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950-2021 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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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950-2021 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pdf

Project of Curtain Wall 99 Appendix E Quality Acceptance Record of Curtain Wall (Unit) Engineering 10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101 ListofQuotedStandards 102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7

Project of Curtain Wall 99 Appendix E Quality Acceptance Record of Curtain Wall (Unit) Engineering 10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10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02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7

1.0.1为了加强建筑幕墙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建筑幕墙工程 质量验收行为,使建筑幕墙工程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经济实 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

由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具有规定的承载能力、变形 能力和适应主体结构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 筑外围护墙体结构或装饰性结构。建筑幕墙简称为幕墙

NY/T 1889-2010 绿色食品 烘炒食品在现场依次安装立柱、横梁和面板的框支承建筑幕墙

由面板与支承框架在工厂制成的不小于一个楼层高度的 幕墙结构基本单位,直接安装在主体结构上组合而成的框支承 建筑幕墙

由面板与支承框架在工厂制成的不小于一个楼层高度的 幕墙结构基本单位,直接安装在主体结构上组合而成的框支承 建筑幕墙。 2.0.4 点支承玻璃幕墙 point supporting glass curtain wall 以点连接方式(或近似于点连接的局部连接方式)直接承 托和固定玻璃面板的幕墙

2.0.4点支承玻璃幕墙

以点连接方式(或近似于点连接的局部连接方式)直接承 托和固定玻璃面板的幕墙

肋板及其支承的面板均为玻璃的幕墙。全玻璃幕墙文称为 全玻幕墙。

面板材料为玻璃的幕墙

面板材料为天然石材的幕墙。

glass curtain wal

2.0.11金属板幕墙

面板材料为金属板材的幕墙。金属板幕墙文称为金属幕墙。

2.0.12人造板材幕墙

面板材料采用人造材料或天然材料与人造材料复合制成 的人造外墙板(不包括玻璃和金属板材)的幕墙。人造板材幕 墙主要包括:瓷板幕墙、陶板幕墙、微晶玻璃幕墙、石材铝蜂窝 板幕墙、木纤维板幕墙、纤维水泥板幕墙

2.0.13组合「面板幕墙

由不同材料面板(如玻璃、石材、金属、金属复合板、人造板 材等)组成的建筑幕墙。

2. 0. 15 采光顶

photovoltaic curtain wall

transparent roof skylight

由透光面板与支撑体系组成,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且 与水平方向夹角小于75°的建筑围护结构

由金属面板与支承体系组成,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且 与水平方向夹角小于75°的建筑围护结构

2. 0. 17 预埋件

embedded parts

混凝土结构浇注时预先理设的金属组合构件,包括锚板和 锚筋。

2.0.18硅酮结构密封胶

在建筑幕墙中能够传递动态和静态荷载的以聚硅氧火 分子为基础的粘结密封材料

ings and constructions

用于镶装玻璃和建筑接缝密封的以聚硅氧烷高分子为基 础的粘结密封材料。

2.0.20防火封堵构造

2. 0.20 防火封堵构造

板、隔墙之间的建筑缝隙进行填塞和密封,以阻止热量、火焰和 烟气蔓延扩散的细部结构措施

建筑幕墙与建筑防雷装置之间以及幕墙构件之间的防雷 等电位连接的细部结构措施

2. 0. 23 水密性能

可开启部分为关闭状态时,在风雨同时作用下,建筑幕墙 阻止雨水向室内侧渗漏的能力。

2. 0.24抗风压性能

可开启部分处于关闭状态时,在风压作用下,建筑幕墙主 要受力构件变形不超过充许值且不发生结构性损坏(如裂缝、 面板破损、局部屈服、粘结失效等)及五金件松动和开启功能障 碍的能力。

在建筑主体结构发生反复层间位移时,幕墙保持其自身及 与主体连接部位不发生损坏及功能障碍的能力。

2. 0. 26相容性

粘接密封材料之间或粘结密封材料与其他材料相互接触 时,相互不产生有害物理、化学反应的性能。

3.1.1幕墙工程作为子分部工程列入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

3.1.2幕墙子分部工程包括构件式玻璃幕墙工程、单元式幕

3.1.2幕墙子分部工程包括构件式玻璃幕墙工程、

墙工程、全玻璃幕墙工程、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石材幕墙工 程、金属板幕墙工程、人造板材幕墙工程、光伏幕墙工程、采光 顶与金属屋面工程、玻璃雨篷和金属雨篷、幕墙的防火防雷等 分项工程,

3.1.3幕墙工程的施工应按照审查合格的幕墙设计文件和审 批的幕墙施工方案施工。

3.1.3幕墙工程的施工应按照审查合格的幕墙设计文件和审

高度50m及以上的幕墙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 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规范在竣工前进行专项验收

规范在竣工前进行专项验收

3.1.6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幕墙,应进行

和专项论证,并在现场制作样板,经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共同 认可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3.1.7幕墙节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厂

验收标准》GB50411的规定。幕墙节能作为建筑节能分部维护 系统节能子分部的分项工程另行验收。

3.2.1幕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和行业明令淘汰的材 料。

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 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对 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并应有产品 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性能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应符合国家 商检规定。

3.2.3幕墙工程所用金属材料和零配件除不锈钢外,钢材表

面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无机富锌涂料处理或采取其他有 效的防腐措施;钢质件采用热浸镀锌处理时,镀锌层厚度应满 足《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13912的规定;铝合金型材采用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 未喷涂或氟碳漆喷涂进行表面处理时,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 材》GB/T5237规定的质量要求。

3.2.4幕墙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3.2.5幕墙用硅酮胶应符合下列规定:

2.5幕墙用硅酮胶应符合下列

1除全玻璃幕墙外,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和 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 2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不应使用添加矿物油或其他有害增塑剂的密封胶和结 构胶产品; 4严禁硅酮建筑密封胶作为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 5 硅酮结构密封胶不应与聚硫密封胶接触使用; 6 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 酮建筑密封胶; 7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有专项试验报告。 3.2.6幕墙用不锈钢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应符合《不锈 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20878的规定。暴露于室 外或处于高腐蚀环境的不锈钢承重构件(包括背栓)的镍含量 应当不小王10%,非外的不锈钢构件的镍含量应当不小王

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20878的规定。暴露于室 外或处于高腐蚀环境的不锈钢承重构件(包括背栓)的镍含量 应当不小于10%,非外露的不锈钢构件的镍含量应当不小于

8%,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2.7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等的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应符 合《紧固件机械性能》GB/T3098系列国家标准的规定,选用的 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3.2.8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点支承玻璃幕墙的面板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玻璃肋 支承的点支承玻璃幕墙,其玻璃肋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2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 设计要求; 3幕墙玻璃的单片厚度不应小于6mm。全玻幕墙肋玻璃 的单片厚度不应小于12mm; 4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 璃可采用聚硫密封胶或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作为第二道密封: 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作为第 二道密封;镀膜面不宜在玻璃外露表面; 5幕墙的夹层玻璃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了醛(PVB)胶片十 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玻璃的夹层胶 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 6幕墙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当采用钢化玻璃时应进行 均质处理或采用超白玻; 7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3.2.9幕墙用橡胶密封材料宜采用三元乙内橡胶、氯丁橡胶 或硅橡胶制品。 3.2.10与单组份硅酮结构密封胶配合使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 胶带,应具有透气性。 3.2.11幕墙作填充材料用的聚乙烯泡沫棒,其密度不应大于 37kg/m"。

3.2.12玻璃支承垫块宜采用邵氏硬度为85土5的氯丁橡胶

3.2.14石材表面防护剂可采用有机硅或有机氟防护材料

材表面防护材料应满足防水性、耐污染性和耐酸碱性等要求, 不应改变石材表面的颜色和光泽,且应在石材开槽(孔)后做六 面防护

要求,药剂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2.16幕墙用断桥隔热材料规格、尺寸、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3.2.16幕墙用断桥隔热材料规格、尺寸、材质应符合设

3.2.17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材质和厚度应符合 设计要求。

3.2.17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材质和厚度应符合

3.3.1幕墙工程安装前应对主体结构(包括预理件)进行交接 验收,主体结构应验收合格

3.3.3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或漏设预埋件时,应制定可量

理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原主体设计单位、幕墙设计单位确认 后,方可实施。

3.3.4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

3.3.6幕墙保温材料安装应牢固,不得松脱。保温材料厂

3.3.7幕墙及其连接件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

位移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幕墙立柱采用螺栓与连接件连 接时,应有防松动措施和调节、限位措施。

3.3.8幕墙立柱与主体结构连接用的紧固件必须有防腐饣

3.3.9幕墙的上下边及侧边封口、变形缝等部位处理应保证

3.3.9幕墙的上下边及侧边封口、变形缝等部位处理应保证 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及节能的有效性, 3.3.10不同金属材料接触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3.3.11 幕墙横竖龙骨间连接方式及隔音降噪措施应符合设计 要求。

3.3.13幕墙钢构件的焊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

规定;幕墙钢构件的焊缝质量及检验数量应符合《钢结构 规范》GB 50661 的规定。

3.3.14幕墙的防火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0016、《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的有关规 定。防火层应采用防火胶密封。

50016、《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的有关

3.3.15幕墙的防雷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物防雷设

GB5005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的有关规定。 用作幕墙防雷体系的金属框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 连接,连接部位应清除非导电保护层

3.4.1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程 的规定。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验时,或 对材料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验

3.4.2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金属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石材、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木纤维板、纤维水泥板 和石材蜂窝板的抗弯强度;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 容性试验、剥离粘结性试验;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4幕墙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 玻璃的密封性能:

5防火、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铝材、钢材主受力杆件的抗拉强度。 .4.3 槽式预理埋件、后置理埋件的锚栓和石材面板及人造面板

5 防火、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铝材、钢材主受力杆件的抗拉强度。 3槽式预埋件、后置埋件的锚栓和石材面板及人造面板 栓,应现场检测抗拉拨并符合设计要求;不同类型、不同规 用于不同结构和构件的锚栓、背栓,检测数量应符合《混凝 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规定

的背栓,应现场检测抗拉拨并符合设计要求;不同类型、不同规 格和用于不同结构和构件的锚栓、背栓,检测数量应符合《混凝 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规定

3.4.4同一工程中使用不同批次的硅酮建筑结构密封胶,每

3.4.4同一工程中使用不同批次的硅酮建筑结构密封胶,每 批次均应进行相容性试验

性能及层间变形性能检测等应在幕墙工程施工前进行,检验合 格后方可进行批量加工和安装。有其它性能检测要求的应根 据设计或合同要求进行检测

3.4.6同一工程、同一类型、同一材料系列、同一设计、同一单

位施工的幕墙,均按最具代表性的状态单元做一个试样进行气 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层间变形性能检测。

3.4.7对于应用高度不超过 24m,且总面积不超过 300m²的

幕墙工程,可采用同类产品的型式试验结果,但型式试验白 墙品种、系列与工程应一致,且性能指标不低于工程设计要

3.4.8幕墙应进行现场淋水试验,检测部位应具有典型性和 代表性,应包括垂直和水平接缝,或其他有可能出现渗漏的部位

3.4.8幕墙应进行现场淋水试验,检测部位应具有典型性利

3.5.2幕墙工程验收前,表面应清洗、擦拭干净。

3.5.3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热工性能计算书、设 计变更文件、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 2原主体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材料、构件、组件、紧固件及其他附件的

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抽查合格证明;有法定检 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检验报告;石材 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检验报告; 5后置埋件和槽式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力检验报告; 6封闭式幕墙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及层间 变形性能检验报告; 7注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 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接地点之间的电阻检测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幕墙构件、组件和面板的加工制作检验记录; 11 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12 张拉杆索体系预拉力张拉记录; 现场淋水检验记录; 14 其它质量保证资料; 15 幕墙使用说明书 3.5.4: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应有详 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锚栓及连接件; 2 构件的连接节点: 3 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4 幕墙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 5 隐框及明框玻璃板块的固定; 6 幕墙防雷连接节点; 7 幕墙防火、隔烟节点: 8 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 9 其它带有隐蔽性质的项目。 3.5.5 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

3.5.5幕墙节能工程施

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2 幕墙周边与墙体、屋面、地面的接缝处保温、密封构造; 3 构造缝、结构缝处的幕墙构造: 4 隔气层; 5 热桥部位、断热节点; 6 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 7 凝结水收集和排放构造; 8 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 9 遮阳构件的锚固和连接。 5.6幕墙应在面板安装前进行由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 参加的龙骨及隐蔽部分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幕墙 板安装。 5.7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包含分项工程验收和检 批验收:

位参加的龙骨及隐蔽部分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幕 面板安装。

3.5.7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包含分项工程验收 验批验收;

3.5.8幕墙(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本规程第4章到第 14 章划分。

3.5.9幕墙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1000m 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²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 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 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查数量应付合下列规定: 1每个检验批每100m²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 10m; 2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 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3511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勺具有

代表性的要求。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 处理,使其满足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 重新验收

3.5.12幕墙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对隐蔽

1抽查样本均应符合本规程主控项目的规定; 2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本规程一般项目的规定。 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 中有充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本规程规定充 许偏差的1.5 倍。

3.5.1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本规程附录C格式记录,分

3.5.15幕墙(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本规程附录D格式

1应具备本规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应具备以下幕墙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检验项目的合格 报告: 1)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 2)幕墙后置埋件和槽式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力; 3)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及层间变形性能。 3 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程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3.5.16当建筑工程只有幕墙子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 位工程验收,应按本规程附录E格式记录。 3.5.17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增 加检洲相羊林华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 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 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 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 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 抽样试验。

3.5.21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又

3.5.23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5.23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

幕墙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设 计单位(含幕墙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含幕墙分包 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幕墙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 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 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 验收。

4.1.1本章适用于明框玻璃幕墙、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 幕墙等构件式玻璃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玻璃幕墙组件中玻璃与金属框之间硅酮结构密封胶的 粘接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三面粘结,目粘接宽度不 得小于7mm,粘接厚度不得小于6mm,粘接宽度宜大于厚度, 但不宜大于厚度的2倍。 4.1.3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位的壁厚 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1.4立柱应采用螺栓与转接件连接,螺栓直径和数量应经 计算确定,且螺栓直径不应小于10mm,每个连接点的受力螺栓 不应少于2个。 4.1.5玻璃幕墙采用横向隐框形式或断桥隔热明框形式时,

4..本草适用于明框玻璃幕墙、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 幕墙等构件式玻璃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玻璃幕墙组件中玻璃与金属框之间硅酮结构密封胶的 粘接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三面粘结,且粘接宽度不 得小于7mm,粘接厚度不得小于6mm,粘接宽度宜大于厚度, 但不宜大于厚度的2倍。

4.1.3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位的壁厚

应于幕墙横梁部位设置托板,托板应当与幕墙横梁可靠连接, 并具有可靠的承载力。幕墙开启窗应当采取防坠落措施,开启 扇托板应与窗扇可靠连接

4.1.6构件式玻璃幕墙中硅酮建筑密封胶的施工应符合下列

1硅酮建筑密封胶的施工厚度应天于3.5mm,施工宽度 不宜小于施工厚度的2倍;较深的密封槽口底部应采用聚乙烯 发泡材料填塞; 2硅酮建筑密封胶在接缝内应两对面粘结,不应三面粘 结。

件等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构件和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 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验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4.2.2构件式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2.3构件式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理件必须安装 率固,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理 牛的拉拨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后置 埋件的现场拉拔力检测报告。

4.2.4构件式玻璃幕墙各种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王

4.2.4构件式玻璃幕墙各种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 标准的有关规定,安装必须牢固,紧固件的螺栓应有防松动措 施,焊接的连接应符合焊接规范的规定,焊缝处应进行防腐处 理。 松於注加家 工

4.2.5构件式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DZ/T 0308-2017 区域地下水质监测网设计规范,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

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其厚度铝 合金不应小于3mm,不锈钢不应小于2mm,并应符合设计要 求,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mm。托条上应设置衬垫;玻 璃板块组件必须安装牢固。固定隐框或半隐框幕墙玻璃板块 组件的压块应采用不锈钢机制螺钉或不锈钢螺栓固定,不锈钢 机制螺钉的连接螺纹深度不应小于螺钉直径,不得采用自攻螺 钉固定,压块大小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压块宽度和紧固螺 钉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4.2.6构件式明框玻璃幕墙的玻璃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玻璃槽口与玻璃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 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规定; 2玻璃与构件不得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构件凹槽底部 应保持一定的空隙,每块玻璃下部应至少放置两块宽度与槽口

宽度相同、长度不小于100mm、厚度不小于5mm的硬质橡胶垫 快;玻璃嵌入量及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3玻璃四周橡胶条应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硅橡 胶等热塑性胶条,橡胶条的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镶嵌应平整 严密; 4玻璃面板安装时,压板应通长设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4.2.7构件式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

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 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GB/T 15007-2017 耐蚀合金牌号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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