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14-2021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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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14-2021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pdf

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带 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的现象,是城市面源污染的主: 源。

2.0.7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 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 值。

QDWS 0004S-2016 瑞丽傣旺食品有限公司 竹筒饭lowimpactdevelopment(LID)

强调城镇开发应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其核心是基于源头控制 和降低冲击负荷的理念,构建与自然相适应的排水系统,合理利用 空间和采取相应措施削减暴雨径流产生的峰值和总量,延缓峰值 流量出现时间,减少城镇面源污染

dryweatherflow(DWF)

晴天时的城镇污水,包括综合生活污水量、工业废水量和人渗 地下水量。

2.0.10旱季设计流量

2.0.11雨季设计流量

wet weather flowrate

分流制的雨季设计流量是旱季设计流量和截流雨水量的总 和。合流制的雨季设计流量就是截流后的合流污水量。

intercepted stormwater

排水系统中截流的雨水,这部分雨水通过污水管道送至城镇 污水处理厂,以控制城镇地表径流污染

降落到地面的雨水超出一定区域内地面渗透、滞蓄能力后多 余水量,由地面汇流至管渠到受纳水体的流量的统称。

2.0.15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

sewer design

用于进行雨水管渠设计的暴雨重现期。 2.0.16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 recurrenceintervalforurban flooding design 用于进行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设计的暴雨重现期,使地面、道路 等区域的积水深度和退水时间不超过一定的标准。

flooding design

2. 0. 17 内涝

urban flooding,localflooding

强降雨或连续性降雨超过城镇排水能力,导致城镇地面产生 积水灾害的现象。

2.0.18内涝防治系统

用于防止和应对城镇内涝的工程性设施和非工程性措施以 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包括雨水收集、输送、调蓄、行泄、处理、利用 的天然和人工设施及管理措施等

用于雨水下渗、转输或临时储存的管渠

2.0.20格栅除污机

用机械的方法,将格栅截留的栅渣清捞出的机械。

percolation underdrair

bar screen machine

radial flow settlingtank

污水径问减速流动,使污水中的固体物沉降的水池。 22斜管(板)沉淀池 inclinedtube(plate)settlingtank 水池中加斜管(板),使污水中的固体物高效沉降的水池

2.0.22斜管(板)沉淀池

2.0.23高效沉淀池

highefficiencysettlingtank

通过污水与回流污泥混合、絮凝增大悬浮物尺寸或添加砂、磁 粉等重介质提高絮凝体密度,以加速沉降的水池。

污水经过庆厌氧、缺氧、好氧交替状态处理,提高总氮和总磷去 除率的生物处理,也称AAO或A²O工艺。

2. 0. 25 充水比

fill ratio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工艺一个周期中,进人反应池的污水量与 反应池有效容积之比。

2.0.26膜生物反应器

membranebioreactor(MBR)

重力沉淀进行固液分离获得出水的污水处理系统。

2.0.28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

依靠在水流和气流作用下处于流化态的载体表面的生物膜对 污染物吸附、氧化和分解,使污水得以净化的污水处理构筑物

filling ratio

生物膜反应器内,填料的体积和填料所在反应区池容的比例。

在移动床生物膜反应器内单位体积悬浮载体填料上可供生物 膜附着生长,且保证良好传质和保护生物膜不被冲刷的表面积

由水平轴串起若十彼此平行、包裹着滤布、中空的过滤转盘进 行污水过滤的装置。

2.0.32表面流人工湿地

污水以水平流方式从湿地的首段流至未端,且内部不设置填 料的人工湿地

2.0.33水平潜流人工湿坦

structed wetland

污水以水平流方式从湿地的首端流至末端,且内部设置填料 的人工湿地。

2.0.34垂直潜流人工湿地

structed wetland

污水以垂直流方式从湿地的顶部流至底部或者从底部流至项 部,且内部设置填料的人工湿地。

经生物验定测试得到的照射到生物体上的紫外线量(即紫外 线生物验定剂量)。

sludge drying

成蒸发等作用,从脱水污泥中去除

在充分供氧的条件下,污泥在好氧微生物的作用下产生较高 温度使有机物生物降解及无害化,最终生成性质稳定腐殖化产物 的过程。

2.0.38污泥综合利用

将处理后的污泥作为有用的原材料在各种用途上加以利用的 方法,

odorcontrolsystem

将臭气从源头收集、处理到末端排放的设施,包括臭气源加 盖、臭气收集、臭气处理和处理后排放等。

3排水工程3.1一般规定3.1.1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应遵循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应相互配合、有效衔接。3.1.2排水体制(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的气候特征、地形特点、水文条件、水体状况、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程度和处理后再生利用等因地制宣地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2除降雨量少的干旱地区外,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3分流制排水系统禁止污水接入雨水管网,并应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等措施控制径流污染。4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通过截流、调蓄和处理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还应按城镇排水规划的要求,经方案比较后实施雨污分流改造。3.2雨水系统3.2.1雨水系统应包括源头减排、排水管渠、排涝除险等工程性措施和应急管理的非工程性措施,并应与防洪设施相衔接。3.2.2源头减排设施应有利于雨水就近人渗、调蓄或收集利用,降低雨水径流总量和峰值流量,控制径流污染。3.2.3排水管渠设施应确保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下雨水的转输、.8

调蓄和排放,并应考虑受纳水体水位的影响

3.2.4源头减排设施、排水管渠设施和排涝除险设施应

3.2.5雨水系统设计应采取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加强城镇应

对超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降雨的韧性,并应采取应急措施送 人员伤亡。灾后应迅速恢复城镇正常秩序。

对超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降雨的韧性,并应采取应急打

3.2.7雨水系统设计应采取措施防止洪水对城镇排水工程的影

3.3.1污水系统应包括收集管网、污水处理、深度和再生处

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3.3.2城镇所有用水过程产生的污水和受污染的雨水径流应纳 人污水系统。配套管网应同步建设和同步投运,实现厂网一体化 建设和运行。

3.3.2城镇所有用水过程产生的污水和受污染的雨水径流应纳

3.3.3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污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规定,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 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的再生利用和安全排放; 不应影响污泥的处理和处置。

3.3.4工业园区的污、废水应优先考虑单独收集、处理,并应达标 后排放。

3.3.6城镇已建有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时,分流制排水美

3.3.7污水处理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排放标准、污水水质特征

3.3.8污水处理中排放的污水、污泥、臭气和噪声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的规定。

3.3.9再生水处理目标应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和再生水规划确定。

3.3.10城镇污水厂应同步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并应进行减

4.1.1源头减排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确定: 并应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计算。 4.1.2当降雨量小于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 雨量时,源头减排设施应能保证不直接向市政雨水管渠排放未经 控制的雨水。 4.1.3雨水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根据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确定。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和 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表4.1.3的规定取值,并明 确相应的设计降雨强度,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所列设计重现期适用于采用年最大值法确定的暴雨强度公式。 2 雨水管渠按重力流、满管流计算。 3 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 人口在500万人以上1000万人以下的城市;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 万人以上500万人以下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50方人以上 100万人以下的城市;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50万人以下的城市(以上 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注:1表中所列设计重现期适用于采用年最大值法确定的暴雨强度公式。 2 雨水管渠按重力流、满管流计算。 3 超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0万人以上的城市;特大城市指城区常住 人口在500万人以上1000万人以下的城市;大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100 万人以上500万人以下的城市;中等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50方人以上 100万人以下的城市;小城市指城区常住人口在50万人以下的城市(以上 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镇,应采用规定 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2新建地区应按规定的设计重现期执行,既有地区应结合海 绵城市建设、地区改建、道路建设等校核、更新雨水系统,并按规定 设计重现期执行: 3同一雨水系统可采用不同的设计重现期: 4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按 表4.1.3中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的规定执行,非 中心城区下穿立交道路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10年,高 架道路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5年。 4.1.4排涝除险设施的设计水量应根据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及 对应的最大充许退水时间确定。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 类型、积水影响程度和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按 表4.1.4的规定取值,并明确相应的设计降雨量,且应符合下列规 定: 1人口密集、内涝易发且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应采用规定 的设计重现期上限; 2目前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分期达到标准; 3当地面积水不满足表4.1.4的要求时,应采取渗透、调蓄、 设置行泄通道和内河整治等措施; 4超过内涝设计重现期的暴雨应采取应急措施

表4.1.4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年)

注:详见表4.1.3的注3。

4.1.5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最大充允许退水时间应符合表 4.1.5的规定。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特别重要且经济条件较好的 城区,最大允许退水时间应采用规定的下限。交通枢纽的最大允 许退水时间应为0.5h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的最大允许退

4.1.6当地区改建时,改建后相同设计重现期的径流量不得超过 原径流量。

计算。当汇水面积大于2km时,应考虑区域降雨和地面渗透性能 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性和管网汇流过程等因素,采用数学模型法确 定雨水设计流量。

式中:Qs 雨水设计流量(L/s); 设计暴雨强度LL/(hm²·s) 亚——综合径流系数; 汇水面积(hm²)

4.1.9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4.1.9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167A(1+ClgP) = (t + b)n

式中:q 设计暴雨强度[L/(hm²·s)]; P一一设计重现期(年); t一降雨历时(min); 11,C,6,n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具有20年以上自记雨量记录的地区,排水系统设计暴雨强度 公式应采用年最大值法,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编制。 4.1.10暴雨强度公式应根据气候变化进行修订。 4.1.11 雨水管渠的降雨历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t一 降雨历时(min); 地面集水时间(min),应根据汇水距离

(4. 1. 11)

面种类通过计算确定,宜采用5min~15min; t2 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min)。

4.1.12污水系统设计中应确定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4.1.12污水系统设计中应确定旱季设计流量和雨季设计流量。 4.1.13分流制污水系统的旱季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KQa+K'Qm+Q

(4. 1. 13)

4.1.14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 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确定,可按当地相关用水定额的90%采 用。

量变化资料确定。无测定资料时,新建项目可按表4.1.15的规定 取值:改、扩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条件,经实际流量分析后确定,也可 按表4.1.15的规定,分期扩建,

表4.1.15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系数

注,当污水平均日流量为中间数值时,变化系数可用内插法求得。

4.1.16设计工业废水量应根据工业企业工艺特点确定,工业企 业的生活污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的有关规定。 4117工业废水量变化系数应根据工艺特点和工作班次确定

4.1.18人渗地下水量应根据地下水位情况和管渠性质经测算后 研究确定。 4.1.19分流制污水系统的雨季设计流量应在旱季设计流量基础 上,根据调查资料增加截流雨水量。 4.1.20分流制截流雨水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雨水受 污染情况、源头减排设施规模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确定。 4.1.21分流制污水管道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并在雨季设计 流量下校核。 4.1.22截流井前合流管道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4. 1. 22)

式中:Q 设计流量(L/s); 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设计工业废水量(L/s); Q 雨水设计流量(L/s)。 4.1.23 合流污水的截流量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由溢流 污染控制目标确定。截流的合流污水可输送至污水厂或调蓄设

式中:Q 设计流量(L/s); 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设计工业废水量(L/s); Q. 雨水设计流量(L/s)

污染控制目标确定。截流的合流污水可输送至污水厂或调蓄设 施。输送至污水厂时,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Q=(no+1) X(Qa+Qm)

(4. 1. 23)

式中:Q 截流后污水管道的设计流量(L/s); no 截流倍数。

4.1.24截流倍数应根据旱流污水的水质、水量、受纳水

容量和排水区域大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宜采用2~5,并宜采取 调蓄等措施,提高截流标准,减少合流制溢流污染对河道的影响 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截流倍数

4.2.1 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照邻近城

4.2.1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

4.2.1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调查资料确定,或参照邻近城 镇、类似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水质确定。当无调查资料时,可按下列 规定采用:

1 生活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可按40g/(人·d)~60g/(人·d) 计算; 2 生活污水的悬浮固体量可按40g/(人·d)~70g/(人·d) 计算; 3 生活污水的总氮量可按8g/(人·d))~12g/(人:d)计算: 4 生活污水的总磷量可按0.9g/(人·d)~2.5g(人·d)计 算。 4.2.2污水广内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的水温宜为10℃~37℃

4.2.2污水厂内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的水温宜为10℃

GB/T 28227.5-2011 文化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复制100:5:1。有工业废水进入时,应考虑有害物质的影响。

5.1.2管渠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土质、地下水位、道路情 况、原有的和规划的地下设施、施工条件及养护管理方便等因素综 合考虑确定,并应与源头减排设施和排涝除险设施的平面和竖向 设计相协调,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十管应布置在排水区域内地势较低或便于雨污水汇 集的地带; 2排水管宜沿城镇道路敷设,并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宜设在 快车道以外; 3截流十管宜沿受纳水体岸边布置; 4管渠高程设计除应考虑地形坡度外,尚应考虑与其他地下 设施的关系及接户管的连接方便

5.1.2管渠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土质、地下水位、道路情

5.1.3污水和合流污水收集输送时,不应采用明渠

5.1.4管渠材质、管渠断面、管道基础、管道接口应根据排水水质、 水温、冰冻情况、断面尺寸、管内外所受压力、土质、地下水位、地下 水侵蚀性、施工条件和对养护工具的适应性等因素进行选择和设计。 5.1.5.输送污水、合流污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和

5.1.5.输送污水、合流污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利

5.1.6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管渠的断面形状应根据设计流量、埋设深度、工程环 境条件NY/T 2215-2012 含脂辐照食品鉴定 气相色谱质谱分析 2-烷基环丁酮法,并结合当地施工、制管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养护管理要

求综合确定,宜优先选用成品管; 2大型和特天型管渠的断面应方便维修、养护和管理。 5.1.7当输送易造成管道内沉析的污水时,管道断面形式应考虑 维护检修的方便。 5.1.8雨水管渠和合流管道除应满足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 外,尚应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中的其他设施相协调,并应满足内涝 防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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