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11575-2016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综合评价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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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11575-2016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综合评价导则.pdf

6.2.3.1激光准直系统设计和安装应满足DL/T5178、DL/T328的要求。 6.2.3.2各测点与坝体的连接应牢固,应能代表坝体的变形。 6.2.3.3现场监测精度控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6.2.3.4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激光准直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激光准直监测不 合格。

2.3.1激光准直系统设计和安装应满足DL/T5178、DL/T328的要求。 2.3.2各测点与坝体的连接应牢固,应能代表坝体的变形。 2.3.3现场监测精度控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3.4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激光准直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激光准直监测不 格。

6.2.4.1视线的坡度不宜过大,并旁离建筑物不宜小于2m 6.2.4.2测墩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与坝体或基岩结合牢固,位移测点应能代表坝体或基岩的变形 则墩项部应设有强制对中底盘并配有保护罩。 6.2.4.3监测方法、测回数和限差控制应满足规范要求。 6.2.4.4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边角网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边角网监测不合格,

2.5.1交会点上所张的角应满足要求。 2.5.2交会测点上固定规牌图案轴线或塔式照准杆应铅直,不铅直度不应大于4'。 2.5.3监测方法、测回数和限差控制应满足规范要求。 2.5.4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交会法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交会法监测不合格

6.2.5.1交会点上所张的角应满足要求。 6.2.5.2交会测点上固定规牌图案轴线或塔式照准杆应铅直,不铅直度不应大于4'。 6.2.5.3监测方法、测回数和限差控制应满足规范要求。 6.2.5.4以上条件全部符合GB/T 33957-2017 热处理炉热平衡测试与计算方法,即评定交会法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交会法监测不合格

6.2.6.1垂直位移基点和测点设置应合理;工作基点应座落于完整的基岩上,水准测点与项体(或岩 石)结合应牢固、稳定,基准点应设置于工程枢纽应力影响区域外。 6.2.6.2工作基点的校测方法应满足GB/T12897或GB/T12898对应测量等级的精度控制要求。 6.2.6.3经双金属标校核修正后的绝对位移值计算公式应正确、 6.2.6.4观测方法、理论监测精度和现场精度控制应满足DL/T5178、DL/T5259的要求。 6.2.6.5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几何水准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几何水准监测不 合格。

6.2.6.1垂直位移基点和测点设置应合理;工作基点应坐落于完整的基岩上,水准测点与项体(或岩 石)结合应牢固、稳定,基准点应设置于工程枢纽应力影响区域外。 6.2.6.2工作基点的校测方法应满足GB/T12897或GB/T12898对应测量等级的精度控制要求。 6.2.6.3经双金属标校核修正后的绝对位移值计算公式应正确、 6.2.6.4观测方法、理论监测精度和现场精度控制应满足DL/T5178、DL/T5259的要求。 6.2.6.5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几何水准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几何水准监测不 合格。

6.2.7.1测点与坝体的连接应牢固;测点浮船自由;端点装置应安装牢固,张紧端夹线装置和墩座应 与坝体或基岩紧密结合;活动端应自由、灵活运行。 6.2.7.2引张线装置应满足DL/T1565的要求。 6.2.7.3引张线线体直径、挂重、钢丝安全系数以及最大悬链垂径等应符合要求。 6.2.7.4线体扰动试验中,线体与周围设备和护管不应存在相互干扰,不应有异物阻隔或影响线体活 动范围。

6.2.7.1测点与项体的连接应牢固:测点浮船自由:端点装置应安装牢固,张紧端夹线装置和墩座应 与坝体或基岩紧密结合;活动端应自由、灵活运行。 6.2.7.2引张线装置应满足DL/T1565的要求。 6.2.7.3引张线线体直径、挂重、钢丝安全系数以及最大悬链垂径等应符合要求。 6.2.7.4线体扰动试验中,线体与周围设备和护管不应存在相互干扰,不应有异物阻隔或影响线体活 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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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5引张线端点应与作为其绝对位移基准点的倒垂测点位于同一项段上;引张线测点经基准点修 正后的绝对位移值计算公式应正确。 6.2.7.6引张线线体试验和复位试验测值应准确,线体复位应用时短,复位差应小于0.2mm。 6.2.7.7电感式、电容式、步进电机式等引张线仪在被测物理量不变的条件下,短时稳定性和准确性 测试应满足要求。 6.2.7.8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引张线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引张线监测不合格

6.2.8.1测点、观测台与项体结合应紧密,能反映大项位移;测点和线体的防风、防水措施应得当。 6.2.8.2垂线装置应满足DL/T1564的要求 6.2.8.3正垂和倒垂的钻孔直径、最终有效孔径以及倒垂孔的孔底高程等应符合要求。 6.2.8.4倒垂锚固点深度应达到坝高的1/4~1/2,且不宜小于10m;倒垂锚固点应可靠,且锚固点位 置应设置于受水库影响的地基变形可忽略处。 6.2.8.5垂线的线体直径、线体的抗拉安全系数、正垂的挂重、倒垂的实际浮力等应符合要求;正垂 的重锤应设阻尼止动叶片;倒垂装置应安装良好,浮子水平、连接杆垂直,浮子应位于浮桶中心且处于 自由状态;恒力式浮子应全部浸入油中。 6.2.8.6拨动线体,应无异物阻隔线体自由活动。 6.2.8.7开展线体试验,检测各测点的自由度、重复性、灵敏度和复位差应符合要求。 6.2.8.8当正、倒垂线结合布置时,正、倒垂线宜在同一个观测墩上衔接;不具备条件时,应在同坝 段、同高程部位衔接。 6.2.8.9正、倒垂线测点经衔接修正后的绝对位移值计算公式应正确。 6.2.8.10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垂线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垂线监测不合格

6.2.9.1静力水准测点与坝体结合应紧密,能有效反映大项变形,各测点仪器墩面高程差应小于10mm。 6.2.9.2浮子以及传感器不应有搁浅或卡住现象。 6.2.9.3连通管路不应有漏液现象;管内液体应连续,不应有气泡 6.2.9.4静力水准测点经基准点(或双金属标)修正后的绝对位移值计算公式应正确。 6.2.9.5系统连通性、重复性测量误差应满足要求, 6.2.9.6电感式、电容式、步进电机式等静力水准仪在被测物理量不变的条件下,短时稳定性和准确 性测试应满足要求。 6.2.9.7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静力水准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静力水准监测不 合格。

6.2.9.1静力水准测点与项体结合应紧密,能有效反映大项变形,各测点仪器墩面高程差应小于10mm。 6.2.9.2浮子以及传感器不应有搁浅或卡住现象。 6.2.9.3连通管路不应有漏液现象;管内液体应连续,不应有气泡。 6.2.9.4静力水准测点经基准点(或双金属标)修正后的绝对位移值计算公式应正确。 6.2.9.5系统连通性、重复性测量误差应满足要求。 6.2.9.6电感式、电容式、步进电机式等静力水准仪在被测物理量不变的条件下,短时稳定性和准确 性测试应满足要求。 6.2.9.7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静力水准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静力水准监测不 合格。

6.2.10水管式沉降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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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1观测房内的测量板、读数尺、压力水室、阀门等的布置、工作条件应合理;水箱、管路(进 水管、排水管、通气管)进出口以及测量板上带刻度的玻璃管设置应完好、合理。 6.2.10.2观测房自身位移应定期观测;水管式沉降仪测点经修正后的绝对位移值计算公式应正确。 6.2.10.3重复性测读不应少于3次,测值差应符合要求。 6.2.10.4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水管式沉降仪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水管式沉降 仪监测不合格

6.2.11引张线式水平位移讯

6.2.11.1引张线式水平位移计的线体、码重量、读数尺(游标卡尺)设置应完好、合理。 6.2.11.2观测房自身位移应定期观测;引张线式水平位移计测点经修正后的绝对位移值计算公式应正 确。 6.2.11.3重复性测量不应少于3次,测值差应符合要求, 6.2.11.4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引张线式水平位移计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引张 线式水平位移计监测不合格。

6.2.12.1测斜孔布设、钻孔和测斜管安装应符合要求, 6.2.12.2测斜孔的孔口应设有保护装置。 6.2.12.3监测方法和计算应符合要求。 6.2.12.4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测斜仪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测斜仪监测不合格。

6.2.13多点位移计

6.2.13.1多点位移计的钻孔和安装应符合要求。 6.2.13.2多点位移计装置应满足DL/T1272的要求。 6.2.13.3 钻孔的孔口应设有保护装置。 6.2.13.4监测计算应正确。 6.2.13.5多点位移计在现场测试的稳定性应符合要求。 6.2.13.6 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多点位移计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多点位移计监 测不合格。

6.3.1.1渗流量监测应满足DL/T5178、DL/T

参流量监测应满足DL/T5178、DL/T525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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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2当渗流量小于1L/s时,宜用容积法监测。采用容积法监测时,充水时间不应小于10s,且 复测量两次测值之差不应大于平均值的5%。 6.3.1.3量水堰法测量渗流量,堰板安装应符合要求,堰前平直段长度应符合要求;堰上水头测量 法、仪器精度应符合要求;堰上水头换算成流量公式应正确 6.3.1.4各种堰流计在现场测试的短期稳定性和准确性测试应满足要求。 6.3.1.5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渗流量监测为合格: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渗流量监测不合相

6.3.2扬压力(渗透压力)和地下水位监测

6.3.2.1扬压力孔(渗透压力)和地下水位孔(含绕项渗流孔)的孔位设置、孔深及护管安装等应符 合要求。 6.3.2.2测压管的孔口装置应完整,能有效防止外水或杂物进入孔内。 6.3.2.3有压孔孔口及管道不应有渗漏现象;压力表精度等级应符合要求;压力表计应在检定合格有 效期内使用。 6.3.2.4应开展现场抽水或注水试验,测孔灵敏度和渗压计的灵敏度应符合要求。 6.3.2.5各种渗压计在现场测试的短期稳定性和准确性应满足要求。 6.3.2.6仪器测读操作方法应正确,孔口高程应经校核,数值准确;孔内水位换算公式应正确。 6.3.2.7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扬压力(渗透压力)或地下水位(含绕坝渗流孔)监测为合格; 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扬压力(渗透压力)或地下水位(含绕坝渗流孔)监测不合格

合要求。 6.3.2.2测压管的孔口装置应完整,能有效防止外水或杂物进入孔内。 6.3.2.3有压孔孔口及管道不应有渗漏现象;压力表精度等级应符合要求;压力表计应在检定合格有 效期内使用。 6.3.2.4应开展现场抽水或注水试验,测孔灵敏度和渗压计的灵敏度应符合要求。 6.3.2.5各种渗压计在现场测试的短期稳定性和准确性应满足要求。 6.3.2.6仪器测读操作方法应正确,孔口高程应经校核,数值准确;孔内水位换算公式应正确。 6.3.2.7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即评定扬压力(渗透压力)或地下水位(含绕坝渗流孔)监测为合格; 有任一条不符合,即评定扬压力(渗透压力)或地下水位(含绕坝渗流孔)监测不合格

6.4.1差动电阻式仪器和铜电阻温度计的现场检查方法和评价标准应符合DL/T1254的要求。 6.4.2钢弦式仪器的现场检查方法和评价标准应符合DL/T1271的要求。 6.4.3埋入式监测仪器在被测物理量不变的条件下,连续测量15次,测值准确度应符合DL/T1134 的要求。现场测试时,遇到测值不稳、旋钮接触不良、电缆芯线有误、测值异常等现象,应同时记录在 现场测试记录中。 6.4.4已接入自动化监测的理入式仪器现场检测时,对无独立人工监测接口的,应先将其从自动化装 置上断开。 6.4.5埋入式仪器评定为正常、基本正常和异常,评价等级的确定分别依据DL/T1271、DL/T1254。

6.4.1差动电阻式仪器和铜电阻温度计的现场检查方法和评价标准应符合DL/T1254的要求, 6.4.2钢弦式仪器的现场检查方法和评价标准应符合DL/T1271的要求。 6.4.3埋入式监测仪器在被测物理量不变的条件下,连续测量15次,测值准确度应符合DL/T1134 的要求。现场测试时,遇到测值不稳、旋钮接触不良、电缆芯线有误、测值异常等现象,应同时记录在 现场测试记录中。 6.4.4已接入自动化监测的埋入式仪器现场检测时,对无独立人工监测接口的,应先将其从自动化装 置上断开。 6.4.5埋入式仪器评定为正常、基本正常和异常,评价等级的确定分别依据DL/T1271、DL/T1254

6.5.1水位、气温及降水量等环境量监测项目、测点布设和监测方法应满足DL/T5178、DL/T5259 的要求。 6.5.2符合6.5.1要求的环境量监测评定为合格;有任一项不满足要求,即评定为环境量监测不合格

水位、气温及降水量等环境量监测项目、 测点布设和监测方法应满足DL/T5178、DL/T5259 项不满足要求,即评定为环境量监测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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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历史测值过程线评价

7.1.1历史监测数据应合理、有效;若存在超出测量仪器量程的测值应在评价过程中予以剔除。 7.1.2历史监测数据过程线应平顺,若存在突变,应注明原因;对比历年的气温、水位和雨量等相关 因子的变化,历史监测数据变化应合理,成果应有合理、明确的规律性。 7.1.3应结合现场测试成果、大坝结构特性、环境量(历年的气温、水位和雨量等)变化,结合同类 测点或相关测点之间的相互对比关系等,综合评价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

7.1.4测值的长期稳定性应满足相关要求。

a)合理。过程线规律明显,无系统误差,或虽有系统误差但能够排除仪器本身的问题; b)基本合理。过程线呈现出明确的规律,即使有不能排除仪器原因的系统误差,也可处理修正; c)不合理。变化无规律,或系统误差频现,难以处理修正,对测值无法分析和引用。

7.2历史监测数据分布评价

7.2.1监测成果应按测点在大坝的位置(上下游方向、左右岸方向、高程)进行对比分析,相邻坝段 的相关测点效应量应衔接平顺,不应存在异常突起或变化的数据点;不同位置的测点测值与地形、库水 位等的相关关系应合理。 7.2.2结合地基、坝体结构等特点,位移变化幅度与坝高的关系应合理。 7.2.3结合渗流量、扬压力(渗透压力)与上游水位、降水量、地质岩体的相关关系,渗流成果应合 理;成果应能评价大坝防渗性能、大坝雌幕完整性以及是否存在绕坝渗流现象。 7.2.4分析绕项渗流孔内水位与上游水位、降水量、山体水位、岩体地质等的相关关系。比较绕项渗 流孔与坝轴线距离、比较绕坝渗流孔相互之间的位置关系以及孔内水位变化的规律。 7.2.5历史测值分布评价分合理、基本合理和不合理三个等级。

7.2.6历史测值分布等级评价具体标准如下:

a)合理。根据测点所处大坝位置、结构特点,不同测点间测值变化规律相对合理; b 基本合理。根据测点所处大坝位置、结构特点,不同测点间测值变化规律基本合理;即使有不 能排除仪器原因的不合理,也可处理修正: C 不合理。根据测点所处大项位置、结构特点,不同测点间测值变化规律完全不合理,难以处理 修正,对测值无法分析和引用。

.1.2系统输入输出信号标准应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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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系统的电源、防措施、数据传输等设置应合理。 8.2系统功能和性能要求 8.2.1系统功能和性能应符合DL/T5211、DL/T5272的要求。 8.2.2系统功能应包括:数据采集及处理功能、状态判别及报警功能、系统维护和管理功能、信息交 换功能、数据整编及分析功能、电源管理功能、安全保护功能等。 8.2.3系统性能应包括:稳定性、可靠性和抗干扰性能等。

B.2系统功能和性能要求

8.3系统稳定性、可靠性

8.3.1在被测物理量基本不变的条件下,自动化系统数据采集装置连续15次采集数据,计算其中误差 评价系统短期稳定性;计算中误差值应达到设备技术指标。 8.3.2宜根据历史监测数据成果的中误差评价系统长期运行稳定性;计算中误差应符合DL/T5178、 DL/T5259对应监测项目的精度要求。 8.3.3自动化系统采集数据与同时同条件人工测读数据差值应保持基本稳定,无趋势性变化,两者差 值不应大于两倍的均方差。 8.3.4对比标准值,自动化采集数据应满足DL/T5211的要求。 B.3.5系统应具有断电数据保护功能,将数据采集装置工作电源(包括备用电源)切断,30min后恢 复数据采集装置电源,数据采集装置内保存的数据不应丢失。 .3.6应通过分析历年监测数据,分析系统运行、维护和检修记录,计算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和 数据缺失率评价系统可靠性。计算时段应选取最近一年,查证材料应包括计算时段内全部监测数据、运 行记录、维护记录和检修记录。系统有效数据缺失率不应大于3%;采集装置年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应小 于6300h:采集装置平均维修时间不应大于2h。

8.4.1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性

8.4.1.1大项监测信息所处安全网络区应与其他安全域网络之间设置隔离部件。 8.4.1.2系统应有可靠电源供电,并配置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系统应配置可靠接地、防雷设备。 B.4.1.3在正常试验条件下,当采用交流电源时,采集装置的AC220V接线端子应能承受1min、 1500V/50Hz交流电压抗电强度的试验,无击穿及闪络现象。 B.4.1.4当采用交流供电时,对采集装置用500V的绝缘电阻表测量,其AC220V接线端子对外壳接地 点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MQ。 8.4.1.5监测白动化系统中心站所在场所供配电系统、防雷、防电磁干扰等要求应符合GB9361的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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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系统应能将现场采集数据及时实现异地备份、 4.2.2根据GB/T28448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监测自动化系统的基本技术要求和 本管理要求至少应达到GB/T22239的第一级安全保护能力的要求。

8.4.2.1系统应能将现场采集数据及时实现异地备份 B.4.2.2根据GB/T28448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监测自动化系统的基本技术要求和 基本管理要求至少应达到GB/T22239的第一级安全保护能力的要求。

9.1监测设施综合评价

1.1监测设施综合评价应分别对环境量、变形、渗流、应力应变及温度子系统进行综合评价,每 系统综合评价分为可靠、基本可靠、不可靠三个等级。 1.2监测设施子系统各等级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a)只要监测设施检查测试评价、监测系统完备性和监测方法有一项不合格,则该子系统综合评价 为不可靠; 监测设施检查测试评价、监测系统完备性和监测方法均为合格,而历史测值过程线评价和历史 数据分布评价为合理或基本合理,则该子系统综合评价为可靠; C 监测设施检查测试评价、监测系统完备性和监测方法均为合格,而历史测值过程线评价和历史 数据分布评价有一项评为不合理,则该子系统综合评价为基本可靠; d) 监测设施检查测试评价、监测系统完备性和监测方法均为合格,而历史测值过程线评价和历史 数据分布评价均评为不合理,则暂不确定,该子系统需要继续观测一段时间后再进行鉴定。 1.3对于同一监测项目,采用多种方法观测时,只要其中一种方法评价结果为可靠或基本可靠,则 平价该子系统相应为可靠或基本可靠。 1.4对于满足监测系统完备性以外的监测项目,该子系统评价结论不影响监测设施综合评价结论。 1.5监测设施综合评价标准列表见表1。

9.1.5监测设施综合评价标准列表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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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监测设施综合评价标准列表

9.2监测自动化统综合评价

9.2.2评价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a)系统符合8.1~8.4所有要求时,自动化系统评定为可靠; b 系统不符合8.1、8.4的项数不超过两条的,自动化系统评定为基本可靠; c)评价结果不符合a)、b)条件的,均评定为自动化系统不可靠

10监测系统改造和报废

10监测系统改造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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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115752016 10.1监测设施或自动化系统综合评定为不可靠时,应进行更新改造 10.2监测仪器的报废应符合SL62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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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主要原则 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 主要工作过程· 标准结构和内容. 16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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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54060-2012 涤锦复合牵伸丝Q/GDW115752016

本标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6年度公司第一批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 科(2015)1240号)的要求编写。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是监控大坝运行性态的重要手段,其成果是反馈大坝安全性态的重要指征。行业 标准中有针对监测仪器及监测自动化系统制定的产品结构与规格、仪器精度参数、出厂和型式检验等设 备要求;但对如何综合评价运行中的监测系统及其自动化系统行为未做规范。 本标准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各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统一标准,指导监测系统综合评价工作

本标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本标准在监测项目设置、监测频次设定和监测精度要求方面与DL/T5178和DL/T5259一致,但在测 点评价、现场测试等内容方面进行了细化, 本标准在差动电阻式仪器和铜电阻温度计的现场检查方法和评价标准与DL/T1254的要求一致。本 标准在钢弦式仪器的现场检查方法和评价标准与DL/T1271的要求一致。 本标准在自动化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要求上与DL/T5211和DL/T5272一致,但在现场检查测试和评价 要求方面进行了细化。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使用问题

2016年1月,按照公司制修订计划项目启动;成立编写组,召开标准编制启动会,明确了成员的职 责分工,并着手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2016年2月,完成标准编制大纲编写,组织召开大纲研讨会,明确了标准涵盖的设备范围及编写深 度要求。 2016年3月,国网基建部召开基建类技术标准启动会,并对编制大纲(草案)进行了专家评审,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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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意见为:增加监测系统安全性评价章节,评价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性和软件安全性。同意编写组对章节 的调整,将系统完备性评价和历史监测数据分析评价从设备设施检查评价中独立出来;同意增加系统综 合评价章节。 2016年6月,完成初稿的编写;编写组成员对各自编写内容进行交互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016年8月,完成初稿的修改;提交征求意见稿。 2016年9月,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2016年11月,公司工程建设标准专业工作组组织召开了标准审查会,专家组审查结论为:该标准柜 架明晰,技术前瞻,充分总结吸收了水电站大项安全监测系统评价工作经验,首次对监测系统完备性、 监测方法、监测设施检查测试、历史监测数据分析、监测自动化系统评价等技术要求进行了规范,达到 国内行业领先水平,可作为公司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综合评价工作的技术标准文件。同意修改后报 此 2016年11月18日,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

本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455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标准主题章共7章。第4章“总则”,明确了评价工作应查阅的基本资料和评价的基本方法。第5 章“监测系统完备性和监测方法评价”,规定了监测系统完备性和监测方法评价的主要内容DB33T 770-2020 会展行业管理与服务规范,明确评价 内容应包括项目、测点、频次、计算公式、方法和精度等的具体内容。第6章“监测设施检查测试评价” 按变形、渗流和应力应变监测设施分类,规定了设施评价的内容和要求。第7章“历史监测数据分析评 价”,明确了测值过程线和监测数据分布评价的要求。第8章“监测自动化系统评价”,明确了系统布 置合理性、功能、性能和安全性的评价要求。第9章“监测系统综合评价”规定了综合评价结论的三个 等级及具体评价标准。第10章“监测系统改造和报废”规定了监测系统改造和报废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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