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316-2020 电动汽车充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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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3/T 5316-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5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5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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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316-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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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316-2020 电动汽车充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pdf

5.3.1充电站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可由市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或大然水源供给。利用天 然水源时,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和通向天然水源的道路,并应在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 量。

DB13/T 53162020

5.4.1充电站的防排烟设计应符合GB51251和GB50016的相关要求。 5.4.2集中设置的,且有运营单位管理的分散充电设施场所,应按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m²设置独立 的排烟和补风系统,每个系统的排烟量和补风量不应小于GB50067表8.2.5的每个防烟分区的排烟 量的1.2倍 5.4.3排烟风机、补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补风口应设在储烟仓下沿以 下。

5.5.1配电室、监控室和其他建筑的消防设施配置应符合GB50016和GB50229的有关规定。 5.5.2充电站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设计应符合GB50140的有关规定,充电区域灭火器的配 置应按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并符合下列规定:

5.5.1配电室、监控室和其他建筑的消防设施配置应符合GB50016和GB50229的有关规定。

a)灭火器宜采用水基型手提式灭火器; b) 在充电基础设施附近,宜增加配置灭火剂充装量不小于60L的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或推车式 水喷雾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应为15m。 5.5.3充电站内应设置灭火毯,1、Ⅱ类充电站灭火毯不少于5块:Ⅲ类充电站灭火毯不少于2块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用灭火毯来覆盖起火点周边车辆。 5.5.4充电站内应设置消防砂坑(库),消防沙不少于2m,消防砂应设置在方便取用的位置,应 保持充足和干燥,且可作为事故电池紧急掩埋坑使用。

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用灭火毯来覆盖起火点周边车辆。 5.4充电站内应设置消防砂坑(库),消防沙不少于2m,消防砂应设置在方便取用的位置 持充足和干燥,且可作为事故电池紧急掩埋坑使用。

DB13/T53162020

5.6.1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火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应符合 GB50016和GB51348的相关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设备应符合GB51309 2018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I类充电站消防设备用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负荷; b)Ⅱ、ⅢI类充电站消防用电设备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5.6.2消防用电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要求,其敷设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 5.6.3室外非消防线路应选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电线、电缆;室内非消防线路的选用应满足建 筑主体相关标准的要求。 5.6.4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箱、控制箱应安装在配电室或消防设备机房内。 5.6.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50116的有关规定。室内充电区域宜设置点型一氧化碳火 灾探测器,室外充电区域宜设置图像型火焰探测器。 5.6.6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电站内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断电装置;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充 电站内应设置手动紧急断电装置。手动紧急断电装置应位于有人值班房间或出入口的明显部位,且不 得切断消防设备电源。 全4合B50016即R50220有

GB/T 41812-2022 自动移液工作站性能检测通则表4配电室建筑类别划分

6.1.1充电站应有专门单位运营管理,应严格按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落 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6.1.2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按照管理职责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制度和 标准,加大对私拉电线、违规用电、违规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6.1.3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和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 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惠 6.1.4充电车位应有明显的标识,且应在明显位置标示“充电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车内”的警告。 6.1.5临时停车区内电动汽车充电前后停放时间不宜超过1.0h。 6.1.6充电站内电动汽车发生火灾、碰撞、泡水等事故时,应按照GB38283进行事故处置

6.1.3充电基础设施运宫和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带消防 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1.4充电车位应有明显的标识,且应在明显位置标示“充电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车内”的警告。 6.1.5临时停车区内电动汽车充电前后停放时间不宜超过1.0h。 6.1.6充电站内电动汽车发生火灾、碰撞、泡水等事故时,应按照GB38283进行事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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