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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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pdf

b)用编结连接时,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小于300mm。连接强度不应 小于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的75%。 用楔块、模套连接时.楔套应用钢材制造。连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的75%。 用锥形套浇铸法连接时,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最小破断拉力。 用铝合金套压缩法连接时,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90%。 1.2.1.6钢丝绳的保养、维护、安装、检验、报废应符合GB/T5972的有关规定

购、吊钩夹套及其他取物

.Z.. 4.2.2.2起重机械不应使用铸造吊钩, 4.2.2.3当使用条件或操作方法会导致重物意外脱钩时,应采用防脱绳带闭锁装置的吊钩;当吊钩起 开过程中有被其他物品钩住的危险时,应采用安全吊钩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4.2.2.4吊运物品时需同步供给电能的取物装置(例如电磁吸盘、电动抓斗或液压抓斗等),其供电电 缆的收放速度应与该取物装置升降速度相匹配,在升降过程中电缆不应过分松弛和碰触起重钢丝绳。 4.2.2.5在可分吊具上JB/T 4270-2013 房间空调器风扇用电容运转异步电动机 技术条件,应永久性地标明其自重和能起吊物品的最大质量。 4.2.2.6锻造吊钩缺陷不得补焊。 4.2.2.7锻造吊钩的标志应永久、清晰。标志的内容应符合GB/T10051.2的规定。 4.2.2.8锻造吊钩达到GB/T10051.3的有关报废指标时,应更换。 4.2.2.9 片式吊钩缺陷不得补焊。 山品铭山现下利快源之时座面城

a)表面裂纹; b)每一钩片侧向变形的弯曲半径小于板厚的10倍; c)危险断面的总磨损量达名义尺寸的5%。

4.2.3起重用短环链

4.2.3.1短环链的材

链条传动系统应保证链条与链轮正确啮合并平稳运转。应装设可靠的导链和脱链装置,应防止链 条松弛而脱开链轮。应保证链条的润滑。在受力状态下,严禁链条扭转和打结。链条的承载端与端件 的连接应安全可靠。应使其能可靠地支持住4倍的链条极限工作载荷的静拉伸力,必要时还应校验其 疲劳强度。链条空载端应被牢固地固定住,以防止链条过卷而脱开链轮。应使其在2倍的链条极限工 作载荷的静拉伸力下不会被拉脱。

a 裂纹; b) 严重的锈蚀或粘有不能除去的附着物; c) 明显的变形; d 链环的环间磨损达原直径的10%; 吊链的极限工作载荷的标牌和标签脱落,且所需信息未在主环上或通过其他方式标示。 2.3.3 起重用钢制圆环校准链出现下列情况之时,应报废: a 裂纹。 b) 严重的划痕和裂口。 c) 明显的变形。 d) 严重的腐蚀。 e) 有不能除去的附着物。 f 卡尺测量的长度增量超过了链条制造厂的推荐值。在缺少链条制造厂的推荐值时,如果用 尺在任意的5、7、9或11环测量的链环长度超过了未经使用的同样链环总的长度下述值,应

5.1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冲击的安全装置。采用溢流阀时,溢流阀的最高工作压力不得大于系统 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同时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5.2为了故障诊断的需要,应在系统中适当位置设压力检测点并在回路图中注明。 5.3系统中应防止系统背压对制动器的意外控制和损坏零部件。 5.4液压系统应有符合液压元件对介质清洁度要求的过滤器或其他防止油污染的装置。 5.5液压系统中,应有防止被物品或臂架等部件作用,使液压马达超速的措施或装置,如平衡阀。 5.6平衡阀与变幅液压油缸、伸缩臂液压油缸、顶升液压油缸和液压马达的连接应是刚性连接。如果 与平衡阀的连接管路过长,在靠近压力管路接头处应装设自动保护装置(防破裂阀)以避免出现任何意 外的起升物品下降。 5.7液压系统的液压油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根据环境条件选用;油箱的最高和最低油位应 有明显的油位标志。液压系统工作时,液压油的最高温升不得影响安全性能。 5.8液压系统应在合适部位设置排气装置。 5.9液压系统中使用的蓄能器,应在其上或附近的明显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应在标志或使用说明书 中标明蓄能器的预定压力和充填介质的充气量。 5.10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液压系统在装配、安装、保养和维修过程中落人污物,污染度应符合使用说 明书的规定。 5.11 液压钢管连同它们的终端部件,爆破压力与工作压力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 5.12液压软管连同它们的终端部件,爆破压力与工作压力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4。 5.13液压油缸的端口和阀(例如:保护阀)之间的焊接或装配连接件,爆破压力与工作压力的安全系数 不小于2.5。 5.14对于工作压力超过5MPa和/或温度超过50℃,并位于起重机操作者1m之内液压软管,应加 装防护安全措施,

6.1实际环境和运行条件

电气设备应适合在本部分规定的实际环境和运行条件使用。当实际环境或运行条件超出 时.供方和用户之间应有一个协议,电气设备的具体数据由相应的产品标准规定。

6.1.2电磁兼容性(EMC)

电气设备不应产生高于其预定使用场合相适应的电磁扰等级。此外,电气设备还应具有足够 磁骚扰能力使其在预期环境中能正常工作

6. 13 环境温唇

电气设备应能在预定环境温度中工作。对所有电气设备的一般要求在环境温度0℃至+40℃范 围内应能正需工作。对于高温环境(如热带地区、钢厂、造纸厂)和寒冷的环境,必须规定附加要求。

最高温度为十40℃时,空气的相对湿度不超过50%,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在较低温度下可充 许较高的相对湿度,例如十20℃时为90%。 若混度偏高应采用适当的附加设施(如内装加热器、空调器、排水孔)来避免偶然性凝露的有害 影响。

电动机正常使用地点的海拨高度不超过1000m;电器正常使用地点的海拨高度不超过2000

当超过正常规定的海拔高度时应进行修正。

电气设备应有防止固体物和液体慢入的防护措施。 若电气设备安装处的实际环境中存在污染物(如灰尘、酸类物、腐蚀性气体、盐类物)时:应提高电气 设备的适应性,保证设备在寿命周期的正常使用

6.1.8离子和非离子辐射

当电气设备受到辐射(如微波、紫外线、激光、射线)时,为避免设备误动作和预防绝缘老化,应: 护措施。

6.1.9振动、冲击和碰撞

当电气设备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存在振动、冲击和碰撞影响时,应采取必要的减振措施保证设备正 常使用。

6. 1. 10 其他

用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时,电气设备的选择、管线配置敷设等,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2配电系统

6.2. 1 电源切断

起重机械应装设切断起重机械总电源的电源开关。? 电源开关可以是隔离开关、与开关电器一起使用的隔离器、具有隔离功能的断路器。上 的电源开关应符合GB5226.22002中5.3.2、5.3.3的要求

总电源回路应设置总断路器,总断路器的控制应具有电磁脱扣功能,其额定电流应大于 工作电流,电磁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大于起重机最大工作电流。总断路器的断弧能力应能断升 上发生的短路电流。

6.2.3动力电源接触器

动力电源回路宜设能够分断动力线路的排

动力电源回路宜设能够分断动力线路的接触器

6.2.4紧急停止开关

每台起重机应备有一个或多个可从操作控制站操作的紧急停止开关,当有紧急情况时,应能够停 上所有运动的驱动机构。紧急停止开关动作时不应切断可能造成物品坠落的动力回路(如电磁盘、气动 吸持装置)。紧急停止开关应为红色,并且不能自动复位。 需要时:紧急停止开关还可另外设置在其他部位。 对于那些可造成附带危险的起重机械驱动机构,不需要停止所有运动驱动机构,例如,对于门式起 重机,利用其靠近地面所设置的紧急停止开关,在地面上操作停止起重机大车运行即可。

7.1控制与操作系统的设计和布置应能避免发生误操作的可能性,保证在正常使用中起重机械能安全 可靠地运转。 7.2应按人类工效学有关的功能要求设计和布置所有控制手柄、手轮、按钮和踏板,并保证有足够的操 作空间,最大限度地减轻司机的疲劳,将发生意外时对人员造成的伤害和引起财产损失的可能性降至 最小。

GB 6067.1—2010得适合人的肢体的自然运动。例如:脚踏控制装置应采用向下的脚踏力操作而不能用脚的横向运动触碰操作。控制与操作装置应用文掌或代码清断地标明其功能(如用途、机构的运动方向等)。7.5用来操纵起重机械控制装置所需的力应与使用此控制装置的使用频度有关,应随机型变化并按人类工效学来考虑。7.6对于采用多个操作控制站控制一台起重机械的同机构(如司机室操纵和地面操纵),应具有互锁功能,在任何给定时间内只允许个操作控制站工作。应装有显示操作控制站工作状态的装置。每个操作控制站均应设置紧急停止开关7.7采用无线遥控的起重机械,起重机械上应设有明显的遥搭工作指示灯。7.8采用无线控制系统(例如无线电、红外线)应符合下列要求:应采取措施(如钥匙操作开关、访码)防止擅自使用操作控制站每个操作控制站应带存一个预定由其控制的一台或数台起重机械的明确标记。操作控制站应设置启动起重机械上的紧急停止功能的紧急停止弃关(见6.2.4)。无线控制系统对停止信响应时间应不超过550当检测不到高频数或收不到数据信号时应实现被动偿功能,应在15$之内切断通道电源。当通道前突发噪声干检测不到正确的地址码等,应切断通道电源。C8电气保护8.11电动机的保1.25倍;b)在电动机内设置热传感元c)热过载护8.2线路保护所有线路都应具短路或接地起的过电流保块主线路发生短路或接地厨,瞬时保护装置应能分断线路。对于导钱成面较小,外部线路较长的托制线路或销助线路,当预计接地电流达不到瞬时脱扣电流值时,应增设热悦邦效能:以保证导线不会地而起绝缘烧损。8.3错相和缺相保护当错相和缺相会引起危脸时应设错相和缺相保护。8.4零位保护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设有零位保护。运行中若因故障或关压停止运行后,重新恢复供电时,机构不得自行动作,应人为将控制器置回零位后,机构才能重新起动。8.5失压保护当起重机供电电源中断后,凡涉及安全或不宜自动开启的用电设备均应处于断电状态,避免恢复供电后用电设备自动运行。8.6电动机定子异常失电保护起升机构电动机应设置定子异常失电保护功能,当调速装置或正反向接触器故障导致电动机失控时,制动器应立即上闸。8.7超速保护对于重要的、负载超速会引起危险的起升机构和非平衡式变幅机构应设置超速开关。超速开关的整定值取决于控制系统性能和额定下降速度,通常为额定速度的1.25~1.4倍。8.8接地与防雷8.8.1交流供电起重机电源应采用三相(3Φ十PE)供电方式。设计者应根据不同电网采用不同型式的12

当取物装置上升到设计规定的上极限位置时,应能立即切断起升动力源。在此极限位置的上方,还 应留有足够的空余高度,以适应上升制动行程的要求。在特殊情况下,如吊运熔融金属,还应装设防止 越程冲项的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应分断更高一级的动力源。 需要时,还应设下降深度限位器;当取物装置下降到设计规定的下极限位置时,应能立即切断下降 动力源。 上述运动方向的电源切断后.仍可进行相反方向运动(第二级起升高度限位器除外)。

9.2.2运行行程限位器

起重机和起重小车(悬挂型电动芦运行小车除外),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运行行程限位器,在达 到设计规定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方向的动力源。在运行速度大于100m/min,或停车定位要求 较严的情况下,宜根据需要装设两级运行行程限位器,第一级发出减速信号并按规定要求减速,第二级 应能自动断电并停车。 如果在正常作业时起重机和起重小车经常到达运行的极限位置,司机室的最大减速度不应超过 2.5m/

9.2.3.1对动力驱动的动臂变幅的起重机(液压变幅除外).应在臂架俯仰行程的极限位置处设臂架低 位置和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器。 9.2.3.2对采用移动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装设幅度限位装置以防止可移动的起重小车快速达到 其最大幅度或最小幅度处。最大变幅速度超过40m/min的起重机,在小车向外运行且当起重力矩达 到额定值的80%时,应自动转换为低于40m/min的低速运行

9. 2. 4幅度指示器

具有变幅机构的起重机械,应装设幅度指示器(或臀架仰角指示器)。 防止臂架向后倾翻的装置

具有变幅机构的起重机械,应装设幅度指示器(或臀架仰角指示器)。

具有替架俯仰变帽机构(液压油 深后倾装(例如一 的机械式的止挡杆),以保证当变幅机构的行程开关失灵时,能阻止臂架向后倾翻。

9. 2. 6回转限位

9. 2. 7 回转锁定装置

9.2.8支服回缩锁定装

十作时利用理直文退支康作业时 支回缩锁定装置,使支愿在缩回后,能可靠地锁定

9.2.10缓冲器及端部止挡

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的运行机构、起重小车的运行机构及起重机的变幅机构等均应装设缓冲器 或缓冲装置。缓冲器或缓冲装置可以安装在起重机上或轨道端部止挡装置上。 轨道端部止挡装置应牢固可靠,防止起重机脱轨。 有螺杆和齿条等的变幅驱动机构,还应在变幅齿条和变幅螺杆的末端装设端部止挡防脱装置,以防 止臂架在低位置发生坠落

9.2.11偏斜指示器或限制器

跨度大于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宜装设偏斜指示器或限制器。当两侧支腿运行不同步而发 群时,能向司机指示出偏斜情况,在达到设计规定值时,还应使运行偏斜得到调整和纠正。

利用支腿支承或履带支承进行作业的起重机,应装设水平仪,用来检查起重机底座的倾斜程度

9.3. 1 起量量限制器

定的幅度变化范围内额定起重量不变化的起重机械也应装设起重量限制器。 需要时,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机械式除外)。 当实际起重量在100%~110%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起重量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 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下降运动, 内燃机驱动的起升和/或非平衡变幅机构,如果中间没有电气、液压或气压等传动环节而直接与机

9.3.2起量力短限制器

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应装设起重力矩限制器。 当实际起重量超过实际幅度所对应的起重量的额定值的95%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宜发出报警 信号。 当实际起重量大于实际幅度所对应的额定值但小于110%的额定值时,起重力矩限制器起作用,此 时应自动切断不安全方向(上升、幅度增大、臂架外伸或这些动作的组合)的动力源,但应充许机构作安 全方向的运动。 内燃机驱动的起升和/或平衡变幅机构,如果中间没有电气、液压或气压等传动环节而直接与机械 连接,该起重机械可以配备灯光或声响报警装置来替代起重力矩限制器。

9.3.3极限力矩限制装置

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构,应设极限力矩限制装置。保证当回转运动受到阻碍时,能由此力矩限制 器发生的滑动而起到对超载的保护作用

9.4抗风防滑和防倾翻装置

9.4.1抗风防滑装置

9.4.1.1室外工作的轨道式起重机应装设可靠的抗风防滑装置,并应满足规定的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 态抗风防滑要求。 9.4.1.2工作状态下的抗风制动装置可采用制动器、轮边制动器、夹轨器、顶轨器、压轨器、别轨器等, 其制动与释放动作应考感与运行机构联锁并应能从控制室内自动进行操作。 9.4.1.3起重机只装设抗风制动装置而无锚定装置的,抗风制动装置应能承受起重机非工作状态下的 风载荷;当工作状态下的抗风制动装置不能满足非工作状态下的抗风防滑要求时,还应装设牵缆式、插 销式或其他形式的锚定装置。起重机有锚定装置时,锚定装置应能独立承受起重机非工作状态下的风 载荷。 9.4.1.4非工作状态下的抗风防滑设计,如果只采用制动器、轮边制动器、夹轨器、顶轨器、压轨器、别 轨器等抗风制动装置,其制动与释放动作也应考虑与运行机构联锁,并应能从控制室内自动进行操作 (手动控制防风装置除外)。 9.4.1.5锚定装置应确保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及其相关部件的安全可靠: a)起重机进人非工作状态并且锚定时;

9.4.2防倾翻安全钩

起重吊钩装在主梁一侧的单主: 要求的起重机,应装设防倾翻安全钩

GB6067.1—201010.1.2起重机的规格标记应符合下列要求:a)额定起重量(或额定起重力矩),应永久性标明。b)额定起重量随全幅度范围变化的起重机,应设有明显可见的额定起重量随幅度全程变化的曲线或表格;凡不同幅度段规定有不同额定起重量的,幅度段的划分及各段的额定起重量,均应永久性地标明并明显可见。由制造商提供的操作说明书应能对不同幅度起重量做出更详细的说明。C)如果起重机配备有多个起升机构,则应分别标明每个起升机构的额定起重量。由制造商提供的操作说明书应指明这些起升机构是否可以同时使用10.1.3每台起重机都应在适当的位置装设标牌,标牌应至少标明以下内容:制造商名称;一产品名称和型号:主要性能参数;一出厂编号;一制造日期10.1.4应在起重机的各适位置或工作区域设有明显可见的文全警示标志,如“起升物品下方严禁“未经许可不得人内”筝。在起重机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应符合GB15052的规定安全标志的颜色,应符合GB289输期定。险”等。10.2界限尺寸新净距10.2.1在最有利位置和最不利装载条件卡起重机的所有运动部分(吊具和其他联物装置除外)与建筑物的净距规定如下距任何樓杆或扶手不小于0.10m一距出人区不小手0.50品(出人区是指允午人员进出的所有通道,但工作来台除外)。一般出人区(从地面或从属亲建筑物的固定或活动部分算起,工作或维修平及类似物除外)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m,通常不准人出人的下方的固定或活动部分(例如预加热器、机械部分和运行在下方的起重机等)及与栏杆顶部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5m。10.2.3起重机械各运动部分的上界限线与上方的固定或活动部分(例如起重小车的最高处与房顶结构最低点、下垂吊灯、下敷管道或与运行在其上方的起重机的最低点)之间的垂直距离,在保养区域和维修平台等处不应小于0.5m。如果不会对大员产生危险这个距离可以减小到0.1m。11起重机操作管理11.1:安全工作制度应建立起重机安全工作制度,无论是进行单项作业还是一组重复性作业,所有起重机作业都应遵守。起重机在某地作业或永久固定(如在厂内或码头)的起重机作业均应遵守此项原则。安全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a)工作计划:所有起重机都应制定工作计划以确保操作安全并应将所有潜在的危险考虑在内。应由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并经指定的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对于重复性作业或循环作业,该计划应在首次操作时制定,并定期检套,确保计划内容不变。b)起重机和起重设备的正确选用、提供和使用。17

c)起重机和起重设备的维护、检查和检验等。 d)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并确定明确自身职责的主管人员以及与起重操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e)由通过专门培训并拥有必要权限的授权人员实行全面的监督 f)获取所有必备证书和其他有效文件 g)在未被批准的情况下,任何时候禁止使用或移动起重机。 h)与起重作业无关人员的安全。 i)与其他有关方的协作,目的是在避免伤害事故或安全防护方面达成的共识或合作关系。 设置包括起重机操作人员能理解的通讯系统。 k)故障及事故的发生应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起重机械的种类、构造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 规章制度。如交接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绑挂指挥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检修制度、培训制度、设备档案制度等。 m)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起重机械出广的技术文件; 一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一一运行检查、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一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一一设备故障与事故记录: 一与设备安全有关的评估报告。 注1:对安全作业而言,有必要保证所有的人员使用同一种语言,进行清晰地沟通。 注2:起重作业应考任何必要的准备,包括起重机的场地、安装和拆卸等。 安全工作制度应向所有相关部门进行有效通报

所有起重作业计划应保证安全操作并充分考虑到各种危险因素。计划应由有经验的主管人员制 定。如果是重复或例行操作,这个计划仅需首次制定就可以,然后进行周期性的复查以保证没有改变的 因素。 计划应包括如下: a 载荷的特征和起吊方法; b) 起重机应保证载荷与起重机结构之间保持符合有关规定的作业空间; 确定起重机起吊的载荷质量时,应包括起吊装置的质量; d 起重机和载荷在整个作业中的位置; e) 起重机作业地点应考虑可能的危险因素、实际的作业空间环境和地面或基础的适用性; 起重机所需要的安装和拆卸:

11.3故障及事故报告

12人员的选择、职责和基本要求

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取决于主管人员的选择。 某些人员如起重机械司机的培训和经验记录将有助于主管人员的选派。合适的选派将会确保所有 的相关人员能够被高效地组织起来,以保证工作处于互相协作的良好局面。因酗酒、吸毒或其他不良习 惯的影响而削弱其工作效率的人员不允许进人工作人员队伍。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明确自已的职责(见 12.2~12.7)。应对正在接受培训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

12.2指派人员的职责

高派八贝应项有以下的积: a)机械操作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包括提出工作计划、起重机械、起升机构和设备的选择;工作指导 和监管。这些对保证安全工作是必要的。还应包括与其他责任方的协商以及确保在必要时各 相关组织之间的协作。 6) 保证对起重机械的全面检查、检验,以及确认设备已经维护。 C 保证报告故障和事故的有效程序以及采取必要的正确处理方式。 d) 负有组织和控制起重机械操作的责任。保证主管人员的指派要像司机和其他起重作业人员 的指派样 指派人员应被赋予执行所有职责的必要权力。特别是在其认为继续操作可能产生危险时,某些导 政危险的作业情况下,指派人员拥有停止操作的权力。 在适当的情况下,指派人员可将工作任务委托给他人,但还要担负其工作职责。 在吊运重物时,起重机械司机不适宜管理起重机械操作,

[12. 3. 1职责

机遵照制造周说 的安全操作。除接到停止信号之外, 时候都只应服从吊装工或指挥 别的信号

12. 3. 2 基本要求

司机应具备以下条件: a 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 b) 年满18周岁; 在视力、听力和反应能力方面能胜任该项工作; d) 具有安全操作起重机的体力: e) 具有判断距离、高度和净空的能力; f) 在所操作的起重机械上受过专业培训,并有起重机及其安全装置方面的丰富知识: g) 经过起重作业指挥信号的培训,理解起重作业指挥信号,听从吊装工或指挥人员的指挥: h) 熟悉起重机械上的灭火设备并经过使用培训; i) 熟知在各种紧急情况下处置及逃逸手段: J 具有操作起重机械的资质;出于培训目的在专业技术人员指挥监督下的操作除外。 注:适合操作起重机械的健康证明年限不得超过5年,

吊装工负责在起重机械的吊具上吊挂和御下重物,并根据相应的载荷定位的工作计划选择 吊具和吊装设备

GB6067.1—2010吊装工负责按计划实施起重机械的移动和重物搬运。当吊装工不止一人时,则在任一次操作中,根据他们相对起重机的位置,只应由其中一人负责。当该吊装工处于司机看不见的位置时,为确保操作信号的连续性,指挥人员必须将信号传送给司机,使用视觉或听觉信号均可。在起重机械工作中,如果指挥起重机械和载荷移动的职责移交给其他有关人员,吊装工应向司机说明情况。而且,司机和被移交者应明确各自应负有的责任。12.4.2基本要求吊装工应具备下列条件:a)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b)年满18周岁;c)在视力、听力和反应能方面能胜任该项工作;d)具备搬动吊具和组件的体力e)具有估计起吊物晶质量萍衡载荷及判断距离、高度和净空的能力;f)经过吊装技术的培洲g)h)经过起重信业指挥信号的培训理解并能练使用起工作业指挥信量:i)需要使用听觉备(如对讲机)时能熟练使用该设备并能发出准确、清晰的口令;j)熟悉起重机的性能及相关参数,具有指挥起重机和载荷安移动的能龙具有担算该项工作的资质器培训的目的在专业技术人员指挥监督下的作除外。12.5指挥人员12.5.1职贵L指挥大员以代替吊装工指辉起重机械和载荷的移动,但在任时候只能由一在起重机械具作中,如果把指挥起优机械安全运行和载荷工作职责移交给其他有关人员,指挥人员应向司机说用情说。而且,司机和被移交者应明确其应负的贵任。12.5.2基本要求指挥人员应具备列条件:a)具备相应的化度:b)年满18周岁c)在视力、听力和发短应能效方面能胜任该项工作;d)具有判断距离、高度和净的能力;e)经过起重作业指挥信的培训理解并能熟练使用起重作业指择信号;需要使用听觉设备(如对讲机)时,能熟练使用该设备并能发出准确、清晰的口令;g)熟悉起重机的性能及相关参数具有指挥起重机和载荷安全移动的能力;h)具有担负该项工作的资质;出于培训的目的在专业技术人员指挥监督下的操作除外。12.6安装人员12.6.1职责安装人员负责按照安装方案及制造商提供的说明书安装起重机械,当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安装人员时,应指定一人作为“安装主管”在任何时候监管安装工作。12.6.2基本要求安装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a)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b)年满18周岁;在视力、听力和反应能力方面能胜任该项工作;20

GB 6067.1—2010d)具有安全搬运物品包括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的体力;能够胜任高空作业环境.出于培训的目的在专业技术人员指挥监督下的操作除外;具有估计重物质量、平衡重物及判断距离、高度和净空的能力;经过吊装技术及起重作业指挥信号的培训;h)具有根据物品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及吊装设备的能力;在起重机安装、拆卸以及所安装的起重机的操作方面培训合格;j)在所安装的起重机上的安全装置的安装和调试方面培训合格。12.7维护人员12.7.1职责维护人员的职责是维护起重机械以及对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正常操作负贵。他们应遵照制造商提供的维护手册并在安全工作制度下对起重机械进行所有必要的维护。12.7.2基本要求维护人员应该符合下列系件:具备相应的最花秘度;b)熟悉所维修的起重机械及其危险性c)受过相应的教意和培训,包括学习特种设使用方面的相关课程:d)熟悉起重机械维护的有美作程序和安全防护措施13安全性S13.1总则在现场负责新进行全面管理的人员或组织以及起重机操作中的人员对起重机械单安全运行都负有责任。主管人员应保证安全教育和起重作业中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起重作业中与全性有关的环节包括起重机械的使用、维修和更换安全装备、安全操作规程等所涉及的各类人员的责任应落实到位。13.2指挥起重机械操作的人员识别指挥起重机械操作的人员(吊装工或指挥)员)应易为起重机司机所识别厕如通过穿着明亮色彩的服装或使用线理传呼信号注:当选择明亮色影装时·应考虑背13.3人员的安全装备指派人员应保证安装备符合下列要求:a)人员安全装备适玉作现场状况,如安全帽、安全眼镜、安垒带、安全靴和听力保护装置;b)在工作前后检查安全装备,按规定程序进行维护或在必要时进衍更换;c)在需要时应保存检查和维修记录;d)某些安全装备(例如安全帽和安全带)应根据有关规定是期更换;由于撞击损坏的安全装备应立即更换。13.4人员安全装备的使用所有正在起重作业的工作人员、现场参观者或与起重机械邻近的人员应了解相关的安全要求。有关人员应向这些人员讲解人身安全装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并要求他们使用这些装备。13.5安全通道与紧急逃逸13.5.1总则安全通道和紧急逃生装置在起重机运行以及检查、检验、试验、维护、修理、安装和拆卸过程中均应处于良好状态。13.5.2登上或离开起重机械任何人登上或离开起重机械,均需报告在岗起重机械司机并获许可。21

应在人员须知中规定仅使用(并应该使用)正规安全通道和紧急逃逸方式。 灭火器 立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13.7.1额定起重量图表

见10. 1. 2b)。

13. 7. 2说明书

制造商提供的有关说明书应包括GB/T17908的有关内容,并符合GB/T17909.1.GB/T18453及 GB/T18875的规定,

13.7.3调试及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所需各种类型起重机械的性能和形式在满足其工作要求的同时,还应满足安全要求。 选用起重机械应考虑下列内容: a)载荷的质量、规格和特点; b)工作速度、工作半径、跨度、起升高度和工作区域; c)整机工作级别、结构件工作级别、机构工作级别: d)起重机械的工作时间或永久安装的起重机械的预期工作寿命; e)场地和环境条件(温度、湿度、海拔、腐蚀性、易燃易爆等)或现有建筑物形成的障碍 起重机的通道、安装、运行、操作和拆卸所占用的空间; g)其他特殊操作要求或强制性规定

起重机械的设置应主要考虑下列影响其安全操作的因素: a)起重机械的支撑条件: b)现场和附近的其他危险因紫; c)工作和非工作状态下风力的影响;

c)工作和非工作状态下风力的影响:

d)具备在施工场地设置或安装起重机以及在起重作业完成之后拆卸和移动起重机械的通道。

15.2起重机械竖立或支撑条件

指派人员应确保地面或其他支撑设施能承受起重机施加的载荷,主管人员应对此作出评估 起重机械在工作状态,非工作状态和在安装、拆卸过程中产生的载荷应从起重机械制造商或起重机 械设计、制造方面的权威机构获得。该载荷应包括下列组合载荷: a)起重机械(包括配重、平衡重或需要时的基础)的净重; b)重物及吊具的净重: C)起重机械运行引起的动载荷; d)由最大允许风速导致的凤载荷,考虑工作场地的暴露程度。 起重机械在工作状态下可能产生较大的载荷,但非工作状态和安装、拆卸过程产生的载荷也应加以 考惠。 指派人员应负责确保地面或支撑设施能使起重机械在制造商规定的工作级别和参数下工作。

15.3起重机械周围的障碍物

[15. 3. 1总则

起重机械作业应考虑其周围的障得物,如附近的建筑、其他起重机、车辆或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船 只、堆垛的货物、公共交通区域包括高速公路、铁路和河流。 不应忽视通向或来自地下设施的危险如煤气管道或电缆线。应采取措施使起重机避开任何地下 设施,如果避不开,应对地下设施实施保护措施,预防灾害事故发生。 起重机械或其吊载通过有障碍物的地方,应注意观察下列环境: a)现场条件允许时,起重机械的运行路线应清晰地标识,使其远离障碍物。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件 与障碍物之间应有足够的间隙。如不能达到规定的间隙要求,应来取有效措施防止任何阻挡 或被挤住的危险。

15.3.2馈电裸滑线的安全距离

起重机械馈电裸滑线与周围设备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否则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表2起重机馈电裸滑线与周图设备的安全距离 单位为亲

表2起重机馈电裸滑线与周图设备的安全距离

15.3.3架空电线和电缆

起重机在靠近架空电缆线作业时,指派人员、操作者和其他现场工作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 a)在不熟悉的地区工作时,检查是否有架空线; b 确认所有架空电缆线路是否带电; 在可能与带电动力线接触的场合,工作开始之前,应首先考虑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意见; 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载荷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的 规定

表3起重机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

当起重机械进人到架 安装在起重机械上的防触电安全装置可发 机的安全工作制度,

如果起重机械触碰了带电电线或电缆,应采取下列措施: 司机室内的人员不要离开; 警告所有其他人员远离起重机械,不要触碰起重机械、绳索或物品的任何部分; 在没有任何人接近起重机械的情况下,司机应尝试独立地开动起重机械直到动力电线或电缆 与起重机械脱离; d) 如果起重机械不能开动,司机应留在驾驶室内。设法立即通知供电部门。在未确认处于安全

GB6067.1—20108)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械,当有超过工作状态极限风速的大风警报或起重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时,为避免起重机移动应采用爽轨器和/或其他装置使起重机固定。如对于电源切断装置或启动控制器有报警信号,在指定人员取消这类信号之前,司机不得接通电路或开动设备。g)在接通电源或开动设备之前,司机应查看所有控制器,使其处于零位”或空档位置。所有现场人员均在安全区内。h)如果在作业期间发生供电故障,司机应该做到下列要求:1)在适合的情况下,使制动器上闸或设置其他保险装置;2)应切断所有动力电源或使离合器处于空档位置;3)如果可行,可借助对制动器的控制把使悬帝载燕放到地面。司机应熟悉设备和设奇的正常维护。如起重机械需要调试或修理,司机应把情况迅速的报告给管理人员并应通知接班司机。j)在每一个工作始,司机应试验所有控制装置如妇果控制装置操作不正常,应在起重机械运行之前调试和修理。起重机械的航道或结构上结冰或其周国能见度下降的气厌条件下操作起重机械时,应减慢速度或提供有效的通讯等手段保证起重机的安全操m)夜班操作起重机时,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度17.2载荷的吊选17.2.1载荷制前应通过各种再式确认起吊载荷的质量,同时,为了保证起吊的稳定性,应通过各种方式确认起品载靠质心,确立质心后,应调整起升装置选择合是适的起升系挂位置保证载荷起升时均匀平衡,没有倾接的趋势。17.2.2起吊载荷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然:除了按,1规定的试验要求之处,起重机械不得起吊超过额定载荷的物品;b)当不知道载的精确质量时,负责作业的人员要确保吊起的载荷不超过颜定载荷。17.2.3系挂物品应合下列要求a)起重绳索戴链不能缠绕在物品上b)物品要通过吊案或其他有足够承载能力的装置挂在吊上;c)链条不能用螺栓崴钢丝绳进行连接;吊索或链条不应着肥面拖叟。17.2.4悬停载荷应符合下列要求;a)司机不能在载荷悬停时离开控制器:任何人不得在悬停载荷的下方停留或通过c)当出现符合17.2.4a)要求的例外情况时,如果载荷悬停在空中的时间比正常提升操作时间长时,在司机离开控制器前应保证禁止起重机械做回转和运行等其他方向的运动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17.2.5移动载荷应符合下列要求:a)有关人员在指挥起吊作业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用合适的吊索具;2)载荷刚被吊离地面时GB 31604.1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烯腈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要保证安全,而且载荷在吊索具或提升装置上要保持平衡;3)载荷在运行轨迹上应与障碍物保持一定的间距。b)在开始起吊前,应注意下列要求:1)起重钢丝绳或起重链条不得产生扭结;25

2)多根钢丝绳或链条不得缠绕在一起; 3)采用吊钩的起吊方式应使载荷转动最小; 4)如果有松绳现象,应进行调整,确保钢丝绳在卷筒或滑轮位置上的松弛现象被排除; 5)考虑风对载荷和起重机械的影响: 6)起吊的载荷不得与其他的物体卡住或连接。 c) 起吊过程中要注意: 1 起吊载荷时不得然加速和减速: 2 载荷和钢丝绳不得与任何障碍物刮; 3)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返车进行制动。 d 起重机械不许斜向拖拉物品(为特殊工况设计的起重机械除外)。 e) 吊运载荷时,不得从人员上方通过 ) 每次起吊接近额定载荷的物品时,应慢速操作,并应先把物品吊离地面较小的高度,试验 器的制动性能。 起重机械进行回转、变幅和运行时,要避免突然的起动和停止。吊运速度应控制在使物 摆动半径在规定的范围内。当物品的摆动有危险时,应做出标志或限定的轮廓线,

在多台起重机械的联合起开操作中,由于起重机之间的相互运动可能产生作用于起重机械、物品 和吊索具上的附加载荷,而这些附加载荷的监控是困难的。因此,只有在物品的尺寸、性能、质量或物品 所需要的运动由单台起重机械无法操作时才使用多台起重机械操作。 多台起重机械的操作应制定联合起升作业计划(见11.1、11.2),还应包括仔细估算每台起重机按 比例所搬运的载荷。基本要求是确保起升钢丝绳保持垂直状态。多台起重机所受的合力不应超过各台 起重机单独起升操作时的额定载荷。

.2多台起重机械的起升操作应考虑的主要因录

17.3.2.1重物的质量

应了解或计算重物的总质量及其分布。对于从图样中获得的相关参数,应给出在铸件和轧制件的 预留公差和制造公差。

17. 3. 2. 2 质必

由于制造公差和轧制裕度、焊接金属的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确定不了精确的质心, 配到每台起重机械的载荷比例是不准确的。必要时GB 5768.7-201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7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应采用有关方法精确地确定质心。

17.3.2.3取物装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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