冲涡流检测Q/SY 08124.2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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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汽车装卸车栈台运行控制现场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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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08124.23—2017表A.4(续)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要点检查结果应制定扫线方案,吹扫人员应熟悉工艺流程图和吹扫流程。穿戴查现场、好个人防护用品查方案b)根据扫线方案,确认扫线流程。进气阀操作人员和排放人员联络现场检查要畅通,先开排放阀后开进气阀,不得超压c)并联设备要注意轮流吹扫,按时切换消除死角现场检查7扫线作业d)甲、乙A类设备和管道应有惰性气体置换设施,不应用压缩空现场检查气、蒸汽对轻烃管线直接吹扫e)如在吹扫过程中出现可能或已经发生诸如设备损坏、管道或阀门泄漏、坠物伤人等情况,应立即汇报指挥人员;采取相应措施进现场检查行处理)不应向油罐内扫线现场检查a)在寒冷及严寒地区应编制冬季防冻防凝方案,落实防冻防凝措施查现场、并责任到人,定期开展防冻防凝专项检查查方案防冻、8防凝作业b)对物料系统可能含水部位应加伴热保温并及时排水现场检查c)对防冻防凝的关键部位实行挂牌管理。并制定设备管线冻堵冻凝查现场、和泄漏事故的应急方案查方案a)在装车栈桥区域中进行的非常规作业以及及一些高风险临时作业应现场检查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做到无票不作业作业许可证b)施工检修作业前应对承包商进行安全交底,作业过程进行监督安全交底记检查录现场检查c)装车栈桥区域施工作业,双方严格执行定点监护制度,双方监护人持证、挂牌上岗,监护人未到位,不得作业。作业期间监护人现场检查装车栈桥依据作业票证作业内容检查、监护,超出的重新开具作业许可或区域检维停止该部分作业9修施工作特种作业人业员取证、复d)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无证、过期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审台账,现场检查作业证e)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挖掘作业等作业应进行风险辨识,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作业要求具体执行中国现场检查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a)企业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申请、审批、实施、验收等审批记录变更程序b)企业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现场检查c)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形成文件。变更实施结束后,应由变更主管部门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文件,查文件10变更管理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d)变更验收合格后,按文件管理要求,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参数及工艺流程图,完善管理制度,新的文件资料按有关程序查文件及时发至有关部门和人员于中,关闭变更e)应对所有的变更(规程、工艺指标等)进行培训培训记录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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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173-2016 钢板 二次加工脆化试验方法Q/SY 08124.2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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