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216-2021 港口道路与堆场施工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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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TS/T21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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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T216-2021 港口道路与堆场施工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1.2.1地基需要回填时,回填料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建筑渣土、工业废渣等回填料应经检验并符合环保要求, 4.2.1.2回填料中不应混有树根、草皮等杂物 4.2.1.3填方区段应控制填料土质和含水率, 4.2.1.4使用不同填料填筑时,各种填料不得混杂填筑,每一水平层的全宽范围内应 更用同一种填料;渗水土填在非渗水土之上时,非渗水土层顶面应设置排水坡,坡向和坡 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4.2.1.5粒径相差较大的粒料用于同一区位上下土层填筑时,应采取反滤措施: 4.2.2基底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劵实。基底和取土坑范围内的原地

4.2.1.4使用不同填料填筑时,各种填料不得混杂填筑,每一水平层的全宽范 更用同一种填料;渗水土填在非渗水土之上时,非渗水土层顶面应设置排水坡,坡 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4.2.1.5粒径相差较大的粒料用于同一区位上下土层填筑时,应采取反滤措施: 4.2.2基底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夯实,基底和取土坑范围内的原地 面腐殖土、表土和植被等应予以清除: 4.2.3软土地基上的填筑施工应按设计要求控制加载速率, 4.2.4回填的分层厚度、施工设备、施工工艺和工艺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 4.2.5填料做一次性回填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密实处理 4.2.6对压路机不能进入之处宜采用小型实机具夯实至设计压实度,夯实分层厚度不 宜大于150mm

4.2.7挖方区段基底处理和其上部结构层施工应衔接及时SN/T 2970-2011 国境口岸蚊类携带西部马脑炎病毒的检测方法,不能及时衔接时应预留不小 于300mm的土层作为基底保护层,留待具备后续施工条件时再行挖除: 4.2.8半填半挖或路堤路堑过渡段,原地面纵坡大于12%、横坡大于20%的基底面应按 设计要求挖成台阶,坡向向内、宽度不小于2m,横坡台阶应与所对应的车道宽度一致、位 置重合,石质山坡应清除原地面松散风化层,按设计要求开凿台阶

4.3.1地基处理区段、吹填区域和填方区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工后沉降观测,沉降量和 不均匀沉降应满足设计要求, 4.3.2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来源不同、性质不同的填筑材料取样试验,试验内容按工程 部位和有关技术要求确定,指标应满足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 4.3.3地基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进行地基顶面回弹模量、地基承载力、标准 贯入击数等试验检测和必要的监测,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地基基础试验检 测技术规程》(JTS237)和《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3450)的有关规定,试验检 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4.3.4地基碾压后表面应平整、密实,接茬平顺,无显著轮迹、波浪、起皮、弹簧土、松散和 龟裂现象,

贯入击数等试验检测和必要的监测,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地基基础试验检 测技术规程》(JTS237)和《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3450)的有关规定,试验检 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4.3.4地基碾压后表面应平整、密实,接茬平顺,无显著轮迹、波浪、起皮、弹簧土、松散和 龟裂现象,

4.3.4地基碾压后表面应平整、密实,接茬平顺,无显著轮迹、波浪、起皮、弹簧土、松散和 鱼裂现象

表4.3.5地基碾压允许偏差

港口道路与堆场施工规范(JTS/T216—2021)

5.1.1基层原材料的规格、级配和质量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5.1.2基层施工正式开工前应进行试验段施工: 5.1.3基层的压实宽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5.1.1基层原材料的规格、级配和质量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5.2.1水泥稳定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水泥稳定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1用于一级、二级铺面的基层时,被稳定材料的公称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mm, 级配宜符合表5.2.1中规定,被稳定材料中不宜含有黏性土或粉性土: 5.2.1.2用于三级铺面的基层时,被稳定材料的公称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7.5mm,级 配宜符合表5.2.1中规定

表5.2.1水泥稳定材料的级配范围

化表中水泥稳定材料不包括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或砾石氟

见行行业标准《港口道路与堆场设计规范》(JTS168)的有关

.2.2水泥稳定级配碎右或砾右的级配可采用表5.2.2中推荐的级配范围,被稳定材料 药液限不宜大于28%,用于一级或二级铺面时塑性指数不宜大于5,用于三级铺面时塑性 指数不宜大于7,

表5.2.2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或砾石的推荐级配范围

5.2.4用于被稳定材料的粗集料技术要求宜符合表5.2.4的规定,

5.2.4用于被稳定材料的粗集料技术要求宜符合表5.2.4的规定

表5.2.4粗集料技术要求

港口道路与堆场施工规范(JTS/T216—2021)

5.2.5用于被稳定材料的细集料应洁净、十燥、无风化、无杂质,并应有适当的颗粒级配: 细集料的规格宜符合表5.2.5的规定

表5.2.5细集料规格要求

5.2.6用于被稳定材料的细集料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6的 表 5.2.6细集料技术要求

5.2.6用于被稳定材料的细集料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5.2.6用于被稳定材料的细集料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5.2.6细集料技术要求

注.0水泥稳定包含水泥石灰综合稳定

②塑性指数根据粒径小于0.0751mm的土粒测定

5.2.7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或砾石的级配范围

水泥稳定材料的组成设计宜按附录A进行,石灰稳定材料的组成设计宜按附录B 灰稳定工业废渣材料组成设计宜按附录C进行: 石灰稳定材料所用的土,宜选用塑性指数为10~20的黏性土,其他稳定材料宜选

5.2.12稳定材料中水泥和外加剂应满足下列要求

(1)水泥采用强度等级为32.5或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或道路硅 益水泥; (2)所用水泥初凝时间大于3h,终凝时间大于6h且小于10l; (3)水泥稳定材料中掺加缓凝剂或早强剂时,对混合料进行试验验证;缓凝剂和早强 的技术要求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的有 关规定

.2.15稳定材料拌和用水,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直关规定的饮用水或符合表5.2.15规定的非饮用水

表5.2.15非饮用水技术要求

5.2.17稳定材料的松铺系数可采用表5.2.17的值.也可通过试验确定,

5.2.17稳定材料的松铺系数可采用表5.2.17的值.也可通过试验确定。

表5.2.17稳定材料松铺系数

港口道路与堆场施工规范(JTS/T216—2021)5.2.18水泥稳定材料从拌和到碾压的持续时间应控制在水泥的初凝时间内5.2.19水泥稳定材料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摊铺时不应有离析现象:5.2.20水泥稳定材料混合料摊铺时的含水率宜控制在最佳含水率±2%范围内;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时间不应超过胶凝材料的硬化时间,5.2.21稳定材料基层可采用分层摊铺或连续摊铺的施工方式:当采用分层摊铺时,应在上层结构施工前将下层养护用材料清理干净,上层施工前应封闭交通,并在施工前Ih~2h撒布水泥浆:当采用连续摊铺时,每层施工应配备独立的摊铺和碾压设备,不得采用一套设备在上下层来回施工,5.2.22碾压应采用12t以上压路机,采用12t~15t压路机碾压时,每层压实厚度不应大于150mm;采用18t~20t压路机碾压时,每层压实厚度不应大于200mm;采用能量大的振动压路机碾压时,每层压实厚度可根据试验结果适当增加:5.2.23碾压应平整密实,接茬平顺,表面无明显轮迹、坑洼和离析,5.2.24摊铺时宜避免纵向接缝,分幅摊铺时,纵向接缝处应加强碾压,纵缝应垂直相接,不得斜接,5.2.25碾压后的稳定材料基层养护期不宜少于7d,养护期间应封闭交通,除酒水车和小型通勤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通行:5.2.26稳定材料基层不宜在室外平均气温连续5d低于5C的冬期施工:5.3级配碎石、砾石基层5.3.1级配碎右、砾右进场后应及时取样进行筛分和击实试验,用于基层时,碎右、砾右中的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不应大于20%;级配碎石、砾石所用石料的集料压碎值不应大于30%5.3.2级配碎石或砾石的级配范围可按表5.3.2确定,表5.3.2级配碎石或砾石的级配范围铺面通过下列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等级37.531.526.5191613. 29.54.752.361.18]. .30.150.075一级、10095~1008270 ~ 7953 ~ 6330 ~4019~283 ~72 ~5二级10079 ~8870~8261 ~7649~64 30~4019 ~ 28102 ~510090 ~ 10080 ~ 93 64 ~ 81 57 ~ 75550~ 6940 ~6025~4516 ~ 31112 ~5三级10050 ~ 10070 ~ 8662 ~ 7954 ~ 7242 ~ 6225 ~4516 ~ 3111 ~227 ~ 152 ~5注:对无塑性的混合料,小于0.075m的颗粒含量宜接近高限5.3.4集料的松铺系数宜通过试验确定,缺乏试验数据时,机械摊铺可采用1.25~1.35;人工摊铺可采用1.40~1.505.3.5级配碎右、砾右采用12t以上三轮压路机碾压时,每层压实厚度应控制在150mm~180mm之间;采用重型轮胎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碾压时,每层压实厚度不应大于200mm压路机行驶速度不应大于2km/h;5.3.6级配碎右、砾石或填隙碎石的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无粗细颗粒离析现象:10

5.3.7碾压应平整密实、坡向和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嵌缝料不得浮在表面或聚集成堆, 边线应平整,无松散现象,中型压路机驶过应无明显轮迹。

5.4.1贫混凝土集料公称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1.5mm,胶凝材料用量不宜小于170kg/m 28d弯拉强度设计值不宜小于2.0MPa: 5.4.2碾压混凝土集料公称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6.5mm,胶凝材料用量不宜小于280kg/m 28d弯拉强度设计值不宜小于3.0MPa 5.4.3贫混凝土、碾压混凝土宜采用强度等级32.5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道 路硅酸盐水泥,采用机械拌和时,宜采用散装水泥,散装水泥的夏季出厂温度不宜高于 55℃,混凝土拌和时的水泥温度不宜高于60℃,且不宜低于10℃ 5.4.4贫混凝土、碾压混凝土的粗集料应选用质地坚硬、耐久性好的碎石、碎卵石或卵 石粗集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4.4贫混凝土、碾压混凝土粗集料技术指标要求

.4.5贫混凝土、碾压混凝土的细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天然砂、机制砂可 混合砂,并应符合表5.4.5的规定。机制砂宜由石灰岩、玄武岩、辉绿岩等破碎而成

表5.4.5贫混凝土,碾压混凝士细集料技术指标票求

港口道路与堆场施工规范(JTS/T216—2021)

注:U氯化物含量按氯离子质量计,坚固性技术指标按质量损失计算,云母、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和轻物质

5.4.6贫混凝土、碾压混凝土基层材料成型后,可采用预设缩缝或锯切成缝,缝间距宜为 5m~15m,宜在养护的3d~5d内切缝,切缝深度宜为基层厚度的1/3~1/4,切缝宽度宜 为5mm预设缩缝或切缝应及时清理缝隙并用热沥青填满。

(1)摊铺前洒水湿润底基层,摊铺作业均匀、连续,摊铺过程中不随意变换速度可 亨顿; (2)松铺系数控制在1.15~1.25之间并通过试铺确定: (3)两台摊铺机前后紧随摊铺时,两幅摊铺间隔时间控制在1h之内

5.4.8碾压混凝土基层压实采用压路机施工

(1)碾压段长度控制在30m~40m之间,压路机紧随摊铺机碾压; (2)碾压分初压、复压和终压三个阶段;初压采用钢轮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静碾压 复压采用10t~15t振动压路机振动碾压,终压采用15t~25t轮胎压路机静碾压; (3)压路机匀速稳定、连续行进,中间不停顿、急停、急拐或快速倒车:

5.4.11施工过程应采取控制碾压混凝土表面裂纹产生的措施,碾压终了后的基层表面 不应有可见微裂纹, 5.4.12碾压混凝土基层分段施工时,应采取保证施工缝处基层施工质量的措施

5.5.1沥青混合料基层的沥青材料、集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 范》(JTGD50)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的有关规定 5.5.2沥青混合料基层可采用热拌沥青碎石混合料、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沥青贯人式 碎石混合料等: 5.5.3热拌沥青碎石混合料应在沥青拌和站拌制,拌和机可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或连续式 拌和机,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块或明显的粗细料分离现象: 5.5.4热拌沥青碎石混合料宜采用机械摊铺,松铺系数宜为1.15~1.30;采用人工摊铺 时,松铺系数宜为1.20~1.45 5.5.5热拌沥青碎石混合料分层压实厚度不应大于100mm 5.5.6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宜采用拌和机拌和,拌和不宜超过30s: 5.5.7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应具有充分的施工和易性,混合料的拌和、运输和摊铺应在 乳液破乳前结束, 5.5.8沥青贯入式碎石混合料应在每层沥青浇酒完成后,立即撒布相应的嵌缝料,嵌缝 料应撒布均勾:嵌缝料撒布后应采用8t~12t钢轮压路机碾压,碾压时应随压随扫,使嵌

料应撒布均勾:嵌缝料撒布后应采用8t~12t钢轮压路机碾压,碾压时应随压随扫,使嵌 缝料均匀嵌入:

5.5.9沥青贯入式碎石混合料使用乳化沥青时,嵌缝料撒布应在乳液破乳前完成

5.6.1稳定材料底基层施工要求应符合第5.2节的有天规定: 5.6.2水泥稳定材料用于底基层时,级配范围可采用表5.6.2的规定,当铺面等级为一 级和二级时,压实度不应小于97%;当铺面等级为三级时,压实度不应小于95%当被稳 定材料中含有一定量的碎石或砾石且小于0.6mm的颗粒含量在30%以下时,土的不均 勾系数应大干5

6.2水泥稳定材料的级

:表中水泥稳定材料不包括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和水泥稳定

6.3用于底基层的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或砾石的级配范围可采用表5.6.3的规定,当 面等级为一级和二级时,压实度不应小于97%;当铺面等级为三级时,压实度不应小于 5%,被稳定材料的液限不宜大于28%,塑性指数不宜大于7.

5.7.1垫层的材料类型和级配的选用可参照底基层,宜采用碎石、砂砾等粒料类材料,压 实度应较地基顶面压实度增加1%~2%: 5.7.2防冻垫层采用的粒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3.0mm,小于0.075mm的细粒含量不宜 大于5%,

5dD5dg Dsu≤25ds Da/D≤20

Dsu≤25d D./Dm≤20

d15、dsu、ds一地基土在通过率分别为15%、50%、85%时的粒径(mm): 7.4垫层施工前,应清除地基上的杂物、浮土等,并宜酒水湿润地基表面, .7.5 稳定材料垫层施工应符合第5.2节的有关规定: .7.6粒料类垫层施工应符合第5.3节的有关规定

5.7.6粒料类垫层施工应符合第5.3节的有关规定,

.8.1稳定材料基层、底基层和垫层的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平整度、厚度和高程的 午偏差应符合表5.81的规定

表5.8.1稳定材料基层、底基层和垫层的允许偏差

5.8.2级配碎石或砾石基层、底基层和垫层的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平整度、厚度和高

.8.2级配碎石或砾石基层、底基层和垫层的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平整度、厚度和高 程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8.2的规定

1)整平与碾压的范围满足设计要求: (2)弯拉强度满足设计要求,评定结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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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JTS202)的有关规定; (3)贫混凝土、碾压混凝土基层、底基层和垫层的允许偏差符合表5.8.3的规定

5.8.3贫混凝土、碾压混凝土基层、底基层和垫层

6.1.1铺面面层原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现场随机选取样本进行质量检验: 6.1.2铺面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基层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时不得进行面层施 工,当基层产生纵向断裂、横向断裂、隆起或碾坏时,应进行修复,

6.2.1施工应根据铺面的面层厚度、沥青混合料的种类和组成、施工季节等,确定铺筑层 次及各分层厚度, 6.2.2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和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C时施工,当天加热的 沥青宜当天用完: 6.2.3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拌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沥青混合料搅拌及施工温度应根据沥青标号及黏度、气候条件、铺装层厚度 下卧层温度确定 6.2.3.2普通沥青混合料搅拌及施工温度宜通过在135C~175C条件下测定的黏 度一温度曲线确定,缺乏黏度一温度曲线数据时,可按表6.2.3确定。

表6.2.3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搅拌及施工温度()

港口道路与堆场施工规范(JTS/T216—2021)

主:1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应采用其有金属探测针的插入式数显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可采用表面接触式温度 计测定:当红外线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时.应进行标定,

当红外线温度计测量表间温度时 ②表中未列入的30号、130号和160号沥青的施工温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6.2.4.1运料车应具有保温、防雨、防混合料遗撒与沥青滴漏等功能: 6.2.4.2沥青混合料运至摊铺地点,应对搅拌质量与温度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2.4.3沥青混合料的运输,车箱内应均匀涂隔离剂:当气温低于5℃时,应采取保 温措施, 6.2.4.4运料车轮胎上不得沾有泥土等可能污染面层的脏物:施工时发现沥青混合 料不符合施工温度要求或结块、已遭雨淋则不得使用, 6.2.5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6.2.5.1热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机械摊铺 6.2.5.2沥青混合料的最低摊铺温度应根据风速、气温、下卧层表面温度、摊铺层厚度 与沥青混合料种类等经试验确定, 6.2.5.3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宜根据混合料类型、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等通过试验 段确定;长度大于1km时应做试验段,长度小于1km时可根据经验,按表6.2.5确定,施 工中应随时检查铺筑层厚度、路拱及横坡,并以铺筑的沥青混合料总量与面积之比校验平 均厚度

表6.2.5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

6.2.5.4摊铺沥青混合料应均匀、连续不间断,不得随意变换摊铺速度或中途停顿,摊 铺速度宜为2m/min~6m/min; 6.2.5.5摊铺层发生明显离析、波浪、裂缝、拖痕时,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停机检查,排 徐机械故障,消除摊铺层缺陷: 6.2.5.6双层沥青混合料面层的上、下层之间分开铺筑时,宜在当天内完成,上、下层 施工有中断时,上、下层之间应浇酒黏层沥青,并应对下层受到污染处进行清扫, 6.2.5.7人工摊铺时,卸下的沥青混合料宜采取保温措施,摊铺层的均勾性应满足设 计要求

2.6热拌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应符合下列规

.2.6热拌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应符合下列规定: 6.2.6.1压实应选择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及碾压步骤。 6.2.6.2压实应按初压、复压、终压三个阶段进行,压路机应以均匀的速度碾压,压路 几的碾压速度宜符合表6.2.6的规定

表6.2.6压路机碾压速度(km/h)

6.2.6.3初压温度应能稳定混合料,且不产生推移、裂缝,碾压应从外侧向中心碾压, 碾速应稳定,初压宜采用轻型钢筒式压路机碾压1遍~2遍,初压后应检查平整度、路 拱,必要时应进行修整

碾速应稳定,初压宜采用轻型钢筒式压路机碾压1遍~2遍,初压后应检查平整度、路 拱,必要时应进行修整: 6.2.6.4复压应紧跟初压连续进行,并宜满足下列要求: (1)复压连续进行,当采用不同型号的压路机组合碾压时,每一台压路机均做全幅碾压; (2)沥青混合料优先采用重型的轮胎压路机进行碾压,碾压到要求的压实度为止; (3)大型压路机难于碾压的部位,采用小型压实工具进行压实: 6.2.6.5终压应碾压至无明显轮迹为止, 6.2.6.6碾压过程中碾压轮应保持清洁,可对钢轮涂刷隔离剂或防粘剂,不得刷柴油 6.2.6.7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形路段上转向、掉头、加水或停留:在当天成形的路 面上,不得停放各种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得散落矿料、油料等杂物, 6.2.7沥青混合料面层的施工接缝应紧密、平顺,上、下层的纵向热接缝应错开15cm 冷接缝应错开30cm~40cm,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应错开1m以上: 6.2.8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 通,沥青混合料面层完成后应加强保护,控制交通,不得在面层上堆土或拌制砂浆, 6.2.9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6.2.9.1冷拌沥青混合料可用于港口道路的面层、沥青路面的基层、连接层或整平层 冷拌改性沥青混合料可用于沥青面层的坑槽冷补: 6.2.9.2冷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密级配:冷拌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结束后宜封闭交 通2h~6h,并应做好早期养护: 6.2.10透层、黏层及封层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推《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ITG.F40)的有关规定,气温低王10%太风天气即将降雨时不得喷洒透层油

.3.1联锁块应采用机制,一次成型,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 隹》(JTS257)的有关规定

港口道路与堆场施工规范(JTS/T216—2021)

6.3.2联锁块应进行配合比设计、试制,强度、尺寸、外观质量和吸水率等满足设计要求 方可批量生产:联锁块预制成品在搬运和储存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 5.3.3联锁块铺筑前应进行模拟排列,通过制作边块、半块等异形块方式,确保块体铺设 紧密顺直,优化联锁块面层与其他面层相接处理方式,确定联锁块铺设方案 6.3.4联锁块面层下找平砂垫层的厚度应均匀,砂垫层应均勾匀松铺在基层顶面上,其上 不得行车和站人,按坡度要求整平后铺筑联锁块,施工时的松铺厚度应经试验确定,联锁 块面层经振压后的砂垫层厚度应与设计值相符,砂垫层边缘和有漏砂隐惠的区域,砂垫 层下宜铺设土工布

6.3.5联锁块面层砂垫层的级配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6.3.5联锁块面层砂垫层的级配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表6.3.5联锁块面层砂垫层级配要求

.3.6联锁块面层块体间最大缝宽应小于5mm,平均缝宽不宜大于3mml: 3.7填缝砂宜选用含泥量小于3%、含水率小于3%的中细砂,级配应符合表6.3.7的 见定,填缝砂宜添加5%的石灰粉并搅拌均勾,块体间填缝砂应填实,扫砂和振实应交替 #行2遍~3遍至填缝砂全部充实,余砂应扫净

表6.3.7联锁块面层填缝砂级配要求

6.3.8联锁块面层应分段、分区铺筑,铺筑时应拉控制线,道路分段长度和堆场分区边 线宜为5m:应从下坡向坡脊方向人字形铺筑,铺面边缘应设置边缘约束, 5.3.9邻近各类井、路缘石等不足整块的相接处,应采用预制异型块、机械切割异性块体 或采用不小于C40的细石混凝土浇筑的方式进行补铺, 6.3.10联锁块面层铺筑后应采用强力平板振动器或小型振动压路机在其顶面振压2 遍~3遍,距施工自由边1m范围内不宜碾压,待下一段的块体衔接铺好后,再一道振压,

6.4.1原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6.4水泥混凝土铺面面层

(1)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采用标号不低于42.5号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或道路硅酸盐水泥,水泥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硅酸盐水泥》 GB/T13693)、《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有关规定; (2)配制混凝土用的砂、碎石、砾石、水和外加剂等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 土施工规范》(JTS202)的有关规定; (3)接缝用填缝材料采用成品,品种、规格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6.4.2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6.4.2.2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202

6.4.2.2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

6.4.2.3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不应大于0.

6.4.2.4混凝土的单位用水量GB/T 17737.122-2018 同轴通信电缆 第1-122部分:电气试验方法 同轴电缆间串音试验,应根据集料的种类、最大粒径、级配、施工温度和掺用 外加剂等通过试验确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碎石为粗集料时,不大于160kg/m; (2)以卵石为粗集料时,不大于155kg/m; (3)掺用外加剂或掺合料时,相应增减用水量: 6.4.2.5混凝土的单位胶凝材料用量,应根据选用的水胶比和单位用水量计算确定:

6.4.2.5混凝土的单位胶凝材料用量,应根据选用的水胶比和单位用水量计算确定 位胶凝材料用量不宜小于250kg/m²,且不宜天于420kg/m²

主:相同细度模数时,机制砂的砂率宜偏低限取用 艺破碎卵石可在碎石和卵石之间内插取值

6.4.2.7施工时,应根据现场砂石料的含水率,将理论配合比换算为施工配合比,作为 施工配料的依据: 6.4.3高效减水剂、引气剂、缓凝剂和早强剂的掺量可根据施工季节、气温和运距等的变 化进行微调,保持摊铺现场的混凝土落度始终适宜于铺筑,减小摊铺前混凝土拌合物的 工作波动性: 5.4.4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搅拌:,混凝土原材料必须称量,按质量计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表6.4.4的规定

QGDW 11962-2019 变电站构筑物可靠性鉴定及加固技术规程表6.4.4混凝土原材料按质量计的允许偏差(%

注:表中“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罐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偏差的平均值,该项指标仅适用于 用微机控制的揽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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