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914-2013 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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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914-2013 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4.0.1本章适用于化工矿山行业,包括磷矿石、硫铁矿石、钟矿 石、硼矿石、矾石、萤石、天青石、重晶石、方解石、硅石、石灰石等非 金属矿山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 4.0.2化工矿山建(构)筑物应根据其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 的经济损失大小和修复难易程度,以及遭受地震时对人员安全疏 散、救援影响程度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4.0.1本章适用于化工矿山行业,包括磷矿石、硫铁矿石、 石、硼矿石、矾石、萤石、天青石、重晶石、方解石、硅石、石灰石金 金属矿山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

4.0.3化工矿山采矿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GB 2971-82 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断口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0 的规定。

4.0.3化工矿山采矿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表4.

表4.0.3化工矿山采矿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

4.0.4化工矿山选矿装置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表4.0.4的规定。表4.0.4化工矿山选矿装置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类别装置建(构)筑物乙内乙1Z原矿栈桥、原矿仓★粗、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粉矿仓★磨浮车间★浓密池★皮带输送系统磷矿选矿装置、硫铁矿精矿泵站、尾矿泵站★选矿装置、钾矿选矿装置压滤车间★干燥冷却车间★造粒、包装车间★药剂车间★成品库房★空压机房★生产生活高位水池注:仅含有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等简单控制设施的(车间)控制室及(车间)配电室的抗震设防类别与所在车间相同。

化肥生产装置建(构)筑

5.0.1本章适用于化学肥料,包括氮肥、磷肥、钾肥、混配及复合 肥料、中微量元素肥料、腐殖质肥料及其他化学肥料生产装置建 (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 5.0.2化肥生产装置建(构)筑物应根据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造 成的人员伤亡、次生灾害的危害程度、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程 度、装置修复的难易程度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5.0.3化肥生产装置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表5.0 的规定。

表5.0.3化肥生产装置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

续表5.0.3抗震设防类别建(构)筑物序号装置乙(或工段)乙1乙2液氨蒸发硝酸储存★中和反应厂房★硝铵装置蒸发★造粒★干燥★硝铵包装与仓库★液氨蒸发★反应★5硫铵装置离心分离干燥硫铵包装与仓库★磷萃取反应、过滤、浓缩、洗涤★酸磷酸及磷铵氟硅酸钠厂房★装置(磷矿石中和反应、过滤、冷却结湿法制磷酸)酸铵晶、分离干燥、磷铵包装与★仓库分解反应★脱除钙★氨中和★硝酸磷肥装置蒸发★造粒★干燥★筛分★

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

6.0.1本章适用于无机化工原料,包括无机酸、无机碱和氢氧化 物、无机盐、单质及工业气体等生产装置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 分类。 6.0.2无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应根据其遭受地震破 环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次生灾害的危害程度、经济损失和社会 影响的程度、生产规模、装置修复的难易程度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6.0.3凡属于无机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其生产装置 包装厂房及仓库的抗震设防类别均应为乙1类。 6.0.4除本标准第6.0.3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主要无机化工原 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表6.0.4的 规定。

6.0.2无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应根据其遭受

要无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续表6.0.4抗震设防类别建(构)筑物序号装置乙(或工段)T乙1乙2液氨蒸发★空气压缩机★氨氧化炉★6硝酸、浓硝装置废热锅炉★氮氧化物(NOx)压缩机、吸收、漂白电电解、复分解、离心分离解法结晶、精制干燥、仓库★化学法氯酸盐氯化反应、脱氯、结晶分离、精及高氯酸盐装置★制干燥、仓库原料准备、压滤、复分解、蒸发浓缩三氟化磷黄磷熔融、氯化反应、分馏冷凝三氯化磷8及三氯氧磷装置三氯氧磷三氯化磷氯化水解反应、冷凝、氯化氢回收氢气制备、液氯气化、氟化氢合成、硅粉干燥、沸腾氯化、湿法三氯氢硅装置除尘、冷凝、蒸馏、冷(热)氢化、后处理10氟化氢装置反应、粗馅、脱气、精馏★.13.

续表6.0.4抗震设防类别建(构)筑物序号装置乙(或工段)乙2配料、氢化、氧化、萃取双氧水装置葱18醒净化(过氧化氢)法萃余液再生化学气相沉积(CVD)还原、尾19多晶硅装置气干法回收、酸洗硅芯制备、多晶硅破碎、包装15

7有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7.0.1本章适用于有机化工原料,包括烷烃、烯烃、炔烃、芳烃、杂 环烃及其衍生物、有机醇、有机醚、醛、酮、酸、盐、酯、各种脂肪烃的 卤化衍生物、芳烃的卤化衍生物、脂肪烃和芳烃的含氮化合物(包 括硝基化物、氨基化物、酰胺化物、睛类化合物、氨基酸等)、脂肪烃 和芳烃的磺化衍生物、有机磷化物、有机过氧化物以及元素有机化 合物(甲醇钠、乙醇钠等)、氢化偶氮苯及衍生物等生产装置建(构) 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

7.0.2有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应根据遭受地震破

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次生灾害的危害程度、经济损失和社会 响的程度、生产规模、装置修复的难易程度划分抗震设防类别。

7.0.3有机化工原料中,凡属剧毒、高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及高

7.0.3有机化工原料中,凡属剧毒、高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及 压气体的,其生产厂房、控制室、包装厂房及储存仓库的抗震设 类别均应为乙1类。

7.0.4光气及光气化产品装置的设计、生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19041的有关规定执行,新 建、扩建和异地改建的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不应设置在抗 震设防烈度为8度以上的地区,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 下地区建设气态光气及光气化生产装置,设备与厂房脱离并有应 急措施时,其厂房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乙1类。液态光气储存及 气态光气采用冷凝方法提纯时,有关厂房的抗震设防类别宜划分 为甲类。

7.0.5除本标准第7.0.3条和第7.0.4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主

有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表 7.0.5的规定。

表7.0.5主要有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抗感设防类别

续表7.0.5抗震设防类别建(构)筑物序号装置乙(或工段)内苯加氢制环已烷、环已烷氧化制环已酮/环已醇、制氢已内酰胺装置17废碱焚烧★(苯法)羟胺合成、环己酮化、环已酮贝克曼重排、已内酰胺精制甲苯加氢脱烷基化制苯制苯装置(HDA)反应、反应生成物闪蒸、(甲苯脱烷基)稳定、苯精制原料预分馏、溶剂提取制苯装置预加氢、催化重整★(石脑油催化重整)18三苯分离★制苯装置裂解汽油预分馅★(裂解汽油加氢)加氢反应、产品分离芳烃抽提、溶剂气提、再生、白制苯装置土处理(芳烃抽提)三苯精馏混合二甲苯碳八混合芳烃干燥、一次结分离装置晶、结晶体回收和熔化、二次结(冷冻结晶分离)晶、分出二次晶体和熔化19混合二甲苯液相连续吸附解吸、抽余液抽分离装置提、解吸液再精馅、产品分离(吸附分离)煤焦油脱水、脱水焦油初馏、制萘装置、20混合油精馏、含酚萘中性油碱精茶装置洗、脱酚中性油精馅·19.

续表 7. 0. 5

续表 7. 0. 5

续表 7. 0. 5

续表 7. 0. 5

.1本章适用于化工合成材料,包括合成树脂、合成纤维 合成橡胶等生产装置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 .2主要合成材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 合表 8. 0. 2 的规定。

表8.0.2主要合成材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

续表8.0.2抗震设防类别序号装置建(构)筑物(或工段)乙甲丙乙12无水硫化钠制取(硫化钠提纯、真空脱水)、缩聚、闪蒸、洗涤22聚苯硫醚装置(有机溶剂洗涤、水洗涤)干燥、废水处理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单体混合、聚合、脱气23(PMMA)装置造粒、干燥、储存包装原料缩合固态水洗、常压脱水、减压脱水、甲环氧树脂装置苯萃取、苯萃取、回流脱水、过(一步法)滤、脱溶剂24固态环氧树脂树脂合成装置(二步法)人工粉碎、包装★原料缩合液态加压蒸馏、闭环、萃取、回流脱环氧树脂装置水、过滤、脱苯氟化氢制备、聚合反应有机氟树脂装置捣碎、研磨、洗涤(悬浮法)干燥、包装★25氟化氢制备、聚合反应有机氟树脂装置分散液机械搅拌、凝聚、洗涤(分散法)干燥、包装★聚合26有机氟橡胶装置其余水解(原料甲基单体水解、水有机硅树脂装置解、浓缩)、缩合(催化缩合、中27(甲基苯基硅树脂)和、二次中和、稀释、沉淀、过滤、浓缩).34:

续表8.0.2抗震设防类别序号装置建(构)筑物(或工段)乙甲乙228氨纶树脂装置聚合、脱泡碳纤维装置纤维稳定化、碳化、活化、后29(丙烯腈碳纤维)处理氯化反应30氯化聚乙烯装置精制、包装注:当聚丙烯装置反应器直接置于基础之上,反应器框架不承担反应器重量时,反应器框架抗震设防类别可为乙2类。.35:

细化学品生产装置建(构

9.0.1本章适用于精细化学品,包括化学合成药、农药、染料、颜 料、涂料、表面活性剂、各种助剂、化学试剂、日用化学品、电子化学 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催化剂及各种专用化学品等生产装 置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

9.0.2饲料添加剂蛋氨酸装置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乙1类。

9.0.9精细化学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中间体的生产装置,

根据其特性、生产过程的要求,按本标准第6章、第7章的有 定确定其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

10橡胶加工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10.0.1本章适用于橡胶加工业,包括各种轮胎、橡胶运输带、橡 胶管、胶鞋和各种橡胶制品以及炭黑生产装置建(构)筑物的抗震 设防分类。 10.0.2炭黑生产装置的原料(油)储存部分及燃烧原料(油)制炭 黑装置的厂房,抗震设防类别宜为乙2类。

炼焦化工生产装置建(构)筑物11.0.1本章适用于焦化工业生产装置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11.0.2主要焦化生产装置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表11.0.2的规定。表11.0.23主要焦化生产装置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类别装置建(构)筑物(或工段)乙乙1z2内炼焦(集气管计气房、复热式焦炉地下室、焦炉煤气交换机室、煤气预热器室、煤气水封室)、干熄焦焦化生产装置粗苯回收和精制、焦油加工鼓风机房高炉煤气单热式焦炉地下室、水封室、高炉煤气交换机室、蒸氨.38:

12全厂性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建(构)筑物

12.0.1本章适用于化学工业中全厂性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 设施、仓储设施、生产管理及服务设施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 分类。 12.0.2全厂性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设施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 别,应符合表12.0.2的规定

性辅助生产及公用工程设施建(构)

续表12.0.2抗震设防类别序号建(构)筑物乙甲丙乙1乙2冷箱基础★空分、液氧储罐、液氮储罐基础空压系统空压厂房★总变电所、主控楼热电站(锅炉地震时必须维持房)主厂房的主正常供电(热)功能供电、供热、体结构、锅炉炉10 ·供气、供冷架、烟窗、烟道、等系统输煤栈桥及转地震时不必维持运站、碎煤机房正常供电(热)功能冷冻站氨压缩、燃气站★给水泵房、升压泵房循环水泵房、冷却塔★脱盐水(软水)站★给水预处理供水、排水、11一般水池类水处理系统排水泵房污水处理池污水提升间事故水池12.0.3全厂性仓储设施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表12.0.3的规定。.40.

全厂性仓储设施建(构)筑物抗震设

12.0.4全厂性生产管理及服务设施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 应符合表12.0.4的规定

表12.0.4全厂性生产管理及服务设施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

续表 12. 0. 4

他未列入表中的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可按表中功能相近似的建(构) 物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筑物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19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防

《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914一2013,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9月6日以第155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化工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HG/T 20665一1999的基础上制订而成的。原行业标准的主编单位是中 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杨文君、蔡强、张大德、 吕文璞、薛天祥、**辉、黄耀湘。 本标准在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研究,总结了 我国化工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 术标准,并结合了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 为了便于广天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 没防分类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兑明,同时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 明不具备与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 推规定的参考

总则 (51) 基本规定 (53) 化工矿山建(构)筑物 (57) 化肥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58) 无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59) 有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60) 合成材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61) 精细化学品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62) 12全厂性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建(构)筑物 (63)

1.0.1在工程抗震设计中,首先应根据化工建(构)筑物的重要性 和次生灾害的大小,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并根据不同类别,采取 不同的抗震设防标准,以减轻地震灾害引发的损失,合理使用建设 资金。

1.0.2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

2008中第1.0.4条规定:“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 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 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第7.2.2条规定:“冶金、化 工、石油化工、建材、轻工业的原材料生产建筑,主要以其规模、修复 难易程度和停产后相关企业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划分抗震设防 类别”。 本标准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的分类原则,结合化工行业的特点而制订的化学工业建 (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1.0.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化工建

在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往往存在许多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 和储存的环节;化工建(构)筑物在地震灾害中可能会发生损坏,而 旦破坏环后可能会导致火灾、爆炸、毒气泄漏、放射性污染等次生 灾害发生,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因而《化学工业建 (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是规定的最低要求,也是预防和减轻 地震后次生灾害发生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所以必须严格执行。 1.0.4本标准中确定了化工矿山、化肥、无机化工原料、有机化工 原料、合成材料、精细化学品、橡胶加工、炼焦化工等的生产装置建

原料、合成材料、精细化学品、橡胶加工、炼焦化工等的生产

均)筑物和全厂性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的抗震设防类别,可基本 足化工工程设计要求。本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建 沟)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453中的部分规定有重叠,在 制中力求使两个行业的标准保持一致,以方便设计人员使用

3.0.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

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分类原则,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 防类别也分为甲类、乙类、内类、丁类四个类别。 在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通常存在火灾、爆炸、毒气和放射性 物质泄漏的危险,但企业的规模大小、发生危险的危害程度不同 (部分精细化工企业规模不存在天型或特天型,一般均为中、小 型)。某些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如均划为乙类,将使得乙类 设防的数量过多,导致工艺布置难度的加大,并增加许多建设成 本,不利于节约建设资金及合理利用资源。本标准充分考虑了化 工生产的特点,将主要生产装置建(构)筑物及对正常运行起关键 作用的建(构)筑物,依据次生灾害的危险性和其规模的大小区别

划分,将重点设防类进一步划分为两个等级,即乙1类和乙2类。 侧重点是进一步区分重要程度,做到安全、经济、合理,达到适度设 防的原则。 1特殊设防类(简称甲类)建(构)筑物指地震破坏后会产生 严重次生灾害,对社会产生特别重大影响,使国民经济有巨大损失 或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 2重点设防类(简称乙类)建(构)筑物,根据化工企业的特点 和地震破坏后可能引起灾害的严重程度,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一2008第3.0.3条注解的原 则,文分为两个等级。 乙1类,主要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 命线相关建(构)筑物,以及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严重次生灾害,造 成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的建(构)筑物。包括特大型、大 型和中型化工企业中有剧毒、放射、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建(构) 筑物以及对正常运行起关键作用的建(构)筑物;特大型、大型和中 型化学工业企业的供热、供电、供气、供水、冷冻等全厂性建(构)筑 物;全厂通讯、消防、抗震防灾及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建筑、存放易 燃、易爆、剧毒及少量放射性危险品仓库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储 罐基础等。 乙2类,主要指特大型、大型和中型企业中的主要生产装置建 (构)筑物及对正常运行起关键作用的建(构)筑物,地震时使用功 能很重要,但规模相对较小或破坏后次生灾害相对较轻的建(构) 筑物。在采用抗震性能优良的结构体系和材料的前提下,其地震 作用和抗震措施应按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确定,执行标准设防 类的有关规定。 优良的结构体系和建筑材料是决定结构安全性的重要保证之 一,通常具备以下特性: 结构体系应具备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 径,不会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重

工建(构)筑物的数量是必要的。因为甲类和乙1类建(构)筑物

不利于实现节能减排的基本原则。 本标准中,有些装置规模较小,或危险性等级不是非常高,地 震破坏后的危害程度达不到“产生较严重次生灾害或造成大量人 员伤亡”的程度,故确定相对较低的设防标准,同时该类建(构)筑 物相对丙类更为重要一些,所以划为乙2类。这样的化工建(构) 筑物数量占有一定的比例,但对其并不是简单地降低抗震设防标 准,而是在对场地的选择、结构体系和结构材料方面提出严格控制 要求。如要求使用抗震性能较好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禁止使用抗 震性能较差的砌体结构,采用体型规整、传力明确的结构体系等措 施既可以不增加过多的投盗,又能很好地保证其抗需性能

3.0.4综合楼内常常包含了不同功能的设施,如办公室、控制室、

采用设置抗震缝划分区段,危险性高的功能设施集中布置,分别确 定各区段抗震设防类别。 考虑到装置内的容器一般较小,地震时产生次生灾害的可能 性不大,所以将此类设备基础的抗震设防类别划分为丙类。如果 装置内容器储存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等有害介质的量比较大,可 参照本标准第12章中相近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进行划分。 一般墙式、大块式动力机器基础(包括泵基础)的抗震性能较 好,震害较轻,所以将此类动力机器基础的抗震设防类别划分为 丙类。

4化工矿山建(构)筑物

4.0.2此条对比原行业标准条文有较大修改,主要考虑与第 3.0.1条原则相吻合。 4.0.3考虑到地下开采矿山工程与其他建筑工程相比,地震时人 员疏散逃生时间长、救援难度大,地面井口建(构)筑物、变配电、给 排水泵房、通风机房等建(构)筑物的安全是疏散逃生的关键所在, 而这些建(构)筑物投资额占矿山工程总投资额的比例极低,故定 为乙1类。 尾矿库、尾砂坝参照有关专业规范要求进行设计,不列入本标 准。尾矿库泄洪系统相关的建(构)筑物地震破坏后可能产生重大 环境问题甚至威胁尾矿库项体安全,因此将其列为乙1类。 井巷工程参照有关专业规范要求设计,不列入本标准

化肥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5.0.3在化肥生产企业中,造粒塔是重要的生产建(构)筑物,因 其工艺造粒需要,往往筒体高度很高,有时高度超过80m,但因其 物料危险性很低,结构体系较好,故将其抗震设防类别划为 乙2类。

0.3在化肥生产企业中,造粒塔是重要的生产建(构)筑物,因 工艺造粒需要GB/T 39995-2021 甾醇类物质的测定,往往筒体高度很高,有时高度超过80m,但因其 料危险性很低,结构体系较好,故将其抗震设防类别划为 2类。

6.0.3无机剧毒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分级应遵照现行国 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和《化学品分类 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的规定。 无机剧毒化学品通常包括氰化物、化物、汞化物、铬酸盐、镐 酸盐等。 无机易燃易爆化学品通常包括黄磷、金属钠等,

7有机化工原料生产装置建(构)筑物

7.0.3有机剧毒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分级应遵照现行国 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和《化学品分类 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的规定。 7.0.4现行国家标准《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 GB19041中规定,新建工程项目不应设置在地震峰值加速度大于 0.3g的地区。为了与其协调,本标准规定“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 产装置不应设置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以上的地区”。 7.0.5表7.0.5第24项中,若甲醇装置以煤为原料,其合成气制 备可参考表6.0.4第2项

7.0.3有机剧毒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分级应遵照现行 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和《化学品分 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的规定。

0.3g的地区。为了与其协调,本标准规定“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 产装置不应设置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以上的地区”。 7.0.5表7.0.5第24项中,若甲醇装置以煤为原料,其合成气制 备可参考表6.0.4第2项。

7.0.5表7.0.5第24项中NB/T 10392-2020 水电工程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设计导则,若甲醇装置以煤为原料,其合成气制 备可参考表6.0.4第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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