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JJT 210-2014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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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3.CJJT 21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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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JJT 210-2014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pdf

采用牵拉或顶推的方式将内衬管直接置入原有管道的管道修 复方法。

采用碎(裂)管设备从内部破碎或割裂原有管道,将原有管道 碎片挤入周围土体形成管孔,并同步拉人新管道的管道更新方法。

GB/T 20501.2-2013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2部分位置标志采用翻转或牵拉方式将浸渍树脂的软管置入原有管 化后形成管道内衬的修复方法。

采用牵拉的方法将压制成“C”形或“U”形的管道置 有管道中,然后通过加热、加压等方法使其恢复原状形成管 过的修复方法。

采用牵拉方法将经压缩管径的新管道置人原有管道 直径复原后形成与原有管道紧密贴合的管道内衬的修复

采用机械缠绕的方法将带状型材在原有管道内形成一条 管道内衬的修复方法。

将片状型材在原有管道内拼接成一条新管道,并对新管道与 原有管道之间的间隙进行填充的管道修复方法。

2.1.9局部修复localized repair

对原有管道内的局部破损、接口错位、局部腐蚀等缺陷进行 修复的方法。本规程主要指点状原位固化法和不锈钢套简法

采用外包止水材料的不锈钢套筒膨胀后形成管道内衬, 材料在原有管道和不锈钢套筒之间形成密封性接触的管道局 复方法。

2.1.12半结构性修复

新的内衬管依赖于原有營道的结构,在设计寿命之内仅 承受外部的静水压力,而外部土压力和动荷载仍由原有管道 的修复方法。

新的内衬管具有不依赖于原有管道结构而独立承受外部 压力、土压力和动荷载作用的性能的修复方法。

2. 1. 14 软管

由一层或多层聚酯纤维毡或同等性能材料缝制而成的外 覆非渗透性塑料薄层的柔性管材。

通过各种非开挖修复更新方法在原有管道内形成的 内衬。

将圆形管材通过压制、折叠而成的“C”形或“U”形断面 的管道。

2. 2. 4模量和强度

管道修复前后过流能力比; R Q 流量; Qe 允许渗水量; V. 渗漏速率; Y 土的重度。

3.0.1敷设于交通繁忙、新建道路、环境敏感等地区的排水管 道的修复更新应优先选用非开挖修复更新技术。 3.0.2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应根据管道安全检测评估鉴定报告 进行设计,并确定修复或更新方法。 3.0.3管道结构性修复更新后的使用期限不得低于50年:利用 原有管道结构进行半结构性修复的管道,其设计使用年限应按原 有管道结构的剩余设计使用期限确定,对于混凝土管道,半结构 生修复后的最长设计使用年限不宜超过30年。 3.0.4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所用的管材、管件、构(配)件等 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 告和使用说明书。 3.0.5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施工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符合

.0.1敷设于交通繁忙、新建道路、环境敏感等地区的排 首的修复更新应优先选用非开挖修复更新技术。 .0.2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应根据管道安全检测评估鉴定 并行设计,并确定修复或更新方法

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 告和使用说明书。

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6的 规定。

3.0.6 当施工需进行局部开挖时,开挖前应取得相关部门的 批准。 3.0.7 管道修复更新完成后,应对内衬管与检查井的接口处进 行处理

3.0.8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所产生的污物、噪声及振动应符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4.0.1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选用PE管材时,应选择PE80或 PE100管材,PE管材性能应满足表4.0.1的要求。

表 4.0.1 PE管材性能

1软管可由单层或多层聚酯纤维毡或同等性能的材料组成, 并应与所用树脂兼容,且应能承受施工的拉力、压力和固化 温度; 2软管的外表面应包覆一层与所采用的树脂兼容的非渗透 生塑料膜; 3多层软管各层的接缝应错开,接缝连接应牢固; 4软管的横问与纵向抗拉强度不得低于5MPa; 5玻璃纤维增强的纤维软管应至少包含两层夹层,软管的 内表面应为聚酯毡层加苯乙烯内膜组成,外表面应为单层或多层 抗苯乙烯或不透光的薄膜;

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刚度系数和接口严密性测试应按 本规程附录B中所规定的方法进行。 4.0.6在同一个修复更新管段内应使用相同型号、同一生产厂 家的管材或型材,管材或型材不得存在可见的裂缝、孔洞、划 伤、夹杂物、气泡、变形等缺陷。 4.0.7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所用成品管道或型材应有清晰的标 注,折叠管的标注间距不应大于3m。带状型材的标注间距不应 大于5m,片状型材应每片进行标注,

1所用材料应无毒、无刺激性气味、不溶于水、对环境无 污染。

正水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止水材料可由海绵、发泡胶或橡胶材料组成; 2)发泡胶应采用双组分,在作业现场混合使用; 3)发泡胶固化时间应可控,固化时间宜在30min~ 120min; 4)橡胶材料应做成筒状,附在不锈钢套筒的外侧,橡胶 简的两端应设置止水圈。 不锈钢套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锈钢套筒应采用T304及以上材质; 2)不锈钢套筒的厚度应根据选用的材质和管径来确定; 3)不锈钢套筒的两端应加工成喇叭状或锯齿形边口等 边口宽度宜为20mm; 4)止回扣应能保证卡住后不发生回弹,且不应对修复气 囊造成破坏。

正水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止水材料可由海绵、发泡胶或橡胶材料组成; 2)发泡胶应采用双组分,在作业现场混合使用; 3)发泡胶固化时间应可控,固化时间宜在30min~ 120min; 4)橡胶材料应做成筒状,附在不锈钢套筒的外侧,橡胶 筒的两端应设置止水圈。 不锈钢套筒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锈钢套筒应采用T304及以上材质; 2)不锈钢套筒的厚度应根据选用的材质和管径来确定; 3)不锈钢套筒的两端应加工成喇叭状或锯齿形边口等, 边口宽度宜为20mm; 4)止回扣应能保证卡住后不发生回弹,且不应对修复气 囊造成破坏。

于50mm; 2机械制螺旋缠绕法内衬管的内径不宜小于原有管道内径 的90%; 3折叠内衬法内衬管外径应与原有管道内径相致,缩径 内衬法内衬管复原后宜与原有管道形成紧密配合; 4原位固化法所用软管外径应与原有管道内径相一致,

5.2.1当采用穿插法、原位固化法、折叠内衬法或缩径内衬法 进行管道半结构性修复时,内衬管最小壁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衬管壁厚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SDR 管道的标准尺寸比; 01. 内衬管材的长期弯曲强度(MPa),宜

管道的标准尺寸比; 内衬管材的长期弯曲强度(MPa),宜取短期强 度的 50%。 穿插法、原位固化法、折叠内衬法或者缩径内衬

法进行管道结构性修复时,内衬管最小壁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衬管壁厚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t 管道总的外部压力(MPa),包括地下水压力、上 覆土压力以及活荷载; 水浮力系数,最小取0.67; 弹性支撑系数: Es 管侧土综合变形模量(MPa),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规 定确定; Hw 管顶以上地下水位高(m); 土的重度(kN/m3); H 管道敷设深度; Hs 管顶覆土厚度(m); Ws 活荷载(MPa),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 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规定确定。 2内衬管最小壁厚还应满足下式规定:

0. 1973D V E1/3

2.3更新管道标准尺寸比的最大

5.2.4机械制螺旋缠绕法内衬管刚度系数应符合下列规

1采用内衬管贴合原有管道机械制螺旋缠绕法半结构性修 复时,内衬管最小刚度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Ki Ki4 cOs e = Kisin ? sin cOS 2 2 2 2.

表5.2.4K取值与未注浆角度的关系

3当采用内衬管贴合原有管道机械制螺旋缠绕法结构性修 复时,最小刚度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ELI = (g,N/C)D 32R.B'E's

4当采用内衬管不贴合原有管道机械制螺旋缠绕法结构性

图5.2.4未灌浆角度示意图 1一原有管道;2—浆体;3一螺旋缠绕内衬管;$—未注浆角度

管道内流量可按下式计算:

D× S Q= 0. 312 7

式中:Q 管道的流量(m3/min); De 原有管道平均内径(m); S 管道坡度; n 管道的粗糙系数。 5.3.2修复后管道的过流能力与修复前管道的过流能力的比值 应按下式计算:

(D) X 100% D

5.3.3部分管材的粗糙系数可按表5.3.3取值

5.3.3部分管材的粗糙系数可按表5.3.3取值。

表 5.3.3粗糙系数

注:本表所列粗糙系数是指管道在完好无损的条件下的粗糙系数。

5. 4 工作坑设计

1工作坑的坑位应避开地上建筑物、架空线、地下管线或 其他构筑物; 2工作坑不宜设置在道路交汇口、医院人口、消防人口处 3工作坑宜设计在管道变径、转角或检查井处。 5.4.2工作坑的大小应满足施工空间的要求。连续管道穿插法 进管工作坑(图5.4.2)最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图5.4.2连续管道进管工作坑布置示意图

1一内衬管:2一地面滚轮架:3一防磨垫;4一喇叭形导人口;5一原有管道

6.1.1施工前应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并应遵循有关施工安全, 劳动防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6.1.2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审批后 执行。 6.1.3方 施工设备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选用,并应有总体布置方 案。对于不宜间断的施工方法,应有满足施工要求备用的动力和 设

1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CJJ68的有关规定对原有管道进行封堵; 2当管堵采用充气管塞时,应随时检查管堵的气压,当管 堵气压降低时应及时充气; 3当管堵上、下游有水压力差时,应对管堵进行支撑; 4临时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应能确保各修复工艺的施工 要求。 6.1.5PE管道的连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管道外表面划痕深度不应大于 壁厚的10%,管道不应有过度弯曲导致的屈曲,管道内表面不 应有任何磨损和切削;

6.1.5PE管道的连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管道外表面划痕深度不应大于 壁厚的10%,管道不应有过度弯曲导致的屈曲,管道内表面不 应有任何磨损和切削; 2PE管的连接宜采用热熔对接的方法,热熔对接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塑料管材和管件聚乙烯(PE)管材管材或管 材/管件热熔对接组件的制备操作规范》GB19809的有关规定。 6.1.6在内衬管穿插前,应采用一个与待插管直径相同、材质 WA

相同、长度不小于3m的试穿管段进行试通,并检测试穿管段

面损伤情况,划痕深度不应大于内衬管壁厚的10%。 6.1.7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应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 后方可使用,

2.6漏水严重的原有管道,应对漏水点进行止水或隔水处

6.3.1内衬管道可通过牵引、顶推或两者结合的方法置 管道中。

6.3.2连续管道穿插施工应符合下列规

1管道牵拉速度不大于0.3m/s,在管道弯曲段或变形较 大的管道中施工应减慢速度; 2牵拉过程中牵拉力不应大于内衬管允许拉力的50%: 3牵拉操作应一次完成,不应中途停止; 4内衬管伸出原有管道端口的距离应满足内衬管应力恢复 和热胀冷缩的要求; 5内衬管道宜经过24h的应力恢复后进行后续操作。 6.3.3不连续管道穿插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机械承插式接头连接的短管时,可充许带水作业 水位宜控制在管道起拱线之下; 2当采用热熔连接的PE管时,连接设备应十燥,且应满 足本规程第6.1.5条的规定: 3当不需开挖工作坑时,短管的长度宜能够进入检查并; 4 当需开挖工作坑时,工作坑应满足本规程第5.4节的 规定; 5短管进入工作坑或检查井时不应造成损伤。 6.3.4在内衬管穿插时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应在原有管道端口设置导滑口,防止原有管道端口对内 衬管的损伤: 2应对内衬營的牵拉端或顶推端采取保护措施; 3当连续管道穿插时,地面上管道应置于滚轮架传送,工 作坑中管道外壁底部应铺设防磨垫。 6.3.5内衬管穿插完成后,在修复管道端部处应采用具有弹性 和防水性能的材料对原有管道和内衬管之间的环状间隙进行密封 处理。 6.3.6当管道环状间隙需注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内衬管不足以承受注浆压力时,注浆前应对内衬管进

1当内衬管不足以承受注浆压力时,注浆前应对内衬 行支护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当有支管存在时,注浆前应打通内衬管的支管连接 取保护措施,注浆时浆液不得进人支管;

3注浆孔或通气孔应设置在两端密封处或支管处,也可在 内衬管上开孔; 4浆液应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固化过程收缩小、放热量低 的特性,固化后应具有一定的强度; 5宜采用分段注浆工艺; 6注浆完成后应密封内衬管上的注浆孔,且应对管道端口 进行处理,使其平整。 5.3.7穿插法施工应对牵引或顶推力大小和速度、内衬管长度 和拉伸率、贯通后静置时间、内衬管与原有管道间隙注浆量等进 行记录和检验

6.4翻转式原位固化法

6.4.1软管的树脂浸渍及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树脂可采用热固性的聚酯树脂、环氧树脂或乙烯基树脂 2树脂应能在热水、热蒸汽作用下固化,且初始固化温度 应低于80℃; 3在浸渍软管之前应计算树脂的用量,树脂的各种成分应 进行充分混合,实际用量应比理论用量多5%~15%; 4树脂和添加剂混合后应及时进行浸渍,停留时间不得超 过20min,当不能及时浸渍时,应将树脂冷藏,冷藏温度应低于 15℃,冷藏时间不得超过3h; 5软管应在抽成真空状态下充分浸渍树脂,且不得出现干 斑或气泡; 6浸渍过树脂的软管应储存在不高于20℃的环境中,运输 过程中应记录软管暴露的温度和时间。 6.4.2可采用水压或气压的方法将浸渍树脂的软管翻转置人原 有管道,施工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翻转时,应将软管的外层防渗塑料薄膜向内翻转成内 衬管的内膜,与软管内水或蒸汽相接触: 2翻转压力应控制在使软管充分扩展所需最小压力和软管

所能承受的充许最大内部压力之间,同时应能使软管翻转到管道 的另一端点,相应压力值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3翻转过程中宜用润滑剂减少翻转阻力,润滑剂应为无毒 的油基产品,且不得对软管和相关施工设备等产生影响; 4翻转完成后,浸渍树脂软管伸出原有管道两端的长度宜 大于1m。 6.4.3翻转完成后可采用热水或热蒸汽对软管进行固化,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热水供应装置和蒸汽发生装置应装有温度测量仪,固化 过程中应对温度进行跟踪测量和监控; 2在修复段起点和终点,距离端口大于300mm处,应在 漫渍树脂软管与原有管道之间安装监测管壁温度变化的温度感 应器; 3热水宜从标高较低的端口通人,蒸汽宜从标高较高的端 口通入; 4固化温度应均匀升高,固化所需的温度和时间以及温度 开高速度应根据树脂材料说明书的规定,并应根据修复管段的材 质、周围土体的热传导性、环境温度、地下水位等情况进行适当 调整; 5固化过程中软管内的水压或气压应能使软管与原有管道 保持紧密接触,并保持该压力值直到固化结束; 6可通过温度感应器监测的树脂放热曲线判定树脂固化的 源

6.4.4固化完成后内衬管的冷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先将内衬管的温度缓慢冷却,热水宜冷却至38℃;蒸 汽宜冷却至45℃;冷却时间应根据树脂材料说明书的规定; 2可采用常温水替换软管内的热水或蒸汽进行冷却,替换 过程中内衬管内不得形成真空;

3应待冷却稳定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6.4.5当端口处内衬管与原有管道结合不紧密时,应在内衬管

6.4.5当端口处内衬管与原有管道结合不紧密时,应在内衬管

市原有管道之间充填树脂混合物进行密封,且树脂混合物应单 浸渍的树脂材料相同。

4.6内衬管端头应切割整齐

翻转式原位尚化法 怕安、 专藏温度和 时间、树脂用量、软管浸渍停留时间和使用长度、翻转时的压力 和温度、软管的固化温度、时间和压力、内衬管冷却温度、时 间、压力等进行记录和检验

6.5拉入式原位固化法

6.5.1软管浸渍所用树脂应为热固性树脂或光固性树脂,树脂 侵渍应符合本规程第6.4.1条的规定。 6.5.2拉人软管之前应在原有管道内铺设垫膜,垫膜应置于原 有管道底部,并应覆盖大于1/3的管道周长,且应在原有管道两 端进行固定。

6.5.3软管的拉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沿管底的垫膜将浸渍树脂的软管平稳、缓慢地拉入原 有管道,拉入速度不得大于5m/min; 2在拉入软管过程中,不得磨损或划伤软管; 3软管的轴向拉伸率不得大于2%; 4软管两端应比原有管道长出300mm~600mm; 5 软管拉入原有管道之后,宜对折放置在垫膜上。 6.5.4软管的扩展应采用压缩空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充气装置宜安装在软管入口端,且应装有控制和显示压 缩空气压力的装置; 2充气前应检查软管各连接处的密封性,软管未端宜安装 调压阀; 3压缩空气压力应能使软管充分膨胀扩张紧贴原有管道内 壁,压力值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确定。

6.5.3软管的拉入应符合下列规定:

6.5.3软管的拉入应符合下列规

YB 4408-2014 高炉TRT系统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6.5.5采用蒸汽固化时应符合本规程第6.4.3条和第6.4.4条

6.5.5采用蒸汽固化时应符合本规程第6.4.3条和第6.4.4条 的规定。

6.5.6采用紫外光固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5.6采用紫外光固化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紫外光固化过程中内衬管内应保持空气压力,使内衬管 与原有管道紧密接触; 2应根据内衬管管径和壁厚控制紫外光灯的前进速度; 3内衬管固化完成后,应缓慢降低管内压力至大气压。 6.5.7固化完成后内衬管端头应按本规程第6.4.5条和第 6.4.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切割处理。 6.5.8拉入式原位固化法施工应对软管拉入长度、扩展压缩空 气压力、软管固化温度、时间和压力、紫外线灯的巡航速度、内 衬管冷却温度、时间、压力等进行记录和检验

6.6.1 采用静拉碎(裂)管法进行管道更新施工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根据管道直径及材质选择不同的碎(裂)管设备; 2当碎(裂)管设备包含裂管刀具时,应从原有管道底部

1应根据管道直径及材质选择不同的碎(裂)管设备; 2当碎(裂)管设备包含裂管刀具时,应从原有管道底部 切开,切力的位置应处于与竖直方向成30°夹角的范围内。 6.6.2采用气动碎管法进行管道更新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气动碎管法时Q/TXH 0002 S-2014 腾冲县晓红食品加工厂 酱腌菜制品,碎裂管设备与周围其他管道距离不 应小于0.8m,且不应小于待修复管道的直径,与周围其他建筑 设施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否则应对周围管道和建筑设施采取 保护措施; 2气动碎管设备可与钢丝绳或拉杆连接,在碎(裂)管过 程中,可通过钢丝绳或拉杆给气动碎管设备施加一个恒定的牵 拉力; 3在碎管设备到达出管工作坑之前,施工不宜终止。 6.6.3 新管道在拉人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管道应连接在碎(裂)管设备后随碎(裂)管设备 起拉入; 2新管道拉入过程中宜采用润滑剂降低新管道与土层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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