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63-2006 混凝土用水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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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J63-2006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4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5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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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63-200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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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63-2006 混凝土用水标准.pdf

3. 1混凝士拌合用水

.1.1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要求应符合表3.1.1的规定。对于 没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结构混凝土,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 500mg/L;对使用钢丝或经热处理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氯离子 含量不得超过350mg/L。

NY 1106-2010 含腐植酸水溶肥料表3.1.1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要求

注:碱含量按Na2O十0.658K2O计算值来表示。采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可不检验 碱含量。

3.1.2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3.1.3被检验水样应与饮用水样进行水泥凝结时间对比试验 对比试验的水泥初凝时间差及终凝时间差均不应大于30min;同 时,初凝和终凝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 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3.1.4被检验水样应与饮用水样进行水泥胶砂强度对比试验,

对比试验的水泥初凝时间差及终凝时间差均不应大于30m 时,初凝和终凝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 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

被检验水样配制的水泥胶砂3d和28d强度不应低于饮用水配制 的水泥胶砂3d和28d强度的90%

3.1.5混凝土拌合用水不应有漂浮明显的油脂和泡沫,不应有 明显的颜色和异味。

3.1.6混凝土企业设备洗刷水不宜用于预应力混凝土、装饰混 凝土、加气混凝土和暴露于腐蚀环境的混凝土;不得用于使用碱 活性或潜在碱活性骨料的混凝土。

3.1.8在无法获得水源的情况下,海水可用于素混凝土,但不 宜用于装饰混凝土。

3.2.1混凝土养护用水可不检验不溶物和可溶物,其他检验项 目应符合本标准3.1.1条和3.1.2条的规定。

3.2.1混凝土养护用水可不检验不溶物和可溶物,其他

2混凝土养护用水可不检验水泥凝结时间和水泥胶砂强度。

3.2.2混凝土养护用水可不检验水泥凝结时间和水泥胶

5.1.1水质检验水样不应少于5L;用于测定水泥凝结时间和胶 砂强度的水样不应少于3L。 5.1.2采集水样的容器应无污染;容器应用待采集水样冲洗三 次再灌装,并应密封待用。 5.1.3地表水宜在水域中心部位、距水面100mm以下采集, 并应记载季节、气候、雨量和周边环境的情况。 5.1.4地下水应在放水冲洗管道后接取,或直接用容器采集; 不得将地下水积存于地表后再从中采集。 5.1.5再生水应在取水管道终端接取。 5.1.6混凝十企业设备洗刷水应沉淀后,在池中距水面100mm

5.1.6混凝土企业设备洗刷水应沉淀后,在池中距水面100mm 以下采集。

5.1.6混凝土企业设备洗刷水应沉淀后,在池中距水面

5.2.1水样检验期限应符合下列

5.2.1水样检验期限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质全部项目检验宜在取样后7d内完成; 2放射性检验、水泥凝结时间检验和水泥胶砂强度成型宜 在取样后10d内完成。 5.2.2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的放射性应在使用前检验;当 有可靠资料证明无放射性污染时,可不检验。 5.2.3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和混凝土企业设备洗刷水在使 用前应进行检验;在使用期间,检验频率宜符合下列要求: 1地表水每6个月检验一次; 2地下水每年检验一次; 3再生水每3个月检验一次;在质量稳定一年后,可每6

个月检验一次; 4混凝土企业设备洗刷水每3个月检验一次;在质量稳定 年后,可一年检验一次; 5当发现水受到污染和对混凝土性能有影响时,应立即检 验。

6.0.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要 求的饮用水,可不经检验作为混凝土用水。 6.0.2符合本标准3.1节要求的水,可作为混凝土用水;符合 本标准3.2节要求的水,可作为混凝土养护用水。 6.0.3当水泥凝结时间和水泥胶砂强度的检验不满足要求时, 应重新加倍抽样复检一次。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总则 4 术语· 15 技术要求 16 3.1混凝土拌合用水 16 3.2混凝土养护用水 ·· 17 检验方法· 18 检验规则? 19 5.1取样 19 5.2检验期限和频率· 19 纯用评宝 20

1.0.1水是混凝士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主要组分之一,直接 影响混凝土拌合物的性能,如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 应制定技术标准进行规范,保证混凝土质量,满足建设工程的要 求。本标准规定的混凝土用水包括了混凝土拌合用水和养护用 水,与原标准相比,增加了养护用水的内容。 1.0.2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2.0.1定义混凝土用水及其主要内容。 2.0.2定义地表水。在我国,通常所说的地表水并不包括海洋 水,属于狭义的地表水的概念。主要包括河流水、湖泊水、冰川 水和沼泽水,并把大气降水视为地表水体的主要补给源。把分别 存在于河流、湖库、沼泽、冰川和冰盖等水体中水分的总称定义 为地表水。

2.0.4定义再生水。再生水也称为中水,应符合《城市污才

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要求

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要求。

2.0.5、2.0.6混凝土用水水质专有测试项目。

2.0.6混凝土用水水质专有测

3.1.2放射性要求按饮用水标准从严控制,超标者不能使用

水泥胶砂试验使用材料一致,试验控制标准化水平高,对比性 强,误差小。

3.1.6经试验验证,混凝土生产企业(主要是商品混凝土搅拌 站)设备洗刷水含Ca(OH)2,pH值可达12左右;若沉淀不足 会含有细颗粒;水中含有一些有害物质,如碱含量较高等。鉴于 这些情况的影响,作出相应的规定,

中含盐量较高,可超过30000mg/L,尤其是氯离子含量高,可 超过15000mg/L。高含盐量会影响混凝土性能,尤其会严重影 响混凝土耐久性,例如,高氯离子含量会导致混凝土中钢筋锈 蚀,使结构物破坏。因此,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 凝土。

3.1.8即使将海水用于素混凝士,也是在无法获得其他水源情

况下的不得已的做法。海水会引起混凝土表面潮湿和泛霜,影响 混凝土表面质量。

4.0.1~4.0.8全部检验方法都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4.0.7、4.0.8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受矿物掺合料影响较小GA/T 2000.112-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112部分:吸毒人员查获来源代码, 使用最普遍;42.5级硅酸盐水泥受矿物掺合料影响更小。

5.1.1规定检验水样的最小用量。 5.1.2 避免其他物质沾染容器,影响水样检验的准确性。 5.1.3 地表水取样应有代表性,并注意环境等影响因素。 5.1.4 地下水取样应避免管道中或地表附近物质的影响。 5.1.5 规定再生水取样位置。 5.1.6 混凝土生产企业设备洗刷用水在使用前应充分沉淀 样情况也应相同

5.2.3规定的检验频率可以满足监控混凝土用水质量稳定性的

5.2.3规定的检验频率可以满足监控混凝土用水质量程

6.0.1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饮用水完全可 以满足本标准要求RB/T 194-2015 法医DNA鉴定能力验证实施指南,可以不经检验,直接用于混凝土生产。 6.0.2满足混凝士拌合用水要求即可满足混凝土养护用水要求; 混凝土养护用水要求可略低于混凝土拌合用水要求。 6.0.3水泥凝结时间检验和水泥胶砂强度不符合要求,有可能 是材料(如水泥)或操作等因素的影响,可对这两项进行复检。

是材料(如水泥)或操作等因素的影响,可对这两项进行:

统一书号:15112:1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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