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T 58—2021 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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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5301T 58—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5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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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01T 58—2021 机械式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技术规范.pdf

5.2.2A类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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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1项目业主向市或区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备案。 5.2.2.2立项备案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报送属地政府(管委会),并由属地政府 (管委会)审核并出具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 5.2.2.3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建设的项目DB11T 775-2010 透水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项目业主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选址申 请,并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选址书面意见。 5.2.2.4建设选址获批后,由项目业主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开工建设申请,并由市交通运 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同步抄送市级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管委会)。申报材料应 包含: a) 开工建设申请: b 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 建设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d) 土地有关证明文件: e 审图合格证或审图意见(含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f 环境影响评价表(仅限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大型停车场(库),环境敏感区按附录E确定);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h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安装的施工告知; i)涉及高速公路的应通过涉路安全评价及专家评审。 5.2.2.5取得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开工意见后,项目业主应向市交通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申请 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建设过程中接受其监督。涉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还应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5. 2. 3B 类电报程序

5.2.3.1项目业主向市或区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备案。 5.2.3.2立项备案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报送属地政府(管委会),并由属地政府 (管委会)审核并出具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 5.2.3.3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建设的项目,项目业主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选址申 请,并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选址书面意见。 5.2.3.4建设选址获批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报规方案,报送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并由属 地自然资源部门审查并核发规划意见及附图,附图内容应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一致,核发规划意 见前须按附图进行放线。申报材料一般应包含: a 立项备案材料; b) 选址意见; C 1/500地形图; d 项目建设方案; e) 土地有关证明文件; f) 项目报规申请: g 环境影响评价表(仅限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大型停车场(库),环境敏感区按附录E确定); h)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 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意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 j 取得规划意见后,项目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自行委托审图单位并取得审图意见 (含消防设计审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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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 设意见。项目业主将规划、住建审批意见同步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材料一般应包含: a) 规划审批意见: b) 开工建设申请; C 施工图设计文件; d) 审图合格证或审图意见(含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e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安装的施工告知。 5.2.3.6项目业主向属地住建部门下属质安站申请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建设过程中接受其监督。涉及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还应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5.2.3.7申报要件按自然资源规划及住建部门具体要求提供。

a 地块侵占控规蓝线、紫线、红线、绿线、黑线或侵占公共设施、教育设施、市政设施用地的; 6 地块位于城市更新改造、城中村改造范围,属地政府已有近期改造计划的用地,确实需要使用 的,须取得属地政府意见; 地块占用现状建筑的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交通疏散空间(广场)等不利于公共安全的: d 地块狭小,建设方案不能满足消防、日照等强制性规范要求的; e 地块紧临4000m以上的开敲式公园、绿地的: 地块出入口不满足《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地块出入口开口位置 在主干道上距道路交义口切角红线低于80m的:开口位置在次干道上距道路交义口切角红线 低于50m的;距离桥、隧道、立体交叉口起坡点低于80m的; 地块位于地质断层及可能产生滑坡的不良地质地带; 其它经分析论证不宜选址的情形。

6.1.3临道路和河道建设,退距难以满足《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相关规定要求的, 道路红线退距原则上可平齐周边现状建筑,且建筑退红线距离不小于3m;35条入滇河道退距以滇管部 门意见为准;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退距不小于3Ⅱ。 6.1.4停车场(库)与建筑周边间距应满足消防、日照等强制性规范要求;其总高度不应高于周边相 邻建筑。 6.1.5退让周边地界和现状建筑距离不满足《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要求的,在不 对相邻建筑造成日照、消防影响的前提下,应提供相邻权益人同意意见。 6.1.6停车场(库)位于主干道及主要景观面的,其外立面应进行精心设计,色彩上应与周边环境、 建筑协调统一,并满足《昆明城市建筑色彩控制导则》(2014)的相应要求,形式上应采用新材料、新 技术展示现代建筑的简洁、技术和艺术的美感。 6.1.7停车场(库)应设置停车楼标识,若立面设置广告应符合《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 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有关规定,并 取得城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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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停车场(库)的出入口及车道设计应符合GB50352的规定。 6.2.2大、中型停车场(库)的基地宜临近城市道路,不相邻时应设置通道连接 6.2.3停车场(库)出入口不应紧临城市道路设置,不应直接从停车场(库)进出城市道路,应设有 独立的候车区,经候车区缓冲后再进出道路。条件受限时,设置道闻应后退至场内,确保出入口不少于 2个候车位。出入口最近点距道路红线应符合下列要求的距离: a)当一组停车设备的停车位数量大于15个时: 1)距城市主、次干路或基地出入口不应小于15m; 2)距城市支路或基地出入口不宜小于8m。 b)当一组停车设备的停车位数量为15个及以下时,距城市道路或基地出入口不应小于8m。 6.2.4当一组停车设备的停车位数量大于15个时,停车库出入口不应影响到基地内主要道路的车辆正 常通行,后退内部主要道路不宜小于6m。 6.2.5全自动停车库的出入口场地无法满足车辆直行出入时,可在出入口处设置回转盘。 6.2.6停车场(库)出入口处及其内部通道的交通标志标线与设施应符合GB5768的规定。标明出入 口交通组织、内部通道、车辆及人流路线走向、停车位、车辆限高以及交通标志与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6.2.7停车场(库)的出入口应设置警示装置、保证出入场(库)的车辆、场(库)前道路上的行人 以及行驶中车辆的安全。 628停车场(库)的人员 应分开设置

停车场(库)的人员疏散出口和车辆疏散出口)

7.1.1停车场(库)根据规模及停车设备类别,应配置机房、控制室、配电房、管理办公室等辅助用 房和必要设施,尽量整合布置,集约用地,方便使用。 7.1.2停车设施面积按停车自然层面积的1/2计算,其中电梯并应并入自然层计算,配套的商业用房 和管理用房层高不应大于3m。申报方案的经济技术指标中应增加表达停车面积指标和停车自然层指标。 7.1.3停车场(库)的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场内地面应硬化,具有耐磨、耐水、耐油和防滑的功能,使场地易清洁、易冲洗; b)地坪应有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并有相应的排水系统 c)场内地面坡度不大于5%。 7.1.4停车场(库)与建筑物防火间距,当停车设备的层数为5层及以上时,且停车数量大于15辆时, 应按GB50067中对汽车库的规定设置防火间距;当停车设备的高度超过24m时,应按GB50067中对 高层停车库的要求设置防火间距,

7.2.1停车场(库)的抗震设计应符合GB50011的规定,抗震烈度为8度。 7.2.2停车场(库)的结构设计必须满足相关结构设计规范在静、活荷载及地震作用下对结构的强度、 稳定性、变形和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等各项规定,并应进行抗倾覆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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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停车场(库)的地基、基础和结构等应根据建设场地的地质勘探报告、停车设备的荷载要求及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 7.2.4停车设备自身的结构受力构件应满足相应的设备设计要求,并由设备制造商负责其结构安全性 当停车设备自身的结构受力构件同时兼作建筑物的结构受力构件时,其结构设计必须满足相关结构设计 现范的规定。 7.2.5停车场(库)应按规范要求根据设备的动力驱动需要预留安装和维护空间。

8.1.1停车场(库)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公用设备工程应按国家、省和市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8.1.2停车场(库)及其各项配套设施的设计,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 8.1.3配套建设照明、通讯、排水、排风、消防、视频监控、停车引导、电子信息数据处理及接驳等 系统,应设置交通安全、防汛设施设备、充电设施或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建设安装条件。 8.1.4停车场(库)内的消防、通风、电缆桥架等管线宜设置在行车道的上方,且不应侵占停车位的 空间。 8.1.5 当停车场(库)内温度不能满足停车设备正常工作温度要求时,应采取供暖、通风或空调措施 8.1.6停车场(库)内管道(线)穿越楼板、防火墙或防火隔墙时,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将管道周围 的空隙紧密填实。

上不应设置通风孔道,也不宜穿过其他管道(线);当管道(线)穿过防火墙或防火隔墙时,应采用防 火封堵材料将孔洞周围的空隙紧密填塞。

8.2.1停车场(库)的配电宜采用双回路供电,且两个回路的供电线路之间应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当 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应配置备用电源。 3.2.2当停车设备与其他负荷使用同一电源时,其电源容量应保证全部负荷同时使用,必须避免向其 他负荷同时供电时产生电压下降的状况。 3.2.3供电电源的电压为交流三相380V/220V,电源频率为50Hz。供电电压和频率的偏差、三相电 压的不平衡度以及电压波形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8.2.4停车场(库)电子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应符合GB51348的规定 8.2.5各种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与动力、照明等一般配电线路分开,并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8.2.6停车场(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 8.2.7停车场(库)宜预留电动车充电设施接口,并应设置电池充满自动断电装置

8.3.1停车场(库)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1/20。应合理设置 进、排风口,充分利用室外风压、室内热压作用形成持续的自然通风气流。且应避免进风口、出风口气 流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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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采用换气次数的方法计算通风量,停车库机械通风换气次数取值2次/h。 8.3.3除散开式停车库外,停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67的规定。 8.3.4全封闭的机械式停车库宜设置机械排烟系统,风管应采用难燃材料。排烟风机应满足当输送介 质温度在280℃及以上时能至少连续工作30min,并在介质温度冷却至环境温度时仍能连续正常运转 的要求。 8.3.5停车设备机房应设置通风或空调措施,使机房室内温度保持在40℃以下。

8.4.1停车场(库)出入口处应设置防止雨水倒灌的设施。设有回转盘的停车库,回转盘的底坑应采 取防水和排水措施。 8.4.2停车场(库)所在基地的排水需满足《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导则》及国家环保要求 8.4.3停车场(库)宜设置清洗停车设备的给水点。

8.5.1停车场(库)施工图设计中应包含消防专项设计,消防设计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和 GB50067的规定。 8.5.2停车设备不应影响防火门的开启,不应占用疏散通道和影响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使用。人防门 启闭范围内不应安装停车设备。 3.5.3停车场(库)内通过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下的停车设备地坑,应将防火墙或防火隔墙延伸至地坑 底板。 8.5.4停车场(库)停车数量超过100辆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为多个停车数量不 大于100辆的区域,但当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成多个停车单元,且停 车单元内的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应分隔为停车数量不大于300辆的区域。 8.5.5停车场(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除散开式停车库外,停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 火系统。灭火系统喷头除顶部布置外,还应按停车的载车板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 8.5.6停车场(库)应按GB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可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 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8.5.7停车数量不大于50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停车库可采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 3.5.8室外消防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当停车场(库)在市政消防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且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 全

9节能、环保、装饰和景观绿化

9.1.1停车场(库)设计应遵循“被动节能、猎施优先”的原则,充分利用大然采光、自然通风,结 合外侧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和遮阳措施,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并符合GB50189的规定。 9.1.2停车场(库)应优先采用自然采光,当自然采光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照明并采用节能光源, 照明系统设计和选型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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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停车场(库)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有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设备及 管道,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9.1.4停车场(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所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等,应按 GB50411的规定进行节能验收。

9.2.1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有关规定,涉及环境 敏感区的大型停车场(库)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未 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9.2.2如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的停车场(库),项目业主应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审 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9.2.3停车场(库)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应符合JGJ146的规定。 9.2.4停车场(库)的噪声指标应符合GB12523和GB22337的规定: 建设施工阶段场界环境噪声昼间(6:00~22:00)排放极限值为70db(A),夜间(22:00~次 日6:00)排放极限值为55db(A); 运营阶段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 9.2.5停车场(库)污水排放应符合GB/T31962的规定, 9.2.6停车场(库)内一氧化碳浓度应符合GBZ2.1的规定。 9.2.7 应有效控制停车场(库)建设施工、运营使用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污染物浓度应符合GB3095 的规定。 9.2.8应合理确定停车场(库)灯具安装位置、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在保障照明效果的同时,应防 止照明产生光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9.3.1停车场(库)的装饰工程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

3.1停车场(库)的装饰工程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 3.2停车场(库)外立面应加强建筑风貌管理,应执行6.1.6的规定。 3.3停车场(库)内装饰性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GB50222的规定。 a)内墙面和顶棚的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A级,其他部位不应低于B1级。 D 变形缝的表面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A级。 内墙面宜采用防潮、防霉材料。

10.1施工与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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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停车场(库)施工与设备安装应符合《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6)有关规定,设 备安装单位资质应符合TSG07有关规定。 0.1.2停车场(库)设备安装单位资质应符合TSG07的规定。 10.1.3停车场(库)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0.2监理和第三方试验检测

10.2.1停车场(库)监理和第三方试验检测应符合《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6)的规定。 10.2.2停车场(库)项目建设推行工程监理制和第三方试验检测制,项目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工程监理单位和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分别对施工及设备安装进行质量管控 10.2.3监理单位应依据GB/T50319和GB/T26429开展建设工程和设备工程的监理工作。 10.2.4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15)和TSGQ7016的要求开展 进场材料设备设施检测、成品半成品检测等试验检测工作

0.3.1在项目业主组织申报并通过质监、规划、节能、档案、消防、绿化、环保、特种设备等专项验 合格后,方可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项目竣工验收。 0.3.2停车场(库)的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的验收评定方法应执行GB50300的规定。 0.3.31 停车场(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满足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停车设备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出厂 说明文件的要求: b 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c)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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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设备,应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项目的质量应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依次进行: f) 停车设备的安装质量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检验验收; g 停车场信息管理系统验收合格,并已接入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 0.3.4 停车场(库)的验收资料应满足《云南省建设工程峻工验收管理办法》(2009)的有关要求; 0.3.5 单位工程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工图; b) 设计变更修改、技术签证的有关文件; C 主要材料、设备、半成品和成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记录或试验报告: d 停车场(库)施工方案、停车设备安装技术方案: e) 技术交底记录; f) 停车设备质量验收合格报告: g 焊接质量评定书,检验记录,焊工考试合格证件: h 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及验收记录; 地脚螺栓、无垫铁安装和垫铁灌浆所用混凝土的配合比和验收记录; j) 质量问题及其处理结果的有关文件和记录; k 分项工程完成专项验收的书面材料: 1 提供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接入证明材料

11.1运营及使用条件

11.1.1停车场(库)整体峻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11.1.2经营性停车场(库)的经营者应在办理完商事登记手续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辖区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a)经营服务者的基本信息; h)场地权属材料

求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11.2.2停车场(库)停车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符合GB/T33082的规定,按国家规定上 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附 录 (资料性附 适停车型尺寸! 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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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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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常用停车设备类别及相应单车进(出)时间 常用停车设备类别及相应单车进(出)时间见表B.1

表B.1常用停车设备类别及相应单车进(出)时间

机械式停车场(库)A类申报流程图见图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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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机械式停车场(库)A类电报流程图

图C.1机械式停车场(库)A类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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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3881-2020 中药智能工厂 中药水提醇沉提取过程质量监控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图D.1机械式停车场(库)B类申报流程图

大型停车场环境敏感区见表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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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E.1大型停车场环境敏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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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限值见表F.1

GB 1886.301-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半乳甘露聚糖表F.1环境噪声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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